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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6

 
 
聖經詞條:耶利米哀歌的神學
Theology of Lamentations

誠之摘自 證主《聖經神學詞典》
https://yimawusi.net/2021/08/25/theology-of-lamentations/
 
耶利米哀歌是作者的一篇獨白。當中雖有提及神,但神卻沒有親自說話。除了最後那章之外,本書的結構是一組離合詩(acrostics,中、英譯文均難以反映此文體)。至於它的體裁,則屬一首哀歌。某些傳統的觀念──例如罪與罰的關係──在本書隨處可尋。背景是耶路撒冷被毀的歷史危機。那位獨白者,既目睹悲劇的發生,本身亦是災難的受害人。神是出現在整篇獨白的主要人物;對於有分牽涉在過程當中的人──例如巴比倫人(沒有指名道姓)和以東人──作者亦表達了他的看法。在表達方式方面,作者加入了不少比喻的說法。只要留意本書的形式、體裁、表達的傳統觀念、處境和人物,便是尋索本書神學的最佳方法。
 
痛苦的哀聲
 
作者在本書所表達的,基本上是屬於今世的看法。作者赤裸裸地面對耶路撒冷如今遭到巴比倫人蹂躪(主前587年),以及百姓被擄的悲慘現實(一3,二8-9)。百姓受盡屈辱,陷於極度困境中(一1-21上,五1-18)。巨大的苦難和痛苦的哀號便成了本書的主題(參三1-20)。作者透過詩體而不是散文的形式來抒發他的哀嘆。全書採用了輓歌的語調(一、二、四章)。在全書五章中,有四章用希伯來字母以離合詩的形式寫成,作者也許是想藉此來盡情表達他的哀傷。那用以形容苦痛的措辭和比喻,是非常活現鮮明和有血有肉的。那個先前充滿自豪的城市,如今竟如寡婦,又如王后成了奴僕(一1)。那強調這城和聖殿是固若金湯的「錫安神學」(詩四十八,一三二13;耶七4),已被證實是一堆空話。昔日那充滿喜樂、佳餚、財寶和繁榮的美好日子,已經去而不返(一7,三17)。昔日儀表出眾和服飾華麗的貴冑,現在的面貌比煤炭更黑,而且還骨瘦如柴(四8;參一6)。婦女被玷污(五11),兒童哭求食物(二12);無人去安慰錫安(一17)。作者毫不掩飾地描述殘酷的現實。他既沒有抑壓自己的哀聲,也沒有歪曲事實,雖然他所寫的內容會引來人對神產生一大堆疑問。正如我們在約伯的例子中所見,人必須透過言語來表達哀傷,才能對創傷的心靈產生治療的作用。
 
作者在痛苦之中向神說話,因為他知道神垂顧受苦的人。於是,他首先要讓神看見他的哀傷。他繪形繪聲地描述財物的被毀,強調名副其實地盡失所有,以及意志的極度消沉──讓神看個清楚!饑荒成為焦點(二20,四10),這也許是因為在傳統上,神總是藉著饑荒來成就祂的旨意(創十二10;路得記;耶十四章)。作者在苦難之中,不忘呼求神的醫治和復興(五21-22)。
 
積極干預的神
 
一首接一首的詩除了描述實況之外,亦代表了作者對與當前情勢有關的傳統觀念加以分析。這傳統觀念包括犯罪與苦難之間的關係。成書日期很可能早於本書的約伯記,已經清楚指出一切苦難皆是犯罪的報應,這理論實在過於簡化。不過,自從人類在伊甸園犯罪之後,便知道犯罪會帶來懲罰。
 
作者在本書一開始,便清楚指出罪與苦難之間的關係:「因耶和華為她許多的罪過使她受苦」(一5)。罪造成了關係的破裂。按照比喻的講法,以色列已經被繫上重軛,以致她的力量逐漸衰敗(一14)。她在苦難中訴說神「使他轉離正路,將〔他〕撕碎,使〔他〕淒涼」(三11)。以色列以傳統的觀念來解釋她的處境:「我們犯罪背逆……殘害和毀滅,都臨近我們」(三4247)。全部五首詩均認定犯罪是導致災禍的原因(一8,二14,三42,四13,五7)。
 
