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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磐石之上》縮寫

《磐石之上》The Christian Life: The Doctrinal Introduction
Sinclair FergusonVirginia Yip   誠之 April, 2004
https://yimawusi.net/2021/06/01/the-christian-life-the-doctrinal-introduction/
 
本書英文原著名是The Christian Life: A Doctrine Introduction,作者是WTS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的教授傅格森博士(Dr. Sinclair B. Ferguson)。他使用最簡易明瞭的話﹐本於聖經﹐用改革宗神學(Reformed Theology)的立場﹐陳述救恩是如何施行在聖徒的身上﹐也就是系統神學中「救贖論」的下半部。由於他的教導是以實踐為出發﹐特別注重把神學的討論、聖經的教導應用在信徒的日常生活中﹐也就是將救恩的真理教義與聖徒的實際生活聯繫在一起。因此﹐整本書讀來﹐沒有一般系統神學教科書容易出現的抽象、抽離、枯燥的現象﹐反而因為其深入淺出、抽絲剝繭的闡明福音的真理﹐讓讀者能深切明白罪的實質、以及上帝如何將救恩施行在每一個被揀選的聖徒身上。
 
在第一章 「知道為要行道」中,作者強調聖徒對聖經基本教義架構的認識是信徒靈命的必需品,教義和信仰生活是息息相關的、知識和靈性是不可分的,唯有把我們的信仰建立在對聖經教義的瞭解之上,也就是把我們的靈命生活建立在悟性和知識之上,信徒才能真正的成長起來。作者特別指出主耶穌的教導都是有關日常實際生活的事,而這些具體課題背後的根據,都是在乎對上帝的認識,和對上帝的本質及祂法則的認識。主耶穌教導的目的,是要裝備門徒,好叫他們無論在順境或逆境,都能活出基督徒真正的生命素質。教義性的教導,可以使我們的生命健全紮實、滿有恩典。作者也指出,聖經與教會歷史都告訴我們,往往是思想家產生了行動家,被上帝使用的秘訣就是要經心地研讀聖經。保羅的一生,也是將信仰知識化成信仰經驗的具體表現。明白上帝在基督裏為我們預備的整個救贖計劃,使基督福音的教義成為我們行事為人的基礎,才能成為上帝手中合用的器皿。作者語重心長地指出,現代基督徒對聖經教義的認識還遠不如幾個世紀前那些主日學的兒童,因此特別將這個議題,也就是基督教教義與信徒品格的塑造之間的關係,加以詳細的討論。作者在本章的最後結論到:「教義是基督徒靈命的依歸」。這真是對現代基督徒,尤其是華人基督徒的一個很重要的提醒!
 
在第二章「上帝形象的虧損」中,作者指出對罪的正確認識是瞭解基督教救贖觀點的基礎,只有清楚認識到我們信主前的光景,才能夠體會到我們在基督裏成了新造的人,是上帝何等的恩典。作者指出,「罪」的本質,是人偏離了上帝給人的終極目的,是對那位公義、慈愛之君的悖逆,也就是對上帝美善本性的背叛。上帝的榮耀,本來是要人去享受的,但是人虧缺了,以致在永生審判主的面前被定為有罪。作者指出,罪的後果有四:一、上帝的形象被扭曲:上帝造人的本意是叫人能反射、彰顯上帝聖潔的本性和祂為王的位分,使人成為祂自己在地上的代表。然而,因為人類犯罪的結果,不但扭曲了上帝的形象,更把上帝的恩典用來反對上帝。而上帝的計劃,是「在基督裏」恢復一切「在亞當裏」失去的,使我們能從歧途上重新歸回,以「返回到我們原本受造而領受的那個目的中去」。二、人處在罪惡與死亡的權勢之下:上帝早就給人警告(創二17),然而人最終向試探低頭,結果就是罪伏在門口(創四7),成為罪的奴僕(約八34,羅五12~六23,七19,八6-8);三、人在上帝面前被定罪:人犯罪不僅要承受罪所帶來的痛苦後果,也會破壞了人與上帝的關係,最終必須面對上帝的咒詛。上帝審判的原則記載在羅馬書二章1-6節,上帝審判的原則,道明瞭我們有罪的事實和本相。當那日來臨,當上帝宣判人的罪狀時,世人只好啞口無言(羅三19),只能難辭其咎地面對上帝的震怒(約三36)。四、人受制於撒但:人的犯罪,是人伏在魔鬼的權勢之下(弗二1-4),撒但成為「這個世界的王」(約壹五19;約十二31,十六1)。

