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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6

明白彼得後書三章九節  Understanding 2 Peter 3:9

作者:John Samson  譯者/校對者:  Maria Marta/駱鴻銘: http://www.reformationtheology.com/2013/12/understanding_2_peter_39.php#more

 摘自《十二個怎麼樣--回答關於神的主權揀選中常見的異議》第九章約翰.薩姆森著(John Samson)

毫無疑問這句子是用來反駁聖經揀選教義最流行的單一經句沒有其他經句能與此句相比。他們只是望文生義地來解釋這節經文的意思,也正因為如此,他們並沒有花功夫來研讀,這正是「傳統」明顯的特徵。我不得不承認,我也是這樣誤解了很多年。那些最被傳統奴役的人正是那些否認受任何傳統影響的人。

首先讓我們來讀這節經句的上下文:

彼後3:1-9––「親愛的弟兄啊,我現在寫給你們的是第二封信。這兩封都是提醒你們,激發你們誠實的心,叫你們記念聖先知預先所說的話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傳給你們的。第一要緊的,該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欲出來譏誚說: 「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 」他們故意忘記,從太古憑神的命有了天,並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故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沈淪的日子,用火焚燒。

親愛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我們註意到的第一件事是,這段經文的主題不是救恩,而是基督的第二次降臨。祂仍然會來,而且會突如其來,像夜間的賊到來一樣再臨(第10節)。

第二點要註意的是,這節問題經文(第9節)是講上帝的旨意。 「上帝不願意」某些事情發生。

神學家很早就認識到,聖經中上帝的旨意分為三種:

第一種稱為主權定旨的旨意 (即永恆的諭旨 the decretive will)。是指上帝必定成就的旨意。是一些總是會發生的事情。沒有什麼事情能阻撓這種旨意。(賽46:1011)。這種旨意也被稱為上帝隱秘的旨意,因為它們是隱秘的,直到在時間的過程中實現出來。

第二種是道德或誡命的旨意。上帝這種旨意啟示在律法、命令或準則之中。人類歷史的進程表明,人有能力打破這些誡命,而且每天這樣做著。這樣的聲明非常重要: 雖然人能夠打破這些準則,但是他們沒有權利這樣做。上帝的創造物有義務服從祂一切誡命,而且會因為不服從而面臨審判。

第三種,我們有上帝「性情的旨意」(Gods Will of Disposition)。史鮑爾博士(RC Sproul) 指出,這種旨意描述上帝的態度。它定義了什麽事能取悅祂。例如,上帝不喜悅惡人死亡,但最肯定地,祂決意或判定惡人死亡。上帝的終極喜悅是祂自己的聖潔和公義。當祂審判這個世界,祂樂以證明自己的公義和公正,然而,對那些接受審判的人,祂並不是報復性的欣喜若狂。當我們在順服找到樂趣,上帝會滿足喜樂,當我們不順服時,祂極其生氣失望。(基督信仰的基本真理)

有許多在改革宗團體的人,看了彼得後書三章9節,覺得這裡是上帝表達祂性情的旨意。他們認為經文是說,(在某種意義上)上帝不希望或渴望看到任何人滅亡,即使這是一個人若不悔改,必定會發生的事情。人要滅亡的事實,不是令上帝高興的事情。祂寧願這從來不會發生。但為了維持祂的聖潔和公義,祂必須將叛逆罪人送入地獄,承受永恆的懲罰。

對這段經文的這種觀點,還有很多可以說的,我有很多改革宗的朋友就是持這種觀點。它確實解決了很多問題。然而,當我留心註意這段經文的人稱代名詞時,我所看到的令我產生不同的看法。

誰是「人人」(ALL)

