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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4


54讲 特殊启示的内容与目的(续)

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 林慈信牧師講授
目錄

我们现在继续讲特殊启示的本质的第 2 点(III.C.3.b, p.137),特殊启示是话语的启示,也是大能的作为的启示。

伯克富轻描淡写的批判了(巴特)几句,把这两派的极端说好了,就来一个中庸的说法。他说,特殊启示不仅仅是话语、不仅仅是教义,也不仅仅是向人的理性说话的。他说,今天我们 20 世纪比较明白这一点,旧约的启示不仅仅是律法与先知,还有神的显现,还有神迹,还有整个以色列的历史的。那很明显的,伯克富在这里在回应,可能是改革宗,包括路德宗都有的一些就是处理神学的方法比较理性一点,就没有多看神迹、神的显现,还有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整个以色列民族的历史都是神的启示。然后,在新约时期,耶稣基督不仅仅是先知,教导我们真理,祂也是我们的祭司、也是我们的君王;祂不仅仅是“太初有道”那个道,祂也是神的显现,神的仆人。祂就是神的圣洁、公义的亲自的启示,也是神的怜悯恩典的启示。而当使徒们进到世界,传这个救赎信息的时候,他们不仅仅是用口传的,也是用他们圣灵的恩赐跟神迹来传,这些都是神的启示。

以前有人以为,启示只不过是传递教义,那是一面倒啦。目前,伯克富说,有些人又跑到另外一个极端,同样是一面倒的,认为启示只不过是传递能力和生命。就好像一个有名的口号,他这里没有说是巴特说的,就是巴特在《罗马人书注释》第二版本说的:Christianity is not a doctrine but a life 基督教不是教义,是生命。那这段话,是其实对我们是很重要的。因为,目前福音派很多圣经神学家,就是你去翻阅旧约神学的书,他们都喜欢强调神的大能的显现、大能的作为,而不喜欢说神在旧约里,默示人写下了祂的无误真理,Bruce Waltke 是例外的(P298),他是很有趣的一位,以前是达拉斯时代论的大师,他的学术的程度是这样的。后来他改变了,去了威敏斯特神学院,成为改革宗的旧约神学家。后来他去了维真学院教神学,他整个的生命是很多姿多彩的。他到了威敏斯特神学院,那时我已经离开很多年了,他教第二年希伯来文,叫做中级希伯来文。他的程度高到一个地步,他跟威敏斯特神学院的学生说,这个简直不是中级希伯来文!他的意思是说,他所教的东西没有人能明白,所以他只能降到第一年的希伯来文(的程度),教那些第一年已经读过希伯来文的学生教他们。广东话叫他这种教授是杀人王。但是,他是很敬虔的一位旧约教授。他目前写了一本旧约神学(按:Old Testament Theology Zondervan, 2007),硬皮,这么厚的。是很独特、很例外的,在旧约神学里面有讲启示、无误等等。

3. 特殊启示是救赎性的。

3点,最后了,特殊启示是救赎性的。特殊启示是启示神的救赎,它的目的就是全人的救赎,整个人,还有他一切的思想、情感,整个的心。所以,我们就拒绝一种理性主义,以为人得救只不过是相信一些东西,避免了错误、离开黑暗就可以了。但是,当我们指责这种理性主义之同时,我们又不要走另外一个极端,不要以为神的特殊启示是彻彻底底的救赎性,所以,就只是一种生命的流露或者传递。不是的,整个人,人的全部是有罪污染了,或者是败坏了,是需要救赎的。罪包括谎言(,撒谎),包括这个错误,包括悟性的黑暗。所以,神的启示必须同时是真理的传递,不光光是恩典,而且真理也是由耶稣基督而来的(约翰福音 117)。主耶稣是道路,是的,就是因为祂也是真理,也是生命(约翰福音 146)。 伯克富那个时代,他就是理性和生命对立的,他取得一个---你说平衡也好、一个整合也好。今天呢,改革宗神学会超越了他这种理性和非理性的对比。傅兰姆的《认识神的知识论》,就会有一个三角形,就更加的丰富了。不过,当时是 20 年代末到 30 年代末,他们经过了自由主义,然后早期的巴特新正统主义的冲击,他们写的东西就是到那个地步。

