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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7



第17講 問題與回答 4:應用神的話和遵行神的話| 林慈信


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 林慈信牧師講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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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講 問題與回答 4:應用神的話和遵行神的話。

從「正統教義」的角度來解釋聖經。清教徒的教義式解經講道。

Q:我的問題就是說:聖經裡面出現的是遵守神的話,可是我們一般上教會或者神學院,都說應用神的話。應用跟遵行之間有什麼不一樣?為什麼我們不直接用遵行,而要用應用?

A:(哇!這麼好的問題。)一般神學院講的是應用神的話,而不是遵行神的話,那應用和遵行有什麼分別?為什麼我們不用遵行這兩個字呢?為什麼不直接就用遵行呢?好,我是用最壞的打算來回答你的問題。

 今天的福音派的神學院,受了很多不同方面的影響。新正統跟後現代已經講了很多,就不再講下去了。另外再講一個,就是杜威的實用主義。杜威是胡適先生的老師。在杜威之前,還有一位威廉·雅各(或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他是 19 世紀中的實用主義哲學家。杜威是第二位,跟雅各(或詹姆士)是換湯不換藥的。

怎麼樣換湯不換藥呢?我們就講杜威好了。他們是不相信宇宙有真理的,這兩位哲學家是對基督教非常敵視的。所以胡適說:少討論一點主義,多解決一些問題。他的意思是說:宇宙沒有真理,你們基督教不要搞那麼多教義,你只要把教學或者學習的環境,搞得讓學生能夠發揮他裡面的潛能。學生在一個理想的環境裡面,他就會去發掘、就會探索,會學到東西的。實用主義是影響美國最深的教育哲學。

我現在來批判一下「歸納式查經法」。我是很喜愛「歸納式查經方法」的,但是還是要對它有一個批判。就是說,沒有聖靈重生的人,可以通過「歸納式查經法」真的來認識神嗎?答案是:可能的。假如他在「歸納式查經」,特別是「福音性查經」,包括他做了一個「福音性歸納式查經」小組的組長,帶領人查經的時候,聖靈光照他,使他扎心知罪,他就認罪悔改信主了。這是有可能的,也常常發生,感謝主。

但是,實用主義本身是不假設、不相信宇宙有絕對真理的。它絕對不會宣稱《聖經》就是絕對真理。 我們基督教教育的老師,一般是從美國的神學院拿到基督教教育學的博士,或者至少是高等的碩士。基督教教育,特別是福音派或者一般保守派的神學院裡面,他們的教育哲學是不加思索,而且是亂七八糟的。我舉個例子。有一位 Biola University 的基督教教育的教授,寫了一本叫做《基督教教育哲學 (Philosophy of Christian School Education)的書,很貴的,25 美金。我買的目的是要知道,在福音派神學院裡面,基督教教育教授(不論他是什麼派別),是怎麼講哲學的。結果我看到(這本書目前還在出版,祂是用上一代的一位教授的原著,修改發揮一下),他完全不瞭解柏拉圖、亞里斯多德,他對這些希臘哲學作出來的應用,或者中古時期的經院主義所作出來的應用,簡直是亂扯。我不是說他講得不對,我說他根本沒有瞭解到哲學是什麼。所以,基督教教育教授裡面,有一些是完全不懂哲學的,寫出來的書是一點都沒有幫助的。結果他就把他福音派裡的那些信仰講出來了,他就借了哲學家的口來發揮他本來就要講的,很顯明的、很基本的一些常識。這是第一點。

 第二,基督教教育本身不是不重要,但是因為他的哲學底子不強、神學底子也不強,所以,他基本上在作一些教學法(pedagogy)的教導。這些教學法的背後,那些對人是什麼?孩子是什麼?人有罪嗎?罪又讓人的學習帶來什麼樣的影響?教學法要考慮到人的罪跟重生的必須嗎?重生的人我們怎麼教導他們?聖經的地位是什麼?教義的地位是什麼?人的環境情況是怎麼樣?孩子生長的環境是怎麼樣?怎麼從聖經的角度來看性向的不同?人分四種不同的性向,或者是六種,或多少種,這些理論合理嗎?這些問題他都不刻意去思考的。所以,基督教教育一般是教你怎麼樣在教會裡面推動教育事工、教導事工。

 我在這方面曾經有一次講座,英文是 “How Should We Then Teach?” 中文是「下一代的教育」。一年前我在檳城曾經講過這一方面。就是說,你問的問題是「為什麼講應用,不講遵行」,我答案就是說:因為受了這種教育哲學的影響,我們喜歡用一些世俗的詞彙解釋「應用」。「解釋」這個字聖經裡不是沒有的。在路加福音 24:25-26,44-47,「耶穌開他們的心竅,叫他們能明白聖經」,那個字就是「釋經學」(hermeneutics)這個字的字根(hermeneuo),所以聖經裡面有「解釋」這個字。「應用」反而是用「你們要晝夜思想」、「遵行」、「謹守遵行我的話」,那些詞是聖經裡面有的。神學家,包括基督教教育專家,他們一般都喜歡用聖經裡沒有的詞彙,像:「應用神的話」啊、「去探索神的話」啊…等等。

我沒有說,不可以用聖經以外的詞。伯克富用一大堆,對不對?這個星期我們已經用了可能一百個名詞都不止了。不過每一個名詞,比方說剛才有人問:「應用神的話就是認識神嗎?」我每一個字都先和你挖裡面的定義,然後才回答你的問題。所以我們不是不可以用聖經以外的詞。「應用」這個詞不是不能用。傅蘭姆常常用的,「解釋和應用是同一碼事」。但是,我們首先要假設(假設講得有點不太正統,不太屬靈),或者我們首先要預先地相信:神存在,祂是宇宙的主。

 好了,現在我們來問:用「應用」這個字好,還是用「遵行」這個字好?
 可能用「遵行神的話」,對非基督徒來說,聽起來有點武斷,那是必然的,那是十字架的絆腳石。兩千年來,我們都知道的,我們是教導、鼓勵、激勵弟兄姊妹遵行神的話的。所以,你說「應用」和「遵行」有什麼分別?在傅蘭姆的理解是沒有什麼分別的。

那麼,為什麼不直接用「遵行」呢?因為我們的傳道人、神學教授,受了這些從杜威來的教育哲學,要我們少談理論,多談「實際」。而他們這個「實際」的定義是什麼,他們又不說出來。

 昨天我不是跟各位開了一個玩笑嗎?說什麼是實際,是不是自助餐廳裡面龍蝦一出來你就拿兩大盤,不要吃虧?什麼是實際?望子成龍是實際嗎?實際就是你今天,這個星期跟家庭一起很溫馨,很親密,就是實際嗎?一個家庭可以很溫馨、很親密但是完全不敬畏上帝的,他的價值觀就是經濟的安全…等等。所以,什麼叫「實際」?實際就是讓小孩子有自我形象這方面的健康嗎?那是完全世俗心理學的觀念。

「實用」、「應用」、「實際」都是同一類的詞彙。「應用」就是要把聖經化為「實際」。那什麼叫「實際」?「實際」是敬畏耶和華,遵行祂的話,順服祂的話,愛祂,以祂為樂,以祂為望,敬拜祂,為祂而活,甚至為祂而死,背起十字架來捨己跟從祂。這叫「實際」,而不是在方法上。比方說,「實際」不是說你買了一個機器,比方說你買了一個鬧鐘,壞了,OK,你打開說明書,一、二、三、四,你怎麼拆的,零件在哪裡,哪裡需要換,哪裡需要改。這就叫做實際嗎?不是的。當然機器壞了,你要懂得怎麼去修理。

為什麼要知道怎麼修理?因為你要用。為什麼要用?因為人生的最高目標是榮耀神跟享受祂。所以你需要鬧鐘,早上叫你起來,去榮耀神跟享受祂。這麼說不過分啊!哥林多前書 10:31,「凡事要為榮耀神而行,無論吃喝」。

什麼叫「實際」呢?我們對「實際」( practical)這兩個字,實在需要重新去考慮。
不然的話,100 年來,自從胡適先生把杜威的教育哲學帶到中國,我們一直以來是用一些很世俗的定義來用「實際」、「應用」這些詞的。

我不是說不能用這些詞,能夠。但是假如教會裡面有這種敬畏神、遵行祂的話這種
精神氾濫在教會中,那用這些詞不是問題。問題是現在不單單是杜威的教育哲學,還有心理學,就是專門講自我形象的那種心理學,很快地就會有新紀元的邪教、異教的思想出現在我們的教育材料中,這是必然的。世界上哲學、宗教發生什麼事,馬上就進到神學院--除非神學院警惕、抗爭,不然的話,神學院講什麼,講台跟主日學再過一兩年都出現這樣的觀念。因為,我們買的這些書籍都受了這些思想的影響,所以我們要從根那裡去解決這個問題。

這是個很好的問題,為什麼我們不用「遵行」,而用「應用」?我剛才說,我是用最壞的打算來回答你的問題。用最好的打算來回答你的問題,就是套用傅蘭姆所說的:「解釋跟應用是同一碼事」;因此我們說:「應用跟遵行是同一碼事」。假如我們知道「解釋神的話」就是「應用神的話」,「應用神的話」就是「敬畏神的話」,你用「應用」沒有問題。好,還有問題嗎?

Q:請問,用「應用」的話,會不會有一種危機,就是說:無形中,把世俗的「實用主義」思想帶進了講台或教會?

