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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5

 
伦庭:信心不是爱或顺服
作者:法兰索瓦·图伦庭(Francis Turretin),Institutes, 15th Topic, Question 13.
译:王一
http://www.reformedbeginner.net/%e5%9b%be%e4%bc%a6%e5%ba%ad%e4%bf%a1%e5%bf%83%e4%b8%8d%e6%98%af%e7%88%b1%e6%88%96%e9%a1%ba%e6%9c%8d/
 
第十三问:使人称义的信心,其形式(forma)是否是爱或者对上帝诫命的顺服?我们否认这种说法,反驳罗马教派和苏西尼派。
 
回答:I. 这里涉及一个双重问题:(1) 反驳罗马教派,他们认为信心的形式是爱;(2) 反驳苏西尼派,他们使信心的形式包含对上帝诫命的顺服。我们必须清晰的处理这两者。
 
回应罗马教派

II. 罗马教派,为了证明信心本身无法使人称义,整个使人称义的能力是从爱来,因此区分已形成的信心(formata)和未形成的信心(informem)。未形成的信心(informis)是与爱分离的,而已形成的信心是被爱完成的,爱就是其形式,这是中世纪经院派努力建立起的观点;参考彼得·兰巴德的《语录》(SententiarumIII.23。他们坚持认为,不论在信心里必要包含的要素有哪些,爱都应该包含在其中,并且与其并发(concurrere),以致于我们活出新人的样式,在上帝面前被称义。但是因为他们看出可反对的理由,信心自身形成的内在形式,与其他美德有所区分,因此不能被爱塑造,因为爱与信心是完全不同的美德,所以他们回答说爱不是信心本质性的形式(formam essentialem fidei)。他们说,既然爱给信心添加了一些完善属性(perfectionem),因此可以用比喻的方式(metaphorice)称其为信心的形式,原因是爱与严格意义上的形式类似,它以独特的方式使主体变得更完美,如瓦伦西亚的贵格里(Gregory of Valencia)所表达。杜兰杜斯(Durandus)阐述道,按照本质来说(secundum esse natura),爱不是信心的形式;是的,爱可以与信心分离。但是按照功德来说(sed quoad esse meritorium),爱是信心的形式,因为它配得永生,因为信心的动作本身没有功德性,除非是被爱命令的,没有爱,信心与功德没有联系,而人是靠着爱才能讨神的喜悦。
 
III. 然而,这种观点是建立在双重错误的基础上。第一个错误是他们认为有一种真实的未形成的信心。因为形式赐予事物存有,因此宣称存在一种未形成的信心是荒谬的。另一个错误是关于信心的功德与善行的功德,理当被视为错误和荒谬被拒绝。这一点无法通过使徒在加拉太书5:6所说的 δι᾿ ἀγάπης ἐνεργουμένη,中文可译作“信心藉着爱被做成”或者“信心藉着爱心工作”)的经文建立,因为这里[ἐνεργουμένη]不能理解为被动语态(译注:也就是“被做成”),如我们的反对者所坚持的,他们认为信心要被爱激活才能活动(reddi operosa per charitatem),仿佛信心从爱中获取普世效能,因为爱赐下其他美德,是其他美德的起因和根基,而不是从其他美德领受什么。但这里正确理解应该是主动语态[ἐνεργουμένη,译注:这里动词变位是被动语态形式,但可以解释为动词原形是中间语态形式,因此是主动的意思],如ἐνεργειθαι这个词在其他经文中出现时的理解(罗7:5;林后1:64:12;西1:29;雅5:16),因为这是信心产生的,而不是作为本源来产生信心的。因此,保罗想要证明的是对基督的信心不是任何随便的信心,而是真的、活的信心,这种信心通过爱和善行工作。因此,爱的行动来自于信心是命令式(imperative),而不是诱发式(elicitive)。
 