作者在本章的結尾,告訴我們上帝救恩的實質,都是藉著耶穌基督這位「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47)而成就的:「由於祂全然地反射出上帝的形象,藉著聖靈的大能,我們被吸引到祂跟前。祂向罪死了(羅六10),讓我們因在祂的死上有分,也脫離了罪的轄制。在祂的蔭護之下,我們還得以躲避上帝的憤怒,因為我們知道祂已擔當了我們的罪(加三13),祂以無罪為我們成為有罪,好叫我們在上帝裏面成為義(林後五21)。祂的死是以義的代替不義的,把我們帶到上帝面前來(彼前三18)。祂在十字架上擊敗了撒但,以凱旋的姿態把撒但公開示眾,讓我們認清敵人的真相(西二15);因此靠著祂的名,我們也同樣可以得勝(啟十二10)。基督是我們的智慧,我們的公義,使我們成聖,為我們成為贖價(林前一30),我們一切所需所求的,都能在祂恩惠的供應中找到。」這實在是非常紮實的教導。
 
第三章「永恆的恩贖計劃」,作者描述上帝如何在祂獨生子的身上精心策劃整個救贖行動。耶穌也表明祂的一生是為要成全父上帝的時間表。作者用了三段經文來解釋救恩的真理:一、羅八28-30上帝是有計劃的上帝,為了使我們蒙福,主動安排了一切叫萬事互相效力,以便在祂兒女的身上完全地恢復祂自己的形象,每一個信徒都是上帝本著自己的,所預知、所預定、所呼召、所稱義,所榮耀的人;而上帝對我們的愛,乃始於創世以前,且一直延展到世界的末了;二、弗一3-14這段經文點明瞭上帝的救贖計劃,是以基督為中心的,在基督裏,我們可以獲得一切屬靈的基業;三、約一12-13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信心使我們被收養成為神的兒女,但是這信心卻又是上帝自己賜給人的,是藉著聖靈將我們重生而得到的。作者總結到:「把這一切加起來就成了基督徒屬靈生命的教義。上帝以祂的愛,在永恆裏揀選了我們,又在歷史過程中接著呼召、觸及我們的生命;祂重生我們,使我們能夠因著信和悔改的心進入祂的國。當我們相信和悔改之時,祂就稱我們為義。被上帝接納成為祂的兒女則是上帝進一步的恩典,好叫我們因擁有做上帝兒女的確據,便成為聖潔,可以在世過聖潔的生活,直到進入榮耀的那日子。概括而言,這就是上帝的救贖計劃。」。最後,作者提醒讀者,這個對教義的認識,應該把我們帶到更謙卑、更確信的地步,知道我們得救的確據不在乎我們自己,乃在乎上帝。不要憑自己的感覺與經驗,而要把這個確據建立在對上帝話語和祂權能的信靠上。認識了這個救贖計劃,可以引領我們進入真正的敬拜,向祂獻上感恩與頌讚。
 
在第四章「上帝的恩召」中,作者討論了什麼是上帝的呼召。作者列舉了舊約和新約的經文,說明我們能成為基督徒,是因為上帝的呼召。例如:申廿六16~卅一13 何十一1;賽六十五12,六十六4;耶七1316,卅五17;太廿二14。由於在這些經文中,一方面上帝的呼召似乎具有創造力,可以使我們進入祂的羊圈;但是另一方面,對一些叛逆的子民,似乎這些呼召又是徒然的、毫無效果的。因此,作者提到兩種呼召:普遍的呼召和有效的呼召。上帝藉著自己的創造和對所造之物的掌管護理向人說話,也藉著使徒的傳講將十字架的信息傳給世人。但是,很明顯的,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收到了這個呼召,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會回應這個呼召,甚至因拒絕福音的恩典而變得更加心硬。因此,雖然聖經用了同一個詞彙來形容這個足以導致兩種截然不同效果的呼召,但實際上,上帝會對個別的基督徒發出傳喚,「意思是這時主會親自到來敲你的心門,而不是只發一封通函讓你們傳閱」。
 
   作者提醒我們三點:一、我們是被父上帝所呼召。父是那呼召的源頭。二、我們是被聖靈的大能所感召的。上帝的呼召,是祂賜下新生命的行動,祂不但呼召我們,還賜給我們一顆能對祂的呼召有所反應的心。三、我們是被上帝的恩典所召以致成為聖潔、進入天家。而上帝的恩召是恩惠的,是無條件的,是我們完全不配得的;上帝的呼召是聖潔的,是要我們作聖徒,「我們蒙召是為要叫上帝的美德得以宣揚(彼前二9);我們蒙召也是為了與基督一同受苦,效法祂的生命。」(彼前二21 。上帝的恩召也是屬天的,是我們的盼望,但在今世就可以經歷,好叫我們這個新的生命在往後的每個階段被塑造成型。因此,作者總結到,蒙上帝的恩召,應該有下麵三個含義:一、人的屬靈經驗是上帝採取主動的;二、上帝的呼召是能帶來道德之果效的;三、上帝的呼召是要我們在生活中印證的。而我們獲得這個屬靈經驗的最好方法,是順服聽命。
 
