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教會人觀的系統性反省
作者: 李錦綸
發表在: 神學在神州>熱點冷思 日期: 2002/7/2
https://yimawusi.net/2021/03/22/anthropology-in-chinese-church/
一、前言
在作系統性歸納之前,我們需要厘清詞彙上的渾淆,要把dualism與dichotomy分開。在中文用詞上dualism的正確翻譯是「二元論」,是一個不限於人論課題的形上學專有名詞,指任何事物中有兩個彼此獨立甚至對立的根基,比如諾斯底主義或摩尼教的宇宙觀就是一個典型「善」與「惡」對立的二元論,另外在柏拉圖的觀念裏也有理性為善,物質為惡的前設,因此他的人觀也認為不朽的靈魂必須力求脫離敗壞的物質軀體。Dichotomy應翻為「二分觀」,一般應用在人論上是指人可以被分割為「靈魂」與「身體」兩個部分,也稱為「二元人觀」,其重點在於可分割性多於分割部分的對立性;同理,一般稱為「三元人觀」的trichotomy嚴格應該叫「三分觀」,根源自柏拉圖的二元論人觀,透過亞里士多德加以把「靈魂」區分為理性與動物性的不同部分,演變成為「靈」、「魂」、「體」的三分觀念。
二、中國教會觀察
作為許多國家意識形態的唯物論,認為人是以物質為基礎的動物,其精神生命歸根究底只不過是物質世界中的現象而已,因此唯物論的人觀是「一元論」的人觀(anthropological
monism)。到底這觀點對今日的中國人影響有多深?從包括電影的文藝作品及新聞觀察中所反映出來的當今中國社會價值–特別是對於生命的態度與道德行為的看法 –可以說影響是肯定有的,但應該還沒有擺脫傳統文化(尤其儒、釋)觀念在中國人行為上深層的支配。如果我們可以同意這一點的話,也許我們不能否認功德觀對中國人的持續影響力,在此人的行為與其存在價值掛鈎成為善行的動力,重視內心修養以達調節外在行為的目的,並通過道德教育培養發揮人本的善性潛能,試圖克勝因外來環境各樣閉障的負面力量,雖然不是柏拉圖式的二元對立觀念,但是也存在從內心生活與外在行為不協調而產生的張力,這正好配合了倪柝聲所引介的「三元人觀」中「靈」與「魂」的對立觀點,使之與中國的深層文化構成一個自然的銜接,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三元人觀」在中國教會廣為流行的原因之一。
在所接觸的上一代的教會領袖中多持這樣的人論觀念,雖然我們不能很準確地點出今天中國受到倪柝聲「三元人觀」所影響的教會的地區分佈,但是要說中國70%以上的教會仍受其人觀直接或間接的支配實不為過。自馬禮遜以降,西國差會來華宣教不論在緣海地區或內陸都建立了不少宗派教會據點,但是在神學上的影響還是有限,不及倪氏通過其文字出版在教會中(包括「小群」以外的教會)的廣泛流傳來得重要。西方神學的「二元人觀」影響有限的另一個原因可能是中國人一般對於理論的差異不太斤斤計較,又加上在動盪的環境底下,相信宣教士會多花心力在傳福音及服務工作上,過於處理信徒的神學立場。我們發現有一些家庭教會系統其發源地本來是宣教士拓荒的工場,但是今日卻成為倪柝聲「三元人觀」信念的堅守者。
