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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8


罪得赦免的確據 約壹1:8-10

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約翰壹書系列| 08/16/2020|呂沛淵牧師

前言: 使徒約翰在1:5宣告「神就是光」之後,立刻以三個反問句「我們若說……」要讀者謹防異端的三大假冒。1:6-7第一個假冒,他們否認「罪破壞我們與神的相交團契」,真相是他們說謊話、不行真理。我們當確認: 「行在光明中,我們彼此相交,一切罪得洗淨」。1:8-10繼續說明第二與第三假冒,他們否認「自己有罪」,否認「自己犯過罪」,約翰揭穿其真相,確認真正悔改認罪者必得赦免。

1. 謹防假冒,不可否認「我們有罪」1:8

(1)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9:4115:22),這是異端背道者的第二個假冒,他們首先宣稱行在黑暗中仍可與神相交團契,這是說謊、不行真理,然而他們進而宣稱自己沒有罪do not have sin,動詞是現在進行式,「罪sin」是單數,表示內住的罪,他們否認「罪存在自己的本性裡面」,即他們否認有罪性sinful nature (所謂原罪original sin)、自我中心(本性為可怒之子,弗2:3;耶17:9;羅5:12)。這是當時的異端謬論(肉身犯罪,心靈無罪),妄想否認自己的罪咎罪責。今日仍有類似的說法,例如完全成聖主義,鼓吹信徒熱心追求,在今生可以達到完全無罪的狀態。

(2) 其真相是: 這樣說「便是自欺,真理也不在我們心裡了」,這兩個動詞都是現在進行式,表示他們是繼續自欺,「欺」在2:263:7譯作引誘、誘惑,指引入失迷,自己欺騙自己(2:35),並且心中已無真理(1:62:4),沒有真理住在心中(2:55:20)。聖經對罪的定義是直接且清晰易明的,約翰壹書表明: 心中沒有真理就是罪,罪是違背律法,凡不義的事都是罪(1:83:45:17)。罪是墮落的人類,背約反叛神,這是普遍的墮落心性與行為,涉及每一個人的每一部分(8:21;王上8:46; 詩 51:3-5;羅3:9-237:18)。簡言之,罪是自我中心,不出於信心,不遵行神的話,行所不當行,不行所當行,都是罪(14:23)

(3) 律法顯明神對人的旨意誡命,是生命與生活的法則,在愛中遵行真理,即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要愛人如己(22:37-40)。所以,罪人根本遵行律法的誡命,還說自己無罪,就是自欺,沒有真理在他裡面(8:31-47),這樣的人是屬惡者的、是惡者的兒女(3:8-10;約8:44)

2. 正面確認: 罪得赦免的確據  1:9

(1)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動詞「認confess」是繼續進行狀態,表示我們要持續承認(2:234:2-315;約貳7),包括私下的悔罪和公開的見證(10:9-10;太10:32;約1:20;啟3:5)。「罪sins」是複數,表示所犯的各樣罪行(所謂本罪actual sins)。基督徒面對罪的態度,不是像異端背道者說自己無罪,乃是承認自己有罪(3:6;可1:5),祈求神的赦免,藉著他兒子主耶穌的寶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1:7)   

(2) 「神是信實的faithful」,信實是神的屬性(提後2:13),他是慈愛誠實的聖約之主,他的聖約應許永不改變(10:23;詩89:1-5142433),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34:6-7),新約的應許是赦免罪孽,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31:34;彌7:18-20)。「是公義的righteous」,神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他的責備顯為公義(3:4-5;詩51:4),主耶穌的十字架就是公義的彰顯,他代替我們受罰。父神藉著主的寶血,以他為挽回祭,赦免我們的罪,這是神的公義彰顯,顯明他的義(4:10;羅3:25-26;約 17:25)。簡言之,他是信實的,因按照聖約應許,赦免我們的罪;他是公義的,因他的愛子為我們罪受死,還清了罪債(143:1)

