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故事:關於耶穌的好消息為何是核心
The Story of the Bible: How
the Good News About Jesus Is Central
作者:Timothy
Keller
誠之譯自:Zondervan NIV Study Bible(NIV Biblical Theology Study Bible)
https://www.h-land.us/blog/746b0880-f10a-11ea-8b67-bb6526f4d713?fbclid=IwAR0IhOvaX4Hcy0ecOTvJ04EXBWd2PkxD861sxrv0kOseJW3GxxWTDrn6CKc
在《美德之後:道德理論的研究》(After Virtue: A
Study in Moral Theory)中,阿拉斯代爾·邁泰爾(Alasdair MacIntyre)著名地說明道,如果我們要將意義賦予任何事物,故事就是不可或缺的。他想像到,一個他不認識的年輕人走到了公車站,對他說:「普通野鴨的名字叫Histrionicus histrionicus histrionicus。」他知道這句話的字面意義,但他不知道年輕人的陳述和行動究竟是要傳達什麼。唯一能瞭解這種情況的方法就是知道這個事件發生在哪個故事的場景中。 唉呀,或許這個年輕人得了精神病。這個悲傷的生命故事就可以解釋一切。或者,假設昨天有人在圖書館裏問那個年輕人,野鴨的拉丁詞是什麼,而今天,那個年輕人把公車站的那個人誤認為是圖書館裏的那個問他話的人。這個瑣碎的故事也可以解釋這個場景。又或許,這名年輕人是個外國間諜,「正在一個預先說好的集合地點等人,並說出這個沒有意義的暗號,好叫接頭的人可以認出他來」。這個戲劇性的故事也會使這個事件有意義。但是沒有故事,這幾個字就會毫無意義。
本文的標題包含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假設,即聖經不僅是五花八門的故事和材料的大雜燴,它總體構成了一個主要的敍事。這並不是說聖經是像一本小說那樣寫成的,有著緊湊而簡單的情節,根本不是。它包含了許多個人的故事和許多非敍事材料。但是正如托爾金(JRR Tolkien)在幾十年的時間裏製作成千上萬的敍事、詩歌、文章、地圖甚至詞典,都是為了講述一個非常全面的故事那樣,所以聖經每一部分的作者,也就是上帝,也是在講述一個關於祂所創造的真實世界的總體故事。聖經有一條基本的故事情節主線,所有部分都與該主線相關,並且要圍繞著這個主線來理解所有的部分。
聖經以上帝所造的一切都「甚好」開篇(創一31),這個受造界並不包含現今正在支配這個世界的腐敗、衰敗和死亡(羅八20-21)。在這個受造世界裏,祂將人類視為祂最高的傑作,祂按祂的形象來造人,使人反映自己的榮耀(創一27)。我們受造是為了敬拜、服事上帝,並且要去愛鄰舍。如果我們選擇那樣來生活,我們就會享受完全幸福的生活和一個完美的世界。但是,相反,我們卻希望上帝服事我們,按我們的心意做事,因為我們將我們的旨意當成了衡量萬物的至高尺度。我們沒有為上帝而活,也不愛我們的鄰舍,反而悖逆上帝,過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創三1-7)。因為我們與上帝的關係破裂了,所以與其他人、我們自己、與受造界的所有其他關係也都破裂了(創三8-19)。結果是精神、心理、社會和身體的衰敗和崩潰。「一切都崩壞,再無核心可掌握; /只剩下混亂,滿溢世間」(威廉·巴特勒·葉慈,〈第二次降臨〉),這描述了現在處於罪惡之中的世界。
上帝要如何回應呢?祂會用怒氣還是用愛心來回應人類嗎?這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羅一18;約三16)。上帝既堅持真理,要求我們做正確的事,並警告要懲罰一切的悖逆和邪惡。儘管如此,祂還是以慈愛來尋找人,宣告祂施行拯救的心意,並且不允許所有的人在他們的罪惡中滅亡。上帝呼召一群人歸祂自己,也就是那些認識祂的聖潔品格、祂的律法、祂的愛和恩典的人,以建立一個新人類的社會。這個社群起初是一個大家族(創十二1-8),上帝在其中建立起整個民族,即以色列民,上帝將他們從為奴之家拯救出來,並在摩西的統治下把他們建立成一個國家。上帝與這群人立約,祂在其中起誓要成為他們慈愛的上帝,他們也應許要成為祂忠信的子民(出十九1-8)。但是,這種立約關係的歷史幾乎是一種無法挽回的失敗,原因之一就是這群百姓並沒有做到上帝所說的那樣。
所有的故事都有情節上的「張力」,在最吸引人的敍事中,這種張力總是非常強烈的。它來自於在萬物復興的鬥爭中看似頑固的勢力彼此之間的衝突。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為什麼聖經確實是一個故事。透過聖經三分之二的篇幅,也就是我們稱為《舊約》的部分,一個日益迫切、顯然無法解決的問題推動著敍事的發展。上帝是聖潔的上帝,因此堅決反對邪惡、不義和錯誤,但祂卻是有著無限愛心的上帝。祂與一群很不幸地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建立了關係。祂是否會帶來祂所說的詛咒,也就是那必須要落在罪惡之上、並剪除祂百姓的咒詛,還是會赦免並憐愛祂的百姓,並不查究他們的罪孽?如果祂只做了其中任何一個,那麼罪惡與邪惡都將得勝!但是要同時完成兩者似乎是不可能的。祂與祂的百姓所建立的盟約關係是有條件的(以便懲罰失敗)還是無條件的(即使百姓失敗了,盟約仍繼續有效)呢?
