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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


迦克墩信经


迦克墩信经
改革宗初学者

《迦克墩定义》(Chalcedon Definition),又常称为《迦克墩信经》。是于主后451年所召开的迦克墩会议中所采纳的信经。议会由拜占庭皇帝马尔西安(Marcianus)召开,来自东方教会的主教们及罗马主教代表团参加。会议拒绝了犹提干(Eutyches)的基督一性论,重申了正统的《尼西亚信经》,并确定了“基督神人二性一位”的标准说法。皇帝提出拟定一份对《尼西亚信经》的详细定义和解释,于是便有了《迦克墩定义》。

我们跟随圣教父,同心合意教人认识同一位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 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灵魂,也具有身体;按神性说,他与父同体;按人性说,他与我们同体;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按神性说,在万世之前,为父所生;按人性说,在晚进时日,为求拯救我们,由上帝之母,童女玛利亚所生;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独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二性的区别不因联合而消失;各性的特点反得以保存,会合于一个位格,一个实质之内;而非分离成为两个位格,却是同一位子,独生的,道上帝,主耶稣基督;正如众先知论到他自始所宣讲的,主耶稣基督自己所教训我们的,诸圣教父的信经所传给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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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克墩信经
摘录自《历代教会信条精选》Ecumenical Creeds and Reformed Confessions and Catechisms,6页,赵中辉等译,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出版,2002年修订一版。

我们跟随圣教父,同心合意教导人宣认同一位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真是神,也真是人;有理性的灵魂,也有身体;
按神性说,与父本体相同(homoousios);按人性说,与我们本体(substanceessence)相同,凡事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按神性说,在万世之先,为父所生;按人性说,在这末后的日子,为了拯救我们,由上帝之母,童女马利亚所生;
这位基督,既是子,又是主,也是神的独生子;具有二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二性的区别不因联合而消失,各性的特点反而得以保存,会合于一个位格、一个实质(subsistence)之内,不是分离成为两个位格,而是同一位子,是神的独生子,是道,是上帝,是主耶稣基督;正如众先知一开始论到祂时所讲的,也如主耶稣基督自己所教训我们的,又如诸圣教父的信经所传给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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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efinition of the Council of Chalcedon (451 A.D)

The Chalcedonian Creed was adopted at the Council of Chalcedon in 451 in Asia Minor as a response to certain heretical views concerning the nature of Christ. This Council of Chalcedon is the fourth of the seven ecumenical councils accepted by Eastern Orthodox, Catholic, and many Protestant Christian churches. It is the first Council not recognized by any of the Oriental Orthodox churches.

The Chalcedonian Creed was written amid controversy between the western and eastern churches over the meaning of the incarnation the ecclesiastical influence of the Byzantine emperor, and the supremacy of the Roman Pope. The western churches readily accepted the creed, but some eastern churches did not. The adopted Creed specifically maintained the two distinct natures of Christ (divine and human) over against teaching of Eutyches -- that Christ had only one nature, a mixture of human and divine. Eutychianism is also known as monophysitism from monos (single) and physis (nature), which confuses both Christs true humanity and his true 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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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克墩信經
講員:曾劭愷|《基督論課程》第九課,9/20

迦克墩信經
講員:曾劭愷|《基督論課程》第十課,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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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弗所》到《迦克墩》
《先賢所信──早期教會史話》33呂沛淵編著

羅馬皇帝提爾多修二世,於主後431年的五旬節,在以 弗所召開《第三次大公會議》,目的是要解決“聶斯多留派之爭”。由於康士坦丁堡主教聶氏對於主基督神人二性的看法,幾乎到了“神人兩位格”的地步,招致亞 歷山大主教屈利羅的嚴厲反對。屈氏獲得羅馬主教克力斯丁的支持,然而聶氏有安提阿主教約翰的撐腰。皇帝看到東方教會陷於分裂之際,盼望藉著“以弗所會議” 能平息爭端。

以弗所會議

在會議召開之前,聶氏在康堡與小亞細亞已經失去民心,以弗所 當地的主教麥美農(Memnon)支持屈利羅,反對聶斯多留。聶氏由皇帝派兵護送赴會;然而,安提阿主教約翰與敘利亞主教們,因路途遙遠,未能如期趕到。 屈氏不願等候他們,也不顧皇帝代表的抗議,於622日召開會議,共有160位主教出席。聶氏經三次傳喚,仍然拒絕開會,理由是要等到全部與會主教到齊。

屈氏由麥氏協助,在聶氏缺席情況下,定罪開除聶氏。聶氏於次日得知結果,不服判決,上書皇帝。四天之後,約翰與敘利亞主教們(共42位)來到會場,在皇帝代 表與衛隊保護下,立刻召集對抗的會議,開革屈氏與麥氏,定罪同意屈氏立場之人。接下來,兩邊人士互相定罪咒詛,使得“以弗所會議”成為混亂失控的局面。

最後,羅馬主教的代表團於710日抵達,他們視自己為裁判,不參與辯論。屈氏再度召開會議,正式定罪聶斯多留派與伯拉糾派為異端。由於兩批主教對立,雙方 都上書皇帝陳情。皇帝原先支持聶氏,後來發現大多數主教與民心反對聶氏,面臨兩難。最後,皇帝下詔,依照兩邊會議的表決,將聶氏、屈氏、麥氏三人監禁。

皇帝派遣其行政官,赴以弗所宣判其諭令,並調停兩邊促成和好。他召喚雙方各派代表八人,到皇帝行宮迦克墩面談。屈氏與麥氏繼續被扣留在以弗所獄中,而聶氏自 願退隱,歸回安提阿的修道院中。皇帝同意聶氏退隱,康堡主教空缺,由雙方都能接受的麥克西免(Maximian)繼任。皇帝看到經過多次努力,雙方仍然無 法和好,就於10月宣佈“以弗所會議”結束,屈氏與麥氏得到釋放,主教們各自打道回府。

復和協議

 “以弗所會議”之後,東方教會繼續處於分裂狀態,直到433年雙方簽署《復和協議》(Formula of Reunion)。安提阿主教約翰,提出雙方皆可以接受的《信仰告白》,作為恢復交通的根據。此信仰告白是安提阿派的提爾多瑞(Theodoret of Cyrrhus,賽若斯的主教)所起草的,他熟悉雙方的爭執要點。信仰告白的綱要,主要是持守:主基督的神人兩性的區分(針對屈氏),與馬利亞可被尊稱為 theotokos生上帝者(針對聶氏)。此雙方各讓一步的協議,已經報備皇帝。

