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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31

耶穌的十架七言

講員:唐興
 
爾灣聖徒改革宗長老會3/25/2018主日信息

從降卑的苦難到得勝的榮耀-01
詩篇Psalm 22 的背景:耶穌的十架七言

A.     前言:

復活節的問題。今天是Palm Sunday,耶穌復活日的前一個主日,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的日子。 這些節日在聖經中沒有教導,是後來教會受到外邦文化影響,或是企圖要影響外邦文化,在羅馬天主教時期所定的節日。事實上,17世紀的清教徒不喜歡聖誕節,也不喜歡復活節,他們認為這些都是人定的日子,因此在1659年禁止慶祝復活節。清教徒對聖經中沒有命令的節日、敬拜方式非常敏感。許多保守的改革宗教會仍然持守著這種觀念,不慶祝聖誕節和復活節。其中,有的教會主日的信息仍然和其他主日一樣,沒有特別針對復活節的信息;也有的會特別講耶穌受難的信息。事實上,我們每一個主日都應該思想基督的受苦和復活、思想基督的十字架(基督所成就的工作)對我們帶來的祝福和影響。因為整本都聖經都在講這一件事。

今天我們要先簡短地回憶一下舊約中基督的十字架,再到新約中看基督的十字架。然後,稍微仔細地思想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講的話,並且發現其與詩篇22篇的關係;下個主日我們再到詩篇22篇中去思想耶穌的十字架。今天信息的題目是:從降卑的苦難到得勝的榮耀。

舊約中基督的十字架。 耶穌在十字架上所作的事,從舊約的創世記三章15節就開始了: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蛇要傷祂的腳跟:國度的爭戰是神所命定的計劃。舊約中的預言、應許、獻祭的禮儀,和神救贖以色列人的歷史事件,都預表了、包含了基督的工作和祂在十字架上所作的事。(例如:出埃及-把百姓從世界和罪的轄制下救出來;過紅海-在基督裡接受洗禮;頒布律法-啟示神國度的義;建會幕-恢復神的同住;漂流曠野-試驗神的百姓,在神的管教下,脫下舊人長大成熟;征服迦南-靠聖靈結出義的果子;建立國度、建造聖殿-在聖靈和真理中的敬拜;聖殿被毀-神聖約的管教,盼望應許君王的來到;被擄和歸回、重建聖殿-預表等候基督是真聖殿和新約教會的到來。)

新約中基督的十字架。新約的福音書記錄了耶穌的出生、祂在地上的職事,和祂被釘十字架的事。新約也把這些事和舊約的預言、應許、歷史事件連接在一起。使徒行傳記錄了耶穌升天以後,在地上透過聖靈和使徒繼續祂在地上的職事。新約其他的書信,1) 一方面對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作,在地上職事的教導,繼續作了說明;2) 一方面把耶穌所教導和啟示的福音真理,應用在建造教會上。啟示錄告訴我們天上國度的爭戰、基督最後的得勝、教會的得勝和榮耀的再來。這是一個大的全面的圖像。所以,基督和基督的工作,基督的十字架是整本聖經的核心,好像車輪的軸心,而聖經其他所有的啟示,都像車輪的其他部分,是以車軸為中心,圍繞這個中心旋轉的。

基督的十字架與詩篇22。因此,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的話,就顯得十分重要了。耶穌在十字架上一共說了7句話,這些話被記錄在不同的福音書裡面。你會發現祂在十字架上所說的話,和詩篇22篇有直接的關係。最明顯的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祢〕為甚麼離棄我?」。這是直接引用了大衛所寫的詩篇22篇第一節的經文。除此之外,其他的話也與詩篇22篇有間接的關聯。因此,許多學者認為整個詩篇22篇,是耶穌在十字架上時內心的經歷。解經家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說,「耶穌在這裡暗示了整個詩篇22,是在講祂的降卑和高升。」耶穌在十字架上引用詩篇221節,促使我們到詩篇22篇去更深刻的認識祂: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話成為整個詩篇22篇的背景,詩篇22篇說明了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經歷。(舊約中包含了新約,新約解釋了舊約-奧古斯丁)