第五章「對罪的悔悟」。我們對罪的覺醒,是指上帝呼召人之後人心中的經歷,覺察到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光景,就是覺悟到自己已被定罪。這個經歷未必是即興、短暫的,而往往會持續一段相當長的時間/「認罪」(conviction of sin)與我們的靈命素質息息相關。「自覺蒙赦免多的人,愛就越多(參路七36-50)。但是自覺蒙恩越大的人,正是那些對自己的罪孽悔悟得越深刻的人。作者解釋了約十六8這段經文,說明使人知罪的是聖靈,在罪、在義、在審判這三方面對我們進行指控。一、人為罪受責備。人為罪受責備,是因為不信基督(約十六9),之所以不信,是因為他們是罪人。當聖靈進入一個人的生命裏喚醒他,他才會意識到自己在上帝面前原來是有罪的,知道自己沒有盼望(弗二12)。二、人為義受責備。聖靈的工作是把人指向基督,當聖靈顯明基督的義時,也同時揭露了人的罪。隨之而來的,就是人受到責備,重生悔疚感。三、人為審判受責備。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戰勝並審判了這個世界的王,且以凱旋的姿態將仇敵公開示眾(約十二31,西二13-15)。聖靈的工作就是要重整我們的思想,以前是我們棄絕、審判耶穌基督,現在是我們知道該被棄絕的是我們,該被宣告有罪也是我們。聖靈責備我們為的是要領我們歸向基督,藉著悔罪的過程,我們得以認識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光景,從而投靠十字架的恩典和憐憫,帶著謙卑與感恩的心過一種完全順服的生活。
 
第六章的標題是「重生」。重生雖然是個「關鍵性的教義」,但是聖經對這個詞用得並不多。加爾文是把「重生」視為從不信到相信的整個過程,屬於比較寬鬆的說法。在本書中,作者用這個詞,是指上帝如何把新生命播植到人的心裏,也就是指上帝賜下生命種子的行動。從聖經中,關於「重生」,我們可以看到三個畫面:一、被生下;二、再創造;三、復活。也就是說,一、成為基督徒、接受基督是始於上帝的定旨而生的,信徒是從上帝而生的人(約三35;約壹二29,三9,四7,五14),其他的經文也支持這個說法(雅一18,彼前一323,西一28;弗四13-16);二、基督徒是「新造的人」,上帝起初對世界的創造和基督之復活對新天新地的預告,是領我們到上帝面前的真光,上帝藉著再創造,是祂的榮耀慢慢呈現在我們生命的品格和素質裏。三、我們死在罪中時,上帝在基督裏以祂的恩惠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5),出死入生(約壹三14)。這個圖畫的前提是:重生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工作,人是被動的,那麼,為什麼「你們必須重生」(約三7)才能見上帝的國呢?主給我們的答案是:一、人是屬肉體的。人的本性沒有能力產生出屬靈的生命(約三6,一13),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十五50)。唯有聖靈的感動,我們才能進入上帝的國;二、人是瞎眼的:人靈性裏的眼睛瞎了,因此「不能見上帝的國」(約三3);許多人雖然有宗教的虔誠,但是卻看不見天國與自己的需要;人更是被蒙蔽在黑暗裏(弗五5;西一13;彼前二9;),但是卻自以為處在光明中(約九39;約三19-20);三、人是軟弱無力的。人的肉體與上帝為敵,不願意、也不能夠按照上帝的意旨行事(羅八6-7);人能看見屬靈的事,有能力憑著信心進入天國,是上帝在人身上的工作(林前二14)。
 
  其次,作者提到重生的三個性質。一、重生是屬天的:。我們的新生命,是從上頭來的;二、重生是上帝所賜的,是上帝主權的行動(彼前一3;雅一18;弗二6-10);雖然如此,人不能忽略自己的責任(路十三23-34)。人的責任是悔改、確定自己是否走在救恩的道路上;三、重生是改變全人的能力,全面的更新我們;這個更新變化,包括:1. 人的思想得蒙光照,得見上帝的國;2. 人的心被潔淨(林前六11),使我們得到一個新嚮往、新性情,甘心樂意的來服侍祂,榮耀祂; 3. 人的欲望被更新;從與上帝為敵,到產生一個新的渴望,盼望敬拜上帝、認識他的真理、與屬祂的人交往、委身於祂的國度、榮耀祂的兒子;  4. 重生使人能過一個新的生活(約翰一書)。
 
