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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6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卷三廿四章,呂沛淵牧師編著


目錄
卷一 卷三
卷四1~卷

論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及其恩福,和隨恩典而來的效果
神的呼召證實揀選。被遺棄者註定滅亡是自取的。
第廿四章 聖靈隱秘的運行使我們領受基督的一切恩福

[3.24.1a] 神的呼召根據他的揀選,因此這完唯獨是他恩典所作成的
[3.24.1b] 有效的恩召臨到選民 
[3.24.1c-2a] 呼召的方式清楚指明這是唯獨恩典
[3.24.2b-3] 信心是來自神的揀選,揀選並非根據信心
[3.24.4a] 確知自己蒙揀選的正確方法
[3.24.4b-5a] 選民在主基督裡,被收納為天父的兒女
[3.24.5b] 唯有明白在主基督裡蒙揀選,才能認識揀選的意義
[3.24.6a] 基督賜給屬他的人確據,他們蒙揀選是永不改變的。
[3.24.6b-7a] 真正相信主的人,不可能失喪
[7b-8a] 普遍呼召與特別呼召
[3.24.9] 猶大從開始就不是真心信主,他是滅亡之子
[3.24.10-11] 不是先有種子後來發芽生長,而是神的釋放
[3.24.12] 神向非選民施行公義
[3.24.13a] 聖道的傳講會使罪人的心剛硬
[3.24.13b-14a] 人心剛硬的原因
[3.24.14b-16a] 正意解經,認清預定揀選的教義
[3.24.16b] 所謂「萬人,人人」是指萬民萬族,不同階級地位之人
[3.24.17a] 對其他異議的答復
[3.24.17b] 我們如今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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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1a] 神的呼召根據他的揀選,因此這完唯獨是他恩典所作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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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清楚解釋揀選的真理,我們必須解釋神對選民的呼召,以及惡人的眼瞎剛硬。我們已經討論過一些有關恩召選民,反駁錯誤的說法「福音應許是普遍傳給萬民,所以沒有選民與非選民的分別」,這是違背聖經的謬論。神藉特別的呼召彰顯他的揀選,這是出於他的主權旨意,不然這就是隱藏不言的奧秘。所以這呼召可正確稱為他揀選的「證實」。經上說「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羅829-30),將來又叫他們得榮耀。
      
 雖然在神揀選自己的選民時,已經賜給他們兒子的名分,然而他們尚未蒙召前他們尚未得著擁有此大福分;反過來說,當他們蒙了恩召時,就已經開始享有揀選的福分。因這緣故,保羅將他們所領受的聖靈稱為「兒子名分的聖靈」(羅815原文,中文譯作「兒子的心」)以及「印記」和「得基業的憑據」(弗113-14;林後12255)。聖靈的確是藉著自己的見證,在信徒心裏建立與印記兒子名分的確據,將來必完全得著。
       
傳福音給選民是源自於神的揀選,然而福音同樣也傳給惡人,所以傳福音本身並非是揀選的完全證據。然而神的確藉福音有效地恩召,教導他的選民,使他們有悔改相信。正如我們曾引用基督自己的話:「惟獨從神來的,他看見過父」(約646);「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約176)。主基督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約644)。既然神的話告訴我們「凡學習天父教訓的,就到我這裏來」(約645),那麼凡不來的人,必定是沒有學習的。但是這並非說,能來的人是自己定意且照著行動的人,就真的來了。這乃是說,凡已經學習天父教訓的,不僅是能來,也必定來;因為他們聽見天父教訓(聽見福音),意志的果效(心被降服),行動的果效(來信靠主),這三者結合產生得救的結果。


[3.24.1b] 有效的恩召臨到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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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基督在約644說「蒙天父所吸引的人必到他這裡來」,然後引用先知書(賽5413)說主的子民都要蒙神的教訓,據此宣告「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裏來」(約645)。這是表明:凡是聽見天父恩召來學習的人,並定會來信靠主基督。既然每一位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人都來就基督,顯然每一個不來就基督的人,就是沒有聽見或學習父的教訓;因他若聽見和學習,就必定來。父使人聽見並教訓人來就聖子,這是有效恩召與教訓,與屬肉體的感受截然不同。
       
神所賜的這恩典是奧秘的運行在選民心裡,剛硬的心是不能領受的。賜下這恩典的目的,是要先除掉人的石心。因此當人從心裏聽見父的聲音,父就除掉他的石心並賜給他肉心(結11193626)。他藉此使他們成為蒙應許的兒女以及蒙憐憫的器皿,就是他早已預備得榮耀的人。神不恩召教訓所有的人,使他們來就基督;因為神恩召教訓的人,是因他的憐憫,而他所沒有恩召教訓的人,是因他的審判。因為「他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918)。
       
因此神稱他所揀選的人稱為他的兒女,稱自己為他們的父。神也藉著有效的恩召,接納他們進入他的家庭,使他們與他聯合,合而為一。聖經教導神的恩召是來自揀選,就充分證明這恩召完全是出於神白白的憐憫。我們若問他恩召誰,並為何恩召他們,答案是:他所揀選的人。此外,當我們思想神的揀選時,聖經處處教導是這唯獨是出於神的憐憫。保羅所說的真是極具意義:「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916)。
       
這並非像一般人所想的那樣,一半出於神的恩典,另一半是人的定意和奔跑。他們這樣解釋:除非神的恩典幫助,人的意願和努力將會落空;他們也辯說,神以他的恩福幫助人,所以人得到救恩是自己也有所參與。這叫作天助自助,神人合作。這與聖經所說的「神恩獨作,唯獨恩典」的福音是天淵之別!


