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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7

 

神先愛我們 約翰壹書4:19-21
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約翰壹書系列| 10/18/2020|呂沛淵牧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ym-phDAILw

前言: 神的愛是完全的愛,除去我們的懼怕(為奴的心),使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長大成熟),我們裡面對神的愛與對人的愛,其本源是來自神,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4:10)4:19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這是我們之所以有愛且能愛的真正原因與動力。愛的測驗,測試我們是否真正愛神,就是在於省察自己是否愛弟兄姊妹,這是愛的證據,4:20是繼續4:11所呼籲的「我們當彼此相愛」,因為神是這樣的愛我們;這也是3:11-18所仔細闡述的。然後4:21說明神賜給我們的命令: 愛神的人也當愛弟兄,此誡命也是5:1-5的中心論點。

1. 愛的動因  4:19

(1)「我們愛……」這是接續4:17-18所說愛的經歷與實踐。我們身為天父的兒女,領受了何等的慈愛(3:1-2),當然應該回應神對我們的愛。4:17說我們坦然無懼,面對將來審判的日子;我們基督徒的確據,其終極原因,並非我們的愛得以完全,乃是「因為神先愛我們」。

(2)「我們愛」,「我們」指包括使徒約翰在內的弟兄姊妹們(4:61416),對照下一句的「神」(原文作他),二主詞都是強調用法,顯示清楚的對比。「愛are loving」是現在式動詞,強調進續進行,我們之所以有且能繼續的愛,完全是因為神先愛我們。人的愛是回應神的愛,是根據神的完全之愛。這是我們愛的根基與能源。「我們愛」是總綱的敘述,雖然沒有受詞,然而明顯是指愛神與愛人。正如馬太22:37-40所說「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神」與「愛人如己」,這是我們愛的範圍,這是最大且首要的誡命。

(3)「因為神先愛我們he loved us first」,這是4:10所說「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這是永恆的愛在歷史中的彰顯,所以4:19此處用簡單直述動詞,表示過去的歷史事實。「先first」表示在先在前(1:1530),神的愛總是首先的與主動的,人的愛是衍生的且是回應的。永恆的聖愛是在神創立世界以先,就以主權揀選的愛愛我們(1:5),是我們不配得的,因此都是恩典憐憫。主愛我們為我們死,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5:6-8),神的愛在此向我們顯明了。並且在聖靈重生我們的時候,他的慈愛向我們顯明(3:4-7)。這是三一真神的聖愛,先愛了我們: 永恆揀選的先,道成肉身的先,生存處境裡的先,拯救了我們。

(4) 神的愛使我們住在愛裡(4:16;約15:9-10),因他愛我們的大愛,救贖我們脫離死亡,得著復活的生命(2:4-7),可以和眾聖徒一起經歷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3:14-21),使我們學習在真愛中成長,學習「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永不止息」(林前13:6-8),這完全是因為神的愛在我們主耶穌基督裡,使我們得勝一切有餘,使我們有愛和能愛,高唱得勝的凱歌,就是愛的凱歌(8:28-39)

2. 愛的證據 4:20

(1) 4:19宣告總原則「我們愛……」之後,約翰在4:20提出負面的警告與責備:「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說」動詞是簡單式狀態,如果有人說他「繼續愛神」(動詞是現在式),此人宣告他有繼續在愛神,但是他在「繼續恨」(動詞是繼續進行狀態),恨是與愛相反,不愛他的弟兄。這樣的人,所說與所行是相反的,所以「()就是說謊的」,原文作他就是說謊者 he is a liar,這是嚴重的,不單是一時說謊,此人的生活是說謊之人的生活。

(2) 所謂「愛神」,不只是對神有坦然無懼的心態,也不只是沒有懼怕,也包含了以愛心對待弟兄姊妹(3:14)。「完全的愛」在我們裡面驅逐了「懼怕」,也驅逐了「恨」。若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顯示的證據是我們彼此相愛(4:1217),則我們愛神的證據,必是愛弟兄姊妹。所以,人若宣稱他持續愛神,卻不繼續愛他的弟兄姊妹,則他當然是說謊的人。

(3) 說謊是極為嚴重的,來自那說謊之人的父(8:44),所以屬惡者的就恨弟兄(3:12)。相反的,神是無謊言的神(1:2),絕不能說謊(6:18),他的兒女也是不可說謊的,因為是屬真理的且住在愛中。在約翰壹書全書出現四次警告: 1:6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行在黑暗中,就是說謊話;2:4人若說我認識是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的;2:22-23人若宣稱他有聖父,卻否認聖子的神性,他就是說謊的;4:20人若宣稱愛神,卻恨弟兄,也是說謊的。總結來說,1:62:4是論到順服的測驗;2:22-23是真理的測驗;4:20是愛的測驗。這永生測驗的金三角,揭露了謊言的邪惡三角: 不遵行誡命,活在黑暗中;否認神的兒子;不愛弟兄姊妹。

(4)(因為)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原文在句首有「因為」,表示解釋為何那人是說謊的人。「愛」二動詞都是繼續進行狀態,「看見has seen都是完成式動詞,表示已經且繼續的狀態。整句的意思是: 因為人不繼續愛他已經看見的弟兄,就不能繼續愛他一直看不見的神。你可以愛那你眼睛一直看見的弟兄姊妹,這相對來說比較容易,如果你連在你周圍看得見的的弟兄姊妹都不愛的話,則你說你愛那肉眼不能看見的神,豈不是更是自己欺哄自己麼? 如果連較容易的都作不到,則宣稱那較難的作到了,豈不是荒謬? 你若不愛在你眼前出現的神的形像,你宣稱你愛那看不見的神,則真是自欺!