A:假如用「應用」這兩個字,會不會無意中把世俗的「實用主義」的觀念帶入教會?答案是:自從有了基督教教育課程以來,這種事就每天都發生在教會當中。對不起,我已故的父親是基督教教育的教授。是的,我們要很小心。比較可行的做法就是:廣泛的教導如何思考神的話--廣泛的。

 《歸納式查經》、《讀經的藝術》這種的書,只能夠帶我們走到一個初級的終點,進到所謂中級班(當然沒有所謂初級和中級)。我的意思是說,除了歸納式查經、原文解經等等,我們必須要從教義、正統教義的角度來解釋每一段經文。這句話是違反了全世界福音派神學院裡面大部分聖經教授的教導原則的。我這句話不誇張的。
 我再說一次。假如我們要真正看到實用主義是為神的道彰顯的話,我們要刻意的、好好的、謹慎的把基要的教義--如:三位一體、基督神人二性、基督是先知、祭司、君王,替我們代罪…等等、聖靈的重生是必須的、什麼叫做屬靈?那就是稱義和成聖,什麼叫成聖?…--放在我們解釋聖經的過程中。你這樣做,在一般的神學院裡讀新約、舊約課,你一定不及格。因為他們不成熟。他們的教授要你解釋這段聖經,就解釋這段聖經。好了,你解完了,你做好了你的希臘文功課,你解釋完這段聖經之後呢,你說:咦,這段羅馬書就等於以賽亞書講的…你就寫了。或者教授要你念舊約,要用希伯來文解釋以賽亞書第 53 章。你解了之後,咦,這就是講耶穌基督囉。「不及格!」現在很多的老師會說「不及格,重做!不可以以經解經。我要你解釋的就是這段經文,你不可以扯到聖經的另外一個約那邊的。」這是因為聖經老師不成熟。 這句話不是我講的,是巴刻講的。不過,現在我也講了。巴刻說:「你們這些聖經老
師啊,你們都在山底下面的井底蛙。你們要跑到山頂上面來看一看。你們要從神學,就是正統的教育來看。」愛德華茲是這樣說的(Johnson Edward 是 18 世紀復興時期的清教徒牧師),他說:「我們對每一段經文的理解,在於我們對整本聖經的理解。」意思就是說:你沒有系統神學,就不能解釋聖經。但是,沒有人是沒有系統神學的。簡單的說,換言之,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帶著系統神學的「有色眼鏡」來讀聖經的。沒有一個人不是的。

 《讀經的藝術》這一類書的作者們、所有的新舊約老師,都是帶著「有色的神學眼鏡」來讀聖經的。問題是,我們的這副神學有色眼鏡是「正統的神學」嗎?是「正統的教義」嗎?還是受了「實用主義」、「新正統」、「後保守派」等等的影響?所以,我們要做的就是一種「教義式的解經講道」(Doctrinal Expository Preaching)。

清教徒是這樣讀聖經的。我的意思是說,清教徒是這樣預備講章的,他站在講台也是一樣。今天我們讀經,讀哪一段。好了,他讀了。牧師讀完聖經之後,他會把這段經文的要點再說一次。就是說,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什麼…,有什麼事實(fact)。他這個事實的意思,就是說,這段經文教導我們什麼關於神、神的計畫、神的應許、神的旨意。然後,再來一點一點地解釋這些要點。他每一個要點都很長的,比方說這篇講道有三個要點,他每個要點可能是兩行半這麼長的一句話的。假如你想知道,我可以讀一、兩個例子給各位聽。然後,他再來一個很長的應用。我的意思是說,

清教徒的講道是刻意地把每一段經文的「教義」講出來。 那應用方面呢?他在應用方面,是把這些神的屬性、神的應許、神的誡命,來刺透人的良心。這個叫應用,而不是說這個機器壞掉了,你怎麼拆零件;不是在這個這麼肉體、物質的世界裡的應用。乃是說,首先,刺透我們的良心:「這段經文講神的偉大,你怎麼看?你的心忽略了神的偉大嗎?你有常常思考神的偉大嗎?神的偉大成了你最大喜樂了嗎?」他會問你很多很多這類的問題。這個是清教徒解經應用部分。

 所以,有些清教徒的講章前面有三個主題解釋了這段經文的教義之後,後面可能有16、18 個應用,很長的。所以清教徒講道可以講兩個鐘頭,因為他們的應用方面很長。他們的應用都是從經文中摘幾個要點,從經文裡面的教義發揮出來的。好,還有什麼問題嗎?

Q:就是說,我們必須從「正統教義」的角度來解釋聖經。

A:我們必須從「正統教義」的角度來解釋聖經。是的。解釋每一段聖經,每一卷聖經。是的。

Q:我們知道說,整本的《聖經》都指向耶穌基督和祂的救贖。

A:對的,整本《聖經》、包括舊約,都是指向耶穌基督並他的救贖。

Q:那麼,可不可以把這句話這樣來理解:從「正統教義」的角度來解釋聖經,就是我們的每一篇道都要把人帶到耶穌基督面前。

A:對。所以,每一篇道都要把人帶到耶穌基督面前。是的。我舉一個例子。我們講舊約經文,你不可以把尼希米就當作「工商管理的典範」,太多這種書了:「領袖學」,讀尼希米記,記上代價,衡量工作,分配工作。尼希米記不是講「工商管理」的,不是講「領袖學」的。尼希米記是講被擄之後,神的子民怎麼被塑造為一個比較沒有那麼大的榮耀,但是懂得自己是誰,而且有神的律法,也願意順服,被神的律法管教這種的形象,直到主耶穌道成肉身。簡單地說,尼希米記是講舊約的歷史最後一段,神的子民的外形,就是人數少了,聖殿沒有這麼榮耀,城牆終於辛辛苦苦地圍好了,特別是很有趣的,有女性(姊妹)在迦南做了雙倍的工作,很有趣的,對不對?這個群體知道自己是屬於神的,有神的律法,直到主道成肉身。那個是尼希米記真正的意義。

你怎麼應用的?我是這樣應用的:尼希米記既然是舊約歷史最後的一段,請問新約歷史最後的一段是什麼?哦,使徒行傳 27-28 章,保羅在羅馬,雖然是被軟禁,還是卷起袖子來不斷地傳福音。至少在歷史方面,歷史書講的最後的那一段。請問我們今天,福音派的教會要怎麼樣建造我們的教會模式,直到主耶穌第二次來呢?我們可以延伸這樣看。但是我們先來看舊約時期歷史的尾聲,新約時期歷史的尾聲,然後現在我們是主復活升天之後,還沒有再來之前,這一段的教會時期裡,我們應當打造怎麼樣的教會呢?這樣看尼希米記,我覺得就是以「救贖歷史」為中心。當然,神的道的核心就是耶穌基督,因為耶穌已經來,已經復活、已經升天。

 再給各位一個例子。我們威敏斯特神學院的早會是很短的,連唱詩、禱告、讀經和最後的講道一起,一共是 15 分鐘。有一次我們的舊約老師講道。(我看,時間快到了。)他講什麼?他講的是亞干(約書亞記第七章)。亞干一個人犯罪,整個以色列民都受到神的審判。(我看時間快到了,你要講什麼?)他講,是的,神是要在祂的子民當中施行審判的。(然後,我再看時間快到了快到了,只有兩分鐘差不多…)他說,是的,有一天,神要再來審判,不過祂不是施行審判,乃是擔當審判。講完了,結束禱告。他的意思是說,這一次在舊約裡面神的審判,就是說明主耶穌要來的時侯,祂所擔當的審判是怎麼樣的嚴厲:神的聖潔和憤怒傾倒在耶穌基督身上,就好像當時神這樣懲罰祂的子民,至少有那種的程度跟嚴厲。但是,新約給我們看到的,是神是怎麼樣來施行(inflict)審判的呢?是把這種審判,這種的打擊傾倒在祂自己,就是三位一體的第二位,神的兒子的身上。

 所以,從亞干可以講耶穌的。從參孫也可以講耶穌的。參孫是一個很糊塗的神的僕人。對不對?祂是神的僕人,是神膏的士師。但是,參孫的死,的確救了以色列民。耶穌基督是一個絕對不糊塗的、無罪的神的僕人,神的子民的領袖。祂藉著祂的捨命,拯救神的子民。所以有些地方,參孫和主耶穌是相似的,他們的職分是相似的,但他們的品格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參孫的事件指向耶穌基督,亞干的事件指向耶穌基督。但是要小心,我們不要作「靈意解經」(按:指「寓意解經」,一種不屬聖靈的,屬人的私意解經。

用 George Fox 的說法:一種無休止的、不慎重的想像)。我們要把這件事情放在救贖歷史裡面,神怎麼對待祂的約民(God’s covenant people),然後才應用到今天。

Q:因為你剛才講到清教徒的教義式解經講道。因為現在我們在學校學的講道法,有主題式的講道、經文式的講道,還有解經式的講道。我想問的是「經文式、解經式的講道」,這兩個講道跟清教徒的「教義式解經講道」有沒有結合點?

A:請問「經文式講道」和「解經式講道」有什麼區別?

Q:「經文式講道」就是拿一節經文來說。「解經式講道」我們可能是拿一段經文來解釋。就好像「教義式的講道」就是把這一段經文的教義講出來。

A:不要緊。不過我覺得第二、第三不是同樣的嗎?

Q:不是,我們在串的時候,比方說用一節經文跟整段的經文可能會不一樣。

A:經文可能是一節經文的,司布真有時講道也是用一節的,不過他可以發揮。好。經文、解經和主題,還有什麼?

Q:我們比較注重、比較側重的就是:「解經式講道」和「教義式講道」有沒有一個結合點(引用清教徒的這個方式)?

A:問得很好。因為聖經新舊約 66 卷從來沒有告訴我們怎麼講道,聖經也沒有告訴我們每天靈修 10 節,20 節,兩章,還是舊約 1 章,新約 3 章,或者 4 章。聖經沒有告訴我們的,對不對?「講道法」是人造出來的,很多是很有用的。都是為了教會的好處,才會有「講道學」、「講道法」這門學問出來嘛。很多「講道學」、「講道法」肯定就是從「文學」跟「修辭學」那裡借一些觀念過來的,因為聖經沒有「講道法」的。你說耶穌講比喻,我們也講比喻;那保羅講神學,我們也講神學嗎?以賽亞講預言,我們也講預言嗎?當然不是嘛。所以,我們怎麼樣來解釋這本 66 卷的聖經呢?