屈氏認為此協議並未妥協真理,可以接受,但是聶氏必須被 定罪與革職。安提阿派的主教們,認為只要屈氏承認主基督的神人二性的區分,就可以復和;至於聶氏的言詞是有偏激之處,成為教會合一的難處,就同意定罪革除 聶氏。於是在433年雙方正式復和,簽署《復和協議》,帶來暫時與表面的合一。

聶氏在安提阿的修道院中,享受了四年的平靜生活之後,被放逐到亞拉伯曠野,後來又轉到埃及沙漠。他終於嚐到自己當初如何對待異端放逐人士的刑罰,他仍然堅持己見,忍受放逐之苦難;他寫下自己的生平悲劇,其殘篇流傳後世。

“一性派”的抗爭

當屈氏同意簽署《復和協議》時,其門生中有些人認為屈氏妥協了立場,他們堅持“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後,只有一性”的看法,所以被稱為是“一性派” Monophysites)。“一性派”認為《復和協議》是雙方妥協的結果,並未真正解決問題。當依巴斯(Ibas)於435年出任艾得撒 Edessa)主教後,爭端在亞美尼亞省復起,因為他喜愛傳講馬普蘇提的提阿多(Theodore of Mopsuestia,聶氏的老師)論點,提阿多的著作成為爭論的焦點。所幸的是,康堡主教樸若克樂(Proclus)寫作長篇書信,解釋《復和協議》的 內容,暫時平息爭論。

后來亞歷山大的屈氏,安提阿的約翰,以及康堡的樸氏相繼離世。到了446年,新一代的領袖崛起,情勢改觀。狄奧司科 Dioscorus)繼任亞歷山大主教,是極端的“一性派”;他的神學造詣與才智遠不如屈氏,但是野心與政治手腕超過屈氏。傅來文(Flavian)繼 任康堡主教,個性溫和但無口才;繼任安提阿主教的竇默諾(Domnus),也是平庸,需要提爾多瑞主教的輔佐。此二人皆非狄氏的對手。

此時皇帝宮廷發生變化,太監克瑞撒非(Chrysaphius)掌權。康堡主教傅氏得罪了他。克氏的教父是猶提克(Eutyches),猶氏是出名的修道院 長,是有心機之人,與亞歷山大主教狄氏的立場一樣。他們三人聯手,處心積慮想要推翻433年的《復和協議》。他們想重振亞歷山大派的聲威,打壓安提阿派, 制勝康堡主教長。

安提阿派的提爾多瑞主教,立刻看出此“一性派”的陰謀。於是寫作長篇論文,名為《以破布縫衣的乞丐》 Eranistes447年出版,說明“一性派”是以舊日異端的破布,來縫製新衣。結果招致亞歷山大的狄氏,投書向安提阿的竇氏質詢;並且激起皇帝宮 廷,來反對敘利亞的教會。皇帝於448年春下令,禁止提爾多瑞出外開會,不准離開賽若斯教區。

猶提克與“強盜會議”

猶提克看到時機成熟,於當年11月在康堡,公開挑戰正統信仰,質疑“主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後,具有神人二性”。康堡主教傅氏在448年底召開區域的主教會議,猶提克因為否認“道成肉身後的神人二性”與“主基督有真實人性身体,與我們相同”,被定罪為異端,逐出教會。

 “正統信仰派”與“一性派”都向大眾表明立場,並訴請羅馬主教的支持。羅馬主教利歐一世(Leo I)明白真相之後,確認康堡會議定罪猶提克是對的,他寫了數封書信表明立場,其中以一封寫給主教傅氏稱為《大卷》(Tome)的長篇論述,最為著名。利歐 在《大卷》中,深入淺出精彩論述“基督一位格兩屬性”的聖經真理,指明猶提克的“一位一性論”的錯謬。

猶提克不服,以會議記錄不正確為由,上訴宮廷。同時,狄氏指控傅氏召開的康堡會議,無權要求猶提克服從《尼西亞信經》之外的信仰告白。皇帝宮廷與一群修士,支持猶提克;所以,狄氏促請皇帝召開大公會議,來審議裁決。

皇帝於4498月,在以弗所再度召開大會,共有135位主教參加。整個大會由狄氏把持,修士們與軍隊在場鎮壓,傅氏與正統信仰主教們噤若寒蟬,提爾多瑞全 程被隔離在場外。若有人發言不利“一性派”者,立刻遭到聲浪壓蓋。羅馬主教代表團,無法宣讀利歐的《大卷》,只有暗自離開會場,以免被迫簽署大會的決議。

此次會議議決猶提克為正統信仰,定罪“一位格兩屬性”為異端,開除提爾多瑞,傅氏,竇氏與利歐。被放逐的傅氏遭受暴怒修士們的毆打成傷,數日之後去世。狄氏 的親信亞拿托利(Anatolius)繼任康堡主教長。這次“以弗所會議”是如此的獨裁暴力,難怪利歐稱之為“強盜會議”,在歷史上永留臭名。

迦克墩大會

雖然狄氏所領導的“一性派”暫時得勢,但是優勢不能持久。原因有三:(1) 羅馬主教利歐的極力抵制,呼籲重新召開大公會議;(2) 宮廷太監克氏,在皇帝面前失寵;(3) 康堡主教亞氏獨立自主,不再受狄氏指使,投向正統信仰陣營。後來,皇帝提爾多修於4507月墜馬而死。皇帝無子,其姊普凱利雅(Pulcheria)接 掌大權,立刻處死弄權的太監克氏。將軍麥吉安(Marcion)與普氏結婚而繼任皇位。

新任的皇帝與皇后皆是擁護正統信仰者,麥吉安宣布 4519月召開大公會議,地點是尼西亞,為要表明維護尼西亞正統信仰的決心。此次大會參加的主教人數為歷屆之冠,約有520630位。大會一開始, 雙方的激進人士對吼對叫;皇帝立刻下令將會議遷移至皇帝行宮所在地:迦克墩(Chalcedon,位於康堡對面)。目的是讓皇帝宮廷與元老院的官員參加旁 聽,維持秩序。羅馬主教的代表團,代表西方教會參加。

大會的會期,由108日至111日。大會的首次會議中,許多埃及的主教,看到宮 廷的立場,立刻倒戈認錯,有些辯說當初是受到狄氏的脅迫。所以,大會廢除“強盜會議”的決議,殉道的主教傅氏獲平反;“強盜會議”的主將狄氏與其他五位主 教,一概革職。這五位主教立刻悔改認錯之後,恢復原職繼續參加會議;狄氏拒不認錯,遭到放逐。大會重申聶斯多留派的“兩位格兩屬性”為異端,並定罪猶提克 派的“一位格一屬性”為異端。

