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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迦克墩信經

講員:曾劭愷|《基督論課程》第十課,10/20
目錄

第十課 迦克墩信經(下)

弟兄姊妹平安,我是中華福音神學院曾劭愷,歡迎大家收看我們這一系列的基督論的課程。我們今天繼續上一堂課的內容,逐句來解釋迦克墩信經。迦克墩信經宣告:「基督神性完整,人性亦完整;是真神也是真人,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我們上一次解釋完「理性的靈魂」,這句話駁斥了當時的亞坡里拿流主義(Apollinarianism),以及後來的「一志論」(Monothelitism)也是在這句話的宣告上面被定為異端。

信經宣告:「基督的人性是完整的人性」。這就意味著祂不但有理性的靈魂,祂也有物質的身體。迦克墩信經因此宣告:「基督也具有身體。」這句宣告就駁斥了從第二世紀出現的一個異端,叫做「幻影說」(Docetism),以及其他一切類似的異端。「幻影說」它背後有一種非常強烈的柏拉圖式的二元論,我們在這𥚃不會仔細地解釋柏拉圖的哲學。但相信各位都聽過柏拉圖式的戀愛,也就是不牽手,不接吻,沒有任何身體上的親密,追求的純粹是精神上面的交通。柏拉圖式的思維會貶低任何身體的、物質的、可見的、今世的、會改變的事物,形而下的事物;會高舉形而上的,精神理性層面的,永恆不朽的東西。這種柏拉圖式的思維在初代教會影響很大,非常普遍,在今天仍舊非常有影響。

幻影論者相信基督是永恆的上帝。而他們如此追求永恆的、不變的、精神上的這些東西,而又看低物質的、身體的,因此他們認為身體、物質一定是敗壞的。他們就拒絕承認聖子取了會朽壞的身體,取了物質的身體,他們認為這對聖子是一種褻瀆。因此他們主張,耶穌在地上的身體是一種屬靈的實體,而不是一個物質的身體,或是一個幻影,這個幻影並沒有實體。當這個幻影在地上行走的時候,不會沾染地上一點的灰塵。這是非常典型的藉由妥協基督人性,來強調基督神性的一種異端。

我們會發現,較早期的異端通常傾向於承認基督完整真實的人性。很清楚地,拿撒勒人耶穌是個人,所以早期的異端都是在對祂神性的認知上面出了錯誤。「亞流主義」是典型的例子。亞流主義認為聖子雖然是神,但並不是自有永有的,而是聖父所造出來的,因此比聖父次等,需要聽聖父的命令。然而,一旦大公教會確立了基督的神性以後,絕大多數的異端就是藉由妥協基督的人性來確保基督的神性。當然這種傾向,非常柏拉圖式的傾向,在早期已經出現了,我們稍早提到的「幻影說」是出自第二世紀的。還有「諾斯底主義」都是早期的異端。

但是,一旦大公敎會確認了:基督真的是神,是永生上帝的兒子,與聖父同尊同榮,同一位永恒者,是與聖父,與神同在的上帝的第二個位格,太初就與神同在。確定了這個正確的三一神論𥚃面對聖子的認識之後,絕大多數的異端就變成要確定基督是神,完全是神,是真神,因此對祂的人性打折扣。

其實彼得在馬太福音十六章就是用這種思維,來否認耶穌會死在十字架上。另外聶斯多留(Nestorius),聶斯多留自己並沒有教導聶斯多留派(Nestorianism)的異端。但是,聶斯多留派的異端為了避免永恆的聖子成為一個女人的兒子,于是就把基督分割成兩個位格,聲稱聖子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馬利亞不是聖子的母親。歐迪奇主義(Eutychianism) 也是我們提到的一個異端,它強調神性的強大,人性的卑微。於是就聲稱基督的人性聯於聖子的位格的時候,就被神性給吞噬掉了。甚至有比較極端的歐迪奇主義 。我們也提到過,基督人性變質說(Actistetae)提出基督的位格裡不能有任何受造的成分 。因此聯於基督的人性,就從本來應該在本質上是受造的,卻因為聯於基督就變成永恆自存的。

另外,亞波里拿流的異端為了避免使聖子沾染人類理性上的罪,就主張基督沒有理性的靈魂。後期中世紀早期的基督一志論為不使聖子有分於人意志上的軟弱,就聲稱基督只有神的意志,沒有人的意志。這些都是我們過去幾堂課討論過的一些異端。而出自更早期第二世紀的幻影說,也是為了避免使聖子有分於物質身體的朽壞,就聲稱基督沒有物質的身體。

那些不承認基督神性的異端都會在今天很清楚地被拒於教會的門外。但在歷史上一直到今天,從教會內部一再出現的異端理論,其實主要是那些不承認基督真實完整人性的異端,而這是今天教會更加需要去提防的一種異端,或者是異端思維的傾向。這類異端背後的思維傾向是非常嚴重的一種柏拉圖式的二元論。他們為了強調基督真的是神,就不願意在實質的意義上承認: 聖子成為與我們本質相同的人,凡事與我們一樣,在精神上有軟弱,在身體上會朽壞,是女人的兒子。智慧以及身量都有限,需要成長學習。他們不願意承認這一些。

我們會發現整部迦克墩信經其實在駁斥的主要是這類的異端,是這一種柏拉圖式的二元論。因為要肯定基督的神性在尼西亞信經的時候已經奠定下來了。迦克墩信經駁斥柏拉圖這種貶低物質世界,貶低身體的二元論。 因為聖經很明確地教導我們:「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一1)。受造的萬物雖然會改變,但是這是天父世界。

其實東方人也經常帶著這種類似西方柏拉圖主義的思維傾向。易經有云:「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中國的文人在他們的話論中最瞧不起的就是「形似」的藝術。他們認為那是畫匠畫出來的東西,而他們追求的是神似,追求形而上的道。但聖經卻告訴我們「道成了肉身」(約一14a)。柏拉圖所輕看的肉身,佛教所輕看的臭皮囊,卻永遠成為聖子在人性上不可或缺的本質。

有一位當代華人教會非常有名望的牧師,不接受迦克墩信經一些很重要的教導,包括這一點:迦克墩信經說人之為人的本質乃是擁有「靈魂以及身體」。這位牧師用了一種非常柏拉圖式的思維辯稱,人之為人的本質不包括身體,只有精神上的靈魂。他說,因為人沒了身體還是人,人的身體死了以後,靈魂離開身體還是人嗎?還是人、仍舊是人!這位牧師其實忽略了,上帝在造人的時候,是先造了物質的身體,然後在他鼻孔裡吹了一口氣,他才成了有靈的活人。而且人的身體會朽壞、會死亡,是亞當墮落以後的事情,不是上帝原初設計的人性。佛教還有柏拉圖主義認為死亡能夠讓人性更加圓滿,因為死亡使人解脫臭皮囊的束縛。但是聖經告訴我們,身體上的死亡不能讓人性更加圓滿。

身體的死亡是非人性化的(Physical death is dehumanizing. Physical death dehumanizes human individuals)。因此聖經從來沒有教導說,我們信耶穌的人死了以後,靈魂就上天堂。這是柏拉圖的思想,這是佛教的思想。沒有。主耶穌對身旁的強盜說,他們會在「樂園」裡面相會,但是靈魂在樂園裡面只是暫時的,是在等候,等候什麼?哥林多前書十五章非常清楚地教導,啟示錄也有非常清楚地教導。這些教導都反駁「靈魂上天堂」的這種希臘柏拉圖式的世界觀。這些經文都教導我們身體復活的真理,我們靈魂在樂園裡面等候主耶穌再來,然後「號筒末次吹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林前十五52)。只有當身體復活,必朽壞的成為不朽壞的,變成榮耀的身體以後,人性才得以圓滿。身體死亡的時候,人性是不圓滿的,人是被非人性化的。因此迦克墩信經教導基督擁有完整的人性的時候,強調按人性說,基督不但有靈魂,也有物質的身體。

迦克墩信經一反柏拉圖的二元論世界觀,非常強調人受造身體的尊貴,這個是上帝所造的,是上帝賜予的。基督教從來不看輕身體,或者說正統的基督教從來不看輕身體。因為聖經告訴我們「道成了肉身」,就讓我們不敢輕看肉身。其實就連孔子都告訴我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孔子不認識造物主,尚且能夠明白,假如我的身體是父母給的,我就不能隨意毀傷,它有一種基於孝道的身體的神聖性。那麼,假如我們知道身體不但是父母給的,是造物主所賜的,我們怎麼可以隨意貶損,隨意毀傷,隨意褻瀆說這只是個臭皮囊呢?

我們看見就連基督都不願意經歷死亡的痛苦,祂都不願意自己的肉身被掛在十字架上面。所以祂才會在客西馬尼的禱告中,求父神撤去那十字架的苦杯。聖子祂定意要成為人,經歷人的死亡,不是為了死掉,而後靈魂從臭皮囊𥚃面得釋放,而是死了為了要身體復活,身體復活才使祂所造的人性得以圓滿。道成肉身,並不是以經歷肉身之死為目的,道成肉身是以死與復活為目的。基督的死乃是以身體的復活為目的。

迦克墩信經宣告:「基督神性完整,人性亦完整,是真神,是真人。有理性的靈魂也有身體。」所以我們看見,這個宣告背後其實有一整套整全的聖經世界觀。它不只是在講耶穌基督的位格,(而是在講)有一整套的上帝造物的這個世界觀。這種世界觀跟柏拉圖式的二元論世界觀背道而馳。如果有人聲稱,基督在世上不必然具有身體,或者是基督作為人不必然具有身體,他不但違背了大公教會正統的信仰宣告,更違背了聖經清楚啟示的創造論、世界觀。他們隨從世俗的小學,離棄了愛我們,為我們道成肉身的聖子基督。

我們接下來研讀迦克墩信經。在宣告完基督擁有完整的人性,擁有理性的靈魂與身體之後,信經接著教導:「按神性說,他與父本質相同;按人性說,與我們本質相同。」「本質相同」原文homoousios是迦克墩信經之前的尼西亞信經當中的用語。尼西亞信經與亞他拿修信經並列為歷代教會文獻當中「三一神論」的最高權威。迦克墩信經則是「基督論」的最高權威。

尼西亞信經用 homoousios 「本質相同」一詞來描述聖父、聖子的關係。聖父、聖子是兩個位格,卻有相同的本質,並且是一個存有,不是兩個存有。我們在這裡不解釋比較複雜的三一神論的細節。總而言之,尼西亞信經要強調的是:「聖父與聖子本質相同;聖父永恒,聖子也永恒;聖父榮耀,聖子也榮耀;聖父是神,聖子也是神,不是兩個神,是一個神,卻是三位。」

迦克墩信經就跟隨尼西亞信經宣告:「基督按神性說,與父本質相同。」但是迦克墩信經的側重點在於基督的神人二性。按人性說,基督又如何呢?尼西亞會議之後的異端大多數承認了,基督按神性說與父神本質相同。但他們卻在各種意義上否認了,基督在人性上與我們本質相同。有的認為基督沒有理性的靈魂;有的主張基督的人性被神性吞噬;有的聲稱基督按人性說是永恆而非受造的。針對這些異端,迦克墩信經簡明扼要地宣告:「基督按人性說,與我們本質相同。」

人之為人必然的屬性,也就是人的本質基督都有。我們是按上帝形像所造的,有靈魂,有身體,祂與我們一樣。我們有理性、有情感、有生理的本能,祂與我們一樣。我們受造的時候按上帝的形象所造。上帝是聖父、聖子、聖靈永恒地存在在這個愛的關係中。聖經說神就是愛。因為神是聖父、聖子、聖靈。而我們按著這個愛的形象受造的時候,我們能夠在愛中與神溝通,在愛中與鄰舍溝通。主耶穌基督把上帝的形象圓滿地活了出來。祂也是按上帝的形象所造的人。祂作為人跟我們一樣,有開始存在的一天。約翰福音一章3節說萬物是藉著祂從無變有的(egeneto),13節又用了egento告訴我們,「道」是從沒有肉身變成了有肉身,從本來不具人性變成了一個真真實實與我們本質相同的的人。祂是有限的人,本於神,依靠神,歸於神。總而言之,基督擁有人之為人完整的本質。

「按神性說,祂與父本質—相同。」緊接著信經宣告:「基督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like unto us in all things, without sin)  有人會問:「那說基督沒有罪,祂不會犯罪,那還算是人嗎?」人都是罪人,人都會犯罪,人無完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就算聖經沒有啓示,人多多少少在某種程度上都會明白的道理,人不可能不犯罪。基督不會犯罪,祂還有人的本質嗎?各位,我們需要明白一個道理:墮落的罪性並不是人之為人的本質。上帝原初所造的人並沒有原罪。亞當在伊甸園裡面是沒有罪的。他是不是人?他是人!所以這讓我們看見罪的這個特性是墮落以後才有的,它不是人之為人的本質,不是必然的,而罪其實是將人非人性化。