在第七章「信靠基督」裏,作者陳明重生與信心、悔改是不可分割的。作者指出,真正的悔改(repentance)是建基在主和主的道之上的信心所產生出來的,與悔悟(conviction of sin)不同。當人看見、相信上帝的赦罪之恩,憑著信心抓住這個應許後,才能存悔改的心奔向主懷,因此,「信心」和「悔改的心」是不可分隔的。而實際上,罪人對罪有更深刻的悔悟(conviction)往往是在信主之後,不是在信主之前。作者考察了聖經中關于「信心」的經文,指出「信心」在舊約中只出現過兩次(申卅二20,哈二4;在這兩處,更正確的翻譯應該是faithfulness),是以「信靠、順服」這些詞彙來表達的,也就是信靠上帝的屬性、順服祂親自啟示的話,也可以說是一種對基督活潑的個人信靠。作者指出,信心有下列的幾個要素:一、知識。信心是建基於對上帝可知之事的認識(約十七3;一18;太十一27),耶穌一生的工作就是在詮釋上帝是誰,把上帝彰顯給我們看。要注意的是,信心所依據的知識,不光是理性的「知道」,因為聖經中的真知識一定會帶來一種親密關係。 二、認同(assent)。信心包括對事情真確性的認識與表示贊同,是在有足夠證據支持下而產生的一種思想狀態與行動。作者引用了慕理的話說明這點:信是一種「被迫」的同意,就是當我們的理性對所搜集到的證據說「夠了」的時候,也就是我們的理性被「折服」了。那一刻的思想狀態,不再是我們可以抗拒、否認或暫緩判決的事。三、信心是對基督的信靠。「信」常住在主裏,就是接受祂,並且以完全的信心緊緊抓住祂,是要付代價的,意味著為主的緣故捨棄一切,意味著犧牲、事奉。作者進一步指出,真正新的特性和本質,不在於信的本身,而在於信的對象,新的力量乃在乎基督的屬性,祂剛強,我們也可以剛強。作者最後指出,信心有程度的不同;強壯的信心源自上帝的恩典,而我們也不可因別人的信心比我們的弱或比我們的強而輕看他人或論斷他人;信心也有種類上的不同,建基在屬靈恩賜的信心不一定就是得救的信心。真正使人得救的信靠,即我們對上帝恩典有所回應的信心,乃上帝的恩惠所賜(弗二8623),但是這不是說上帝會代替我們相信,但我們之所以有信,乃是因為祂在我們心裏先賜與了信心,然後我們可以向主求,「主啊,我信,求你幫助我的不信」(可九24)。
 
緊接著,作者在第八章談到「真正的悔改」。作者點出,「信心」和「悔改」是一對形影不離、不可分割的教義。真正的信主,必須帶著悔改的態度,而真心的悔改也必須建立在信心的基礎上,這是基督徒一生一世的事。作者引用了加爾文對悔改的理解:「悔改……是生命向上帝真誠地回轉,是出於對上帝單純、迫切的敬畏;這回轉也包含了治死自己的肉體和舊人,並在聖靈裏作新人」。舊約中的「悔改」(nacham)除了有「心中難過」的意思外,也帶有「因難過而具體地改變原來的目的或做法」的意思,並且帶有「安慰、安撫」的意味。因此,悔改這個字是指:人在悔改後,將發現自己心靈得到了一種無比的釋放和安慰。「shub 是「回轉」的意思,悔改的心,就是向上帝的歸回。在舊約時代,「悔改」被誤解為「以苦行贖罪」的意思,又以為「悔改」是一種可以換取功德的行為。但是舊約的先知很清楚上帝所要的悔改,是可以結出道德行為上的果子,並且能帶來新的生命的(何六1-24;珥二13)。真正的悔改是發自內心的,不是僅僅靠外在之表面功夫的。
 
  在舊約裏,真心悔改的憑據有三:1. 真悔改產生對主新的信靠(賽卅15); 2. 悔改首先結出的果子就是順服(耶卅四15); 3. 順服的具體表現在棄絕邪惡,回頭歸向約中所定的生活方式(耶廿六3;卅六3)。因此,真正的悔改,是基督徒靈命得以開始、得以延續的憑據。作者進一步指出悔改在實際層面的特徵,包括羞愧感的產生、羞愧帶來謙卑、謙卑帶來憂傷悔疚的心、產生對罪厭惡的心、以及對上帝赦免之恩的認識等。作者一再強調,悔改不只是一種對惡性的懊悔感,或是對罪的覺悟而已,而是歸向上帝、回轉過一種被上帝光照的生活(弗五8-10)。他最後引用的林後七8-11,說明悔改之表現,告訴我們悔改是一件何等徹底的事,不光影響到我們的情感,也涉及到我們生命的每一個層面,並直接質詢我們對人、對上帝的關係。悔改意味著一生都要歸回上帝的旨意,所以是貫穿基督徒一生的事,不是一次性的事件。
 
