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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5


成為神的義

講員:曾劭愷|《基督論課程》第十六課,16/20
目錄


第十六課 成為神的義
 
弟兄姊妹平安,我是中華福音神學院曾劭愷,歡迎大家收看我們這一系列的基督論的課程。我們上一堂課講到了基督救贖的工作,特別強調祂如何替我們受刑罰,擔當我們的罪,也就是「挽回祭」的這個概念。

但是基督救贖的功效還不止於此。保羅說「神使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為罪」,並沒有停在這𥚃,還継續講「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假如基督只是擔當了我們的罪,替我們受刑罰,免去上帝在我們身上的憤怒,那只是代表我們不用受刑罰,卻不代表我們能夠得到祂所應許天國的福分,成為神的兒女,得到永生。如果要得到這一切的福分,那有一個條件,就是我們必須成為義人。我們如果沒有罪,因為我們的罪已經歸給了耶穌,這只代表我們不用受刑罰。但是如果我們要得著所應許的福分,我們還需要有積極的義給活出來,才能夠得著這所應許的福分。所以這裡就觸及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就是我們的義是哪裡來的?主耶穌基督活出了律法所要求的義。律法的總綱就是愛神、愛人,而祂在這上面把律法所要求的義完美地活出來的時候,我們既與基督聯合,這個義就成為我們的義,好使我們能夠得著天國的福分。

那在這裡我們就必須思想基督與律法的關係。主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基督怎麼樣成全律法,這跟我們前幾堂提到的基督的無罪有什麼關係?耶穌說祂要來成全律法那段經文出自馬太福音第五章。所以我們今天會針對這章經文來解答這些問題。

馬太福音第五章一開始是我們熟悉的「天國八福」。其實說八福有點不太正確,因為它其實是七種福分。第一福跟第八福是一樣的福分:天國是他們的。開頭跟結尾重複同一個福分,好像一對括弧一樣,前後包抄把其他的六福包在中間。這種文學手法是在表示這中間所有的福分都可以用第一福跟第八福來概括,「天國是他們的」就包括了這中間所有的福分。這裡用了七種福分,「七」在聖經裡面是完全數。馬太筆下耶穌刻意用了七種福分來表明這天國的福分是完整的、是從神來的、是完全、是完美的。

什麼樣的人才能夠得到這所應許的、完美的天國的福分呢?
耶穌在這裡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哀慟的人有福了,溫柔的人有福了……一共提出了八種描述。我們在讀這段經文時,有時候可能以為耶穌是在講八種不同的人,有一些是虛心的人、有一些是溫柔的人……分別得到不同的福分。其實耶穌是用八種描述來形容同一種人,就是我們這些跟隨祂,在祂裡面有聖靈內住的基督徒。

耶穌怎麼樣描述我們這些人呢?第3節耶穌說到:「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虛心的人是什麼意思?是很謙虛嗎?不是。中文這裡翻譯得不是很好,原文的意思是「心靈貧窮」的人(poor in spirit)。很多人對基督徒有很錯誤的理解,覺得好基督徒應該是心靈富足的人、聖潔無瑕的人、面對試探百戰百勝的人。可以用自己屬靈的財富來買到上帝的喜悅,來買到天國地土的人。錯了!一個真基督徒明白自己的心靈有多貧窮,貧窮到買不起天國的一寸地土。基督徒知道自己心靈貧窮,知道只有基督的寶血才能買到他在天國裡的基業。耶穌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天國不是給法利賽人的,天國是給心靈貧窮的人的。

4節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一個真基督徒是哀慟的人,他不會被這個世界所應許的財富、健康、榮華給矇騙。他看穿這個花花世界底下的悲哀、底下的罪惡,所以他哀慟。一個不明白人生疾苦的人,沒有辦法得到安慰。耶穌來,是要醫治有病的人,不是要醫治健康的人,而心靈哀慟的人才能夠得著安慰。前幾年我有一段時間經歷了人生的低谷,心中非常的痛苦。那時候有一位老牧師對我說了一句話非常安慰我,他說:「你如果沒有經歷苦難,沒有流眼淚,怎麼能夠請耶穌用祂的釘痕手抹去你的眼淚呢?「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4