 好,「經文式的講道或者釋經」,就是看一節經文。一節經文我們盼望不是斷章取義(out of context),當然不可以斷章取義。你說希伯來書也斷章取義的引用舊約。但他們是聖靈默示的,他們可以做,我們不可以做,就這麼簡單。

 好,不可以斷章取義。「經文式的講道」就是處理一節;「解經式的講道」可能是處理 10 節到 20 節,這都是很正確的做法。然後,我這個人可能比較好奇,所以當我作「解經式講道」的時候,我偶爾會用 3 章聖經或者整卷聖經,如希伯來書或者雅各書。

然後,最後焦點放在,比方說雅各書 2:24,你們的信不但是出於信心,也出於行為。但從 1:1 一直講到 2:24,好讓我們看清楚 2:24 的意義,所以是由一節或一段或好幾段的經文作單位的。而「主題、或者教義式的講道」,就是用整本聖經作單位。不論是「主題式的講道」或者是「教義式的講道」,有斷章取義的,有不斷章取義
的。

不論你是用「教義式」或者用「主題式」的,都可能走樣,都可能不是按照聖經所講的。比方說:「聖經如何看成功」這個講題,你怎麼去抓聖經經文呢?盼望你從箴言那裡找,就是:「晝夜思想耶和華的律法的」,「敬畏耶和華的凡事亨通」。你不要去亂扯嘛,對不對?所以,主題的和教義的講道,都可以用的。

「教義式的講道」又分:從「救贖歷史的角度」來看,或者從「系統神學的教義」來看,對不對?比方說我剛才說的亞干的例子、參孫的例子,就是從「救贖歷史的角度」來看,或說「從舊約看基督,從基督看舊約」。

 另外一種「教義式的講道」,比方說我們講「得救的確據」,我們會用《威敏斯特信仰告白》第 18 章作為我們基本的信念。那篇道可能我們是用了希伯來書 6:4-6 的;可能我們用馬太福音 13 章撒種的比喻;可能我們用約翰福音 3 章 1-8 節講重生的這段經文;但是我們同時要強調的教義是《威敏斯特信仰告白》裡得救的確據,那是教義式的。所以,你可以引用不同的經節,畢竟我們的《信經》(就是《威敏思特信仰告白》)列出幾百段的、上千的經文。所以,你可以用那些經文,或者你去找《主題匯析聖經》(那本不是改革宗的,是很好的福音派的,可能是「四點的加爾文主義」[按:有一小部分法国改革宗受阿米念派影响的妥协折衷派,稱之為亞目拉督派或后救赎主义者(Amyraldist),他們在加爾文主義五要點上,接受阿米念派的「普遍救赎」、「不确定赎罪」观念,但其它四点仍持守改革宗信仰]的,一本很好的參考工具)。

「教義式的講道」就是從一個專題、一個教義,然後盼望我們所抓的經文:第一,不是斷章取義的;第二,是跟這個主題真的有關係的。換言之,串珠不能亂串的。不是聖經裡的串珠都可以用的。串珠只不過是把聖經裡這個字所出現過的地方告訴你,最穩妥的就是看經文彙編了,它給你整頁的經文。主題匯析聖經就是給你一個捷徑(shortcut),讓你快快地抓到一些經文。

所以,研究聖經有一節的研究,一段的研究,一卷書的研究;救贖歷史的一個階段的,或者救贖歷史的整個全部,就是:從基督看舊約,從舊約看基督;最後,從教義來看;還有最後的最後,有一些非教義專題,就是說:聖經怎麼看核子戰爭?怎麼看基因工程?——那些不是傳統教育學所處理的問題。這些問題你肯定要建立起好的「聖經神學」或者「系統神學」,就是教義的根基,然後針對這個問題,從經文那裡去作應用、延伸;最後你作出一些相對的,你想出來的,或者書本裡所說的一些應用。

所以,我把講道要處理的單元,作這個原則來給你放一個框架:一節(經文),一段(經文),一卷(書卷);一個階段,整個救贖歷史;某一個教義,甚至整個教義系統;最後是教義系統裡沒有的專題。都可以講的,都是正當的。因為,聖經沒有告訴你每一次講道要處理 10 節聖經,定出 3 個要點,最後加 1 個故事。這是很好的講道法。幾百年來我們都用這種講道法。很好,但不是唯一就是了。

我是最近這幾年才從一種內疚感釋放出來,因為我最不懂怎麼講那種我以前小時候,或者我小孩子三歲的時候,有一天發生了什麼事,用這種扣人心弦的故事來作結束,或者每一點,甚至乎講道法現在告訴你,比方說告訴你第一點是什麼,第一點下面,1,1+或者 1a,你講 1a 之前,先講個故事,然後再把 1a 那個要點拿出來,你都要包裝得好好的,我最不會講這種故事。所以我後來想一想,究竟教會需要什麼?是的,我神學院所學到的講道法就是三點加一個故事,或者三點加一首詩--短詩(poem)。但是,我是熱愛系統神學的,我又看到這些教義的原則,實實在在是教會需要的。所以,曾幾何時,大概過去5 年,我就開始不向聽眾道歉,就講起「教義式的講道」來。結果我發現,平信徒有回應。因為有些原則,比方說,「什麼叫實際?是不吃虧就是實際嗎?不是的。是敬畏耶和華的開端才是實際。」這是我兩篇的講章。那,這篇講章想了 30 年了。我還記得 1979年,我就開始寫一篇文章:《什麼叫實際?》,沒有寫完,每次都沒有完,但終於「講」出來了。

 所以,我目前快要進入到我人生的第七個十年,就是還沒有到六十多歲之前,我已經定意、我自己給自己定位:我的講道法是「教義式的解經講道」。一般來說,你去「講道法」的書裡能找到「教義式的講道」。我又不甘心,因為「教義式的講道」總會給人罵為不是釋經學的,不是「釋經的講道」;所以,我講的是「教義式的釋經講道」(Doctrinal Expository Preaching)。 特別是面對中國大陸的群體,從傳福音開始,從福音預工開始,我發覺我從大學年齡所學到的「歸納式查經」:耶穌基督在路加福音 5:1-11,請問這段經文有哪些人物?發生在什麼地方?加利利海在哪裡,你可以找到嗎?耶穌基督為什麼去找彼得?哦,去借他的船。當天他是向誰講道?他講道之後,耶穌基督向彼得要求的是什麼?…這是「歸納式查經法」,很正確的一些觀察、解釋,加上一些應用的問題。我發覺中國大陸群體,大概大部分的人不耐煩這種很精準、正確的「歸納式查經法」。

 所以,曾幾何時,1988 年,就是六四之前,在美國,我就開始用好像《新約概論》
這種的書,或者《研經版聖經》裡面,每一卷書前面的介紹,這卷書的作者,主題,特別是主題那一段。曾幾何時,我就開始用很大的一塊聖經,一卷的來講資訊。我發覺很多對聖經接觸比較有限的,不論是信徒或福音朋友,他們就比較快地能夠掌握,(對不起,我這樣說,很自大狂地說,)他們會說這樣的信息不浪費他們的時間。他們難得地又打工,又念書,又要看小孩子(當然,不信的「信徒」當然會這樣看嘛),難得來教會 1 個小時,聚餐完了,又唱詩之後,難得有這 40-50 分鐘,他要抓到一些重點…所以,我因為有神給我很優秀的老師們,(不論是大學的哲學,還是神學院裡的聖經神學、解經,還有系統神學),所以我把他們的精華,比方說「約」是舊約的,「天國」是福音的,「恩典」跟「信心」是保羅書信裡面的…等等,把他們的精華刻意地倒在我個別的講章裡面--刻意的。這是犯了絕大部分講道學的規則的。所以,我差不多每一次講道都是違規的--假如是用今天的講道法來說。但是我說,時代的需要、中國大陸群體的品味,就是說:你不要浪費我的時間,請告訴我你究竟要講什麼--這種的品味和需求,已經不容許我們平面的,就是不立體地去解經講道。這是我的經驗談。

 上面那段不屬絕對真理,不是聖經所教導的,《威敏斯特信仰告白》也沒有這樣講,所以不屬於改革宗神學本質裡面的,只是個人的經驗談,只是我服事的經驗分享。

Q:有一個人這樣來解釋雅各,他說雅各是瘸腿的,就是說,他把雅各的遭遇,雅各這個人應用到他,因為他本身是殘疾的,然後他就把這段經文應用到所有殘疾人的身上。如果說,從一段經文當中,提取一個跟當事人所解釋的人相同的情境當中的一個共通點,然後來應用,這樣適合不適合?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靈意解經跟影射式、延伸式的應用有什麼欠缺,對照影射式或延伸式的應用,有什麼錯誤或者說欠缺?

A:第一,用自己的經驗來解經,有很多的限制--除非是那段經文你是好好地從上下文看,不斷章取義,而且,不論是殘障的,或者是自卑的…等等,這些主題我們要從救贖歷史和系統教義裡面,先去得到一個基本原則,然後回來問:這段經文究竟是不是在講神怎麼對待殘障人?然後,雅各是不是真的是殘障人?

照我的理解,聖經裡面沒有說。假如真的要講神如何對待殘障人,這個是可以講的。
我寧願去舊約那裡去找那些寡婦、大痲風病人等等,看神怎麼特別愛他們。我們不是不可以講神特別愛殘障人的。可以講的,但是取材要正確,不要斷章取義。

 第二,靈意解經和延伸式的應用有什麼分別?它的分別是:「靈意解經」是從一段具體的經文或者一個具體的救贖歷史,去投射到一個跟這段經文或這個救贖歷史沒有關係的一個原則。靈意解經是這個意思。比如從五餅二魚,五個餅代表什麼,兩條魚代表什麼;挪亞洪水四十天,四十天代表什麼…聖經裡面沒有講的,你去搞一個應用出來,或者一個投射出來,就是靈意解經。

我這樣說好了,但是我們可以作一個正確的應用的。我現在畫一個三角形是這樣的:
 救贖歷史 T1 Tn象徵 預表 比喻 應用

 靈意解經
T1: Truth Symolized (象徵的真理)
Tn: Truth Typified (預表的真理)

 一條長的,左邊垂下,再斜斜地上來。不正確的是靈意解經;正確的就是經文的應用,平行的線,從左到右的。是,舊約有預言耶穌基督,或者說舊約預備新約,這個是從救贖歷史看的。斜斜的這條線是代表「預表」。

剛才我說的參孫這種例子,就是從舊約來看新約,但不僅僅是預言或預備,它是有一個意義的。不過「預表」都是指耶穌基督,預表就是舊約怎麼預備耶穌基督的意思。所以,是從一件事情或一個人的職分,首先看他這個人:參孫,參孫是個士師,士師是什麼意思?大衛是個王,什麼意思?先搞清楚這個。然後,這個王,這個士師,這個祭司,他跟新約的耶穌基督是有關係的--有所同,有所不同。

 所以這一位參孫,這一位祭司或者君王,是怎麼樣的預表耶穌基督?這個不是靈意解經。你先看清楚他這個職位,或當時的情況是什麼,然後看他是怎樣預表耶穌基督的。然後,這些大原則,比方說耶穌基督是先知、祭司、君王,聖經裡面有嗎?你參考一下系統神學所引用的經文,應該有的。這一種職位或一個情景,跟新約的耶穌基督有沒有關係?要有經文的根據,然後去作這種預表,這樣就不是靈意解經了。好,我們時間差不多了,

結束禱告。
 禱告:求天父繼續地憐憫我們,給我們在你的道上長進,給我們懂得怎麼自己去挖掘你的道理中豐富的真理,提高自己對你自己話語的悟性,也提高我們對這個世界的瞭解,叫我們站得穩,做一個你忠心的僕人。主我們這些都是為了你的教會,為了你的榮耀,求主繼續堅定我們的心志,是為了你所愛的教會而去努力,去改善我們的閱讀或者是學習的方式。謝謝主,我們不需要放棄我們對你的熱忱去追求學問,我們對你的熱忱,也不摒棄我們對你的話、在這個世界上學問的追求。求主讓我們找到一個整合的姿態,叫我們心中滿足,也知道自己在長進,奉主耶穌得勝的名求,阿們。


第17講 問題與回答3:軟性的道和實用主義叫人不懂思考| 林慈信


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 林慈信牧師講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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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講 問題與回答3:軟性的道和實用主義叫人不懂思考。

如何面對不同派別的人和知道他們得不得救?預設應用神的話的人是認識神的。

Q:(這裡還有幾條問題我還沒有處理的,我沒有忘記。請問牧師:)應用神的話語與方法論,和講道要生活化有什麼差別?因為今天有很多講道人常用「如何,然後應用:方法有一、二、三…」,這種軟性的道聽多了,造成許多信徒在聽一些稍微需要思考的道的時候,往往就昏昏欲睡。這些所謂方法論、生活化、實用主義與人本有什麼不同?