作者在第八章的末了提到,「信心和悔改也許會不斷進深」,但是「「稱義」在一開始就是完整、無瑕、也是一次性地賜給了我們」的,因此在第九章「蒙上帝稱義」中,作者詳細地解釋了何謂稱義、上帝如何稱人為義,以及人的信心與稱義之間的關係。作者引用馬丁路德的話說明「稱義」這一條教義是關乎教會的穩危與興衰,是我們信仰的核心,也關係到信徒靈命的堅穩與滑落。那麼,什麼是「稱義」呢?justify (稱義)和justification(被稱為義)含有活在一個正確關係裏面的意思。聖經中的「義人」是一個正確對待上帝和上帝律法的人。「稱義」和「義」都是法律用語,是法律給被告的一個地位的宣告。但聖經中的「稱義」不僅只是一個法庭上的宣告,而是上帝「先使這個曾經是不義的人成為義,然後再稱他為義」(引用James Buchanan語),上帝完成了在人間的法官所不能完成的事。作者引用申廿五1,箴十七15,來說明稱義與定罪是相反的意思,定罪既然不是使無罪的變成有罪,只是宣告他本身的罪;同樣的,宣判一人無罪,也只是宣告無罪的為無罪;「稱義」沒有「使之變成義」的意思,而是帶有宣告、從本質上斷言的意思(創十五6;詩卅二1-2;羅四36-9),稱義就是「當眾宣佈地位的更改」(提前三16),是要在末日審判全地的上帝把本來要等到那時才宣佈的判決,提前到現在為我們宣告了。那麼,上帝是如何完成這個「稱人為義」的大工的呢?上帝不是憑我們的本相、我們是何等的人、做了何等的事來稱我們為義,而是「因著上帝的恩典,借著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上帝設立了耶穌為贖罪祭,是憑著祂的血,借著人的信,為的是要顯明上帝的義……」(羅三24-25
 
  上帝的愛是使我們能夠稱義的根源,而基督的死則是我們得以稱義的基礎。因著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過了一個完全順服上帝的生命,因著耶穌基督是無罪的、卻被視為罪人而經歷被定罪、因而受苦,更因著上帝建立起基督與祂的選民的契合,使無罪的可以替有罪的受罰,耶穌基督以祂一生的順服,尤其以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代表人、代替人,替我們承擔了罪責,這都是發生「在基督裏」的事。「在基督裏」我們才能得到這個地位的對調:祂站在不屬於祂的位置上,被定罪,以至我們能夠站在不屬於我們的地位上,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這個恩典都是我們在基督裏所領受的。這是聖靈的工作,使耶穌基督的義可以歸算給我們,使我們可以與基督聯合,領受耶穌基督的義,因此,在上帝的眼中,我們不單止是無罪的,而且猶如基督一般的有義。作者最後解釋了我們如何才能接受基督所成就的義,就是藉著信靠基督。信心是一個工具,沒有任何的功勞,它「只是在接受、在支取、在承認、在抓住、在緊抱基督所賜下這稱義之恩惠的大禮,並且在每一天更新的生活中享受這份禮物。」(引J. C. Ryle的話),也就是說,這是一個渠道使我們能領受恩典和被稱為義;信心既然沒有功勞,也就不能成為我們可以誇口之處,也正是因為稱義完全來自上帝的恩典,是用信心來領受的禮物,是藉著基督所作的,而不是我們所做的而成全的,上帝才能保證這個效果。
 
在第十章「成為後嗣」裏,作者解釋了「收納」(adoption)這個詞的含義。上帝這個獨特的法官,不僅使我們在基督裏成為義、被稱為義,更把我們帶回家,享受天倫之樂,這說明瞭救恩多重、豐富的意義。約一12-13告訴我們,我們因為被上帝所重生,獲得成為上帝兒女的本質,上帝並賜給我們一種與這個本質相對應的「被收納權」,使我們獲得做他兒女的位份,因此,我們被「收納」,並不是一個虛有的頭銜,而是一個我們可以經歷得到的實在的福份。接著,作者告訴我們,「收納」這個觀念,是保羅套用羅馬律法的觀念而來的,是以收養人的利益為出發點(和今天為了保護被領養的孩童的目的不同),瞭解這個背景可以提醒我們,屬靈經歷中最高的權利,也不是為了自己,所有的恩典最終是為了榮耀上帝。上帝收納我們的舉動,也代表罪對人管轄權的失去,黑暗的勢力和權能已被粉碎,並且上帝為我們開創了一個與祂自己的新關係,賜給我們那真正兒女所享有的權利和殊榮。收納的教義的重要性在告訴我們,「收納」是新約信徒的一個殊榮,我們可以稱這位造物主為「阿爸、父」,這是「更美的約」的「更美的應許」,而這種與上帝的契合,是聖靈(羅八14-16稱之為「立嗣的靈」)的工作所結出的果子,也是耶穌基督救贖之功的成果。有了這個「立嗣的靈」與我們同在,我們會表現出四種記號:願意被上帝聖潔的靈所帶領,對罪惡有一個新的態度;也會在危難中仰望呼叫「阿爸、父」,因著這樣的經歷可以印證聖靈的同在,並且嘆息、渴望那日的到來,到時可以體驗在此時此地不能體驗的全部救恩、飲於整條活水的江河。最後作者提醒我們,作上帝的兒女,不但有權利可享,也有當盡的責任。我們的責任就是要像祂,以愛、以憐恤、以坦誠和溫柔來對待上帝家裏其他的成員;放下憂慮,凡事交托給祂,確知祂會顧念我們;約束自己、潔淨自己,樂意擁有我們長兄基督的生命樣式,以表彰上帝的性情。
 
