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神藉著外在的施恩媒介召請我們進入主基督裡的團體, 並保守我們在其中。
第十七章聖餐及其带来的恩福
第十七章聖餐及其带来的恩福
[4.17.1-2] 記號與實體;與基督合一相交是聖餐的特別恩福
[4.17.3] 基督屬靈的同在
[4.17.4-5] 聖餐所給我們的應許,其意義是永生;我們如何藉著信心領受
[4.17.6] 奧古斯丁和屈梭多模的觀點
[4.17.7-8] 思想和言語不足以表達聖餐的奧秘;主基督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4.17.9] 基督的身體是叫人活的
[4.17.10] 在聖餐中基督身體的臨在
[4.17.11] 聖餐的意義、本質,以及果效
[4.17.12-13] 餅杯沒有變質成為基督的身體;天主教將餅錯誤的視為神
[4.17.14-15] 駁斥變質說謬論
[4.17.16-17] 所謂「基督身體遍在論」的錯謬
[4.17.18-19] 我們的心被高舉到天上,享受基督的同在
[4.17.20a] 基督設立聖餐時所說的話
[4.17.20b-21] 按上下文照正意解,並非照字面強解
[4.17.22-23] 「是」這一動詞必須根據上下文來正確解釋
[4.17.24-25] 我們的解釋並非根據人的理智或自然律
[4.17.26] 基督的身體在天堂
[4.17.27] 至[4.17.34] 缺,有機會再補充
[4.17.34] 非信徒外表領受聖餐,沒有領受主基督的身體,反而是受咒詛
[4.17.35-37a] 神禁止我們敬拜餅和杯
[4.17.37b-39a] 聖餐的三功用
[4.17.39b-40] 必須按理領受聖餐
[4.17.41-42] 誰是「按理配得」的?
[4.17.43-44] 領聖餐的正當程序
[4.17.45-46] 領聖餐是眾信徒的本分,一年只領一次當被譴責
[4.17.47-48] 神甫只准百姓領聖餐的餅,不准領杯
[4.17.49] 聖經清楚吩咐眾信徒領杯
[4.17.50] 不准信徒領杯,是背離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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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1-2]
記號與實體;與基督合一相交是聖餐的特別恩福
神已經接納我們進入他的家庭裡,這是一次永遠的,使我們不僅作他的僕人,也是他的兒女。所以,神是最完美的天父,為了要盡其關懷兒女們的職責,他養育我們整個一生。不但如此,神已經定意賜下憑據,使我們確信他將繼續豐豐富富的恩待我們。所以神透過他獨生子的手,賜給他的教會另一個聖禮,即屬靈的筵席,而且在其中基督見證自己是賜生命的糧,並且我們生命領受這靈糧而獲得真實和有福的永生(約6:51)。
我們認識這深哉的奧秘是絕對必須的,而且它既是如此偉大重要,我們必須詳細的解釋之。此外,撒旦為了將這無價之寶從教會的手中奪去,早就散播疑惑的雲霧,後來又想遮蔽此亮光,就盡其所能散布爭吵和紛爭,叫單純的人對這靈糧失去胃口;牠在今日繼續施展其詭計來分化教會。因這些緣故,我們先為一般信徒作一簡明的摘要之後,再來解決有關的爭論難題,這些是撒旦用來欺哄困惑世人的。
首先,記號是餅和杯,代表那看不見的靈糧,就是我們從基督的肉和血所領受的。就如在洗禮中,神重生我們,並連接我們進入他教會的團體中,並藉著收納我們成為屬他的兒女,照樣(就如我們上面所說)他也盡其家長供應全家的職責,持續不斷的賜給我們那靈糧,維持和保守我們的靈命,就是主藉他的聖道所賜的新生命。
基督是我們靈命的唯一靈糧,所以我們的天父要我們領受基督,使我們因而得更新,繼續不斷獲得力量,直到我們抵達天家,永不朽壞。然而,既然基督與眾敬虔信徒的聯合是奧秘的,其性質是人無法測透的,所以神藉著可見的記號顯示其輪廓樣式,這是適應我們有限的理解力。事實上,神藉著賜給我們保證與印記,使我們確信這與主基督的聯合,就如親眼看見一樣。因為用一非常熟悉的比方,就能深入最遲鈍之人的心﹕就如餅和杯維持身體的生命,照樣基督餵養我們的靈命。
我們現在明白此奧秘恩福的目的,即叫我們確信主的身體一次永遠的為我們獻祭,使我們現在可以領受他,並藉著如此餵養,我們可以體會到那獨特的獻祭所成就的;也使我們確信基督從前一次為我們流他自己的血,為了要叫這血成為我們永久的飲料。這就是他應許的話﹕「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林11:24;太26:26;可14:22;路22:19)。所以,我們被吩咐要領受基督一次永遠為我們救恩獻上為祭的身體,好叫我們當看見自己在其中有分時,就可以確信他那捨己受死的大能是賜人生命的,必有效運行在我們裡面。因此,主也將杯稱為「用我血所立的新約」(路22:20;林前11:25)。因為每當主提供我們領受他的寶血時,他是在繼續更新所立的聖約(就是他一次永遠的以自己的寶血所確立的),這是繼續堅固我們的信心。
這聖禮能使敬虔的人得著極大確據和喜樂;聖餐見證我們與基督的聯合,與他成為一體,以至於基督所擁有的一切可說是屬於我們的。因此我們可以勇於確信:基督承受的永生屬於我們;並且基督所已經進入的天國,我們不可能被排除在其外;此外,聖餐也教導我們不再因自己的罪被定罪,因為基督已經赦免我們而解除我們的罪咎,因他已定意擔當我們一切的罪。
這就是基督出於他測不透的恩慈,所作成的奇妙交換:基督成為人子而與我們同在,為了叫我們與他一同成為神的兒女;基督因降世來到地上,為我們預備升天的道路;基督因取了我們必死的身體,將他自己的永生賜給了我們;基督接受了我們的軟弱,為了以他自己的大能剛強我們;基督承擔了我們的貧窮,將他自己的富足賜給我們;基督擔當了我們的罪孽重擔(所壓制我們的),給我們穿上他的義袍。
[4.17.3]
基督屬靈的同在
在聖餐中,我們得著有關上述這一切真理的完整見證,我們必須確實相信這一切,如同基督在這聖禮中親自在我們眼前,我們用手觸摸。因主決不能說謊或欺哄我們﹕「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太26:26-28;林前11:24;可14:22-24;路22:19-20)。基督叫我們拿著,就表示這屬於我們;他叫我們吃,表示這所吃的與我們同性質;基督宣告他的身體是為我們捨的,並他的血是為我們流的,他藉此教導兩者賜給我們,是屬於我們。因為基督在兩千年前將自己身體獻上與捨下,並不是為了他自己的利益,乃是為了我們的救恩。
事實上,我們必須注意:聖餐的功效和力量幾乎都在於這一句話﹕「為你們捨的,為你們流出來」。基督的身體和血是從前一次永遠的為我們捨的,使我們得救贖,否則我們分餅分杯領受他的身體與他的血,對我們毫無益處。所以,餅和杯記號代表他的身體與寶血,是要我們明白它們不僅是屬於我們,也是被預定成我們屬靈生命的靈糧。因此,就如我們以上所說的,這聖禮中作為物質記號的餅杯,以類比方式教導我們屬靈的實體 。因此,當餅作為基督之身體的記號賜給我們時,我們必須立刻抓住這類比﹕就如餅餵養、保守、保護身體的生命,照樣惟獨基督的身體才是靈糧,賜生命給我們的靈魂並活化之。當我們看到杯作為血的記號時,我們必須想到杯對身體供應養分,而因此明白基督的血也是同樣以屬靈方式餵養我們。其特色是餵養、更新、堅固、使我們喜樂。因為如果我們詳細充足的思想主聖潔身體為我們捨了,他寶血為我們流出,使我們所領受何等的果效,則我們在領受餅杯時,就能清楚明白:餅和杯的性質(根據如此的類比)是極為恰當的記號,表達這些屬靈的實體。
[4.17.4-5]
聖餐所給我們的應許,其意義是永生;我們如何藉著信心領受
聖餐主要的用處並非只是提供基督的身體給我們,乃是要向我們印記與確證基督的應許,他見證說:他的肉真是可吃的,他的血真是可喝的,餵養我們使我們得永生(約6:55-56)。基督以此宣告自己是生命的糧,吃這糧的人永遠不死(約6:48,50)。並且為了成就這目的,聖餐引領我們到基督的十字架,因為他在十字架上實現了此應許,在各方面都成就了。除非他已被釘十字架,我們就無法領受基督而得救恩,我們是在生命經歷中得著他的死所帶來的果效。父神將基督作為生命的糧賜給我們,基督也顯示自己是生命的糧,因他取了我們的必死的人性,因此使我們在他屬天不朽壞的永生裡有分;因基督將自己獻上為祭,並因此承擔了我們的咒詛,使我們得蒙他的恩福;因基督藉著他的死,吞滅了且廢去了死亡(彼前3:22;林前15:54);因基督藉著他的復活,他叫我們這朽壞的身體(是他曾經穿上的)復活,變成那榮耀的與不能朽壞的身體(林前15:53-54)。
這一切是如何實施在我們身上?是藉著福音,然而更為清楚的是藉著聖餐的施行。主在聖餐中將他自己和他一切的恩福都賜給我們,並且我們以信心領受他。因此,聖餐並非使基督開始成為生命的糧,乃是聖餐提醒我們基督已經成為生命的糧,當我們持續不斷的領受時,就使我們嘗到這生命的糧的甘美,並使我們感受到這靈糧的大能。因為聖餐使我們確信基督所作的、所受的痛苦,都是要賜我們生命;並且這生命是永恆的,因為這靈糧餵養、保守、保護我們整個一生。假如基督沒有為我們降生受死與為我們復活,他就不可能成我們生命的糧;照樣,假若基督的降生、受死、復活沒有永恆不朽的果效,則他也是不可能成為我們的生命的糧。
基督奇妙的總結上述所說的﹕「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約6:51)。基督藉這話,清楚無疑的顯示:他的身體是我們屬靈生命的糧食,因他的身體受死使我們蒙救恩;此外,基督叫我們領受他的身體,使我們藉著信心在基督裡有分。因此,當主基督為了救贖世人捨身被釘在十字架上時,他一次永遠的獻上自己的身體成為生命的糧。如今,每當福音聖道的傳講要我們領受他的身體(就是他被釘的身體)時;每當聖餐這神聖奧秘來印證他是如此賜下他自己給我們時;每當他將這外在記號所指向的實體,運行實現在人心裡時;就是他日日賜給我們這生命的糧。
我們在此當防範兩種的錯誤。第一,我們不可因輕看聖餐中的記號,而將其與所連接的奧秘分離。第二,我們也不可因過份高舉這些記號,而遮蔽其所指向的奧秘。除了全然不敬虔的人之外,沒有人否認基督是生命的糧,餵養信徒使他們得永生。然而至於在聖餐中領受基督的方式,大家沒有完全一致的看法。有人說吃基督的肉並喝他的血,簡言之只不過是指相信基督。但我們認為基督在約翰福音第六章那奇妙的講論中,要我們吃他的肉,意思是更為具體和奧妙(約6:26-58)。唯有藉著真實領受基督才能使我們得到生命;他因此將這領受稱為「吃」與「喝」,免得任何人誤以為我們從基督領受的生命僅僅是藉著知識領受的。我們並非因看到食物而是因吃這食物才能餵養身體,照樣靈魂必須真正和深入的領受基督,才能藉著基督的大能得蒙靈命的新生。
我們承認的確是藉著信心來領受,因為除了信心之外無法想像還有別的領受方式。然而我們所說的和他們所說的差別在這裡﹕對他們而言「吃」就是信;我們乃是說,藉著信,我們吃基督的肉,因為基督的身體藉著信心成為我們領受的,並且領受他的身體是信心的果效。或更清楚的說,對他們而言吃就是信心;但對我們來說,吃是因著信而來的。二者在言詞上區別不大,然而在實質上差別不小。雖然使徒保羅教導「基督藉著信住在我們心裡」(弗3:17),然而沒有人說這「住」就是信,大家都知道他在此表達這是信所帶來的奇妙果效,因為信徒藉著信得著基督住在他們裡面。照樣,主稱自己為「生命的糧」(約6:51),不但是教導我們藉著相信基督的死和復活而得救恩,也教導我們:我們藉著真實領受基督,他的生命進入到我們裡面並成為我們的,就如當我們吃糧食時,這食物將能量傳進我們身體。
[4.17.6]
奧古斯丁和屈梭多模的觀點
認為「吃」僅僅是相信的人,提出奧古斯丁支持他們的看法。其實,奧古斯丁所說的不過是:「吃」出於信心,並非出於嘴巴。我們並不否認此點,然而我們加上說:我們藉著信領受基督,並非從遠處知道承認,乃是我們與他聯合,他作了我們的元首而我們是他的肢體。我們並非完全否定「吃就是信」的表達方式,只不過是否認這就是對「吃基督的肉」完整解釋。奧古斯丁經常使用這表達方式,例如他說:「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約6:53)這話是比方,教導我們必須與主的十架受難有分,基督的身體為我們被釘在十架上、為我們受傷。我們必須將此事實存記在心,何等甘美使我們得益處。
奧古斯丁也說過:那些藉著彼得的講道悔改信主的三千人(徒2:41),藉著信,喝基督的血,正是他們殘暴殺害主所流的血。奧古斯丁也在許多地方,大大稱讚信心所帶給我們的益處,因為我們藉著信領受基督的肉,使我們的靈魂更新甦醒,就如我們的身體藉著所吃的糧食更新一樣。