人之為人我們稍早提到有上帝形像,應該在愛中與神、與人有最親密的交通。但是罪卻妨礙我們活出這樣子的形像。罪並不是人性的本質,罪是非人性化的,人性是被捆綁在罪裡面的。罪是一個外來者,是一個入侵者,不是上帝造的,不是上帝放在人性當中的東西。所以信經宣告「基督與我們本質相同」。我們擁有人之為人的本質,卻因著罪而沒有辦法完美地活出這個本質。但是耶穌卻沒有受罪的攔阻。耶穌與父神有最親密的交通,祂對人有最深刻的愛,祂沒有罪,祂的人性在這一方面是圓滿的。但是我們還要講到另外一個方面。

當信經宣告「基督與我們本質相同」,又加上一句 「凡事與我們一樣」的時候,就是在告訴我們,除了本質之外,還有一些非本質的特性與我們一樣。基督不只擁有人類在原初受造的時候上帝所賦予的本質。基督雖然沒有罪,連原罪都沒有,但是基督卻承擔了亞當犯罪的工價!「祂凡事與我們一樣」這意思是祂有軟弱,正如我們有軟弱;我們會飢餓,祂也會飢餓;我們會流血,祂也會流血;我們會死,祂也會死,而且祂真的死了!祂與罪沒有任何的瓜葛,祂不認識罪,卻為了我們及我們的救恩,承擔了罪的工價。而我們稍早提到,罪以及罪的工價其實是非人性化的。基督復活以前不斷受到這種非人性化的力量的阻擾。

祂的人性是完整的,但是在這個意義上來說卻是不圓滿的。人生疾苦,老死朽壞,並不是上帝原初設計的人性,也不是上帝救恩計畫當中那終極圓滿的人性。基督取了完整的人性,有人性所有的本質,目的是要使在祂裡面的人得著圓滿的人性。所以神使祂從死裡復活,得著榮耀的身體,不再有死亡、朽壞!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說:「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20節) 使得在祂裡面屬於祂的人能夠一同得著圓滿的人性。

信經宣告:「基督凡事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引用了希伯來書四章15節「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這𥚃特別要強調的就是基督的軟弱,以及在軟弱中所受的試探。我們會想說,基督既然不會犯罪,祂受的試探其實是佯裝出來的,是虛假的。不!基督受的試探是真實的試探,祂在曠野受魔鬼試探。四十晝夜的飢餓是真實的,祂想吃東西是真實的,但是祂不會考慮把石頭變成餅。祂不但不把石頭變成餅,連考慮都不會考慮。不是因為有律法禁止把石頭變餅,而是因為父神的旨意乃是要差祂來擔當我們的軟弱。

在福音書裡,我們看見祂沒有一次行神蹟是為了自己。祂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卻沒有把石頭變餅來餵飽自己。祂可以差十二營的天使搭救祂免於十字架的苦難,正如祂可以把石頭變餅。但這就違反了父神在祂身上的旨意。祂不會考慮違抗父神的旨意。從曠野到客西馬尼,祂一貫的禱告就是:「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所以祂受的試探是真實的,但祂不可能有任何犯罪的念頭,不可能有任何違背父神旨意的念頭。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說基督「不認識罪」,「不認識」原文的意思不是不明白,不了解,而是沒有任何瓜葛。正如基督對惡人說我不認識你們。耶穌深知他們邪惡的心思意念,比這些惡人自己了解自己更深,因此基督不認識他們。基督也不認識罪,祂與罪沒有任何瓜葛。祂從來不會犯罪,祂也沒有犯罪的念頭,祂也沒有原罪。祂的確凡事與我們一樣,但祂沒有罪。

迦克墩會議制定信經的年代,教會對於基督救贖的工作還沒有非常透澈深刻的理解。那個時候教會神學的發展主要是在確定三一神論,還有基督論的正統,還沒有時間仔細思考「救贖論」的問題。迦克墩信經宣告基督沒有罪,主要是因為這是聖經明確的教導。然而,到了宗教改革以後,教會就會發現原來聖經教導基督沒有原罪。而信經宣告基督沒有罪,對於「救贖論」有多麼重大的意義。 因為基督沒有原罪,才能夠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受刑罰。假如基督帶有原罪,而勝過了原罪,自己不犯罪勝過原罪的話,這種叫做「凱旋基督論」(Christus Victor)的救贖論,只能讓基督勝過原罪,可是卻沒有辦法解釋那麼多的經文告訴我們基督是替我們受刑罰的。關於這一點,我們會用兩堂課的時間仔細解釋。我們現在繼續來講解迦克墩信經。

信經宣告「基督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接著教導我們「按神性說,祂在萬世以先受生於父。」「受生」這個概念在尼西亞信經當中已經提到了。詩篇二章7節:「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希伯來書一章5節告訴我們,這句話是指著基督講的,按祂的神性所說的,聖子在永恆裡面受生於父。這裡所指的並不是祂本來不存在,然後被生下來。「受生」是一個恆常的行動。而這個言語上的表達是上帝俯就我們的卑微,用我們能夠懂的語言與概念,用擬人法的文學手法,來向我們表明聖父與聖子相愛的關係。在這裡聖經用父母將孩子生下來的那種愛,拿來比擬父與子之間相愛的關係。這是一種擬人法,不是說基督真的像嬰孩一樣被生下來,所以「受生」或生出所指的是一種愛的行動。這個行動是永恆的。所以不是說聖子本來不存在,一次受生,被生下來就不繼續受生了。「受生」是指著一種不間歇的,永恆的愛的行動。迦克墩信經遵照尼西亞信經的三一論正統宣告:「基督按神性說,祂在萬世以前受生於父;」緊接著宣告: 「按人性說,在這末世或者在這晚近時日,為了我們與我們的救恩,由上帝之母,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由於時間的原故,我們今天先講到這裡。我們下一次會継續回來逐句講解迦克墩信經的教導,我們下次再見。



迦克墩信經(上)

講員曾劭愷|《基督論課程》第九課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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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課  迦克墩信經(上)

弟兄姊妹平安我是中華福音神學院曾劭愷歡迎大家收看我們這一系列的基督論的課程。我們上一堂課探討了迦克墩信經𥚃面的兩大原則以及四面圍牆。迦克墩信經宣告,基督神人二性不可相混, 不可改變, 不可割離, 不可切分。而這四個副詞,  也就是迦克墩四面圍牆,分別表達了迦克墩信經關於基督神人二性的兩大原則,也就是不可磨滅的區別以及不可分離的聯合。

這一堂課跟下一堂課,我會跟各位從這兩大原則,以及四面圍牆作為核心,把迦克墩信經從頭到尾逐句解釋一遍。首先我先為各位頌讀一遍迦克墩信經完整的文本:

「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導人認信同一位的聖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其神性完整,人性亦完整;是真神,也是真人;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按神性說,祂與父同本質相同;按人性說,與我們的本質相同,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按神性說,祂在萬世以前,受生於父;按人性說,在這末世,為了我們與我們的救恩,由上帝之母,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是同一位基督,是子,是主,是獨生的;具有二性,不可相混,不可改變,不可割離,不可切分;二性的區別不因互相聯合而消失,反而每一性的本質都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存在主體之內,而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卻是同一位子,獨生的,上帝的道,主耶穌基督;以上所說的,正如先知從起初向我們宣告有關基督的事,也如主耶穌所教導我們的,及聖教父的信經所一脈相傳下來給我們的。」

迦克墩信經一開始跟結束都提到了聖教父,說:「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導人認信同一位聖子。」這𥚃所講的「聖教父」( the holy fathers) 所指的是初代教會非常重要的神學家,也就是在使徒過世以後,在教會中作教導,研究聖經,查考聖經的那些神學家。上帝設立教會作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因此使徒信經認信:「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或一聖大公教會。」 對聖經關於三位一體,以及道成肉身的詮釋,聖而公之教會的宣告信仰是至關重要的。信經具有非常高的權威,教父們為教會所宣告的真理辯論,甚至流血,最後漸漸在大公會議當中形成共識,形成了信經。 而在這𥚃「聖教父」,教父原文其實是「先賢」的意思。

有一首詩歌在福音派教會𥚃面經常唱到,其實是一首天主教的詩歌。但是我們唱了也會非常的認同,就是〈先賢所信〉(Faith of our Fathers)。第一段歌詞說到「先賢之信,萬世永存,火中不滅,刀下猶生。」而我們且不論這詩歌的天主教歷史背景,這樣子的歌詞的確會讓許多信徒動容。今天西方個人主義的文化深深影響到我們的思維,以致我們經常以為每一個信徒自己去跟隨耶穌就可以了,我們以為基督徒不該跟隨人,只該跟隨基督。但我們千萬不要忘記,教會是基督的新婦,上帝設立教會作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因為上帝設立教會作為恩典的媒介,作為人來認識上帝的媒介,所以我們跟隨基督的時候,也要跟隨先賢的腳蹤,與他們一同來跟隨基督。

「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導人,認信同一位聖子。」這裡講到「同一位聖子」,意思是拿撒勒人耶穌以及永恒的聖子到上帝,乃是同一個位格,是同一位,而不是兩個不同的分開的位格。信經接著宣告「同一位聖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其神性完整,人性亦完整。」這裡提到了主耶穌基督。在羅馬帝國的處境當中宣告基督是主,就等於是宣告基督在羅馬皇帝的權柄之上。在迦克墩信經的時代這已經不會造成什麽問題。但是我們要了解從保羅的時代、彼得的時代、使徒時代,一直到其後的幾百年,要認信基督為主,要認信基督是在羅馬凱撒皇帝之上的那位萬王之王,這會招來很大的迫害,是要付上代價的。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其神性完整、人性亦完整。」我們上一堂課反複強調「基督的位格是完整的,而神人二性也是完整的。」迦克墩四面圍墻形容基督神人二性的聯合是不可割離的,也就是說不能割離成兩個主體,兩個位格。不可以說馬利亞只是基督的母親,卻不是聖子的母親。因為聖子與基督是同一位,不是二位。

迦克墩信經的另一面圍墻又形容基督的神人二性的聯合不可切分。神性不能像切蛋糕一樣切成不同的區塊。而基督的人性也一樣是完整的人性。我們不能夠說,成為肉身的只有聖子的一部分,而另外一部分,另外一個區塊還停留在天上。我們也不能說:「聖子所成為的人有人的身體,卻沒有人的靈魂,或只有靈魂當中情感與本能的部分,卻沒有理性的部分。」基督的神性跟人性都是完整的,而他的位格也是完整的。所以「不可割離」、「不可切分」這兩個副詞,其實就是解釋一開始這句話「同一位聖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其神性完整,人性亦完整。」這句話還可以這樣子翻譯:「基督完全是神,完全是人」(fully God and fully human)。

我們不可以說:「基督這部分是人,這部分是神。」 的確,基督的身體是人的身體,基督的死是人的死,基督的所流的血是人的血,因為上帝沒有身體,不會流血。然而我們上一次講到,使徒行傳二十章28節說「上帝用他自己的血救贖了教會」。這個血明明是拿撒勒人耶穌的血。但是拿撒勒人耶穌與聖子上帝不是二位,而是一位,因此拿撒勒人的血就是上帝的血,祂的死就是聖子的死。這同一位基督,完全是神,完全是人。祂完全不會死,也完全死了。死在十字架上的不是聖子的一部分,而是聖子完整的位格,因為祂的位格是不能分割的。在十字架上,祂完全是生命的主,完全是永生上帝,完全活著。然而祂也完全是被殺的羔羊,完全死了。基督神人二性之間的關係,不是「部分-部分」(partim-partim),而是「完全-完全」(totus-totus);Fully God, Fully human「完全是神,完全是人。」

信經接著宣告「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Truly God and truly human)。光講祂完全是神,完全是人,還不夠,我們必須強調祂真的是神,真的是人。一個完美的贗品或者複製品可以擁有真品一切的屬性,可以是完整的,但仍然不是真品。基督真的是神,這意思是說基督不是聖子的複製品,這好像是顯而易見的真理。但我們會发現我們其實經常不自覺地落入一種誤區,把「永恒聖子」講成跟「道成肉身的聖子」是分開來的,好像「道成肉身的基督」只是「永恒聖子」的複製品而已。我們當然不會明白地這樣講,因為都知道這是錯的,但是我們的用語卻經常反映出這種思維。

譬如在神學院的課堂上面,經常有學生會問:「迦克墩信經說馬利亞是『上帝之母』,這個我們明白,我們也讚同,可是是不是不夠精確?是不是說,如果改成『道成肉身的上帝的母親』,會比只講『上帝之母』要更加地精確?要講「Mother of God Incarnate instead of just Mother of God」,這會不會更加妥當呢?這種問題其實反映了一種思維,就是把God 還有God Incarnate想成兩個不同的 God。好像「肉身的道」(Logos ensarkos)只不過是「肉身前的道」(Logos asarkos )的複製品。好像「成為肉身的聖子」只是「永恒聖子」的複製品。但是信經宣告是同一位聖子,不是二位。而基督真的是神,祂不光有完整的神性,祂不是複製品,祂真的就是聖子自己。