在第十一章「與基督聯合」中,作者指出這個主題把所有其他的教義都和諧地串在一起,與主的聯合是福音啟示給人最大的奧秘之一(西一27),新約聖經也不時會回到這個主題,因為與基督的聯合是所有屬靈經歷和屬靈福氣的根基(弗一3-14)。我們在基督裏,得蒙揀選、得恩典、蒙救贖、與上帝和好、置身未來、領受印記,並且可以不斷仰望祂,從祂那裏支取我們一切的需要。與基督的聯合,牽涉到舊約聖經「代表性」的原則:一人得勝、眾人得勝;一人失敗、眾人失敗。以賽亞書提到有關僕人的章節,都提到那義者承擔了眾人的罪,祂所成就的也歸於眾人,因為這僕人和眾人之間有聯合。新約中,(約十五1-11)耶穌基督也教導我們門徒是「在基督裏」支取所有屬靈的好處。接著,作者就帶領讀者思考與基督聯合的含義。一、是盟約的結合(federal union):基督以「反面的亞當」(Adam is reverse)出現,把亞當做錯的解除掉,把亞當失去的收復回來,把亞當喪失的恢復給人。二、是肉身的聯合: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成為我們當中一員,擁有人的本質。並且「成為人的樣式來到人間」(腓二7),並且「成為罪身的樣式」(羅八3),並且在各方面受試探,以致祂可以同情我們的軟弱(來四15)。同時,祂在肉身中為我們築起了一道通往上帝那裏的橋梁,以致祂可以接觸到人的罪,且替我們「成為有罪」的(林後五21)。因此,我們與基督的聯合,乃是建立在基督與我們認同、與我們的聯合之上。三、是信心的聯合:藉著我們的「信入」(believe “into” Him),我們從「罪」中出來,進入到「基督裏」,因此,我們不在以自己主觀的經驗向裏看,而是接受基督,把注意力集中在上帝兒女所得的榮耀的釋放上,就是接在葡萄樹上,完全依靠它來提供營養(約十五1-11)。四、是在靈裏的聯合。五、是擴延性的聯合。保羅說:如果我們是與基督聯合,那麼我們就是與祂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祂的生、祂的死、祂的埋葬、祂的復活、祂的升天、祂的榮耀,以及祂的再來)聯合(羅六5,林前六17,加二20,西二20-4)。六、是一個生命的聯合。正因我們被嫁接到葡萄樹上,以至於這葡萄樹的生命可以在我們的生命中顯露出來。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因此,作者在最後總結到與基督的聯合是一個生命的更新,藉著道成肉身、藉著我們的信,基督所成就的一切,都成為我們的,祂所經歷的,我們也有份要經歷。我們也要治死舊人,向罪死、向世界死,以至能結出與主聯合的果子,經歷到得勝的榮耀。
 
作者特意把十二章「上帝的揀選」這個重大的題目留在以上的討論之後。作者從舊約的經文告訴我們,「揀選」和「預定」是舊約神學的主題之一,正是由於上帝主權的揀選,才有以色列民的出現。「揀選」也是耶穌基督自己的教導(太廿五34,廿23),有效的呼召是上帝自己的決定(太廿二14),太十一25-28正告訴我們,人只有因父與子的揀選,才能在基督裏認識上帝。耶穌用比喻來講道,也是達到揀選的目的(太十三14-15)。在約翰福音中,主更清楚地說明「屬於祂自己的人」(約六44,十三1),是父所賜、所揀選的(約六37,十三18,十五1619)。保羅正是在這些基礎上建立他自己的觀點,根據保羅的意思,上帝隨己意行萬事(林前十二8 十五38 弗一11)。上帝對祂墮落了的被造物有祂普世性的權柄,祂可以按照祂的意願來使用他們榮耀祂自己(羅九22)。作者引用了三段經文來說明:(1) 羅八28-起,說明預定是上帝慈愛心腸的流露,因為「預知」就是「預愛」,就是「揀選」(羅八29,十一2,彼前一2,彼前一20)。(2) 羅九~十一章,表明上帝恩典的本質,即上帝對人的慈愛和憐憫是自主的,是不受外因束縛的。因此,羅馬書第9章所講解的「揀選」之教義,要告訴我們的是:這就是事實的真相--你的得救完完全全是靠上帝所作的,祂先揀選了你,祂再差他的兒子為你死,他又差聖靈來感動你,吸引你進入祂的國度! (3) 弗一4-14。清楚說明瞭這些屬天的福氣是神在創世以前就為祂所揀選的人預備好了的。作者最後利用一些篇幅反駁了對預定論的疑難,包括上帝的意志與人的自由意志的關係(兩者是可以和諧共存的,上帝並沒有代替我們信,是我們自己信,但我們同時也屈膝向祂謝恩、感謝祂的慈手牽引我們,引導我們),預定是否會帶來驕傲與沾沾自喜的心態(對揀選真的瞭解的人只會變得更謙卑),預定否定了人在道德上的努力(蒙揀選是聖潔生活的基礎,聖經有關揀選的教導,激勵蒙揀選的人會有更新的生活樣式),以及預定打擊了傳福音的積極性(神的揀選乃是支持保羅繼續工作的基石:羅九1-4,十1,徒十八9-10;)。因此,認識上帝的揀選帶給我們的,不應是哀樂、而應是樂歌;不應是傳福音的攔阻、而應是激勵;不應撩動起驕態、而應帶來謙卑;不應削弱道德責任、而應激發人一生為主而活,過討上帝喜悅、與所蒙的恩相稱的生活。
 