大會宣讀《尼西亞信經》,屈氏的兩封書信,以及利歐的《大卷》。最後,大會制訂《迦克墩信經》:其中清楚聲 明“……是同一基督,是聖子,是主,是獨生的;具有兩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兩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各自的特點反得以保存,會 合於一位格一實体之內,而非離別成兩位格。”如此,終於解決了長期以來關於“基督位格與屬性”的爭論,帶來教會在真道上的合一。

結論

主基督自從道成肉身以來,他的一切救贖大工,都是以“一位格兩屬性”的中保身分執行完成的,這真是大哉敬虔的奧秘!早期教會在聖靈的帶領之下,藉著大公會 議,認出並持守這寶貴的救恩真理。教會領袖們有心無心的過失,甚至人的軟弱敗壞,都不能攔阻神的作為,引導教會藉著大公會議,從《尼西亞信經》至《迦克墩 信經》,防堵異端,澄清真理。

《迦克墩信經》的結論來自利歐的《大卷》,而利歐的《大卷》來自奧古斯丁的講章與教父的著作。這顯示正統信 仰的傳承,不是單靠一人。當爭端四起時,神就興起他的僕人,根據聖經仔細講解真理,在聖愛中說真理,來引導教會。若是教會領袖隨私意憑喜好,結黨鬥爭或姑 息養奸,就帶來禍害:堅持己意,將人逼上梁山,或隨夥妥協,置真理於不顧。

聶氏悲劇的結局:當他在放逐之地,讀到利歐的《大卷》時,說 “兩性的區分”真理已經証實,他可以安然離世。假若《大卷》在20年前就出現,假若屈氏在愛中說真理,假若聶氏虛心向學,就不需要發展異端思想來辯解。猶 提克的見解是明顯的離經叛道,假若他不被狄氏利用鼓動,假若他沒有克氏撐腰,假若他謙卑和其他主教討論,就不需要公開挑戰正統信仰。

皇帝麥吉安在“迦克墩會議”所扮演的角色,與“尼西亞會議”康士坦丁大帝,“康士坦丁堡會議”的提爾多修大帝相同,都是主所興起護衛正統信仰的僕人,帶來帝國的中興,影響深遠。

鑒古觀今,今日教會需要維護正統信仰的領袖同工,固守真道的奧秘;更需要忠於聖經,按正意解經,在基督裡以愛心信心傳講真理的傳道人。《尼西亞信經》與《迦 克墩信經》,是早期教會在血淚中學到的功課;更是今日教會的信仰生活的根基與框架。如果我們忽略或輕視這些正統信仰的信經,則必定在後現代“人本思想”洪 流中,隨流失去!如果我們高舉堅守這些忠於聖經的信經,則必定能靠主恩典作中流砥柱,打那美好的仗,跑當跑之路,守住所信的道,直到主來!

2020-05-26


迦克墩信經

講員:曾劭愷|《基督論課程》第十課,10/20
目錄

第十課 迦克墩信經(下)

弟兄姊妹平安,我是中華福音神學院曾劭愷,歡迎大家收看我們這一系列的基督論的課程。我們今天繼續上一堂課的內容,逐句來解釋迦克墩信經。迦克墩信經宣告:「基督神性完整,人性亦完整;是真神也是真人,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我們上一次解釋完「理性的靈魂」,這句話駁斥了當時的亞坡里拿流主義(Apollinarianism),以及後來的「一志論」(Monothelitism)也是在這句話的宣告上面被定為異端。

信經宣告:「基督的人性是完整的人性」。這就意味著祂不但有理性的靈魂,祂也有物質的身體。迦克墩信經因此宣告:「基督也具有身體。」這句宣告就駁斥了從第二世紀出現的一個異端,叫做「幻影說」(Docetism),以及其他一切類似的異端。「幻影說」它背後有一種非常強烈的柏拉圖式的二元論,我們在這𥚃不會仔細地解釋柏拉圖的哲學。但相信各位都聽過柏拉圖式的戀愛,也就是不牽手,不接吻,沒有任何身體上的親密,追求的純粹是精神上面的交通。柏拉圖式的思維會貶低任何身體的、物質的、可見的、今世的、會改變的事物,形而下的事物;會高舉形而上的,精神理性層面的,永恆不朽的東西。這種柏拉圖式的思維在初代教會影響很大,非常普遍,在今天仍舊非常有影響。

幻影論者相信基督是永恆的上帝。而他們如此追求永恆的、不變的、精神上的這些東西,而又看低物質的、身體的,因此他們認為身體、物質一定是敗壞的。他們就拒絕承認聖子取了會朽壞的身體,取了物質的身體,他們認為這對聖子是一種褻瀆。因此他們主張,耶穌在地上的身體是一種屬靈的實體,而不是一個物質的身體,或是一個幻影,這個幻影並沒有實體。當這個幻影在地上行走的時候,不會沾染地上一點的灰塵。這是非常典型的藉由妥協基督人性,來強調基督神性的一種異端。

我們會發現,較早期的異端通常傾向於承認基督完整真實的人性。很清楚地,拿撒勒人耶穌是個人,所以早期的異端都是在對祂神性的認知上面出了錯誤。「亞流主義」是典型的例子。亞流主義認為聖子雖然是神,但並不是自有永有的,而是聖父所造出來的,因此比聖父次等,需要聽聖父的命令。然而,一旦大公教會確立了基督的神性以後,絕大多數的異端就是藉由妥協基督的人性來確保基督的神性。當然這種傾向,非常柏拉圖式的傾向,在早期已經出現了,我們稍早提到的「幻影說」是出自第二世紀的。還有「諾斯底主義」都是早期的異端。

但是,一旦大公敎會確認了:基督真的是神,是永生上帝的兒子,與聖父同尊同榮,同一位永恒者,是與聖父,與神同在的上帝的第二個位格,太初就與神同在。確定了這個正確的三一神論𥚃面對聖子的認識之後,絕大多數的異端就變成要確定基督是神,完全是神,是真神,因此對祂的人性打折扣。

其實彼得在馬太福音十六章就是用這種思維,來否認耶穌會死在十字架上。另外聶斯多留(Nestorius),聶斯多留自己並沒有教導聶斯多留派(Nestorianism)的異端。但是,聶斯多留派的異端為了避免永恆的聖子成為一個女人的兒子,于是就把基督分割成兩個位格,聲稱聖子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馬利亞不是聖子的母親。歐迪奇主義(Eutychianism) 也是我們提到的一個異端,它強調神性的強大,人性的卑微。於是就聲稱基督的人性聯於聖子的位格的時候,就被神性給吞噬掉了。甚至有比較極端的歐迪奇主義 。我們也提到過,基督人性變質說(Actistetae)提出基督的位格裡不能有任何受造的成分 。因此聯於基督的人性,就從本來應該在本質上是受造的,卻因為聯於基督就變成永恆自存的。

