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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6


15 教義與教義學的關係林慈信


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 林慈信牧師講授
目錄

15 教義與教義學的關係

 我們現在就回到伯克富的《系統神學》導論。我們昨天已經講完了第 II 章,現在我們開始講第 III 章「教義神學的觀念」,在課程大綱(DETAILED OUTLINE)目錄裡面第4 頁。

III. 教義神學的觀念。The Idea of Dogmatic Theology.

 A. 教義與教義學的關係。The Relation of Dogmas to Dogmatics.

 然後,1,各種教義…等等。

「當我們討論教義的時候」,就是我們相信的各項教義的時候,「很自然地,我們就要問:各種『教義』與『系統神學』的關係是什麼?」『系統神學』也可以稱為『教義神學』或『教義學』,所以,「『教義神學』和『教義』的關係當然是很密切的。」

 「『教義神學』(dogmatics)是來自單數的 Dogma’(教義)這個字,而不是複數的‘dogmata’,就是說:教義神學所研究的,不僅僅是處理特定的一些個別的教義,且是教會所相信的整體的教義(with the dogma of the Church as a whole)。最普遍的觀點乃是說:教義學的內容就是教義(dogma)。所以,我們可以說 dogmatics(教義學)就是系統地來處理聖經裡的教義真理;或者這樣說,就是(處理)教會所承認、相信的聖經教義真理。」再說一次,系統神學所研究的就是教會所認信的、聖經裡的教義真理。

 「系統神學看教會的教義是一個整體,不單是合乎聖經的,而且是帶有教會的印證的。不過,在現代神學,施萊馬赫的觀點就不一樣了。他不承認教義神學是來自聖經的,不過他承認教義是教義神學的內容。但是那內容不是來自聖經;教義神學就是在某一個歷史時刻所相信的教義的學問。According to him dogmatic theology is the science of the doctrine professed by a Christian Church at a given moment of its historical development.」當然他所說的教義都是講宗教經驗的。

「立敕爾的觀點也差不多。」

Kaftan(喀夫坦)說」(書上是德文,我找人翻譯成英文): Dogmatics therefore deals with a given object, with Christian truth, which the church, on the foundation of the divine revelation, believes and confesses.”;翻成中文就是「:『教義學所處理的就是某一個東西、某一個實體,就是基督教真理;也就是說,教會建立在神的基礎之上,因為神啟示的緣故,所相信、所承認的這些真理。教義學就是研究這些的。』」

好了,下面我們來到哈納克,就是 1900 年前後後期的自由派。但是,「哈納克說:『教會的說法,在教義與教義學之間的關係上,其實是不誠實的。』他認為,歷史證明教義其實是神學的產品。所以教會隱藏了它(指教義)的真正的來源。我們(教會)則說,教義的來源是神所啟示的真理,因此是神學研究最基本的需要。(按:有了教義,才有神學研究。)」他說,不是的,是倒過來的,是有了神學研究,才有教義的。

 然後,我們來看 Forsyth(福賽斯),這個巴特前的巴特派。「Forsyth 說:『教義就是最後的啟示在一些原則上的宣稱。就是上帝的偉大作為被宣稱為是真理;』…神學就是正在形成中的教義。…教義就是福音的骨髓,是神啟示的核心,因此是在聖經裡面的。」(「教義的發展是通過教會的神學研究,這是根本。『神學是試探性的教義;教義是選擇性的神學』(Theology is tentative doctrine; doctrine is selected theology.), 這與巴特的看法有很明顯的雷同。」)

 好,我們講到這兒,都是要準備講巴特的教義觀。巴特怎麼說呢?「巴特說:教義(神)學不是眾多教義的學問(the science of dogmas),而是那一個教義的學問(the science of dogma);教義(神)學就是去研究 dogma (教義)怎麼樣跟聖經裡所見證的神的啟示是同意(互相吻合)的。因此,教義(神)學是要研究、是要檢視教義的。」下面這段很重要。「巴特不相信 Dogmas (眾多的教義)是教義(神)學的內容,雖然藉著教義(神)學去瞭解它們是很有幫助的。」我再說一次,巴特認為:教義(神)學不是眾多教義的學問,乃是那個聖經所見證的神的啟示;就是我們要看 dogma (教義)是否同意那個見證。