[3.24.1c-2a] 呼召的方式清楚指明這是唯獨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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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所說「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否定了「天助自助,神人合作」的謬論。假若使徒保羅的意思只是,除非發憐憫的主與人同在,否則人定意或奔跑是徒然的,則那也可以反過來說,除非人的定意和奔跑也有參與,否則神發憐憫是徒然的。這種兩種說法明顯是大逆不道,所以我們當毫不猶豫的確信:使徒將一切都歸功給神的憐憫,人的定意或努力與揀選完全無關。
       
反對者卻仍狡辯說:除非人的努力和意志對救恩有參與,否則保羅就不會這樣說。這種謬論實在不值一提。保羅在此根本不考慮人裡面如何,乃是當他看到這些人將得救的部分原因歸功於人的努力時,他就直接先譴責他們的謬論,而後宣告救恩全部都是歸於神的憐憫。況且舊約的先知不就是繼續不斷傳講神白白恩典的呼召嗎?
       
此外,呼召的性質和方式也清楚證明這事實,因為呼召不但包括傳聖道的傳講,也包括聖靈的光照。先知教導我們神向什麼樣的人傳揚他的聖道:「素來沒有訪問我的,現在求問我;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稱為我名下的,我對他們說:我在這裏!我在這裏!」(賽651)。神為了叫猶太人不會以為這只是對外邦人施恩,就提醒他們:當他定意施恩給他們的父亞伯拉罕時,亞伯拉罕當時與他的家族都墮落在拜偶像的光景中(書242-3)。
       
當神開始以他聖道的真光照耀那不配的人時,就以此充分顯明神白白的恩典慈愛。在此,神無限的恩慈已經彰顯出來,但這並不表示所有人都得救了;因為仍有審判刑罰存留在惡人身上,因他們拒絕神愛的見證。並且,神不提供他們聖靈有效的呼召,也是要彰顯他榮耀的公義。因此,這內在的有效恩召是我們得救的憑據,無可置疑。這也是約翰在所說的:「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324413)。


[3.24.2b-3] 信心是來自神的揀選揀選並非根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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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人的肉體誇口說「當神呼召並白白恩典將他的拯救賜給他們時他們至少對神有所響應」神宣告說他們自己沒有可聽的耳可見的眼這是神賜給他們的林前29。並且,他賜給人可聽的耳可見的眼,不是根據各人感恩的心,乃是根據他的揀選。路加記載了這顯著的例子。保羅和巴拿巴向猶太人和外邦人傳講真道。雖然他們都聽到了了同樣的聖道,然而聖經記載只有「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我們不能否認在福音的傳講裡,神的呼召是白白的恩典,因為這有效的恩召唯獨出於神的揀選。
       
我們在此當謹慎免犯兩種錯誤:第一,有人以為人與神合作同工,要靠人的同意使神的揀選生效。他們說,人的意志抉擇在神的計畫之上。這等於是說,神只是賜我們相信的能力(有信的可能),而不是賜信心本身(確實信靠)。第二,另有些人雖沒有如此嚴重削弱聖靈的恩典,卻說揀選根據信心,等於是說神的揀選是未定之數且沒有效力,必須等候人的信心來確認使之有效。的確,就我們來說,是藉著信靠主基督,清楚自己是神的選民,這是顯而易見。神隱秘的計畫原是隱藏的,藉信心被彰顯出來。但是你當明白,這樣說只是表示原來我們所不知的,現在證實了,蓋上印記(約333)。但是若說揀選在人接受福音之後才發生功效,揀選是根據信心,則這是大錯特錯 。我們當從信靠主基督得著蒙神揀選的確據;因為我們若想測透神永恆的預定,則這深淵將吞沒我們。但當神向我們彰顯他對我們的預定時,我們必須向上仰望,免得我們倒果為因,本末倒置。聖經教導我們是因神的揀選而蒙光照,難道我們要因此大光照耀刺眼而眩暈,竟然拒絕考慮神的揀選是根本原因嗎?同時,我們承認要確知自己得救,要從神的道起始,並且我們應當信靠神的話,稱神為我們的父。神的道離我們甚近,就在我們口中,在心裏(申3014),有些人卻想要在別處尋找確據,這是荒謬的虛浮。我們必須信靠神的聖道,制止任意妄為的傾向。神藉著他聖道,豐盛地向我們見證他奧秘的恩典;我們要記住揀選是泉源,信心是管道(泉源的活水藉此湧流,供我們飲用)不應阻止我們將榮耀歸給泉源。


 [3.24.4a] 確知自己蒙揀選的正確方法
https://plus.google.com/u/3/105106813742373627205/posts/JV2WFP15kgx

[3.24.4b-5a] 選民在主基督裡,被收納為天父的兒女
https://plus.google.com/u/3/105106813742373627205/posts/e8mRVv6k1Bt

我們以「神的恩召」為依歸來認識「神的揀選」。這使我們感受到自己天天從神手中所領受的祝福,是來自神在永恆裡的揀選,收納我們為他的兒女。就如以賽亞書中所說「你以忠信誠實行過奇妙的事,成就你古時所定的」(賽251)。因為神定意藉此「兒女名分」作為表記來堅固我們,藉此向我們證實了他對我們的計畫,這是就我們所能知道的。我們不可認為這表記的見證不夠清楚,當思想這所賜給我們「神的兒女」確據是何等清楚與真實。神的旨意是堅定不移的;他定意賜平安給敬畏他的兒女,赦免他們的罪,激勵他們行善,也是堅定不移的;所以藉他奇妙方法施行憐恤,好事壞事都互相效力,叫他們得益處。「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羅833)。神是我們的天父,他與我們同在就足夠了,我們就得著一切所需的義,因我們犯罪惟獨是得罪他。他決定不將罪歸算在我們身上,如同我們從來沒有犯過罪似的。
       