此外基督不但真的是神,祂也真的是人。祂不是一個外星人,祂不是在上帝,在亞當的後裔之外,再造出一個與我們本質相同的人,可是卻屬於亞當的族類之外,屬於另外一個族類。路加筆下的耶穌族譜非常清楚地讓我們看見,亞當是耶穌的祖先。基督與亞當有血緣關系,基督是亞當的後裔。有人會問:「那基督的父系基因從哪里來?」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其實可以用各種臆測來解釋,而這個根本不重要,也不值得去臆測。我們只需要知道基督真的是人,這個意思是基督真的是亞當的後裔,真的是人。不但擁有我們之為人的一切本質,凡事與我們一樣。而且祂也與我們一樣,是亞當的族類,亞當的後裔。因為只有這樣子,基督才能夠照羅馬書第五章所講的,成為第二位亞當,代表我們與上帝立約。所以基督是真人,正如基督是真神。

接下來信經再加上一句「祂作為真人,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這兩句話分別駁斥了兩個異端,或者是預防一些異端。「有理性的靈魂」這句話駁斥了當時已經存在的「亞波里拿流主義」(Apollinarianism),並且預防了後來興起的所謂「基督一志論」(Monothelitism)。亞坡里拿流是第四世紀老底嘉教會的主教,他相信基督有人的靈魂,但是這個靈魂當中只有情感跟本能這個低等的部分,而不具有高等的部分,也就是人的理性、意志。這樣在亞坡里拿流所教導的基督人性當中,其實就是不完整的。

我們這一門課(《基督論課程》)會專門用一堂課來思考亞坡里拿流主義以及亞坡里拿流主義的思維模式。因為我們會發現這種思維模式其實在華人教會當中非常常見。不只華人教會,歷代教會當中都非常常見。

到了迦克墩會議之後,有另一個異端出現,這個異端叫做「基督一志論」,它與亞坡里拿流主義非常相似,否認基督擁有人的意志。人的意志是軟弱的,而這一派異端不願意承認聖子的位格當中可以有任何的軟弱。因此他們就不承認基督有人的意志。我們不要以為這只是古代異端,其實這種思維模式或者是傾向在今天仍然非常普遍。甚至大部分的基督徒在回答基督有一個意志,還是兩個意志的時候,都會答錯。我們會以為基督只有上帝的意志,沒有人的意志。就算這個問題能夠答對,我們還是會有這種錯誤的傾向。

上一堂我們提到有一首十九世紀的聖誕歌曲,我們過聖誕節的時候其實都會唱這首〈馬槽聖嬰〉,這首詩歌裡面有一句講到「眾牲畜嗚嗚叫,聖嬰忽驚醒,小小的主耶穌,卻無啼哭聲」(But little Lord Jesus no crying he makes)。我們要了解作者的神學背景,以及他所屬的神學傳統。這種傳統認為,基督聖嬰不會啼哭, 因為祂是聖子。這種傳統認為,耶穌聖嬰在馬槽里面已經熟知摩西的律法,因為祂是聖子。耶穌不需要學習新的知識、新的技術,因為祂是全知全能的聖子。耶穌在馬槽里面可以講話,說:「我餓了」,祂不需要用啼哭聲來表達祂的饑餓。如果祂沒有講出「我餓了」這句話,那是因為祂佯裝祂是一個普通的嬰孩。

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基督論!這種基督論所要表達的,就其實跟古代的「基督一志論」同出一轍。它否認了基督有人的心思意念,於是它等於否認了路加福音二章52節告訴我們的,「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祂的智慧會增長,作嬰孩的時候,基督的智慧心智就是嬰孩的智慧心智;祂餓的時候,不會用言語達, 只會用啼哭聲表達。馬槽𥚃的聖嬰會啼哭,因為祂是人,有人的心思意念, 有人的軟弱。正如希伯來書四章15節我們的:「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這𥚃「體恤」原文有「一同受苦,親身受苦」的意思。馬槽聖嬰不是不會啼哭。

約翰福音十一章35節(「耶穌哭了。」), 整本聖經最簡短的一節經文,強而有力地向我們顯明約翰福音一章14節所論述的道成肉身。那節經文原文只有兩個字,翻譯成中文的時候:「耶穌哭了。」耶穌哭泣不是佯裝出來的,正如祂在馬槽𥚃並不是佯裝成不會講話的嬰孩。耶穌哭了,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

在客西馬尼園中,耶穌人性上的軟弱的意念對我們就展露無遺。祂禱告求父神撤去祂將要為百姓所承擔的刑罰。路加福音廿二章42節,耶穌說「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祂不是不會感到痛苦,祂不是沒有軟弱,祂不是從來就不會啼哭的嬰孩。按祂人性的意念,祂希望父把十字架的苦杯撤去,這的確令祂痛苦。祂不想要上十字架,祂有不想要上十字架的意念。然而祂禱告,耶穌說:「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我們要曉得聖子的意思與聖父的意思是完全一致的。在永恒當中,聖父、聖子、聖靈彼此立約的時候,已經預定下來了,這個意思就是要藉由十字架來拯救神的百姓。因此當基督說「不要成就我的意思」的時候,祂指的不是按神性說的聖子的意思,而是按人性說祂作為人的意志。

基督不只有神的意志,祂有人的意志,而在人的意志上有人性的軟弱。但是希伯來書四章15節宣告我們的大祭司親身體驗我們的軟弱的時候,馬上就宣告:「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基督會饑餓、會流淚、會憂傷,這些軟弱他都有,祂所受過的試探都是真實的。但祂沒有犯罪,不但沒有犯罪,祂連犯罪的可能都沒有!在正統的基督論中,這叫做「基督的不可犯罪性」(impeccability of Christ) 。以後有一堂課我們會專門解釋基督怎麼樣沒有原罪,也不可能犯罪。

基督不會犯罪,但祂的軟弱是真實的,不是佯裝出來的。按人性說,祂不想上十字架。十字架使祂感到痛苦,讓祂感覺到排斥,祂求神撤去這個苦杯。但是保羅告訴我們,基督虛己道成肉身以後「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 因此祂對父神說:「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禰的意思。」按我的意思,我不想上十字架,但是我憑著信心順服在祢的旨意底下。我們要明白耶穌講這句話的時候,不是剛強悲壯地宣告:「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覆還」,沒有這種壯烈的壯士精神。路加形容耶穌極其傷痛的時候,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我不想去,我不想上十字架,我不想去」,可是願祢的旨意成就。

43節路加記載「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他的力量。」你能想象嗎?創造萬物的聖子現在居然需要一位天使來加添祂的力量。按神性說,聖子的能力是無窮盡的,不需要天使加添祂的力量。而按人性說,祂有我們理性的靈魂,祂的心思意念跟我們一樣脆弱。祂如此憂傷,沒有任何壯士情懷。然而人性最堅強、最勇敢的一面,也在這最脆弱的一刻顯現出來:「不需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或許基督在地上的日子當中,最軟弱的一刻就是在十字架上吶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麽離棄我!」馬可福音十五章39節記載:「對面站著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就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非常奇妙的一段記載,因為馬可跟馬太都提到,當耶穌這樣吶喊的時候,其他人都是在取笑他:「看哪,祂在呼叫以利亞呢。」但是這位羅馬的百夫長,從來沒有讀過舊約聖經的一個外邦人,在這樣子軟弱的吶喊當中看見,這人真是神的兒子。怎麽解釋?

我們設想,有一個人拿著藤條在公園𥚃面看到一個小孩,就拿著藤條去打那個小孩。如果這個孩子是別人的孩子,早就逃跑了。可是,如果這個孩子如此挨打,卻去緊抱著那個男人哭喊:「為什麽打我?為什麽打我?」那這樣子我們就可以認出這孩子真是那人的兒子。而且我們可以知道,這個孩子平常跟父親有最親密的關系,所以挨打不會逃跑,反而哭喊:「我的父、我的父,為什麽擊打我?」

耶穌在十字架上面,引用詩篇廿二篇節吶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當中有太多豐富的內容,因為這詩篇在在指向各各他。這詩篇不只表達被神擊打的痛苦,也充分表達了人對上帝的信心。

1:「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但是第3節卻轉為信靠與喜樂:「但你是聖潔的,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為寶座的。我們的祖宗倚靠你,他們倚靠你,你便解救他們。」(3-4節)可是到了第6節又轉為痛苦的語氣:「但我是蟲,不是人,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 6-8節)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所記載的各各他的情景,人們在譏笑耶穌的時候都不曉得原來自己引用了詩篇廿二篇。

1618:「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紮了我的手、我的腳。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著眼看我。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這預言不正在各各他實現了嗎?耶穌引用詩篇廿二篇,一方面表達人性的軟弱,另外一方面也展現出人對上帝最完美的信心與依靠。祂用詩篇廿二篇第一句話對人們宣告,祂現在在受苦,乃是憑著信心在受苦,在順服上帝的旨意。而這一切都是照著上帝原本就預定好的旨意在進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  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詩篇廿二篇9-10節:「但你是叫我出母腹的,我在母懷裡,你就使我有倚靠的心。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裡,從我母親生我,你就是我的神。」這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用那句話所表達的信心。聖子是不需要信心的,  人才需要信靠神。基督如果沒有人的心思意念,沒有理性的靈魂,就不可能信靠神,也不可能受苦。我們看見福音書記載基督釘十字架所側重的,從來就不是基督身體上的痛苦。當然,祂在身體上會受苦,因為祂有真實的身體。但是福音書更加側重是基督在精神層面上面的痛苦。祂有人的意念,在這意念上面有人的軟弱。祂會受苦,祂會哭泣,祂會極其憂傷地向父神禱告,求父神撤去十字架的苦杯。而也是在這樣人性的痛苦當中,祂的信心才有最大的意義。祂會在信心中順服聖父、聖子、聖靈在永恒中定下的旨意。「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麽離棄我」這句話所要表達的, 與客西馬尼園里面那句話,是相輔相成的。祂表達了最深刻的軟弱與苦難,也表達了最深刻的信心與盼望,這都不是佯裝出來的。因為基督有完整的人性,是真人,有理性的靈魂也有身體。迦克墩信經這些精辟的神學用語,不是抽象的哲學臆測,是真正的聖經神學。如果我們否認了這些教導,我們就沒有辦法解釋基督徒信仰里面最寶貴的那個核心,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

我們今天先分享到這𥚃。我們下一堂課會繼續來思考迦克墩信經的內容,我們下次再見。




方言意義的重探

普愛民博士Buchholz Armin),臺灣中華信義神學院

一、導論

在一百年前就是1904說方言的現象在當時整個普世基督教會裏面幾乎都沒有被經歷及見證過甚至必須說在之前的全教會歷史中說方言的發生無論是從人數或從地理的廣泛性這兩個角度來看其實都非常少 。然而,我們現今的教會界跟以前的一千九百年的教會界完全不一樣,所以無論什麽宗派或什麽地方,那原來少見的方言現象已經非常普遍而發生。結果,在我們現在的二十一世紀初這個時代裏,大多數的基督徒對於方言的看法和態度跟以前時代的也就不太一樣,因此對於方言不再覺得陌生、奇怪、害怕、反抗、或無所謂,而是相反地,當方言在基督徒個人生活及教會聚會當中發生時,許多人覺得熟悉、自然、接納、興奮、羡慕、或是追求。

無疑地,從二十世紀初到二十一世紀初,整個基督教會界在對於方言的看法和態度上都經歷了非常大的轉變。這種革命性的轉變到底怎麽發生的?二十世紀初之前的教會歷史關於方言的經歷及見證提供給我們相當少的資料,然而當所謂的「五旬節運動」在二十世紀初,也就是在1906年出現時,他就以「靈洗」為重生之後所該追求的重要經驗,並且以「方言」為其證據,來當作「五旬節運動」最突出的特殊教導和經驗。從此以後,這「五旬節運動」作為「方言運動」,從北美很快就傳到世上各個地方去,把最典型的「靈洗及方言」經驗,以及一些其他隨著而來的靈恩經驗傳遞給當時許多的基督徒。藉此五旬節運動引起了不少的教會分裂,而且被所有主流宗派所排斥,之後五旬節運動漸漸宗派化,成為所謂的「五旬節派教會」。後來,五旬節派教會過了一段長期的邊緣存在,因為都被主流宗派視為一種,像教會歷史中偶爾出現的,狂熱派或神秘主義運動一般。不過,五旬節派教會還是經歷了快速的增長而成為了在復原教教會當中最大的教派之一,然後在六十年代又引起了所謂的「新五旬節派」或「靈恩運動」。後者在所有的宗派裏面,包括天主教,將五旬節派所推動的靈驗和教導,也包括方言,透過些微的調整就傳給更多的人。在八十年代又有所謂的「第三波」或「葡萄園」出現,大大影響和改變那些仍然反對「(新)五旬節派」的福音派教會,而且到今天為止相似的運動也持續不斷地産生,並且越來越影響許多的教會。剛所論及的運動雖然不是完全相同,但是因為都來自於同一個根源 -- 五旬節運動,所以他們很明顯的相同點就是,他們都以第一教會之中所發生過的特殊聖靈經驗為現今教會一樣所要經歷的標志和導向,因此我願意把這一百年的運動,無論是第一、第二、第三、或其他「波浪」,都當作單一個整體的運動來看待,而且把他稱為「五旬節運動」或「聖靈運動」 。這整個運動的相同點在對於方言的看法與態度上也都很明顯呈現出來,因為雖然在强調方言的重要性方面有程度上的不同,但是他們究竟都會很理所當然地追求、經歷、運用和傳遞下來五旬節派的方言現象。

既然現今的華人教會已經相當普遍經歷了、習慣了、接納了方言現象,所以是否應該終於用感恩歡樂的態度來接受事實?換句話說,我們真的須要再次思考、探討、說明和討論方言的意義嗎?方言豈不是,至少在以前,是基督教會中最具爭辯性的議題之一嗎?而且此議題實際上豈不是已經無數次被辯論過的嗎?所以,如今真的須要再次討論方言的意義嗎?為什麽?這樣做有什麽好處呢?

