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彼得後書三章九節 Understanding 2 Peter 3:9
作者:John Samson 譯者/校對者: Maria Marta/駱鴻銘: http://www.reformationtheology.com/2013/12/understanding_2_peter_39.php#more
摘自《十二個怎麼樣--回答關於神的主權揀選中常見的異議》第九章約翰.薩姆森著(John Samson)
毫無疑問,這句子是用來反駁聖經揀選教義最流行的單一經句,沒有其他經句能與此句相比。他們只是望文生義地來解釋這節經文的意思,也正因為如此,他們並沒有花功夫來研讀,這正是「傳統」明顯的特徵。我不得不承認,我也是這樣誤解了很多年。那些最被傳統奴役的人正是那些否認受任何傳統影響的人。
首先讓我們來讀這節經句的上下文:
彼後3:1-9––「親愛的弟兄啊,我現在寫給你們的是第二封信。這兩封都是提醒你們,激發你們誠實的心,叫你們記念聖先知預先所說的話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傳給你們的。第一要緊的,該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欲出來譏誚說: 「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 」他們故意忘記,從太古憑神的命有了天,並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故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沈淪的日子,用火焚燒。
親愛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
我們註意到的第一件事是,這段經文的主題不是救恩,而是基督的第二次降臨。祂仍然會來,而且會突如其來,像夜間的賊到來一樣再臨(第10節)。
第二點要註意的是,這節問題經文(第9節)是講上帝的旨意。 「上帝不願意」某些事情發生。
神學家很早就認識到,聖經中上帝的旨意分為三種:
第一種稱為主權定旨的旨意 (即永恆的諭旨 the decretive will)。是指上帝必定成就的旨意。是一些總是會發生的事情。沒有什麼事情能阻撓這種旨意。(賽46:10,11)。這種旨意也被稱為上帝隱秘的旨意,因為它們是隱秘的,直到在時間的過程中實現出來。
第二種是道德或誡命的旨意。上帝這種旨意啟示在律法、命令或準則之中。人類歷史的進程表明,人有能力打破這些誡命,而且每天這樣做著。這樣的聲明非常重要: 雖然人能夠打破這些準則,但是他們沒有權利這樣做。上帝的創造物有義務服從祂一切誡命,而且會因為不服從而面臨審判。
第三種,我們有上帝「性情的旨意」(God’s Will of Disposition)。史鮑爾博士(RC Sproul) 指出,這種旨意描述上帝的態度。它定義了什麽事能取悅祂。例如,上帝不喜悅惡人死亡,但最肯定地,祂決意或判定惡人死亡。上帝的終極喜悅是祂自己的聖潔和公義。當祂審判這個世界,祂樂以證明自己的公義和公正,然而,對那些接受審判的人,祂並不是報復性的欣喜若狂。當我們在順服找到樂趣,上帝會滿足喜樂,當我們不順服時,祂極其生氣失望。(基督信仰的基本真理)
有許多在改革宗團體的人,看了彼得後書三章9節,覺得這裡是上帝表達祂性情的旨意。他們認為經文是說,(在某種意義上)上帝不希望或渴望看到任何人滅亡,即使這是一個人若不悔改,必定會發生的事情。人要滅亡的事實,不是令上帝高興的事情。祂寧願這從來不會發生。但為了維持祂的聖潔和公義,祂必須將叛逆罪人送入地獄,承受永恆的懲罰。
對這段經文的這種觀點,還有很多可以說的,我有很多改革宗的朋友就是持這種觀點。它確實解決了很多問題。然而,當我留心註意這段經文的人稱代名詞時,我所看到的令我產生不同的看法。
誰是「人人」(ALL)
彼得說話的對象是清楚確定的。他稱呼褻慢人為「他們」,但在其他地方他說他的聽眾為「你」和「親愛的」。我相信這是非常重要的。