值得注意的是「三元人觀」雖然還是中國教會在人觀方面的主流思想,但是近年來因著唐崇榮牧師的書籍、錄像帶及光盤把改革宗神學引介進入中國大陸,不單受到年青一代傳道人的歡迎,甚至連堅守「三元人觀」的教會系統也爭相要求獲取這些造就材料。所以從這次研討會的田野調查問卷中發現一個現象,就是在不同地區的教會系統中,大家對人觀的看法大同小異,在理論上一般沒有很鮮明的立場,也沒有一定很清楚知道自己受誰的影響,可以說近年各方的培訓事工與外來的屬靈材料已經開始發揮效果,漸漸淡化倪柝聲的影響力,使中國教會可以比較開放接受更廣的真理教導。
三、評三元人觀
對於倪氏的「三元人觀」,華人學界多有研究,在此只歸納廖文重點。除了對聖經解讀上的困難以外,在信徒生活上主要問題出於對知識、情感領域的排斥,至使在鼓吹屬靈的追求過程當中,不必要的否定神創造時給予人在知性、感性上的恩賜,不自覺中產生對社會生活(甚至家庭生活)較偏頗的排斥態度。當然,這裏不是否定聖經有對於克勝肉體的教導,乃是認為在「三元人觀」中把神創造的天然生命表現與支配著人類罪性行為的原則,被罪性扭曲的「肉體」(sarx)有混為一談之嫌。倪氏假如要從字義研究來支持其「三元人觀」,「靈」與「魂」為兩個分割部分,從今天的聖經研究結果判斷是很有問題的,原因是不論《舊約》或《新約》的用詞都得從使用中確定其真正意義,不能假設一個詞在所有出現的經文裏都是同樣解釋。其實這原則對一般文獻的語義研究亦然,雖然我們可以從字典中找到某一個詞彙的解釋,但是其實際意義必須由詞彙與上下文的關聯來判斷。總而言之,《聖經》一貫以人為整全的個體視之。
就分析倪柝聲所常引用的聖經經節,《帖前》5:23雖然把「靈」、「魂」、「體」分開並列陳述,但是是聖經唯一的一處,無疑在初代教會的教父中如俄利根(Origen),也有以為此段經文支持「三元人觀」的看法,不過我們還是得問這支持是否實在。從上下文看,保羅並非刻意在此分析人的構成,而是在極度心情底下(參3:1-10)所發出的一個充滿強烈感情的祝福語:「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重點在於人的「全然」性(holoteleis),而下文加以解釋如何使一個人得以「完全的被保守」(holokleron
… teretheie)。描述「人」作為被保守的對象時保羅是用「三合一」的修辭法(hendiatris) 來表達 to pneuma kai he psyche kai to soma,其特點是在於以第一個詞作為主詞,又用kai連接第二及第三個詞,後面兩個名詞是分別以不同角度共同形容主詞的;所以,我們應該瞭解這段經文所講的是:「又願你們得蒙保守,你們這『屬靈的人』(hymon to
pneuma)–是的,包括『靈魂』與『身子』」。這樣的解讀與Donald
Guthrie的觀察一致,他提出保羅使用pneuma一詞的時候,是接連了《舊約》nephesh用以指「全人」的觀念,但是加深表達了人經歷基督生命的涵蘊。如此看來,《帖前》5:23不單不是支持「三元人觀」,相反的卻是指出人包括「靈魂」與「身體」,指向「二元人觀」的看法!