我想,如今方言的現象在教會之中已經普遍被推動、經歷、和接納到一個地步,我們每一個人都更須要認真思考方言的意義和益處,而不應該采取一種靠感情的態度來反對或追求方言,另外也不應該采取所謂中立却可能是冷漠而已的態度說「我並不反對,又並不追求」。其實,方言議題的關鍵點應該也不是說,你我到底要或不要或認為怎麽樣,而是說三位一體的神到底怎麽看方言的意義和重要性?最根本的問題應該是,上帝為什麽有賜給祂的教會說方言的能力?我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是說,在我們現代的教會或在五旬節運動的時候,而是更原形地,就是在五旬節的時候並且在第一世紀教會的時候,上帝到底為什麽有賜給祂的教會說方言的能力?為要能够回答這個根本的問題,我們就不能不回到上帝的話,就是聖經,來做「方言意義的重探」。我自己因為經歷了一些對方言的疑惑,所以就開始了從聖經來做方言意義的重探,然後因此就得著了很大的收穫和幫助。這也是我今天願意跟大家分享的。

我怎麽樣會進行這篇「方言意義的重探」呢?既然是一個「重探」,所以在以下的文章,我首先要簡短地介紹一些有關聖經方言曾經被表達出過的最重要的不同看法。然後,我想從舊約救贖歷史的背景來探討「方言」最基本的意義,來準備有關新約聖經方言現象的說明。接下來,我就要以探討在使徒行傳與哥林多前書裏面的方言意義為本文上最重大的部分。之後我還要做一些實際的思考,說明我們今天應該怎麽看待方言的現象?最後我會在簡短的結論中總結本文的關鍵意義。

二、本文

1. 有關聖經方言的不同看法

在這裏不打算介紹心理學、社會心理學、語言學、及其他學科在方言現象上所做的研究和看法 ,而是單獨並且簡略地介紹有關新約聖經方言的神學立場。當我們嘗試在方言的議題上將不同的神學立場分別出來時,可以考慮用一些常常被用過的派別的名稱來分別,像所謂的「時代主義」(Dispensationalism)、「五旬節派」(Pentecostalism)、「新五旬節派或靈恩派」(Neo-Pentecostalism or Charismaticism)、「福音派」(Evangelicalism)、「終止論」(Cessationism)、「持續論」(Continuationism),可是我覺得這樣會落入將方言議題上的問題及想法之多元性過度簡單化的危險。所以我還是把幾個在新約聖經方言的議題上所關鍵的問題以及相關的主要答案提出來,幫助大家認識對方言意義的各種不同看法。

1.1 新約聖經中的方言現象是什麽?(方言的本質)

新約聖經中的方言現象在哪些經文出現?就是在使徒行傳與哥林多前書裏面,所以這兩個聖經文獻組成對於方言的聖經研究對象 。既然兩個不同的作品都論及方言現象,所以可以問,所論及的方言都是一樣的嗎?還是說,是不同的方言現象?甚至也可以問,有沒有可能,在各個作品裏面所論到的方言也都已經呈現出多樣性的,也就是不同類型的方言?新約聖經中的方言是什麽,也就是說方言的本質是什麽?這個問題算是最基本的,來建立方言意義之探討的基礎。

在使徒行傳中有三次的方言記載,就是在第二、第十、和第十九章裏面。在第二章中的記載(徒二1-13)是關於五旬節時的聖靈降臨並且當時第一次所發生的方言現象。有關這個方言的本質,今天幾乎有共識,那時的方言是聖靈所賜給信徒們的能力,來說出他們未學過的別國或別地方的真正語言。有關使徒行傳第十和第十九章裏面的方言,大多數的人也都一樣認為,應該是像五旬節所發生未學過真正的語言。然而,有關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二到十四章中所論及的方言之本質却可分成兩種最重要不同的看法:

第一種立場認為 ,哥林多前書之中的方言,跟使徒行傳中的不一樣,並不是人類的語言,而是所有的人,無論是說者本身或是聽者,在實質上都不可明白的講說(speech)或發表(utterance),因此也常常就被視為和稱為一種「屬天的語言」(Heavenly Language)、「天使的語言」(Angelic Language)、或「屬靈的語言」(Spiritual Language)。所以當這種方言在公衆場合中被運用時,就需要有人從聖靈領受翻方言的能力 ,來幫助會衆能够明白此方言所要表達出來的意義。這個立場的主要聖經根據在於:在聖靈所賜給的恩賜當中也有『各種的方言』(林前十二10;新譯本),意思是說,可能有人類及非人類這兩種語言;保羅所論及的『天使的話語』(林前十三1)也就是指示哥林多教會的方言;所以『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林前十四2);而且『世上的聲音,或者甚多,却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林前十四10),所以方言雖然是非人類的語言,人人都聽不懂的,但確是有意義的;另外,『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羅八26)很可能也是指示跟方言的相關事件。

第二種立場認為 ,所有的聖經方言現象,也包括哥林多前書,全部都是人類真正而實際存在的語言。在聖經中,人聽不懂方言的原因不在於這方言本身在實質上的不可明白性,而惟獨是因人,無論是說者或是聽者,沒有學過這外語的緣故,所以只需要真正的翻譯,就能够明白方言說話的內容 。這個立場的主要聖經根據在於:「方言」是「外語」,因為在使徒行傳與哥林多前書裏面所用的字及其意義都一樣,就是希臘文的γλωσσα,而γλωσσα就是語言的意思(參看啓五9,七9);另外,當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裏面要求「翻方言」時,他用希臘文字ερμηνευειν或διερμηνευειν,其意思都一樣是「翻譯」(參看約一42,九7;徒九36);當保羅引用以賽亞書二十八11-12來說明方言的目的時,他的意思也就是外邦人的語言(林前十四21-22)。

1.2 神為什麽賜給人說方言的能力?(方言的目的)

決定了方言的本質來建立方言意義的基礎以後,就要面對另外一個,也是最重要的問題,就是有關方言的目的之問題:上帝為了什麽賜給人說方言的能力?我認為,這個問題在方言意義的探討上最重要,因為除非我們正確地明白方言的目的,否則我們根本不明白方言的意義,很容易過度地把注意力集中於方言現象的本身,以至於無知地來反對或追求他,然後還會靠我們自己的想法來理解方言現象。在以下就介紹一些有關方言目的不同的看法:

傳統的五旬節派到今天為止都認為和主張,方言的目的可分為靈洗的證據與聖靈的恩賜這兩個用處:第一,已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不一定都受過聖靈的洗,但是他們一經歷聖靈的洗,就能說出方言,也就是一種被聖靈所默示的自己不明白的語言,來成為信徒們受靈洗的證據。這個方言目的之聖經根據是使徒行傳中有關方言的經文。第二,方言還有另外一個目的,就是它要作聖靈的恩賜來造就人,無論是藉方言禱告來自己造就自己、為別人有效代禱、作屬靈爭戰,或是藉公會之中所發表的方言講說及其翻譯來宣布給會衆聖靈啓示的信息。這個方言之聖經根據是哥林多前書裏面所論及的方言。

剛介紹的傳統五旬節派的看法仍然也常常在所謂的新五旬節派/靈恩派出現 。不過,後者的代表有時不再採納方言作靈洗的證據之觀念,而是單單强調方言為聖靈的恩賜,並且通常也都以個人的運用或自己造就自己為重點。如今,這也是不少非五旬節派/靈恩派人士所可認同的立場。

然而,跟剛才介紹的看法不一樣的一個立場會認為,方言在使徒行傳與哥林多前書之中的目的都是,方言要為非信徒作記號,特別是為不信主的猶太人。方言怎麽作記號呢?關於這個問題有些不同的答案被提出:有人認為,方言是一種記號,向非信徒證實說方言者以及他所說的話都是從上帝而來的 ;有人認為,方言作記號使以色列人知道,福音的時代來到了,並且這福音的救恩也針對萬民的外邦人 ;也有人認為,方言在新約的開始為不信者作上帝審判的記號 ;還有人認為,方言在新約的開始不但為不信主的以色列人作上帝審判的記號而已,同時也作上帝賜福萬民的記號

1.3 神願所有的信徒都能說方言嗎?(方言的廣泛)

上帝願不願意所有的信徒都能够說方言?關於這個問題原則上只有肯定或否定的兩個相反答案,而且採納肯定立場的人毫無例外都是(新)五旬節派/靈恩派的代表。不過,在採納否定立場的人當中不只有非靈恩派,也有靈恩派的代表。
採納肯定立場的人認為,雖然事實上不一定所有的信徒都能够說方言,可是原則上可以肯定上帝對這件事的旨意,也就是說,祂很願意所有的信徒都能够說方言。這個立場的聖經根據如下:當聖靈降在信徒們身上時,他們也都領受說方言的能力(徒二3-4;十44-46;十九6);使徒保羅又說『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林前十四5),因為說方言者都能够『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

採納否定立場的人會認為說,不僅在事實上並非所有的基督徒都能够說方言,而且按照上帝的旨意也都必須是如此,因為上帝原來就不願意每一個信徒都能够說方言。這個立場的聖經根據如下:聖經並沒有記載或教導,每次當聖靈降在信徒們身上或被賜給他們時,他們也都一樣領受說方言的能力;使徒保羅又針對各種恩賜在信徒們之中的分配,不斷地强調他們之間的不同(林前十二8-10),他又是不斷地提出問題說『豈都是…豈都是…豈都是說方言的嗎?』(林前十二29-30),而且很明顯關於所提的問題,也都期待否定的回答。

1.4 聖經的方言現象已經終止了嗎?(方言的期間)

聖經的方言現象已經終止了嗎?有關這個問題所提出來的答案,跟剛說明過的問題一樣,基本上也可以分成兩個相反的立場,就是所謂的「持續論」和「終止論」。沒有任何一位(新)五旬節派/靈恩派的代表會采取終止論的立場,他們都同意持續論。另外,在非(新)五旬節派/靈恩派的代表當中有人采取終止論,也有人采取持續論,端看當事人對於方言的本質與目的所採納的立場如何。比方說,當有人認為聖經的方言現象都是人類真正的語言,並且也都應該為以色列人作記號時,他們很可能傾向於,這種方言在早期教會某一個時期就終止了。

認同持續論這立場的人通常都會認為,聖經裏面沒有任何的地方很明確地告訴我們,方言在基督再來之前會終止。相反的,他們認為,聖靈賜給早期教會任何的恩賜都會持續存在於各世各代的教會,因為早期教會當時所需要的一切恩賜是現今教會也一樣所需要的,所以當然包括方言的恩賜。

認同終止論這立場的人通常都會認為,聖經的方言現象本來就具有暫時性的意義和目的,所以當這個目的在某一個時候被完成而停止存在時,方言就不需要再發生。方言早就終止,這立場上最多被提出來的原因是,方言被歸類於啓示性的話語恩賜,因而跟新約的使徒和先知職分聯合起來歸於同一類;結果,當新約聖經寫成了以後,也就是在新約的啓示及使徒與先知時代結束了以後,方言恩賜也就終止了,免得方言可能威脅新約正典的獨一無二的權威。除了剛才所說的之外,這個立場的代表也常常引用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中的話支持他們的方言終止觀。

2. 方言現象的救贖歷史背景

我們為什麽在這裏不直接開始說明使徒行傳與哥林多前書裏面的方言現象,而是首先注意方言現象的救贖歷史背景呢?就是因為我確信,許多新約聖經上的名詞、概念、或歷史事件,除非我們常常很嚴謹地從舊約聖經,也就是從救贖歷史背景來理解,否則很可能沒辦法明白或誤會,或把我們自己原有的意思强加於聖經的話上。事實上,聖經各樣不同的內容都組成一種以基督為中心的整體教訓和意義,所以不應該做無關聯的解經使任何的聖經內容獨立化,乃是要儘量發現到全本聖經本身的 bigger picture”。我認為,這是我們在許多的議題上都要學習的功課,而且也是在探討方言現象的主題上常常所缺乏的,以至於人幾乎都誤解方言的意義。

2.1 第一次的方言:巴別塔(創十一1-9

亞當和夏娃犯罪以後,墮落的人類很久都是一個民族而已,並且『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創十一1)但是,當人在巴別開始講他們自己的大作為而且要為自己立名時,神就降臨來審判天下的人。衪混亂了他們的語言,使他們的語言彼此不通,並且也使衆人分散全地(創十一2-9)。從那時開始,在每一個地方都有不同的民族及語言,這也就是方言的起源。

2.2 被揀選的民族及語言

在墮落的,被分散在全地上的人類當中,上帝揀選了一個人,為要使他以及他的後裔成為神的子民(創十二2-3;十七7;申七6)。這個人就是亞伯蘭,後來被稱為亞伯拉罕(創十七5)。因為亞伯蘭是希伯來人(創十四13),所以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以色列的後裔也常常被稱為「希伯來人」(創三十九17;四十一12;四十15;四十三32;出一15-16;二11-13;撒上四6,9;十三3,7;拿一8-9;腓三5;林後十一22),並且上帝不單稱自己為「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三6,15-16;四5;徒三13),也稱自己為「希伯來人的神」(出三18;五3;七16;九1,13;十3)。既然希伯來人所講的語言是希伯來文,所以每當上帝向祂揀選的子民說話時,祂當然用希伯來文,因為這樣希伯來人才能聽得懂祂在講什麽。因此對以色列人而言,他們的神是講希伯來文的神 。所以,上帝不單揀選了以色列人作為祂的百姓,並且同時也揀選了這百姓的語言,就是希伯來文,將祂自己和祂的旨意向他們啓示,因而希伯來文在以色列人當中就稱為 Holy Tongue”,即「聖舌」或「聖文」

2.3 以色列人與外邦人

既然只有以色列民算是上帝的選民,並且也只有希伯來文才算是上帝所揀選的語言,所以我們想知道,在舊約中的上帝對於其他的民族和語言到底有什麽看法或態度或計劃?祂又怎麽看以色列人與外邦人的關係?