A:答案是沒有什麼不同。

 在 1916、1917 年,新青年雜誌就登了胡適先生的《白話文的芻議》,在那段時間,胡適也講「少討論一些主義,多解決一些問題」(實用主義),這是美國教育理論裡面,最影響教育界的理論,就是杜威(Dewey)的理論。

 這種「如何建立親密的婚姻關係:一、二、三、四」,那篇道其實是來自世俗的心理輔導材料。不過它可以裝飾、加一些經文。我常常會聽到這種道的--很不幸是常常。我以為這個沒有那麼常常,但是教會也不懂得分辨。某某博士、某某老師是中學、大學的教授,或者某某輔導中心的輔導員、主任,就請他來主日站講台。在最保守、最基要派的教會裡面,你就聽到這些根本跟聖經沒有關係的道理。傳道人也不例外。

「聽多了這種軟性的道,就造成不懂得怎麼思考。」是的。今天不僅僅是福音派的講道是這樣子(這背後的就是後現代的,文本死了,宇宙沒有真理,只有故事,只有敘述)。所以,講道就以敘述一個故事來再次活現聖經裡面的故事。總之,以聽眾的文化處境,來主導講道的內容。這個是今天的神學院裡面教導傳道人怎麼講道的一些理論、一些方法。

 也就是說,有的神學院根本不再教導「釋經講道」的,就教你講故事,教你去找《心靈雞湯》那種的故事。這種故事肯定是扣人心弦的,一聽,眼淚都要掉出來的。也就是我們常常在電郵上收到那些的故事、幻燈片啊--我常常收到那種東西,每個禮拜都有「好心人」寄這些東西給我。然後又有好心人寄給我一個沒有一隻腳的、一隻手的,兩個怎麼會跳芭蕾舞的,叫全世界都感動啊--這種幻燈片,我常常收到。這不是壞事。只是這個跟我們教會有責任去傳的真道的關係是否那麼密切,那是另外一個問題。

 自從 1980-1982 年,我就注意到了,今天人類所面對的--面對什麼?面對全人類閱讀分析能力的下降--從美國開始。不要以為美國是一個教育水準很高的國家。美國是一個很文盲、野蠻的社會,就跟羅馬帝國亡了之後,羅馬帝國邊界的那個蠻族的地方一樣。不同的是我們有武器,可以從聖路易一發就發到伊拉克某一個建築物的二樓、三樓;不同的是我們有互聯網;不同的是我們隨時可以撒謊說某個國家有武器…等等,然後可以開戰。

今天我說這些話,說「美國是野蠻的國家」的話是誰講的?不是我講的。是 1982 年我開始注意到《時代週刊》、《美國新聞和世界報告週刊》--就是最自由派的、最藐視基督教的雜誌,都在講這些東西的。不要以為只有我們基要派的在罵人,不是的。那些非常攻擊基督教的有(見)識人士,都看到這一點。而基督教裡面講得比較多這方面的,可能早期是寇爾森(Chuck Colson),就是尼克遜水門事件之後,坐監後得救的那位。我說他是今天美國最聰明、頭腦最精的平信徒基督徒。他不是神學家,但是頭腦很清楚。

 今天我們是在一種好像漢朝之後的中國,好像羅馬帝國之後的歐洲。全球都是。雖然我們有互聯網,有火箭,可以送我們到月亮,甚至更遠的地方,但在人類思考、閱讀、分析(analysis)、重組(synthesis),這些從古典、從古希臘就教導小孩子的東西,是(水準)下降的。

當然,美國不是沒有一些高水準的大學。有的,東方人(就是韓國人,華人)、猶太人、印度人,占了很多的成數,包括一些比較有機會的白人。但是你要去看美國那些兩年制的大學(community college),簡直跟高中、初中沒有兩樣。以前我們高中畢業要讀大學,當然已經讀過微積分、三角、生物一年、化學一年、物理一年。這些的科目,就是中學水準的數、理、化、生、代數 2、幾何,還有微積分,現在正在兩年的大學從頭講起。大學生連拼字都拼不准的。香港也是一樣。香港是用廣東話寫中文的。廣東話中那些口語化的字,都出現在大學生的論文裡面的。香港只不過是全世界最後現代的城市之一而已。所以,用香港、美國來作例子,就是告訴我們:今天全球人類閱讀的能力正在下降。

 17 世紀的英國清教徒和北美殖民地清教徒的孩子們,小學就要背《小要理問答》的,不是《兒童信仰問答》,不是協傳培訓中心(Partners Training and Communication Sdn. Ltd.)出版的那本《簡明要理問答》,那是 19 世紀才寫出來的。17 世紀就要背了:

“what is the chief end of man?”(人生最高的目標是什麼?)“The chief end of man is toglorify God, and to enjoy Him forever. ”(人生最高的目標就是榮耀神,永遠享受祂,以祂
為樂) ;

“What are God’s eternal decrees?” (神的永恆的預旨、計畫是什麼?)“God’s eternal decrees are creation and providence.” (神永恆的計畫就是創造和護理);「耶穌基督的三重身份是什麼?」就是先知、祭司和君王…等等,一百零幾條,每一個小學生都要背的。

 當時他們進到大學之後,一定要讀的是拉丁文。所以你看,後來到了 20 世紀,巴刻
(J. I. Packer)的書、斯托得( John Stott)的書,寫得很精的,對不對?因為他們頭腦裡面,已經受過拉丁文的訓練,每一個字都沒有廢話的。我們今天,謝謝杜威、胡適先生的實用主義(或作實驗主義),搞到我們不懂得怎麼讀書、怎麼思考。不光是新加坡。對不起,我來新加坡、馬來西亞,其中的一個娛樂就是跑到大眾書店(popular bookshop)去找中學生補習考試的課本,就是預備考試的練習本,我去找還有沒有歷史的補習。因為我十年前來看,不是沒有,是放在最下面最底層的架子,上面都是化學,那些戴著厚厚的眼鏡的十多歲的小姑娘在看,歷史只有東南亞歷史,這麼薄薄的一本,沒有人碰的。

 不論是東南亞、香港、美國,最基本的人文,就是馬丁路德、加爾文都接受過的人文教育,如何讀書、思考,是今天普世所需要的。假如教會看到這一點,能夠從教導孩子,從如何讀書、讀聖經開始,那麼我們就像當年愛爾蘭的修道士一樣,站在文明的前面,而不是後面。教會站在文明的後面太久了,我們是可以(、也應該)急起直追的。

 我們成年人可以急起直追的。你自己先讀《兒童信仰問答》,先讀《小要理問答》。先好好扎扎實實讀一些書,比方說巴刻的《認識神》,比方說《磐石之上》,比方說《活在聖靈中》,比方說《傳福音與神的主權》,這些都是很有名的一些書。但是你不要把它們當作娛樂週刊來讀,你要慢慢一個字一個字的推敲,然後好好地放在心上。

 這樣子,我們自己的水準要提高,然後我們不要把青少年當作是笨蛋來看待。我每次看到這些很後現代的青年人、中學生、大學生,我把他當作一個很聰明的人來問他問題。比方說,有些青年人的父母親說,「哎,他們對福音、對歷史沒有興趣的啦。」我就會問:「你們朋友之間,對信仰所發出的問題是什麼?」他們就呱啦呱啦地講出來了。他們不是沒有腦袋的。然後,我們盡可能地介紹一些有份量的書給他們。我看孩子,少年人是有頭腦的,上帝造我們不是笨蛋,不是後現代的媒體說的那樣「我們是笨蛋」。美國的電影、美國的流行音樂,就把我們當作笨蛋、頭腦完全空的來對待。不是所有的,某一些的最新的敬拜讚美詩也沒有兩樣。我只是說某一些,因為有一些當代的敬拜讚美詩歌是很有神學水準的,比我們所唱的水準高得多。但是有一些簡直就是很空洞的,重複一些。不過我們也在重複我們的短歌。所以不要全盤地批判敬拜讚美。總之,我們自己對我們的會友,對我們團契的弟兄姊妹,對我們的少年人,不要把他們當作是笨蛋,水準是可以提高的。

 唐崇榮牧師曾經跟我說過一句話,他說:「我的講道是向教會裡面最高水準的 20%講的。然後,我是期待他們把另外的 80% 拉上來的。」假如我們的講道永遠是向最沒有水準的、屬靈的胃口又沒有開、又不懂思考的那 20%的人去講,教會就會永遠像搖籃班、幼稚園。但假如你向那些認真的人傳的話,好了,有的人就會說:「林牧師,我聽不懂ㄟ,我要睡覺了。」那你就說:「是了,你看,他講的這些是多麼好的事情!上帝讓你看原來基督教還有這麼多東西,是需要我們要花時間去學習的。」你要這樣回應嘛!你不要這樣說:「是哦是哦,他的東西很難懂哦,你講得對哦。」你要這樣回應:「是的,原來我們還有很多東西要追的,一起來好不好?我們一起來,每個禮拜讀,認識神半章,來討論好不好?」這樣子就好了嘛,對不對?這樣我們就把其他人拉上來了。

今天我們面臨的是一個全球性的文明危機。我不是指一個教會、一個國家、一個派別。我們要謝謝美國把這個笨蛋文化傳到全世界。香煙的廣告在美國是禁止的,在印尼在其他國家就到處都貼滿了。在美國,不可以向小孩子推銷香煙的。可到了印度,一個戴著太陽眼鏡的女明星,就站在中學外面向學生發免費的香煙。我們美國是最懂把最邪惡的文化向外面推銷的,都是為了錢。而在教育文化方面,政府又不花錢。