4. The purpose of special revelation 特殊启示的目的(讲义 p. 35,英文 原著,导论部分 p. 137)。

好,第4,我们还是在35页,在这个英文的原著是导论部分的137页。The purpose of special revelation 特殊启示的目的

当我们讲到神的特殊启示的目的的时候,就要区分最后的目的(final end),和倒数最后的目的(proximate aim)。最后的目的肯定在神里面。神自我启示,就是因为祂显明祂的美德而喜悦(God reveal Himself, in order to rejoice in the manifestation of Hisvirtue)。换句话说神的荣耀。神喜悦祂显明祂的大能美德,特别是在救赎的跟蒙救赎的人群里面的祂的荣耀。那其次呢?其次的特殊启示次要的目的,乃是罪人完完全全的成为新人,好叫他们能够反映出神的完美和大能。

假如我们记得,启示的目的是让整个人成为新人,我们就能体会到,它不仅仅是教导人,使人有所觉悟、理解,那是理性主义;神的启示的第二点,也不光是催别人过一个有道德的生活,那是道德主义;也不仅仅是让人的宗教情操有所觉悟,那是神秘主义。再来一次。知、情、意,光是一边都不对。一个是理性主义,一个是神秘主义,一个是道德主义,就好像基督教青年会这样子的,那个道德主义。启示的目的,是比这个远远的更加的完整,也是包括更多的。不仅仅是知、情、意的更新,启示要搭救人,从罪的权势、从魔鬼、从死,整个人从身体灵魂,包括他的才干、他的能力,要使他成为新的人,不论是属灵的、道德上的,甚至乎身体上的,都要成为新人,为了神的荣耀。而不仅仅是个人,而且是整个人类的整体。而不光是人,不管是这个大自然,乃是人与大自然连起来,成为一个新的宇宙。这个启示的至终目的,就决定了特殊启示的限制。因为启示在历史上整个过程,可以说在耶稣基督整个里面,某个程度已经到了终点了,可是(他是指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但是耶稣基督却又升天了,整个启示的历史过程还没有完结的。下面还有圣灵的浇灌,还有在使徒时期圣灵特别的恩赐和权能,就是行神迹等等。这种启示的连续、继续是必须的,因为要确定特殊启示在世界上有一个永久性的地位,而不仅仅是在圣经里有永久性的地位,而且是在教会里。意思就是说,(P299)使徒时期,是把圣经写完,然后教会奠定了一个稳固的根基,就是新约时期的教会诞生了。但是当基督的启示,特别是在教会里面,有圣经,这个启示已经生了果效,也传到世界上的时候,就有一个新的时代展开了。现在,特殊启示就终止了,也没有再有一些决定性的新因素加进去(就是没有了,特殊启示写完了,就是圣经)。基督的工作,现在呢就是给世界一个新的客观启示,就作完了。

但是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是必须施行的、必须施行出来的,这就需要圣灵的工作了。特别是客观启示(,圣经),圣灵与它同工,这样子,让人在他的心中(整个人)更新,成为新人。人由基督的灵带领他接受圣经所启示的真理,他就成为一个新造的人,在基督里,他愿意神的启示作为他人生最高的准则。这样子,他就以荣耀神为他神圣的目标。这样的说法,伯克富说了这一大段,他就说这个不是巴特的说法,这个是跟危机(或者是新正统)神学格格不入的。

除了巴特说了一段话。下面是巴特的话(也满长的),他说:The revelation, Jesus Christ 神那个的启示,耶稣基督,就是神的工作。神恢复了祂与人之间的关系,整个的破坏的次序,神恢复了这个秩序。我们必须要 apprehend(体验)这个启示,就是这一个恢复神人关系的这个启示,不论我们是体会它的核心,还是它的象征。神与人之间这个破坏的关系,是需要恢复的。因此,神的工作,假如神不要放弃人,或者是消灭祂所创造的人,就必须是启示的工作了。这是巴特说的。