認識自己已經蒙揀選是神的兒女,這真是安息之所,我們可稱之為「內室」,與神交通之處!在這裏我仰望神,他以笑臉幫助我,我不再被憂慮攪擾,反而在此經歷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這樣的異象,沒有使我感到害怕,反而安慰我;並不刺激我有急燥的好奇心,反而除掉之;這沒有叫我的感到疲乏,反而是寧靜。在此感受真正的安息。賜平安的神使萬事都平靜,並且在平安中仰望神是真正的平安(詩1312)。
       
我們惟有藉著基督才能明白揀選。我們若尋求神父親般的慈愛,就當仰望基督,因神的靈是在基督身上,他是天父的愛子(太317)。我們若尋求救恩、生命,以及天國的永生,沒有別人可以投靠,因惟有基督才是生命的源頭,救恩的根基,以及天國的後嗣。揀選的目的不就是天父收納我們,使我們因他的恩惠獲得救恩和永生嗎?不論你從哪方面思考測度,這就是神揀選的終極目的。因此,聖經記載神所收納為他兒女的人,不是因人本身的緣故蒙揀選,而是在基督裏蒙揀選(弗1 4)。


[3.24.5b] 唯有明白在主基督裡蒙揀選才能認識揀選的意義
https://plus.google.com/u/3/105106813742373627205/posts/T4cDd6Nikbw

神是在基督裏愛選民他們蒙揀選與基督同作後嗣神就以天國的產業尊榮他們。既然神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我們就不可能在自己身上找到蒙揀選的確據;假如將父神與基督分開,則也不能在父神裏面獲得確據。因此基督是那明鏡,使我們毫不自欺看見自己蒙揀選。因父神在永恆裡定意揀選歸他自己的子民,他預定將他們連結在基督裡,所以父神將基督一切的肢體都視為自己的兒女。因此,我們若在基督裡與他契合,這就充分清楚的見證,我們名字寫在生命冊上(啟2127
       
當基督藉著福音的傳講,向我們見證父神將他和他一切的福分賜給我們時(羅832),他就使我們與他交通契合,這是確實的。聖經說我們要披戴基督(羅1314),連於元首基督(弗415),好讓我們因基督活著就與他一同活。聖經反覆記載此真理:神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羅832),「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約316),一切信他的人「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基督稱自己為「生命的糧」(約635),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不死(約65158)。基督親自向我們見證,凡以信心接待他的人,天父就收納他們作自己的兒女。我們若不以「稱為神的兒女和後嗣」為滿足,還想要別的,則是妄想超越基督。然而成為神的兒女和後嗣是我們終極的目標,我們在基督裡已經得著唯有基督才能賜給我們的,假若想在他之外去追求,豈不是瘋狂無比麼?此外,既然基督是父神永恆的智慧,不改變的真理,永遠可靠的奇妙策士,我們就不應當懷疑基督告訴我們的,就是我們所尋求的父神旨意。基督信實的向我們啟示神的旨意,始終如一。
       
我們對此教義真理的認識,也應當在禱告中熱烈表達出來。因為我們有蒙揀選的確據激勵我們求告神,但我們若猶疑不定向神說「主啊,我若是蒙揀選的,求主垂聽」,則是荒謬的。因神定意要我們滿足於他的應許,不要再到別處詢問他是否垂聽我們禱告。如此就必使我們脫離許多的陷阱,只要我們曉得怎樣正確運用神所給我們的聖經。我們不可隨意亂解經文,必須按著正意解釋應用。


[3.24.6a] 基督賜給屬他的人確據,他們蒙揀選是永不改變的。
https://plus.google.com/u/3/105106813742373627205/posts/3TcZTKaGkzW

聖經清楚明說,我們所蒙的恩召是來自揀選,這是使我們確信自己必蒙拯救到底。基督光照我們認識他的聖名,接納我們進入他教會裏,也必蒙他的引導和保守。凡基督所如此接納的人,都是父神所交付他,使他們蒙保守到永永遠遠。我們希望有怎樣的確據呢?基督宣告:凡父神所喜悅拯救的人,都已經交付在他的保護之下(約6:373917612)。因此,我們若知道神已經將我們交托給基督,設立基督作他一切百姓惟一的救主,就確知神必看顧拯救我們。我們若懷疑自己是否被基督收納到他的保護中,則當注意基督主動來拯救我們,作我們的牧者,並宣告我們聽他聲音,是屬他的羊(約10:316),就除掉我們一切的疑惑。讓我們領受所賜給我們的基督,他親自來尋找我們;基督必認我們為他的羊,並保護我們在他的羊圈裏。
       
然而,有些人擔心自己未來的光景。雖然保羅教導那些蒙恩召人是早已蒙揀選的人(羅8:30),基督也顯示「被召的人多,蒙揀選的人少」(太22:14)。然而,保羅自己也勸我們不要自恃安全,他說:「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需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他們因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信所以被接上去。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然不愛惜本樹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羅11:20-21)。經驗也教導我們:若沒有堅忍伴隨呼召和信心,否則一切都是徒然的;而且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會堅忍到底。
       
然而,基督已救我們選民脫離這樣的擔擾,因他所賜給我們的這些應許包括我們的未來:「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未日卻叫他復活」(約6:37-39),以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約10:27-29)。