 講來講去好像很混亂,他為什麼要這樣兜圈子呢?我直截了當地告訴各位好了:巴特不相信「命題式的啟示」。記得嗎?(巴特說:)「啟示是神偉大的作為;聖經不是神的啟示,是啟示的記錄。」巴特不相信命題式的啟示,因此他也不鼓勵命題式的教義(神)學。既然聖經不是命題式的啟示,而是那些非命題式的啟示的記錄或見證。啟示不是命題的。啟示是神大能的作為,是神的吩咐,神的呼籲;不是命題,不是教義。因此,教義神學也不是以命題作為內容的。

 好,我們接下來看。巴特認為 dogma (單數的教義, 就是聖經所 “見證” 的真理)--是信心的對象;就是說,我們要相信「神的啟示」。什麼意思呢?不是相信聖經裡面的字句,而要相信神偉大的作為,我們要回應,當神壓迫我們、挑戰我們的時候,我們要相信那個。但是巴特說,他不相信 dogmas doctrines (眾多的教義,就是我們信條裡面所列出的教義),那些不是我們信心的對象,那些是教會信仰的表達。

 再來一次。基督徒要信什麼?(巴特說,)要信神的啟示、信神大能的作為,不是信聖經的字句,不是信聖經的真理。因此,巴特不相信我們基督徒應當去相信教會的教條、神學或教義,因為那些不是信心的對象,而是信心表達的方法。所以,基督教,自從宗教改革以來,常常強調教義是命題式的真理;他說,這個是基督新教經院主義的產品,不是加爾文…等等的意思。

 再來一次。巴特說,聖經本身不是講命題的,聖經是神的作為、神的呼召、神的挑戰;聖經是這些呼召、作為、挑戰的見證而已;是人寫的,有錯的。因此,我們的信心是要信神的作為,而不是要信聖經裡面的字句,也不是信神學或者教會所寫出來的信條。那個神所啟示的 dogma ,那個抓不到的大能的東西,是我們信心的對象;而人寫出來的、教會所寫出來的神學、教義等等,不是要你去信的,它是表達了你的信仰,而不是要你去信的。因為他就是要繞過聖經是有命題式的教義,然後教義就是把聖經裡的真理整理出來,他就是不要這個,所以他要兜圈子說:我們信的是神的啟示,(不是聖經,是神的啟示),就是聖經所見證的那個啟示。然後,神學、教義等等不是要你去信的,是表達你的信心。你假如認為 dogma (教義)是要去信它的話,例如:長老會牧師都相信並承認《威敏斯特信仰告白》,在聖經的權威下,是表達了聖經所教導的教義的一個總結,每個長老會牧師都簽這種的信仰立場;巴特說,這些東西是基督教經院主義(就是理性主義的產品),而不是路德、加爾文的產品。

 請記得巴特是康德和祈克果之後一位偉大的神學家,所以他的思想是絕對受了康德和祈克果的影響的。巴特是一位存在主義者的神學家,所以他說,加爾文不是這樣硬邦邦的,加爾文也是活在上帝的面光中,經歷到上帝偉大的作為,經歷到上帝這個信息;不過加爾文之後的「加爾文主義」就把加爾文所經歷到的上帝的大能作為,弄成了硬邦邦的理性的教義。言下之意就是說,你要瞭解加爾文的話,最好跟巴特的解釋,你不要跟《威敏斯特信仰告白》、清教徒、系統神學的教科書,這些都是字句,是加爾文死的;加爾文活的乃是說,你面對面來領受神大能的作為、大能的呼籲或挑戰。所以,巴特不但把他的存在主義讀進去他的聖經觀或啟示觀,巴特也把他的存在主義讀進去加爾文;加爾文,在巴特跟新正統神學家的筆下,被塗(抹黑)為一個存在主義者。而加爾文主義,就是後來的改革宗,包括《威敏斯特信仰告白》,則被塗(抹黑)為與這種「活的存在主義式」(與神在生命中相交的存在主義)相反的、冷酷無情的、理性的經院主義。

