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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卷二四章,呂沛淵牧師編著


目錄
卷一 卷三
卷四1~卷

二在基督𥚃對救贖主上帝的認識,這認識首先顯明給律法之下的列祖,然后在福音中顯給我們
第四章上帝如何在人心𥚃運行

[2.4.1] 罪人在撒但的權勢之下是出於自甘墮落
[2.4.2] 每一事件有終極的第一因有媒介的第二因
[2.4.3] 罪人的心是如何 剛硬?
[2.4.4] 掌管人心的剛硬成就他的旨意
[2.4.5-6] 在一切事上人的意志都在神的護理之下
[2.4.7] 意志是否自由不在於外在事情結果在於內在是否不受罪惡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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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罪人在撒但的權勢之下,是出於自甘墮落

自從人類始祖亞當犯罪墮落之後,世人被罪惡捆綁,本性敗壞,不可能靠自己立志選擇真實的善,也無法靠自己行作真實的善。關於罪人犯罪是必然的,這是出於人自己的意願。所以,罪人犯罪不是被迫的。罪人的意志必然選擇犯罪,卻不是被強迫犯罪。罪人是撒但的奴隸,他的意志與行為都在撒但掌控之下。罪人行惡,要怪罪撒但與罪人自己。我們不可將罪人惡行,推卸責任而歸咎於神。

有人將 “人的意志”比方作待命上路的馬,騎在馬上的騎士是神,或是撒但。如果是神騎這匹馬,就如愛馬並且訓練精良的騎士,熟悉馬術,若馬過於遲緩,他就踢刺使之加速;若馬過於狂奔,則他就勒住韁繩使之減速;若馬不聽指揮而偏行,他就管教引領馬步上正途。反過來說,如果是撒但騎這匹馬,則這位邪惡魯莽又兇狠的騎士,殘暴的虐待驅使馬遠離正路,陷入泥沼坑洞、壕溝山崖,刺激唆使馬變得頑梗悖逆且凶暴。這個比方顯示出在撒但權勢之下的罪人光景。

聖經告訴我們:屬血氣的人,其意志被撒但掌控、伏在罪惡權勢之下,受撒但驅使行惡。然而,這並非說人自己不願意行惡,但是無法反抗而被迫為奴,聽命於掌控他的惡者。罪人乃是被撒但欺騙,他的意志被撒但的詭計俘擄,自願聽命於撒但的指使。世上一切沒有重生得救的人,神的公義任憑他們因自己的罪惡,伏在撒但權勢之下。使徒保羅說:「不信的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4:4)。所以,罪人是盲從撒但。

聖經在以弗所書說到世人的光景:「你們死在罪惡過犯之中,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2:1-2)。罪人的瞎眼以及一切隨之而來的罪行,都是在撒但的運行之下。然而,罪人所行的惡,起因與過程都不在人的意志之外。是罪人的意志跟從撒但行惡,所以說人的意志是罪惡的根源,也是撒但國度的基地,因為撒但的國度就是罪惡。


[2.4.2] 每一事件,有終極的第一因,有媒介的第二因

神掌管萬事萬物的進行,所以撒但指使罪人犯罪的事,也在神的主權掌管之下。我們可以舉約伯的例子,他是虔敬的義人,遭到示巴人與迦勒底人的掠劫。他們刀殺了約伯的僕人,又奪去他的駱駝羊群(1:13-17)。他們的惡行是如此兇殘,撒但是主使者。聖經說這一切惡都是出自撒但的惡謀(1:12)。然而,約伯認出神掌管此事,他說這些惡人搶奪去的,原是神賞賜給他的,如今神收取回去(1:21)

同一事件的發生,是撒但唆使惡人所作的,也是神的主權掌管。這事是出於神,然而撒但與強盜惡人並不能脫罪,更不能歸咎於神。從神的主權目的,我們不難理解:神的目的是以這場災難來考驗操練約伯的信心,這是試煉他。反過來說,撒但的目的是要試探約伯,想要迫使他絕望失去信心。而示巴人與迦勒底人的目的,則是以非法殘暴方式掠劫約伯的財物,圖利自己。