同樣,對這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儘管以賽亞書幾乎快要讓我們看到了這個解答,但這個解答對《舊約》的讀者來說,大部分還是隱藏的。在以賽亞書中第一部分帶來上帝審判的那位榮耀君王,也是在第二部分承擔上帝審判的受苦僕人。這位君王就是耶穌。而在《新約》中,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為了代替我們而降生,祂過著我們應該過的生活,為我們應該死的死亡而死。祂過著完美的一生,贏得了順服的祝福;藉著死在十字架上,祂擔當了悖逆的詛咒(加三10-14)。若我們信靠祂,祂就會承受我們當得的刑罰,而我們卻要領受永生作為禮物(林後五21)。祂這樣做不僅是為了除去我們的罪咎,而且更是要最終使我們擺脫一切罪惡,給我們榮耀的新身體,甚至是一個完美的、全然更新的世界(羅八18–39)。
最好的、最引人入勝的故事都需要孤注一擲,以及出人意料之外的解決方案。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就沒有比這個更偉大的故事了。這裏的賭注實際上是整個宇宙:所有的人和萬物,都瀕臨危險。上帝看似不可能忠於自己而仍然可以拯救我們,因祂乃是全然良善、充滿愛心,完全公義、公正。畢竟我們是沒有任何盼望的。但是,勝利卻通過一個人在十字架上具有無限價值的獻祭得到了實現,在上帝的十字架上,上帝既充分懲罰了罪惡,又提供了白白的救贖,在十字架上,祂啟示自己既是信徒的義,也是稱信徒為義的(羅三26)。耶穌是那位終極的主角,英雄中的英雄。
因為聖經的基本情節是神的公義與恩典之間的張力,並且因為這一切都在耶穌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中得到解決,所以耶穌可以在復活後告訴信徒們,《舊約》,即「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路廿四44),確實都是關於祂的(路廿四27、45)。保羅說,整本聖經中上帝所有的應許都只有在基督裏才能得到應驗(林後一20)。因此,聖經中所有的內容,包括其主題和模式,主要圖像和主要人物,都指向耶穌。
因此,聖經不是像伊索寓言那樣的寓言集,這些虛構的故事能讓我們對如何找到上帝和如何過上正確的生活有深刻的認識。相反,這既是真實的歷史,又是一個關於上帝如何藉著耶穌基督的位格找到我們的一個完整統一的故事,耶穌基督代替我們生活和受死,因此我們可以藉著恩典得救,並在一個新造的世界中永遠與祂同住,也就是上帝的伊甸園聖城(啟廿一~廿二章)。從這個基本情節中,可以得出關於生活的深刻見解、原則和指示。但是聖經並不是主要關於我們以及我們應該做什麼的,而首先和首要的是關於耶穌及其作為。
這是《最偉大的故事》,這不僅是因為它的賭注無限高,而且它的解決方案無比奇妙,更是因為它所帶來的更新變化的能力。聖經的故事與當今西方世界所講述的那個佔據主流的故事是何等地不同,那個故事說我們是偶然的產物,在這裏除了我們為自己創造的意義外,沒有其他目的;我們乃是生活在一個以有效原則為標誌的世界中:弱肉強食、優勝劣汰。正如邁泰爾對公車站事件的反應完全取決於他所發現的故事是關於什麼的,我們對痛苦、死亡、性別、金錢和權力的反應方式,也將受到我們是否明白並相信這個關於耶穌的聖經故事的深刻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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