至於《來》4:12所說的「魂」與「靈」(psyches kai pneumatos)是對應「骨節」與「骨髓」(harmon kai muelon),我們可以確定在此並非說「魂」與「靈」之間可被切割為兩個部分的意思,不然對於「骨節」與「骨髓」而言也得作同樣瞭解,但是這兩個詞卻缺乏「個體性」的對應觀念(substantive
correspondence),相反的它們的對應性在於以「複數形態」(-on)呈現的在骨格體系中其「非個體性」(non-individualized amorphism)意涵。其實我們應該從希伯來人慣用的平行語法結構去理解,「骨節」與「骨髓」是互相解釋的「二合一」修辭法(hendiadys),以「骨髓」加深形容「骨節」所表達的意思,就是人體的最深處,因為希伯來人認為骨格是人身體的最核心部分(參創2:23);同理,「靈」是加以深入描述「魂」所說明的,人的內心世界深處。每詞組的兩個相關詞彙並非代表兩個獨立存在的「個體」(entity),而是以不同角度加深說明同樣的事實,當兩對詞組合併起來的時候就是表達了人無論是外體或內心–即全人 –的最深處,都沒有辦法逃得過神話語的解剖及參透能力。如果要說《來》4:12這節經文支持「三元人觀」,不如說其實是暗指「二元人觀」,因為從人的外體與內心即代表全人來看,實在某程度呈現了二分的思想;致於「靈」與「魂」之間的關係,我們頂多可以說是代表了信徒生活功能的面相(functional
aspects);換言之,「靈」與「魂」之間的分別是對於人的外指性表述(external
reference description),而不是講人的構成的內指性表述問題。照樣,《林前》14:14-15所說的「靈」與「悟性」所指的也只是從禱告和唱詩的功能角度,說明信徒生活有直觀性(intuitive)與理性(rational)的不同領域。
雖然「三元人觀」在理論上站不住腳,而且如廖文所提在中國大陸教會不幸被誤用成為極端、異端理論發展的跳板,不過我們必須問到底神讓「三元人觀」在過去被廣泛接受,難道是對教會完全沒有益處嗎?就中國的以巴弗,吳維僔弟兄的一生中,我們發現在極度危難的環境中,「三元人觀」好像給了中國信徒一個以神為唯一核心的生活基礎,就是當人被困於生存與信仰的忠誠之間的掙扎的處境下,人與神的關係成為唯一可靠的精神支柱,在非常的時期神允許以非常的紀律生活來保護祂的兒女。筆者認為這是倪柝聲神學對於中國教會的一項貢獻。
四、評二元人觀
至於「二元人觀」是否又有明確的聖經根據?首先我們得承認這是普世教會的主流觀點,初代教會的奧古斯丁雖然在其著作中似乎有過「三元人觀」的陳述,但是詳細分析會發現他的骨子裏是「二元人觀」的立場。我們要問的是到底這立場是否跟當代聖經研究所提示的「整全人觀」(holistic
view of man)構成衝突?我們要先認定「整全人觀」並不是「一元人觀」,前者以生活關懷為出發點,後者則是形上學的前設或推論。可以說,《聖經》研究所提的觀點並沒有為本體論層次的問題下結論,只是說明我們面對人必須以他是一個活著的主體來看待,所強調的一體性起碼解釋了兩個神學基點:其一,在創造過程中,神吹氣後人才成為(活)人(創2:7);其二,基督徒盼望的不是靈魂不朽乃是身體復活(林前15:44)。 不論是現在的事實或將來的盼望,當兩者合在一起看的時候就表明了人基本的一體性是不容置疑的,任何的分割都是不正常的。從醫學的角度,也可以解釋心因症(psychosomatic
disease)的現象,就是人的精神狀況跟身體狀態互相影響,英國哲學家H.D. Lewis提出我們接受人的組成有靈魂和身體的不同部分的同時,必須看人是兩者整合的個體,雖然人類進行的研究中不斷嘗試找出靈魂與身體之間的互動關係,但是至今仍然沒有明確的結果,可是都不能否認兩者互動的事實。