[3.24.6b-7a] 真正相信主的人不可能失喪
https://plus.google.com/u/3/105106813742373627205/posts/9hwAVPCS2P2

基督宣告「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1513也顯示凡被栽種在神裏面的都不會被拔出來這就是約翰所說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約壹2:9。這也就是保羅得勝凱歌的緣由:得救確據勝過生和死,現在的事和將來的事(羅838)。這樣的誇勝是完全根據神所賜給我們的堅忍恩賜。保羅將這真理運用在一切選民身上,我們每一信徒都有這得救到底的確據。
       
保羅在另一處經文也同樣的教導:「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1:6)。當大衛的信心軟弱時,他也依靠此得救的確據:「求你不要離棄你手所造的」(詩138:8)。我們毫無疑問,當基督為所有選民禱告時,他為他們代求,正如他為彼得代求一樣,叫他們不致於失了信心(路22:32)。我們以此結論他們沒有墮落滅亡的危險,因為神的兒子求告父神保守他們在敬虔中堅忍到底,並且父神不可能拒絕他。基督替我們代求,就是教導我們確信我們永遠是安全的,因我們是一次永遠的屬於基督。
       
然而我們日常看見那些似乎屬基督的人,又遠離基督而失喪,並邁向滅亡。其實,當主宣告凡父所賜給他的人沒有一個滅亡的時,他也提到「除了那滅亡之子」(約1712)。這是真的,然而那些滅亡之子從未內心真誠信靠主基督。蒙神揀選的我們,才會有這得救到底的確據。約翰說:「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約壹219)。我們並不否認那些人在外表上有某些蒙召記號,與神的選民所有的相似。然而他們根本沒有蒙揀選的確據,這確據是信徒從福音的道中所得著的確證。因此,我們不可讓這些背道例子,動搖我們對神應許的信靠,以致失去平安。這應許就是主基督宣告凡以真信心接受他的人,都是父神所賜給他的,沒有一個滅亡的,因基督是他們的守護者和牧者,所以沒有一個會滅亡(約316639)。


[3.24.7b-8a] 普遍呼召與特別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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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在林前1012所說的並非反對信徒單純相信神而有確據乃是勸導他們不要倚靠屬肉體的愚蠢自信因這樣自信導致自大、驕傲以及藐視他人除滅了謙卑和對神的敬畏使人忘恩負義。保羅吩咐他所教導的外邦信徒,不可因猶太人被棄而他們取而代之,就驕傲自大,輕看猶太人(羅1118 -24)。他也叫我們存敬畏之心,這不是要我們灰心失望而動搖,而是要使我們謙卑地接受神的恩典,全然信靠他之心絲毫不減。此外,保羅在羅馬書11章所說並非針對信徒個人,而是針對猶太人和外邦人。因當教會開始分門別類,成為兩派對立紛爭時,保羅就告誡外邦信徒,雖然他們取代了原是被分別為聖的猶太人,然而這應當使他們懼怕和謙卑。因為他們當中有許多人自高自大,保羅制止他們虛妄自誇,是有益的。但是,如此勸誡不是叫我們失去得救到底的確據,我們的確實盼望伸展到未來,包括死後。若是懷疑我們將來會失落,則是與此盼望的本質截然相反。
       
 基督所說的「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214)常被嚴重的誤解。然而我們當謹守從上述教導所清楚看見的:有兩種不同的呼召。第一種是普遍的呼召,神藉此呼召經由真道的傳講,不加分別的召請所有聽道的人都來歸向他,甚至包括那些聽道卻拒絕領受的人,福音是死的香氣叫他們死(林後216),這呼召作為他們更加被定罪的緣由。第二種呼召是特別的呼召。這呼召是專門針對信徒,神藉著聖靈內在的光照,使所傳揚的真道住在他們心中且結出得救的果實。然而他有時也使一些人暫時受光照而聽從這呼召,後來因他們忘恩負義而背道,他就公義地離棄他們,他們就陷入比先前更大的黑暗中。
       
基督看見福音廣泛傳開,許多人藐視之,只有很少人會正視看重,他就說比喻敘述神是大君王設擺筵席,差派臣僕四處邀請眾多人參加,然而幾乎所有的人都拒絕,因他們都找藉口不來;在他們拒絕之後,君王就差遣僕人在岔路口,召一切所遇見的人來赴席(太222-9)。到此為止,顯然人人皆知這比喻指的是「普遍呼召」。然後他繼續說:神是好主人,環繞各桌和藹可親的歡迎所有客人。他若找到沒有穿禮服的人,就必不允許這人因穿著不當,以污穢的衣裳使自己的筵席蒙羞(太2211-13)。我們承認這句話是指那些告白信仰進入教會(赴筵席)卻未曾披上基督的聖潔(未穿潔淨禮服)的人。神絕不會一直容讓這樣的無禮羞辱來腐蝕他的教會,必定將這些邪惡的人趕出去,這是他們罪有應得。所以,被召的人極多,其中蒙揀選的少(太2016)。
       
然而我們並非教導這普遍呼召是信徒所應當根據,來證明自己蒙揀選。因為惡人同樣也受這外在呼召,然而選民領受此呼召時,隨之而來的是內在的特別恩召,帶來聖靈的重生(多35),這是信徒將得基業的憑據和印記(弗113-14),印記在我們心中(林後122)直到主再來的日子。
      