屈梭多模也有同樣的教導﹕「基督使我們成為他的身體,不但藉著信,也是藉著那實體本身」。他的意思是,這極大的益處惟獨出於信;然而他的目的只不過是警告人不可將信視為僅是知識的空想,不可將信與所信的實體對象分離。
對於那些將聖餐僅視為外在的信仰告白的人,我們可以略過不談,因為我們上述關於聖禮的總論時,已經充分反駁了他們的謬論。只須請讀者留意:當基督將聖餐中的杯描述為「這杯是用…血」所立的新約(路22:20)時,他賜給我們應許,用來堅固我們的信心。據此,我們仰望神和領受他所賜給我們的,否則我們沒有正當使用聖餐。
[4.17.7-8]
思想和言語不足以表達聖餐的奧秘;主基督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我們也不滿意另一些人的說法。他們雖然承認我們與基督相交團契,但是卻將之解釋成我們只是領受了聖靈,他們完全忽略基督的肉和血。就如基督所說的這一切都是徒然的﹕「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約6:55);若不吃基督的肉並喝他血的人,就沒有生命在他們裡面(約6:53);以及其它同樣的經文!因此,既然這與基督親密的相交團契,超過他們這狹窄的解釋,那麼我們應該簡明的講解。然後再談另一極端的錯誤,因為必須用更長的篇幅反駁那些誇張的神學家們。他們不但粗心大意的捏造荒謬的吃喝方式,也同時也將基督的身體變形成幻影。他們是在玩文字遊戲。
我們知道自己無法測透這極大的奧秘。我們坦白承認沒有任何人能用我們幼稚的頭腦去衡量這高深的奧秘。我反而勸諸位讀者不要把將對這奧秘的認識,局限在這些狹窄的解釋裡,乃是要以渴慕之心認識這奧秘的長闊高深,遠超過我們在此所能教導的。因我們每當探討這教義真理時,當我們嘗試說完所能說的一切,仍然深感所說的不過是其寶貴價值的滄海一粟。雖然我心所能思想的,超過我口所能說出的,然而這奧秘的偉大征服且淹沒我的心思。因此,我們只能在這奇妙奧秘之下頌讚神,因為這奧秘明顯是我們的心所不能理解,我們的口也無法訴說的。然而,我們仍然根據聖經的教導作出一些結論,因為我們深信這些結論是正確的,也確信一切敬虔的心都會說阿們。
首先,聖經教導我們:基督從太初就是那出於父神的生命之道(約1:1),是生命的泉源和源頭,萬物總是從基督那裡獲得生命的能力。因此,約翰稱基督為「生命之道」(約壹1:1),也說「生命在他裡頭」(約1:4),意即他將生命流入一切受造物裡面,賜給他們生命氣息以及存活的力量。約翰接著說,當神的兒子取了我們的肉身降世,使我們親眼睛看見他,親手摸過他之後,這生命才向我們顯現出來(約壹1:2)。雖然基督先前已經傾倒自己的大能給受造物,然而因為人(因為犯罪遠離神且喪失了生命)在他的四周處處看見死亡的威脅,為了得著永生的盼望,必須被接納進入聖道的交通團契裡。你若聽到神的道(與你遠隔)內有豐盛的生命,然而在你裡面與四周所見的不過是死亡,你豈能抓住生命的確據嗎?
但是當生命的本源開始住在我們肉身之中,他不再遠離我們向我們隱藏,乃是向我們彰顯叫我們在他裡面有分。然而基督住在我們肉身中間,也賜生命給我們,使我們藉著領受他就能被餵養而得永生。基督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約6:48,51)。基督藉著這些話,不僅教導他是生命,因為他是神永恆的道從天上降世臨到我們;他也教導他藉著從天降下將能力傾倒在他所取的肉身裡,為了要藉此使我們得著生命的流露。
由此可見,他的肉真是可吃的,他的血真是可喝的(約6:55),並且信徒藉此天糧得餵養得永生。因此,敬虔的人得到特別的安慰,因為他們現今在領受聖餐時,在自己身體所吃喝的餅杯,找到生命的記號。因為他們這樣領受,不僅是藉著容易的方式得到生命的餵養,也是看見這生命的記號呈現在他們的面前。他們只要打開自己心懷領受生命的同在,他們就必定得著這生命。
[4.17.9]
基督的身體是叫人活的
基督的肉身本來沒有如此的大能使我們活過來,因在基督降世為人時,他的身體原來有受死的可能;現今他的身體已經復活,是永不朽壞的,但這復活的身體並非生命的泉源。然而,既然他的復活身體充滿了豐盛生命,為了將這豐盛生命傳承給我們,所以他的身體被稱為「叫人活的」是對的。所這就是基督所說﹕「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5:26)。因為基督在此所說「賜給他的」,並非他從太初在父神面前所擁有的,乃是他在取了肉身顯現時所披戴的。所以,基督顯示豐盛的生命居住在他的人性中,以至於凡領受基督的肉與血的人,可以同時在生命中有分。
我們可以用熟悉的例子來解釋。水有時是從一水泉喝飲的,有時被吸取出來,也有時藉著渠道灌溉田地,但水並非從自己流出來作這樣多的用途,乃是從其源頭永不止息的流出,來供應水的輸送。照樣,基督的肉身就如一豐盛永流不停的水泉,將生命活水傾注我們裡面,這生命活水是從神那裡湧流出來到他的肉身裡。凡是渴慕屬天生命的人必須領受基督的肉與血,與他相交團契,這豈不是顯而易見麼?
這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意義﹕「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他所充滿的」(弗1:23);基督也是「元首」(弗4:15)並且「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叫身體漸漸增長」(弗4:16);「我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林前6:15)。我們知道除非基督在靈魂和身體上完全與我們聯合,否則這一切都不可能成就。然而保羅更為榮耀的描述我們與基督的肉身親密聯合,與之交通團契。他說「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就是他的骨他的肉」(弗5:30)。最後,為了見證這勝過一切言語的奧秘,他宣告「這是極大的奧秘」來總結整段的講論(弗5:32)。假若說信徒與基督的肉與血沒有交通團契,則這是瘋狂至極,因為保羅宣告這是如此偉大,他寧願驚嘆讚美,也不要嘗試解釋之。
[4.17.10]
在聖餐中基督身體的臨在
綜上所述﹕就如餅和杯保守維持我們身體的生命,照樣基督的肉和血餵養我們的靈魂。因為除非我們的靈魂在基督里得蒙餵養,否則就這記號的類比就派不上用場。而且除非基督真正與我們合而為一,並藉著我們吃他的肉以及喝他的血更新我們,否則我們無法在他裡面得餵養。
基督的身體在天上離我們那麼遙遠,臨到我們成為我們的靈糧,這聽起來是不可思議的事。然而我們應當記住聖靈隱密的大能遠超過我們一切的感官功能,並且記住以自己的標準衡量無限量的聖靈是非常愚昧的事。因此,我們心思所不能理解的事,我們要靠信心明白﹕聖靈誠然將空間分隔的事物聯合在一起。
我們以聖潔的方式領受基督的肉和他的血,基督藉此將他的生命傾注在我們裡面,如同滲入我們的骨頭和骨髓,並且基督也在聖餐中見證和印記此事,並非以空虛無憑的記號,乃是在聖餐中彰顯聖靈的大能,何等有效的成就他所應許的。而且他向凡領聖餐、參與這屬筵席的人彰顯這所應許的實體,賜給他們生命的糧。惟有信徒才領受到此恩福,即以真信心以及感恩的心領受神的如此至大的恩典。
使徒保羅以同樣的意義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林前10:16)。若有人反對說,這是打比方來說的(只是用實體之名稱來歸給記號),並非真正領受他的身體;其實這是曲解經文,沒有道理。我們的確承認所擘的餅是記號﹕餅本身並非主的身體。然而我們必須正確推論:記號是彰顯實體,領受了記號表明領受了所指向的實體。因為除非有人想要將神當做說謊的,否則不可能說他所設立的記號是虛空的。既然主藉著擘開的餅,真正表明我們同領他的身體,那麼我們就絲毫不可懷疑主在聖餐中真正賜給我們他的身體,叫我們領受。
敬虔的人應當總是守住這准則;他們每當看到主所設定的記號時,就當思想並確信此記號所代表的實體是真實臨在。因為主為何要將那代表他身體的記號擺在你的手中?豈不是要向你保證你領受了他的身體呢?既然主賜給我們可見的記號,來印記他賜下那看不見的實體,那麼當我們領受基督身體的記號時,讓我們也一樣確信基督同時也賜給我們他的身體。
[4.17.11]
聖餐的意義、本質,以及果效
我們所說的是教會從古至今一向都持守的信仰,也是現今一切正統信仰之人所教導的: 聖餐的神聖奧秘包括兩件事﹕(1)有形的記號,這是擺在我們眼前,向我們彰顯(根據我們軟弱的官能)那無形不可見的;(2)屬靈的真理,那是藉著記號同時代表和彰顯的實體。
我們若想要用容易明白的方式表達此真理的性質,我們通常包括三要點﹕(1)其意義,(2)以意義為根據的實體,以及(3)從此二者所帶來的功能或果效。聖餐的意義在神的應許裡,而記號內涵神的應許。基督與他的死和復活,可稱為實體或本質。而功效就是救贖、公義、聖潔、永生,以及基督所賜給我們的其它恩福。
雖然這一切恩福都與信心有關,我們是藉著信心領受,但是當我們說是以信心領受基督時,意思不是我們僅僅靠理解和想像來領受他,這樣的說法是狡詐的。因為神的應許向我們提供基督,並不是要我們停留在外在樣式和頭腦知識而已,而是要我們享受在基督裡真實領受他。事實上,我們無法想像任何人能相信他藉著基督的十架得蒙救贖和公義,並藉基督的死得生命,除非他所主要依靠的是真正領受了基督,在他裡面有分。而且除非基督首先將他自己賜給我們,否則我們得不著這些福分。
因此我們說,在聖餐的奧秘中,神藉著餅和杯的記號真正向我們彰顯基督,彰顯基督的身體和血,因為基督藉他的身體和血滿足了神所要求的一切順服,為我們獲得義。為什麼呢?首先,好讓我們能與基督成為一體;其次,我們既然領受基督的身體,與他有分,就從所領受他的一切恩福中感受到他的大能。
[4.17.12-13]
餅杯沒有變質成為基督的身體;天主教將餅錯誤的視為神
我們現在要指出天主教將迷信參雜在聖餐教義裡,所造成的誇張謬論。因為撒旦在此發揮其驚人的狡詐詭計,誘惑人心遠離這屬天的奧秘,引誘他們陷入敗壞邪說中,幻想基督附著在餅的上面,這真是謬論!首先,我們萬不可接受羅馬教皇黨徒所捏造的「變質說」(關於基督身體擺在聖餐中,餅杯已經變化本質成為他的身體,叫人用手觸摸他,用牙咀嚼,並用嘴吞下去)。十一世紀教皇尼古拉逼迫反對此說的人,命令其悔改收回其反論,要其簽署同意變質說諭令,否則判為異端。此諭令宣告說:主的身體為神甫的手所擘開、為信徒牙齒所咬碎。此諭令也警告閱讀的人必須非常謹慎,否則會陷入比反對變質說之人更嚴重的異端。可見此變質說是危險的謬論,連經院哲學大師倫巴彼得(雖然他辛苦努力為此謬論辯護解套)也不同意此諭令的說法。
我們毫不懷疑基督道成肉身的身體,是受時空的限制,和人類身體具有相同的特徵;在主復活之後被接升天(這是一次永遠的歷史事實),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直到基督再來審判世界(徒3:21)。所以他復活的身體在天上寶座上,不在地上。我們深信,若說基督的身體變成這些必朽壞的餅杯,或想像基督的身體無所不在,則是完全不合乎聖經的。並且我們在聖餐中同領主的身體得享益處,並不須餅杯變質成主的身體,因為主在聖餐中藉著他的聖靈賜下恩福給我們,使我們在身體和靈魂上與基督合而為一。所以那使我們與基督聯合的就是基督的靈。他使我們與基督聯合,他宛如管道將基督所是與所有的一切,都輸送到我們這裡來。
既然我們看見太陽在照耀地球,放射陽光之實質,為了孕育、滋長萬物,使之生長,則基督的靈 之榮光放射為了要叫我們得著主基督的肉與血,有何不可呢?由此可見,聖經論到我們得著基督,在他裡有分,就將這一切的能力完全歸於聖靈。我們只需引一處經文就夠了: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中說,基督惟獨藉著他的聖靈居住在我們裡面(羅8:9)。保羅並非反對我們以上所述信徒與基督的肉與血之交通團契,乃是教導我們惟獨聖靈才能使我們完全擁有基督,使基督住在我們裡面。
經院哲學家對如此野蠻的變質說感到恐怖,就採取溫和的說法。但他們不敢反對教皇,只是以詭詐狡猾的謬論放縱自己同意變質說。他們同意在聖餐中基督不是以身體的形式同在或被局限於餅和杯之內。但是他們發明了一怪異方法解釋變質說,連他們自己都不懂,也不能向別人解釋。總之,他們意思是﹕基督的身體變成了餅的內質,而餅的外形未改變。這是什麼意思呢?當他們說餅的本質變成為基督時,卻說餅的顏色沒有變化,這豈不是謬說基督的身體附著在餅的白色上嗎?他們雖然說基督在聖餐中與我們同在,又說他卻仍然在天堂;所以他的臨在只是一關係的同在而已。這是賣弄玄虛的戲法!