IV. 我们的反对者们并不能从《雅各书》2:26那里得到更好的支持,那里说:“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因为这句话不能理解为善行是信心存活的起因和先验条件(a priori),仿佛说善行使信心活起来;这句话是宣告一个后验事实(a posteriori),因为善行彰显了一个活的信心;如同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它被人知道是死的,是因为表现出缺乏呼吸……
 
回应苏西尼派

V. 苏西尼派更轻易的丢弃了信心对基督公义满足的信靠式的领受(fiducialem apprehensionem),这是正统派认为信心的本质所在,因此苏西尼派留下了行为的义(justitiam operum),与圣经里提到的信心的义(justitia fidei)是明显不同的,他们坚持认为信心就是对上帝命令的顺服(obedientiam)。因此,苏西尼拍认为,好行为并不是信心的果子(fructus fidei),而是信心的形式(forma),就如奥斯特罗德(Ostorodt)所表达的。沃克流斯(Volkelius)把信心的第三级放在了对上帝诫命的顺服上:“第三是相信基督,并且藉着他相信上帝,依赖对不朽的盼望,使自己完全服于上帝和基督的旨意,顺服上帝的诫命。”
 
VI. 但是另一方面,信心不可能是对诫命的顺服,因为如果这样说,就混淆了两种本来不同的美德,既信心和爱心(林前13:13)。前者针对的是福音的应许;后者针对的是律法的条例,因为爱被成为律法的总纲和成全(罗13:10)。前者是因(causa),后者是果(effectus):“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提前1:5)。前者是称义的工具(instrumentum justificationis),后者是称义的果子和结果(fructus consequens)。因此,在称义的问题上,信心和行为是彼此对立,如同反义词(罗3:28)。
 
VII. 也不能说,善行(不是任何善行,而是完美的与律法完全吻合的善行)可能在称义中与信心彼此对立。保罗很清楚的说到,一切的善行,不论是完美的还是不完美的,都在称义的事上与信心相对立,而且信心不是作为一种善行使人称义,这是我们反对者们[苏西尼派]最根本性的错误所在,他们因此混淆了律法和福音,混淆了恩典之约的条件和律法性的条件,我们会在适当的地方来讨论。
 
VIII. 尽管说相信的动作是去顺服在福音里阐述的要人相信的命令(约壹3:23),信心也不能因此而正确地被称为对上帝诫命的顺服,如我们的反对者所说,他们认为上帝的命令是指律法的条例,必须由我们靠善行来完成的;而不是福音的命令,要求我们相信在恩典中的应许。并且,如果信心被称为“上帝的工”(约6:29),这是一种类比的说法,是针对那些人群的问题:“我们当行什么,才算做神的工呢?” 他们在律法的工作中妄图寻找的东西,信心能给赐给他们;像在其他地方,福音被称为律法,爱的工作和善行被称为禁食(赛58:6-7),因为它们所实现的,是犹太人在假冒伪善的禁食中所寻找的。
 
IX. 使亚伯拉罕称义的信心并不能被称为对诫命的顺服,尽管顺服作为条件是给他的要求(创17:1),因为圣经很清晰的教导[使他称义的]是对应许的信心(创15:5;罗4:111316)。创世记17:1中所说的“在神面前行走[即遵行神的旨意]”并不是称义的条件(conditio),而是果效(effectum)。也不能把他献儿子说成是称义的原因,因为三十年前他就已经称义了(创15:6)……
 
爱是否可以与信心分离?我们否认

X. 尽管爱不是信心的形式,可以与信心区分开(distinguatur),但不能因此说成是可以与信心分离(separabilis),如同罗马教派所说的,贝拉明。爱是信心恰当的、直接的果效,它无法与其起因分离。因此,信心是通过爱心来工作(加5:6),没有善行是死的(雅2:20)。因此,约翰断言,对上帝的知识如果没有对祂的敬拜,就是虚假的、欺哄人的:“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壹2:4)。他在这里指向的是福音对信心和爱心的命令,这是真信徒两个不可分离的标记(约3:23)。
 