其實,我們可以發現,在創世記第十一章中,聖經記載巴別塔的故事,在創世記第十二章中,聖經又記載亞伯拉罕的故事,而且也一再地告訴我們上帝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說:『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你要作多國的父』(創十七4);『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創十八18);『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二十二18)。靠這些經文可以確知,上帝很早就預備了救贖計畫,使萬民藉亞伯拉罕及他的後裔,也就是說藉以色列民得福。

在舊約的先知書裏面又有不少其他有關外邦人的應許,例如說:『時候將到,我必將萬民萬族(原文是萬舌)聚來,看見我的榮耀』(賽六十六18);『我在夜間的异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原文是各舌)的人都事奉他。』(但七14);『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將來必有列國的人和多城的居民來到。這城的居民必到那城,說:「我們要快去懇求耶和華的恩,尋求萬軍之耶和華;我也要去。」必有列邦的人和强國的民來到耶路撒冷尋求萬軍之耶和華,懇求耶和華的恩。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在那些日子,必有十個人從列國諸族(原文是方言)中出來,拉住一個猶大人的衣襟,說「我們要與你們同去,因為我們聽見神與你們同在了。」』(亞八20-23);『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主必將祂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祂的路。』(彌四1-2;賽二2-3)從剛剛列舉的經文當中我們可以發現,舊約中的上帝,也就是以色列的神,對於其他的民族和語言早就表達了應許,在「將來」或「末後的日子」,耶和華就「必」使「各國各民各舌」的人都聚來、「看見祂的榮耀」、「尋求萬軍之耶和華,懇求耶和華的恩」,跟以色列人一同受神「道的教訓」並「行祂的路」、也就是說一同「事奉祂」。結果,在以色列民當中一直也都有人期待,當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來作以色列民之王時,他就會成為萬王之王,而且他的百姓同樣也會成為萬民之民,也就是說,當以色列的彌賽亞『得了權柄、榮耀和國度,各國、各族和說各種語言的人都事奉他』時,『那時,國度、權柄,和普天之下萬國的大權,都必賜給至高者的聖民。』(但七14,27;新譯本)

不過,從以色列民在舊約中的經歷上來看,外邦的民族常常並沒有按照上帝的話所應許的來歸向於以色列的神及祂的子民。相反的,外邦的民族和語言常常對以色列民含有審判的意味。其實,這也是按照上帝的話和旨意所發生,因為當上帝藉摩西來吩咐以色列民要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時,祂也很明確地說,他們若聽從神的話,就必有許多的祝福追隨他們,然而若不聽從神的話,却必有許多的咒詛追隨他們(申二十八),而且在咒詛當中也出現這個:『耶和華要從遠方、地極帶一國的民,如鷹飛來攻擊你。這民的言語,你不懂得。』(申二十八49)事實上,因為以色列民常常並沒有謹守遵行耶和華的一切誡命,所以這種審判及咒詛也多次就臨到他們身上了,像先知耶利米所預告:『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使一國的民從遠方來攻擊你,是强盛的國,是從古而有的國。他們的言語你不曉得,他們的話你不明白。』(耶五15

所以,從以上有關以色列民與外邦民族及語言的關係之說明可以推論:第一,當以色列人想到外邦的民族及語言時,他們首先想到和感受到他們自己的榮耀,意即他們意識到了希伯來人及希伯來文為上帝在萬民及萬舌之中唯一揀選的。第二,當以色列人因不聽從上帝的話而受遠方列國的攻擊時,外邦民族及語言對以色列民就意味者上帝的審判來到了。第三,當以色列人以上帝所賜給亞伯拉罕及他後裔有關萬民的應許為他們盼望的對象時,也包括舊約先知所發表的應許,他們也常常期望彌賽亞的來臨與統治會帶來以色列的復興,並且也會應驗一切有關外邦民族的上帝的應許,只不過這些期望通常也有一種來自於神律主義所産生出來的過度政治性意涵。

3. 使徒行傳中的方言

在新約聖經,來自於聖靈奇妙作為的方言現象第一次出現於使徒行傳,根據新約歷史性的記載,描寫第一代基督教會之中所發生過的方言現象,也就是聖靈當時所賜給信徒的說方言能力。這樣的記載一共在三個地方出現,就是在使徒行傳二1-13、十1至十一18、十九1-7。既然這些經文提供給我們的記載是關於歷史上最起初的聖靈所造的方言現象,並且也是聖經中唯一的歷史記載,所以使徒行傳的經文具有特別的重要性,建立在方言意義的認識上的正確基礎。不過,我認為,使徒行傳在方言意義上所帶給我們的認識不應該造成跟救贖歷史背景上,以及在哥林多前書的教導上所發現到的認識之衝突,相反地,應該有相關、相符、相合的方言意義呈現出來。

3.1 五旬節(徒二1-13

從救贖歷史的角度來看,來自於聖靈的方言現象什麽時候第一次發生?就是在以色列的「五旬節」,是逾越節後第五十日所慶祝的收割節日 ,所以又稱為「收割節」(出二十三16)與「初熟日」(民二十八26)。這節日算是猶太人在每年所遵行的三個大朝聖節期之一,因而舊約的律法就要求猶太人從遠近各處來到耶路撒冷守五旬節。所以我們現在要問,上帝當時為什麽選擇了五旬節這個猶太人的大節日,使聖靈降臨在信徒們身上,並且把說方言的能力也賜給他們?五旬節跟聖靈降臨和說方言有什麽關係?這些事同時發生,到底是偶然,還是特意而具有意義?我認為這一切都是彼此相關的,是上帝特意這樣安排,並具有意義的,無論是從五旬節的意義、耶路撒冷在當天住滿那些從遠近各處來到的猶太人、或是當天所發生的上帝奇妙作為的角度來看。

我們先來看看,在當時的五旬節到底發生了什麽事?路加,使徒行傳的作者,給我們這樣的記載:『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那時,有虔誠的猶太人從天下各國來,住在耶路撒冷。這聲音一響,衆人都來聚集,各人聽見門徒用衆人的鄉談說話,就甚納悶;都驚訝希奇說:「看哪,這說話的不都是加利利人嗎?我們各人怎麽聽見他們說我們生來所用的鄉談呢?我們帕提亞人、米底亞人、以攔人,和住在美索不達米亞、...,或是猶太人,或是進猶太教的人,…,都聽見他們用我們的鄉談,講說神的大作為。」衆人就都驚訝猜疑,彼此說:「這是甚麽意思呢?」還有人譏誚說:「他們無非是新酒灌滿了。」』(徒二1-13

a) 徒二1-4
『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徒二1),一方面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五旬節對所有的猶太人而言都是重大的節日,以致他們都要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裏慶祝和感恩;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注意另外一個使門徒們全聚集在一處的原因,就是因為在當時的五旬節前第十天,主耶穌剛才升天,而且那天還跟門徒們說了如下的話:『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待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徒一4-5)從經文裏主耶穌的話,我們不難想像門徒們當時充滿期待心理,同時也可以發現,五旬節的聖靈降臨及靈洗是關於耶穌曾經所說到的天父在舊約應許的應驗,又是施洗約翰早就見證的事。有關前者可以舉一個例子來說明:在五旬節有『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徒二2),這可算是應驗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三章所說的『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却不曉得從哪里來,往哪里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8;看約三3-8),並且也是應驗先知以西結的話『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裏面,你們就要活了。』(結三十七5;看結三十七5-14

有關後者,就是施洗約翰的話,我們要特別注意路加福音第三章中的經文,因為很明顯跟五旬節以及跟當時所發生的事有關:『約翰對那出來要受他洗的衆人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裏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他手裏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裏,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路三7-9,16-17)。施洗約翰所說的這些話,豈不是相當直接的清楚預言一個屬靈的收割嗎?那麽,這豈不是充分符合五旬節為收割節日的意義嗎?事實上,施洗約翰當時真的預言了,主耶穌在未來的日子要用聖靈給人施洗,也就是說,他要「把麥子收在倉裏」。這是什麽意思?在五旬節的時候,主耶穌基督藉聖靈的洗或降臨把祂完成的救贖工作,也就是把祂自己作一粒麥子落在地裏的死亡,來歸於信靠祂的人,因此在五旬節的時候也才能够結出許多子粒,來收祂救贖工作的成果(參約十二24;羅十六5;林前十六15)。

不過,施洗約翰當時不只說到收割所描述的積極或正面的方面,也同時清楚地宣告消極或負面的方面:主耶穌也要「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或「用火施洗」。意思是說,那些不願意悔改而信靠耶穌基督的猶太人必受審判,也就是說受火的洗 。這個方面的事情在使徒行傳二章中的五旬節有沒有出現,而且怎麽樣出現呢?在五旬節,除了「大風吹過」這件象徵性的事之外還有發生什麽特殊的事呢?當時『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3-4)這個經文所記載的就是五旬節中第一次的靈洗及聖靈方言之發生,而這些必須從路加福音三章7-9+16-17節的經文來理解。所以我會認為,當『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時,也就有上帝審判的意旨與警告向不信耶穌基督的猶太人顯現出來。我們應該注意,在門徒們身上當時所發生的並不是火的洗,而是靈的洗,只不過這件事的伴隨現象就是可見的火焰和可聽的方言,也就是說,以這兩個對以色列人原來就具有審判意味之事件為象徵或記號。方言對以色列人怎麽算是審判意味之事件,這個部分在之前的「方言現象的救贖歷史背景」上已說明過了。

不過,方言僅僅意味著上帝的審判而已嗎?我個人並不這樣認為,因為根據剛所論及的「方言現象的救贖歷史背景」的說明,我還是相信,方言對以色列人原來也可能具有或代表盼望及榮耀的意味:當以色列人以上帝所賜給亞伯拉罕及他後裔有關萬民的應許為他們盼望的對象時,也包括舊約先知所發表的許多應許,他們也常常期望了彌賽亞的來臨與統治會包括外邦民族及外邦語言,也就是說,『各國、各族和說各種語言的人都事奉他。』(但七14;新譯本)因此,當耶穌的門徒們在耶路撒冷還在等候天父所應許並且主耶穌所說過的聖靈的洗時,聖靈就忽然降臨了在他們身上,充滿了他們,並且也賜給他們『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4;新譯本:用別種的語言說出話來)。意思就是,這些語言都不是希伯來文,而是別國、別民族、別地方的語言。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五旬節的方言確實也當作一個正面的記號,來指出上帝在救贖歷史上所做的重大的新工作或步驟,並不只是一個審判的記號。因此,我們應該確定說,五旬節的方言要向以色列人表示雙重的意義。
聖靈到底為什麽當時賜給耶穌的門徒們能力,來講沒學過的別種的語言呢?其實,這個問題還沒有充分清楚解答。然而,這個問題的正確答案對明白方言的意義、目的和用處非常重要。接下來我們就要一步步繼續思考這個問題。

b) 徒二5-13
上帝為什麽在五旬節的時候把聖靈賜給門徒?除了剛才說到的原因之外(收割節的意義),我們還可以確定另一個,就是說,當天耶路撒冷住滿了從遠近各處來到的猶太人及歸信猶太教的外邦人。所以當天算是很難得的機會,把聖靈降臨的意義和目的立刻很公開又很充分指示和宣布給當時各國的猶太人

