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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0


拣选(ELECTION

摘自《圣经新辞典》

拣选是指神从一大群人中选出个人或团体,来成就祂自己为他们所定的目的或命运。在旧约提到拣选所用的一个主要的字是 ba{h]ar,是个动词,意指经过细心考虑其他可供选择的人或物之后,所作的特别挑选(如:撒上十七40的“光滑石子”;申廿三16的“居住的地方”;创六2的“妻子”;赛七15-16的“弃恶择善”;申卅19-20的“拣选生命,不拣选死亡”;书廿四22的“选定事奉耶和华不事奉外邦神”)。ba{h]ar 这个字包含了对所选的人或物有明显的偏好,或者,有时是肯定的喜悦(参:如:赛一29)。在七十士译本和新约所用的相应的动词是 eklegomai。在古典希腊文中,eklego{ 通常是主动语态,但圣经作者往往用中间语态(middle voice),有反身语态(reflexive)的含意。因此,这字的意思是“为自己拣选”。在帖后二13,像在七十士译本的申廿六18一样,用了 haireomai 一字来指神的拣选,所用的字跟 eklegomai 是同义词。与此同词源的形容词,希伯来文是 ba{h]i^r,希腊文是 eklektos,翻译作“拣选”或“被选上”。新约亦有用名词 ekloge{,译作“拣选”。希伯来文的动词 ya{d[a`,译作“知道”,至少在概念方面,是用来形容各种意味和表达爱的认识的(如:用于两性之间的关系,和信徒对神的承认)。在创十八19(见 RV);摩三2;何十三5ya{d[a` 这个字被用来指神的拣选(即祂在爱中注意到一些人)。同样的,希腊文 progino{sko{ 一字,意即“预知”('foreknow'),在罗八29及十一2也有“预先眷爱”('forelove')的意思(也参:林前八3及加四9 gino{sko{ 的用法)。


Ⅰ旧约的用法

以色列人信仰的基础乃在于相信以色列为神的选民。神对以色列的拣选,是透过两项相关和相辅相成的行动的。

(a) 神拣选了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带领亚伯拉罕出吾珥,领他进入迦南应许之地。祂在迦南与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立永远的约,并应许使他的后裔成为万国的祝福(创十一31-十二7,十五,十七,廿二15-18;尼九7;赛四十一8)。

(b) 祂拣选了亚伯拉罕的后裔,把他们从埃及的奴役中拯救出来,藉着摩西带领他们脱离束缚,在西乃山与他们重新立定和详述亚伯拉罕之约,并安排他们在应许之地建 家立国(出三6-10;申六21-23;诗一○五)。这每一次的拣选,又被形容为神的呼召,亦即是至高无上的发号施令和控制事情的发生。神藉此首先呼召亚 伯拉罕,继而是呼召亚伯拉罕的后裔,承认祂为他们的神,向祂活着,作祂的子民(赛五十一2;何十一1*称)。以色列人的信仰视神这两项拣选的行动,作为他们立国之起源(参:赛四十三1;徒十三17)。

以色列人被拣选的意义从以下事实可见:

a. 拣选的根源乃 是神无条件的、全能的爱。摩西在申命记的讲章,强调了这一点。当神拣选以色列时,神“专爱”以色列(申七7,廿三5)。为什么?不是因为以色列先拣选了 神,也不是因为以色列配受神的恩宠。事实上,以色列毫无可取之处,人数既不多,行为也不正直。他们乃是弱小和叛逆的小群体(申七7,九4-6)。神对以色 列的爱,是自发和无条件的,完全出于祂自己的美意,别无其他原因,是明知以色列人的缺点而仍施予的。祂喜悦和满足于赐福给以色列(申廿八63;参:卅 9),只是因为祂定意如此。不错,祂拯救以色列出埃及,是出于遵守对以色列的列祖所作的承诺(申七8),而神的属性驱使祂必须这样做,因为神的本性,乃是 永远忠于祂所作过的应许(参:民廿三19;提后二13)。但神作这个应许,本身已是一项无条件的爱的行动,这份爱是以列人所不配得到的,因为列祖自己也是 罪人(正如创世记所努力指出的)。当神拣选亚伯拉罕,作为第一位承受应许的人时,他乃是一个拜偶像者(书廿四2-3)。所以,若要在此找到神拣选人的原 因,乃要在神里面找,不要在人里面找。

