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為降在陰間辯護——對當代評論家的回應》
In Defense of
the Descent: A Response to Contemporary Critics
作者:Daniel
R. Hyde 書評人:David
VanDrunen
誠之譯自:https://opc.org/review.html?review_id=440
https://yimawusi.net/2023/03/21/in-defense-of-the-descent/
《為降在陰間辯護——對當代批評家的回應》,丹尼爾·海德著。Reformation
Heritage Books出版,2010。平裝本,88頁。David
VanDrunen(加州西敏神學院教授,OPC牧師)書評。
In
Defense of the Descent: A Response to Contemporary Critics, by Daniel R. Hyde. Published
by Reformation Heritage Books, 2010. Paperback, 88 pages, list price $10.00.
Reviewed by professor and OP minister David VanDrunen.
作為基督徒,我們要用口承認我們心裏首先相信的信念(羅十9-10)。當我們在《使徒信經》中讀到基督「降在陰間」(譯按:英文[He
descended into hell]直譯為降在地獄)的時候,這個想法可能會讓我們駐足思考一下。我們真的相信這點嗎,如果相信,我們如何理解呢?如果把這些話從信條中刪除,事情會不會變得更容易一些?
As Christians, we are to confess with our mouths
what we have first believed in our hearts (Rom. 10:9–10). That idea may give us
pause when we recite in the Apostles' Creed, "He descended into
hell." Do we really believe this, and if so, how do we understand it?
Would things be simpler just to eliminate these words from the Creed? Reformed
Christians may be especially confused, since the 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
and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interpret this clause in different ways. Daniel
Hyde, a pastor in the United Reformed Churches, addresses such issues in this
clear, concise, and helpful book. He argues that the debated clause not only
belongs in the Creed, but also provides theologically rich, practical benefit
to the church as she confesses it and teaches it.
改革宗基督徒可能會特別感到困惑,因為《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和《海德堡要理問答》對這句話有不同的解釋。聯合改革宗教會(URC)的牧師丹尼爾·海德在這本清晰、簡明、有益的書中論述了這類問題。他認為,這條備受爭議的條款不僅屬於信條,而且在教會承認它、教導它的過程中,也為教會提供了神學上豐富、實際的益處。
Hyde begins by relating the objections of several
contemporary Reformed authors to the use of this clause. He then provides some
historical background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postles' Creed and the
inclusion of the clause within it. In the lengthier third chapter,
海德首先介紹了當代幾位改革宗作者對使用這個條款的反對意見。然後,他提供了一些關於使徒信經的發展,以及將這個句子納入使徒信經的歷史背景。在篇幅較長的第三章中,海德描述了對降在陰間這個條款的六種主要解釋。前四種是非改革宗的看法。基督降在陰間:(1) 是為了繼續受苦;(2)
是為那些作為非信徒而死的人提供第二次機會;(3) 是為了向那些作為信徒而死的人宣佈祂的勝利;(4)
是為了向撒但宣佈祂的勝利。海德簡要地解釋了為什麼前兩種觀點明確地與聖經相悖。他更詳細地評論了第三和第四種觀點——通常分別由羅馬天主教徒和路德宗所主張(譯按:聖公會也持第三種看法)。在這裏,他納入了對以弗所書四章7-10節和彼得前書三章18-19節的有益討論,這兩段經文在這場辯論中經常被人引用。
Hyde describes six main interpretations of the
descent clause. The first four are non-Reformed: that Christ went to hell (1)
to continue suffering, (2) to offer a second chance to those who died as
unbelievers, (3) to announce his victory to those who died as believers, and
(4) to announce his victory to Satan. Hyde briefly explains why the first two
views are explicitly contrary to Scripture. He critiques the third and fourth
views—typically espoused by Roman Catholics and Lutherans, respectively—in more
detail. Here he includes helpful discussion of Ephesians 4:7–10 and 1 Peter
3:18–19, two texts that are commonly cited in this debate.
在第三章的末尾,海德介紹了對這句話的最後兩種解釋,這兩種解釋在改革宗信徒中很常見。(5) 基督作為一個真正死了的人被埋葬了(見《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問答50),(6) 基督在一生中特別是在十字架上遭受了如同地獄般的苦楚(見《海德堡要理問答》,問答44)。第四章為這兩種觀點作了辯護。海德正確地認識到,它們是和諧的,事實上,它們抓住了改革宗關於基督降卑的教義更廣泛的兩個方面。本章包括對詩篇十六篇8-10節的注釋,這是這些辯論的另一個重要的歷史經文。(誠之按:改革宗信條解釋“降在陰間”是指基督在靈魂中背負有如地獄般極大的苦楚,詩116:3;撒上2:6。參Ursinus 烏爾西努
《海德堡要理問答注釋》,pp. 228-232。耶穌基督降在陰間,是指祂暫時服在死亡的權勢之下,代替義人承擔了死亡的苦楚,靈魂與肉身暫時分離。)
At the
end of the third chapter, Hyde introduces the final two interpretations of the
clause, which are common among Reformed believers: (5) that Christ was buried
as one who was truly dead (see 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 50), and (6) that
Christ suffered the agony of hell during his whole life and especially on the
cross (see Heidelberg Catechism, 44). The fourth chapter defends both of these
views. Hyde rightly recognizes that they are harmonious and, in fact, capture
two aspects of the broader Reformed doctrine of Christ's humiliation. This
chapter includes exegesis of Psalm 16:8–10, another historically important text
for these debates.