但可以肯定「人人」(ALL) 是指「所有的人」,對嗎?通常是對的,但並非總是如此。這必須根據該單詞所在的上下文來確定。當一所學校的老師在課堂上即將開始上課時,問學生,「我們所有人都到齊了嗎?」或「每一個人都在這裡嗎?」 他不是問,是否地球上每一個人都是在這教室裡。有鑑於構成這個問題的上下文,所以我們明白,他所指的「所有的人」是某一類別或類型內的「所有的人」--- 在這個案例中,是指在這課堂上的所有學生。說他所指的是「地球上所有的人」將會嚴重曲解了他問題的本意。
所以,彼得後書三章九節的問題是: 是否「人人」是指全人類無一例外,還是指在一定群體內的每一個人。
彼得後書三章九節上下文表明,彼得正在寫給一個特定的群體,而不是全人類。當彼得寫道「親愛的弟兄啊,我現在寫給你們的是第二封信。這兩封都是提醒你們,激發你們誠實的心」(彼後3:1 )時,聽眾是被確認的。
我們可以更具體一些嗎?是可以的,因為如果這是第二封給他們的信,首先很清楚他寫給誰。彼得前書一章1 節(第一封信) -「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被揀選的」(Peter, an apostle of Jesus Christ, To those who are elect)
(ESV 1Pe 1: 1)
所以,彼得後書三章8 、9節(第二封信),彼得是寫給那些選民(elect) :「親愛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8-9)
我同意史鮑爾博士(Dr. Sproul) 和其他學者的觀點,認為這裡所說的上帝旨意不是上帝「性情的旨意」 (God's Will of
Disposition),而是上帝主權的旨意(永恆的諭旨the decretive will) 。上帝不願有一人沈淪。祂不會允許它發生。
考慮到這前提,如果這裡的「任何人」或「所有的人」是指在人類歷史上的每個人,那麼這節經文所證明的是普救論而不是基督信仰。 (普救論是假教義,教導我們,每個人最終都將得救,沒有人入地獄)。如果上帝不願意(主權的旨意)任何人滅亡,將會是什麼?沒有人會滅亡!然而,在上下文中,上帝不願意「任何人」滅亡是限定在祂正在寫的同一群體人之內的人,選民; 而「人人」是那些前來悔改的相同群體的人。
這種解釋使這段經文合情合理。基督延遲第二次到來,使所有選民可以聚集一齊。選民不是被揀選稱義,而是相信基督而稱義。如果一個人得救,他們必須悔改和相信基督。主權揀選的教義簡單解釋了誰會這樣做。哪些選民會(這樣做)。
當耶穌的說這段話時,就向我們保證了這點:「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在使徒行傳十三章48節,當路加觀察到「...... 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路加的證言證實了這保證。
彼得後書第3章告訴我們,基督還沒有回來的原因是祂有更多的選民將會歸順。這就是為什麼祂昨天還沒有回來。在這個時間點上,並不是所有的選民都悔改和相信了。因此,基督尚未大能地榮耀地返回地上。基督第二次再來似乎會延遲到來(對一些人來說),但上帝對我們(你們,親愛的)非常忍耐,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都悔改。我個人而言,我很高興,我歸正那日之前主耶穌還未回來。 (要不然)我會一直迷失在罪惡之中直到永遠。
這經句不但不是否認選揀教義,按聖經的上下文來理解,反而是最有力支持選揀教義的經文之一。在彼得後書第三章,當彼得寫「人人」時,大聲疾呼「人人」實際上是指所有的選民。
摘自《十二個怎麼樣--回答關於神的主權揀選中常見的異議》第九章約翰.薩姆森著(John Samson) ---蒙允許刊登
薩姆森(Samson) 牧師是一位改革宗的牧師,聖經教師和作家,火熱事奉當地教會,廣泛地傳揚福音。被Arizona州, Tucson市, Faith
Community Church教會委任為牧師,在美國Arizona州, Phoenix市King's Church 教會擔任牧師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