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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2


多特信经简介——若非上帝的恩典Introductionto the Canons of Dort: But for the Grace of God

作者:Cornelis P. Venema   译者:诚之
译自 But for the Grace of God, pp. 9-19

改革宗教会的伟大珍宝之一是被称为「多特信经」的信仰告白。这个信条是为了回答亚米念(Jacobus Arminius)和抗辩派(Remonstrants)不合圣经的教导所写的。它优美地阐明了圣经的教导,即信徒的得救自始至终唯独是靠上帝的恩典。根据多特信经,救恩——从它的发端,即父神永恒的筹算,到它的预备,即神子耶稣基督和祂的工作(中保),到它的施行,即圣灵借着福音——都是三一上帝以至高主权所构想并实现的。跟随使徒保罗的榜样,多特信经唯独赞美上帝,因祂拣选祂的百姓得着救恩:「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罗十一36

在我们这个时代,尽管许多改革宗基督徒仍然熟悉多特信经,但是认识这个信条的人应该不止是这些人。即使在改革宗信徒当中,也有许多人不知道这个信条,或是对这个信条如何总结圣经关于「拣选」(election)的教导有所误解。可悲的是,尽管很多人没有读过或研究过多特信经,但是它却常常受人讽刺和扭曲,尤其是那些不愿意接受信条所总结的圣经教导的人。由于当代北美福音派有许多人基本上接受了亚米念派对救恩的看法,许多改革宗信徒也被亚米念派的观点所扭曲,因而妥协了他们对救恩论的理解。

此外,更正教(基督新教)的主流宗派,对圣经许多方面的教导,尤其是对预定论的教导,公开地表达尴尬之情。例如,最近有一个由五个主流教会的代表组成的神学委员会所发布的一个联合声明,揭露这些宗派难以接受拣选的教义。这个声明总结到:这些教会并不是因这个教义导致的分裂感到难为情,而只是对任何形式的预定论者的教导感到难为情,并声明不再认为预定论是他们神学信仰的一部分。

因此,今天的改革宗基督徒迫切需要使自己熟悉多特信经。为了促进这种重新的认识,我盼望这章和接下来的章节可以对这个伟大信仰告白提供一个简短的总结。在直接考虑多特信经的教导之前,我会简短地在这章中勾勒导致多特总会在1618-19开会的背景和历史。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完整地欣赏多特信经中那些正面的、合乎圣经的证词,以及在这次大会中改革宗前辈所驳斥的错误。

多特大会的历史时刻

1618年,荷兰改革宗教会在多特市(Dordrecht)召开了一次总会。尽管完整重述这段历史需要更多的篇幅,但是在这次总会之前的历史中,有几个层面是特别重要的。

改革宗信仰在十六世纪中叶(大约在1544年)开始在荷兰扎根。没多久,关于亚米念(1560-1609)的教导就引起了重大的争论。亚米念是加尔文在瑞士日内瓦的继任人贝扎(Theodore Beza)的一个很聪明的学生。他一系列针对保罗罗马书的讲道,引发了争议。在这些讲章中,亚米念提出一些争议点:即使亚当保持顺服,死亡仍是难免的;罗马书第七章所描述的是保罗未重生的状态;世人在亚当堕落之后,仍然有自由意志,使人可以藉此顺服或悖逆福音的要求;以及邪恶的政府对教会拥有主权。(亚米念在当时不仅是一位改革宗教会的牧师,而且是莱顿大学一位很有影响力的神学家。)

然而,当亚米念攻击改革宗预定论的教义最重要的立场时,就暴露了他的立场。他对《比利时信条》第16条表达他严正的保留态度。这条条文的标题是「永恒的拣选」,简短地总结了圣经关于无条件拣选的教导:

我们相信亚当所有的后裔,既由于始祖的犯罪,而堕落到败坏与灭亡中,上帝就藉此彰显祂的恩慈与公义,因祂本是如此。从恩慈方面来说,祂拯救并保守他们,这是按着祂不变的旨意,并不在乎人的行为,使凡在耶稣基督里被拣选的人脱离死亡;从公义方面来说,祂把其余的人留在自取的堕落与灭亡中。

这条条文坚持上帝的拣选是无条件的。亚米念反对这个立场,他论证说,上帝拣选人得救是基于祂预先见到人有信心;上帝拣选祂的百姓得救是基于「预见的信心」(divine foreknowledge of faith)这个条件,而不是基于祂的主权和恩典。

亚米念的讲道和教导成为接下来在荷兰改革宗教会当中所激起的争议的暴风眼。在这段时期当中,改革宗教会饱受这个争议的折磨,也浮现出两个团体:一个团体支持亚米念的立场,另一个反对其立场。同时也发生了两件事件,为多特会议在1618年的召开铺路。