 綜上所述,雖然假冒偽善的人,外表假裝敬虔,像是真敬拜神的人,然而基督卻宣告:他們將從自己所不當佔據的座位上被趕逐(太2213),正如詩篇所記載的:「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詩151),「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詩241;詩152),以及「這是尋求耶和華的族類,是尋求你面的雅各」(詩246)。 因此,聖靈勸信徒當忍耐,免得因以實瑪利人混入教會而痛苦煩惱,因他們將被揭露且極其羞辱地被驅逐。


[3.24.9] 猶大從開始就不是真心信主,他是滅亡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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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大筵席比喻」中那未穿禮服的人,來說明猶大的例子:基督告訴我們「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約1712),雖然這未穿禮服的人並非特指猶大,但是必定包含猶大在內,這一點也不含糊。猶大被算是跟從基督的羊,並非因為他真的是主的羊,而是因為他暫時佔了一席之位。主在另一處經文中宣告猶大與其他使徒同樣蒙選,所指的只是他的事奉職分。基督說:「我揀選了十二個門徒,但中間有一個是魔鬼」(約670),即他選擇猶大擔任使徒的職分。然而當基督提到蒙救恩的揀選時,他將猶大排除在選民之外:「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約1318)。
       
若有人將這兩處經文中的「揀選」混為一談,則必悲慘的作繭自縛;但若他注意這兩處的「揀選」是有區別的,就必恍然大悟,再清楚也不過了。所以,當有人教導說:信徒只能知道自己已蒙呼召,卻無法確信自己已蒙揀選,這是很嚴重且危險的錯誤。這樣教導規勸所有人恐懼戰兢,所根據的錯誤理由是信徒雖然知道自己現在的光景,也無法知道未來會將如何。但是這樣的解釋足以證明是絆倒人的。如此教導等於是將「揀選」依附於人的善行功德。這使人恐懼戰兢而沮喪,不能堅固信徒,因為這樣說法使人倚靠自己,而不倚靠神的慈愛恩典。
       
信徒據此就能清楚體會:只要人對「預定」有正確瞭解,不會使信心動搖,反而是最能堅固信心。然而我們也不否認有時聖靈在說話時,屈就我們的有限悟性,例如他說「他們必不列在我百姓的會中,不錄在以色列家的冊上」(結139 )。這是指假先知等背道之人,不會列在地上教會名冊中,好像是指神後來將他所認可的子民記錄在生命冊上。其實基督已經見證(路1020)神兒女的名字從創立世界以來,都早已記錄在生命冊上(啟138;腓43)。因此,結139只是說神棄絕那些表面看來似乎是神選民的人,如詩篇所說「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詩6928;參考啟35)。這是用地上教會名冊(可記錄可塗抹)來比喻天上的生命冊(選民永不被塗抹)。


[3.24.10-11] 不是先有種子後來發芽生長,而是神的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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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以為選民在蒙恩召之前已經有蒙揀選的種子,只是對真神無知而已,所以主張他們在蒙恩召之前已有敬虔的生活。然而這樣說法是可恥的,顯然與保羅所說的完全不符,因保羅說這些人蒙召得救後不應該再說謊(弗4:25)或偷竊(弗4:28)。他們如何解釋其他經文呢?譬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宣告:「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做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駡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9-10),之後立刻接著說:哥林多信徒在認識基督之前犯這些罪行,但如今蒙他的寶血洗淨,藉著聖靈已經得釋放(林前6:11)。羅馬書也同樣教導:「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 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羅6:19),「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羅6:21)。
      
 那些一生玷污自己喜歡犯罪,並在最污穢和可憎的罪中打滾的人,會有什麼蒙揀選的種子發芽生長呢?假若保羅認同這種說法(林前6:9-11顯示他反對此說法),則他應該表明他們得到神的恩典有多麼的深厚,保守他們不陷入這些污穢的罪惡。假若是這樣,彼得也應當勸信徒感謝神,因他們生來就有永恆蒙揀選的種子了。但是他反而是警告他們,他們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放縱私慾,時候已經夠了(彼前4:3)。我們可以舉例,妓女喇合在尚未相信神之前,她裡面有什麼義的種子呢(書2:1)?瑪拿西王以眾先知的血玷污耶路撒冷(王下20:16),他裏面如何呢?與主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強盜,在奄奄一息時才才向神悔改(路23:42),他裏面又如何呢?所以,這所謂蒙揀選的種子的謬論是好奇作夢之人所捏造的,是偏離聖經的啟示!讓我們堅信聖經清楚的教導:「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賽53:6),即走向沉淪。神在永恆裏預定拯救選民脫離此沉淪的深淵,是按照他自己所定的時間拯救他們,在此之前他只是保守他們不陷入不可得赦免褻瀆的罪中。


[3.24.12] 神向非選民施行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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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以他有效的恩召臨到選民,來成就他對選民所預定的救恩,這是按照他永恆的計畫。照樣,神以審判刑罰來執行他對未蒙揀選之人的計畫。那麼這些被神創造的人,因自己的罪惡在今生蒙羞並在死中滅亡,是預備遭毀滅的器皿並彰顯他公義刑罰的例證,其光景如何呢?為了達到他們應得的結局,他有時不向他們傳講福音,又有時向他們傳福音而任憑他們瞎眼,心裡剛硬。前者有許多例證,我們只要指出一個最清楚明顯的例子。在舊約時代,在基督的降臨之前至少有四千年的時間,神向所有的外邦人隱藏救恩福音的光照。若有人回答說,這是因為神判定他們不配得聽福音,與這極大的恩福無分,則他們的後裔(新約時代的外邦人)也是一樣不配。
       