XI. 也不能从林前13:2来反对这观点,因为这里提到的信心是神迹的信心,而不是称义的信心。这也不是反对认为第13节所说是得救的信心,因为这节经文不是从之前的讨论引申出来的结论,而是一个新的论证,与前面无关,而是说信心会停止而爱会持续。也不能从约翰福音12:43节来反驳,因为那里提到的信心不是真正使人称义的信心,因为“他们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这显然不是在谈信徒。因此,这种信心只是理论上赞同,出于对基督的教导和他神迹的大能的证据,不是真正信靠性的、实用性的(fiducialis & practicus)。……也不能从雅各书2:14反驳,那里说“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因为真正有信心是一回事,说自己有信心是另一回事,这是假冒者说的,自恃一种虚假的信仰宣告。如果在天堂信心真的停止而爱存留(林前13:8),那这必须从形式来理解(formaliter),信心作为一种认知方式会停止,而不是以质料来理解(materialiter),作为知识的本质,它会保持一致。因此如今在地上我们在恩典之光下通过听道而开始的知识,会在荣耀之光下通过眼见而被成全。
 
 
译后记:信与爱
作者:王一
 
这里的话题是信心与爱或者顺服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也是16世纪宗教改革与罗马的辩论最核心的话题之一。当然,在随后的几个世纪发展,有一些变体,例如苏西尼派把爱换成了顺服。甚至在一些比较被广泛阅读的读者中,信心与顺服的区分都变得非常模糊,甚至混在一起,例如在巴克斯特的信心观里。在更近代的改革宗神学中,曾在70-80年代费城西敏的系统神学教授,诺曼·薛佛(Norman Shepherd)把顺服和信心并列为称义的双重工具。他把顺服放到了真信心的定义之中,提到使人称义的是顺服的信心(obedient faith),因此引发了长达20年的教义之争。尽管薛佛最终离开西敏,但他培养出的许多门徒依旧还活跃着。
 
图伦庭(又译作图伦丁)是17世纪改革宗经院正统派的高峰人物之一,他的文字非常难懂,用词很艰涩,而且许多词汇的含义是经院主义的定义,而非日常用词的含义。但他精准的表达对于我们理解信心与顺服之间的关系时非常有帮助。因此,我在这里尝试翻译了他在这一部分简短的教导。在这里,就以上内容,我再啰嗦几句我认为的重点内容。
 
首先,信心的本质是依靠,而不是爱或者顺服。forma,“形式”这个词是从亚里士多德“四因”里借用过来的,这里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一个事物的“本质”。因此,当图伦庭说“信心的形式”时,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他是在说“信心的本质”,信心之所以为信心的特质。信心之所以是信心,是因为信心可以使信者(the believer)依靠、依赖、投靠在被信者身上(the believed one)。这是信心有别于其他美德的特性。爱、顺服也是美德,甚至从功德角度比信更好,但是爱的动作不是依靠、依赖,而是给予。所以爱无法是爱者投靠在被爱者身上。因为按照其本质特性,爱心和顺服都无法使我们依靠他者,只有信心是依靠他者的动作。因此,在救赎的问题上,只有信心才能把罪人投靠在基督身上。而罪人之所以得救,不是因为他依赖的动作,而是因为基督是可靠的拯救者。因此,信心之所以使信的人被称义,不是因为信心本身的功德或价值,而是因为信心获取了基督完美的功德。因此,只有信心才是称义的唯一工具因,唯独信心才能获取基督的义。
 
其次,把爱或顺服排除在信心的形式本质之外,图伦庭接下来很明确的表达信心与爱或顺服之间的关系:不是囊括的关系(信心包含爱和顺服),不是并行的关系(信心与爱和顺服并列),而是因与果的关系(信心产生爱和顺服)。爱和顺服不能被纳入到信心的定义中,否则保罗所区分的信心称义和行为称义便失去了意义;爱和顺服不能并行于信心,否则它们将与信心并列同为称义的工具因;爱和顺服是藉着信心被称义之后的结果,这个救赎的次序非常重要。
 