我是生活在美國五十個州裡面,在教育上面花錢花得最少的其中一州,就是加州,排到第 45 到 50 這麼低的,就是用每一個小孩來計算的。你看到加州有很宏偉的科技、電影明星等等,但是真正花在公立學校裡面的花費,用人口來計算的,是全美國最低的州之一。所以,我們是最懂得把這些腦袋空空的文化往外銷的。所以我們要(懂得)拒絕,不是所有從美國來的東西都是好的。當然我所帶來的改革宗書籍是例外。為什麼要帶呢?因為是例外,很難找得到的。你一般看到的東西都是比較空洞的。(好,你知道,你問一個問題,我就會講到一個小時的哦?!)所以,這種方法論、生活化,不是不需要生活化,但是你先要有神的道,就是我們對整本聖經所教導的是什麼,我們要掌握;從舊約看耶穌基督,從新約看耶穌基督,把人帶到十字架面前,然後再來講應用,還不遲。

清教徒的應用跟我們的應用是不一樣的。不是說你跟你太太的溝通要怎麼做,星期一晚上,你跟你太太去麥當勞買一個雪糕筒、去聊天;星期二,不要忘記帶你的老大去踢足球;星期三,你要跟他踏自行車。不是這樣子的。清教徒的講章裡的應用部分,都是刺透我們的良心的。這種書籍中文不是沒有的。鍾馬田的所有的書籍都是一樣的。鍾馬田寫的《登山寶訓》(The Sermon on the Mount)就是這樣的,你去讀一讀,你就可以知道「什麼是刺透良心的講章」。

Q:我們應該用什麼態度去面對那些不同派別的人?這些派別跟救恩有關係嗎?

A:很好的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我們怎麼對待不同「派別的人」?而不是怎麼面對不同的「派別」,你要問的是如何面對不同派別的“人”。然後,派別跟救恩有關係嗎?對嗎?

好,很好的問題。(請坐。這是第一個問題對不對?還有第二第三。)

你這個問題就注意到,我這幾天表達的是一個正統的信仰,怎麼面對不同的「派別」,我沒有說明怎麼面對不同「派別的人」。

 人是人。人是神所造的,按著祂的形象造的人。摩門教的人是人。同性戀者是人。他們是罪人,我們也是罪人。他們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我們也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所以凡是人,我們必須要以他有神的形象這種的尊嚴去對待他,不等於說我們要同意他的說法。假如我們全世界的人都要同意他們的說法,每天跟他們一起坐巴士,坐地鐵的話,我們才能交朋友,那麼我們連到修道院都做不了這些事的,對不對?所以,每一個人有他的尊嚴,因為他是神造的,不等於說我們需要跟他們發生很密切的同工關係。

 我個人的看法是:每一個宗派或者是教會,或者用中國的說法是每一個片,都需要有自己信仰的立場。

當然問題就來了。這個片、這個宗派裡面就起了一些分歧。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一些教會中有些領袖推動靈恩神學,那怎麼辦呢?當然,最好的方法是由負責的同工,也就是宗派的領袖或者教會的牧師,跟眾長老們一同來決定,我們今後要走的路線是什麼。假如這個決定作不了的話,有可能最後的選擇就是你離開教會,去另外一個信仰(比較上)跟你比較合得來的教會。

我再回到你的問題:怎麼對待這些不同派別的人。我喜歡這個問題最明顯的是:怎麼對待新正統,或者是後保守福音派這些的教授、教會領袖…等等。我會同樣地說:用神的形象來作一個共通點。

 最後一個問題是:派別跟救恩的關係是什麼。我是屬於改革宗的。我相信神自己知
道誰是得救的。所以我不能說所有自由派和新正統的都是不得救的。我從來不會說巴特是不得救的。這不是我要講的話,不是我要想的問題,也不是我能知道的。除了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那些是很明顯的,因為他們傳的是完全不同的一個信仰。

在天主教跟基督教、甚至東正教這個大範圍裡面,我們可以指出哪一些教會,他們的立場是離經背道的(apostate)。我再說一遍,我們要指出教會裡面哪一些神學立場(就是派別)是離經背道的,甚至乎我們指出哪一些神學家的哪一方面的論點是離經背道的。一般來說,我們就講到那裡為止。就是說,你看我們從「我們是誰」,昨天的第一點,我就說了,我們跟天主教不同的是第一、第二、第三:我們相信「唯獨聖經」,教會不能夠搶奪聖經的權柄;「唯獨信心」,行為不能給我們什麼功勞以致得救;「唯獨基督」,聖人是沒有功德可以讓我們借來用的。我們說得清清楚楚,我們的立場是什麼。

在主耶穌基督還沒有回來之前,教會不斷地需要被管教的(discipline)。離經背道的信仰是需要被教會正式的去管教的,講得更嚴肅一點是懲戒。很不幸的,我們對教會的管教事工,從來就覺得很陌生。所以,結果就是(在教會中),神學生或神學老師跟老師在爭辯。因此我看到這個缺點,所以我自發地去申請加入了一個有神學立場,也就是認信的宗派。認信的意思,就是說有信仰宣言的。(我的宗派的信仰宣言,就是《威敏思特信仰告白》。)所以假如有一天,我得到一個結論--我今天不再是加爾文主義者了,我今天已經不再信加爾文五要點了,已經不再相信人是完全墮落的、救恩完全是神的主權和恩典…等等(比方說,假如有一天),如果我的立場變得這樣子的話,我有義務去告訴我的區會,我的立場已經改變了。那他們可能就會來教導我、輔導我、管教我,或者最簡單的是我自動離開我那個長老會,去參加一個信仰比較鬆散的長老會,是可以不相信預定、也可以做長老會牧師的;就是我應該有這種良心,假如我已經不再認同我宗派的信仰的話,我應該離開。

我說這些就是說:我勸基要派、敬虔的弟兄姊妹跟傳道人,不要把神學立場和救恩掛鈎,畢竟誰得救是上帝的事情。除了一種情況可以問某某人得不得救,那是我們是不是要接納某某弟兄姐妹要不要受水禮?有沒有資格領聖餐?可不可以參加我們教會作我們教會的會友?在這些情況下,牧師、傳道或長老有責任去審核某某人的信心跟悔改,從人的角度來看他的得救是不是真的。

除了那個以外,我們寧願說某某人的信仰,在這幾點是有問題的;某某神學教授已經不是屬於歷史上的基要派了,為什麼,一、二、三、四,把它說清楚。而不是說他是異端;他是不得救的,因為這些詞太籠統了,用起來其實對於我們的理解沒有太大的幫助。寧願說明,他們在哪方面信仰是走樣的。

同樣的,某某弟兄姐妹跌倒了,當然我們也不需要把人家的醜聞到處去宣揚。但是,假如你要說明某某弟兄不得救了,那你要說明為什麼不得救。他不是一個得救的,你憑什麼來說他是不得救的?除非你是教會的傳道或長老,你需要作出這個判斷。加爾文說,教會要作出一個有愛心的判斷(charitable judgment or judgmental charity);意思就是說,某某人心裡相信,口裡承認,而他沒有什麼大醜聞這類的罪,以致影響到整個教會在社會上的名聲,你就接納他;沒有受過水禮的,就給他施行水禮,成為一個能夠領聖餐的會友。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要問他的信心,按照我們的判斷,從最好的角度來看, “the benefit of the doubt”(在罪證不足的情況下被假定為無罪的權利),他的信心是否是不是存在的、而且是真的。我有回答你的問題嗎?可以來跟進的。

Q:你從來沒有否認巴特是不得救的?

A:我從來沒有講過巴特是不得救的。沒有錯。

Q:那麼,他是神的僕人嗎?再者,神學家都是神的僕人嗎?

A:請問神的僕人的定義是什麼?你的意思是說他的信仰正統呢,還是他有沒有資格作牧師?是不是這個意思啊?什麼叫神的僕人?

Q:不是說他有沒有資格作牧師,而是說他有沒有在神裡面看到自己的使命,他當要做的。

A:他有沒有看到神的使命,知道他當要做的?

Q:還是說他完全按照自己的思想?

A:我們這些敬虔的、基要的信徒和教會,我們對「神的僕人」,跟「神的僕人的呼召和使命」,我們先假設了一點,我們才會發出這個問題。我們假設我們信主、悔改是真的;然後在某一個時段,我們領受了呼召;然後,經過這個呼召的認可,還有裝備,有一天我們就被教會承認是神(順服)的僕人了。這個是我們在基要敬虔的圈子裡面的習慣。(按聖經:萬物都是神的僕人、神的器皿,但分貴重和卑賤、榮耀和憤怒、順服和瞎眼的。包括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亞述[是神怒氣的棍,手中拿神惱恨的杖]、東風、日頭、饑荒、瘟疫、旱風、霉爛、蝗蟲、螞蚱、疾病…都是神的僕人。)

 好了,那我們要問,巴特是不是神的僕人?我們要看他有沒有神的呼召?那我不知道,但我差不多可以擔保巴特是一個很虔誠的信徒。「信徒」這兩個字是指「他自稱是信徒」。

 新派的神學家有很多是很敬虔的,當然也有一些是很放縱的,例如保羅・田立克是搞婚外情的等等。但巴特是一個很虔誠的一個人,他是瑞士的德文改革宗的牧師。他神學畢業之後在一個小地方牧會多年,研究聖經。他是不是神的僕人,至少要分兩到三個層次來討論:第一,他是不是神在永恆裡看他是忠心的僕人?這沒有人知道;第二,他心裡有沒有感覺到神的呼召?有使命感?肯定有,不然他不會寫那麼多的教會教義學,因為他是某某宗派裡的被按立的牧師和神學教授;第三個層次,從我們基要派、人的標準來看,他是不是一個「我們認為是神的僕人」的神的僕人呢?這個我們可以作出評論。因為他的信仰不正統。你懂嗎?

 神怎麼看,我們不知道;他自己怎麼看,大概可以知道的;然後我們怎麼看呢?我說了再說,他是一個很誠懇很虔誠的人,他是德國改革宗宗派的牧師;他的信仰,從范泰爾保守派來看,是不符合聖經,因為他受了很多的康德、施萊馬赫、高等批判和祁克果的影響。所以,要分三個層次來看。當我們常常把這三個層次混為一談的時候,就把事情說得不夠準確。(第二點?)

Q:(第二點就是)他是有神的呼召,神的使命才寫那麼多的教義。每一個神學家都寫很多的教義,(A:沒錯),那麼從這一點來分析,他也是神的僕人了?