從神的旨意施行方式,我們也看見:神允許撒但來打擊他的僕人約伯,並且容許撒但鼓動示巴人與迦勒底人作行惡的工具,也任憑他們被撒但驅使行惡。反過來說,撒但以毒辣方式發動這些人的惡念情慾。而他們瘋狂殺害掠奪,將他們的肢體獻給罪,以至於不潔不法(6:12-13,19)。聖經說: 撒但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罪作王叫人死,罪的統治是如此邪惡(5:21)

聖經也明說神的護理掌管,掌控撒但的作為,撒但是神施行管教與刑罰的工具。神透過撒但的惡謀與罪人的惡行,來施行公義的審判刑罰,以達到善的目的。所以,同一件事,我們說終極原因是出於神,而媒介原因是出於撒但、出於示巴人與迦勒底人,這沒有衝突矛盾。由於在目的與方式的極大差別,使我們看見同一事件彰顯了神的公義與慈愛,也同時見證了撒但與罪人的醜陋邪惡的。所以,約伯說:「賞賜的是主耶和華,收取的是主耶和華,主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1:21)


[2.4.3] 罪人的心是如何 “剛硬”的?

罪人犯罪墮落,心地剛硬,這 “剛硬”是甚麼意思? 我們必須單單倚靠聖經來解釋,不然就會曲解謬講,帶來可怕危險。聖經說到:人心自己剛硬(7:13;弗4:18-19),撒但弄瞎世人心眼,在罪人心中運行(林後4:4;弗2:1-3)。聖經有時也說: 神使人心剛硬(9:18;出10:2011:10)。神容許人犯罪,然而神仍然掌管罪人的惡行,在神的護理之下,利用惡人之惡達到善的目的。所以神不僅是預知萬事萬物的發生,更是預定掌管萬事萬物,包括惡人所作的惡。例如約瑟被哥哥們出賣、約伯遭到迦勒底人的掠劫、主耶穌被猶大出賣與被不法之人釘十字架。

關於神如何使人心 “剛硬”? 首先要明白:神不試探人作惡(1:12)。然而在人心剛硬作惡的過程中,仍在神的護理掌管之下,人的剛硬不能逾越神旨意所限定的界線。神以兩種方式 “掌管”人心的剛硬。第一是神任憑他們行惡,容讓他們油蒙了心,就是離棄了他們,收回他普遍恩典的亮光,不在他們心中運行道德律的限制公用。如此一來,人心就充滿黑暗愚昧而剛硬行惡。神收回他的聖靈所行的普遍恩典,人心就剛硬如石頭(這是大衛最恐懼害怕的,詩51:11)。當聖靈不再引導人心時候,人就立刻偏離正路,奔向死亡。因此,當神任憑人行惡時候,人就放縱情慾行種種污穢與敗壞之罪惡(1:26-32)

第二種 “掌管”人心剛硬的方式,是容讓惡者更加去激動罪人行大惡,藉著律法誡命,刺激諸般的貪戀惡慾在人裡面發動(7:8)。例如: 神藉著摩西施行災難,並且向法老宣告他的吩咐(9:13-17),使法老原本剛硬的心變本加厲,行惡抵擋神。神容讓惡者驅使罪人徹底去行敵擋神的大惡,例如洪水之前的世人,終日思想的盡都是惡,遍地滿了強暴(6:5,11-13),神因此施行公義的審判刑罰。又如亞摩利王西宏剛硬抵擋神的百姓,不容許他們經過他的地界,聖經說:「因為主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他心中剛硬,性情頑梗,為要將他交在你手中」(2:30)。當人存惡心抵擋神,神就容讓他的心被刺激,而更加作惡導致滅亡,並且利用此惡行成就神的旨意計畫。例如猶大出賣主耶穌,最終是被用來成就了神的救恩計畫(22:22)