不論他們用甚麼言語掩飾此謬論,這就是他們共同的論調﹕當神甫祝聖後,原先的餅立刻就變質成為基督,以至於基督隱藏在餅的外形底下。他們公開教導這謬論,也不感到羞恥。倫巴彼得的解釋是「基督的身體,雖然本身是可見的,但在祝聖之後就隱藏在餅的形式底下」。如此說來,餅的形式不過是面具,以防止我們的眼睛看到基督的身體。我們無須猜測是什麼他們的企圖,用這樣的言語放下陷阱網羅,因為事實擺在眼前。因為我們看見這幾個世紀以來,天主教會裡不僅是信徒,教會領袖也都被捆綁在如此慘重的迷信裡,直到今日。他們極少關心甚麼是真實的信仰,然而唯有真實的信才能使我們與基督交通團契,與他聯合。他們認為只要基督的身體是有形有體的與他們同在,按照變質說來解釋(這是他們虛構的,毫無神的話之根據)就夠了。由此可見,根據如此狡詐的變質說,他們將餅視為神看待。
[4.17.14-15]
駁斥變質說謬論
變質說是根據如此幻想而興起的,從十三世紀直到如今,羅馬天主教堅持變質說,為之激烈爭辯比為任何其它教義更甚。他們無法解釋:基督的身體如何能與餅的物質混合在一起,如此混為一談的變質說法必定導致許多荒謬涵義。他們只好幻想將餅說成變化為基督的身體,來逃避問題;他們解釋這並非說基督的身體是餅作的,而是說基督為了將自己隱藏在餅底下,就毀滅了餅的本質。他們墮落到如此無知愚昧的地步,因為他們藐視聖經、違反早期教會的正統信仰。
早期教父有時說到聖餐中餅是聖物,然而並非主張餅的本質被毀滅了,乃是說餅在這奧秘的聖餐中獻上使用,與一般的餅顯然不同,但是並非本質發生變化。然而所有教父都明確的宣稱:聖餐包括兩個部分,地上的記號和天上的實體;並且他們毫無爭論的解釋地上的記號就是餅和杯,沒有發生任何物質變化。所以,變質說是中世紀發展出來的謬論,沒有任何早期教會的支持。
教皇黨徒強調聖禮中一定發生改變,用此來辯護其變質說。事實上,餅和杯在聖餐中被分別為聖作為記號,與其他餅杯不同了,然而其本質並未發生任何變化。正如洗禮中用的水,被分別為聖作為潔淨的記號,但是那水仍然是水,本質未發生變化。洗禮和聖餐中的記號都沒有發生物質變化。所以,聖餐中的餅從始至終仍是物質的餅,作為記號見證主基督的身體是我們的天糧。假如按照變質說,記號變成了實體,則記號就失去印證的意義了;餅杯變質後,其外形與內質相異,則是障眼法,無法作真實的見證;聖餐就全然失去意義與效用。
教皇黨徒這謬論所欺哄,相信基督的身體被隱藏在餅的裡面,從人的嘴裡被吞下肚,他們是上撒旦的當。這樣粗魯迷信的起因是他們以為神甫祝聖禱告與行魔術是沒有兩樣的。事實上,餅沒有發生物質變化,我們可以舉舊約例證:曠野中那從磐石所流出的水(出17:6),對列祖作為記號所代表的,與聖餐中杯所代表的是一樣,指向主基督。因保羅教導說,他們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林前10:4)。這顯然是當地磐石所出的水,是地上物質作為屬靈的用處,沒有發生物質變化,然而被稱為靈水,對以色列人而言這是印記所賜給他們的應許。
既然神的計劃是以妥當的媒介提升我們歸向他,那麼天主教變質說要我們歸向那隱藏在餅裡看不見的基督,這是頑梗邪惡的違背神的計劃。因為人心無法靠自己跨越無限距離,登天上到基督那裡。教皇黨徒竟然用有害的方法妄想要在地上得到變質,結果是使人體貼地上的事,不需要與天上的基督親近。這就是他們為何要採用變質說的原因。就連在十二世紀聖伯納之時,雖然已有粗魯的說法,但是變質說尚未被承認。並且聖伯納之前的眾時代,普遍強調聖餐奧秘中的屬靈實體與餅杯的聯合是屬靈的,並非變質的。
[4.17.16-17]
所謂「基督身體遍在論」的錯謬
另有些人知道:天主教「變質說」等於是廢掉了記號與它所代表的實體的類比(記號變質成為實體),使得奧秘的聖餐真理蕩然無存;他們就承認聖餐中的餅真是地上必朽壞的物質,在聖餐中沒有變質;然而卻提出「隨質說」,主張基督的身體伴隨在餅的裡面與底下。
他們的解釋,假若是說在聖餐中餅被擘開的給我們時,基督的身體被彰顯出來(因為真理與代表的記號是密不可分的) ,則我們並不會強烈的反對這看法。然而他們主張基督的身體是在餅的裡面,此隨質說必然推論基督的身體存在於各地教會的聖餐餅裡(即「遍在說」),這就違背了他的身體在天上的事實。他們說基督的身體「在餅底下」意思是他的身體隱藏在內。我們必須指出這「隨質說」(在餅底下,普遍在各教會的聖餐餅內)潛藏許多不合聖經的錯謬。
我們在此先談根本問題,然後再全面討論此假說的錯謬。首先,他們主張將基督的身體視為無形和無限量的,能隱藏在餅底下。因他們認為除非基督的身體降臨進入餅裡面,否則他們無法與他的身體有交通,但他們並不明白基督臨在聖餐中的方式,是叫我們被高舉歸向他。他們用各種各樣動聽的講法掩飾自己的意思,總而言之他們堅持基督的身體必須降臨在餅杯裡。為什麼呢?因為除了以餅杯裡的局部臨在以及觸摸(或某種物質形式的包藏),他們無法接受以屬靈的方式領受基督的血和肉。
他們的說法否定了基督道成肉身,具有真實人性身體。他們中間有些人頑梗的誇耀基督之身體從始至終都是可以延伸遍在天地。基督道成肉身來執行在地上的任務,從降生到死在十架上、葬在墳墓,這一切都是出於特別的安排,好讓基督能夠擔任誕生與受死等職分。基督在復活、升天之時被眾人看見,並且在升天之後叫司提反與保羅看見,都是特別的安排。他們主張這是讓人看見他是天國君王。這樣將主的身體解釋成總是充滿天地,只是按照需要隨時出現在特定地方,豈不是將早期教會時期出現的馬吉安異端「幻影說」,從地獄裡復活嗎?因為假若基督的身體存在於這樣狀態,大家都不會懷疑以為它不過是幻影罷了。
又有人採用更狡猾的逃避方式﹕在聖餐中信徒所領受的主的身體,是榮耀和永不朽壞的身體;所以說,這身體包含在聖餐底下,同時在好幾個不同的地方、不在任何的地方、或沒有任何形狀,都不足為怪。我們要問﹕在基督受難的前一天,他在逾越節晚餐上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太26:26;林前11:24)),那是怎樣的身體賜給他的門徒呢?他所說的豈不是見證,那就是第二天要被舉起釘在十字架會朽壞的身體嗎?基督在登山變像時向三個門徒彰顯自己的榮耀(太17:2)。是的,他向他們彰顯榮耀是要他們能夠預嘗到身體永不朽壞的榮耀。基督在那裡沒有雙重的身體,而是基督降世為人的同一身體,只是暫時披戴了新的榮耀。
但是當基督在第一次的聖餐時,將自己的身體分給使徒,那時候基督即將擔當我們的罪,受神的擊打苦待(賽53:4),並蒙羞受辱如同麻瘋病人那樣。那時他完全沒有意願向使徒彰顯他復活的榮耀。假如依照遍在說的解釋,基督的身體在這裡看來是必死和卑微的,但在另一場合被認為是不死的和榮耀的,則他具有雙重身體或多重身體可以在許多地方同時出現,並且這居然是天天發生在不同教會的聖餐聚會中。這豈不是給馬吉安異端開了大門?堅持「遍在說」的人不得不承認基督的身體本身是有形可見的,但是卻被隱藏在作為記號的餅裡面,成為無形不可見的。這些人發明這樣的謬論,本應該自覺羞辱,卻侮辱誹謗我們,因為不接受他們的謬論。
[4.17.18-19]
我們的心被高舉到天上,享受基督的同在
他們若想要將主的身體和血繫於餅和杯裡面,則主的身體和血必須是彼此分開的。因就如餅和杯是分開各自遞給信徒的,照樣,與餅聯合的身體以及裝在杯裡的血,也必須是分開的。當他們宣稱身體在餅裡面而且血在杯里,那麼餅和杯的距離多遠,基督的身體和他的血之間也是一樣遠,這是他們無法狡辯逃避的結論。他們通常辯解說,藉著二者共存,血在身體裡,身體同樣也在血裡面,這是非常荒唐之談,因為包含它們的記號是如此分開的。
但是我們的眼睛與心靈若被高舉到天上,在基督國度的榮耀那裡尋求他,正因聖餐的記號邀請我們領受完整的基督,則我們領受餅是被他的身體餵養,我們領受杯是喝基督的血,好讓我們享受整體的基督。雖然基督的身體已經離開我們去了,並且帶著身體升天,然而他坐在父神的右邊,他以父神的大能、威嚴、榮耀作王施行統治。他的國度不受空間局限或任何環境的限制。基督隨時隨地按照他的美意發揮自己的大能,在天上與地上。基督以權柄與大能彰顯自己的臨在,一直與他的百姓同在,將其生命之氣吹在他們身上,並藉著聖靈住在他們裡面,保守他們、剛強他們、甦醒他們、保護他們免受災害,就如他的身體沒有離開他們一樣。簡言之,基督以他的身體餵養他的百姓,而且他藉著他的聖靈將這身體的交通團契賜給他們。基督的身體和血在聖餐中向我們彰顯,就是以這樣的方式。
我們如何解釋基督在聖餐中的臨在?基督在聖餐中的同在不可能繫於餅上,也不是包含在餅中,不受任何方式的限制(顯然這些說法都是減損基督的屬天榮耀);最終來說,正確的解釋不能否定基督的身體在天上寶座上,也不能將基督的身體同時傳送到許多地方,更不能說基督的身體無限量,大到能延伸到整個天地。因為這一切說法明顯是與真實人性的身體互相矛盾。我們永遠要持守兩個準則,不能容許任何的偏離﹕(1)不可竊取基督的屬天榮耀,例如說基督被包含在今世必朽壞的物質之內,或被綁繫在任何受造物上;(2)不可將任何不屬於人性的性質來歸給基督的身體,例如說他有無限的身體,或說他的身體能同時被分到許多不同地方。
我們當棄絕上述這些荒謬說法。關於信徒領受聖餐時,餅和杯向他們顯示他們是真實領受了督的身體和血,這是聖經的真理;至於如何表達此奧秘真理,我們樂意接受不同的表達方式,只要不是用人心的想像與悟性來作知性的瞭解,乃是要享受生命的糧,餵養我們得蒙永生。