亚米念在1609年过世,在荷兰改革宗教会里的亚米念团体遂发表了一份他们立场的声明。1610114日,超过40位提倡亚米念观点的代表聚集在豪达(Gouda)。这些代表起草了一份《抗辩书》(Remonstrance)或请愿书。在这份抗辩文中,他们陈明他们的立场,并为之辩护。在抱怨他们的主张被对手扭曲,并论证说国家有权主导教会的事务之后,这些抗辩派(Remonstrance)以五条条文来提出亚米念派的立场(抗辩书因此经常被人称为“亚米念五条文”)。抗辩派盼望这份声明可以得到政府官员的同意,以撤销针对他们的指控,说他们的教义抵触圣经和改革宗各信条。

抗辩书提出后不久,荷兰总议会就为亚米念派(或抗辩派)代表和反对亚米念的团体安排了一场会议。这场会议从1611310日一直开到1611520日,也成为预备回应亚米念派抗辩书的时机。这份改革宗或加尔文派对信仰的辩护文,被称为1611年的《反抗辩书》(Counter Remonstrance)。这份回复成为后来多特信经更详细声明的基础。

最终,当亚米念、抗辩派和反亚米念/反抗辩派在荷兰的争论显示出毫无减弱的迹象时,荷兰共和国的国家总议会就召开了一次全国性大会来解决这场争端。这场在1618年在多特举行的总会,其明确的目的是要判定抗辩派的立场是否符合圣经上帝的话和改革宗的各项信条,尤其是多特信经的第16条。尽管从官方来看,这是荷兰改革宗教会召开的总会,但是这次总会也有来自八个外国所派出的26个代表参加。

基于多方的字斟句酌,多特大会判定抗辩派的五条文抵触了圣经和改革宗教会的信条。多特信经反对亚米念派所说拣选是基于上帝预见人的信心、人类的堕落、可抗拒的恩典、可能从恩典失丧的教导,反而提出改革宗的教导:即无条件的拣选,有限的赎罪,人的全然败坏,不可抗拒的恩典,以及圣徒的坚忍。在形式上,多特信经的结构是为了回应抗辩书的五要点。在每项主要的教义标题上,多特信经都先提出关于圣经教导的正面陈述,然后包含了对相应的亚米念派错误的驳斥。

亚米念和抗辩派的教导

从这个对导致1618年多特总会召开的历史的简短勾勒,我们很明显可以看出,荷兰改革宗教会,实际上是当时国际性的改革宗教会,从宗教改革的早期,就必须面对他们最严重的危机。危如累卵的是改革宗信条关于上帝在救恩上的主权荣耀。

为了深刻认识这场危机的本质和内容,我们有必要总结亚米念派或抗辩派的恩典教义的特点。我在总结亚米念派的教导时,会根据亚米念派在1610年所确立的「五条文」的布局。

第一条:有条件的拣选(Conditional Election

亚米念派/抗辩派的立场所提出的第一条,或许是最重要的一条,肯定了「有条件」拣选(“conditional election)的教导。按照亚米念的立场,上帝在创立世界之前就决定要拯救那些祂预先见到会回应福音呼召的人。因此,拣选是由人会如何回应福音来决定的,也就是说是有条件的。上帝并没有把信心赐给那些祂乐意要拯救的选民。相反,上帝乃是预先看见那些在宣讲福音时,出于他们的自由意志会相信并悔改的人,并基于这个预见的信心而选择拯救他们。因此,在严格的意义上,「拣选」并不是靠上帝的主权,人也不是没有功劳的。同样,那些被上帝遗弃或上帝选择不去拯救的人,是基于上帝预见他们不会相信,因而遗弃他们。因此,信徒得救最终的原因是有罪的人选择信靠基督,而不是上帝选择要把罪人赐给基督。

第二条:普世性的赎罪(Universal Atonement

亚米念派/抗辩派立场的第二条说,基督乃是「为所有的人、每一个人而死」,尽管只有那些会在宣讲福音中会信靠祂的人方能得救。基督的救赎工作让每个人都有得救的可能,但是却无法确保每个人都会得救。由于基督赎罪的工作,上帝就有可能基于「他们会相信」这个条件来赦免罪人。但是基督赎罪的工作却无法在实际上「除去」任何人的罪,或为一群特定的百姓提供救恩,也就是那些父神会赐给基督的人,或者基督为他们献自己为祭的人。基督赎罪的工作只是让救恩成为可能,并且可以不加区别地提供所有人使用,但是却没有把握可以为任何人或特定的人赎罪。

