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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6

宗派主义 Denominationalism

摘自《英汉神学名词辞典》赵中辉编译, 194页,改革宗出版社

宗派是由数个信仰相同的教会(会众)所组成的,也可能拥有许多地方分支。然而一个真正的宗派不会声称自己为教会唯一正统的表白。一个宗派的传统,一般说来都包括教义上的或经历上的或组织上的强调,同时也包括一般的种族背景、语言、社会阶级。可是所有这些共同的特性,现今多半已经步入分歧,尤其在那些大而古老的宗派当中情况更是如此。结果,不但在宗派与宗派间,就是在宗派本身内也存在着分歧。
     
『宗派』一词,一般是用来指着名称上的区分,而在宗教的关系中,传统上则是用来指着抗罗宗团体内的广大运动,如浸信宗与循道宗,同时也是指着过去这些年间,因为地理上的扩展与神学上的辩论,而从以上运动中发展出的分支。
     
纵然抗罗宗中的各宗派,超越了地方性教会,已成为有组织基督教最大的表白,可是他们却仍未能对宗派主义作神学上的反应。我们可从神学的教科书与教会信经中看出此言不假。或许此种缺失最简单的原因,就是圣经未预见教会的组织会成为宗派;但圣经有说到,除了那些受惩戒者之外,其他所有信徒都应该彼此有交通,而与此相反的任何企图都在摒斥之列(林前一1013)。保罗之所以写信给在罗马或加拉太等不同地方聚会的基督徒,意思就是要所有的人都确实得到其中的信息。若他生于现今这时代,他就可藉着大众传播媒体以广告的方式将之刊登出来。
      
教会中宗派主义的兴起,是较晚近的现象。在有形教会与无形教会之间,为威克里夫与胡司所共同促成,以及改教家发扬光大的神学区分,已成为十七世纪清教徒中所浮出的宗派主义之实行与拥护的基础,而清教徒在教会内大多数的事上都看法相同,唯独在如何组织教会的基要问题上不同。与*卫斯理及怀特腓有关的十八世纪的复兴,大大地鼓励了宗派的实行,尤其是在美国。虽然一个真正的宗派从未声称自己为教会唯一正统的表白,可是它却认为自己最忠于圣经,以及圣灵现今活动的最好表白。如果它不这样想,那它何必脱离原初的宗派呢?然而一个真正的宗派不能对其会友作全面性的限制,它应当给予信徒自由,让他们在各种特殊的服事上与其他宗派的基督徒合作。
     
就理论上说,宗派主义和两个古老的势力发生尖锐的对立,即天主教与党派集团。天主教与党派集团往往也被称为宗派,不是反应出对所捐称的过度松弛,就是反应出该团体的历史发展。
     
大公教会或说国家教会在其最成长的阶段多受到政府的支持,不论是帝国政府或部落或中央政府都是如此。这样的教会往往在政府变为回教、共产制度或世俗化,并撤回其支助后,却依然存在。大公教会从起初就视其区域内的所有基督徒属于大公教会,非常反对个人自由地加入宗派。当大公教会分散的时候,教会与教会之间联系的基础就建立在民族上,而非地域的关系上。过去数世纪,大公教会中的各个教区多半都彼此互相承认对方具有管辖当地教区基督徒的权力(其中最大的就是罗马天主教)。此共同的承认是经由一种大公的见解所形成,而每一地区的教会只能受主教治理,因认为是从使徒承袭来的传统。最近数十年来,尤其是在欧洲本土之外的国家,此种教会多逐渐实行起宗派制,即这些公教会让步了,并鼓励他们的信徒与大公教会以外的信徒合作。
     
理论上宗派主义也与党派主义有显著的区分。每一个基督教的派别都以为自己是合法的,是追随基督的团体。这些派别并未像大公教会那样拥有广大的信徒(除了中古世纪为时短暂的一些派别之外)。且这些派别不单只由于他们组织上彻底层面的要求被区分出来,同时也由于他们不同意四世纪时对三位一体教义的了解(但此教义传统上却为大公教会与抗罗宗团体所接纳)而被区分出来。有些派别,尤其是相信三位一体教义的,已经发展成一宗派。相反的,另一些宗派里的分支却特别热衷他们固有的信仰与习惯,因此就又回到他们原初的派别中。

宗派引人注目之处,除了其内部的阶级之分外,另外就是它们的一些特别的主张,与圣经对基督徒的描述之间有很明显可见的矛盾(参约十七2023)。因此,有些人很反对宗派,并劝勉所有真基督徒都离开宗派,且以基督教会、上帝的教会、使徒教会、弟兄会、圣经教会、福音派教会等名义聚集。另一种反应就是以地方教会的方式维持独立,但却必须和其他教会组织合作,以致有宗派联系的多样性。事实上许多地方教会都与宗派拥有历史与法理上的联系,但他们的活动却表显出像没有联系一样(相反的,一独立的地方教会却将自己孤立起来,事实上其本身就是一小派别)
     
教会独立的可行性在美国愈来愈增强,我们可从其教会人数有增无减,非宗派团体的事工,如成立国内与国外的宣道部,大学与神学院,夏令营与培灵会的营地,杂志、书籍、主日学教材的出版,布道队,青年组织,无线电与电视的广播,职业团契,以及其他许多别的团体上可看出。这些事工都强调所有宗派、家庭所固守的教义与习惯,他们作了许多从前大宗派所作的事工,并使宗派与独立的教会都经历更宽广的团契。或许『保罗和他的同人』(徒十三13)的福音队,就是圣经中的先例。这样的组织与宗派很类似,但其领导人却往往轻视宗派,只注重地方教会的扩展。
     
而另一项针对宗派主义的反应,就是企图在本世纪中透过普世教会的联合,促进更明确的合一。此项普世教会联合的运动已使许多教会经常越过民族的路线达致合并,正如教会高阶层人士透过教会会议达致宗派间的合作一样。
     
一般而言,非宗派所专长的宣教事工在神学上明显是属福音派的,可是那些透过教会会议实现普世教会联合主义的推动者却不是如此。
     
宗派的一致绝不是在神学态度、崇拜形式、体制的取决或社会阶级上像以往一样精准一致。虽然并没有任何征兆显示宗派将立即消失,但却也无人会热切地在神学上证明宗派的存在是正当的。大势似乎趋向一种新的宗派主义,人们已不再根据原初具共同传统的方式来联合教会了。毫无疑问,这样的联合将持续下去,但是重点似乎应当直接注重在任何一宗派的地方教会上,以及支持专门的宣教网,并扩展教会及其会友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