儘管她的罪無可赦免,但是,從另一個傳統來理解卻可能更為恰當,那就是先知應有的事奉。眾領袖都要負上罪責(四12-13)。以色列的傷口如今之所以大如海,全因為眾先知沒有揭露她的罪行,以致她不能避開被擄的惡運(二14)。在背後支持這指控的理據,乃在於神要先知履行的其中一項任務,就是要指出社會中的各種罪狀(參耶七1-15)。二章14節提到說虛假神諭的先知,很可能是向罪人宣告平安,以及曾經與耶利米激烈辯論的那些先知(二十三16-18)。
 
另一個在耶利米哀歌顯示的傳統思想,就是神會攻擊祂的百姓。以賽亞曾經簡潔地指出:「他〔神〕就轉作他們的仇敵,親自攻擊他們。」(六十三10;參民十四39-45)「主如仇敵」這句話(二5),正是本書作者發出的共鳴;它只是在另一層面解釋主前587年的悲劇。禍患至終是出於神的作為(三38)。神使祂的居所如荒廢的庭園;祂又毀壞祂的聚會之處(二617;參一12,二1,三1)。
 
神是統治者(五19),亦是救主,故此,人因著相信神的信實而常存得救的盼望。咒詛仇敵(一21-22,三59-66,四21-22)和發出悔改的禱告(三40-41),兩者都是心存盼望的表現。
 
公義、憤怒和憐憫的神
 
一般認為神的屬性既使人畏懼,又使人樂於親近。本書肯定神的公義(一18)。然而,鑑於百姓的罪惡,本書論到神發怒的經文便較論及祂公義的經文多。發怒正是公義的神之正常反應。每一組離合詩──尤其是第二組──都有提到神的發怒(一12,二12342122,三43,四11)。若用比喻的說法,神倒出的憤怒就如火(二4;參四11),以致猶大的保障被傾覆(二2),君王和祭司遭到唾棄(二6),老老少少都死於刀下(二21)。耶利米和在他之前的眾先知都警告過以色列,當神發怒的時候,將會帶來嚴重的後果(三十23-24;摩一3-561011)。
 
對於神的憤怒和神的憐憫這兩者之間似乎出現的分歧,聖經作者沒有嘗試作出任何調協;事實上,兩者皆是神的屬性,沒有主次之分。傳統對神的看法,都認定祂是全然憐憫和溫柔的,卻堅持要公正地施予懲罰。那粗略地可算為本書核心部分的第三首離合詩,其主要部分是描述神的信實極其廣大和不斷更新(三23)。前兩首離合詩所築起的情緒洪流,如今被正確的神學所控制。神的憐憫和慈愛永不斷絕(三2232)。神基本上不願意使人憂傷(三33)。神是滿有憐憫這個信念,為這個陷於痛苦中的城、其中的居民和被擄者帶來了一絲的盼望(三21)。
 
彷彿遙不可及的神
 
本書充滿了哀歌的色彩──無論是個人的哀嚎(三章),或是群體的哀歌(五章)。哀歌的要旨主要是向神抱怨,但形式則可以有別(參詩六、十三篇)。耶利米哀歌所抱怨的事情,基本上是神好像不見了、無人可以來到祂面前,甚至感到遭神離棄。比喻又再一次派上用場。神用黑雲遮蔽自己,以致「禱告不得透入」(三44)。
 
然而,我們卻要繼續禱告。正如摩西不單提出懇求,更力陳各種理由求神答允(出三十二11-14),因此,作者在這裏藉著指出仇敵對他的辱罵和攻擊,來「激發」神為他申冤(三61-63)。另一個「刺激」是指出受害者的完全無助和身心所遭受的痛苦(一20;參摩七2)。最後還有一個,就是重提神從前曾施予援手:神曾經臨近和使人得以安心(三55-57)。抱怨的基礎,在於認識神始終是神──即使人感到神好像不見了,祂始終關心遭遇困苦的人,正如在出埃及所經歷的一樣,只要向神呼求,神就會施行拯救。因此,作者不斷呼喊神:「求你觀看」(一911,三63,五19-21)。最終,神總會垂聽。
 
Elmer A. Martens
 
另參:「耶利米書的神學」;「以色列」。
 
參考書目:
 

B. Albrektson, Studies in the Text and Theology of the Book of Lamentations; R. B. Chisholm, Jr., A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pp. 359-63; N. K. Gottwald, Studies in the Book of Lamentations; B. Johnson, ZAW 97/1 (1985): 5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