 我再說一次,因為巴特對聖經的看法是負面的:聖經不是神的話;神的話是大能有
力的。巴特對聖經的看法是負面的,對神的啟示是正面的,為甚麼呢?因為他背後有存在主義:人抓不到真理,真理都是要靠經驗的。因為他對聖經是負面的和對啟示是正面的,他把這兩個對立起來,因此他對加爾文主義、系統神學的看法是負面的,但是他又製造出一個稻草人,就是存在主義式的加爾文。他對加爾文是正面的,大概身為改革宗牧師的他,也不敢反對加爾文;這個就成為今天福音派或者研究加爾文的學者的共同看法:加爾文的靈命是很活潑的,他是一個存在主義者,他是跪在上帝面前,在祂的面光之中,來寫他的神學,來作他的解經的。加爾文死後,Theodore Beza(伯撒,或希奧多·貝賽),和後來德國的、荷蘭的改革宗神學、聖約神學、清教徒的甚麼、《威敏斯特信仰告白》,都把加爾文弄成叫人死的字句,這就是他們所謂「基督新教經院主義」(protestant scholasticism)的意思。

 我說,這個是一個全球性的加爾文研究圈子的大陰謀,他把加爾文說成一個存在主義者、巴特主義者。所以,我們可以聽到一些神學教授說:你要瞭解加爾文嗎?最好就是要讀一讀巴特跟托倫斯(T.F. Torrance,就是最捧巴特的神學家)怎麼看加爾文,不然的話,你們不可能瞭解加爾文的。因為你們都是受了基督新教經院主義的毒,所以你們不瞭解加爾文。你們都用了加爾文主義系統神學的有色眼鏡來讀加爾文。加爾文其實不是這樣子的,他是一個個人的信徒,跪在神的面前,站在神的面光之中,以敬畏的心來講神恩典的福音的。

這樣的說法,其實是要吸引你去研究巴特的神學,其實是帶你離開加爾文的原意。你真的翻看加爾文的書,他並沒有把在神面光之中的這種敬虔和系統的教義對立起來。這些在他裡面是完全整合的,他是以敬畏禱告的心來處理教義,他的教義又影響到他的解經。所以,他的解經、牧會,他的個人的敬虔,跟他的教義是一塊的。這個不是存在主義的信仰觀。因為存在主義是不承認這種命題式一條一條的教義的;這(命題式的教義)在加爾文的書裡是有的,但不等於說他不敬虔。你寫系統神學,像伯克富這樣子,一條一條寫下來,不等於說在神面前沒有活潑的靈命。有活潑的靈命不表示你不可以寫很系統的教義神學。

 這是一個導論,「教義與教義學」,我們講了施萊馬赫、立敕爾、哈納克、Forsyth(福賽斯),還有巴特的觀念。

 下面我讀一些標題給各位聽。1. 為什麼我們有不同的教義呢?是因為信仰群體,就是教會的需要所產生的。2. 神學研究很多時候是幫教會的忙,來形成教義的。3. 系統神學或教義神學,其內容的核心就是教會所承認的教義。這是教義與教義學之間關係的三大點:

 1. 教義是因為教會的需要,是從基督教會的共同信仰所產生的。
 DOGMAS ARISE OUT OF THE NECESSITIES OF THE BELIEVING
COMMUNITY.

Seeberg(希伯爾格)反對哈納克的看法,他是這樣看的:教義的形成的確是神學
的產品,但教義的內容來自基督教會的共同信仰。…」

「而 Rainy(雷尼)比較偏向改革宗的立場,他首先指出:眾多的教義是來自聖經。…教義不單是因為人的理性(believing mind)的需要…也是因為教會的需要。因此,在甚麼樣的情況之下會有教義的形成呢?就是在歷史上有些的時段是有很激昂的屬靈生命,有很普遍的、很誠懇的對真理的反省,有很深刻的宗教的經驗。教會深深的去思考聖經中的真理,然後因為有教義上爭辯的壓力,教會又學習怎麼更清楚地去看到聖經的真理。這樣,某一些的信念就慢慢成為教會整體所擁有的,就是說教義就慢慢屬於整個教會,教會就有一些普遍的意見(communis opinio, common opinion)。--這樣,教會就很願意去承認這些經過了反省所承認的(教義),而且教會情不自禁地要表達他們的信仰。真理只有來自這些信心、靈命的反省才能構成信仰告白,這信仰告白是植根於教會的生命和經驗,因此能夠掌握教會。也只有從這種活生生的土壤萌芽出來的教義,用 Rainy 的話來說,才算是「人對神的話的迴響」(the human echo to the divine voice 或「人對神信息的反應」(the human response to the divine message)。」所以,教義不是一個神學家自己在房子裡想出來的東西,是因為時代的需要,有教會的反省、有爭辯、有靈命的復甦而形成的。


 2. 神學往往可以幫教會的忙。
 THEOLOGY MAY AND HAS FREQUENTLY SERVED AS AN AUXILIARY IN
THE FORMATION OF DOGMAS.