另外,亞波里拿流的異端為了避免使聖子沾染人類理性上的罪,就主張基督沒有理性的靈魂。後期中世紀早期的基督一志論為不使聖子有分於人意志上的軟弱,就聲稱基督只有神的意志,沒有人的意志。這些都是我們過去幾堂課討論過的一些異端。而出自更早期第二世紀的幻影說,也是為了避免使聖子有分於物質身體的朽壞,就聲稱基督沒有物質的身體。

那些不承認基督神性的異端都會在今天很清楚地被拒於教會的門外。但在歷史上一直到今天,從教會內部一再出現的異端理論,其實主要是那些不承認基督真實完整人性的異端,而這是今天教會更加需要去提防的一種異端,或者是異端思維的傾向。這類異端背後的思維傾向是非常嚴重的一種柏拉圖式的二元論。他們為了強調基督真的是神,就不願意在實質的意義上承認: 聖子成為與我們本質相同的人,凡事與我們一樣,在精神上有軟弱,在身體上會朽壞,是女人的兒子。智慧以及身量都有限,需要成長學習。他們不願意承認這一些。

我們會發現整部迦克墩信經其實在駁斥的主要是這類的異端,是這一種柏拉圖式的二元論。因為要肯定基督的神性在尼西亞信經的時候已經奠定下來了。迦克墩信經駁斥柏拉圖這種貶低物質世界,貶低身體的二元論。 因為聖經很明確地教導我們:「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一1)。受造的萬物雖然會改變,但是這是天父世界。

其實東方人也經常帶著這種類似西方柏拉圖主義的思維傾向。易經有云:「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中國的文人在他們的話論中最瞧不起的就是「形似」的藝術。他們認為那是畫匠畫出來的東西,而他們追求的是神似,追求形而上的道。但聖經卻告訴我們「道成了肉身」(約一14a)。柏拉圖所輕看的肉身,佛教所輕看的臭皮囊,卻永遠成為聖子在人性上不可或缺的本質。

有一位當代華人教會非常有名望的牧師,不接受迦克墩信經一些很重要的教導,包括這一點:迦克墩信經說人之為人的本質乃是擁有「靈魂以及身體」。這位牧師用了一種非常柏拉圖式的思維辯稱,人之為人的本質不包括身體,只有精神上的靈魂。他說,因為人沒了身體還是人,人的身體死了以後,靈魂離開身體還是人嗎?還是人、仍舊是人!這位牧師其實忽略了,上帝在造人的時候,是先造了物質的身體,然後在他鼻孔裡吹了一口氣,他才成了有靈的活人。而且人的身體會朽壞、會死亡,是亞當墮落以後的事情,不是上帝原初設計的人性。佛教還有柏拉圖主義認為死亡能夠讓人性更加圓滿,因為死亡使人解脫臭皮囊的束縛。但是聖經告訴我們,身體上的死亡不能讓人性更加圓滿。

身體的死亡是非人性化的(Physical death is dehumanizing. Physical death dehumanizes human individuals)。因此聖經從來沒有教導說,我們信耶穌的人死了以後,靈魂就上天堂。這是柏拉圖的思想,這是佛教的思想。沒有。主耶穌對身旁的強盜說,他們會在「樂園」裡面相會,但是靈魂在樂園裡面只是暫時的,是在等候,等候什麼?哥林多前書十五章非常清楚地教導,啟示錄也有非常清楚地教導。這些教導都反駁「靈魂上天堂」的這種希臘柏拉圖式的世界觀。這些經文都教導我們身體復活的真理,我們靈魂在樂園裡面等候主耶穌再來,然後「號筒末次吹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林前十五52)。只有當身體復活,必朽壞的成為不朽壞的,變成榮耀的身體以後,人性才得以圓滿。身體死亡的時候,人性是不圓滿的,人是被非人性化的。因此迦克墩信經教導基督擁有完整的人性的時候,強調按人性說,基督不但有靈魂,也有物質的身體。

迦克墩信經一反柏拉圖的二元論世界觀,非常強調人受造身體的尊貴,這個是上帝所造的,是上帝賜予的。基督教從來不看輕身體,或者說正統的基督教從來不看輕身體。因為聖經告訴我們「道成了肉身」,就讓我們不敢輕看肉身。其實就連孔子都告訴我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孔子不認識造物主,尚且能夠明白,假如我的身體是父母給的,我就不能隨意毀傷,它有一種基於孝道的身體的神聖性。那麼,假如我們知道身體不但是父母給的,是造物主所賜的,我們怎麼可以隨意貶損,隨意毀傷,隨意褻瀆說這只是個臭皮囊呢?

我們看見就連基督都不願意經歷死亡的痛苦,祂都不願意自己的肉身被掛在十字架上面。所以祂才會在客西馬尼的禱告中,求父神撤去那十字架的苦杯。聖子祂定意要成為人,經歷人的死亡,不是為了死掉,而後靈魂從臭皮囊𥚃面得釋放,而是死了為了要身體復活,身體復活才使祂所造的人性得以圓滿。道成肉身,並不是以經歷肉身之死為目的,道成肉身是以死與復活為目的。基督的死乃是以身體的復活為目的。

迦克墩信經宣告:「基督神性完整,人性亦完整,是真神,是真人。有理性的靈魂也有身體。」所以我們看見,這個宣告背後其實有一整套整全的聖經世界觀。它不只是在講耶穌基督的位格,(而是在講)有一整套的上帝造物的這個世界觀。這種世界觀跟柏拉圖式的二元論世界觀背道而馳。如果有人聲稱,基督在世上不必然具有身體,或者是基督作為人不必然具有身體,他不但違背了大公教會正統的信仰宣告,更違背了聖經清楚啟示的創造論、世界觀。他們隨從世俗的小學,離棄了愛我們,為我們道成肉身的聖子基督。

我們接下來研讀迦克墩信經。在宣告完基督擁有完整的人性,擁有理性的靈魂與身體之後,信經接著教導:「按神性說,他與父本質相同;按人性說,與我們本質相同。」「本質相同」原文homoousios是迦克墩信經之前的尼西亞信經當中的用語。尼西亞信經與亞他拿修信經並列為歷代教會文獻當中「三一神論」的最高權威。迦克墩信經則是「基督論」的最高權威。