神是祂的世界的王,而祂的爱是无所不能的。因此,祂藉着奇迹的拯救(申七8等等,用“大能的手”,体现了祂对以色列的拣选,把以色列从一个无助的、被 掳的境况拯救出来。结十六3-6详细讲述了当神拣选以色列时,以色列可怜的光景。诗一三五4-12颂扬神的主权的彰显,赞美祂将祂的选民从奴役中领出来, 进入应许之地。

b. 神拣选以色列,直接的目的, 乃是要藉着把以色列分别出来归自己为圣,使福气和救恩临到祂的子民(诗卅三12);而最终的目的,乃是要藉着以色列在世人中间向祂发出赞美,从而彰显神的 荣耀(赛四十三20-21;参:诗七十九13,九十六1-10),和见证祂所成就的大事(赛四十三10-12,四十四8)。神拣选以色列,包括将以色列分 别出来,藉此使以色列成为圣洁的子民,即归给神的子民(申七6;利廿26下)。祂使他们成为祂的产业(申四20,卅二9-12)和珍宝(出十九5;诗一三 4,〔译注:和合本在两处地方均译作“子民”〕),应许保护以色列和使以色列昌盛繁荣(申廿八1-14),并且应许与他们同住(利廿六11-12)。因 着神的拣选,以色列成为神的子民,神也成为他们的神,彼此立约。这拣选是寄望以色列人与神之间,有活泼的交流。作为神的选民,他们被命定要享受神在他们中 所彰显的同在,和领受祂应许要倾注给他们的大量的、美善的福气。所以,他们的蒙拣选,乃是一项祝福的行动,也是众福气的源头。为此,在以色列民被掳之后, 先知用神再次“拣选”以色列的字眼,来表达他们的盼望,盼望神会在耶路撒冷复兴祂的子民,再与祂的子民同在,并重新在耶路撒冷建立祂的祝福(赛十四1;亚 17,二12;参:三2)。

c. 以色列被拣选所带来的宗教和道德上的责任是 深远的。拣选和基于这拣选所建立的约的关系,使以色列有别于其他一切的国家。这拣选驱使以色列感谢颂赞神(诗一四七19-20),忠心遵守神的律法(利十 4-5)和坚定的不跟从那不蒙拣选的世界去拜偶像和犯罪(利十八2-3,廿22-23;申十四1-2;结廿5-7等等)。同时,这拣选亦是以色列在困难 和气馁时,坚定盼望和信靠神的基础(参:赛四十一8-14,四十四1-2;该二23;诗一○六4-5)。可是,不敬虔的以色列人却自己蒙骗自己,既以自己 为蒙拣选的子民,便洋洋自得,鄙视其他国家,又以为不论他们的生活如何,他们都可以仗赖神的保守和优待(参:弥三11;耶五12)。在被掳之前的日子,假 先知不断鼓吹这种妄想。他们更特别强调耶路撒冷既是神的城,就是不可侵犯的(耶七1-15,廿三9-10;结十三)。然而,事实上,神起初已经清楚的指出 (利廿六14起;申廿八15起),神会严厉的对付被拣选的国家的全国性罪孽(摩三2)。以色列的被掳证明了神的警告不是白说的。

d. 从选民之中,神拣选了个别的人去成就一些特定的工作, 这些工作旨在促进这个国家被拣选的目的,就是要使以色列本身得以享有神的祝福,而最终乃是要使万国得福。神拣选了摩西(诗一○六23),亚伦(诗一○五 26),祭司(申十八5),先知(参:耶一5),君王(撒上十24;撒下六21;代上廿八5)和以赛亚所预言的仆人──救主(“我所拣选的”赛四十二1 参:四十九15)。祂遭受迫害(赛五十5起),为人的罪而死(赛五十三),又将光明带给外邦人(赛四十二1-7,四十九6)。神用亚述和“我的仆人”尼 布甲尼撒作为祂鞭笞的刑具(赛七18起,十5起;耶廿五9,廿七6,四十三10),又使古列(一个不认识神的人)成为选民的恩人(赛四十五4)。罗利 H. H. Rowley)称这些行动为“没有立约的拣选”(The Biblical Doctrine of Election, 1950, ch. 5)。不过,这样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圣经论到“拣选”的词汇,只用于以色列这立约之民,以及以色列人当中执行这约的执事。