(5) 正如太25:40, 45所說,這些事(愛的行動)若作在主內弟兄中最小的一個身上,就是作在主身上了;若不作在弟兄姊妹身上,就沒有作在主身上了。因為主與他的兒女已經合而為一。就此更深意義而言,愛神與愛弟兄是一體的兩面,是不能分開的。愛神與否是肉眼無法看清辨明的,然而愛弟兄是愛神的外在可見彰顯,因為愛神的,必愛從神生的,這是不可或缺的證據(5:1)。據此來看4:20所說,人若說他愛神,必表達在愛神的兒女身上,這是肉眼可見可證實的(3:17-18)4:12已經說從來沒有人見過神,若我們彼此相愛,就顯示出神住在我們裡面,我們愛他的心就證實了,並且愛他的心得以長大成熟。這是「住在愛裡面」的真正意義(4:16)

3. 愛的命令 4:21

(1)「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是4:21的句首,原文作「這命令是我們從神所受的And we have this command from him」,「所受have」是現在式動詞,表示這是要繼續持守的命令,就是「愛神的,也當愛弟兄」,二動詞都是繼續進行狀態,表示繼續愛神的人,也要繼續愛他的弟兄。這是神的兒女住在愛中的生命見證(15:9-10),也是主的門徒的真正標誌(13:34-35)

(2) 論到「命令、誡命」,約翰壹書在2:3-4說遵守主的誡命,是認識他的證據,有真理在心中;2:7-10說這從舊到新的命令是愛弟兄,住在光明中;3:22-24說神的命令就是信主耶穌的名,且彼此相愛。4:21在此說愛神的人也當愛弟兄。5:3總結說遵守愛弟兄的誡命,這就是愛神了;愛弟兄是愛神的證據,這誡命並非是難守的。因為我們愛,是因神 先愛我們(4:19)

(3) 在約翰壹書,4:21是第一次清楚直接將「愛神與愛弟兄」並列在一起,強調這是積極的命令,對照4:20所說的反面責備。並且4:21以「這命令」總結了4:7-20所詳述的愛的永恆根源、歷史彰顯、現今實施,作為「愛的測驗」的完整論述。愛神的,就必愛弟兄;愛弟兄的,顯示他是愛神的。這是愛的雙層面,雙重命令。我們若真的愛神,就必遵守他的命令(2:55:3)

結論

1. 約壹4:19-21總結了「愛的動因、證據、命令」,愛的命令是必須遵守的真理準則,愛的證據是在處境中的實證,愛的原因是內心的動力。這三者可說是「愛的實行」金三角。神先愛我們,主為我們捨命,我們知道何為愛,我們得著愛的動力,要為弟兄捨命;彼此切實相愛,這是愛神的必要證據;愛神,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這是約翰壹書的主題信息,是你我基督徒生活的要素

2. 你真的愛神麼? 你真的愛弟兄麼? 你真的遵守主的命令麼? (14:15, 21, 23) 主要我們作「完全人」,完全的愛在我們裡,使我們得以完全,長大成熟。那少年的官(19:16-22; 10:17-22; 18:18-23),自以為遵行了誡命,而事實上他沒有通過「愛的測驗」: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跟隨主耶穌),也愛人如己(變賣所有的,分給有需要的)。他沒有遵行主的命令,他沒有顯出愛的證據,因為他靠自己沒有愛的原因與動力。他只能憂憂愁愁的走了,你呢?

3. 你當注目仰望我們的主耶穌,他愛天父,也愛我們;他謙卑順服,遵行天父的命令;他為我們捨命在十字架上,彰顯他愛我們的證據。他才是真正「愛父神與愛弟兄」,他與我們合一,稱我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2:11-12)。來2:13-15接著說明: 他順服天父的命令,「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他的心態與動因是「我要倚賴他(天父)」;他顯出愛的證據在處境中,「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他為他的兒女道成肉身,捨命十字,藉著死敗壞了那惡者,釋放了我們這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所以,在他完全的愛裡面,我們沒有懼怕! 可以坦然無懼的來愛神與愛弟兄!

問題討論:

1. 約壹4:19-21總結了4:7-20所說的,你能對照這兩段經文,舉出論述相同主題論點的重複經節麼? 請舉例說明

2. 論到愛的動因(原因與動力)4:19說了甚麼? 你能從新約其他經文來解釋「先愛」是甚麼意思? 如何從永恆、歷史、現今來解釋?

3. 論到愛的證據,4:20說誰是說謊的人? 這與約翰壹書中其他三次論「說謊」有何關聯? 「所看見的」與「沒有看見」,是指甚麼意思? 如何以馬太25:40, 45來解釋?

4. 論到愛的命令,約翰壹書中說到「命令、誡命」有哪些經節? 4:21有何特別之處? 你有沒有遵行這愛的雙重命令? 原因何在?

5. 那少年的官沒有通過愛的測驗,原因何在? 你能以「愛的實行」金三角來解釋麼? 結果他憂憂愁愁的走了,你如何以這金三角省察自己呢?

6. 那真正愛父神與愛弟兄的,是主耶穌,你能以希伯來書2:11-15來解釋麼? 你當注目仰望主,跟隨主的腳蹤行,今後你當如何實行這愛神愛弟兄的命令呢? 請分享你的實行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