尼西亞信經用 homoousios 「本質相同」一詞來描述聖父、聖子的關係。聖父、聖子是兩個位格,卻有相同的本質,並且是一個存有,不是兩個存有。我們在這裡不解釋比較複雜的三一神論的細節。總而言之,尼西亞信經要強調的是:「聖父與聖子本質相同;聖父永恒,聖子也永恒;聖父榮耀,聖子也榮耀;聖父是神,聖子也是神,不是兩個神,是一個神,卻是三位。」

迦克墩信經就跟隨尼西亞信經宣告:「基督按神性說,與父本質相同。」但是迦克墩信經的側重點在於基督的神人二性。按人性說,基督又如何呢?尼西亞會議之後的異端大多數承認了,基督按神性說與父神本質相同。但他們卻在各種意義上否認了,基督在人性上與我們本質相同。有的認為基督沒有理性的靈魂;有的主張基督的人性被神性吞噬;有的聲稱基督按人性說是永恆而非受造的。針對這些異端,迦克墩信經簡明扼要地宣告:「基督按人性說,與我們本質相同。」

人之為人必然的屬性,也就是人的本質基督都有。我們是按上帝形像所造的,有靈魂,有身體,祂與我們一樣。我們有理性、有情感、有生理的本能,祂與我們一樣。我們受造的時候按上帝的形象所造。上帝是聖父、聖子、聖靈永恒地存在在這個愛的關係中。聖經說神就是愛。因為神是聖父、聖子、聖靈。而我們按著這個愛的形象受造的時候,我們能夠在愛中與神溝通,在愛中與鄰舍溝通。主耶穌基督把上帝的形象圓滿地活了出來。祂也是按上帝的形象所造的人。祂作為人跟我們一樣,有開始存在的一天。約翰福音一章3節說萬物是藉著祂從無變有的(egeneto),13節又用了egento告訴我們,「道」是從沒有肉身變成了有肉身,從本來不具人性變成了一個真真實實與我們本質相同的的人。祂是有限的人,本於神,依靠神,歸於神。總而言之,基督擁有人之為人完整的本質。

「按神性說,祂與父本質—相同。」緊接著信經宣告:「基督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like unto us in all things, without sin)  有人會問:「那說基督沒有罪,祂不會犯罪,那還算是人嗎?」人都是罪人,人都會犯罪,人無完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就算聖經沒有啓示,人多多少少在某種程度上都會明白的道理,人不可能不犯罪。基督不會犯罪,祂還有人的本質嗎?各位,我們需要明白一個道理:墮落的罪性並不是人之為人的本質。上帝原初所造的人並沒有原罪。亞當在伊甸園裡面是沒有罪的。他是不是人?他是人!所以這讓我們看見罪的這個特性是墮落以後才有的,它不是人之為人的本質,不是必然的,而罪其實是將人非人性化。

人之為人我們稍早提到有上帝形像,應該在愛中與神、與人有最親密的交通。但是罪卻妨礙我們活出這樣子的形像。罪並不是人性的本質,罪是非人性化的,人性是被捆綁在罪裡面的。罪是一個外來者,是一個入侵者,不是上帝造的,不是上帝放在人性當中的東西。所以信經宣告「基督與我們本質相同」。我們擁有人之為人的本質,卻因著罪而沒有辦法完美地活出這個本質。但是耶穌卻沒有受罪的攔阻。耶穌與父神有最親密的交通,祂對人有最深刻的愛,祂沒有罪,祂的人性在這一方面是圓滿的。但是我們還要講到另外一個方面。

當信經宣告「基督與我們本質相同」,又加上一句 「凡事與我們一樣」的時候,就是在告訴我們,除了本質之外,還有一些非本質的特性與我們一樣。基督不只擁有人類在原初受造的時候上帝所賦予的本質。基督雖然沒有罪,連原罪都沒有,但是基督卻承擔了亞當犯罪的工價!「祂凡事與我們一樣」這意思是祂有軟弱,正如我們有軟弱;我們會飢餓,祂也會飢餓;我們會流血,祂也會流血;我們會死,祂也會死,而且祂真的死了!祂與罪沒有任何的瓜葛,祂不認識罪,卻為了我們及我們的救恩,承擔了罪的工價。而我們稍早提到,罪以及罪的工價其實是非人性化的。基督復活以前不斷受到這種非人性化的力量的阻擾。

祂的人性是完整的,但是在這個意義上來說卻是不圓滿的。人生疾苦,老死朽壞,並不是上帝原初設計的人性,也不是上帝救恩計畫當中那終極圓滿的人性。基督取了完整的人性,有人性所有的本質,目的是要使在祂裡面的人得著圓滿的人性。所以神使祂從死裡復活,得著榮耀的身體,不再有死亡、朽壞!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說:「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20節) 使得在祂裡面屬於祂的人能夠一同得著圓滿的人性。

信經宣告:「基督凡事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引用了希伯來書四章15節「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這𥚃特別要強調的就是基督的軟弱,以及在軟弱中所受的試探。我們會想說,基督既然不會犯罪,祂受的試探其實是佯裝出來的,是虛假的。不!基督受的試探是真實的試探,祂在曠野受魔鬼試探。四十晝夜的飢餓是真實的,祂想吃東西是真實的,但是祂不會考慮把石頭變成餅。祂不但不把石頭變成餅,連考慮都不會考慮。不是因為有律法禁止把石頭變餅,而是因為父神的旨意乃是要差祂來擔當我們的軟弱。

在福音書裡,我們看見祂沒有一次行神蹟是為了自己。祂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卻沒有把石頭變餅來餵飽自己。祂可以差十二營的天使搭救祂免於十字架的苦難,正如祂可以把石頭變餅。但這就違反了父神在祂身上的旨意。祂不會考慮違抗父神的旨意。從曠野到客西馬尼,祂一貫的禱告就是:「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所以祂受的試探是真實的,但祂不可能有任何犯罪的念頭,不可能有任何違背父神旨意的念頭。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說基督「不認識罪」,「不認識」原文的意思不是不明白,不了解,而是沒有任何瓜葛。正如基督對惡人說我不認識你們。耶穌深知他們邪惡的心思意念,比這些惡人自己了解自己更深,因此基督不認識他們。基督也不認識罪,祂與罪沒有任何瓜葛。祂從來不會犯罪,祂也沒有犯罪的念頭,祂也沒有原罪。祂的確凡事與我們一樣,但祂沒有罪。