e. 百姓因着不信和悖逆,失去了拣 选所应许的祝福。面对遍及各阶层的假冒为善,先知坚决主张神会丢弃祂子民中不敬虔的人(耶六30,七29)。以赛亚预言以色列的罪将要受到无可避免的审 判,而只有一小撮忠心的余民,能生存下来享受审判之后的黄金时代(赛十20-22,四3,廿七6,卅七31-32)。耶利米和以西结正生活在那审判的日 子。他们期望有一天,神会施行重建的工作,包括更新那些祂容让生存下来的人,又赐他们每人一颗新心,以保证他们将来会忠于神与他们所立的约(耶卅一31 起,卅二39-40;结十一19-20,卅六25起)。这些预言所著重的,既是个人的敬虔,就指向拣选观念的个人化(参:诗六十五4)。这些预言显示,被 拣选得特权与被拣选得生命是有分别的。虽然神拣选了整个以色列国,使他们有特权活在与祂立约的关系之下,但神却只拣选了他们中间的一些人(那些因重生而成 为忠心于主的人),去承受与神立约的关系所带来的丰盛,而其他人则因着他们的不信而丧失了这些丰盛。新约对拣选的教导假设了这些区分,特别见:罗九。


Ⅱ 新约的用法

新约宣告,神盟约的应许,已经延伸至外邦人的世界,而盟约所带来的特权,也由亚伯拉罕直系的后裔转移到一个以外邦人为主的团体(参:太廿一43)。这 个团体是由所有相信耶稣基督的人组成的,他们因信成为了亚伯拉罕真正的后裔和属神真正的以色列(罗四9-18,九6-7;加三14起、29,六16;弗二 11起,三6-8)。那些不信的、原来的枝子,从神的橄榄树(就是从列祖而出的、被拣选的群体)被折下来,而野橄榄枝子(外邦信徒)被接在其上取代了他们 的位置(罗十一16-24)。不信的以色列受到丢弃和审判,而普世的基督教教会,则取代了以色列的地位,成为神所拣选的国度,在世上以祂的子民的身份生 活,又敬拜和宣扬祂为他们的神。

新约所提到的、有关拣选的观念,有以下几点:

a. 父神自己称呼耶稣为神所拣选的(假使路九35用了 eklelegmenos 的写法,与赛四十二1相呼应)。可能施洗约翰也是如此称呼耶稣(约一34,如 eklektos 是正确的读法的话:见 Barrett 对有关章节的注释)。路廿三35所记载的嘲笑显示,在基督的时代,“被拣选的一位”是弥赛亚的代号(在以诺书亦如此,见:四十5,四十五3-5等等)。在 彼前二46,基督被称为神所拣选的房角石,与七十士译本的赛廿八16相呼应。当这名称是指基督时,“所指向的乃是神所授予基督的那独一无二和与众不同的 职分,以及父神对祂那份特殊的喜悦”(J. Murray in Baker's Dictionary of Theology, 1960,页179)。

b. “拣选”这形容词显示,基督徒的团体既作为神的选民,在特性上与世上其他的人就有所分别。这用法其实是与旧约相呼应的。教会是“被拣选的族类”(彼前二 9,引用:赛四十三20;也参:约贰113),有从前以色列所拥有的特权,包括可以亲近神,和有责任赞美和宣扬祂,并忠心的保卫神的真理。正如对待以色 列人一样。神广祂怜悯,拣选贫穷和名不见经传的人,去承担这重要的使命(林前一27起;雅二5;参:申七7,九6)。而且,一如从前,神藉着恩惠的拣选和 呼召创造了一个民族──从前算不得子民的,现在却作了神的子民(彼前二10;罗九25-26,引用:何一10,二23)。

