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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2

西敏小要裡問答Shorter Catechism96-97

摘錄自: 《西敏小要裡問答—註解與經文根據》p.101
The Shorter Catechism with commentary and Scripture proofs
Roderick Lawson / 趙中輝/ 呂沛淵/修訂改革宗出版社

Q. 96. What is the Lord’s Supper?
96主的晚餐是什麼

A. The Lord’s Supper is a sacrament, wherein, by giving and receiving bread and wine, according to Christ’s appointment, his death is showed forth;[197] and the worthy receivers are, not after a corporal and carnal manner, but by faith, made partakers of his body and blood, with all his benefits, to their spiritual nourishment, and growth in grace.[198]
主的晚餐是聖禮是照著基督所規定的分發與領受餅和杯以表明主的死。按理領受聖餐的人,不憑肉體乃憑信心,領受主的身體與寶血,及祂一切的恩福,使他們的靈命得到養育,在恩典中長進。

註解:
「聖餐」又稱為「主的晚餐」,因為那是我們主耶穌基督所設立的宴席,也稱為「相交團契」(communion)。其外在行動是根據基督的制定,吃餅喝杯;內在意義是基督的犧牲-------擘開的餅表示祂受傷的身體;倒出來的酒表示祂流的寶血。它們本身是沒有價值的,但我們憑信心領受,就更復甦我們對神的愛、加深我們對基督的信心,並增進我們靈命的福益。羅馬天主教卻錯誤地教導,謬稱聖餐中的餅會變成我們主的實際身體。

經文:

1. 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掰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廿19-20

 2.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林前十16

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林前十一23

Q. 97. What is required for the worthy receiving of the Lord’s Supper?
97 應當如何行才是按理領受主的晚餐

A. It is required of them that would worthily partake of the Lord’s Supper, that they examine themselves of their knowledge to discern the Lord’s body, of their faith to feed upon him, of their repentance, love, and new obedience; lest, coming unworthily, they eat and drink judgment to themselves.[199]

按理領受主的晚餐人必須省察自己是否凊楚分辨這是主的身體是否憑信心領受祂為真糧是否一為主悔改愛主愛人重新順服冕得不按理吃喝就是自取審判。

註解

𥚃教導我們領受「主的晚餐」的基要條件:(1足夠的認識明白所表彰的涵意;(2足夠的信心相信其所表彰之「生命的糧」能養育我們的靈魂正如我們所吃的糧食養育身體;(3悔改承認一切我們斦知道的罪;(4爰神愛人;(5決志此後履行各樣的輩分。

經文:

1. 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 a、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林前五8

2. 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地信這話。(林前十一18

3. 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林前十一20

4.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十一27

5.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十一28-29

6.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林前十一31

7.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林后十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