最后,在谈论信心与顺服的结尾,图伦庭提出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就是区分(distinguish)与分离(separate),信心区分与爱和顺服,但不与爱和顺服分离。这是为了抵御反律主义。爱、顺服、善行这一切都是必要且必然的,信心绝不能且不可能与爱、顺服、善行分离。有趣的是,罗马和苏西尼派与反律主义的观点是一样的,他们都认为爱可以与信心分离,而与爱分离的信心本身无法使人称义,所以必须加上爱或顺服才能称义。但同时,这样一来,使人称义的不再是信心本身,而是后来加上的爱或顺服才是关键。但是图伦庭和改革宗正统派把爱/顺服与信心加以区分,唯独信心是获取基督的义并使人称义的工具和管道,爱和顺服无法获取基督的义,因此不是使人称义的工具;但信心并不会与爱和顺服分离,它们一定会伴随信心出现。它们的出现是信心之后相随产生的结果和证明,而不是被混入信心之中或外加给信心的任何新的属性。爱、顺服、善行这些都是称义所产生的必要且必然的结果,而不是称义先决条件或工具因。因此,当一个人宣告自己有信心,却始终没有任何顺服和善行表现出来,他的问题并不是缺少顺服,而是他宣告的信心很有可能是假的,他并没有真正得救的信心。
 
尽管图伦庭距今已经有300多年的时间,但是这些议题始终是相关的。在当今福音派圈子里,这种把爱、顺服混入信心的思想,或者在信心之外添加其他元素作为救恩的基础或工具因的问题依旧存在。例如比较流行的说法,认为存在一种属肉体的基督徒和属灵的基督徒之分,尽管属肉体的信徒也有信心,但与属灵的基督徒相比缺少的是属灵生命、顺服、爱、神迹的能力等等),因此要想最终得救,他们必须在真信心之外在通过努力获得其他东西,例如属灵生命(不论这个词意味着什么)、顺服、爱、神迹等等;或者还有一种思想,一个真正有信心的信徒,尽管他相信了耶稣基督,但是在生命中有一些领域没有完全顺服、降服与基督的主权,他们必须努力把自己的整个生命降服在基督主权之下,否则就会被警告没有得救的盼望。
 
的确,历代教会都面对假冒伪善和拒不悔改的信徒。面对这种教牧问题时,罗马教和苏西尼派的反应是,只要在信心之内或之外加上爱和顺服等作为要求,告诉这些人他们必须达到要求才能得救,这样就解决问题了,人们会因为惧怕永刑或为了永恒的奖赏,努力去顺服。然而,问题是,在末日审判时,他们出于恐惧或自爱的顺服,无法通过上帝的审判,他们依旧要灭亡。
 
但是宗教改革的回应,要检验他们的信心是否是真信心,是否包括对耶稣基督代赎和完美的义的认知、赞同和依靠,很有可能他们所宣告的信心并不是真的,因此才没有结出果子来。我们需要以律法来警告他们的罪,并且呼吁他们悔改,修正自己的生活,提醒他们,他们靠自己没有得救的盼望,更重要的是继续用福音呼召他们依靠基督为他所付上的赎罪祭,知道自己在上帝审判面前必须且只能依靠基督的义。
 
总之,信心与爱和顺服的关系,是我们理解唯独藉信称义的关键,这是整个宗教改革辩论的核心焦点之一,是整个教会生死存亡的教义。因此,我们必须谨慎,历史上已经层出不穷了许多诋毁这教义的人。我们必须知道我们所依靠的是什么,我们依赖的是基督和他替我们行出的完美的义,我们能获得基督的义的唯一工具和管道是信心,而不是爱或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