A:所以,我們讀了很多這些囉囉嗦嗦的伯克富的話,他說,你要從教會的歷史來看教義,你要從社會學來看教義,從心理學、從宗教經驗的現象來看。這些囉囉嗦嗦的理論不是沒有用的。你從宗教的現象來看,他宣稱自己是一個很虔誠的主耶穌基督的門徒,有神的呼召,作傳道人,而且忠心地在牧會。你懂嗎?你從外表的現象來看,他是非常虔誠的傳道人。(好了,不要再問這個問題了。)

Q:認識神就是應用神的話。我的問題是說:一個人會應用神的話,就會認識神嗎?

A:嗯,很好,認識神就是應用神的話。一個會應用神的話的人是什麼意思?(我的意思)傅蘭姆的意思不是指你讀過基督教教育的,你懂得怎麼應用神的話;你懂得每一次主日學,頭五分鐘有茶點,有破冰遊戲,然後你問一些問題;每次準備課程的時候,你可以寫出來:今天我教主日學,學生應該知道一、二、三,能夠做一、二、三,能夠…等等。好,這個叫做「教育學教導你怎麼應用神的話」。我不是指這個。 我是指:一個應用神的話的人,是懂得讓神的話的權柄來管理他的生命的。簡單的說,一個應用神的話的人,就是一個謹守神的話、遵行神的話的人。從這個角度來說,是的,一個遵行神的話的人--我們(也有一句話沒有講出來,就是)已經假設一個從心裡面發出這個遵行神的話的意願、從心裡面來誠懇地遵行神的話的人,是一個認識神的人。

 因為,認識神不僅僅是我們屬靈經歷的總和,也不僅僅是聖經、神學的知識。認識神就是認識祂的話裡面,祂怎麼啟示祂自己;然後用順服的心來回應--包括遵行、敬拜、敬畏、愛慕…等等。所以,一個真正應用神的話的人,是一個真的認識神的人。 所以,應用神的話,我們要講得清楚是什麼意思;認識神,我們要說清楚是什麼意思。

 那麼,關於認識神是什麼意思呢?最好的扼要的定義,是在巴刻的《認識神》的第二章,「認識神的人」那一章,這是最短的了。當然,可以發揮得很長。比方說,傅蘭姆的《認識神的知識論》的第一章,「神的主權是什麼?」,就發揮得很清楚。那是從上和下來看怎麼叫認識神。認識神祂完全的、從各方面來看的主權。不過,巴刻的《認識神》的第二章,就夠我們去好好地消化,來活出來了。


第17講 問題與回答2:有關後現代、後自由和後保守派。教會應該如何看其他宗派的教義?有關解經法、聖經的解釋?有關聖經無誤的教義。| 林慈信


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 林慈信牧師講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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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講 問題與回答2:有關後現代、後自由和後保守派。
教會應該如何看其他宗派的教義?有關解經法、聖經的解釋?
有關聖經無誤的教義。

Q:從這幾天聽到的信息,我們清楚了自己的信仰,還有通過了認識「唯獨聖經」、「唯獨基督」、「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和「唯獨榮耀(歸與上帝)」,我們更清楚了自己的宗派。還有通過了認識這些不同的神學看法,我們知道我們所瞭解得不夠,所以需要多一點的補充,以便幫助我們辯道。我們有三個問題想要問牧師:第一個,牧師可否大略地解釋一下「後現代」、「後自由」和「後保守派」之間的一些主要內容。

A:「後現代」、「後自由」,還有「後保守」。

「後現代」這個詞,第一次出現是 1936 年在法國,但是比較重要的是大概 1970 年代德希達(Jacques Derrida,或譯作「德里達」),還有另外一位,傅柯(Michel Foucault),至少是這兩位法國人,還有其他的美國人等等,他們的主要思想稱為「解構主義」。

 「解構主義」基本的思想乃是:「文本死了」,「作者死了」,「讀者死了」。

文本的意思乃是說,任何能夠被解釋的東西。「文本死了」的意思是說,每一個文本--比方說一段聖經--是沒有穩定意義的。任何一句話,不論是聖經,還是其他東西(思想、知識、世界),它都是沒有穩定的一個意義的(不穩定性和無常性)。所以,世界上只有各解釋者的解釋。就是對這個文本的解釋是沒有意義的。“No meanings, only interpretations.”,這叫做「文本死了」,就是你找不到這段經文的原本意思是什麼的,只有多種的解釋就是了。(按:這觀念來自尼采的知識論:尼采以世界為文本,說:「沒有真理,只有解釋」[ “There are no facts, only interpretations.” ,《權力意志》481 ]。

沒有純粹客觀的真理;知識要經過解釋才存在,所以解釋可以無限。未被解釋過的是無意義的。)

 第二,「作者死了」,意思是說:作者寫完文本之後,就已經和文本分開了。所以,你今天要找到作者原來的意思是不可能的。所以只有解釋,沒有意義,因為連作者的原意都不可能找得到。作者已經成為眾多解釋者之一。作者跟我們一樣,都是解釋者--因為文本已經沒有了,文本原來的意義已經沒有了。

第三,「讀者也死了」。我在讀這段經文,我是不存在的。我們每一個讀者,「我」是不存在的。是誰在讀這個文本呢?是我們社會上的「語言結構」。比方說,我住在美國,所以我的語言結構就是美式英文。那麼,我們的語言結構怎麼去瞭解文本,怎麼去解釋它呢?比方說:「我是好牧羊人」。什麼叫牧羊人呢?牧羊人,英文是 “shepherd” 。「我-是好牧羊人」, “I am a good shepherd.”。牧羊人是什麼意思呢?總之,牧羊人這個字,不是字典裡其他所有字的意思。每一個字的意義不是字典所有其他字的意義。是什麼?不知道,說不出,總之不是其他字的意義。第二,這個字的意義是指向(point to)所有其他字的意義。那是什麼呢?說不清。其實,當我聽到 “shepherd” 或者看到這個字的時候,

我在腦袋裡有一個聲音就是 “shepherd” 或者牧羊人,這個聲音就連帶著牧羊人的這個意義在裡面。這個是隨意的?是社會告訴我這樣做的。你每次看到這個字,聽到這個聲音,就會聯想到這個意義。你可以不叫他做牧羊人,你可以叫他狼狗、老虎,農夫也可以,為什麼叫牧羊人?沒有什麼為什麼,只不過是社會的習慣而已。所以,每一個字都是隨著文化社會的習慣而改變,它們都是社會的建構(social construct),沒有意思的;你隨時可以改換字的意義。

 比方說,美國總統有一次說,我沒有跟那個女人發生關係,因為他那一天是操縱了全國甚至全世界的電視媒體,所以「發生關係」這四個字當天就給他定義了。他明明是撒謊,但是因為他在那一天用了媒體,控制了媒體,所有他就給這個字的定義都改了。剛才我們在說:字是社會的建構。(我們還沒有講完。)其實語言是政治奪權的工具。當我們把這些字拆開(解構主義,就是你把它解構、拆開)的時候,你看到的是白人、男人怎麼剝削女性跟有色人種。解構主義背後,有一種好像馬克思主義這種的社會批判的,所以,整個解構主義是極度陰險的,它只有拆毀,沒有建造的,拆完了,就沒有了(只剩下虛空、虛無)。

 當然,後現代不僅只限於解構主義。解構主義肯定對解經學帶來很大的衝擊,所以有一些神學教授都投降了,有一些還在抗衡。

後現代文化裡面還有其他的重要思想,其中一個就是「新紀元」(New Age)。其實,「新紀元」就是印度教、 道教、 佛教…等等的「東方宗教」,加上聖經時期的「諾斯底主義」,再加上西方埃及、希臘、羅馬的「邪教」(paganism)之總和。這些加起來就是「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簡單地說:上帝就是我,我就是宇宙,宇宙就是上帝。上帝、人和宇宙是同歸於一,就是同樣的東西。比方說,夏威夷的火山,那不是女神的廟宇,那就是女神的身體。宇宙、自然界和神是同一碼事。上帝就是自然界。就好像施萊馬赫所說的:人依賴那個宇宙的、無限的。那個「無限的」是什麼?可能是神,可能是宇宙,隨你選。神就是宇宙,宇宙就是我。

迪士尼曾經有一部電影:〈獅子王〉(The Lion King),裡面有首歌(the Circle ofLife)生命的循環/生命的圓圈,這剛好說明新紀元的思想:神、人、宇宙都是在同一個圈子裡。你有沒有發覺,最近不論是青年人跳舞的舞,還是專業舞蹈的舞,他們跳起來人都很像動物的。人像貓,像老虎等等,這正說明人跟動物之間的界限正在被刪除。你說,進化論不是在講這個嗎?沒有。這個是更勝一籌的,神、人、宇宙是在一個水平上。

 我們相信聖經的,我們說:神創造人,神創造宇宙。所以,人和宇宙都是被造的;神是創造者,是不一樣的,是在質上面不一樣的。新紀元運動就是要把神、人,甚至男、女和動物的界限全部除掉。所以,一步一步的,同性戀是第一步;後面,西方社會還有很多,要把所有的界限都除的--男跟女之間,人跟動物之間的界限都要除掉。這是後現代。面臨這種「全盤意義」(meaning)上的拆毀,「後自由派」是一個比較溫和的自由派,

他會和保守派做朋友。因為 60、70 年代是西方自由派教會人數不斷減少的一個年代。所以到了 70 年代,我發覺比方說香港的自由派的神學院會跟保守派的神學院作朋友的。以前是自由派看不起保守派(或基要派),後來自由派倒要跟保守派做朋友了,因為他們有些宗派,10 年減少 100 萬會友。比方說聖公會、美國聯合長老會等,曾經有一段時期,10 年減少 100萬,你多幾個 10 年,就整個宗派沒有了、都完了。不過他們錢是有的,因為有很多寡婦留了很多的遺產。

 「後自由派」其中一個信念就是:教義是甚麼呢?教義就是一個信仰團體所定下的信仰。我們在講教義的時候,我們曾經講過,一方面內容是來自聖經;第二是經過反省;第三是由一個教會團體所鑒定的。「後自由主義」相信教義是教會所鑒定的,但是他就不講教義的來源是聖經。這是它其中一點,所以他們可以批判我們相信或者是承認《芝加哥聖經無誤言》,說,「這個是你們的部落、你們的團體相信的東西」;這相當於把真理相對化。

 「後保守福音派」,也是要跟「自由派」作朋友的。他(自命為福音派)會說,「以前『基要派』和『自由派』之爭是不必要的。戰爭已經結束了,不要再打仗了。自由派和基要派,你們要講的,你們過去都是『為了什麼是真理』、『什麼是真理的根據』、』什麼是知識的根據』爭辯,其實根本不需要爭辯的。你們為了『真理的根據』,即『知識論的憑據』來爭辯是沒有意義的。」所以,他們在後現代的這段時期,對真理的意義也是採取一些非常微妙的、滑落的(slippery)處理方法。總的來說,就是宇宙裡面沒有絕對真理就是了,真理是找不到的。

Q:剛才我們提到說教義沒有一套是完全的,對嗎?。

A:教義沒有一套是完全的,是十全十美的。對的。

Q:教會對於其他宗派的教義的看法應該是怎樣的?應該客觀、主觀,還是應該保持中立的立場?