所以,使徒行傳告訴我們說,五旬節的時候『有虔誠的猶太人從天下各國來,住在耶路撒冷。這聲音一響,衆人都來聚集 ,各人聽見門徒用衆人的鄉談說話,就甚納悶;都驚訝希奇說:「看哪,這說話的不都是加利利人嗎?我們各人怎麽聽見他們說我們生來所用的鄉談呢?我們帕提亞人、米底亞人、以攔人,和住在美索不達米亞、...」衆人就都驚訝猜疑,彼此說:「這是甚麽意思呢?」』(徒二5-9,12)這些從天下各國來的猶太人,無論是天生的猶太人或歸信猶太教的外邦人(徒二10),都聽見了門徒們用他們自己的鄉談來『講說神的大作為』(徒二11),而並非像巴別人一樣,講說自己的大作為。當時這些從天下各國來的猶太人無疑都覺得,那時所發生的事都是非常奇特的,但是他們却沒有辦法瞭解其中真正的意義。
另外,那時也有本地的猶太人在場。當他們聽了門徒們說出方言時,就譏誚了說『他們無非是新酒灌滿了。』(徒二13)本地的猶太人為什麽表達這樣的反應呢?就是因為他們根本聽不懂那些別種的語言,因此以為門徒們的話只是胡言亂語而已。所以,本地的猶太人跟外地來的猶太人一樣,都需要別人來幫助他們說明,當時所發生的方言現象到底是什麽事並且有什麽意義,他們才能够瞭解。

c) 徒二14-40
然後使徒彼得站起來了,對這些猶太人和歸信猶太教的人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新譯本:所有的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二16-17,21)然後彼得就宣講那位主的名,就是主耶穌基督(徒二22-36),其中也說『這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祂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徒二32-33,38-39)那麽,從使徒行傳第二章我們能看得出來,使徒彼得怎麽解釋方言的現象:第一,五旬節的時候那位在舊約中所應許的聖靈被澆灌下來。第二,領受所賜的聖靈這應許不只是針對猶太人而已,並且也是針對凡有血氣的,凡信主耶穌而求告祂名的,也就是說一切在遠方(並且說遠方語言)的人(參弗二11-13)。剛提出來的兩點讓我們看到,使徒彼得當時對聖靈降臨及方言的發生所把握的基礎的認識。然而,當時彼得並未充分明白說方言的精確意義,於是這樣的認識以後才發生。

其實,剛提出來的兩點也只是說明主耶穌基督在升天日當時早就說到的聖靈降臨上的兩個重要方面,也就是聖靈降臨的本身與聖靈降臨的目的:『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領受了聖靈的門徒們要作基督的見證,並且不只在以色列,乃是直到地極,也就是像所謂的大使命所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二十八19),因為聖靈也要降臨在外邦人身上。這也是五旬節的方言現象很重要的意義之一 。我們甚至可以說,五旬節的方言也可算作關於巴別的語言混亂的轉機之記號,因為上帝從五旬節開始把各國、各族和說各種語言的人都召集,來成為祂自己的「一樣的人民」(創十一6

到這個地步,我們先要總結五旬節的重大意義:五旬節是新約教會的生日,因為那時耶穌的門徒才受了聖靈的洗而重生了。新約中的神的百姓從那時起不再只是被希伯來人組成的,也包括所有其它的民族中一切信主耶穌的人 。換言之,在新約中,神的百姓包括猶太人也包括外邦人,並這百姓又會講希伯來文又會講人類的其它各種各樣的語言 。這新約教會是關於亞伯拉罕所領受的應許的應驗,就是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得福,並且他也要作多國的父(創十二2-3;十七4-7;羅四16-18;加三7-9)。

其實,這也是不少的猶太人一直都所盼望的,可是他們對這件事所認為可能成就的方式,跟上帝所計畫而且從五旬節開始運用的不一樣。怎麽說?猶太人所習慣的想法是,外邦民族的人民須要先受割禮並且願意遵守摩西的律法,才能算作屬上帝的百姓。這個重要的想法會作為我們下一步對方言意義之探討的問題背景。

3.2 哥尼流(徒十1至十一18

在使徒行傳第十章中,神開始很辛苦地教彼得一個新的,跟說方言的意思有關的功課。彼得以勉强的心情學習接受,神為了耶穌的緣故不僅僅要拯救遵守摩西之律法的猶太人而已,也願意拯救所有不遵守摩西之律法的外邦人(徒十1-35)。當彼得在哥尼流的家中宣講福音的道,也就是說到『凡信他(耶穌)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時(徒十36-43),就發生了什麽事呢?『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徒十44-45)。請問,彼得和其他的猶太人怎樣能知道和接受,那些外邦人真的跟他們一樣領受了聖靈呢?答案就是『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贊神為大』(徒十46)。所以,實際上是因為當時的外邦人說方言,因此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們才能够希奇地明白,聖靈作為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這件事唯獨因信耶穌基督而發生。

猶太人非常難能接受的一件事,就是外邦人不需要成為遵守律法的猶太人來得救,他們只需要以信心求告主耶穌的名,就必得救。這個在猶太人及猶太基督徒當中的困難和爭論,是在使徒時代中,也就是在基督教會歷史上的頭幾年當中一個關鍵的問題及嚴重的危機,並且也是當時每一個人很清楚能意識到的事實。我們只要注意使徒行傳和保羅的書信,就能够發現這個問題的重要性。當時彼得從哥尼流的家回到了耶路撒冷之後,他也為了哥尼流這件事面臨剛所提及的問題,因為奉割禮的門徒立刻開始跟他爭辯(看徒十一1-18)。彼得那時在其他的門徒面前所講的辯解中有一句關鍵的話說『我一開講,聖靈便降在他們(就是哥尼流家中的外邦人)身上,正像當初(就是五旬節的時候)降在我們身上一樣。』(徒十一15)所以,當時在外邦人身上所發生的方言跟五旬節在猶太人身上所發生的一樣。怎麽說?這兩個方言現象,雖然發生在不同的群體上,在不同的處竟當中,而且也透過上帝所用不同的方式而引起,但是兩個方言現象本身在實質上都一樣。

因此,說方言是神為了猶太人的緣故所賜給的記號,為的是讓猶太人明白,外邦人不需要成為遵守律法的人來得救,而是他們信耶穌就得救,信耶穌就領受聖靈,信耶穌就成為亞伯拉罕的真正後裔,信耶穌就成為真正的上帝的子民。說方言為了猶太人作記號,其正面的意義和目的在彼得與奉割禮的門徒之間的爭辯上顯而易見,因為當他們聽見了使徒彼得的見證和說明之後,『就不言語了,只歸榮耀與神,說「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徒十一18

3.3 以弗所的十二個門徒(徒十九1-7

當保羅來到以弗所的時候,他就遇見了十二個未受過洗並且未領受聖靈的門徒。怎麽會這樣子呢?因為當時的門徒們還不是耶穌的門徒,乃是施洗約翰的門徒而只有受過施洗約翰的洗,而且他們也都沒有聽過有聖靈賜下來這件事。但是在保羅的教導之下,他們就信耶穌並受祂的洗,而且也領受聖靈以及祂的恩賜,那時也就是說方言和先知講說的恩賜。這個整個的故事是相當特殊而今天不可能再發生的,因為施洗約翰的洗和施洗約翰的門徒如今沒有了。雖然如此,但是還是要問,以弗所的十二個門徒所說的方言有什麽意義呢?原則上,他們所說的方言跟使徒行傳第二、十及十一章中提到的都有一樣的意義,也就是說,方言要作記號使猶太人知道,上帝借著耶穌基督所立的新約以及所賜下來的聖靈不只為希伯來人存在而已,並且也為全世上所有其它的民族。施洗約翰的洗原來只是在願意悔改的猶太人身上所施行的,然而耶穌基督的洗不一樣是聖靈的洗,是『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就是萬民)施洗』(太二十八19),所以它是在所有信祂的人身上所施行的。以弗所的十二個門徒,正如其它的猶太人一樣,都要以說方言的現象明白上帝的新工作

4. 保羅關於方言的教導(林前十二到十四章)

在全本新約聖經中,除了使徒行傳歷史性的記載之外,只有使徒保羅的哥林多前書以論及聖靈的方言為規範教導。我認為,保羅雖然以方言為屬靈的恩賜,但是他並沒有提出完全新的,跟使徒行傳有出入的方言觀,乃是他自己關於方言在教會裏面的運用和益處之教導,都仍然會基於方言在使徒行傳的基本意義。不過,既然保羅有關方言的討論和教導都在討論和說明屬靈恩賜的議題當中發生,所以我們首先要思考一下,屬靈恩賜的意義、目的和用處如何,然後才繼續研討保羅關於方言恩賜在哥林多前書的教導。

4.1 屬靈的恩賜之意義、目的和用處

「屬靈恩賜」是什麽意思?『這詞句通常譯自兩個希臘文詞彙:「恩賜」(charismata)及「屬靈」(pneumatika) ... 這兩個詞都源自另外兩個更通行的詞語:「恩賜」(charis)及「靈」(pneuma)。』 我們也可以說『屬靈恩賜是神的靈的作為,具體地把神的恩典,以言語或行為顯明出來,透過個人,成為別人的福分。... 屬靈的恩賜基本上是賜給群體的,「叫人得益處」(林前十二7)... 屬靈的恩賜不是為個人的喜好或好處而使用 ... 人獲得恩賜,是因為神選擇他,並透過他在別人身上作工。』 因此,我們可以定義:屬靈的恩賜是基於神的恩典,因聖靈所賜給全教會的能力事奉和造就基督的身體。

特別值得强調和注意的是,所有的屬靈恩賜都要用來服事和造就教會。在下面要列舉一些經節,來提出關於這點的聖經根據(都是按照新譯本):

使徒保羅教導我們說:『就像一個身體有許多肢體,各肢體都有不同的功用。照樣,我們大家在基督裏成為一個身體,也是互相作肢體。照著所賜給我們的恩典,我們各有不同的恩賜。』(羅十二4-6);『聖靈顯現在各人的身上,為的是要使人得著益處。』(林前十二7);『愛是 ... 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十三5);『你們既然熱切的渴慕屬靈的恩賜,就應當追求多多得著造就教會的恩賜』(林前十四12);『弟兄們,那麽應該怎麽辦呢?你們聚集在一起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啓示,或有方言,或有翻譯出來的話,一切都應該能造就人。』(林前十四26);『祂所賜的有使徒、...,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原文是造就)基督的身體。(這經文雖然不講狹義的恩賜,而是教會的職分,但是其中的原則和目的都一樣。)』(弗四11-l2)使徒彼得又說:『你們要作上帝各樣恩賜的好管家:各人照著所領受的恩賜彼此服事。』(彼前四10 所以可以做結論說,所有的屬靈恩賜都必須使用來服事和造就教會,而且當教會如此被服事和造就時,這就算是耶穌基督的恩典以及耶穌基督的靈所作成的。

說方言的恩賜跟其它的恩賜一樣,是賜給群體的,叫他人得益處的而不是為個人的喜好或好處而使用的。但是,說方言的恩賜跟其它的恩賜在哪方面不一樣呢?它對教會有什麽特殊的貢獻和重要性呢?我們要以下面的說明來回答這個問題,也就是說,從哥林多前書新約規範性的教導來看說方言的恩賜。

4.2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屬靈的恩賜

雖然新約聖經上的書信中有四個地方特別論到屬靈的恩賜(羅十二3-8;林前十二到十四;弗四7-16;彼前四10-11),但是只有一個地方論到說方言的恩賜,就是哥林多前書十二到十四章。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上,保羅兩次列舉幾個恩賜,其中也有提到說和翻方言的恩賜(參看林前十二8-10,28-30),可是沒有加上關於這些恩賜的任何解釋。保羅只强調三點:第一,一切的恩賜都是為要使教會得益處或造就教會而存在的,並不是為了使個人得益處或造就自己(林前十二7,12-27)。第二,一切的恩賜都是聖靈按照自己的意思分給各人的,並不是按照人的意思或以人的努力而取得的(林前十二8-9,11)。第三,每一個基督徒從聖靈領受不同的恩賜,所以除了先知講說的恩賜之外 ,好像沒有任何一個屬靈的恩賜是所有的弟兄姊妹都可共有的(林前十二8-10,30)。

然後,保羅也說明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並每一個信徒互為肢體這種親密分不開的關係,來加强或糾正哥林多教會對屬靈恩賜的誤會和誤用:身體上沒有任何一個肢體為自己存在,而是各個肢體的功能、價值、和意義完全在於整個身體的益處上,也就是說,每一個肢體都為其他的肢體存在,以致所有的肢體也都互相服事、互相倚賴,才會有健康的身體運作。保羅這方面的說明直接牽涉到屬靈恩賜,也包括方言恩賜,在教會之中的運用。

最後保羅說『豈都是行异能的嗎?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林前十二31)。什麽是那比行异能、醫病和說方言「更大的恩賜」呢?我認為,「那更大的恩賜」就是先知講說的恩賜(林前十四1)。不過,保羅不願意立刻繼續說明和解釋這點,因為他覺得有比所有的恩賜更重要的事,就是信、望和愛 ,其中最大的就是愛。