這樣教導是純正的信仰,在每一方面都合乎聖經。不受世人歡迎又遭受多人以偏見敵擋,是沒有理由的。除了撒旦以可怕的邪術迷惑人之外,別無理由可說明。我們根據聖經的正意解釋,一點也不荒謬或模糊,也不攔阻真實的敬虔與健全的造就。簡言之,我們的教導沒有任何冒犯人的地方,只是因中世紀教皇派神學家的無知野蠻在教會裡面稱霸,壓制如此清楚光明的真理啟示,真是可恥。然而撒旦今日仍以紛爭的靈,用盡各種各樣的毀謗想要攻擊此真理。因此,我們必須為這真理更竭力的爭辯,更小心仔細的辯護。
[4.17.20a]
基督設立聖餐時所說的話
我們現在要討論基督在設立聖餐時所說的話,特別是因為反對者提出其最動聽的理由,說我們離開了基督的話。為了證明他們對我們的指控侮辱是不應當的,我們最好先解釋基督所說的話。三位福音書作者以及保羅都記載:基督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太26:26;可14:22;林前11:24),「為你們捨的」(林前11:24)。論到杯,馬太和馬可這樣記載﹕「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8;可14:24)。保羅和路加記載﹕「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林前11:25;路22:20)。
辯護「變質說」的人,將「這」此代名詞指餅的形狀,因為基督說話整個內容都是為了祝聖,而且除了餅之外不可能另有所指。如果他們如此咬文嚼字說,因為基督見證他所遞給他的門徒就是他的身體,則他們的幻想(先前的餅現在變成身體)顯然與基督所說的真正意義截然不同。基督宣告他所拿在手中並遞給門徒的,就是他的身體;然而他所拿的是餅,誰不明白他所拿起來的餅仍然是餅呢?因為他的「身體」伸手將「餅」遞給門徒。所以,若說餅已經變質為身體,只剩下餅的外形,則再也沒有比這更荒謬的話。
又有人將「是」這一動詞解釋為「將要變質」,這是蓄意強解扭曲經文的原意。他們假裝自己的解釋來自對經文的尊敬,這是毫無根據的。因為在一切民族以及言語中,將「是」當作「改換成另一事物」是從未聽過的事。
至於那些主張「隨質說」的人,認為餅在聖餐中沒有變質,卻肯定主的身體在餅中;他們當中彼此的解釋有很大差異。那些說法較溫和的人,雖然堅持照字面解釋「這是我的身體」,然而後來放鬆其強調言詞,說這句話等同於說:基督的身體與餅同在一起、在餅當中、在餅底下。我們已經提過他們主張的說法,將會更詳細的解釋之。我們現在只論到基督所說的用詞,他們說必不可將餅稱為身體,因為餅乃是身體的記號。但是,他們若棄絕一切喻像的解釋,則他們為何跳離基督簡單的話而發明自己冗長又分歧的詞句(同在一起、在當中、在底下)呢?因為「餅是身體」與「身體與餅同在一起」有很大的不同。然而這些人明白「餅是身體」是站不住腳的解釋。所以他們想藉著這些表達詞句來脫離自己的困境。
另外還有一些人更大膽。他們毫不猶豫的宣稱說餅就是身體,這是正確的說法,並且以此方式證明他們是照字面直解主義者。若有人反對說,照字面直解表示餅就是基督,也因此就是神,則他們必會否認他們有此意,因為基督不這樣說的。然而他們的否認也無濟於事,因為人人都承認在聖餐中我們領受的是整個基督。他們按字面直解宣告那暫時、必朽壞的餅就是基督,這是不可容忍的褻瀆。我們問他們:「基督是神的兒子」以及「餅是基督的身體」這兩句話所說是否同一回事?他們若承認這兩句話的意思不同(他們不得已而被迫承認如此),請他們告訴我們二者之間的差別在那裡,他們只能回答說:餅是基督的身體,僅是就聖禮的意義而言。這就表示基督在此所說的話是不合普通規則,而且不能用文法來解釋。
我們也想問一切剛硬堅持照字面直解的人,根據路加和保羅記載,這杯稱為「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路22:20;林前11:25),他們所表達的與前一句稱餅「這是我的身體」,豈不是相同意義?我們對聖餐的餅杯兩方面,都是一樣敬重的解釋;而且因為簡短的句子若是不明瞭,則較長的上下文就更能照明其意義。因此,不論他們如何從一個字「是」就堅持餅就是主的身體,我們當用上下文帶出正確的解釋:這餅是用主的身體所立的「新約」。為什麼呢?難道我們可以找到比保羅和路加更忠實、更準確的記載嗎?
[4.17.20b-21]
按上下文照正意解,並非照字面強解
我們已說明「這是我的身體」,按照上下文的正確解釋是「這是用我的身體所立的新約」。如此解釋並非削弱我們領受基督身體的真理,我們惟一的目的是要駁斥這些人愚昧的頑固,他們在言詞上的激烈爭辯。根據保羅和路加記載的經文,我們知道「餅」是指向基督的身體,因為這是用基督的身體與我們所立的約,作為立約的憑據。他們若想攻擊這解釋,他們爭執的對象不是我們,乃是聖靈。不論他們如何喧嚷說他們敬畏基督的話,不敢用比喻的意義解釋基督清楚的話,然而這是藉口,因為經文證據十分充足。
同時,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我們必須了解這以基督的身體和血所立的新約,其性質為何。因為這藉著基督的受死獻祭所確立的恩約,除非我們在此恩約裡與基督聯合、奧秘的交通團契使我們與他合一(此即聖餐所印證的),否則這恩約對我們毫無益處。
所以,根據記號與其所代表的實體之間的緊密關係,我們必須承認實體的名稱歸給了記號(當然是轉喻的方式),然而這是極為恰當的類比。我們不用寓意和比方來解釋,免得有人指控我們以遁辭逃避或離題。我們說這是「轉喻」,這是聖經在講解奧秘時經常採用的表達方式。不然我們就無法理解下面的話﹕「割禮是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創17:13),「羊羔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出12:1),「律法的祭是贖罪的」(利17:11;來9:22),以及「那磐石必有水流出來」(出17:6)「就是基督」(林前10:4)。除非我們把這些話解釋為轉喻(轉移意義),否則無法明白。聖經不僅是將高貴實體的名稱轉給卑微記號者,然而另一方面也將可見之記號的名稱歸給其所代表的實體﹕例如神在荊棘中向摩西顯現(出3:2);錫安聖殿的約櫃被稱為神以及神的面(詩84:7-8;詩42:3);聖靈彷彿鴿子降下(太3:16)。雖然記號與其所代表的實體,在本質上是不同(因為後者是屬靈的與屬天的,而前者是物質的與可見的),然而,因為記號被聖化來代表所指向的實體,它不再是空無內容的表號,乃是真正彰顯其所代表的實體。所以,記號的名稱可恰當用來歸屬於其所代表的實體。
人所設計的記號,作為代表未見之事的象徵,並非作為已經臨在之事的記號(而且這些記號常常是錯誤的表記),然而它們也有時美其名被稱為其所代表的事物。由此可見,神所設立的聖禮記號就更有理由,借用其所代表的實體之名稱來稱呼它們,因為它們總是確定無誤的指向所代表的實體。這些記號與實體相連,由於二者是如此類似與密切關連,所以從記號到實體或實體到記號的名稱轉換,是容易理解的。
所以,我們不是反對者所稱的轉換專家(這是侮辱我們的嘲笑)。因為我們已經根據聖經通常用法,解釋聖禮的用詞。因為洗禮與聖餐有多方面的共同點,並且記號與實體的名稱轉喻是其中之一。因此,就如使徒保羅教導:那給以色列人流出「靈水」的「磐石」就是基督(林前10:4),因為以色列人能夠從這可見的記號瞭解那靈水的真義,雖然靈水本身是肉眼看不見的;照樣現今基督的身體被稱為餅,因為主藉著這記號的顯示,使我們真實領受他的身體。
我們根據聖經的解釋,並非自己所發明的新觀念,奧古斯丁的立場與我們所說的一樣。他說「若聖禮與其所見證的實體真理,沒有相似的地方,它們就根本不是聖禮。此外,因為這相同點,聖禮經常以其所代表實體的名稱來稱呼之。因此,就如在某種意義而言,基督身體的聖禮就是基督的身體,基督之血的聖禮就是基督的血—照樣信的聖禮就是信。」在奧古斯丁的著作裡有許多類似的話,然而我們引用這一句就夠了。奧古斯丁說,聖經論到聖禮時常用轉喻,這是普遍的總原則。這總原則運用在聖餐上,就釐清了許多誤解與謬論。奧古斯丁說,當基督給我們那代表他身體的記號時,他毫不猶豫的稱它為自己的身體。奧古斯丁說﹕「基督的耐心真是奇妙,因為當基督在設立聖餐時,將代表他身體和血的記號賜給他門徒時,他也容許猶大入席」。
[4.17.22-23]
「是」這一動詞必須根據上下文來正確解釋
頑固的人不顧一切的堅持自己的立場,固執己見堅持說聖餐中的「這是我的身體」,「這是」的表達與眾不同,和聖經中其他奧秘論述大有分別。他們說這裡用連繫動詞是特別的強調重點,不可用轉愈來解釋。其實,很容易指出此說法的錯謬。保羅論到聖餐的教導,在別處也使用這連繫動詞,他說餅「是同領基督的身體」(林前10:16)。然而「同領身體」與「身體本身」是不同的,卻使用了同一的聯繫動詞。
事實上,聖經論到聖禮時,幾乎都是用同一聯繫動詞﹕「我的約是立在你們的肉體上」(創17:13);「羊羔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出12:11,43)。簡言之,保羅說「那磐石就是基督」(林前10:4),請問他們為何這裡的連繫動詞不如基督的話中的強調用法呢?約翰說「那時是還沒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約7:39)。請他們解釋這裡的連繫動詞有何效力呢?因他們若前後一致的堅持照自己的原則解經,則他們必須在這裡否定聖靈的永存,而說要等到基督升天,聖靈才開始存在。最後也要請他們解釋保羅關於洗禮的意義,他說洗禮是「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因我們明明知道:洗禮對不少人是無益的,並非每個受洗的人都重生了。