A:教會對其他教會的教義的看法是什麼呢?有一些教義,明顯的是不屬於福音派的大範圍裡面的,等一下我會讀給你聽一個,是典型的巴特派的聖經論和宣言,發表在 1967 年美國大宗派聯合長老會的一個信仰宣言。我們就把這個範圍縮小一點,我們就講基要派、福音派。比方有些教會是不相信預定論的,有的教會是不相信嬰孩洗禮的,有些教會是靈恩的,有的教會是婦女能站講台的。教會對其他教會或宗派的這些教義怎麼看呢?我想教會必須要鑒定一個最起碼的、正統的範圍。

 我個人的範圍是:《聖經》的默示和無誤。這是比較嚴謹的一條分水線,比如《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威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一章…等等。在這個範圍裡面,比方說一個很保守基要的浸信會,和一個很保守基要的長老會,他們在嬰孩洗禮這方面是不同意的,在浸跟滴這方面是不同意的。

我所屬的宗派的章程序言裡面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每一個教會或宗派,他們怎麼樣接納會友,他們的條件(就是他們的信仰),可能是過分的松,或者過分的緊。他們這樣定這些條件的時候,是沒有濫用其他教會的自由的,只不過誤用了自己的而已。它的意思乃是說,有些教會的信仰可能過分的嚴謹,可能過分的鬆散,但是每一間教會是教會。

有些教會是完全離經背道的,或者是我們不能夠認同的,但是在我們能夠認同,相信聖經默示的這些教會裡面,每一間教會是教會,每一個宗派都有他的權利和自由來定它的教義的。

 當我們說,每一間教會是教會的時候,我們就是說,有一些真理,比方「聖經默示」、神是三位一體」、」主耶穌是唯獨的救主和神人二性」,這些是不得妥協的、這些是最基本的。但是正統的、敬虔的教會還有一些教義問題,是 2,000 年之後的今天還沒有解決的。

在這些問題裡,(我說),先是有聖經默示、三位一體…等等的這些基要真理,我們是同意的。然後,在這些我們不同意的地方,我們就需要彼此的尊重和欣賞。當然我們但求聖靈給我們更多的光照,有一天某一些的爭辯也會化解的。不過我想有一些是幾百年還沒有化解的,比方說「預定」、「婦女的地位」、「洗禮是滴,還是浸」,還有「嬰孩的洗禮」、「靈恩」…等等,還有幾個可能是需要很長時間,可能有一些就是不能解決的了。

我是美國其中一個改革宗長老會宗派的牧師。我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是無誤的。我也接納《威敏斯特信仰告白》,也承認它是總結了聖經裡面所教導的教義系統。所以,教會要承認、鑒定教義。然後,每一個牧師、傳道、會友,自己承認普世教會裡面,我所屬的教會裡面的部分所相信的。然後我們盡可能地找共通點,跟其他的宗派建立友誼關係或者是合作,就是說有不同的層面。因為我知道我信的是什麼,所以我知道我跟浸信會什麼是相同的,跟弟兄會有什麼是相同的…等等。就是教義有不同的層次,有的你假如不相信,就不是基督徒了,比如說你不相信「神是三位一體的」,那就是異端了。如果你不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是無謬無誤的」,我會說你就不是一個正式的、正統的福音派。不是每一位福音派牧師都敢這樣說,因為我們現在正處於一個福音派顛覆的時期。

但是在正統福音派的圈子裡,我們要學習彼此地去瞭解、欣賞、尊敬,甚至是合作。大家能分辨這些不同的層次嗎?

Q:最後一個問題是:之前有提到解釋和應用是同一碼事。可是在解經法當中,解釋只有一個,應用卻有很多種,請問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A:是的。我想傅蘭姆的意思並不是要說解釋和應用一樣都有多種的。他在那裡其實是要逼我們想一個問題,絕對不是要說聖經有很多的意義的意思。他要說的是,我們不是在一個真空裡面解釋聖經的。而正確的解釋必須是在一個具體的環境裡面解釋和應用。

 我再說一次,正確的解釋聖經,不是在象牙塔裡面搞學問;正確的解釋聖經,是面對時代的需要解釋聖經。從這個角度來說,解釋跟應用是同一碼事。假如你不喜歡這句話不要緊,這句話又不是聖經的章節。它的意思是說,他盡可能把所謂理論和實踐拉在一起,所謂解經和神學,跟本色化、處境化、應用拉在一起。你不喜歡他這樣的表達方式不要緊。

Q:但是這樣對聖經的解釋,會不會變得受到環境和倫理的影響?

A:對聖經的解釋,會不會受到人的環境的影響?答案是從來就是。我可以告訴你,《威敏斯特信仰告白》是在什麼環境下產生的。當然我們到目前還沒有找到一份比它更好的,但是你說它不受環境的影響,那是不可能的。

我們人對聖經的解釋,都是帶著我們的文化背景,帶著我們的生活不同層面的責任,帶著我們的需要,帶著我們的行業或者是學術專科的背景來讀聖經的,是不可能沒有這個的。但是我們可以越來越靠近聖經的原意,99%靠近聖經的原意。

所以,我們願意留一個空間說:我們任何一派對聖經的解釋不是完全的,但是同時按照神給我們的,我們所領受的,我們就盡力地向基督的羊群宣告,這是耶和華所說的。一方面我們要勇敢去傳神的道;一方面我們謙卑說,我們還是有受教的心來到神的面前。 所以,我們有的時候進神學院,很明顯地我們的視野會越來越寬。但你的視野寬,不要把你的立場寬到一個地步到連不是「聖經默示無誤」的那種信仰,你也吸收當作是正統。

我們要看不同派別對聖經的解釋、對神學的解釋。我們需要知道。

Q:我要問的這個問題第一天有問過。就是有些福音派的學者說,聖經中並沒有明文規定「聖經是無誤的」、「聖經是無謬的」,這樣歸納的教義是屬於宗派的(按:宗派這字不準確,應該說是神學派別的),所以不能用來區分「福音派」或「非福音派」。(對這樣的說法如何看待?)

A:好,首先有兩個問題。(可能你還沒有問完,但已經有兩個問題出來。)第一,聖經沒有明文說它自己是無謬無誤的。沒錯,「無謬」(infallible)、「無誤」(inerrant),這字聖經裡是沒有的;第二,這個是一些人為的,所謂一些派別(不是宗派)或者神學的學派所定出來的。因此,首先不應該當作是絕對真理;第二,更加不應該用它作分水線來定誰?

誰是正統的?好,我們一步一步來。

 第一,聖經沒有講它是無誤無謬的。我同意,聖經有很多東西都沒有直接講的。聖經從來沒有說耶穌基督是神人二性的;聖經從來沒有說三位一體,沒有(這個字)的。從無創造,有沒有直接講?好像有。「祂從無有創造」,這個是有的;「按照神的形象創造人」,這個是有的。「子是沒有開始的,父在永恆裡就生子」,這句話是沒有的…等等。很多基本的教義,都是聖經所教導的教訓的總結和歸納。好了,那我們怎麼看無謬和無誤呢?

 在 1965 年(富勒神學院不承認「無誤」)之前,「無謬」這個詞包含「無誤」的意思。不過,隨著新正統神學在歐洲的影響,歐洲的神學家,包括改革宗的,都不太喜歡用「無誤」這兩個字。那麼,今天(就是 1978 年以後),為什麼要用「無誤」這兩個詞?就是因為有人不承認,我們才會強調。

不承認什麼呢?現在我們要講「無誤」這個詞,真正的要害點在什麼地方?你記得我們講到「神學的爭辯」,除了把這個問題分成不同的部分之外,很重要的就是找到它的要害點。「無誤」的要害點就是「命題的啟示」。 什麼叫命題的啟示?就是上帝用人的語言來默示,來自我啟示。我們人的理性(當然是被聖靈光照的理性)可以理解神的真理,成為命題,成為不同的教義,或者是真理,或者是主題(命題,Proposition)。「聖經的無誤」,背後就是說,聖經的「字」和聖經的「命題或觀念」是無誤的。

「無謬」這個詞,在 1965 年之前,就包含了在「字」、在「命題」上完全的正確。但是不單單是如此。在 1965 年以前,「聖經的無謬」就等於是說「聖經是不可能有錯誤的」。

現在有一些福音派神學家,從富勒神學院開始,不再承認聖經是沒有錯誤的。所以,爭辯的要害點,(我這樣表達好了),就是說:上帝在祂啟示的過程上,上帝對語言是否完全掌權?