4.3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只有愛永不止息

保羅想要特別强調愛的價值和不可缺的重要性,因此說『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林前十二31)。保羅論到人若有很大的屬靈的恩賜和能力,却沒有愛,他就算不得甚麽,並且這些恩賜和能力仍然與他無益(林前十三1-3),例如說『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却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林前十三1)。保羅在林前十三1-3裏講的能力「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以及那些其它的事,只不過都是誇張法和假設而已,因為事實上沒有人能說萬人的方言與天使的話語,而且也沒有任何的經文主張如此的事。聖經也都沒有教導我們,天使們會講什麽特殊的話語,而是當他們講話時,他們都說人類的語言。所以,我們也不可以用這個經文來聲稱,說方言的恩賜是天使的而非人類的話語。因此,關於保羅所論及的「天使的話語」可以有更正確地理解說,是指一種完全的,一無瑕疵的使用人類的語言,因為上帝的天使對於墮落人類的特色是,他們無論做什麽或說什麽,都是完全按照上帝的心意作服役的靈,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接下來,保羅就詳細一點描寫基督教之愛的高超重要性和它的一些特性(林前十三4-7)。

然後保羅說『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原文在這裏說「因為」)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原文說「只是部分的」),先知所講的也有限(原文說「只是部分的」),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原文說「這部分的」)必歸於無有了。』(林前十三8-10)。在這裏保羅告訴我們什麽事呢?他說,只有愛是永不止息,但是說方言的恩賜必停止。它什麽時候要停止,並且為什麽必停止呢?保羅在這裏沒有具體說明,不過可以確定,說方言的恩賜不會跟先知講說和知識同時停止。為什麽?第一,因為保羅所用的動詞不同,關於說方言他說,它「必停止」(παυω fut.mid.),意思就是自動的消失;關於先知的講說和知識他說,它們「必歸於無有」(καταργεω fut.pass.),意思就是被動的廢掉。第二,保羅所加上的理由僅僅針對先知的講說和知識,說『因為我們現在所知道的,只是部分的,先知所講的也只是部分的』,而不針對說方言。第三,當保羅說『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部分的)必歸於無有了』時,這也僅僅針對先知講說和知識,而不針對說方言。這個解釋是正確和可靠的,無論我們怎麽樣要解釋保羅所論到的「完全」之意思。

關於「完全」字(原文是τελειος)在林前十三10中的意思主要有兩個不同的解釋:第一,「完全」字指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第二,「完全」字指新約聖經寫成的時候。我個人覺得「完全」字在林前十三1-10中的意思不大可能是基督再來時候的完全 ,因為保羅結束哥林多前書十三章說『但如今(νυνι δε;原文的經節是這樣開始的)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十三13)。愛是最大的,因為愛,跟信和望不同,是永不止息。當耶穌基督再來時,信和望也必止息,因為那時基督徒可以眼見他們原來憑神的話所信和所望的事(羅八24-25;加五5;林後五6-7;來十一1)。所以唯獨愛永不止息,然而信和望在基督再來的時候也都必止息。但是,我在這邊按照保羅的話要强調,信及望跟說方言(這必停止的)、先知講說和知識(這些必歸於無有的)不一樣,是常存的(請注意那個「但如今」!)。換言之,雖然信和望對於愛是止息的,但是信及望對於說方言、先知講說和知識是不止息的,一直到耶穌基督再來的日子。假如說,方言、先知講說和知識跟信、愛和望一樣都是常存的,一直到耶穌基督再來的日子的話,保羅應該告訴我們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有方言、有先知講說、有知識這六樣,其中最大的是愛』,但是他沒有這樣說話。所以,說方言的恩賜必須在主耶穌再來的日子之前停止,無論什麽時候。

4.4 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對比說方言與先知講說的恩賜

a) 哥林多前書十四1-6
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中,保羅的第一句話是說『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講道』(林前十四1 。然後,保羅一直都比較說方言的恩賜與先知講說的恩賜來指示,先知講說的恩賜對教會有比較大的價值。為什麽?『因為(原文的經節是這樣開始的)那說方言的,原(原文沒有這個「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新譯本:因為沒有人能聽得懂)。然而,他在心靈裏却是講說各樣的奧秘。但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林前十四2-4

我認為,這個經文本來相當清楚,可是因為常常被錯誤解釋,所以必須要用自己的話來强調表達它的意思。保羅的意思並不是說,說方言的恩賜,是在個人的禱告生活中要跟神對話,為的是要造就自己,而保羅的意思是,那說方言的實際上只是對神講話,因為只有神能聽得懂他所講的話,並且他實際上不是造就教會,乃是造就自己,因為他在心靈裏所講的事對弟兄姊妹來說都是聽不懂的奧秘。但是那作先知講道的會充分的産生對別人的好處,因為它是用每一個人能聽得懂的語言來說出造就、安慰或勸勉人的話。因此保羅覺得,在教會中作先知講道的比說方言的有價值,說『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翻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强了。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裏去,若只說方言,...,我與你們有什麽益處呢?』(林前十四5-6)。請注意,保羅所想到的情况是不翻出來的方言,而不是翻出來的方言。方言若不翻出來,就不能使教會被造就,然而所有的恩賜都是為要造就教會存在的,而並不是為要造就自己

b) 哥林多前書十四7-19
在下文中,保羅不斷地弄清楚同樣的論點(看林前十四7-19)。開始的時候,他講出一般的原則來,就是世上各種各樣所發出的聲音若沒有清楚的分別,就沒辦法知道它的意思(林前十四7-8)。然後保羅說『你們也是這樣,如果用舌頭發出人聽不懂的話來,人怎會知道你所講的是甚麽呢?這樣,你們就是向空氣說話了... 你們既然熱切的渴慕屬靈的恩賜,就應當追求多多得著造就教會的恩賜。所以,說方言的應當祈求,使他能把方言翻譯出來。』(林前十四9-13;新譯本)既然按照上帝的旨意一切屬靈的恩賜都是為要造就教會而被賜下來,所以說方言的恩賜在被聽得懂的條件之下才有益,因此當聽衆聽不懂方言的話時,就不得不翻譯出來。換句話說,當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姐妹真熱切的渴慕屬靈的恩賜並且以為已接受了說方言的恩賜時,他們不應該太快就覺得滿足了,也就是自足了,而是也必須繼續追求翻方言的恩賜(無論是自己或別人所得)才好,因為如此他們才能正確地用出說方言恩賜的功用來造就教會。

接下來,保羅就從說方言者的角度來繼續討論說方言恩賜的功用,說『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在禱告,我的理智並沒有作用。那麽我應當怎樣行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理智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理智歌唱。不然,如果你用靈贊美,在場那些不明白的人,因為不知道你在說什麽,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你感謝固然是好,但別人却得不著造就。』(林前十四14-17;新譯本)以方言的恩賜說話或歌唱,在一方面像其它人類的說話或歌唱,甚至像人類一切的語言表達一樣,都是用人的靈所發表出來的,然而方言的恩賜在另一方面跟那些普通的語言表達不一樣,因為它並不是用理智來說話或歌唱,所以人的理智在方言說話或歌唱上沒有作用。不過,保羅並不認為,理智在方言禱告上沒有作用對禱告者或聽者會帶來好處。我們的禱告或歌唱應該怎麽樣才可能造就,無論是造就別人或自己?我們的禱告或歌唱不僅用靈,同時也要用理智才可能明白它而被造就。

然而,如今常有人主張,說方言恩賜的主要功用是,基督徒在個人禱告生活上能够造就自己,而且方言禱告最大的好處就是理智的不參與。所以理智被視為是阻礙我們的禱告,故而不必用理智來禱告變成是極大的釋放和祝福 。說實在,這種看法並不是聖經的,乃是來自於外邦宗教和神秘主義。聖經從來沒有鼓勵我們來輕視,放弃或暫時不用理智,乃是要求我們隨時隨地以全人來愛和事奉神。所以,應該怎麽看以上的觀念?第一,說方言的恩賜根本不是為了個人的自我造就所賜給的,而是為要造就教會;第二,不用理智表達出來的語言,的確有可能是有意義的並且也來自於聖靈,像真實的方言恩賜所顯明,但是當它不被明白時,聽衆並不能被造就(因此也無法說「阿們」),而且連說方言者本身也都不能,因為他自己也都不知道他自己說什麽。在這種不明白的方言當中所經歷的「自我造就」,無論是神秘或心理或其它的經驗,這只不過恐怕都是「自我欺騙」而已。

然後,許多人還會用羅馬書八26-27來支持他們的觀念和經驗說 ,方言的恩賜被賜給我們來在無力的禱告上幫助我們,就是說,當我們不曉得應該怎樣禱告時,聖靈就親自替我們祈求。然而,這樣的解經也是個誤解,因為羅馬書八26-27跟說方言的恩賜一點關係都沒有。相反的,這個經文正是證明,基督徒都不需要說方言的恩賜來幫助我們在個人的禱告生活上得力,而是聖靈既然知道每一個基督徒在心裏的思想、感觸、擔憂、需要,所以祂就主動在所有上帝的兒女之心裏替我們禱告,像主耶穌本身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一樣(羅八34)。這就是禱告的福音,為我們這些軟弱的罪人,而並不是那現代的方言觀念說,基督徒都要追求說方言的恩賜作為個人禱告方面的自我造就之法。

c) 哥林多前書十四20-27
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1-19節,保羅討論過說方言和先知講道的恩賜關於造就教會有什麽價值和貢獻,並且它們在哪些條件之下才能造就教會。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0節,保羅就開始論到一件相當關鍵的事,就是說方言的神聖意義和目的,因為在哥林多教會中的弟兄姊妹好像不明白或忽視了它,故此也胡亂使用說方言的恩賜。所以,保羅勸勉他們說『弟兄們,你們在思想上不要作小孩子,却要在惡事上作嬰孩,在思想上作成年人 』(林前十四20;新譯本)。那麽,他們要怎麽樣在思想上作成人呢?他們,跟我們一樣,急需多注意聖經中的話和其意義。具體來講,到底是什麽樣的話和意義呢?保羅說『律法上記著:「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林前十四21)從這個舊約的經節,就是以賽亞書二十八章11-12節,我們基督徒,無論是當時的或現代的,都能够將幾件很重要的事情看得出來。第一,主前七百年時,神借著先知以賽亞向當時的以色列宣布審判,也就是說,祂要借著亞述為占領者來用外語向以色列百姓說話,因為他們雖然之前都有從先知們的口聽過希伯來文之神的話,但是却沒有聽從。換句話說,神要對於以色列人成為一個陌生神,因為他們之前把耶和華當作陌生神看待和藐視祂。第二,不但如此,神在先知以賽亞當時所發表出來的審判之話當中,祂也已經關於未來的說方言的恩賜講話了。意思是說,當他們又聽了神用希伯來文借著祂獨生子耶穌向他們說明白的話,然而他們又不聽從時,神要再次以外語向以色列百姓說話,向不信的猶太人證明,福音已經轉向外邦人去了。第三,如此看來,說方言恩賜的特質就是,它當作神對於以色列民的審判記號。第四,當神决定用方言這個特別的方式來對以色列百姓講話時,祂早就知道他們仍然不會聽從祂。

我們今天都知道,在歷史中這些事都發生了。從五旬節起,神先以說方言的奇妙現象借著猶太人的口用了外邦人的語言對猶太人講話,然後也借著外邦人的口以各國的方言對猶太人講話,但是他們的回應怎麽樣?他們雖然聽了福音,雖然也見了說方言的記號,可是他們却沒有聽從神,相反地,他們以自以為義的態度去拒絕了神的福音。那時當然還是有些猶太人聽從福音,所以第一個基督教會之中的信徒都是猶太人。不過,他們只是在以色列百姓當中的少數,就是所謂的「剩下的餘數」而已,因此以色列民受了審判而被趕散到外邦人的國家去。

我們已經從以賽亞書二十八章11-12節看到,說方言的恩賜根據神的旨意有什麽意義和目的。保羅引用了這個經節之後,他怎麽繼續講話呢?他說『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原文是σημειον,就是記號的意思!),乃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原文在這裏沒有說「作證據」,而且連「記號」也都沒有說!因為先知講道根本不是什麽證據或記號。),乃是為信的人』(林前十四22)。那麽,有人主張說,說方言是為說方言者本身或為其他的基督徒作記號。保羅說什麽呢?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也就是說不是為基督徒作記號,乃是為不信的人作記號。到底哪些不信的人呢?是否是所有不信的人?保羅開始這句話說「這樣看來」,意思是,他是從以賽亞書的經節來看這件事。所以答案很明顯的必須是,「不信的人」並不是所有的非基督徒,乃是以色列百姓當中的非基督徒而已。對他們而言,說方言作為記號來表達兩面的意義:第一,外邦人及猶太人都一樣單獨因信耶穌才能得救以及受靈的洗(看林前十二13;徒十44-48,十一15-18)。第二,不信耶穌的猶太人不能得救,而必受審判,也就是受火的洗(看太三7-12;路三7-9,15-17)。

所以,請留意:說方言單單為不信耶穌的猶太人作記號。為什麽?就是,因為只有猶太人需要這個記號。我們又問,為什麽只有猶太人需要這個記號呢?那就是,因為在所有的民族及語言當中,本來唯獨有希伯來人及他們的語言希伯來文才算是被上帝所揀選的民族和語言。然而,當上帝所揀選的民族不僅僅弃絕了衆多神所差派的先知們,而且弃絕了神的獨生子時,在上帝的救贖計畫及救贖歷史之上達到一個高峰,以至於開始了上帝的新作為及新步驟,也就是說新約的世紀。當以色列百姓弃絕了她的彌賽亞時,這就變成了外國宣教的開始,而且意思並不是說,外邦人要首先藉受割禮和遵守摩西的律法成為猶太人及摩西的門徒,乃是藉信耶穌而受洗禮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換句話說,神在耶穌基督裏不只揀選猶太人,而且也揀選外邦人作祂的百姓,也就是說祂『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原文是glwssa,也就是語言)、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啓五9;看七9)所以,說方言是上帝關於巴別塔的事所附加的注釋。只有猶太人需要經歷說方言這個超自然的記號,因為只有他們會疑問,我們這些說外語的外邦人,是否真的單單藉信耶穌和受洗而並非藉受割禮和遵守律法能屬於神的子民。我們從說方言的記號能够看得出來,上帝何等忠誠地向祂的以色列百姓見證祂的新救贖工作,使他們注意這件他們因完全不習慣而相當不容易明白和接受的事。結果,大多數的以色列人還是沒有瞭解這個記號的意義。我們呢?我們這些外邦人的基督徒,今天怎麽會把說方言這個作為不信主之猶太人的記號並且為了教會的造就賜給的恩賜,來理解為信主之外邦人的記號並且為了自我造就賜給我們的恩賜呢?