在第十三章「罪勢的瓦解」中,作者告訴我們,我們獲得的新生命,是本質上的改變,對自己和罪都有了新的定位,因此,從某個角度來說,我們是不會繼續不斷地犯罪的。作者提到成聖是個過程,在這過程的結束,我們的肉身要改變,與基督一同得榮耀;而在成聖的開端,我們都是聖徒(林前六11,彼前一2),已經享有「聖潔的族類」的地位。西二20~三14,加二20,羅六1-14,就是在告訴我們,信徒的這個新地位與罪的關係;基督徒之所以能不繼續犯罪,是因為我們是已經向罪死了的人(我們在死的樣式上與基督聯合了、罪身喪失功能了[對舊人的治死]、有了向神活的新生命),因此,在我們裏面有這向罪死的本質了(因為基督的死,已經在我們重生的那一刻,成為我們生命中的一部份),所以我們從前與罪的關係已經終止了、罪對我們已經失去管轄權了。這個本質,可以叫我們活出新生命的樣式來榮耀上帝。
 
在第十四章「聖徒面對的屬靈交戰」,作者一開始就指出,基督徒的信仰歷程是一場「持續而無法和解的爭戰」(Westminster Confession),因為我們是活在「兩段歷史時之間」(基督第一次降臨、就是末世的開始,和基督再來、就是世界的末了)的人。我們因信,是「已經得救」的人,但是是尚未完全得贖、正在被救贖的人,主不對地在我們心中作工,要等到基督再來的時候,我們才能徹底地更新。基督徒雖然已經在基督之死的得勝上向罪死了,但罪本身還沒有被消滅,「罪還是沒有向我死」, 因此基督徒感到「外面有爭戰、裏面有恐懼」是必然的事。爭戰的來源有外在的與世界與撒但的爭戰,還有內在的與自己肉體(私欲)的爭戰。基督徒雖然是「在基督裏」,但是,也是「在世界裏」。俗世不但要擠住我們,也在模塑我們,我們必須盡一切努力,預防自己被套住並捲進那套思維之中(太十三22 林前七32-35);世界所設下的陷阱就是要攔阻我們親近基督,但是基督徒很可以有把握地說,是主把我們放在這個世界中,但是對主的信心卻可以使我們勝過世界(約壹五4-5)。在新約中,因著基督的完全彰顯,我們才看到清楚撒但黑暗國度的權勢。撒但會曲解經文、叫人沒有平安、不得滿足,帶來紛爭,會向火箭一樣介入,削弱我們的意志、要把我們扯離耶穌基督,動搖我們對主的愛慕和信靠,不惜任何代價阻止我們經歷十字架。雖然如此,我們知道我們有好牧人在前頭引導,我們只能不斷注視著他,一步步向前邁進。當我們一路上,在恩典、在對上帝的話語、上帝的道路上都日漸熟悉之後,自然會有更敏銳的觸覺,更懂得分辨,那聲音是自我意念中所想出來的意念、是撒但的工作、還是主自己的聲音。
 