迦克墩會議制定信經的年代,教會對於基督救贖的工作還沒有非常透澈深刻的理解。那個時候教會神學的發展主要是在確定三一神論,還有基督論的正統,還沒有時間仔細思考「救贖論」的問題。迦克墩信經宣告基督沒有罪,主要是因為這是聖經明確的教導。然而,到了宗教改革以後,教會就會發現原來聖經教導基督沒有原罪。而信經宣告基督沒有罪,對於「救贖論」有多麼重大的意義。 因為基督沒有原罪,才能夠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受刑罰。假如基督帶有原罪,而勝過了原罪,自己不犯罪勝過原罪的話,這種叫做「凱旋基督論」(Christus Victor)的救贖論,只能讓基督勝過原罪,可是卻沒有辦法解釋那麼多的經文告訴我們基督是替我們受刑罰的。關於這一點,我們會用兩堂課的時間仔細解釋。我們現在繼續來講解迦克墩信經。

信經宣告「基督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接著教導我們「按神性說,祂在萬世以先受生於父。」「受生」這個概念在尼西亞信經當中已經提到了。詩篇二章7節:「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希伯來書一章5節告訴我們,這句話是指著基督講的,按祂的神性所說的,聖子在永恆裡面受生於父。這裡所指的並不是祂本來不存在,然後被生下來。「受生」是一個恆常的行動。而這個言語上的表達是上帝俯就我們的卑微,用我們能夠懂的語言與概念,用擬人法的文學手法,來向我們表明聖父與聖子相愛的關係。在這裡聖經用父母將孩子生下來的那種愛,拿來比擬父與子之間相愛的關係。這是一種擬人法,不是說基督真的像嬰孩一樣被生下來,所以「受生」或生出所指的是一種愛的行動。這個行動是永恆的。所以不是說聖子本來不存在,一次受生,被生下來就不繼續受生了。「受生」是指著一種不間歇的,永恆的愛的行動。迦克墩信經遵照尼西亞信經的三一論正統宣告:「基督按神性說,祂在萬世以前受生於父;」緊接著宣告: 「按人性說,在這末世或者在這晚近時日,為了我們與我們的救恩,由上帝之母,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由於時間的原故,我們今天先講到這裡。我們下一次會継續回來逐句講解迦克墩信經的教導,我們下次再見。



迦克墩信經(上)

講員曾劭愷|《基督論課程》第九課9/20
目錄

第九課  迦克墩信經(上)

弟兄姊妹平安我是中華福音神學院曾劭愷歡迎大家收看我們這一系列的基督論的課程。我們上一堂課探討了迦克墩信經𥚃面的兩大原則以及四面圍牆。迦克墩信經宣告,基督神人二性不可相混, 不可改變, 不可割離, 不可切分。而這四個副詞,  也就是迦克墩四面圍牆,分別表達了迦克墩信經關於基督神人二性的兩大原則,也就是不可磨滅的區別以及不可分離的聯合。

這一堂課跟下一堂課,我會跟各位從這兩大原則,以及四面圍牆作為核心,把迦克墩信經從頭到尾逐句解釋一遍。首先我先為各位頌讀一遍迦克墩信經完整的文本:

「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導人認信同一位的聖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其神性完整,人性亦完整;是真神,也是真人;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按神性說,祂與父同本質相同;按人性說,與我們的本質相同,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按神性說,祂在萬世以前,受生於父;按人性說,在這末世,為了我們與我們的救恩,由上帝之母,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是同一位基督,是子,是主,是獨生的;具有二性,不可相混,不可改變,不可割離,不可切分;二性的區別不因互相聯合而消失,反而每一性的本質都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存在主體之內,而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卻是同一位子,獨生的,上帝的道,主耶穌基督;以上所說的,正如先知從起初向我們宣告有關基督的事,也如主耶穌所教導我們的,及聖教父的信經所一脈相傳下來給我們的。」

迦克墩信經一開始跟結束都提到了聖教父,說:「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導人認信同一位聖子。」這𥚃所講的「聖教父」( the holy fathers) 所指的是初代教會非常重要的神學家,也就是在使徒過世以後,在教會中作教導,研究聖經,查考聖經的那些神學家。上帝設立教會作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因此使徒信經認信:「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或一聖大公教會。」 對聖經關於三位一體,以及道成肉身的詮釋,聖而公之教會的宣告信仰是至關重要的。信經具有非常高的權威,教父們為教會所宣告的真理辯論,甚至流血,最後漸漸在大公會議當中形成共識,形成了信經。 而在這𥚃「聖教父」,教父原文其實是「先賢」的意思。

有一首詩歌在福音派教會𥚃面經常唱到,其實是一首天主教的詩歌。但是我們唱了也會非常的認同,就是〈先賢所信〉(Faith of our Fathers)。第一段歌詞說到「先賢之信,萬世永存,火中不滅,刀下猶生。」而我們且不論這詩歌的天主教歷史背景,這樣子的歌詞的確會讓許多信徒動容。今天西方個人主義的文化深深影響到我們的思維,以致我們經常以為每一個信徒自己去跟隨耶穌就可以了,我們以為基督徒不該跟隨人,只該跟隨基督。但我們千萬不要忘記,教會是基督的新婦,上帝設立教會作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因為上帝設立教會作為恩典的媒介,作為人來認識上帝的媒介,所以我們跟隨基督的時候,也要跟隨先賢的腳蹤,與他們一同來跟隨基督。

「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導人,認信同一位聖子。」這裡講到「同一位聖子」,意思是拿撒勒人耶穌以及永恒的聖子到上帝,乃是同一個位格,是同一位,而不是兩個不同的分開的位格。信經接著宣告「同一位聖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其神性完整,人性亦完整。」這裡提到了主耶穌基督。在羅馬帝國的處境當中宣告基督是主,就等於是宣告基督在羅馬皇帝的權柄之上。在迦克墩信經的時代這已經不會造成什麽問題。但是我們要了解從保羅的時代、彼得的時代、使徒時代,一直到其後的幾百年,要認信基督為主,要認信基督是在羅馬凱撒皇帝之上的那位萬王之王,這會招來很大的迫害,是要付上代價的。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其神性完整、人性亦完整。」我們上一堂課反複強調「基督的位格是完整的,而神人二性也是完整的。」迦克墩四面圍墻形容基督神人二性的聯合是不可割離的,也就是說不能割離成兩個主體,兩個位格。不可以說馬利亞只是基督的母親,卻不是聖子的母親。因為聖子與基督是同一位,不是二位。

迦克墩信經的另一面圍墻又形容基督的神人二性的聯合不可切分。神性不能像切蛋糕一樣切成不同的區塊。而基督的人性也一樣是完整的人性。我們不能夠說,成為肉身的只有聖子的一部分,而另外一部分,另外一個區塊還停留在天上。我們也不能說:「聖子所成為的人有人的身體,卻沒有人的靈魂,或只有靈魂當中情感與本能的部分,卻沒有理性的部分。」基督的神性跟人性都是完整的,而他的位格也是完整的。所以「不可割離」、「不可切分」這兩個副詞,其實就是解釋一開始這句話「同一位聖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其神性完整,人性亦完整。」這句話還可以這樣子翻譯:「基督完全是神,完全是人」(fully God and fully human)。