除了經驗告訴我們此歷史事實,先知瑪拉基對此也作有效的見證:在他斥責他們的不信和褻瀆的行為時,他宣告將會有一位救贖主降臨(瑪41-6)。神為何賜下救主給後來的人,而沒有賜給他們的祖先呢?那些妄想在神隱秘和測不透的計畫之外,另找原因的人,只是毫無意義的折磨自己。雖然我們無法靠自己回答此奧秘,然而也不應當因惡人攻擊神的公義,就感到懼怕。因為我們宣告:任何罪人滅亡,都是罪有應得,並且有些人得拯救完全是出於神白白賜下的恩典。我們所說的就足以彰顯神的榮耀,一點也不需迴避。
       
至高的審判主將他所定罪咒詛而不光照的人,留在黑暗裏,這是在施行他所預定的。至於罪人的盲目瞎眼,我們每日目睹眾多證據,聖經中也有許多證據。若對一百個人傳講同樣的福音,二十個人以信服的心領受,而其餘的人卻不珍惜,反而嘲笑、斥責或恨惡。若有人說這差別是在乎拒絕之人內心的惡毒和敗壞,則這種說法不能令人滿意。因為就信服福音的人而言,若神沒有以他的恩慈改變他們,則他們內心也是被同樣的惡毒所佔。因此,除非我們注意保羅所說「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林前47),否則我們總是在困惑中。他的意思顯然是,信的人優於不信的人,不是因他們自己的美德,而是惟獨出於神的恩典。

[3.24.13a] 聖道的傳講會使罪人的心剛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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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為何施恩給一些人,卻越過其他人呢?就前者而論,路加告訴我們的答案:因他們被「預定得永生」(徒1348)。就後者而論,除了他們是「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羅921-22)之外,別無解釋。因此,我們應當勇敢地與奥古斯丁同說:「神能將惡人的意志改變為善,因為他是全能的。他當然能這樣做。那麼他為何不這樣做呢?因他定意不這樣做。他之所以定意不這樣做,完全在於他自己」。我們不應當自以為聰明,妄想加上超過聖經的解釋。有些人逃避事實,辯說:神吸引那自己尋求和伸手求助的人。若是依照這樣「神人合作」的謬論,則得永生或遭毀滅的區別,就在於人的決定,而不是在於神的預定拯救。事實上,罪人的得救並非出於自己的主動意願,即使是所謂敬虔敬畏神的人,都需要聖靈的特別開啟。呂底亞,那賣紫色布匹的婦女,敬畏神,然而她仍需要聖靈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徒1614),並因此得救。這不是單單指這位婦女說的,而是要教導我們各人,悔改得救與在敬虔上長進,都是聖靈奧秘的作為。
       
毫無疑問,神藉自己的話語傳講,使那些硬心抵擋的人更加心盲。他為何藉摩西向法老王提出多次的要求呢?難道他希望藉著摩西再三的傳話使法老的心變得柔軟嗎?絕不是。因神在差遣摩西之前,就已經知道且預定了此事的結果。神對摩西說:「你要回埃及去……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出419-21)。因此當神興起先知以西結時,神事先警告他,他是被差遣往頑固悖逆的以色列人那裏(結23),免得當他發現他們沒有可聽的耳時就懼怕(結122)。神也告訴耶利米,他的教導將如火,將以色列人燒滅成灰燼(耶110514)。以賽亞的預言更清楚解釋這事實,因神這樣差遣他:「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便得醫治」(賽69-10;太1314-15;可412;路810;約1240;徒2826-27;羅118)。


[3.24.13b-14a] 人心剛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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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以賽亞書69-10所說神向他們傳講他的話結果是使他們更聽不見他光照他們結果叫他們更看不見他向他們宣揚真理教義結果使他們更加愚昧他賜下解救之良方結果使他們不得醫治。使徒約翰引用此預言時,說猶太人不能相信基督的教導(約1239),因為神的咒詛臨到他們剛硬之人身上。這是無人能否認的事實:對於那些心裡剛硬的人,神定意將他的真理以比喻的奧秘來隱藏,使他們聽見卻無益處,結果使他們變得更加愚昧。基督親自見證他向眾人說比喻,唯獨向使徒解釋比喻的意義,「因為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太1311)。你會問,主教導眾人而不管他們聽不懂,這是什麼意思呢?其實,想想聽不懂是誰的錯,就不必再追問了。因為不論神的真道對他們而言有多難明白,仍有足夠的亮光指出惡人的良心剛硬,使他們無可推諉。
     
  現在思考主為何這樣作。我們若回答,這是因為罪人自己的不虔不義、邪惡和忘恩負義,這是罪有應得。這答案誠然是真實的。然而因這答案不夠完全,不夠清楚,為何有些人聽從順服,但這些人卻仍悖逆?為了追根究底,我們必須提出保羅所引用的出916,神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羅917)。被神遺棄的人聽到神的真道卻不聽從,是因他們心裏的惡毒和敗壞,所以被定罪是公義的。但我們也要明白,神任憑他們陷入這樣敗壞,是因他們被興起來遭定罪,為要彰顯神的榮耀,這是他公義且測不透的判斷(羅1133)。同樣,聖經記載以利的兒子不聽從父親的勸誡,「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撒上225)。我們並不否認他們的悖逆是出於自己的罪惡;但聖經同時也教導神為何任憑他們在自己的悖逆中(雖然他能叫他們的心變得柔軟),這是因他永不改變的預旨,一次永遠預定他們受滅亡。約翰也說到此要點:「他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跡,他們還是不信他。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約1237-38;賽531)。他雖然斥責悖逆之人的罪,卻也表明除非聖靈賜給罪人悔改之心,否則神的恩典對罪人而言是全然乏味的。