1-基督成全律法。「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 23:33-34)。

第一,「他們所做的」:指敵對者抵擋基督和羞辱基督的作為,也是基督的國度前進時必須要走的道路。經文背後的意思是:面對敵對者的抵擋和羞辱,是神國度前進的道路。1)釘十架前:祭司長和長老商議(太26:3)、猶大出賣主(太26:142547);大祭司文士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因為祂說自己是神(太26:67);彼拉多審判耶穌(太27:11);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釋放巴拉巴,釘耶穌十字架(太27:22);比拉多鞭打耶穌,交給人釘十字架(27:26);兵丁戲弄耶穌,脫了祂的衣服,穿上朱紅袍子,給祂戴用荊棘做的冠冕,把一根蘆葦桿子放在祂右手,跪在祂面前,戲弄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30 又吐唾沫在他臉上,拿葦子打他的頭。31 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27:27-31);2)釘十架後:釘在十字架上,兵丁就拈鬮分祂的衣服。頭上牌子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有兩個強盜在祂左右邊和祂同釘十字架。

39 從那裏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40 「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上帝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41 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42 「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43 他倚靠上帝,上帝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上帝的兒子。』」44 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地譏誚他。」

耶穌無罪的人性,在受侮辱、受迫害的情況下,彰顯出完美的特質:溫柔謙卑。祂沒有按照自己的權柄和能力去報復,反而為逼迫祂的禱告,口中沒有說出任何苦毒的言語。這證明了祂完美無瑕疵的人性。祂有權柄和能力去制服那些釘祂十字架的人,但是祂卻沒有那樣做。祂的神性在這時候做了退讓set-back,為了成就神的計劃。因為,這是天父的旨意,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第二,他們不知道:人的敵對是撒但魔鬼的試探;也是神的計劃與安排。耶穌清楚這是國度的爭戰,是撒但魔鬼的試探,同時也是神的試驗。神的國度往前都是在魔鬼和撒但的攻擊下前進的,這是神所命定的計劃(創3:15),在這個過程中神建造祂的國度,神的百姓在基督的引導和帶領下經過曠野,進入並且征服應許地迦南。耶穌在地上建立教會,使徒們建立教會,都在此計劃中往前邁進。

第三,赦免他們的罪:基督遵行律法,彰顯完美的人性。耶穌在這裡遵行了祂自己在登山寶訓中對律法的解釋:「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詩篇22:6-10。這裡描述了耶穌在受到仇敵的羞辱、逼迫、痛苦內心的狀況。希伯來書的作者說:「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這是父神為祂的獨生子安排設計的十字架道路,使基督的人性彰顯出和天父一樣完全的愛。這是基督順服父的旨意,彰顯祂在地上滿足了律法上對義的要求。詩篇22:31,他們必來把他的公義傳給將要生的民,言明這事是他所行的。

生活應用:免了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別人的債 。愛是一種行動,在衝突敵對的關係中,知道是神的安排,使祂的百姓能靠著聖靈勝過自己本性的罪,結出義的果子,彰顯處這種愛,使我們與基督的性情有份,彰顯基督形象。

2-基督遵行律法。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祂母親 與祂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 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見母親和祂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祂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 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約翰福音 19:25-27)。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祂指示祂的門徒代替祂照顧祂的母親。耶穌在這裡所說的話,仍然是在遵行律法的要求:「當孝敬父母」。「孝敬父母」和「愛仇敵」滿足了律法人與人相處「愛人如己」的要求。彰顯了基督的義,彰顯祂本身成全了律法。