我們不可以說:「基督這部分是人,這部分是神。」 的確,基督的身體是人的身體,基督的死是人的死,基督的所流的血是人的血,因為上帝沒有身體,不會流血。然而我們上一次講到,使徒行傳二十章28節說「上帝用他自己的血救贖了教會」。這個血明明是拿撒勒人耶穌的血。但是拿撒勒人耶穌與聖子上帝不是二位,而是一位,因此拿撒勒人的血就是上帝的血,祂的死就是聖子的死。這同一位基督,完全是神,完全是人。祂完全不會死,也完全死了。死在十字架上的不是聖子的一部分,而是聖子完整的位格,因為祂的位格是不能分割的。在十字架上,祂完全是生命的主,完全是永生上帝,完全活著。然而祂也完全是被殺的羔羊,完全死了。基督神人二性之間的關係,不是「部分-部分」(partim-partim),而是「完全-完全」(totus-totus);Fully God, Fully human「完全是神,完全是人。」

信經接著宣告「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Truly God and truly human)。光講祂完全是神,完全是人,還不夠,我們必須強調祂真的是神,真的是人。一個完美的贗品或者複製品可以擁有真品一切的屬性,可以是完整的,但仍然不是真品。基督真的是神,這意思是說基督不是聖子的複製品,這好像是顯而易見的真理。但我們會发現我們其實經常不自覺地落入一種誤區,把「永恒聖子」講成跟「道成肉身的聖子」是分開來的,好像「道成肉身的基督」只是「永恒聖子」的複製品而已。我們當然不會明白地這樣講,因為都知道這是錯的,但是我們的用語卻經常反映出這種思維。

譬如在神學院的課堂上面,經常有學生會問:「迦克墩信經說馬利亞是『上帝之母』,這個我們明白,我們也讚同,可是是不是不夠精確?是不是說,如果改成『道成肉身的上帝的母親』,會比只講『上帝之母』要更加地精確?要講「Mother of God Incarnate instead of just Mother of God」,這會不會更加妥當呢?這種問題其實反映了一種思維,就是把God 還有God Incarnate想成兩個不同的 God。好像「肉身的道」(Logos ensarkos)只不過是「肉身前的道」(Logos asarkos )的複製品。好像「成為肉身的聖子」只是「永恒聖子」的複製品。但是信經宣告是同一位聖子,不是二位。而基督真的是神,祂不光有完整的神性,祂不是複製品,祂真的就是聖子自己。

此外基督不但真的是神,祂也真的是人。祂不是一個外星人,祂不是在上帝,在亞當的後裔之外,再造出一個與我們本質相同的人,可是卻屬於亞當的族類之外,屬於另外一個族類。路加筆下的耶穌族譜非常清楚地讓我們看見,亞當是耶穌的祖先。基督與亞當有血緣關系,基督是亞當的後裔。有人會問:「那基督的父系基因從哪里來?」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其實可以用各種臆測來解釋,而這個根本不重要,也不值得去臆測。我們只需要知道基督真的是人,這個意思是基督真的是亞當的後裔,真的是人。不但擁有我們之為人的一切本質,凡事與我們一樣。而且祂也與我們一樣,是亞當的族類,亞當的後裔。因為只有這樣子,基督才能夠照羅馬書第五章所講的,成為第二位亞當,代表我們與上帝立約。所以基督是真人,正如基督是真神。

接下來信經再加上一句「祂作為真人,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這兩句話分別駁斥了兩個異端,或者是預防一些異端。「有理性的靈魂」這句話駁斥了當時已經存在的「亞波里拿流主義」(Apollinarianism),並且預防了後來興起的所謂「基督一志論」(Monothelitism)。亞坡里拿流是第四世紀老底嘉教會的主教,他相信基督有人的靈魂,但是這個靈魂當中只有情感跟本能這個低等的部分,而不具有高等的部分,也就是人的理性、意志。這樣在亞坡里拿流所教導的基督人性當中,其實就是不完整的。

我們這一門課(《基督論課程》)會專門用一堂課來思考亞坡里拿流主義以及亞坡里拿流主義的思維模式。因為我們會發現這種思維模式其實在華人教會當中非常常見。不只華人教會,歷代教會當中都非常常見。

到了迦克墩會議之後,有另一個異端出現,這個異端叫做「基督一志論」,它與亞坡里拿流主義非常相似,否認基督擁有人的意志。人的意志是軟弱的,而這一派異端不願意承認聖子的位格當中可以有任何的軟弱。因此他們就不承認基督有人的意志。我們不要以為這只是古代異端,其實這種思維模式或者是傾向在今天仍然非常普遍。甚至大部分的基督徒在回答基督有一個意志,還是兩個意志的時候,都會答錯。我們會以為基督只有上帝的意志,沒有人的意志。就算這個問題能夠答對,我們還是會有這種錯誤的傾向。

上一堂我們提到有一首十九世紀的聖誕歌曲,我們過聖誕節的時候其實都會唱這首〈馬槽聖嬰〉,這首詩歌裡面有一句講到「眾牲畜嗚嗚叫,聖嬰忽驚醒,小小的主耶穌,卻無啼哭聲」(But little Lord Jesus no crying he makes)。我們要了解作者的神學背景,以及他所屬的神學傳統。這種傳統認為,基督聖嬰不會啼哭, 因為祂是聖子。這種傳統認為,耶穌聖嬰在馬槽里面已經熟知摩西的律法,因為祂是聖子。耶穌不需要學習新的知識、新的技術,因為祂是全知全能的聖子。耶穌在馬槽里面可以講話,說:「我餓了」,祂不需要用啼哭聲來表達祂的饑餓。如果祂沒有講出「我餓了」這句話,那是因為祂佯裝祂是一個普通的嬰孩。

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基督論!這種基督論所要表達的,就其實跟古代的「基督一志論」同出一轍。它否認了基督有人的心思意念,於是它等於否認了路加福音二章52節告訴我們的,「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祂的智慧會增長,作嬰孩的時候,基督的智慧心智就是嬰孩的智慧心智;祂餓的時候,不會用言語達, 只會用啼哭聲表達。馬槽𥚃的聖嬰會啼哭,因為祂是人,有人的心思意念, 有人的軟弱。正如希伯來書四章15節我們的:「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這𥚃「體恤」原文有「一同受苦,親身受苦」的意思。馬槽聖嬰不是不會啼哭。