在符类福音书中,基督在几次不同的情况下谈到末世时,都提及 eklektoi (复数)。他们就是神所悦纳,和将会悦纳的人,因为他们回应了福音的邀请,来参加婚宴;脱去了自义的衣服,而穿上了主人所预备的婚筵礼服,就是信靠神的怜 悯(太廿二14)。神会为他们伸冤(路十八7),也会保守他们经过将来的灾难和危险(可十三2022),因为他们是祂特别眷顾的对象。

c. eklegomai 这字,被用来形容基督对使徒的拣选(路六13;参:徒一24,九15),以及教会对执事(徒六5)和代表(徒十五2225)的挑选。就像在旧约一样,这 些人是从被拣选的群体中,被挑选出来担任特别的职务的。基督拣选十二人去承担使徒的职责,这拣选包括将他们从世界分别出来去得享救恩(参:约十五16 19),但犹大则属例外(参:约十三18)。


Ⅲ 新约的神学发展

我们可以在保罗书信中,找到有关拣选的神学思想的完整发展(特别见:罗八28-十一36;弗一3-14;帖前一2-10;帖后二13-14;提后一 9-10)。保罗指出,神的拣选乃是有恩典的、神主权的,永恒的拣选,拣选个别的罪人,使他们在基督里,也藉着基督,得到拯救和荣耀。

a. 拣选乃是一个出于恩典的 选择。神原不欠人什么。“出于恩典”的拣选(罗十一5;参:提后一9),乃是一项白白施与给堕落了的人类的恩惠,是人本不配得的。他们所应得的,原是神的 忿怒(罗一18起)。神却不但拣选和拯救罪人(参:罗四5,五6-8;弗二1-9),祂更选择了拯救他们的方法,就是要藉着显出他们的罪孽,来彰显祂的恩 典。祂把祂的选民,无论是犹太人或是外邦人,都圈在悖逆和不信的境况中,以致他们表露出罪人真正的本相;而且在历史中,出名是以非信徒自居的;之后,神才 向他们施怜悯(罗十一30-32;外邦人,九30,十20;犹太人,十1921,十一1125-26 [26节“于是”的意思是“藉着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如此,拣选的完成益发显出这恩典是白白施与给人的。

b. 拣选乃是神主权的 拣选,是单单按着神自己美好的旨意去作出的选择(弗一59),并不在乎人已作成或可以预见的,人会作成的工(罗九11),或任何人为的努力去赢取神的喜 悦(罗九15-18)。无论如何,人为的努力是徒然的,因为无论罪人的志向是何等的高,奔跑得何等的快,他们在实际上仍会只是犯罪(罗八7-8)。神运用 祂的主权,自由的按着一些罪人所应得的去对待他们,使他们刚硬(罗九18,十一7-10;参:一28;帖前二15-16)和毁灭他们(罗九21-22), 但却拣选其他人成为“蒙怜悯的器皿”,得着“祂丰盛的荣耀”(罗九23)。这样的区别,并没有不公平的地方,因为创造主并不欠任何人怜悯。祂有权按着祂的 喜好,去对待祂那些悖逆的受造之物(罗九14-21)。令人讶异的,不是祂不向一些人施怜悯,而是祂竟然会向任何人施恩。神按着祂的主权,使罪人与罪人之 间有所区别这个意向,早就显现于旧约时代。祂向亚伯拉罕所立的应许,只应验在以撒的后裔身上。祂又安排雅各在以扫之上(罗九7-13)。从起初我们就晓 得,“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罗九6)这话是真实的,而以色列人中实际享受到应许赐给选民的救恩的,只是“照着拣选的恩典……所留的余数”(罗 十一5,九27-29)。事实就是,根据保罗的看法,当福音被传扬的时候,一些人实际对福音有回应,唯一的解释是,这完全是出于主权的拣选。其他人的不 信,并不需要特别的解释,因为没有一个罪人靠自己会相信神(林前二14),但信心这现象,是需要解释的。保罗的诠释就是,神藉着圣灵使被拣选的人相信,以 致当人在基督里得着真实又活泼的信心时,这信心可以证明他们的被拣选是一件真确的事(帖前一4起;多一1;参:徒十三48)。