我們若要從經文中找根據,會發現《聖經》一貫肯定了人的整體性的同時,也在多處表明了內心與外體的分別,正如保羅所說:「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4:16);另外,他三重天的經歷似乎也暗示了在特殊情況下靈魂與身體分開的可能性(12:2-3),當討論身體復活的時候,我們更是面對一個難解的神學問題,就是人在去世與復活之間的居間存在狀態(intermediate
state),跟這問題相關的是我們如何確保每人的個別身份在現世與復活之間能夠保持不變的一致性(preservation
of self-identity),免得造成復活時身份的渾淆。對於動物而言就沒有上述情況,因為它們不是永存的,所以死亡代表了生命的最終結束,但人可不是,人的永存性牽涉到底靈魂作為人類生命的「座位」在區間狀態下是否會獨立於身體而存在。
按照耶穌在馬太福音10章28節的教導,把身體與靈魂作為兩個獨立對象(直接受格 [to] soma和 [ten] psychen)處理,講出兩種情況:1)、人的身體被殺但靈魂得蒙保守;2)、身體和靈魂都滅亡。在此耶穌起碼暗示「肉身的死亡」是身體與靈魂分割的時候,但是對於「靈魂」可能被陷在地獄裏的情況,就再不是「分割」的問題,乃是這人本身(本我)的去向或所歸屬的問題,也就是「關係性」的問題(「三元人觀」的所謂「靈」的死其實屬於神與人之間的關係層次的問題)。
因此,就從本體層次論到人的可分割性而言,《聖經》提供的資料與醫學觀點都可以說是支持了「二分觀」,然而在正常情況下–包括將來復活的生命–都應以人作為整全的主體看待。當代聖經研究中「整全人觀」的提示避免了「二元論」對於「二元人觀」可能構成的負面影響,把靈魂與身體互相對立起來;另方面,也給予「二元人觀」一個總體的向度(orientation),提醒我們人是在需要中存活,並非獨立於神、人、自然界而存在的個體。
五、中國人觀的出路
筆者以為在人觀的討論上諸多誤會,很多時候皆因用詞與觀念的渾淆所致,綜合以上討論,我們嘗試作一厘清:可以說《聖經》支持的人觀是開放性的「一體、二元、三面」的人觀。「一體」是指人在實存狀態下(form of
realized existence)是個開放性的生命主體,「二元」指從可分割性的本體層次來講人有兩個組成部分(constituted
parts),「三面」乃指人實際生活中不同功能領域的面相(functional
aspects)。
這對於中國教會有什麼具體的意義?首先,這觀點確立了人是尊貴的,否認了唯物一元論的看法,以為人只是物質的產物。因著神的形象,人的生命有無限價值,在神面前人人平等,也不能隨意把人命犧牲。第二,人不是神,以為自己高於一切,可以為所欲為,人在神面前必須向他所做的事或善或惡受報。人常常在需要當中應該有開放的態度,時刻向神開放才有生命的滿足,也向別人開放才會體現其家庭、團體以及社會生活的豐富。作為整全的人,他的生活應該是多面但又是統一的,從內心發出而呈現于外,豐富又多姿彩的。其屬靈生命可以表現于藝術、文化之中,成為對社會的宣言,也可以像大衛一樣透過詩歌創作,甚至舞蹈等肢體語言傾訴心中對神、人的情感,又可以積極參與各樣科學研究,發現神在宇宙中的奇妙作為,當然,更應用諸般的智能來研究明白《聖經》的神學真理,以求對於神與人之間有更多理解,以致造就自己和教會。在成聖的過程中要治死肉體的惡行,但不是靠否定自己的方法,乃是通過積極面對自我軟弱的本相,進而把身心靈獻上給神,為祂而活。
在過去的年日,「三元人觀」可能是神給中國教會在苦難中變相的祝福,但是相信當中國社會越來越開放的時候,基督徒從一個較平衡的屬靈生命能夠產生的果效,將更可以成為教會及國家民族的貢獻。「一體、二元、三面」人觀中「三面」的具體內容仍然有待進一步發展,也許在這裏倪柝聲的言論可以作為寶貴的參考,因為無可置疑,他提出的觀點已經在中國教會廣為流傳。
注釋:
W.E. Ward,
“Trichotomy,” in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ed. Walter
A. Elwell (Grand Rapids: Baker, 1984), pp. 1111f.
參G.