5節「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溫柔」原文還有「馴良」的意思,這個「馴良」並不是說見到誰都笑咪咪的,然後作個濫好人,就任人家欺負,不是這個意思。
 「馴良」有不以自己為重要的意思,同時更是指耶穌基督像羔羊一樣地馴良。一個真基督徒是溫柔馴良的人,他不靠這個世界上的武力。在這個崇尚權勢、崇尚武力、崇尚金錢的世界上,能夠得到最好的地土的人,都是有錢、有權、有勢的人。一個真基督徒不會用這種方式來爭取地上的產業。他會禱告說:「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而當天國降臨到地上時,他就是那承受地土的人,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是倚靠耶和華的靈。這是溫柔的人,他們必承受地土。

6節「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聖經所描寫的「義」,簡單來說,從某一個方面來講,就是人與神的關係,人與人的關係擺正了,那就叫做「義」。「義」就是正確的關係(Righteousness is right relationships)。律法是「義」的總綱,而律法所講的都是人跟神的關係,人跟人的關係,這個總綱就是愛、愛的關係。而罪破壞了人與神的關係,人與人的關係。一個基督徒他知道周遭所有的關係都被破壞掉了,而他渴慕這些關係得到修復,他渴慕自己與神的關係得到修復。誠然在基督裡已經與神和好了,但是他裡面的罪性使得他經常抵擋神,而他不喜歡這個樣子。他知道他的罪使得他與周圍的人在相處的時候那個關係是缺乏愛的,而他不希望這個樣子。人與自然的關係也被破壞掉了,一個基督徒應該希望他與自然的關係修復,一個基督徒應該重視環保。他希望能夠跟神有愛的關係,跟人有愛的關係,跟神所造的世界有愛的關係。耶穌告訴我們律法的總綱就是愛神、愛人。上帝公義的律法的核心就是這種愛的關係。而耶穌來,就是要使我們與神和好、與人和好,修復這些關係,建立公義的國度。所以「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7節「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在這裡耶穌把「公義」還有「憐恤」放在一起講,似乎是在指聖經所告訴我們的「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我們要曉得希伯來文學這樣子的表達並不是指何為善,有一二三四五(點等等),而是一環扣一環。神已指教你何為善,就是行公義。什麼叫做行公義,行公義就是有憐憫的心。所以新約聖經講約瑟是個義人的時候,就講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馬利亞,就想暗暗地把她休掉,因為他有憐憫的心,他行公義、好憐憫。主耶穌說:「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主耶穌教導門徒禱告的時候,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因為當上帝赦罪的恩典、憐憫的恩典在我們裡面的時候,我們也會懂得去憐憫人。而假如我們不懂得憐恤人,
假如我們的生活當中充滿了論斷、指責、定罪,那麼我們要思想神赦罪的恩典到底有沒有臨到我們?如果我們連於主耶穌這赦罪的葡萄樹,為什麼這葡萄樹的生命沒有流進我們這枝子裡面呢?「活在恩典當中」必然有這兩層的含義:就是靠著赦免我們的恩典而活,並且靠著這恩典來赦免別人。「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8節「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這個墮落的世界總是用榮華富貴來祝福那些老謀深算的人!這個世界賞賜給清心的人的只有藐視跟嘲諷,因為一個不耍手段、不使詭計的人,在這世界上是不切實際、不懂得做人、沒有辦法成功的人。清心的人得不到世界的祝福。可是耶穌宣告:「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9 節「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使人和睦」原文意思是帶來和睦、帶來和平,就是使人與神和好、人與人和好,使這些關係得以修復的人。只有基督的恩典能夠平息上帝的憤怒,使神與罪人和好。而在這個關係當中,外邦人與猶太人和好,萬民可以在主耶穌裡面和好;在這個關係當中,我們也會渴望使別人都與神和好。傳和好福音的心志,是神兒女的標記。耶穌應許「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最後「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第10節) 這個天國的應許概括了整個天國八福。沒有人講解「為義受逼迫」比主耶穌講得更好。主耶穌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十五18-19 )所以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他們不屬於這個世界。耶穌在這裡應許了天國八福。而我們要知道,當神賜下應許的時候,應許都是帶有條件的,這是我們過去反覆解釋過的恩典之約的概念。上帝與人立約總是帶有條件的應許。所以耶穌講完了天國八福的應許之後,馬上就講了應許的條件。在這裡中文翻譯成「成全律法」,原文的意思是「滿足律法的要求」。