下面,伯克富来一段精彩却肤浅、不足够的批判。我再解释一次。巴特说神的启示,the revelation,那个决定性的、最高的启示,耶稣基督,就是神恢复祂与人(那个被破坏了)的关系。听起来很像福音派的,其实不是的。因为巴特的耶稣基督什么都不是,祂又是被神拣选的,又是被神定罪的,又是这个又是那个,总之讲来讲去,不是我们所讲的那个拿撒勒人耶稣基督。是一个点,永恒跟时间的一个点。听起来很像我们正统的,他说那个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自己亲自来恢复他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个破坏了的秩序。你看他用这个词 apprehend,我们体验、体会、领悟这个启示,不论是那个核心,或那个外表的象征(,外表的象征就是教会的讲道、圣礼、圣经等等)。那神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需要恢复的,因此,神的工作,就必定是启示。

好,现在是伯克富的批判。他说巴特或者是布伦纳,他们都不相信启示是已经完成了(不断的嘛,神不断地在恢复与人的关系啊,或整个宇宙,所以没有完成的);也不是说现在有一个客观存在的启示,因为圣经,他不所认为那个是神的话,所以没有客观的启示。听起来很好听,启示就是神与人、神与宇宙的关系的恢复,那个不应该叫作启示,那个是神的救赎大工,他就把救赎跟启示混为一谈。混来混去,又是在超历史的那边。


伯克富继续说,巴特跟布伦纳强调,启示就是神讲话,同时以创意性,来从人那里得到神所要得到的回应。那我们改革宗也讲,神的话就是神亲自说话,但是不同的地方是,巴特所讲的那个启示就是神亲自在说话呢,是超历史的,是一个存在主义式的,“啪”来电一下,然后 demand,要求人、逼你做一个回应。那是他的这个启示的观念。

好,继续伯克富的话。伯克富说,(巴特跟布伦纳认为,)人的回应,是由圣灵做成的,透过启示的话。这听起来好像是圣经和圣灵同工,不是的。乃是说,“啪!”神来电,你就回应了,而不是你听懂了,听道然后信道,不是我们所讲的,客观的圣经的福音。没有这个圣灵的工作,透过这个启示的话(记得吗?这个话是超历史的话),没有这个圣灵透过话的工作,就没启示,虽然有一些外表的表征。启示的道、启示的话是在古时代向先知、使徒讲过了,而现在也继续向人讲。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可以说是继续在启示,甚至可以说是常常的启示。

再来一次,神当年向先知、使徒来电。来电之后,“啪”一下之后,有人把它写下来,就是一本有错的圣经。现在,教会讲道、你读圣经也好,你去盯着一朵玫瑰花看也好,神又来电,所以,神是不断的启示。他不是说圣经是神的启示,总之神来电的时候,那个是超历史的、是超理性的,那个就是神的启示,“神常常启示、神常常来电。”这个启示永远不会完成的,永远不会成为人能够抓得到的信仰的对象。你一抓得到,是对象,就不对了,一本书就不对了,那个就“哎,那个你就降格了,神的话语哪里只是黑字白纸啊,那个太低级了。神是大能的作为,那个才算是启示。”永远不会成为一个人能抓的到的物体,或者是客体或对象。

伯克富继续说,那这样子呢,巴特拒绝认为启示是客观的。伯克富说,这是因为巴特基本上对一个客体、物体的看法是唯心主义的,就是说黑格尔的,用我们中国话来讲是唯心的,用海外的话讲是理想主义的。对啊,那就是康德所讲的那个彼岸,那个超历史的历史。所以,伯克富也差不多,(说得)差不多到家了。 布伦纳是更厉害的,只有一句话。布伦纳说,an object 一个客体、一个东西,是我可以想的;一个主体(subject)是我不能想的,我一想它,就成为客体了。这个是典型新正统的说法,很好听的,迷人的美!巴特跟特别布伦纳的话是迷人的美。是吗?是迷人的误人子弟。