駁斥他們最有說服力的證據是保羅所說的: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林前12:12);當保羅將教會比喻為人的身體之後,他接著說「基督也是這樣」。他在這裡並沒有提到神的獨生子本身,乃是說基督在他的肢體裡面。
我們已經充分證明我們的論點,對明理和正直的人而言,反對者誹謗我們是可憎惡的。他們聲稱我們輕視基督的話,其實我們比他們更順服的領受且比他們更敬畏基督的話。其實,他們固執己見表示他們不那麼認真小心查考基督的話,他們只是假借他的話來掩護自己的頑梗。我們對這問題的謹慎解釋,已見證我們多麼重視基督的權威。
他們懷恨的指控說,我們是用人的想法感受而不相信基督聖潔的口所說的話。但上述解釋已經證明這是誣告極不公平,我們不容任何事情攔阻我們相信基督所說的話,且立刻順服他所指示的。關鍵問題在於:應當仔細查考基督所說的話之真正意思,不可隨己意固執己見。
反對者堅持要完全按照字面直解主基督在設立聖餐時所說的話,此「字句主義」是不可能行得通的。例如聖經稱神為「戰士」(出15:3),明顯這是從人的經驗來比喻描述;「神的眼睛時常看顧」(申11:12;王上8:29;伯7:8);「這聲音達到了耶和華的耳中」(民11:18;撒下22:7;王下19:28);「他的手伸出」(賽5:25;23:11;耶1:9;6:12);「地是我的腳凳」(賽66:1;太5:35;徒7:49)。所以,我們必須按照上下文來解釋經文的意思。
反對者說基督設立這聖禮為了眾門徒的安慰,他不太可能用模糊或隱喻的方式,乃是清楚直說。其實,使徒在心裡明白「餅」是以轉喻的意義說的,因它作為身體的記號,否則他們必定感到非常困惑。約翰記載那時眾使徒對某些問題感到困惑,詢問基督將如何到父神那裡去,他們想要看見天父(約14:5-8;16:17)。他們既是這樣,當基督在他們眼前坐席,又說他的身體隱藏在餅底下,他們豈不是更加困惑不明了麼?他們既然立刻毫不猶豫的領受了餅,就證明他們對基督的話是從轉喻來了解,和我們一樣。因為他們明白:記號所代表之實體的名稱,可歸於記號本身,這對聖禮而言是通常用法。因此這聖禮對當時的門徒,就如對現今的我們一樣,是確實與清楚的安慰,而不是困惑不明的安慰。
此外,反對者堅持基督所用的字必須照字面直解,基督對餅的描述與他對杯的描述不同,他稱餅為身體,稱杯為血。這樣直解是將身體和血分開,豈不令門徒更加困惑?這些都充分證明反對者瘋狂強解經文,反而我們的解釋才是忠於聖經的正確解釋。
[4.17.24-25]
我們的解釋並非根據人的理智或自然律
反對者指控說,我們是被人的理智綑綁,不相信神的大能,局限自己在自然律和常識的許可範圍內。其實,我們的教導清楚顯明我們一點也不用人的理智來衡量聖餐的奧秘,也沒有局限於自然律。請問,我們是否從物理學得知:基督用自己的肉身從天上餵養我們的靈魂,然而餅和杯則餵養我們的身體?他的身體賜生命給我們的靈魂,此大能從何而來呢?所有人都承認這並不是根據自然律。人的理智也一樣不能明白:基督道成肉身進入我們中間,成為我們生命的糧。簡言之,任何受過我們教導的人,都必被神隱密大能所震撼而獻上敬拜讚美。
我們再次勸諸位認真思考我們所教導的教義真理,其主旨目的﹕它不是倚靠人的常識,乃是靠著信心的翅膀飛越世界而升到天堂。我們教導:基督既藉著外在的記號與藉著他的聖靈臨到我們,真正叫我們的靈魂活著,這是藉他的肉和血的本質作為我們生命的糧。若任何人不瞭解這幾句話包涵許多的神蹟,他是愚拙至極。因為我們的靈魂從他的身體得到屬靈與屬天的生命,而他的身體從地上起始並經歷死亡,再也沒有比這更超自然了。天地之間的距離所分開的二者,不僅能跨越如此鴻溝而彼此連結,並且能彼此聯合,使我們靈魂從基督的身體得蒙餵養,再也沒有比這更不可思議的。
神是無所不能的,這裡的關鍵問題並不是神能夠作什麼,乃是他定意作什麼。我們堅持說神照自己的美意成就了他所喜悅的事。然而神喜悅基督在凡事上與他的弟兄相同,只是他沒有犯罪(來4:15;2:17)。我們身體的性質如何呢?難道它不是有固定形體、受空間限制、能被觸摸和被看見嗎?反對者說,那麼為何神不能讓這身體同時在許多不同地方出現,完全不受空間限制,因此成為無形無限量?你這瘋狂的人啊,你為何要求神的大能叫身體同時是身體,又不是身體呢!這就如你堅持神讓光同時作光和黑暗!但是神定意光是光;黑暗是黑暗;以及身體是身體。的確,只要神喜悅他就能叫黑暗變成光明,光明變成黑暗;然而當你要求光明和黑暗沒有兩樣時,這豈不是在推翻神智慧的秩序嗎?因此,身體必須是身體;靈必須是靈—各樣事物都在神創造它的狀態與性質中。身體的性質決定它必須佔確定位置,有其大小與形式。基督就在這條件下取了人的身體,得著不朽壞和榮耀,並沒有失去身體的性質和真實。
我們必須按照聖經的正意,來瞭解和解釋神的道。不可像反對者主張基督擁有天上或幽靈式的身體,這是古代異端的說法。然而企圖用自己的幻想解釋神的作為等於限制神。他們從聖經哪一句話推斷基督的身體在天上是可見的,卻在地上卻是看不見的,隱藏在無數餅屑的底下呢?他們出於自己的成見提出這怪異的解釋,是違背整個聖經的教導!
在信仰的奧秘上,常識並不是我們的教師,我們乃是以安靜、謙卑受教以及溫柔的心(就是使徒雅各所教導我們的,雅1:21)領受真道,即那從天上來的教義。他們極端的誤解這教義,然而我們謹守正確的解釋。當他們聽到基督的話「這是我的身體」時,他們幻想推論出的說法是陷在錯謬中;他們假借神的無所不能的教義,熄滅真理的亮光。他們假作謙虛說:我們不想知道基督如何隱藏在餅底下,我們只要相信「這是我的身體」這句話就夠了。
至於我們,則要以信靠順服的心,詳細查考此段經文,為了得著正確健全的認識,與查考聖經的其他經文一樣認真。我們不可以偏邪的熱忱以及不加分辯的輕率,緊抓不放所想到的第一個看法。我們反而殷勤思考默想,然後領受神的靈所光照我們的經文真義。我們專靠這經文真義,並從這高處俯視一切屬世智慧抵擋這真理的謬論。事實上,我們保守自己存心順服主,不可絲毫抗拒聖經真理;我們也謙卑自己的心,免得違背之。我們乃是根據聖經真理解釋基督的話,即使對聖經有一般瞭解的人,也都從聖經一貫不變的用法,知道這是對聖禮的正確解釋。我們效法那敬虔的馬利亞,若遭遇難題,就認真查考聖經尋求正確解釋,並且順服主的教訓(路1:34-38)。
[4.17.26]
基督的身體在天堂
我們所教導的教義是根據神的聖道,並且倚靠這純正真道的權威。唯有如此才能造就堅固敬虔之人的信心,所以我們繼續以簡明扼要方式教導聖餐的真理。聖靈親自教導基督的身體在復活之後是有限的,並且天必留他直到世界的末了、萬物復興之時候(徒3:21)。基督說他往父那裡去(約14:12,28;16:7),離開世界(約16:28),差遣聖靈來;基督將會從天上的榮耀中再臨,引進新天新地。的確,聖靈的降臨是基督升天的結果,基督的身體在天上,不會到地上來,直到世界末了。反對者說他的身體會來到聖餐的餅裡面與周圍,是明顯的謬論。
除此之外,基督明確的宣告他不會一直在世上與門徒同在(太26:11;約12:8),門徒將會失去他們敬拜和尊榮的對象。門徒反對馬利亞將香膏澆在基督身體,因為他們認為這沒有意義,寧願將香膏賣許多錢賙濟窮人,也不要枉費在基督的身上。基督的答案表示他不能永遠在他們當中受此尊榮(太26:8-11)。奧古斯丁也明確的教導﹕當基督說「你們不常有我」時,他指的是他身體的同在。至於基督的權能、他的護理、他的奇妙和看不見的恩典,他賜給他門徒的應許「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已經實現了。然而關於道成肉身所取的身體,即他是童貞女所生、被猶太人逮捕、被釘在十字架上、從十字架上取下來用細麻布包好、擺在墳墓裡、在復活之後彰顯的身體,則是「你們不常有我」(太26:11)。為什麼呢?因為就他身體的同在而言,他與門徒同在交通有四十天之久,然後升天;門徒沒有與主一起升天,是親眼看到他升上天(徒1:3,9)。「他不在這裡」(可16:6),因他坐在父神的右邊(可16:19)。然而基督仍與我們同在,因他權能的同在仍未離開我們(來1:3)。就基督權能的同在而言,我們總是有他;但就他肉身的同在而言,「你們不常有我」(太26:11)是事實。因為就基督復活身體的同在而言,教會只擁有四十天之久;教會現在藉著信心擁有基督,然而不是憑著眼見,因為肉眼看不見他。
我們在此簡明指出奧古斯丁所說的,基督在三方面與我們同在﹕在權能、護理、以及他奇妙的恩典上。在「奇妙的恩典」下,包含了在聖餐中與基督身體和血的交通團契。我們必須明白這交通團契是藉著聖靈的大能運行發生的,而不是藉著那虛構的說法(基督的身體隱藏在餅杯底下)。事實上,主見證他的身體是真實的有骨有肉,可以觸摸可以看見(約20:27;路24:38-39)。此外,「離去」以及「升天」並不表示基督只是外表上升天而離開,乃表示他真正離開他們。有人會說,難道我們應當相信基督在天堂一固定地方嗎?我們的答覆與奧古斯丁一樣﹕這是過分好奇以及多餘的問題,我們相信基督在天堂就夠了。
[4.17.27]
至[4.17.34] 空缺,有機會再補充
[4.17.34]
非信徒外表領受聖餐,沒有領受主基督的身體,反而是受咒詛
在古代神學家當中,奧古斯丁特別肯定的說,人的不信或惡意不能奪去聖餐的恩福,也不能叫聖餐所代表的恩典失效。因此,我們引奧氏所說的,就能清楚顯示那些人將聖物(基督的身體)丟給狗吃的人,是多麼無知和錯誤的運用奧氏的話。他們認為領聖餐能夠使惡人領受基督的身體,雖然他們沒有領受聖靈的大能或蒙恩。相反的,奧古斯丁很有智慧的解釋說:「吃我肉和喝我血的人必永遠不死」(約6:50-55);這是指那領受聖餐的能力之人,不只是領受可見的餅和杯;的確是指內在的,不是指外在的領受;這是指那在心裡面吃的人,不是指用牙齒來咬的人」。