20 節耶穌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剛才祂應許了天國這麼美好的福分,然後告訴我們,如果你們的義不勝過法利賽人的義,就得不到這個應許。有可能嗎?我們的義有可能勝過法利賽人的義嗎?我們可不要小看法利賽人,聖經裡面把他們講得很爛,但是我們要勝過他們的義真的不容易。在那個時代,有很多法利賽人可以很完美地遵行每一條律法的條文。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三章形容自己從前作法利賽人的時候的光景。他這樣說:「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腓三5-6 ) 就摩西律法所要求的,還有法利塞人的各種條件來說,他是無可指摘的。但是保羅信了主以後,發現儘管自己雖然如此完美地遵行了律法的條文,卻仍然不能夠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所以他接著講:「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只是我先前以為於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做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做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三6b-8)這裡「糞土」翻譯得其實有點太好聽了,太文雅。用英文講就是很難聽的那個s-h-i-t。也就是你遵行了律法的每一個字句也沒有用You are still full of shit。這個沒有辦法讓你在神面前稱義。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五章所設立公義的要求,還遠遠超越了法利賽人的義,那本質上與法利賽人的義是不一樣的。

21節:「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第22節:「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法利賽人的義只要求外在的行為。耶穌看的是內心,你心裡恨一個人,就犯了殺人罪了!耶穌又論到姦淫罪: 「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7-2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太五38)這個是摩西律法的原則,是絕對公平的原則(absolute justice)。你偷了人家多少東西,就按分量補償那人。有人注意到摩西律法跟古代的《漢摩拉比法典》有非常多相似之處,但是也有非常不一樣的地方。《漢摩拉比法典》對於不同階級的人有不同的刑罰,同樣是犯了這個偷竊的罪,低階層的人跟高階層的人受到的刑罰是不一樣的。但是摩西律法看每一個人都是一樣的,每一個人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犯了同樣的罪,要受同樣的刑罰。偷了多少東西,按分量補償那個人。殺了人就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馬太福音五章3941節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這裡第一句話雖然有些誇張,不難理解。第二句話關於人家拿你外衣的,也可以理解。但第三句話,聽起來有點莫名其妙,怎麼會路上有瘋子,強逼你陪他走路?如果明白這段話的歷史背景,就可以懂耶穌的意思了。耶穌那個時代羅馬帝國已經有非常先進的郵政系統,但是沒有非常先進的科技。所以郵差送信的時候要扛著用很笨重的材料作成的信件,走很遠的路才能把郵件送到。所以羅馬帝國立了一道法令,說郵差在送信的時候,有權利要求路上的人替他扛信件。但是羅馬的法律也非常健全,它也會保護這些路人。所以法律要求說,郵差的權限只在於逼這些人陪他們走一里路,這是律法的要求。這些人如果有郵差請他們幫忙扛信件,這些人有法律的責任替扛一里路的信件。
但耶穌說,這只是法律的要求。你達到了法律的要求,你沒有犯罪,這個不夠,這個不夠讓你得到天國的應許。得到天國的應許不只是這種不犯罪,不犯法律所禁止的罪。那個在神學上叫做「消極的義」,消極的義讓我們不受刑罰。但是我們還要有「積極的義」,才能得到天國的應許。耶穌說,律法的總綱就是愛,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倣。(太廿二37-40)如果用郵差送信這個比喻來講的話,律法要求的是一里路,但是出於愛,我們會陪他走兩里路。英文有一個表達叫做walk the extra mile,就是出於愛一個人,所以願意替他多犧牲自己。愛人如己這種發自內心的愛的表現,才能夠成全律法,才能夠滿足律法所要求的那個義,也就是愛的關係。

馬太福音五章17 20節,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不光是在天國裡面做最小的進都進不去,怎麼辦,我們怎麼才能進天國?不可能啊,我們當中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但我們感謝主,耶穌不是說:「我來,要你們成全律法。」祂是說:「我來,要成全律法。」主詞是基督,是基督成全律法。祂知道你我的敗壞,他知道你我沒有能力滿足律法完美的要求,所以祂替我們來成全了律法。耶穌怎樣成全律法?福音書用敘事的方式告訴我們耶穌如何成全律法。這描寫得太美、太生動了。我們現在看的是馬太福音的第五章,而在前一章,第四章記載的耶穌受試探,耶穌受試探的時候,活出了那種義。勝過試探不只是不犯罪而已。祂勝過試探,靠的也不是祂道德上的、意志上的能力,而是完全倚靠上帝的話語。在信心當中有跟神最完美的愛的關係。亞當、夏娃犯罪的時候,沒有信靠神的話語。他們不是想要變壞人,他們想當好人,可是他們想要憑自己當好人。他們不要靠神來告訴他們 何為善、何為惡。