彼得說話的對象是清楚確定的。他稱呼褻慢人為「他們」,但在其他地方他說他的聽眾為「你」和「親愛的」。我相信這是非常重要的。

但可以肯定「人人」(ALL) 是指「所有的人」,對嗎?通常是對的,但並非總是如此。這必須根據該單詞所在的上下文來確定。當一所學校的老師在課堂上即將開始上課時,問學生,「我們所有人都到齊了嗎?」或「每一個人都在這裡嗎?」 他不是問,是否地球上每一個人都是在這教室裡。有鑑於構成這個問題的上下文,所以我們明白,他所指的「所有的人」是某一類別或類型內的「所有的人」--- 在這個案例中,是指在這課堂上的所有學生。說他所指的是「地球上所有的人」將會嚴重曲解了他問題的本意。

所以,彼得後書三章九節的問題是: 是否「人人」是指全人類無一例外,還是指在一定群體內的每一個人。

彼得後書三章九節上下文表明,彼得正在寫給一個特定的群體,而不是全人類。當彼得寫道「親愛的弟兄啊,我現在寫給你們的是第二封信。這兩封都是提醒你們,激發你們誠實的心」(彼後3:1 )時,聽眾是被確認的。

我們可以更具體一些嗎?是可以的,因為如果這是第二封給他們的信,首先很清楚他寫給誰。彼得前書一章1 (第一封信) -「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被揀選的」(Peter, an apostle of Jesus Christ, To those who are elect) (ESV 1Pe 1: 1)

所以,彼得後書三章8 9(第二封信),彼得是寫給那些選民(elect) :「親愛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8-9)

我同意史鮑爾博士(Dr. Sproul) 和其他學者的觀點,認為這裡所說的上帝旨意不是上帝「性情的旨意」 (God's Will of Disposition),而是上帝主權的旨意(永恆的諭旨the decretive will) 。上帝不願有一人沈淪。祂不會允許它發生。

考慮到這前提,如果這裡的「任何人」或「所有的人」是指在人類歷史上的每個人,那麼這節經文所證明的是普救論而不是基督信仰。 (普救論是假教義,教導我們,每個人最終都將得救,沒有人入地獄)。如果上帝不願意(主權的旨意)任何人滅亡,將會是什麼?沒有人會滅亡!然而,在上下文中,上帝不願意「任何人」滅亡是限定在祂正在寫的同一群體人之內的人,選民; 而「人人」是那些前來悔改的相同群體的人。

這種解釋使這段經文合情合理。基督延遲第二次到來,使所有選民可以聚集一齊。選民不是被揀選稱義,而是相信基督而稱義。如果一個人得救,他們必須悔改和相信基督。主權揀選的教義簡單解釋了誰會這樣做。哪些選民會(這樣做)

當耶穌的說這段話時,就向我們保證了這點:「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在使徒行傳十三章48節,當路加觀察到「...... 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路加的證言證實了這保證。

彼得後書第3章告訴我們,基督還沒有回來的原因是祂有更多的選民將會歸順。這就是為什麼祂昨天還沒有回來。在這個時間點上,並不是所有的選民都悔改和相信了。因此,基督尚未大能地榮耀地返回地上。基督第二次再來似乎會延遲到來(對一些人來說),但上帝對我們(你們,親愛的)非常忍耐,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都悔改。我個人而言,我很高興,我歸正那日之前主耶穌還未回來。 (要不然)我會一直迷失在罪惡之中直到永遠。

這經句不但不是否認選揀教義,按聖經的上下文來理解,反而是最有力支持選揀教義的經文之一。在彼得後書第三章,當彼得寫「人人」時,大聲疾呼「人人」實際上是指所有的選民。

摘自《十二個怎麼樣--回答關於神的主權揀選中常見的異議》第九章約翰.薩姆森著(John Samson) ---蒙允許刊登


薩姆森(Samson) 牧師是一位改革宗的牧師,聖經教師和作家,火熱事奉當地教會,廣泛地傳揚福音。被Arizona,  Tucson,   Faith Community Church教會委任為牧師,在美國Arizona, PhoenixKing's Church 教會擔任牧師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