3-基督執行權柄。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 23:39-43)。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旁邊有兩個和祂同釘十字架處死的強盜。當人譏笑戲弄耶穌的時候,其中一個犯人譏笑耶穌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另外一個犯人聽到了就責備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上帝嗎?41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42 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παρ?δεισο?] (園子)裡了」(參考:啟2:7,林後12:4)

第一,執行父的旨意。我們看到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仍然在執行父的旨意:拯救悔改的罪人。加爾文說:「當強盜被天父管教帶到一個否定自我的地步,基督就按照他的本相接納到他的懷抱中,不叫他被送進火的審判中。」

第二,教導稱義真理。耶穌拯救十字架上的強盜,教導了單單因信稱義,不靠行為稱義的福音真理。並且說明了救恩是神主權的恩典(十字架的果效:愚昧vs.智慧)。 加爾文說:「一個強盜,不但沒有在基督的學校受教導,而且還成為一個令人可憎的強盜,完全和正道背向而行,卻忽然提升…」。19世紀德國加爾文神學家蘭吉(Peter Lange:「愧疚,認罪,信心,愛,禱告盼望,都顯出來新生命的果子,在幾分鐘的時間內成熟。」兩個在十字架上的強盜,代表了整個人類被分為對立的兩個族群:女人的後裔,蛇的後裔——創世記3:15

第三,基督國度權柄。雖然耶穌還沒有公開的戰勝死亡,仍然處於受屈辱當中,但祂彰顯出祂的死所帶來的果效,和所結出的果子。因此說明了祂國度的權柄從來沒有被奪去;因為賜生命給死人是屬於神聖君王最大最高的權柄。(加爾文)

4-基督獻祭爭戰。「45從午正到申初(下午3點),遍地都黑暗了。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着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祢〕為甚麼離棄我?」(馬太福音 27:45-46 。遍地的黑暗是表示神的憤怒的臨到,神的審判的臨到。「大聲喊」這是身體受苦的喊叫,靈魂的受苦的喊叫;同時也是國度最高爭戰的開始。

24 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面前。(來9:24

第一,基督與死亡和黑暗權勢的爭戰。

14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來2:14

12 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 原文是摔跤;下同」(弗6:12

應用:今天基督徒在教會服事,建造基督的教會必須認識到這個真理,否則雖然是真的教會,但還是處在是一個屬血氣的、屬肉體的階段 。除非認識到這個真理,教會若不是一個社團活動、民間宗教團體(如:哥林多教會),就是一個神學知識的殿堂(如:加拉太教會)。這兩個教會有兩個共同的問題:紛爭不合,不服權柄。基督的教會不是公司行號,不能用屬世界的方式來建造,乃是要按照聖經的原則來建造。並且參與事奉的人都是在事奉中被基督建造的(亞伯拉罕、摩西,和大衛,保羅和彼得)。

第二,基督為祂的百姓承受罪的懲處。

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或譯: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羅3:25)加爾文說:「祂不僅把祂的身體為了我們與神和作為代價,並且在祂的靈魂裡面,祂也為我們承受了懲罰…祂定意要代替我們接受神的審判。」

第三,基督的爭戰和受苦是得救的根源。首先的亞當遵行神的律法就可以使得其後裔得福;末後的亞當基督,除了遵行神的律法之外,還必須與死亡和黑暗權勢爭戰,並且承受神百姓的罪的懲處。

15 日月昏暗,星宿無光。16 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天地就震動。耶和華卻要作他百姓的避難所,作以色列人的保障。」(約珥書3:15-16

加爾文說:「當基督面臨這樣的試探,好像神在反對祂,祂好像已經被摧毀了,祂被恐懼轄制住的時候,這種恐懼足以吞滅世界上所有的人的百倍以上;但是藉著聖靈奇妙的力量,祂得勝了。」「雖然肉身的感覺也許會使祂害怕被滅亡,但是祂內心的信心仍然是穩固的,祂靠著這樣的信心,持守著神的同在…祂的神性在人性的軟弱上做了讓步,這是為了我們的救恩是必須的,使得基督可以成就身為救贖者所必須做的事。」加爾文的意思是:基督的人性,必須以末後亞當的身分,替祂的百姓勝過魔鬼撒但。」