奧古斯丁最後結論說,此聖禮是主的身體和血的合一,在主的聖餐中所顯明的結果是叫一些人生,叫另一些人死;然而這聖禮的設立目的,是要提供給所有領受的人,使他們得生命;不是叫任何人死,不論他是誰。奧氏所說「可見的」與「不見的」對比,說明了非信徒只是領受了可見的餅與杯。因為基督的身體不能包括在可見的記號之內。奧氏說這餅是要滿足「裡面的人」之飢餓,他接著說:摩西、亞倫、非尼哈以及其它吃嗎哪的人(出16:14-35)蒙神喜悅,為什麼呢?因他們對可見的食物有屬靈的理解,他們有屬靈的飢餓,用屬靈的品嚐,讓他們得蒙屬靈的飽足。我們現今仍領受可見的飲食;但聖餐的外貌是一回事,聖餐的實意則是另外一回事。他接著說「領聖餐的人中,那不在基督裡、基督也不在他裡面的人,無疑的他沒有以屬靈的方式吃基督的肉或喝他的血,雖然此人以屬肉體方式、外在的用牙齒嚼那代表身體和血的記號」。
可見的記號與屬靈的吃喝是彼此相對的兩回事。這就顯示:在聖餐中,不是所有的人都領受了基督看不見的身體,非信徒只是領受了那可見的記號。奧古斯丁舉例說,其它使徒吃了餅,領受了主,但猶大只是吃了主的餅。他清楚表示非信徒沒有領受基督的身體和血。保羅說「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他們邪惡的領聖餐,他們所得的乃是刑罰咒詛。
主基督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6:56),這顯示何為領受基督的身體,不只是領受聖餐,乃是實實在在的領受。因為這就是住在基督裡面,好讓基督能夠住在我們裡面。因為基督說這話,就等於說,人若不住在我裡面,我也不住在他裡面;這人不能說或想:他吃我的身體和喝我的血。
讀者們只要衡量外在領受餅杯與內在真實領受實體的對比,就沒有任何疑問了。奧古斯丁說「不要準備嘴,乃要準備心:因為聖餐是以心靈來領受的。我們相信基督,是以信心接受他;當我們接受他的時候,我們知道自己在思想什麼。我們領受一點餅與杯,內心得到餵養。使我們得滋養的,不是我們所見的,乃是我們所信的」。惡人只領受那可見的記號;惟有藉著信心才能領受基督。惡人沒有領受基督的身體。奧古斯丁論到領聖餐的益處時,結論說「人若以屬靈的方式吃喝他們所看見的餅和杯,則基督的身體和血將使他們得生命」。
聖餐整個真理都是屬靈的。主設立聖餐時,等於是說「你不會吃你所看見的這身體,也不會喝我釘十架時所流的血。我給你們設立的聖餐;你若以屬靈的方式領會,就必得生命」。當基督被接到天上榮耀裡之後,他的身體藉著聖靈隱密的大能賜給我們生命的氣息。在聖餐中我們的牙齒無法吃恩典。聖禮記號所指向的實體,唯獨成就在選民身上。惡人不能領受聖餐所指向的實體。領受主的肉和血的人,必須首先與基督聯合,使基督能夠在他裡面,並且他也在基督裡面。
我們深信這些教導清楚證明:那些外在領受聖餐的人,若無信心,則沒有真實領受基督的身體。基督的身體與他的大能是密不可分的,唯有活在他裡面的人才是真正的領受。我們也不應該對神的應許失去信心,因為神不停止賜下恩雨從天上而降,雖然心硬如石之人沒有得著恩雨的滋潤。
[4.17.35-37a]
神禁止我們敬拜餅和杯
天主教的聖餐變質說,導致人們對餅和杯的崇拜,這是邪惡輕率的偶像崇拜。他們的想法是:既然餅與杯已經變質為基督的身體,那麼身體有靈魂同在,也有神性連結,不能分開;所以,必須將餅與杯當作聖體來敬拜之,即敬拜在餅中的基督。
他們的迷信將餅與杯偶像化,完全沒有神話語的根據。惟有神的話才能叫我們的靈魂站得穩;他們偏離了神的話,以自己的人本思想作為權威,假冒敬拜神之名而拜偶像。他們若謙卑順服在神的話教導之下,就必會留意基督的話「你們拿著吃」(太26:26-27), 並且順服這吩咐,因為基督吩咐我們領受聖餐,而不是敬拜它。
我們遵照神的吩咐領受聖餐,確信自己沒有遠離神的命令。當我們做任何事,都要有這確據。根據聖經所說使徒的榜樣,他們領受聖餐時,沒有僕倒在地敬拜,反而是坐席。路加記載初代教會信徒一起擘餅領聖餐,卻沒有說他們敬拜餅與杯(徒2:42)。他們遵照使徒的教導;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說,他所傳給他們的是從主領受的(林前11:23)。
天主教徒在彌撒時敬拜餅與杯,其中充滿迷信和偶像崇拜。這提醒敬虔的讀者,若是在這神聖的事上,自以為是捏造幻想,離開神單純的話語,是非常危險的。然而聖經的教導除掉我們一切的疑惑。因為若要在聖餐中真正的領受基督,則必須仰望天上的主,不是敬拜餅與杯。聖餐的目的是要幫助我們極為軟弱的心,提升我們思想屬靈崇高的奧秘;所以那些停駐迷失於外在記號的人,就偏離正路,無法得著基督。
天主教徒撲倒在地,透過敬拜餅與杯來敬拜基督,難道這不就是迷信的崇拜嗎?「尼西亞會議」(主後325年)決議禁止信徒假意謙卑的注目被擺在眼前的餅與杯,無疑是為了防範這惡行的發生。同樣的緣故,早期教會領袖在聖餐聚會的禱告時,大聲提醒百姓當舉起自己的心。聖經清楚記載基督的升天,基督升天是將自己的身體從信徒當中收回,使信徒不再能看到他;目的是要我們不用一切屬肉體的眼光來思想基督(林後5:16)。每當我們思想基督時,聖經吩咐我們要舉起自己的心,思念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坐在父神右邊的基督(西3:1-2)。根據這原則,我們應當以屬靈的方式,在屬天的榮耀中敬拜基督,不可用屬血氣、粗俗的方式。
所以,那些敬拜聖餐餅與杯的人,不但在聖經之外捏造了這幻想,也違背了聖經,從事其所禁止的偶像崇拜。這就證明他們離開了永生神,並照自己的私慾塑造了另一位神。這是不折不扣的偶像崇拜:以崇拜恩賜代替那位賜恩的神!這是雙重的過犯:因為他們將神所應得的榮耀歸給受造物(羅1:25),並且當他們玷污和褻瀆神的恩賜時,等於是在辱侮神,因為他的聖餐竟成為可憎惡的偶像。為了防範掉在同樣的坑裡,我們當以自己的耳朵、眼睛、心思以及舌頭,完全的留意遵行神聖潔的教導。因為這就是聖靈的工作,他是最好的導師,教導我們在他的學校裡學習聖經,而且我們一切的長進都來自聖經。我們也應當樂意對一切在聖經之外的事無知。
他們如今越過聖經的界線,以迷信代替真理,捏造了與基督所設立的聖餐完全無關的儀式。他們說是敬拜餅與杯,卻不敬拜那坐在天上的基督。他們的藉口是什麼呢?他們將餅分別為聖,並將之擺在眾人面前好讓百姓能夠看見、敬拜,以及求告它。他們不按理領受聖餐的餅與杯,就無法領受主的身體。因為主的應許是與他的吩咐連在一起,應許是在命令之內;若是將應許與命令分開,就不再是應許了。那些人忽略神吩咐我們領受餅的命令而抓住說「這是我的身體」是應許,為了濫用這應許在基督未曾吩咐的彌撒儀式上,豈不是吃喝自己的罪麼?
[4.17.37b-39a] 聖餐的三功用
上述討論過聖餐中的餅杯如何造就我們的信心,活在神面前。這是聖餐的第一功用,餵養信徒的內在靈命。然而主在聖餐中(根據我們以上所解釋的)不僅提醒我們記念他豐盛的救恩,更是將他恩典的記號擺在我們手中,喚醒我們記住之。主同時也勸戒我們不可忘記辜負如此豐盛的恩惠,反而以相稱的讚美來宣揚,以感恩來歡慶。所以,主設立聖餐給使徒時,教導他們領聖餐為的是記念他(路22:19)。保羅說這是「表明主的死」(林前11:26),即我們一口同聲公開在眾人面前宣告:對我們而言,關於生命和救恩的確據,完全是因為主為我們受死;並且藉著我們的告白將榮耀歸給他,而且藉著我們的榜樣勸勉其它的人也榮耀他。
所以,這清楚教導聖餐的另一目的為何,即操練我們不斷記念基督的死。因為吩咐我們的命令,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審判世界(林前11:26),意思就是我們當用口宣告我們信心在聖餐中所認信的:即基督的死使我們得生命。這是聖餐的第二個作用,信徒外在的信仰告白。
聖餐的第三功用是:主也定意聖餐成為對我們的勤勉,因為聖餐比任何其它方式更有效的甦醒和激勵我們,過聖潔的生活、彼此相愛、彼此和睦與合一。因為主在聖餐中將自己的身體賜給我們領受,為使他自己與我們完全的合一,並叫我們與他也完全的聯合。既然他只有一個身體,而且我們都領受這一身體,則我們如此領受必然使我們合為一體。聖餐中顯示是一個餅,代表領受者是合而為一。既然這餅是眾多的穀粒所合成的,而且每一粒無法再分彼此;照樣,我們當以如此奇妙的同心合意來團結一致,以至於不容許任何分裂紛爭入侵。保羅解釋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林前10:16-17)。
此真理若深刻且銘記在我們的心版上,則聖餐將使我們大大的得益。我們若是傷害、藐視、拒絕、虐待或以任何方式得罪弟兄,則這些行為也必是傷害藐視和虐待基督的身體;我們若是與弟兄不同心,則必是同時與基督的身體不同心;除非我們愛弟兄,否則我們不能愛那與他們同在的基督;我們當關照弟兄的身體,如同關照自己的身體一樣;因為他們與我們都是同一身體的肢體;並且就如我們身體任何部份感到痛苦時,其它部份同樣也感受痛苦,所以每當弟兄遭受兇惡時,我們都感受到且要憐憫他。因此,奧古斯丁經常稱這聖禮為「愛的聯結」,是有充分理由的。因為基督為我們捨己,要我們以他為榜樣來為彼此捨己;不僅如此,因為基督使眾人都在他裡面有份,他也使我們在他裡面合而為一。還有比這更能激勵我們彼此相愛的嗎?