[3.24.14b-16a] 正意解經,認清預定揀選的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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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引用以賽亞的預言「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約645;賽5413)就是要表明剛硬的猶太人之所以被遺棄在教會之外,因他們不肯受教。並且他只給我們這理由,說明為何神的應許與他們無關。保羅的敘述也證明此點:「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基督總為神的大能,神的智慧」(林前123-24)。當他說明每當福音傳講的時候,人們通常的反應是有些人反感,也有人藐視棄絕;他同時說惟有「那蒙召的」才會以福音為寶貴(林前12224)。雖然他之前稱他們為「信的人」(林前121),卻不是要否認神的恩典先於信心。保羅加上「蒙召的」為了正確教導那些領受福音的人,並叫他們明白信心是來自於神的恩召,不是出於自己。同理,他之後也教導他們是「蒙神的揀選」(林前127-28)。
       
當不虔不義的人聽到這些真理時,他們埋怨神是以他的全能,隨意對待可憐的受造物。然而,我們確實知道罪人在各方面,都伏在神的審判台前,連罪狀的千分之一都無法辯護,完全無可推諉。我們承認惡人所遭受的一切定罪刑罰,都是出於神公義的審判,毫無不當之處。我們雖然不十分清楚其中奧秘的原因,但仍要承認自己無法測透神的智慧是何等深哉(羅1133)。
       
反對者慣於引用一些經文來反對上述的真理。他們以為這些經文看來否認惡人的滅亡出於神的預定,雖然惡人大聲抗議,但是他們滅亡完全是咎由自取。我們要簡潔解釋這些經文,並證明其所說與上述真理教義毫無衝突。他們引用以西結書:「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3311)。假若神定意要拯救全人類,那麼他為何不勸勉那些比較傾向順服他的人悔改,卻仍天天向那些內心越來越剛硬的人傳福音呢?基督親自見證,尼尼微和所多瑪人中有些人,比猶太人更加願意聽從他所傳的道和神跡(太1123)。假若神定意所有人都得救,那麼他為何不把悔改的心賜給那些傾向接受恩典的可憐人呢?
       
可見,若說以西結所提及的神的旨意與他的永恆計畫(區分選民和被遺棄之人)有衝突,則是曲解聖經。其實先知真正的意思是,神只喜悅將赦罪的盼望賜給悔改的人。此段經文的真義是,罪人一旦悔改歸正,神毫無疑問立時赦免他的罪。因此,神喜悅罪人悔改,就不喜悅他們滅亡。經驗告訴我們,神喜悅那些他所呼召的選民悔改,因此他並未改變感動所有人的心。然而我們不能說神的普遍呼召沒有意義,因為雖然神的外在呼召,只是為了使那些聽見而不順服的人無可推諉,但它仍是神施恩典的證據,藉此叫人與他自己和好。
       
因此,我們當明白以西結所說「神不喜悅罪人死亡」,目的是要信徒確信,他們一旦向神悔改,神就立刻赦免他們;同時也要惡人知道他們過犯是罪加一等,因為他們對神的大恩憐憫竟然無動於衷。神赦罪憐憫總是臨到悔改的人,但眾先知和使徒(包括以西結自己)都清楚教導神將悔改的心賜給選民(徒531)。
       
其次,反對者也引用保羅所說「神願意萬人得救」(提前23-4)。雖然這與上述解釋的原因有所不同,卻也有共同點。我們答復:首先,上下文清楚告訴我們神的意願如何,因保羅連結兩要點:他願意他們得救,並明白真道。如果這兩要點連結的意思是:神的永遠計畫預定了他們明白真道,領受救恩教義,則如何解釋摩西所說「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申47)。神沒有以福音光照許多民族,卻惟獨光照其他民族,原因為何呢?許多人從未聽過那領人歸向神的真道,又有些人只初嚐真道的開端,不清不楚,為何如此呢?
       
這事實就讓我們容易明白保羅在此所說的真義。他吩咐提摩太在教會中為萬人代求,認真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人禱告(提前21-2)。 既然為全人類每一人代求是不可能的,為那些幾乎無望的統治者代禱看來是無用的(因他們都與神的百姓無關,甚至盡全力打壓神的國度),所以保羅接著說:「這……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他願意萬人得救」(提前23-4)。保羅藉此只是表明:神並沒有將救恩之路向任何民族(萬民)或任一階級(君王)關閉;反而澆灌自己的憐憫給萬民萬族,各種地位階級的人都有分於神的憐憫。


[3.24.16b] 所謂「萬人,人人」是指萬民萬族,不同階級地位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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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論到有關「神願意萬人得救」的類似經文,從上下文來看就可清楚明白,並非宣告神在他隱秘的旨意中對所有人的計畫,乃是宣告任何罪人悔改尋求赦罪,神都願意赦免他。反對者若堅持說神定意憐憫眾人(羅1132),我們就用另一經文指出「我們的神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詩1153)。羅1132的「憐憫」必須在羅馬書9-11章的上下文來解釋,必須與915-18所說「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引用出3319)相符合。神揀選他定意要憐憫的對象,就表示他沒有賜下憐憫給所有的人。他定意憐憫眾人,顯然指的是萬民萬族,不同階級地位的人,而不是指每一個人,我們何必再談!同時我們也應當注意,保羅在此並非說到神在所有時代、所有地方、對所有人所作的,他乃是說明神的主權揀選,甚至使敵擋神的君王官員都蒙恩得救,得享從天而來的真道(雖然君王官員常因心盲而打壓福音)。
       