(3) 「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7),赦免是除去罪咎罪債guilt and debt (2:12;路7:43,舊約背景見利4:2019:22);洗淨是除去罪污stain and pollution (1:7;多2:14;來9:1422-23)。父神的赦免與洗淨,是在主基督十字架救贖裡,徹底解決罪惡所帶來的上述兩大後果。然而,條件是我們必須真心悔改(3:19;林後7:10-11),具體認罪(凡不義的事都是罪,5:17),且離棄罪惡(32:1-251:1-12;箴28:13)。我們的不義,對照神的義(2:293:710),神的公義包含了救恩的施行(51:5-8),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除去我們的一切不義(9:24)

3. 謹防假冒,不可否認「我們犯過罪」1:10

(1)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這是異端背道者的第三個假冒,他們宣稱自己沒有犯過罪have not sinned,動詞是現在完成式,表示他們否認自己從過去到現在有犯過罪。對照1:8他們否認自己有罪性,現在他們否認在心思或行為上有犯任何罪。

(2) 其真相是: 這樣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這兩個動詞都是現在進行式,表示他們是繼續如此冒犯神,他的道(1:12:14;約17:6)已經不他們心裡了。神的話清楚宣告世人都犯了罪(2:25:19;約2:24-25;羅3:22-24;詩 14:3;傳7:20;賽53:664:6),他們竟敢否認,他們不信神所說的,將神當作是說謊的(約壹5:10)。這樣的人根本就沒有將神的話擺在心中,心中已無真裡可言,因為神的道就是真理(17:17)。其實,罪人都是說謊的,神才是真實的(5:20;羅3:4)。我們住在主基督裡,要將神的道豐豐富富存在心裡(14:2315:7;西1:27),免得我們得罪神(119:11)

結論:

1. 針對1:10所說(第三個假冒),正面確認是在2:1-2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總之,約翰在宣告「神就是光」之後,告訴讀者如何活在光中,指出異端背道者的三大假冒與否認,澄清真相,帶出正面的確認(1:6 2:2)。活在光明中的關,拒絕犯罪,這是約翰壹書勸勉我們的主要目的之一(2:1)

2. 異端背道者的邪惡三角是: 口說與神團契、卻在黑暗裡行(背道準則),說自己無罪、心靈無罪轄制(欺騙心態),說自己沒有犯過罪、無罪行(在處境中)。正統信仰的金三角回應是: 行在光明中、主寶血洗淨(生活準則),認罪悔改、得赦免洗淨(良心平安),拒絕犯罪、若犯罪就立刻倚靠中保(在處境中)。這是最基本的福音,真正的救恩信息,是活在「生命之道」裡相交團契的關鍵。

3. 我們雖然仍可能犯罪,倚靠主的恩典,可以不犯罪(3:6-105:18)。若是被過犯所勝,因神的憐憫,主的寶血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不義。不再定罪,這是奇妙的十字架救恩,主耶穌愛我,為我捨己,所以我如今活著,活在光明中,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不再是我,乃是主基督(2:20)

問題討論:
1.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此處的「罪sin」是單數,是指甚麼意思? 否認人有罪性,是異端背道,原因何在? 有哪些經文證明人的本性敗壞? 你有時不覺得自己本性是全然敗壞墮落,原因何在? 這顯示了甚麼呢?
2.  聖經真理說「罪」的定義為何? 世人都是有罪的,無人例外,有哪些經文證明? 說自己無罪的人,其真相是「自欺、心中沒有真理」,他們是誰的兒女?
3.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此處的「罪sins」是複數,是指甚麼意思?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這與他聖約的應許有何關聯? 有哪些經文證明?
4. 「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何謂赦免? 何謂洗淨? 這二者是根據甚麼而來的? 神的公義包括施行救恩,是甚麼意思? 有哪些經文根據?
5.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這是指甚麼意思? 其真相是甚麼? 不相信神所說的,就是以神為說謊的,這是何等嚴重啊! 你曾經懷疑不信他的話麼? 如何才能不得罪神呢? 有哪些經文證明?
6. 異端背道者的邪惡三角(三大假冒)是甚麼? 正統信仰的金三角是甚麼? 我們不要犯罪,然而若犯了罪,就必須立刻如何? 你行在光明中,有罪得赦免的確據,這是何等奇妙的救恩,都是從何而來? 你當存感恩的心,為誰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