Kursanov, ed., Fundamentals of Dialectical Materialism (Moscow: Progress
Publishers, 1967), pp. 87ff。辯證唯物主義的觀念在西方哲學雖然已經過時,不過在討論人類意識到底是否最終基於物質的問題上唯物觀的影響仍然是方興未艾;參Jonathan
Shear, ed. Explaining Consciousness: The Hard Problem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99)。
比如,值得留意的是構成自殺的理由的物質性涵意,又可以觀察所謂應用及研究「生育技術」所定下的條件與人民的接受度。
其實影響包括海外華人教會,臺灣會所的發展眾人有目共睹,就是在香港的宗派教會中,在二十年前的青少年團契都以倪氏的《屬靈人》與《魂的破碎與靈的出來》等著作為靈修讀物。
比如中國的以巴弗,吳維僔弟兄,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見吳維僔《中國的以巴弗》,臺北:中福出版社,2002。
基督教在華廣傳時期,各宗派教區在中國的分佈情形,參湯清《中國基督教百年史》,香港:道聲出版社,1987,273-693頁。
宗派的神學影響還是有的,比如在個別交談中趙天恩牧師認為「一次得救」的論爭從河南開始的原因,是因為河南省是信義宗在華宣教的重要教區,而信義宗神學在信徒堅忍的立場上沒有像改革宗來得明確。
華東某家庭教會系統的所在地,原初是內地會所建立起來的,但是今天成為小群背景的重要教會。當然,內地會為非宗派差會,因此更不一定要求信徒執著某神學觀點。
廖元威,<倪柝聲三元論人觀>一文。
見Hans
Walter Wolff, Anthrop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Philadelphia: Fortress, 1974),
pp. 7-9;另本研討會拙文,《聖經研究對於整全人觀的提示》。
Anthony C.
Thiselton, “Semantics and New Testament
Interpretation,” in New
Testament Interpretation: Essays on Principles and Methods, ed. I.H. Marshall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7),
pp.78-79.
E.W. Bullinger, Figures of Speech Used in the Bible
(Grand Rapids: Baker, reprint 1984), p. 673.
Donald Guthrie, New Testament Theology (Downers
Grove: IVP, 1981), p. 165.
Guthrie認為在保羅的人論裏,雖然以整全人觀為基礎,但是也在其中引進了二元的思想;見同上,177頁。
Bullinger, Figures of Speech, pp. 657-672.
這是修辭法merism的應用,以裏外兩個部分的兩組對應性詞組,表達人的全部。參同上,435頁。
當今中國最大的異端「東方閃電」的發起人鄧姓女子,就是從深受倪柝聲神學影響,李常受的「呼喊派」出來的,見陳韻珊,〈拜女基督的「東方閃電」〉,《真理異端真偽辨》,臺北:中福出版社,2000,頁93;另有參拙文討論極端三元人觀如何產生異端的觀點:李錦綸,〈誤入企圖的「肉身成道」〉,同上,頁75-91。
見拙文,〈走神的道路,或走人的道路?–苦難中的信徒與三元人觀〉,《中國的以巴弗》,v-xvi頁。
見拙著,Kam-lun
Edwin Lee, Augustine, Manichaeism, and the Good, Patristic series 2, ed. Gerald
Bray (New York, etc.: Peter Lang, 1999), p. 74.
麥安迪提醒「一元論」人觀的危險性,見本研討會文:A.
McCafferty, Dichotomy: The Orthodox View of Human Constitution, pp. 2-3.
Oscar Cullmann, Immortality of the Soul or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 The Witness of the New Testament (London: Epworth, 1958).
參本研討會文:吳光顯,〈精神醫學:整合生物-心理-社會-靈性的醫學〉。
H.D. Lewis, The Self and Immortality, Philosophy of
Religion series, ed. John Hick (London, etc.: Macmillan, 1973), p. 52;西方哲學中處理「身體與靈魂關係」的問題,可參閱Anthony Flew,
ed. Body, Mind, and Death, Problem of Philosophy series, ed. Paul Edwards (New
York, etc.: Macmillan, 1964);近年來較有趣的前衛研究,認為牽涉量子物理層次與人類意識之間的相互對應作用關係,參Michael
Lockwood, Mind, Brain and the Quantum: The Compound ‘I’ (Cambridge, MA: Blackwell, 1989).
必須一提的是不一定所有學者都同意筆者的解讀,例如Donald
Guthrie就認為耶穌在此處經文的重點在於說明人去世後身體的重要性;見Guthrie,
New Testament Theology, p. 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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