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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0

46. ------身體與靈魂  Human Beings As Body And Soul

作者: 史鮑爾 (R.C. Sproul) 譯者: 姚錦榮
摘自《神學入門》《Essential Truths of the Christian FaithP125 ,更新傳道會出版http://www.crmnj.org/ 

每個星期有三天我在健康中心的教練手下受盡折磨他是我私人聘請的法老暴君專門訓練我作心律操、舉重、仰臥起坐........這些都成了我的例常訓練。可是聖經卻說:「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提前48)!

當我留意自己的體型、外觀、重量和健康狀況時,我也不禁會想起主耶穌的一句話:「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1028

按著神的形象和樣式被造的人類,擁有一個物質的身體(body), 也擁有一個非物質的靈魂(soul) ;靈魂有時又稱為靈(spirit)

人的身體和靈魂都是神所創造的,兩者有區分,都是構成人的部分。聖經對人的觀點與古希臘的思想截然不同:聖經視人的身體與靈魂構成人的二分體( daulity), 而不承認二元論( daulism) 的說法。古希臘的二元論認為,身體與靈魂是兩種不相容的本質,同時存在但始終處在對立的狀況下;二者基本上是不相容的。一般來說,二元論視任何物質與生俱來都是邪惡和不完美的,因此,身體也被視為一個盛載純潔靈魂的邪惡器皿。對希臘人來說,救恩就是當靈魂從肉體牢獄中最終被釋放出來之時,脫離身體所得到的救贖。

但聖經對身體的觀點卻不同,受造的身體在本質上是美好的,其物質的本體中並不含任何邪惡的成分。但身體和靈魂都同樣地在德性上敗壞了,因此人的身體和靈魂都是有罪的。基督教信仰不是講怎樣脫離身體得救贖,而是講身體要獲得救贖。

二分體是指神創造人時,把人造具有兩個可區分的部分,但卻是合一的個體;無論在哲學上和解經上,我們都沒有必要加上第三個組成的部分或實體(如,靈)。正統神學反對三分論的人觀,即反對人是由靈、魂、體三部分組成的。

雖然許多神學家都提過,人的靈魂在本質上是不滅的,但我們不可忘記以下有關靈魂的真理:(1 靈魂是神創造的,不是先天永遠的;(2)靈魂雖不是物質構成的,也不能被物質力量消毀,但是神有能力毀滅靈魂。靈魂不能脫離神的能力而存在一刻。「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

當人死亡時-------也就是身體死時-------無論信徒或非信徒的靈魂都會繼續存在,只是信徒等候救贖之工的完成,得著身體的復活和得榮,而不肯悔悟的人則等待神永遠的審判。因為神保存人的靈魂不滅,所以人死後仍然存在。由於人的全人都墮落了,所以人的身體和靈魂都同樣需要神拯救的恩典。

總結
1. 人有一個物質的身體和一個非物質的靈魂。
2. 人的靈魂與身體雖是二分,卻也是合一的( unity-in-daulity) 基督徒反對古希臘人的二元論思想。
3. 人的身體原本是神美好的創造。雖然人的身體已墮落,正如靈魂已墮落一樣,但二者在先天上都不是邪惡的。
4. 人的靈魂不是先天永遠的,而是由神創造和靠神保存的。

思考經文:
1-225;傳127;太1028;羅818-23;林前1535-55


参看:

聖經論肉身與靈魂:我由甚麼組成?

聖經中的整全人觀
/陳若愚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