這完全吻合前面說過的:聖餐的正確施行,不能在聖道之外獨立存在,因為聖餐所給我們帶來的每一恩福,都需要倚靠聖道:我們的信心要被造就堅固,我們需要操練學習告白信仰,或需要受激勵盡愛的本分,所以聖道的傳講都是不可少的。因此,若將聖餐變成靜默不言的行動,沒有聖道的傳講,則是荒謬無比。這就是教皇的專制所造成的。因為天主教想要將聖餐的祝聖,完全取決於神甫的意圖,就如會眾的參與是無關緊要的。其實,會眾最需要聆聽聖道的傳講,明白聖餐的奧秘。
由此衍生出錯誤:他們不曉得聖餐中的祝聖並非是餅和杯,乃是將領受餅與杯的人分別為聖。基督的確沒有對餅說,它將成為他的身體,他乃是吩咐門徒拿著吃,應許他們領受他的身體。保羅在林前10-11章也是如此教導,應許是向信徒提供的,並非向餅和杯。事實顯然是如此。我們不應該想像聖餐的祝聖,如同魔術的咒語,只要由神甫唸唸有詞,說給餅和杯聽就夠了。反而,我們要明白:聖餐時所說的話是當場傳講聖道,造就聽見的人,浸透他們的意念,銘記在他們心裡,並且彰顯聖道所應許的,實現其果效。
[4.17.39b-40] 必須按理領受聖餐
聖餐的施行必須先有聖道的傳講。因這緣故,那些人主張:在特殊情況,可將聖餐聚會的餅杯保留給病人,這明顯是毫無用處的。因為病人沒有聆聽聖道的傳講,只是安靜的領受餅與杯,是無益的。在領受基督的聖餐時,必須由牧師正確解釋這神聖的奧秘,餅與杯作為記號的意義。沒有聖道傳講,只是安靜領受,等於濫用與錯領聖餐。若是在施行聖餐時宣告主的應許,解釋這奧秘的真理,讓即將領聖餐的人得益,這就毫無疑問是真實的祝聖。天主教的聖餐祝聖時,沒有聖道的傳講,這有何益處呢?當場的會眾與缺席的病人,都不能得任何益處!然而他們這樣行,宣稱有早期教會的前例可循。不論如何,在如此重大事上做錯會有極壞的影響,我們必須遵照聖經真理而行,這才是最安全的。
我們知道聖餐的聖餅是靈糧,甘甜佳美,也使虔誠敬拜神的人得以靈命健壯。他們領受後,就感受到基督是他們的生命,使他們受感動來感謝他,也勸勉他們彼此相愛。另一方面,對那些不按理領受的人,聖餐沒有養育堅固他們的信心,沒有激勵他們感恩與彼此相愛,他們乃是吃喝自己的罪,餅與杯反而成為使他們遭禍的毒藥。當物質的食物進入為腐爛汁液所佔據的腸胃時,此食物也受污染;因此不是養育,乃是傷害之。照樣這靈糧,進入充滿惡毒和罪孽的心中,就叫他更加淪落,並不是因為食物有問題,乃是因為在污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多1:15),雖然這食物蒙神賜福被分別為聖。保羅說「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因為人吃喝若無分辨是吃喝自己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7,29)。
這樣的人沒有一絲真誠的信,沒有一點熱誠的愛,他們來領聖餐,卻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如同愚昧無知的豬衝來就食。他們既然不相信主的身體就是他們的生命,就等於侮辱他,不顧他一切的尊嚴;並且他們這樣行是褻瀆和污穢主的身體。他們既然與主內弟兄不同信仰且不合一,卻膽敢將基督身體的聖潔記號,與自己的不信不順從混在一起,他們這樣是干犯基督的身體,因為他們是以如此不虔不義得罪主的身體,被定罪是應該的。
這就是所謂「不按理領受」,不相稱與不配。因為他們對基督沒有真實的信心,卻在領聖餐時宣稱他們的救恩惟有在基督裡面,別無其它得救方式。因此,他們自己控訴了自己;他們自己作證反對自己,蓋了自己被定罪的印記。他們因自己的不信和假冒相信的惡意,與主內弟兄隔絕,即與基督的肢體隔絕,所以在基督裡無份,但是他們卻仍然見證說,唯有在基督裡有份並與基督聯合,才是救恩。
因這緣故,保羅在此吩咐: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林前11:28)。保羅要求每一人從心裡面反省自己,認真思考:是否心裡確信自己專靠基督所買贖的救恩;是否口裡承認這事實;是否以單純和聖潔的熱誠渴慕效法基督;是否下決心跟隨基督的榜樣,預備為弟兄捨己,而且與同在基督裡的肢體交通團契;他是否既因被視為基督的肢體,而認所有弟兄為基督的肢體;他是否願意顧惜弟兄,保護和幫助他們就如自己的肢體一樣。這並不是說我們現今已經完全做到信心和愛心的職責,而是說我們應當全心全意的竭力向這目標邁進,使我們起初的信心日益增加。
[4.17.41-42] 誰是「按理配得」的?
天主教想要預備信徒,使他們配得領聖餐,就用可怕的方法虐待和折磨人的良心;然而他們所做的一切沒有絲毫幫助,無法達成目標。他們說凡在「恩典的狀態」中的人,都配得領聖餐。然而他們對此「恩典的狀態」的解釋,是指純潔以及完全無罪。但這樣的教義會禁止歷史上所有的人領聖餐。因我們若靠自己達到配得領聖餐,則我們就完了;這只會令我們絕望和滅亡。即使我們盡自己的全力,仍不會有任何的進步,並且在我們勞力追求配得領聖餐,最後不過是發現自己是最不配領的。
天主教人士為了醫治此創傷,就捏造了積功德來配得領的方法:盡量省察自己,要求自己對一切行為算賬,並以悔罪、認罪、補罪的方式來除掉自己的不配。我們已經解釋過,這些方法是以人為努力積功德的告解禮。這些除罪的方法太脆弱和虛無飄渺,不足以使得灰心、沮喪、被自己的罪擊打的良心得到任何幫助。因為主若禁止凡是
自己無義且有罪的人領聖餐,則人人就當非常的謹慎,確信自己有義,因他聽到神所要求的。我們憑什麼能確信那些人已經盡自己全力,滿足了神對義的要求呢?假使有人真的盡其所能了,他如何與何時才確知自己真的盡了全力?既然我們不可能確信自己配得領聖餐,則主的禁令「若不按理吃喝,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使我們永不得其門而入。所以我們領受聖餐,絕不是靠自己來領。因為沒有人配得。由此可見,天主教教皇黨徒說法之真相,以及其背後的由來。罪人已經被驚恐悲哀所壓傷,悔改後應在這聖禮中得到安慰,因為聖餐中,福音的一切喜樂都呈現在罪人的面前。然而教皇黨徒的謬論卻殘酷的剝奪了救恩福音所帶給罪人的平安。這的確是魔鬼所採用最快速毀滅人的方式,它叫人瘋狂到無法領受聖餐,嘗到最慈悲的天父定意餵養他們的甘美靈糧。
所以,為避免一頭栽進如此恐怖深淵,我們當記住聖餐是醫治病人的良藥,安慰罪人的平安,救濟窮人的恩助,然而對自以為健康、仁義、富足的人(假如有這樣的人存在)是毫無益處的。既然聖餐中提供基督做我們的靈糧,我們知道若是離開基督,我們必定衰殘、飢餓、昏闕,如同飢荒奪去身體的活力。既然神賜基督為了使我們得生命,我們明白若沒有基督,我們是死的。因此,誰是配得領呢?按什麼理來領受呢?在神面前唯一且最好的方法,就是承認自己是靈裡貧窮,將自己的卑劣和不配向神承認,完全倚靠神的憐憫,這是叫我們可以來到他面前的條件。我們對自己感到絕望,就可以在他裡面得安慰;我們降卑自己,就可以被他高舉;我們定罪自己,就可以被他稱義;此外,我們要渴慕基督在聖餐中所賜給的與主合一;既然基督叫我們在他裡面合一,我們就當渴慕與眾信徒一心一口頌讚神。
我們若認真的思考這些事,即使它們令我們感到驚訝猶豫,卻不至使我們陷入低潮。我們這窮困、毫無良善、被罪玷污、幾乎半死的人,怎麼配得領受主的身體呢?是不配的,然而我們當這樣想:我們是貧窮的,來到慷慨的施主面前;我們是病人,來到醫生面前;我們是罪人,來到稱人為義的主面前;最後,我們是死人,被帶到那賜人生命的主面前。我們當思想:神所命定的「配得(按理)」,主要在於信,並且信是將一切歸與基督,投靠他得安息,並承認自己一無所有;其次,這所命定的「配得(按理)」也在於愛,神也要我們將愛(雖是不完全的)獻給他,神會使這愛越來越增加。因為我們的愛總是不完全的,獻給神求他加添。
=所以,領受聖餐是按理(信和愛)才可以來領受。然而有些人同意「信與愛」是領受聖餐的條件,但是他們對於「按理」的標準,則是大錯特錯。因為他們要求人要擁有完美的信,並有像基督向我們彰顯的那樣的愛,而這是我們在今生不可能達到的。他們這樣要求,就如教皇黨徒那樣,令人對領聖餐感到害怕畏懼。因為沒有一個人有完美的信與愛,每個人都將因自己的不完全而被定罪。假若要求這樣完全才能領聖餐,則這聖禮將完全失效,所以,此「完美主義」是極為愚蠢的立場。因為主設立聖餐不是為了完美的人,乃是為了軟弱的人,要喚醒、激發、訓練他們的信與愛,改盡其在信愛上的缺失。
[4.17.43-44] 領聖餐的正當程序
關於領受聖餐的外在儀式,例如是由信徒自己將餅拿在手中,或是分餅遞給他們;各自吃所領到的餅,或等到大家都領到之後同吃;將杯盤還給執事,或直接交給下一個人;是無酵餅或有酵的;是紅葡萄汁,或白葡萄酒;這些都是無關緊要的。這些事都是由各教會自己決定。
然而古代教會的作法是每一人自己將餅拿在手中,而且基督說「大家分著」(路22:17)。歷史記載:在羅馬監督亞歷山大當時(主後107-116年)之前,教會通常用有酵的餅。亞歷山大是頭一個用無酵餅的。然而我們並不曉得他為何這樣做,也許他要以這新花樣吸引百姓的注目,並非為了教導有關純正的信仰。只要有一點渴慕敬虔的人,都能看清楚教會按真理教導信徒領受聖餐,遠比堅持無關緊要的領聖餐方式來得重要,因為這樣教導是多麼更明亮的榮耀神,且多麼更甜美的造就信徒得著屬靈的安慰。因為外在花樣動作,不過是欺哄愚弄無知之人。
他們以自己的喜好引領遲鈍迷信的百姓,還說是以敬虔約束信徒。若有人企圖利用古代教會的作法來辯護這些新奇花樣,我們要提醒大家:在洗禮中用聖油與驅邪術語也是古代留下的作法;在使徒時代之後,過沒有多久就有些迷信敗壞作法引進了聖餐中。這就是人的頑梗悖逆,無法禁止自己的情慾,總是想加添玩弄儀式,沒有固守神的奧秘。然而,我們要記住神看重對他話語的順服,他要我們以聖道的真光,來審判天使和全世界(林前6:2-3;加1:8)。
我們應當除掉這些人為繁瑣的儀式,如果教會經常施行聖餐,則是最恰當的,至少每週一次。聖餐聚會的正當程序是:首先,應該以公禱開始。在公禱之後,接下來是證道。然後牧師將餅和杯陳列於桌上,牧師當誦讀設立聖餐的經文。之後,他應該宣告神在聖餐中賜給我們的應許;他理當不准凡主所禁止的人來領聖餐。接下來,牧師當禱告,求神以他所賜我們這聖餐的恩慈大愛,教導我們並預備我們以信心與感恩的心領受之;正因為我們自己不配領受,所以求告神以他的憐憫使我們可以按理領受。禱告完之後,會眾當唱詩篇或選讀一段聖經,牧師擘餅和分杯,於是信徒就當按順序來領受聖餐。當聖餐結束後,牧師當勸勉眾信徒以真誠的信心告白福音信仰,以及彼此相愛,言行與基督徒之名相稱。最後,要感謝神,並唱詩頌讚他。這一切完畢後,會眾安靜散會。
教會要經常施行聖餐。我們上述對聖餐的教導充分證明,主設立這聖禮不是要信徒一年才領受聖餐一次,這是現今天主教常見的作法,徒具形式。反而,聖餐的設立是要眾信徒經常領受,使他們常常記念基督的受難,而藉著如此記念來保守堅固他們的信心,並且激勵他們唱詩感謝神,宣揚他的慈愛;最後,他們藉著領聖餐培育彼此相愛的心,彼此見證這愛,並且在基督身體的合一裡經歷主內的聯合。因為我們經常領受那代表主身體的記號,作為主所給我們的印證,我們就彼此獻身盡愛的一切職責,不容許任何得罪弟兄的事,或忽略任何能幫助他的事;這是照自己所能的來滿足弟兄的需要。