c. 拣选是一个永恒的选择。保罗说,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已经拣选了我们(弗一4;帖后二13;提后一9)。这拣选是一项*豫定的 行动(弗一511),是神永恒计划的一部分(弗一9),是神运用了祂慈爱的预知,去决定拯救那些祂所预知的人(罗八29-30;参:彼前一2)。旧约在 论到国家被拣选得特权时,将神的拣选和呼召相提并论。然而,保罗在提及个人被拣选得救恩时,却将神的拣选和神的呼召分别出来,指出神的呼召(他所谓的神的 呼召,是指能有效地唤起信心的回应的呼召),乃是神在今世所实施的计划的其中一个阶段。这计划是永恒的、爱的计划(罗八30,九23-24;帖后二 13-14;提后一9)。保罗强调拣选乃是永恒的,为要向他的读者保证,神的拣选是不能改变的,而且在人类历史中,没有一件事的发生,能够动摇神要拯救他 们的决心。

d. 拣选是拣选个别的罪人在基督里和藉着基督得 救。拣选是“在基督里”的(见:弗一4)。基督就是那道成肉身的圣子。祂在历史中的显现,以及成为了神和人之间的中保,这些事实本身都包括在神永恒的计划 里头(彼前一20;徒二23)。在基督里的拣选的第一重意思是,拣选的目的,是要神的选民具有基督的形像和分享祂的荣耀(罗八28,参:17节;帖后二 14)。他们被拣选是要在今世成为圣洁(弗一4,即是在他们一切的行为上与基督相似),以及在来世得享荣耀(即是在他们一切的本质上与基督相似,参:林后 18;腓三21)。在基督里的拣选的第二重意思是,基督藉着祂代赎的死和圣灵的恩赐,把选民从罪的过犯和污秽中拯救出来(弗五25-27;帖后二13 参:彼前一2)。正如祂自己所说的,父神已赐给祂某个固定的数见的人,要祂去拯救。祂也做了一切需要做的事,来带领他们全部进入永恒的荣耀里(约六 37-45,十14-1627-30,十七269起、24)。在基督里的拣选的第三重意思是,选民是靠着与基督联合来得着被拣选所带来的福气的。祂 作为最后的亚当,是他们的代表,与他们联合,也作为那生命的赐予者,与他们联合,藉着圣灵住在他们里头,而他们亦藉着信与祂合而为一。


Ⅳ 拣选对信徒的意义

保罗认为信徒认识自己是蒙拣选的人,有三重信仰方面的意义。

a. 这知识叫他知道他所得着的救恩,由始至终都是完全出于神的,是祂按着祂的主权,将人区别出来,向他们施怜悯。他只有在基督里,单凭信心得着救赎。这救赎的 源头,并不在于任何个人的资格,而是完全出于恩典──拣选的恩典。每一种属灵的福气临到一个人都是源自神命定要拣选这个人(弗一3起)。所以,有了自己被 拣选的知识,会教导人单单指着主夸口(林前一31),以及给予神祂当得的荣耀(罗十一36)。拣选的最终目的,是要神得著称赞(弗一61214)。被 赎的罪人一想到自己是被拣选的,就应该不断的献上颂赞和感恩,像保罗一样(罗十一33-34;弗一3起;帖前十一3起;帖后二13起)。对保罗来说,神所 启示的关乎拣选的真理,是一个引发敬拜的主题,而不是要争辩的主题。

b. 这知识使信徒确信他拥有永恒的保障,亦除去他所有惧怕和沮丧的因由。如果现今他是在恩典之中的话,他就是永远在恩典之中。没有事情能影响他已经被称为义的 地位(罗八33起)。没有事情能够把他与神在基督里的爱隔绝(罗八35-39)。他永远不会比现今更安全,因为他已经是最稳妥的了。这知识极之宝贵。因 此,人很值得知道自己的蒙拣选是一件真实的事(参:彼后一10)。

c. 这知识激励信徒在德行上努力。知道自己蒙拣选,和得到被拣选所带来的益处,不但不会使人认可放荡的生活(参:弗五5-6)或自高自大(参:罗十一19-22),反而会更完全的激发人生出谦卑、喜乐和出于感恩的爱,而这爱乃是使人成圣和感恩的主要动力(西三12-17)。

书目:Arndt; T. Nicol in DAC; J. Orr in HDB (1 Vol.); C. Hodge, Systematic Theology, 2,页331-53; H. H. Rowley, The Biblical Doctrine of Election, 1950; G. C. Berkouwer, Divine Election, 1960; TDNT 4,页144-92; NIDNTT 1,页53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