反對者也以彼得後書的經文提出異議:「神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然而這經文的後半就是問題的答案,因為神願使誰悔改,必須從聖經對「悔改」的總體教導來明白。人的悔改歸正都在神手中:神應許將肉心賜給選民,而任憑其他人仍有石心(結3626)時,難道我們還要問神是否定意要所有的人都悔改歸正嗎?的確,除非神立時接納一切求告他憐憫的人,否則「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亞13)這句話就沒有意義。然而我們能肯定的說,除非神先動工,否則沒有任何罪人會來到神面前。假若悔改是出於人自己的選擇,保羅就不會說:「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提後225)。事實上,那親口吩咐人人悔改的神,同時也以聖靈隱秘的感動,吸引他的選民歸向他。所以耶利米說:「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耶3118-19)。


[3.24.17a] 對其他異議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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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者會說:若是相信神預定選民得救,人就不會相信福音中的應許呼召人悔改,因為這應許說他願意人人悔改,與他永恆的預旨相矛盾。其實絕非如此。因為不論救恩應許的呼召是多麼普遍,只要我們留意這應許在被遺棄之人身上的結果,就會明白這應許與神預定這些人因自己的罪滅亡,是毫無衝突。當我們以信心領受神的應許時,我們才會知道這應許在我們裡面發生功效。相反的,當信心熄滅時,應許也就同時作廢了。既然如此,我們就可看明白這二者沒有衝突。
       
神在永恆中預定他定意以愛接納的選民,和他定意以義怒刑罰的人。神毫無分別地向所有的人宣告救恩。我們確信這兩件事毫無衝突。神的應許只是表示:凡懇求他憐憫的人就必得著。然而只有他所光照的人才會尋求他。而且他所光照的人就是他所預定蒙救恩的人。這些人才真正得著神堅定不移的應許,如此看來,無人能說神永恆的揀選和他所應許的恩典有任何衝突,因為這恩典是提供給信徒的。
       
但神為何說「人人」呢?是為了使敬虔的人之心更加安穩信靠,他們明白了只要信靠主,罪人所蒙的恩典沒有兩樣。另一方面,惡人也不能埋怨他們沒有可投靠的避難所,以脫離罪惡的捆綁,因為是他們忘恩負義拒絕神所提供的。因此,既然神的憐憫在福音上提供給兩種人,所以是信心(神自己的光照)分別敬虔和不敬虔的人。由此可見,前者感受到福音在他心裏的運行,後者則從福音得不到任何益處。這光照本身也是由神永恆的揀選所預定的。


[3.24.17b] 我們如今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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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者引用基督的哀歌「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太2337),也不能支持他們的論調。我們承認基督在此不僅是以他的人性說話,也是在斥責猶太人多次拒絕他的恩典。我們必須明白有關馬太2337「神的旨意」定義為何。十分清楚的是:神多多寬容忍耐且不斷保守猶太人,他們從君王到百姓都頑梗的放縱私慾,而拒絕被聚集歸向主。然而這並不表示人的忘恩負義能破壞神的計畫。主在此所說的「願意」,與聖經中多處經文一樣,是神屈尊以擬人語氣來表達他對悖逆子民的愛。神說他整天伸手呼召悖逆的百姓(賽652),忍耐寬容引領他們歸向他。
       
反對者若想望文生義來解釋這些經文,而不顧這些是擬人化用語,則必導致許多無謂的爭辯。其實只要說明這是以人的情感來作比方描述神的愛,就足以解決此問題。雖然對我們的認知而言,神的旨意有多層面,然而他的旨意就他自己而言是合一的,不是兩種不同的旨意。但是根據神百般的智慧(就如保羅在弗310所說的)其豐富多樣的層面,是超越我們的有限理解力,就使我們驚嘆啞口無言,直到他使我們明白他旨意是何等奇妙!我們現在看來似乎是糢糊不清,到那日就明白了(林前1312)。
       
反對者提出膚淺的辯論說,既然神是萬人之父,神若在人犯罪墮落之前,就定意不揀選一些人,就是不公不義。這樣的謬論等於是限制了神的揀選主權。請他們回答神為何在舊約時期只與猶太民族立約,惟獨作他們的父親;甚至為何在這民族中只揀選少數的人,就如採擷花兒那樣。然而如此惡心惡言責備神之人,蒙蔽自己不去思想「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太545),為要將基業賜給選民,末了他對他們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的國」(太2534)。
       
反對者說神絕不會恨惡他所造的任何人。我們同意他不會無緣無故的恨惡受造之人 ,但這與現在所討論的無關:即被遺棄之人是受神公義的憎惡。他們沒有聖靈,他們一切的惡行為都被神咒詛。反對者也引用保羅的話:「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羅1012),神毫無分別地施恩給所有的人。我們同意這點,只要他們承認如保羅所說的:「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羅924),這證明神沒有義務要憐恤恩召任何罪人。 這也反駁他們對以下經文的強解,即「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羅1132;加322);保羅在此意思是,神定意眾人的得救是完全出於他自己的憐憫,雖然他的憐憫並未臨到所有人。
       
在我們與反對者來回爭辯之後,我們的結論應當是:面對如此深哉的奧秘,我們應與保羅一同戰兢(羅1133-36);但若悖逆剛愎之人囂張喧鬧,我們應當與保羅一樣大聲疾呼:「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羅920)。奥古斯丁說得對:凡是以人的公義準則來衡量神的公義,都是邪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