「當我們否定教義是神學的產品時我們並不需要閉著眼睛因為事實是在教義伯克富《系統神學》1:導論 林慈信導讀(dogmas)的形成上,教會是受惠於神學的。…因為,神學家往往是教會的釋經家歷史家跟系統神學家等等。作為屬靈的領袖,他們很自然地指出一個方向,怎麼去形成教義(dogmas)。…然而,它(神學在這一領域上的工作)並不提供教義的內容,而是僅僅幫助教會形成和定義她的教條。很自然地,神學在教義的形成上有提攜之功,讓它更有系統。」

 我在這裡停一下。中國跟華人的教會,大概沒有意識到,一個教會的宗派,需要有:不單單是訓練傳道人的老師們。一個教會群體,比方說一個片、一個面,或者說一個宗派、一個團契,是需要有足夠的同工去解釋聖經、去做「教會歷史」跟「系統神學」的研究,好叫教會得到這些幫助,但是最後的責任是落在眾教會的肩膀上,不是落在個別的神學家的身上。

 我們作一個很個人的應用,好嗎?因此,各位來讀神學應該不是為自己讀的。所以你選讀什麼神學、去哪裡讀神學,應該不是因為你的需要--我在舊約特別弱,所以我要去讀舊約;我在教會歷史特別弱,所以我要去讀教會歷史…。這不是一個成熟的看法。不是因為你的需要,也不是因為你的喜好;是因為你是教會的僕人,你讀了聖經科、神學科、歷史科、護教等等,你是為了更多地貢獻於你自己所屬的教會或者是宗派,好叫這個教會或者是宗派能夠藉著你的幫忙,(是幫忙而已。你不是主導,教會才是主導。什麼才叫教會,就是眾教會合起來),好叫你能夠以幫助眾教會去解釋聖經,去表達教會的信仰,去維護真理。所以,我們是為了教會讀神學,為了教會教神學,為了教會寫神學的,而不是為自己的。光是有個人的呼召而去讀神學,是不足夠的。假如我們只有個人的呼召,然後讀神學的話,我們要慢慢成熟長大,看到整個神學學習的過程是為了教會。因此,讀神學的不可能不愛教會的、作神學的不可能不愛教會的。你可能因為愛教會而責備她,但是你的心是為了這個教會。是的,你是這個教會的批判者、評論者,但不要忘記了,你還是這個教會的成員,甚至乎還是這個教會的牧者之一。

 3. 系統神學的核心內容就是教會所承認的教導。
 DOGMATIC THEOLOGY FINDS THE NUCLEUS OF ITS SUBJECT-MATTER
IN THE DOGMAS OF THE CHURCH.

 「…因為神學家畢竟是教會的成員,所以,教會所信的信仰,肯定對你來說,是你喜歡的、且要接受的指導。…」神學家、牧師們、傳道們,當然我們會很喜愛我們教會的信仰,「但是你的學習、研究的不可以僅僅限於自己教會的信條你要讀聖經,要有解經、聖經神學、教義歷史」,我在伯克富的文字裡面多加一句,也要參考眾教會、眾宗派的信仰,「好叫真理能更加地彰顯。」所以,「你這樣整合了一個系統」,是要來呈現給教會、來告訴教會、來幫助教會。

下一段我們就要來到 B. 教義神學的定義,或者是教義神學研究的內容(The Object of Dogmatic Theology. (Its Definition))。這裡我們會從奥古斯丁開始來看。很有趣的,歷代的系統神學,他們的標題是什麼,系統神學研究的是什麼?我們今天都理所當然地認為,系統神學就是研究神論、聖經論、人論、基督論、救恩論、聖靈論、教會論、末世論。這個不是理所當然的。早期教會到今天,走過很長一段路。下一節我們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