約翰福音十一章35節(「耶穌哭了。」), 整本聖經最簡短的一節經文,強而有力地向我們顯明約翰福音一章14節所論述的道成肉身。那節經文原文只有兩個字,翻譯成中文的時候:「耶穌哭了。」耶穌哭泣不是佯裝出來的,正如祂在馬槽𥚃並不是佯裝成不會講話的嬰孩。耶穌哭了,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

在客西馬尼園中,耶穌人性上的軟弱的意念對我們就展露無遺。祂禱告求父神撤去祂將要為百姓所承擔的刑罰。路加福音廿二章42節,耶穌說「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祂不是不會感到痛苦,祂不是沒有軟弱,祂不是從來就不會啼哭的嬰孩。按祂人性的意念,祂希望父把十字架的苦杯撤去,這的確令祂痛苦。祂不想要上十字架,祂有不想要上十字架的意念。然而祂禱告,耶穌說:「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我們要曉得聖子的意思與聖父的意思是完全一致的。在永恒當中,聖父、聖子、聖靈彼此立約的時候,已經預定下來了,這個意思就是要藉由十字架來拯救神的百姓。因此當基督說「不要成就我的意思」的時候,祂指的不是按神性說的聖子的意思,而是按人性說祂作為人的意志。

基督不只有神的意志,祂有人的意志,而在人的意志上有人性的軟弱。但是希伯來書四章15節宣告我們的大祭司親身體驗我們的軟弱的時候,馬上就宣告:「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基督會饑餓、會流淚、會憂傷,這些軟弱他都有,祂所受過的試探都是真實的。但祂沒有犯罪,不但沒有犯罪,祂連犯罪的可能都沒有!在正統的基督論中,這叫做「基督的不可犯罪性」(impeccability of Christ) 。以後有一堂課我們會專門解釋基督怎麼樣沒有原罪,也不可能犯罪。

基督不會犯罪,但祂的軟弱是真實的,不是佯裝出來的。按人性說,祂不想上十字架。十字架使祂感到痛苦,讓祂感覺到排斥,祂求神撤去這個苦杯。但是保羅告訴我們,基督虛己道成肉身以後「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 因此祂對父神說:「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禰的意思。」按我的意思,我不想上十字架,但是我憑著信心順服在祢的旨意底下。我們要明白耶穌講這句話的時候,不是剛強悲壯地宣告:「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覆還」,沒有這種壯烈的壯士精神。路加形容耶穌極其傷痛的時候,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我不想去,我不想上十字架,我不想去」,可是願祢的旨意成就。

43節路加記載「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他的力量。」你能想象嗎?創造萬物的聖子現在居然需要一位天使來加添祂的力量。按神性說,聖子的能力是無窮盡的,不需要天使加添祂的力量。而按人性說,祂有我們理性的靈魂,祂的心思意念跟我們一樣脆弱。祂如此憂傷,沒有任何壯士情懷。然而人性最堅強、最勇敢的一面,也在這最脆弱的一刻顯現出來:「不需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或許基督在地上的日子當中,最軟弱的一刻就是在十字架上吶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麽離棄我!」馬可福音十五章39節記載:「對面站著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就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非常奇妙的一段記載,因為馬可跟馬太都提到,當耶穌這樣吶喊的時候,其他人都是在取笑他:「看哪,祂在呼叫以利亞呢。」但是這位羅馬的百夫長,從來沒有讀過舊約聖經的一個外邦人,在這樣子軟弱的吶喊當中看見,這人真是神的兒子。怎麽解釋?

我們設想,有一個人拿著藤條在公園𥚃面看到一個小孩,就拿著藤條去打那個小孩。如果這個孩子是別人的孩子,早就逃跑了。可是,如果這個孩子如此挨打,卻去緊抱著那個男人哭喊:「為什麽打我?為什麽打我?」那這樣子我們就可以認出這孩子真是那人的兒子。而且我們可以知道,這個孩子平常跟父親有最親密的關系,所以挨打不會逃跑,反而哭喊:「我的父、我的父,為什麽擊打我?」

耶穌在十字架上面,引用詩篇廿二篇節吶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當中有太多豐富的內容,因為這詩篇在在指向各各他。這詩篇不只表達被神擊打的痛苦,也充分表達了人對上帝的信心。

1:「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但是第3節卻轉為信靠與喜樂:「但你是聖潔的,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為寶座的。我們的祖宗倚靠你,他們倚靠你,你便解救他們。」(3-4節)可是到了第6節又轉為痛苦的語氣:「但我是蟲,不是人,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 6-8節)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所記載的各各他的情景,人們在譏笑耶穌的時候都不曉得原來自己引用了詩篇廿二篇。

1618:「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紮了我的手、我的腳。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著眼看我。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這預言不正在各各他實現了嗎?耶穌引用詩篇廿二篇,一方面表達人性的軟弱,另外一方面也展現出人對上帝最完美的信心與依靠。祂用詩篇廿二篇第一句話對人們宣告,祂現在在受苦,乃是憑著信心在受苦,在順服上帝的旨意。而這一切都是照著上帝原本就預定好的旨意在進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  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詩篇廿二篇9-10節:「但你是叫我出母腹的,我在母懷裡,你就使我有倚靠的心。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裡,從我母親生我,你就是我的神。」這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用那句話所表達的信心。聖子是不需要信心的,  人才需要信靠神。基督如果沒有人的心思意念,沒有理性的靈魂,就不可能信靠神,也不可能受苦。我們看見福音書記載基督釘十字架所側重的,從來就不是基督身體上的痛苦。當然,祂在身體上會受苦,因為祂有真實的身體。但是福音書更加側重是基督在精神層面上面的痛苦。祂有人的意念,在這意念上面有人的軟弱。祂會受苦,祂會哭泣,祂會極其憂傷地向父神禱告,求父神撤去十字架的苦杯。而也是在這樣人性的痛苦當中,祂的信心才有最大的意義。祂會在信心中順服聖父、聖子、聖靈在永恒中定下的旨意。「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麽離棄我」這句話所要表達的, 與客西馬尼園里面那句話,是相輔相成的。祂表達了最深刻的軟弱與苦難,也表達了最深刻的信心與盼望,這都不是佯裝出來的。因為基督有完整的人性,是真人,有理性的靈魂也有身體。迦克墩信經這些精辟的神學用語,不是抽象的哲學臆測,是真正的聖經神學。如果我們否認了這些教導,我們就沒有辦法解釋基督徒信仰里面最寶貴的那個核心,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

我們今天先分享到這𥚃。我們下一堂課會繼續來思考迦克墩信經的內容,我們下次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