但是耶穌不同,每次撒但試探耶穌,耶穌就會引用經文說:「經上記著說」、「經上又記著說」。祂愛慕神的律法、祂渴慕神的話語,祂將神的話語深藏在心中。我們看見耶穌在曠野四十晝夜沒有吃東西,我們都經歷過餓肚子的苦,飢餓三十就已經受不了了。我們可以想像耶穌飢餓四十晝夜是有多麼的痛苦。這時候撒但來試探耶穌,耶穌,如果你是神的兒子,祢可以把石頭變成餅啊!撒但說得也沒錯,而且就算耶穌把石頭變成餅,祂並沒有犯罪,因為律法沒有禁止。可是神的兒子成為人,保羅說祂是「虛己」,祂來,是要與哀哭的人同哀哭,與飢餓的人同挨餓。祂來,是要為我們受死。祂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可是不用神蹟來餵飽祂自己。就好像祂沒有用神蹟從十字架上走下來一樣,祂也沒有神蹟來餵飽祂自己。

但更奇妙的是祂對魔鬼的回應。耶穌沒有說,哦對嘛,律法沒有禁止,那我可以用神蹟餵飽自己,我不犯罪啊。祂在這裡完全是順服天父的旨意;而且在順服天父差祂來的旨意的時候,祂不是愁眉苦臉地說:「我奉天父來就是要虛己、就是要受苦。」沒有。祂作為一個人,跟我們一樣挨餓的時候會痛苦,可是祂在這種痛苦裡面所說的話卻是滿有喜樂的,是非常滿足的。祂對魔鬼說,的確,我成為人必須靠食物才能活著,然而,「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意思是:我雖然肚子餓,但是我有神的話語,我就滿足了,我就喜樂。看見嗎?這個就是跟上帝的right relationship。祂如此愛慕上帝的話語,最後撒但的詭計就徹底失敗了。

馬太的記載聖靈是這樣子奇妙的作者,祂默示馬太記載耶穌在教訓說祂要成全律法的時候,第五章祂說要成全律法,第四章的時候祂已經讓我們看見祂活出來的義,怎樣勝過法利賽人的義。而這裡還沒有完,耶穌的義最徹底的彰顯是從客西馬尼一直到各各他。我們過去分享過基督在客西馬尼極其痛苦的時候,仍然對父神說:「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廿二42)他在極其痛苦時沒有遠離神,而是更加迫切地向父神禱告。祂最痛苦的時候是在十字架上面,上帝的憤怒傾倒在祂身上。然而在十字架上,祂仍然帶著倚靠的心,對父神吶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詩廿二)  我們過去解釋過這段經文的出處是詩篇廿二篇。詩人在詩篇廿二篇裡面講:「我在母懷裡,你就使我有倚靠的心。」(詩廿二9)  耶穌講那句話其實是在表達對父神的倚靠。在最痛苦、被神擊打的時候,都緊緊抓住神說,我的神,我的神。祂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廿三46)  在十字架上面所彰顯出來的順服,以及對上帝的信靠,以及愛,還有祂對人的那種犧牲的愛,讓我們看見在這個世界上不可能有其他人能夠活出來的義,完全、完美地愛神、愛人。基督成就了我們所沒有辦法成就的,這就是基督活出來的義。而因著我們與基督聯合,我們與祂合而為一的時候,凡是祂的都成為我們的,祂這完美的義就真的歸與我們了。

我們上一堂分享到我們的罪,如何因著與基督聯合成為祂的罪;今天我們又看到我們如何因著在基督裡,就得著祂的義。馬丁路德把這個稱做「奇妙的交易」,wonderful或者是wondrous exchange。我們過去幾堂課講述了基督如何不認識罪,解釋了基督如何替我們成為罪。今天我們又看見我們如何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這些真理就是宗教改革回歸聖經以後所發現最重要的真理,就是所謂「稱義」的真理。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這節關鍵的經文當中,還有一個關鍵中的關鍵,就是「在祂裡面」,也就是我們所提到的與基督聯合。我們下次回來的時候會一起來思想、解釋「與基督聯合」的真理。我們今天先講到這裡,下次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