我再读一次,很好听的:An object, is what I can think myself, 一个客体(就是我的思想的对象,是我可以想的;a subject is what I cannot think, 一个主体,是我不能想它的(就是除非上帝来电),In my thinking, it becomes an object. 我一想它,就是客体了。也就是说,你一把上帝来电写下来就是客体,你可以思考它,但那个不是神的话,那个不是启示,因为那个不是主体,是客体。听起来非常好听,跟什么“我们是属灵的、不是属魂的”很像,但是不是一样。 “所以,认为启示是客体呢,就好像让人控制了这个客体。”很好听的,你只要把启示当作是理性的能够明白的对象呢,你人就控制它了,就掌管它了;人应该跪下来,在神面前,领会祂的话才对。听起来很属灵的,但是他的人谦卑下来听神的话,那个是超历史的、超理性的来电,而不是你真的在圣经面前谦卑下来,不是这个意思的。

所以我们要问,究竟按照巴特和布伦纳的观点呢,究竟上帝的启示,是不是只不过是上帝在耶稣基督里呼召,就是透过圣灵来重生人、呼召人的那个工作而已?充其量是。不过,伯克富太客气了,因为那个是超历史的。超历史不等于圣灵超自然的重生,这两个是两码事。假如是这个意思的话,那当然启示就是到今天当然依然是连续的了。我再说,巴特的超历史,和我们讲的超自然是不一样的。今天早一点有人问,究竟普遍启示和特殊启示,伯克富说都是超自然的,这是对的,我同意。那究竟超自然和自然的分界在哪里呢?假如我们认为自然就是科学,可以理解的话,我们很多时候都是用这个定义的,神迹就是我们不能理解嘛,科学理性不能去穷究它的。这种自然和超自然的定义,来自 17 世纪的理性主义,是世俗的。

我再说一次,假如你认为自然就是科学可以证明的,超自然就是科学不能证明的,你那个分水线定义本身,就不是来自圣经,是来自世俗的迷信科学的理性主义,或者是其他的科学主义,总之是 1718 世纪的启蒙运动。启蒙运动就是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加起来就是启蒙运动。我们所讲的那个超自然,是上帝把自然都包在祂整个的作为里面,神的创造、祂的护理、祂的救赎,都是由祂来主管的。既然是祂来主管,就是不是人的层次,但是不要搞到去康德和巴特的彼岸那边噢,不是,是神和人的不同,而不是历史和超历史的不同。因为那个超历史不是在讲,你说那个超历史为什么不就是上帝呢?按照圣经,神这个超乎历史,没有错,是超乎历史,永恒、无限,这个无限永恒的神是曾经来过历史中,道成肉身成为人。巴特那个超历史绝对不可能有这种说法的。凡是不合乎圣经的启示观、宇宙观,他都不能承认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为什么?因为他们那个神啊,要就是都太抽象了,根本不是圣经那个神,所以那个神不能下来的,一下来就不是了,那个迷人的美就没有了。不论是从柏拉图主义,或到巴特,都有这种问题。

我再说,自然和超自然的分界在哪里?不如这样说好了,神是掌管一切的,包括太阳、 雨水,科学所能衡量的东西,包括行神迹,从死里复活(特别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那个是神的范围。那下面有什么呢?有我们被创造的自然,堕落的自然,救赎的(我们这个血气的),救赎了,最后在新天新地的胜过了血气、罪恶的那个,就是……怎么说呢,“超自然的自然”?我也不想常常创造新名词,就是“在荣耀里”。所以,“自然”这两个字,是很难用的,从特别是从 18 世纪初开始就很难用了。你假如认为自然就是人可以摸得到的,用科学可以实 P301)验到的,那个定义毕竟是以人的理性和科学作为真理的准绳,是大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