接下來的第十五章「對罪的治死」是談到內在的爭戰。作者指出﹐我們有內在爭戰的原因﹐是因為基督徒雖然已經向罪死了﹐但是罪仍存留在我們心中。罪留在我們心中的這個事實並沒有改變,所改變的是它的地位(它不再作王了),我們與它的關係也改變了(我們不再是它的奴隸了)。 「肉體」是指整個人的被造性、罪性、和軟弱,所以包括心思上的罪和身體上的罪(加五十五19-21),肉體是被罪所支配的,要去追求屬地的享樂,而非屬天的侍奉。但基督徒不是屬肉體的,而是屬聖靈的,只不過,肉體仍在他裏頭,罪也仍舊在祂裏頭,所以,當上帝的靈在這個新生命運行時,必然會和肉體交戰(所以對我們是個鼓舞,知道我們是新造的人)。作者語重心長地指出,釘死罪是靈命成長中最核心的實際問題,我們每一個人都得找出自己特別軟弱的地方在哪里,沒有一個主的門徒是不必天天背負十架的。作者接著指出,治死罪的根基是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我們新的身份本身就是動力的來源,叫我們能對付罪。作者接著用一大段文字定義什麼是「治死罪」,然後告訴讀者在基督徒的三個圈子(私人生活、每日經歷、教會團契)中要治死罪,然後具體地告訴我們實際的辦法是:認識罪的真相、把罪帶到上帝面前受光照、回憶往日罪行所帶來的羞恥、記住自己是與基督聯合的人了,以及禱告渴望結出聖靈的果子。
 
第十六章「永蒙保守堅信不移」是解釋聖徒堅守的問題(the question of perseverance)。作者告訴我們,聖徒跌倒是可能的、然而聖經又有強烈的保證,信徒可以堅守到底,那麼,到底這個堅忍的保證是怎麼發生的呢?作者引用約十27-30,腓一6,羅馬書第八章初步說明上帝會保守祂的兒女堅忍到底,接著,他用上帝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在基督裏」的揀選和保守聖徒永不失喪是一體的)、上帝差聖靈內住到屬祂的人心中(聖靈永遠與我們同在、維護祂的恩典)、基督為信徒代求(羅八34,來七25,約十七1115,沒有任何事可以是我們與上帝在基督裏對我們的愛隔絕)來說明上帝的保守是聖經明確的證據,也用路廿二31-32說明「堅忍」與「信心」是分不開的。作者並從信仰的實際面來說明堅忍會遇到的攔阻(用撒種的比喻舉例)和上帝保證我們維持信心、持守真道的方法(用他自己的話語、基督徒自己當盡的職責、和聖徒之間的團契)。
 
第十七章「在基督裏的安睡」告訴我們,基督徒應該如何對待死亡。作者先介紹了死亡的本質和對基督徒的意義。聖經告訴我們,死亡是罪所帶來的後果與咒詛。死亡是一種離散(disintegration),是上帝所創造的一個聯合(union)的破碎,我們與所愛的人分開了、隔絕了;我們彼此的身體、思想、心靈的紐帶割斷了;死亡奪去了我們在世上一切的產業;我的身體和靈魂也被分割開來了。所以,死亡是生命的毀滅者,是我們最後的仇敵,也是上帝的仇敵。但是,聖經告訴我們,死亡已經被基督的復活所擊敗,基督徒可以勇敢地面對一個已經戰敗的仇敵。那麼,基督是如何奪去死亡的權勢的呢?一、基督以肉身來到世上,以致祂可以親嘗、分擔我們的死(希伯來書)。二、基督已經敗壞了「那掌死權的」(來二14),把這些權勢公開示眾了(西二15),我們不再受制於死亡的威脅,不再是可怒之子弟差役了(弗二1-3),死的毒鉤已經由基督為我們受了(林前十五55-57)。因此,對基督徒來說,「死」不過是安睡,「離開了」我們靈魂於今生今世所暫泊的居所。因此,基督徒如果認識到死亡隨是我們的仇敵,但我們也當歡喜快樂,深知連死亡也無法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作者最後提出正確面對死亡的三個操練方法:一、操練以基督並他同在的榮耀為至寶的心,要看重基督,超過世上萬有;二 、以那將來所要獲得的福份來提醒自己;三、在今生覺悟到這世界不過是暫時的,不要緊抓世俗的享受,而是要緊緊抓住耶穌基督。
 
在最後一章「在永恆得榮」裏,作者解釋基督教信仰中的「末期」,也就是基督的再來、基督國度的全面成全,救贖工程之完結[篇,神的兒女藉著與基督的聯合,將會在永恆裏得榮耀。那麼,得榮耀包括那些層面呢?作者解釋了新約聖經中提到的四件事,即復活、改變、更新、作上帝後嗣位份的成全。基督的再來,是為了要救贖並恢復人在罪中所失去的。救恩所要帶來的「救贖」,不只是靈魂救贖,還包括人的身體;我們卑微的身體將會奇妙地變化,變成像基督復活的身體一樣,這是復活完整的意義;復活的身體是更新的身體,與舊的身體有很大的不同,是屬天的、屬靈的,可以適應由聖靈的世界;基督以祂自己的死,已經除去死亡的毒鉤,解決了萬物受捆綁的原因,所有的受造會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1)、在祂恩典中的歡欣(賽五十五12-13)。末期之時,我們會以復活的身體站在主的面前,每人都更新變化成為主的樣式,天地萬物也因我們被成全的後嗣身份而一同得到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