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新譯本研讀版聖經》p.
1931環球聖經公會(2013)
成聖這個詞以及與它相關的字眼(聖潔、分別為聖、聖徒)在聖經中有許多不同的用法。其中一種意思是指與世界分隔開-------不是為了救恩的緣故,而是為了因與神有立約關系而帶來的某種特權或特別的責任(林前7:14;來19:29)。另一種意思是,成聖是指那因為得救而永久地分別出來歸給神的狀態。這一種聖潔是源自十字架-------神借著基督,在十字架上買贖了我們,歸祂所有(徒20:28、32,26:18;林前6:11;帖後2:13;來10:10;彼前1:2)。還有另一種意思是,成聖是指信徒分別為聖,他們的生命經過一段時間逐漸改變,與基督的形象相似。這種被稱為道德方面的聖潔,或是漸進式的成聖過程,是源自聖靈的工作(羅12:1-2;帖前4:3-4;、7、5:23;提前2:15;提後2:21;來12:14)。神呼召祂所有兒女追求成聖,並賜下聖靈的能力讓人去實踐這個呼召(羅8:13;林前6:19-20;林後3:18;弗4:22-24;來13:20-21)。這個成聖的過程是以神的道德律為標準,並且基督就是那典範,闡明何謂成聖(見詩119篇〈律法的三重功用〉一文)。
改革宗神學家想到的通常就是上面第三種意思。他們使成聖一詞的時候,是指信徒持續地轉化,以致能按公義而活。重生是生生;得榮耀是最終目標;成聖則是由重生進得榮耀的成長過程。神於信徒重生的時候,在信徒心中植入對神、聖潔及在這世上尊崇和榮耀神的名的一種渴望。神也把另一種渴望灌輸給信徒,就是渴望向神禱告、敬拜祂、愛衪、服侍祂、尊崇祂、討祂喜悅、表現愛心和使別人得益(見約3章〈重生與新生〉一文)。在成聖的過程中,「神為了成全自己的美意」,就透過聖靈「在(我們)𥚃面動工,使(我們)可以立志和行事」(腓2:13)。祂又激勵所有信徒滿足這些新的渴望,以「作成自己的救恩」(腓2:12)。神「預先命定基督徒和(基督)的形象一模一樣」(羅8:29),即使在今世屬地的生命中,基督徒在某程度上也會變得與基督相似。保羅把這個過程描述為「變成主那樣的形象,大有榮光」(林後3:18)。因此,成聖是得榮耀的起點。當基督帶來新天新地時,我們的身體就會轉化,叫我們完完全全地得著榮耀(林前15:49-53;腓3:20-21)。
根據傳統的改革宗神學,重生是神在剎那間完成的行動,叫已死的靈性蘇醒。人得著新生命,唯獨是神的工作。可是,成聖卻是一項持續的工作,並且需要我們合作。重生的人是向神活,並脫離了罪的轄制(羅6:11、14-18)。在成聖這個過程中,他們須要刻意地倚靠基督的靈,以致他們能盡力持續地順服。保羅形容,成聖既是人的努力,也是神的工作。舉例說,當保羅說:「我……竭力追求,好使我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腓3:12),他是坦率地確認自己的努力。在他的生命快要盡頭時,他又斷言:「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持的信仰我已經守住了」(提後4:7)。然而,保羅又警告加拉太人:「」(加3:3)他否定單靠人的努力就足以成聖,並宣告:「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你們既然靠著聖靈開始,現在還要靠著肉體成全嗎?」(加2:20) 既然知道若沒有基督的能力,我們就什麽都不能作;又相信祂會賜力量給我們,叫我們凡事都能作(腓4:13);我們就必須刻意地倚靠祂的靈,在我們所作的一切事上加力量給我們(西1:11;提前1:12;提後1:7,2:1)。
即使有聖靈帶領,真信徒的內心也會出現矛盾。聖靈維持他們因重生而帶來的渴望,但他們墮落的人性卻仍未毀滅,還不時幹擾他們,叫他們不能專心遵行神的心意(加5:16-17;雅1:14-15)。只要基督徒仍活在世上,這種矛盾都會一直存在。然而,基督徒如果對試探提高警惕、以禱告擊退它們,並培養能協助自己作戰的美德,那麽,他們也可以靠著聖靈的幫助,在面對罪惡的時候,多多經歷拯救和勝利。
這些勝過罪惡的經歷並不是什麽功勞,能令人配得救恩。我們在神面前的可取之處,源自唯獨因信而得的義,這義又是歸算在基督的義之上(羅4:1-4)。雖然我們不可忘記,我們在神面前的唯一可取之處,就是我們從基督那𥚃領受的義,但是我們也必須「竭力追求聖潔。如果沒有聖潔,誰也不能見主」(來12:14)。見《西敏宣言》8;《比利時宣言》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