講完了說方言作為不信主之猶太人的記號以後,保羅再說『如果全教會聚在一起的時候,大家都說方言,有不明白的人或未信的人進來,不是要說你們瘋了嗎?如果大家都講道(原文是先知講說),有未信的人或不明白的人進來,他就會被衆人勸服而知罪,被衆人審問了。』(林前十四23-24;新譯本)。不翻出來的方言不只是對教會中的弟兄姊妹沒有益處,而且也是對偶然進來的不明白方言的或不信主的人沒有益處,完全相反地,是很糟糕的,因為他們都會跟五旬節時候的不明白方言的猶太人一樣(看徒二13)認為,這些基督徒瘋狂了。所以,若在教會中要說方言的話,『只可以有兩個人,或最多三個人,並且要輪流的說,同時要有一個人翻譯。』(林前十四27)作先知講說也在這方面跟不翻出的說方言很不一樣,因為它對每個人,無論是信或是不信主的,無論是明白方言或是不明白方言的,它對他們都有益處。

既然說方言是為不信主的猶太人,而不是為信主的人作記號,所以說方言怎麽樣可算是造就教會的恩賜呢?說方言是為猶太人作記號來指出,信耶穌基督的人,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一樣領受聖靈來組成神的唯一及合一的百姓。所以說方言作為記號對全部的教會絕對重要來保證她的合一。當猶太人和外邦人在一個基督教會中被聯合起來時,而教會的合一已經沒有被懷疑之後,說方言的恩賜仍然有功能嗎?根據我們在聖經中所發現到和說明過的教導好像沒有。因此,如果要論到說方言的恩賜什麽時候要停止這個問題(林前十三8),我會覺得,在剛所描寫的情况之下最有可能。

但是保羅也有常常說方言。他自己這樣說:『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大家都多。但在教會中,我寧願用理智說五句話去教導人,勝過用方言說萬句話。』(林前十四18-19;新譯本)保羅在這裏又確認他之前所說過的話。不過,我們應該怎麽理解十八節呢?好可惜,在全部的新約聖經中只有這個經文論及使徒保羅的說方言恩賜,並且告訴我們說他有許多的時候用它。我們很想要知道,保羅到底什麽時候而且在什麽場合用了說方言的恩賜?既然在聖經中沒有什麽直接的答案,我們最多能够從聖經有關說方言恩賜的明確教導來做考慮和推測而已。保羅說『在教會中我寧願用理智說五句話去教導人,勝過用方言說萬句話。』(林前十四19)那麽,保羅的意思是否是說,他在教會中都沒有用方言,乃是僅僅在他個人禱告之中?不!保羅只有重複他說明過的原則:說方言的恩賜必須翻譯出來,才能造就教會,無論是平信徒或使徒保羅說出來的都一樣。所以保羅在十八節說的到底是什麽意思?讓我們考慮一下:保羅所領受的說方言恩賜原則上必須是可明白的人類之語言,只不過並不是在任何的地方任何的人都明白的。我們知道,保羅作為外邦人的使徒和宣教士去過很多外邦人的地方和國家。當保羅到了一個未曾去過的地方時,總先去猶太人的會堂,跟他們分享福音,然而大多數猶太人的回應都是拒絕,而在當中的外邦人比較願意接受。然後保羅常常說類似以下的話,說『「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弃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外邦人聽見了這話,就歡喜了,贊美神的道。』(徒十三46-48;參十三42-50;十八4-8;二十二18-22;二十八23-29)難道,保羅正在這種場合裏,就是當不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一起聚會時,他一而再,再而三都有機會正確使用說方言的恩賜嗎?並且按照保羅自己的教導,說方言的恩賜豈不是在這種場合裏最恰當使用的嗎?我會認為「就是啊!」。然後,在這些外邦人的地方也都有可能會有人能够明白保羅的方言,而且也可能幫他翻譯。不過,我們也不能排除另外一個可能性,就是說保羅根據他自己的教導有祈求上帝給他翻方言的恩賜,而且真的領受了。誰知道?我們的確都不能知道,因此也不能忽略或否定這些我個人認為是相當實在的可能性,因為它們最符合聖經有關說方言恩賜的教導。

d) 哥林多前書十四39
今天,特別是從二十世紀初的五旬節運動起,不少外邦人的基督徒開始追求說方言的恩賜,而且引用保羅的話說『不要禁止說方言』(林前十四39)來支持和保護他們現代的方言現象,但是我們不得不問,他們所謂的方言是否是跟聖經中的說方言恩賜是一樣的?現代的方言現象是否還有原來的意義和功能?我對這些問題所提出的答案都是否定的。當保羅說『不要禁止說方言』時,他所想到的當然是聖經的,而且是正確實用的說方言的恩賜。除非我們能確定這個恩賜今天還存在,我們也不應該隨便用保羅的話說『不要禁止說方言』,否則恐怕我們鼓勵許多看起來好像非常屬靈的,然而事實上不是聖經的,乃是無理以及不可理解的作為。

5. 一些實際的思考

1.) 我雖然認為,聖經的說方言恩賜已終止了,但是當今天在我的教會裏面有人主張說他有領受說方言的恩賜時,我以牧者的身分和態度並不會馬上禁止說方言。不過,這個時候應該怎麽辦來負牧者的責任呢?我建議以下的作法:

2.) 當現代教會裏面有弟兄或姐妹主張說他有領受說方言的恩賜時,我們應該有興趣知道這個方言到底是什麽一回事,所以可以首先問一些問題,而不立刻辯論。譬如說,我們可以這樣問他『請問,你所說的方言是什麽語言?』。我個人的經驗是,每一次當我問過這個問題時,人都有回答說『我不知道!』,而且好像對這個問題也都覺得無所謂。然而,一邊說出自己不明白的方言,一邊沒興趣知道這方言和其意義,這樣至少從聖經的角度來看豈不是很奇怪嗎?

3.) 接下來,我們可以問另外一個問題說『你曾經有沒有祈求神賜給你翻方言的恩賜?』。如果他回答說『沒有!』,我就可能會問他『你為什麽沒有祈求?在教會中有別人幫你翻譯嗎?』。關於這些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個人的經驗大有可能也都是『沒有!』。因為大多數的現代說方言者根本不認為並且也根本不考慮說方言應該作為造就教會的恩賜。

4.) 假如這個人知道他所說的方言是什麽語言,而且也有人(無論是他自己或別人)能够把此方言的話翻成大家都能明白的話,我並不會反對他以方言在教會中禱告。不過,在這種禱告的內容方面當然不可以發生毛病。然而,無論如何,基本的問題仍然一樣,就是『說方言恩賜的意義和目的是什麽?』。在教會之中說方言禱告,也就是外語禱告,比起母語禱告到底有什麽好處?外語禱告及它的翻譯比直接說本地的母語禱告,怎麽可能更造就教會呢?相當不可能,除非這種禱告具有記號的功能!我的意思是說,聖經所教導我們的那種記號的功能,而並非某一種我們自己想出來的。說實在,我沒辦法把說方言的恩賜與猶太人分開來看。

5.) 如果說方言者不知道他所說的方言是什麽語言,而且也沒有人(無論是他自己或別人)能够把此方言的話翻成大家都能明白的話,我們就不能不禁止他在教會之中說方言禱告。在如此的情况之下,可以開始嘗試跟對方分享和討論,聖經怎麽教導我們屬靈恩賜的一般和說方言恩賜的個別之意義和功用。

6.) 我不會鼓勵人,在他們的個人禱告生活中說方言禱告,而是勸導人不要這樣做,因為我認為在個人禱告生活中說方言禱告不符合聖經關於屬靈恩賜的教導。因為在聖經中,所有的恩賜都是為要造就教會,而並不是為要造就自己賜給信徒們。

7.) 如今有許多人認為和主張,在個人禱告生活中「說方言」,其實也並不一定是真實的語言 ,就算是現代說方言的主要意義,而且基本上也是每一個基督徒都能够經歷的。我認為這樣的主張不只是無聖經根據的,甚至是違反聖經的教導,所以也不得不拒絕這些看法,免得讓它們誤導更多人。

8.) 另外,說方言恩賜在聖經中的意義和功用跟現代說方言者常常所主張的許多奇妙的用處,一點關係也沒有,像有些人所聲稱:說方言會徹底改進信徒的讀經、禱告、和見證;說方言會帶給信徒對於罪得赦和神同在的確知;說方言是上帝啓示的管道或上帝向我們說話的方法之一;說方言在屬靈爭戰上算是很有效力的武器;說方言是悟性之外或非悟性的禱告,因而就是更純正或更親近神的禱告(「靈言」、「靈裏禱告」);說方言是聖靈充滿的結果和證據,等等 。當人將這些意義和用處歸於說方言時,說方言就得了一些它原來沒有的意義、地位、用處和重要性,然而這一切從上帝的話來看都不應該如此,免得我們接受和推動許多人為的信仰與行為。

9.) 當人將一些剛所列舉無聖經根據的意義和用處來歸於說方言時,說方言不只得了一些它原來沒有的意義、地位、用處和重要性,而且它同時也掩蓋了或取代了那些在聖經的教導上提供給我們的管道,來經歷和得著我們所需要的,並且上帝也願意賜給我們的真正幫助與祝福。換句話說,方言不是而且也不應該成為一個管道,來資源或提升個人基督徒成聖生活的品質。

10.) 當我們談到這些事時,也許也可以順便提出那些不算是聖經的方言,而是別種類的可能性 ,像學習得來的 、心理作用的、神秘經驗的、邪靈産生的 。當我們注意這些完全不同的可能性時,我們就可以發現,現代的說方言現象並不是像許多人所以為那麽單純的事情,好像都是來自於聖靈的作為。事實上,說方言現象也一再地發生在异端運動和其它的宗教 當中,以及在被鬼附者的身上

11.) 總之,我想建議把聖經有關說方言恩賜的教導,在教會的教訓之場合裏(像在成人主日學當中)更主動說明出來,因為我認為教牧事工的一個重要的原則是:預顧(或預防)總是比回顧好,意思是說,事先謹慎勝於事後醒悟。

三、結論

最後,關於我在這個文章之中所做的「方言意義的重探」,可以如此很簡短地說:聖經中的聖靈方言現象對基督的教會之意義和重要性,比現代教會所認為得重大很多,然而此方言對個人基督徒靈命及生活之意義和重要性,比現代教會所認為或主張得渺小很多。因為聖經的方言都是聖靈所賜給一些信徒的能力來說出未學過的真正的語言,來為當時的猶太人作記號而這樣促進和保護在基督裏的救贖之道的獨一性以及新約之中上帝百姓的合一,也就是說造就教會,因而使猶太人與各國來的外邦人,在唯獨藉信耶穌基督而被稱義的共同基礎上一起來作亞伯拉罕的後裔和天父上帝的兒女。

然而,當我們現代的教會常常經歷許多非語言性的方言,而且常常也認為這些應該是所有的基督徒為自己的益處可經歷和運用的,在實際的狀况之下許多人也確實已經這樣經驗時,我們就應該留意,甚至也應該緊張起來,於是須要認真去做集中於聖經教導的「方言意義的重探」。
求主藉祂的聖道和聖靈來幫助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