[2.4.4] “掌管”人心的剛硬,成就他的旨意

“掌管”人心剛硬的方式,有兩種: 間接的任憑,與直接的對抗。聖經說: 「他廢去忠信人的講論,又奪去老人的聰明”(12:20);「他將地上民中首領的聰明奪去,使他們在荒廢無路之地漂流」(12:24;詩107:40)。以賽亞的禱告說: 「主耶和華阿,你為何使我們走差離開你的道,使我們心裏剛硬不敬畏你呢?(63:17)。這些經文告訴我們: 神離棄人,不在人心中運行改正他們的後果。這是所謂 “間接的任憑”使人心剛硬。

關於 “直接的對抗”,聖經說神差遣摩西去吩咐與勸戒法老,使得法老的心越來越剛硬: 「我使法老的心剛硬…...不聽你們」(7:3-4);「你…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4:21),後來神說是他使法老的心 “剛硬”(10:1,20,2711:1014:8)。神不僅任憑法老的心剛硬,更是藉著摩西宣告旨意並施行神蹟奇事,來對抗法老。結果法老就更加剛硬,因為神將他交給撒但,他的心成為頑梗不化、敵擋到底。這是神先前預告訴摩西會發生的情形,他使法老的心剛硬(4:21)。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後,法老和埃及人心變得更剛硬,要追趕以色列人,原因何在? 聖經說: 「神使法老的心剛硬」(14:4,8;參考申2:30)

詩篇回顧陳述此歷史事件,說: 「主耶和華使敵人的心轉去恨他的百姓」(105:25)。這些敵人的心因為剛硬而 “轉去”,顯示他們因犯罪而被扭轉,被神使用成就他的旨意計畫。這些抵擋神的人,因其悖逆而被神遺棄。當神要懲罰以色列百姓背約所犯的罪,他使用這些外邦人來欺壓他們,作為刑罰的工具,來成就他的計畫,施行管教。既然這些被遺棄的外邦人作為管教工具,這就顯示神自己是主動的掌管人的 “剛硬”。所以,當神藉著先知預言: 他將發咝聲招遠方的國民來(5:267:18),興起他們作以色列人的網羅(12:1317:20),使用他們作為大錘來擊碎以色列人(50:23)。亞述人被稱斧頭,是被神使用的刑罰工具(10:15),這就證明神是用斧砍木者,主動行事,掌管人心的剛硬。總而言之,人犯罪是出於自己,然而犯罪所帶來的結果,乃是在神的大能 “掌管”中,因為神按照他自己的旨意掌管黑暗。所以,大衛說: 「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你不見」(139:12)


[2.4.5-6] 在一切事上,人的意志都在神的護理之下

罪人離棄真神,死在罪中,罪作王叫人死。惡人作惡,顯示他們被神離棄。那些被神遺棄的罪人,放縱情慾任意而行,他們仍然在神的護理掌管之下。撒但驅使攪動他們的心行惡。聖經說到: 「有惡魔從主耶和華那裏來攪亂掃羅」(撒下16:1418:1019:9)。顯然,這是邪靈來攪擾掃羅,因為經文明說: 「主耶和華的靈離開了掃羅」(撒下16:14)。聖經稱這邪靈是從神那裏來的,因為牠在神的掌控之下,必須順從神的旨意和權能,成為神管教刑罰掃羅所使用的工具,牠並非自己隨意行作此事。

新約聖經也說: 「照撒但的運動…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這些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之人「信從虛謊」(帖後2:9-12)。任何一件惡事發生,也都在神的護理掌管之下。撒但與惡人行惡,神使用他們所作的這些邪惡,來施行神的公義。而他們則是隨從他們的罪惡本性行惡,無可推諉。所以,神的旨意掌管運行在撒但與一切惡人身上。