路加在使徒行傳中記載,這就是使徒當時教會的作法。他說眾信徒「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2:42)。如此,這就成為教會不改變的定律:教會每一次聚會都有證道、禱告、領聖餐,以及收奉獻。根據保羅書書信的記載(林前11:20),我們知道這也是哥林多教會既定的秩序。這作法持續了許多世紀。古代教會的法規記載:餅杯祝聖後,凡不願被排除在教會範圍之外的人,都要領聖餐。他們稱這些法規為「使徒所傳的」,其中一條是「凡沒有等到聚會完畢、沒有領聖餐的人,應被視為攪擾教會人,必須受懲誡」。第四世紀的阿提安會議,諭令那些進入教會聽道,卻不領聖餐的人,要被逐出教會,直到他們改正此行為。第五世時第一次托勒度會議使用較為溫和言詞頒佈諭令:那些參加聚會聽道,卻從不領聖餐者,要被警告;在警告之後,他們若繼續這樣,就要被開除。
[4.17.45-46] 領聖餐是眾信徒的本分,一年只領一次當被譴責
顯然,敬虔的教會領袖制訂這些法規,目的是要保持經常領聖餐的作法,因為這是從使徒所領受的。他們看見領聖餐對信徒有極大的幫助,然而卻因大家的忽略,教會愈來愈少施行聖餐。奧古斯丁見證他當時的情況:
「聖餐是表明主身體的合一,此聖禮有的教會每天施行,信徒每日領受;另有些教會每隔一段時間施行聖餐;有些人領聖餐得生命,另有些人領聖餐而遭毀滅」。他也說「有些人天天領主的身體和主的血;另有些人在固定日子領聖餐;有的地方毫不例外的天天領聖餐;有的地方只有禮拜六和禮拜天領聖餐;又有的地方只有禮拜天領聖餐」。就如我們以上所說,既然百姓習慣於忽略,敬虔的領袖嚴厲的斥責他們,以免被視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屈梭多模在他的《論以弗所書》講道集裡有很好的比方:那不穿禮服侮辱宴席的人,不是被問「你為何在此坐席」,乃是被問「你為何進來不穿禮服」(太22:12)。凡不領聖餐的人若進來聚會,就是無恥的惡人。請問你,若有人被邀請參加筵席,他進來了,洗了手,入了席,似乎看來預備用餐,卻至終不吃。這豈不是侮辱筵席和主人嗎?所以,當那些信徒以禱告預備心領這至聖的靈糧時,你列身於其中沒有離開,就表示你是他們當中一位,然而到最後你沒有領受!你不去參加,豈不是比較好嗎?你說,我不配。這樣看來,你也不配來參加眾信徒的禱告交通,因為這是預備要領受聖餐的禱告」。
顯然那吩咐人一年一次領聖餐的作法,的確是魔鬼的詭計,不論牠利用誰發展此惡習。據說這是羅馬監督哲非瑞(主後198-217年)所設立一年一次的特會,當時是針對特別需要設立的。毫無疑問的,當時教會每一次聚會都領聖餐;而且多數人都領聖餐。然而因為所有會員都到齊,一起領聖餐的情形甚少,並且因為信徒與不敬虔和拜偶像的人同處於社會中,所以需要以外在的特會來見證自己信仰與世人不同。因此羅馬監督為了教會的秩序和行政,專門設立了一日,規定所有信徒都要參加此特會,藉著領聖餐見證告白自己的信仰。
哲非瑞的後人作惡,扭曲其原本好意的規定,十三世紀的拉特良會議正式頒布為一年一次領聖餐的法規。其結果是幾乎所有的人在一年一次領聖餐之後,就得意的以為他們已經盡了當年的本份,就不再關心此事。這與聖餐設立之目的相去甚遠;教會應聚集信徒,至少一週一次施行聖餐,聖餐中所宣告的應許必餵養我們的靈命。我們不應該強迫人,但我們要勸告和喚醒眾信徒,也要斥責人的懶惰所造成的怠慢。眾信徒應當飢渴慕義,踴躍參加這麼豐盛的筵席。
所以,我們一開始就說這惡習是來自魔鬼的詭計,是恰當的。因為規定一年一次領聖餐,就造成人們整年的懶惰。事實上,到了屈梭多模的時代,這惡習已經滲透進來;我們也知道他對這惡習何等不滿。因為上述引用的話中,他悲嘆教會在這事上有何等大的差異;因為一年中當信徒潔淨時沒有經常來領聖餐,當復活節主日(一年一次)來領聖餐,卻是不潔淨的。因此他嘆息說「習慣阿,任意妄為阿!教會預備了每日的聖餐聚會是枉然的;我們站在聖壇前也是枉然的;沒有人來與我們一起領聖餐」。這充分證明屈梭多模全然不贊同這惡習!
[4.17.47-48] 神甫只准百姓領聖餐的餅,不准領杯
教皇黨徒也弄出另一規定,以詭計從神的百姓手中偷竊奪去一半聖餐。他們禁止分杯(主寶血的記號)給平信徒與俗人(他們以此稱呼神的百姓,他的群羊產業,彼前5:3),竟然將領受主的杯當作特權,只給予少數神甫(剃髮和受膏抹之祭司)。永生神的誡命是眾信徒都要喝這杯(太26:27);然而人竟敢以自己新奇且相反的法規,取代廢棄了神的命令。他們以法令頒佈:不是每一人都應喝主的杯。
他們為顯示自己並非無理反抗神的吩咐,就狡辯說:如果讓所有信徒都領主的聖杯,則會造成某些危險的情況;這等於是說神在他永恆智慧中,沒有預知或想到這些危險會發生!然後他們又狡猾的推論一個記號足以代表兩個:「我們若吃主的身體,這是他的整個身體,並且基督與他的身體是分不開的。所以,根據共存的原則,身體也包括血」。由此可見,我們人的思想非同神的思想,只要稍微放鬆繮繩,人的思想立刻就開始放蕩撒野!
主拿著餅說這是他的身體;他拿著杯說這是他的血。然而人的理智卻大聲反對說;餅是血,酒是身體。這等於是說,主毫無理由的以言語和記號,區分自己的身體和血。他拿著餅或舉杯時,並非說「這是我」,乃是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為了安慰我們軟弱的信心,主設立杯,是與餅分開,為要教導我們:主不但足以滿足我們所吃的,也滿足我們所喝的。若是奪去一部份,就只能在主裡面得著一半的養育。因此,他們欺騙了敬虔的信徒,因為基督所賜給我們的雙重印證來堅固我們的信心,是缺一不可的。因此,我們完全不理會他們的謬論,反而必須緊緊抓住基督以雙重的憑據,設立聖餐所賜給我們的福份。
教皇黨徒狡辯說,不能根據聖經所記載的單一事件,定立教會所當遵守到永遠的準則。然而當他們稱主的命令是單一事件,他們是在說謊。因為基督不僅提供這杯給門徒,也命令使徒以後應當如此行。因為基督所吩咐的話是「你們都喝這個」(太26:27),「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林前11:25),這是固定的準則,歷代教會必須遵行。他們逃避問題的提出另一狡辯:當時主已經揀選了使徒,並安排他們作「獻祭者」,基督只允許他們可以領聖餐的餅與杯。
我們要請他們回答五個問題,因為他們無法回答,他們的謊言立刻被揭露出來。第一,他們這樣解釋是根據那一處經文?其實沒有任何聖經根據!聖經記載十二個人與基督一同坐席(太26:20),然而沒有稱他們為「獻祭者」,唯有基督才是獻上自己為贖罪祭;若說使徒是獻祭者,則是抹殺了主基督的尊嚴。(天主教認為每次聖餐時,都是神甫在獻祭贖罪。)基督親自將聖餐分給十二使徒,同時吩咐他們應當繼續如此行,彼此擘餅分杯。
第二個問題是,從初代教會(那是比較好的時期)使徒之後千年之久,教會信徒都毫無例外的領受餅和杯,難道古代教會不曉得基督吩咐讓什麼人領受他的聖餐餅杯嗎?他們不回答或迴避,是極大的羞辱!教會歷史記載以及古代作者的書籍,都充分的證明這事實。特土良說「人的身體領受基督的身體和血的餵養,好讓他的靈魂被神滋養。」安伯若修主教對犯罪的提爾多修皇帝說「你要用這樣的手接受主聖潔的身體麼?你膽敢用你的口喝他寶血的杯麼?」耶柔米說「神甫施行聖餐,並將主的血分給眾百姓。」屈多梭模說「在律法的時代中祭司吃一部份,百姓吃一部份;然而如今不是這樣,乃是主的身體和他的血提供給所有的人。整個聖餐都是祭司和百姓一同領受的。」奧古斯丁在多處有同樣的見證。
[4.17.49] 聖經清楚吩咐眾信徒領杯
我們不必在這眾所周知的事上爭辯,只要閱讀一切的希臘文和拉丁文的著作,到處充滿「信徒領杯」的事實。中世紀教會尚存一點正直,還未完全喪失時,仍然讓信徒領杯。第六世紀末的貴格利可說是羅馬的最後一位監督,因為後來的羅馬主教都是失職淪為教皇黨派。他見證說教會在他的時代,是讓信徒領杯:「你現在知道羔羊之血為何,不是因為聽道而已,乃是因為喝杯」與「基督的血被傾倒在眾信徒的口裡」。事實上,貴格利死後過了四百年,雖然教會在各方面已經墮落了,但他們仍保持讓信徒領杯。而且那不僅是作法,乃是不可違犯的法規。
顯然,直到那個時代,教會仍尊敬基督所設立的聖餐;他們也確信「主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若是將杯奪去不讓信徒領杯,則是褻瀆神的行為。正如第五世紀末羅馬監督格拉修所說:「我們看到有些人只有領受主聖潔的身體,而不領他的杯。毫無疑問,他們被某種迷信所捆綁。他們應該領聖餐的全部(餅杯),或著完全不領聖餐。」因為人若將聖餐這奧秘分裂,則他們在大大的褻瀆神。
第三世紀教父居普良提出理由,說明為何「信徒領杯」是必須的,足以使人們留心聽從:「我們若拒絕將基督的血給那些將要為真道打仗的人,怎能教導或呼召他們為承認基督而流他們的血呢?倘若我們不先讓他們在教會聖餐中喝主的杯,又怎能預備他們喝殉道的杯呢?」然而天主教會的法規專家,將格拉修的教令局限於對祭司神甫,不讓信徒領杯,是何等幼稚且無須反駁的。
[4.17.50] 不准信徒領杯,是背離聖經
聖經明確教導主的杯要提供給眾信徒。我們要問反對者的第三個問題:為何基督在遞餅時只說「你們拿著吃」,但當他傳杯時卻說「你們都喝這個」(可14:22-23;太26:26-27)?「都」是指所有人,如同基督在此故意防範撒但的詭計。
第四個問題:假如照他們所說,主在聖餐中唯獨尊榮「獻祭的」神甫,有什麼人敢呼召信徒(主所排除在聖餐之外的人)來領受呢?因為領受主恩賜的神甫,若沒有主的吩咐,就沒有權柄將這恩賜開放給信徒。只有主有權柄將聖餐賜給信徒,神甫若沒有主的吩咐或榜樣,他們今日為何任意妄為,將作為主身體的記號之「餅」,提供給平信徒呢?
第五個問題:當保羅告訴哥林多信徒,他當日傳給他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他豈是在說謊麼(林前11:23)?因為他立刻宣告說,他從主領受所傳給他們的,就是眾信徒都當毫無分別的,領受餅與杯(林前11:26;10:16)。既然保羅從主所領受的吩咐,即眾信徒都當領受聖餐的餅與杯,不可分門別類,則那些將神所有百姓幾乎都撇開在外的人,應當反省他們是從誰領受此作法。因為他們現在不能再裝假,冒稱他們所領受的吩咐來自神,因神的吩咐「總沒有是而又非的」(林後1:19)。
然而教皇黨徒仍然冒用教會的名義,掩飾「不准信徒領杯」的可憎行為,也用教會的名義作為藉口來辯護之!這等於是說那些敵基督的,如此輕率的踐踏、擾亂、廢掉基督的教導和吩咐,還自稱為教會?那真正遵從使徒教訓的基督教會,是充滿敬虔實意的,豈不是真教會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