第三条:人类的败坏(Human Depravity

当多特信经的创作者论到亚米念派/抗辩派的看法,即有关人的败坏或罪性的第三条条文时,他们把他们对人的败坏与恩典的有效性(即不可抗拒的恩典)的讨论结合在一起。按照抗辩派的看法,堕落的罪人,如果没有先前上帝借着福音而来的恩典,就没有会想要行出任何得救善行(saving good)的自由。在这点上,他们的立场与多特信经的作者们没有实质上的差异。然而,为了与亚米念派的立场一致,即他们坚持拣选是基于预见的信心,以及基督赎罪的工作只有透过有些人会相信福音的自由选择,亚米念派/抗辩派的立场也坚持说,人类的败坏已经因着临到一切透过福音而蒙召的人身上的恩典而缓解了(mitigated)。尽管亚米念派承认人的本性严重地受到堕落的影响,但是他们的立场坚持认为,人类堕落的本性不再是彻底无助的,这都是因为恩典的工作,所有听见福音的人都获得了这个恩典。在罪人的心中,上帝有一种普遍的或共同的恩典工作,只是还无法赐予救恩,但是却使人可以悔改和相信。这个使人有能力的恩典,使所有的人可以选择与福音悔改和相信的呼召合作或不合作。罪人保留了一种自由意志,而他的永恒命运取决于他使用这个自由意志的方法。尽管失丧的罪人需要圣灵的帮助,但是在他可以相信之前,却不需要圣灵的重生。的确,按照亚米念派的观念,人相信的行动是在重生之前;重生不是信心的来源。信心是人对救恩所作的贡献,也就是他的「善工」或成就,发生在圣灵重生的工作之前。

第四条:可抗拒的恩典(Resistible Grace

亚米念团体的第四条条文教导,圣灵透过福音在人的心里呼召一切蒙召的人。圣灵会尽一切可能带领每个罪人得到救恩,但圣灵的这个工作,罪人是可以成功地加以抵挡的。因为人是自由的,而信心必须在前,使重生成为可能,因此,除非人相信,圣灵就无法重生这个罪人。因此,圣灵把基督的工作施行在罪人身上就受到了限制,并且要由罪人是否愿意来决定。圣灵只能透过福音吸引那些容许圣灵作祂的工作的人。上帝的恩典不是不可抗拒的,反而是可以抗拒的;它不是不可征服的,反而是可征服的。

第五条:圣徒的坚忍(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亚米念派最后的条文是在讨论这个问题:信徒在恩典的状态下是否会透过圣灵得到保守。在这里,亚米念派/抗辩派的立场在一开始本来是不确定的。在这场争议的早期,有些人教导那些相信而得救的人,万一他们没有把信心和顺服坚持到底的话,有可能在后来会失去救恩;其他人则教导,信徒在基督里是永远安稳的,信徒一旦重生,他就不会失丧。然而,到了多特大会在1618年召开的时期,亚米念派已经推翻圣徒会坚忍到底或在恩典的状态下会透过圣灵得到保守的教导。

福音危如累卵,当时和现在

尽管多特信经是针对亚米念的特定教导,这是在后宗教改革的历史背景中,在荷兰改革宗教会里的辩论,但是直到今日,它仍然表达出改革宗信仰活泼的信心。在当时,福音的核心正面对着危机。然而在今天,福音的核心仍然受到同等的危害。无论它以什么形式出现,亚米念派的教导对教会承认救恩唯独是靠着上帝的恩典,仍然是一个威胁和诱惑。因此,我们今天仍然需要多特信经来回应并杜绝这个威胁。

亚米念派的教导威胁到福音的两大主题。第一个主题是上帝在拯救祂百姓上的尊贵与荣耀。亚米念派的救恩论一直以来都要划分上帝和罪人在唯独属于上帝的事上所扮演的角色。圣经教导,我们的救恩完全出于上帝的恩典,他们不肯见证并护卫圣经的这个教导,反而说救恩最重要的部分是出于罪人自己,在拯救自己的事情上,罪人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

但是这种妥协了上帝主权恩典的说法,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因为它有效地破坏了福音的第二个主题,即信徒在上帝无法征服的恩典中的确据和安稳。因为亚米念派把救恩放在罪人自己的手中,就无法确认上帝拯救祂百姓的计划确实会完成。如果救恩乃是取决于罪人的自由选择(也取决于罪人必须自己保留的自由选择),如果它不是上帝主权的计划,由恩典得到保证,而且是上帝亲自无可抵挡地施行的,那么罪人的救恩就是千钧一发、摇摇欲坠的。

多特信经的创立者明白这点。因此,他们把这个信仰告白的珍宝遗赠给改革宗教会。愿今日的改革宗信徒也证明自己明白了这个信条,并且珍惜这个信仰告白,把它当成他们信仰遗产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