詩篇22:1-21。耶穌的話與詩篇221有直接的關聯。耶穌直接引用了這一節經文。

5-基督應驗舊約。「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 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祂口」(約 19:28-29;太27:48;可15:36;)。可15:23告訴我們,第一次的酒是摻了沒藥,要減輕耶穌的痛苦,阻止祂在完全清醒的知覺下承受十字架的痛苦;這被耶穌拒絕了。可15:36第二次的醋(酸酒)是要使祂清醒,「要看以利亞來不來把祂取下」。約翰福音告訴我們耶穌清醒地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就了」。並要應驗大衛的詩篇:

詩篇69:21。解經家都把耶穌的話與大衛的詩篇69:21連結起來:「21 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其實,也與詩篇22章有密切的關聯。

詩篇22:15。詩篇22:15節說:「我的舌頭貼在我的牙床上」,直接與耶穌在十字架上說:「我渴了」的意思是相同的。被釘十字架除了身體的破口的痛苦外,因為血和體液的流失,感到精力枯乾,感到口渴。「舌頭貼在牙床上」就是「口渴了」。

6-基督完成救贖。「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τετ?λεσται]」(約翰福音 19:30;太27:48-50)。

第一,「成了」是先知的語言,表示所有的舊約都應驗了。舊約所有指向基督的歷史事件、預言、預表、象徵和應許都應驗了。

第二,「成了」是祭司的語言:所有的獻祭都成就了。舊約所有的禮儀律法和與禮儀律法有關的都廢止了(獻祭系統,祭司制度,聖殿和聖殿有關的元素)

第三,「成了」是君王的語言:所有的爭戰都得勝了。基督從創世記第三章開始與仇敵撒但的爭戰,在這裡得到了根本的得勝。這個得勝的經歷要繼續發生在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身上,直到基督再來。

加爾文說:「這表示我們救恩整個都完成了,所有的部分都包括在祂的死裡面。祂的死和復活是不能分開的…所有屬於關於人的救恩的事,都在基督裡完成了 。」

應用:當耶穌說「成了」的時候,所有的神的百姓、所有的基督徒,你和我,都包括在裡面。祂的死和復活的經歷要在所有在基督裡的百姓的身上,就是我們的身上發動(羅6:3-4):

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7-基督進入榮耀。「耶穌大聲喊着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加福音 23:46)。

路德宗古老的解經家們認為:『基督的死不是「受苦」suffering,而是一種「作為」deed。屠拉克(Tholuck)說:「這只能從道德的意思來說明,在這種意義上才能說明祂所有的苦難,不是身體感官上的意義;其本身是一種自我降服self-surrender, 信靠神trusting in God ,正如詩篇31:5 說的:5 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耶和華誠實的上帝啊,你救贖了我。但確定的是,這個措辭是一種極其特殊的「自由的死亡」free-dying,一種結合「受苦」和「作為」的道德-身體上的意義。』

18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10:17-18

 詩篇22:22-31。希伯來書10:12節說:「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耶穌完成獻祭,就立刻進入榮耀中,坐在神的右邊。詩篇22:22-31,描寫了耶穌得勝得榮耀的狀態。「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是耶穌得勝的呼喊。

結論: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話告訴我們:一)基督在十字架的苦難中為我們遵行、滿足了神的律法的要求(12);二)基督在十字架的苦難中執行天國的權柄(3);三)基督在十字架的苦難中為我們的罪承受律法的懲處——死亡;四)基督在十字架的苦難中為我們勝過死亡(4);五)基督在十字架的苦難中為我們完成了所有的救恩(5);六)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得勝進入榮耀裡(67)。

詩篇22的中心思想:從降卑的苦難到得勝的榮耀。

禱告:

錄音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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