 我再說一次,「神是不是語言的主宰?」(“Is God totally sovereign over the language?”)
或者我們再推一步,「上帝是不是語言的創造主?」既然上帝的確是語言的創造者,和語言和語言這個範圍(語言學所研究語言這個範圍)的主宰,那麼當聖經說,「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祢的道就是真理」…等等的時候,聖經講到「神的真理」的時候,這個真理(truthfulness)、神的真理性,肯定包括在語言範圍裡面的真理,或者是無誤,或者說在語言範圍裡面的主權。

 范浩沙寫了一本書,范浩沙是一位很精彩地分析後現代神學的一位福音派神學家。他在美國芝加哥三一神學院播道會的福音派神學院任教。但他也不喜歡用「聖經無誤」這兩個詞,他說,「無誤不夠廣,我們要從一個『審美觀』的角度來看。」

我會這樣說,其實聖經裡神的話,的確除了在語言上是無誤以外,它也是最美的,也是最有能力的。但是,我們最好不要把神在語言方面的主權(就是無誤),和神在審美這個範圍的主權(就是聖經是最榮耀的、最聖潔的…等等),混為一談。神的話(就是那位在宇宙中掌主權的主宰的話),在語言這個範圍,就是無謬無誤;在審美、非語言的範圍,就是最榮耀、最聖潔、最美、最能夠改變人生命、最有大能的話語…等等。假如把無誤和美、榮耀、改變人生的能力…等等,把它們當作都是在真理的範圍裡面,那真理和無誤這兩個字,它們原來的意義就會被沖淡。

你懂我的意思嗎?假如你問聖經在字,在邏輯上有沒有錯?答案是沒有,是無誤的。然後你問,神身為聖經的作者是不是全宇宙最偉大的藝術家?我說,「是,祂是全宇宙最偉大的詩人、最偉大的箴言、諺語的作家、最偉大的歷史家…等等。」我們分開來講,每一項歸根結底就歸到神的不同屬性。你不要把神的真理性和聖潔性混為一談。我感覺到目前這些願意維護聖經,抗衡後現代的神學家,在這一點上它的立場越來越不堅定。(按:神的屬性,從神來看,是單純的,是一體的,是不可分割的,也是不相牴觸的;但從人的有限來看,人需要分開來個別的了解。)

 好,下面一段,就是「聖經無誤」是由一個群體所鑒定的,因此不能用來當作分水線。

其實,說這句話的人,大概就已經是一個「後自由派」者,他已經相信信仰就是由不同的群體所鑒定的。說這種話的人,一般心裡有個兩難:第一,他的神學訓練,比方說是英國、德國、蘇格蘭,那些新派神學或者大學訓練出來的,他首先把真理相對化了,把神學相對化了,說所有的神學都是由不同的群體所定出來的。但是,他們又不甘心被定為「非福音派」,不甘心被打為「自由派」、「後自由派」、「後保守福音派」。他們堅持拿著「福音派」的招牌,所以這些受最新教育的神學教授們,一方面堅持自己是「福音派」,甚至會堅持說「同意《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等等」,但是他們所謂的「認同無誤」跟我們所講的是不一樣的。首先,他不放棄福音派的身份,但是他又要在福音派裡面,打倒「相信聖經無誤」這個立場。
 我再說,我們的標籤被人家搶奪了。被什麼樣的人搶奪呢?是如何搶奪呢?他又要說自己是福音派,然後又要把「聖經無誤」這個立場(簡單地說就是「基要派」的立場),打倒說,這只是一個部落或群體所鑑定的。那他自己的那一套是不是屬於部落和群體的呢?他就不說了。這樣,這些「後自由」或「後保守」的人士,就可以登上「福音派」的舞臺。他們的目標就是要把「相信聖經無誤的」、「相信逐字默示」的這些信徒,打到邊緣地帶。

 簡單地說,以後福音派的神學院就要以「不信聖經是無誤」的「後保守福音派」為主流。昨天「相信聖經無誤、逐字默示」的那些教授,就不成氣候了。這個是我們目前 21世紀,在福音派神學院裡正在發展的一個趨向。他們會說,「是的,『聖經無誤』只不過是一個群體鑒定的。那麼不信聖經無誤是不是群體鑒定的?他們就不說了,他們自己的底牌就不肯露出來囉。所以,很多的、很美的一些說辭,假如不是在攻擊「聖經的默示和無誤」,就是在指責「改革宗」。

 我特別指出「改革宗」,不是說我們感覺到自己受過分的迫害,其實是因為改革宗有一個最龐大的、最強的教義系統,所以肯定是受最多人的攻擊,或者最容易受攻擊的。怎麼樣去攻擊呢?他們就說,不要搞什麼教派啦、神學啦、教義啦,那些都是部落或群體所搞的東西。聽起來好像有一個更高的、很公道的、普世的標準,其實他們攻擊保守派的標準本身,就是一個部落或群體的說法。簡單地說,就是「後現代主義」影響之下的「後自由派」或「後保守福音派」,總的來說,他們不相信宇宙有絕對真理;或說,假如有的話,也是找不到的。

(我不知道講完以後,你的問題處理了沒有。你的問題現在顯露了兩條線:一方面是聖經沒有無誤的這兩個字;第二是「聖經無誤」是由一個群體所鑒定的,不能用來作為福音派或非福音派的分水線。)

Q:這樣的神學家會這樣回應:他們說我相信世上是有絕對真理的,聖經裡也有絕對真理,例如:「神是愛」、「耶和華是神」,這就是絕對真理。但是,聖經無誤或無謬並不是從聖經而來的。這是因為我們要抗衡那些時代的需要而產生的一種教義。所以,這個教義(聖經無誤的教義)不是無誤的,也不是最高的權威。所以,我們不應該執迷或者迷信於這樣的教義。

A:他這裡的論調,乃是說:我是相信絕對真理的,比方說,「耶和華是神」、「神是愛」。這些例子剛好就是不碰到「神跟神的話在理性上掌主權」的那個範圍的,這恰恰就是新正統(這 100 年)以降,喜歡強調的:「基督教不是教義,是生命」。這不是倪柝聲講的,是巴特講的,「基督教不是教義,是生命」。

 然後,他會說,「聖經無誤」是針對一個時代的需要,沒有錯,就是針對他們。假如我跟那個教授談話,我就會說,就是針對你,你們這些不承認聖經無誤的人,才會有《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出來啊。意思就是說:我們相信聖經無誤的,仍然會堅持。在這個世界,是應當分辨正統與不正統的解經、正統與不正統的教義的。我們承認,正統與不正統的解經與教義的那條界限,是越來越含糊,很難定,但是我們繼續要努力去定。

 「聖經無誤」是針對一個時代的,我承認。「基要派」也是針對一個時代的。「反對聖經無誤的福音派」也絕對是針對一個時代(是故意背叛基要派傳統的)。說這種話的人大部分,第一是來自信仰很保守的,至少比較封閉的教會;第二,曾幾何時受了一些啟蒙--這些啟蒙可能是來自一些信仰保守,甚至是改革宗引用很多哲學的講員,或者乾脆就是讀了一些新正統,或者是存在主義的書。

我再說一次。我現在正在形容一個保守派的教會,如何去培育一些自由派的神學家出來。首先,這些青年人一般來自保守的背景,然後曾幾何時,聽到一些很刺激的,理性上很豐富的,常常引用哲學、藝術各種專家的名句,甚至乎是改革宗的,可能是佈道家,可能是護教家…等等。不是這條路的話,或者就是走另外一條,就是直接跑到非正統的。一般來講,先有一些似正統而非的書籍,比方說潘霍華的書,或者是盧雲默想的書,這是最近 2、30 年人們比較多看的書。然後,他慢慢就感覺到以前少年、孩童時期的教會太落後了,太無知了、太狹隘了,現在我要跟著這些講員所指向的一些方向,跑去世界一流的高等學府去拿博士學位。不拿博士學位,也至少要讀這類思想家的書。所以他們回過頭來看,就是說:以前你們這些都是相對的。

我承認,我從頭就講過:教義不是絕對的。但是為了教會的健全和成熟,教義在面
對不同時代的「錯誤思想」或者「世俗思潮」的時候,是必須作出回應的。沒有錯,「聖經無誤」這四個字是聖經裡面沒有的。但是你說「聖經無誤是不是誤的呢?」當然不是。只有聖經才是無誤的。「聖經無誤」這句話就表示「聖經無誤這個教義」本身也不是無誤的。

當然,聖經是無誤的。我的意思是說,《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這份材料也不是無誤的,只有聖經才是無誤的。對不對?《威敏斯特信仰告白》、《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都不是絕對無誤的,因為是人寫出來的。只有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但是,這樣說的時候,並不等於說它沒有價值。這只不過說明,《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是某一個年代,1978 年,堅持上帝的話在「理性」或者「命題」這個範圍裡面仍然是掌主權的這一批的領袖們(包括改革宗的,包括時代論的),他們的聯合宣告。

 那所謂的「不承認聖經無誤」的福音派,就是「搶福音派招牌」的那些福音派(搶招牌派),他們也有他們的宣言的,比較出名的是 “The Evangelical Manifesto” (福音派宣言)。所以,他們也有他們的群體,也有他們的不絕對的。也就是說,他們絕對不是從一個絕對超然的立場,來看聖經無誤不是無誤。他們本身的立場是不穩的。所以,就好像美國的律師和律法一樣,攻擊對方的不合理比證明自己是無辜的容易。這是現代西方法律的遊戲規則,很不幸的,是非常不公義的。所以,他們會說,我是相信絕對真理的。恰恰有一件事是很方便他們的,因為《使徒信經》是沒有「聖經論」的。一開始就講我信聖父,但這不表示「聖經論」就不重要。因為這個知識論和聖經默示這些重要的課題,的確是要到 17、18、19 世紀,就是笛卡爾、休謨、康德、施萊馬赫的這個年代、這 200 年,才開始重要起來。那在這段時代的開始,1947 年就有了《威敏斯特信仰告白》。

 是的,是從某一個的文化處境,不是絕對的,那又怎麼樣呢?不絕對,不等於沒有用。從不絕對下來有要保護教會,讓教會成熟(的目的)。比方說,假如說這種話的人是一個長老會的牧師。其實,華人不同的國家都有這種牧師的,他是改革宗這個大圈子裡面的某一個宗派的牧師,他總要自稱自己是長老會或改革宗的牧師,他也要保護他自己的群體的。我現在暴露他們的做法:他們一般就是自稱自己是教會領袖(Churchman)。我舉一個例子:有一次,余達心牧師在《中國神學研究院院刊》裡面登了一篇文章,他的意思大概是今天我們講太多的「靈命塑造、靈命操練」(spiritual formation),不如我們回到古老的「成聖」(sanctification)這個詞好了。

我知道,余達心牧師(多年來我們也是朋友)是一個存在主義迷,和絕對是一個巴特主義者。怎麼一個存在主義迷會搖身一變又講「成聖」,不要講最時髦的「靈命操練」呢?我對這種文字的理解,乃是說,這些的自命改革宗,或者在改革宗宗派裡面,或者在所謂改革宗長老會的大學裡拿博士學位的這些學者們,他們心裡面有一個人格分裂的:一方面,他要承認他是基督教某一個宗派的牧師,他要站講台的,他要講培靈會的。所以,他講培靈會的時候,他肯定要想到該怎麼樣幫助弟兄姐妹更愛主,更認識聖經;另外一方面,他的理性告訴他,這套「基要派」的東西都是過時的,「聖經無誤」這些東西是垃圾。我們要用更微妙(sophisticated)、更高等、更時髦的方法來詮釋我們的信仰。

 簡單地說,他們在寫書或者在神學院的課堂裡講的是一碼事,向教會講的又是另一碼事。所以,在培靈會或者是主日講台,很多的神學家懂得怎麼保護自己。有些神學家不懂得怎麼保護自己的,主日講台一講,一、兩篇下來,下面的青年人就差不多要扔聖經了,就是以後就不要再聽你講道了。這種情況目前我已經接觸到了,目前就是這個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