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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兒洗禮。符合基督的設立與這記號的性質Paedobaptism. Its accordance with the institution of Christ, and the nature of the sign.

摘錄自《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第四卷第十六章大綱,978-979頁,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著/者任傳龍譯,美國麥種傳道會,2017

本章分成三個部分:

1)闡述嬰兒洗禮的正統教義(第1-9節)。
2)反駁重洗派對嬰兒洗禮的各種論證(第10-30節)。
3)反駁瑟維特的特別異議(第31-32節)。

每節梗概:
1. 嬰兒洗禮。思考此題目的必要性和用途。嬰兒洗禮來自神。
2. 通過思考應許來閘明。這些應許解釋了嬰兒洗禮的性質和有效性。
3. 與水的象徵連結的應許從割禮的設立中看得最淸楚。
4. 割禮與洗禮中的應許和預表的本物原為一。唯一的區別在於外表的僅式。
5. 因此,基督徒父母的孩子能夠受洗,與猶太人的孩子能夠行割禮一樣。反駁根據割禮的指定日子而提出的異議。
6. 嬰兒洗禮基於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論證。回答一個異議。基督降世不減損神的恩典。
7. 基於基督勸召孩子的論證。回答異議。
8. 異議: 使徒沒有為嬰兒施洗。回答。異議:嬰兒洗禮是新發明。回答。
9. 嬰兒洗禮的雙重用途和益處。
1)對於父母。
2)對於受洗的孩子。
10. 本章的第二個部分,陳述重洗派的論證。所謂洗禮與割禮不同。第一個回答。
11. 第二個回答。洗禮與割禮中的約並非不同。
12. 第三個回答。
13. 猶太人和基督徒的嬰兒均包含在約中。
14. 思考異議。
15. 猶太人包含在約中,洗禮與割禮無本質區別。
16. 考慮重洗派的又一個論證。
17. 小孩子不能理解洗禮, 因此不該受洗的論證。
19. 繼續回答。
20. 繼續回答。
21. 繼續回答。
22. 論證,洗禮為赦罪而設立,嬰兒尚未犯罪,不應受洗。回答。
23. 基於使徒的做法反對嬰兒的論證。回答。
24. 繼續回答。
25. 基於主與尼哥底母交談的論證。回答。
26. 那些判斷所有未受洗而死者歸於永遠沈淪之人的錯謬。
27. 基於救主要求洗禮之前先予教導的訓誡和榜樣來反對嬰兒洗禮的論證。回答。
28. 繼續回答。
29. 繼續回答。
30. 論證:給小孩子受洗的理由不比給他們領聖餐的理由更好。回答。
31. 本章的最後一部分,反駁瑟維特的論證。
32. 撒旦為何如此猛烈地攻擊嬰兒洗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