即使在與靈命生活看來無直接關係的事上,人的意志也在神的護理掌管之下。例如人的生活言行,遵行或違反社會上的法律風俗習慣。人的意志受驅使而選擇自己認為有利的、拒絕自己認為有害的,這些也都是在神的護理之下。神的護理包含萬事萬物(8:2811:36),包括掌管人的意志,驅動扭轉人的意志照他所預定的旨意行事。許多事情照表面來看,是人自己在立志行事。但是,我們查考聖經,就會明白神在每一件事上掌管人心,必然相信人的意志在神的掌管之下。是誰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使埃及人願意將金器銀器送給他們呢? (11:2-3) 埃及人原是厭惡奴役以色列人,不可能出於自己意願如此作。是誰扭轉他們的心? 是神驅使他們,使他們按照神的旨意來行。

雅各深信唯有神才能按照他旨意,支配掌管人心,所以他才會對眾子說: 「但願全能的神使你們在那人面前蒙憐憫」(43:14)。正如詩篇所說: 「他也使他們在凡擄掠他們的人面前蒙憐恤」(106:46)。另一方面,掃羅義怒填膺而出征討罰敵人,聖經說是因為: 神的靈大大感動他;百姓為何跟隨掃羅前去出征,因為神使他們懼怕(撒上11:6)。是誰扭轉押沙龍的心,使他不聽從亞希多弗的計謀而敗亡? (撒下17:14) 是誰驅使羅波安聽從少年人而不聽從老年人的主意? (王上12:10-15) 是誰使兇猛的迦南人聽到以色列民來而聞風喪膽呢? 喇合如何得知神將迦南地賜給以色列人而驚慌害怕? (2:9-11) 是誰使以色列人在被擄之地心驚膽戰? 是主耶和華,他早在律法書中預言此事(28:65;利26:36)


[2.4.7] 意志是否自由,不在於外在事情結果,在於內在是否不受罪惡捆綁

在一切的事上,神的護理掌管人的意志。他隨自己的旨意計畫,扭轉人心。雖然人按照自己的心意而行,但是人的心意不能脫離神的掌管之外。不論我們是否願意承認,每日的事實經歷使我們得知,我們的心的確在神的掌握中,事情是否成就不是靠我們自己的意志選擇。連看來最簡單的事,我們的判斷與理解也是時常偏差。一些微不足道的事,也常令我們困惑不解而灰心喪志。反過來說,一些在人看來困難重重的事,我們很快的掌握關鍵而轉危為安。連我們自己也說不出所以然。

箴言說:「能聽的耳,能看的眼,都是主耶和華所造的」(20:12)。這並非只是論到耳與眼的被造,更是指它們的功能。箴言更說: 「王的心在主耶和華的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21:1)。君王的意志,可說是統治眾百姓的意志,他的意志不在人間任何權柄之下。既然君王的意志在神的掌握操縱中,則我們的意志更是如此。所以,全人類的意志都在神的護理掌管之下我們若認真殷勤查考聖經,就一定會發現: 神將我們邪惡的意志改變為善良的意志,並且引導我們的意志悔改歸正,賜給我們永生,使我們熱心行善(2:8-10;多2:14)。神領導萬人之上的君王,隨他的美意隨時扭轉他們的意志,使他們按照神隱密的旨意來施行公義,賞善罰惡。

人是否擁有所謂的 “自由意志”,並非由事情的成敗來決定,因為事情是否能作成,最終不是人的意志所能決定的,萬事不一定如我們的意。所以論到人的意志是否是自由,關鍵在於人的內心是否被罪性捆綁。所以,不能用外在的事情結果來評估人的意志是否自由。研究罪人的意志是否自由,關鍵不在於他是否能突破困難達成目標,乃是罪人是否在每一方面都有不受罪惡捆綁的判斷與意願。不論是監牢中囚犯,或是君王皇帝,罪人的意志都是被罪惡捆綁,沒有真自由。因為自由是在真理中,是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裡(8:31-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