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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重生 

駱鴻銘編譯自:
Dr. Robert L. Raymond, A New Systemic Theology of the Christian Faith, pp. 718721

西敏信條沒有處理這個教義,而是將它和有效呼召一起處理。

A.     相關經文:

1. 保羅:

a. 重生(παλιγγενεσ?α? [palingenesia])一詞,保羅只用過一次

(Tit 3: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b. 但是他在其他地方闡述這個觀念

  i. 與基督一同復活,賜下生命

(Eph 2:5)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Col 2:13)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或作:我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另參:(Rom 4: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ii. 神的新創造

        (2Co 5:17)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Gal 6:15)   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Eph 2:10)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2. 彼得與雅各

(1Pe 1:23)   你們蒙了重生(?ναγεγεννημ?νοι),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

(Jas 1:18)   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πεκ?ησεν)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

3. 特別是約翰,跟隨耶穌的教導——祂是傳講「從上頭生」的神學家

        a. 「從上頭生」的講論:約三115

(Joh 3:3)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γεννηθ? ?νωθεν),就不能見神的國。」

(Joh 3:7)   我說:『你們必須重生(γεννηθ?ναι ?νωθεν)』,你不要以為希奇。

        b. 11次談到神「生」

(Joh 1:13)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κ θεο? ?γενν?θησαν)的。

(1Jn 2:29)   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ξ α?το? γεγ?ννηται)的。

(1Jn 3:9)   凡從神生的(? γεγεννημ?νο? ?κ το? θεο?),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1Jn 4:7)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κ το? θεο? γεγ?ννηται),並且認識神。

(1Jn 5:1)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κ το? θεο? γεγ?ννηται),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

(1Jn 5:4)   因為凡從神生的(γεγεννημ?νον),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1Jn 5:18)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 γεγεννημ?νο? ?κ το? θεου),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B. 重生的果效

藉著這項工作,罪人獲得重造,有新的生命,內心得到潔淨或污穢被「洗」去(結卅六2526;約三5;多三5),能夠憑信心「看見」、「進」神的國(約三3,5),也能信靠耶穌(約一1213),信耶穌是基督(約壹五1),愛其他人,尤其是其他基督徒(約壹四7,五1);並且能行義,逃避犯罪的生活(約壹三9,五18)。

 C. 它是神單方面的作為

耶穌宣告:「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λκ?σ?]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44),「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約六45),「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δεδομ?νον),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六65),藉此明確教導重生是神單方面的作為(divine monergism)。

通過風在自然界的運行與聖靈重生的工作之間的類比,耶穌同時教導事實(facticity 風吹)和事實產生的果效(efficacy,「你聽見它的聲響」),這兩件事都是聖靈重生工作的主權(風隨著自己的意思吹),和不可思議的奧秘(不知道它從哪裏來,往哪裏去)。

儘管耶穌也強調,對信心來說,重生是絕對必須的(δε? ,約三7),但是祂從來沒有用命令語氣來宣講「從上頭生」,彷彿祂的聽眾可以靠自己的能力製造重生。耶穌用「從上頭生」的比喻來描述聖靈使靈魂甦醒的工作,這說明耶穌明白重生是「神恩獨作」的。巴刻說到:

嬰兒不會造成他們自己的生育和生產,或與這個過程合作;同樣,「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也無法引發神的靈在他們裡面使他們甦醒過來的行動(見弗二110)。使靈性重新活過來(spiritual vivification)是神的能力的自然運行(約三8),無法靠結合或培養人原先就有的諸般能力(約三6)來達成,也無法靠人的努力(約一1213)或功德(多三37)來引發,因此也不能和重生所帶來的經驗、決定、行動視為同等,或歸因於這些因素。通過這些因素,我們得以知道重生已經發生了。

耶穌的比喻說明亞米念的解釋是何等錯誤的,他們認為重生是人與神合作的結果,這會使人的靈魂更新必須取決於他與恩典的合作,也取決於自由派對救贖的觀點(這種觀點徹底否認先在的恩典)。重生是悔改得生命和信靠基督的前提條件。在基督徒生活中,它的出現不是取決於這些。

D. 總結

重生不是另一種物質來取代墮落的人性,也不只是改變墮落屬靈本質的一部分功能,更不是使墮落的屬靈本質變得完美。相反,它是在下意識中將屬靈新生命的原則栽種在靈魂裏,使整個人產生一種即刻的改變,包括理性、情感、道德的改變,並且使被揀選的罪人能夠以悔改和信心回應外在或公開的福音宣告(這宣告是針對他清楚的悟性和意志而說的)。聖經以外沒有其他字眼能比查理士·衛斯理的「怎能如此」(And can it be that I should gain)這首偉大詩歌中的歌詞更能捕捉到神恩獨作和聖靈重生工作的果效:

我靈受困,多年在牢獄中;
被罪包圍,黑暗重重;
主眼發出復活榮光,
我靈甦醒,滿室光明!
枷鎖脫落,心靈獲釋,
我就起來跟隨主行。

所有這些都可以在呂底亞的身上得到說明,路加記載:「她聽見了,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徒十六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