在第五章中,海德最後討論了在使徒信經和我們的教理問答訓練中保留「祂降在陰間」的好處。這句話把我們與歷史上的大公基督教會聯繫起來,大公教會這麼多世紀以來一直承認這句話。它的真理也在我們心生懷疑的時候支持我們的確據,在我們的痛苦中提供希望,並在我們面對死亡時給予我們平安。
In
Chapter 5, Hyde concludes by discussing the benefits of retaining "He
descended into hell" in the Apostles' Creed and in our catechetical
training. This clause links us with the historic, catholic Christian church
that has confessed it for so many centuries. Its truth also bolsters our
assurance in times of doubt, provides hope in our suffering, and grants us
peace as we face death.
筆者強烈推薦本書,不僅推薦給那些可能反對降在陰間這個條款的人,也推薦給任何希望對它有更豐富的理解和認識的人。對於那些教導兒童要理問答的人來說,它也會很有用。本書篇幅短小,文字清晰,使廣大讀者都能讀懂。
This
book is highly recommended, not only for those who may have objections to the
descent clause, but also for any who wish to gain a richer understanding and
appreciation for it. It will also be useful for those catechizing children. Its
short length and clear writing make it accessible to a wide audience.
感謝讚美上帝護理的大能与豐盛的供應。 本網誌內的所有資源純屬學習交流之用。
2023-04-09
以馬內利Immanuel
作者:Gerald
Bilkes 誠之譯自:
https://www.ligonier.org/learn/articles/immanuel
https://yimawusi.net/2023/03/10/immanuel-gerald-bilkes/
“以馬內利”是基督最寶貴的名字之一。它是兩個希伯來語單詞的組合,意思是“上帝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解釋說,基督得到這個名字是為了應驗《舊約》先知的話。
Immanuel
is one of Christ’s most precious names. It is a combination of two Hebrew words
that together mean “God with us.” The gospel of Matthew explains that Christ
received this name in fulfillment of Old Testament prophecy.
對許多人來說,以馬內利這個名字聽起來很順耳,像是一道光環,暗示著在患難中的安慰跟盼望。然而,這個名字還有更多的實質和意義。基督徒可以從這個名字中得到的鼓勵並不只是模糊的印象或短暫的情感而已。這個名字所傳達的真理,既有榮耀的美,又有廣泛的祝福附加在上面。
For
many people, the name Immanuel has a nice ring to it that suggests comfort and
hope in times of trouble. Yet there is a lot more substance and significance to
this name. The encouragement Christians can take from this name is no mere
vague impression or passing emotion. The truth conveyed by this name has both a
glorious beauty and a wide range of blessings attached to it.
以馬內利之美
The Beauty of
Immanuel
《聖經》裏使用“以馬內利”這個名字主要是與基督的道成肉身有關。我們第一次聽見這個名字是在先知以賽亞預言基督由童貞女所生的時候:“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賽7:14)。
The
Bible uses the name Immanuel mostly in connection with the incarnation of
Christ. The first time we hear this name is when Isaiah prophesied the virgin
birth of Christ: “Behold, a virgin shall conceive, and bear a son, and shall
call his name Immanuel” (Isa. 7:14).
以賽亞對正遭受周圍列國威脅的猶大王亞哈斯說了這些話。當你閱讀上下文時,你會發現,可悲的是,亞哈斯對上帝與他同在毫無興趣。儘管如此,以賽亞還是告訴他一個名為“上帝與我們同在”的人將會到來。在時候滿足時,基督要道成肉身,把上帝的同在帶給我們。祂將由童貞女所生,從而擺脫了大衛家族的敗壞,同時仍然是大衛的子孫。
Isaiah
spoke these words to Ahaz, king of Judah, who was being threatened by
surrounding nations. When you read the context you find that, sadly, Ahaz had
no interest in God being with him. Despite that, Isaiah told him a person named
“God with us” would come. In the fullness of time, Christ would become
incarnate in order to bring God’s presence to us. He would be born of a virgin,
thus escaping the corruption of David’s line while remaining David’s son.
基督是道成肉身的救主。這就是以馬內利的魅力所在。祂不是以天使或某種精靈不時地顯現出來。祂親自取了我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沒有其他宗教能給予這樣的安慰與盼望。
Christ
is an incarnate Savior. That’s the beauty of Immanuel. He didn’t come as an
angel or some spirit manifesting itself from time to time. He took to Himself
bone of our bone and flesh of our flesh. No other religion can give such
comfort and hope.
以馬內利的祝福
The Blessings
of Immanuel
上帝的兒子取了我們的本性,因此祂的名字以馬內利代表了無數的祝福:
Because
the Son of God took to Himself our nature, there are a myriad of blessings
represented in His name Immanuel:
1. 祂是上帝與我們同在,使罪人與上帝和好。人生來就與神隔絕,因著罪,上帝不能與人相交。但以馬內利來,是要把祂的子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太1:21)。祂捨命作贖罪祭,使罪人可以重新與神相交(約壹1:3)。在十字架上,祂可以應許悔改的強盜,祂將與他同在樂園裏(路23:43),也就是說,與上帝相交。
1. He
is God-with-us to reconcile sinners to God. Man is born alienated from God, and
God can have no fellowship with Him because of sin. But Immanuel came to save
His people from their sins (Matt. 1:21). He gave His life as an offering for
sin so that sinners can be brought back into fellowship with God (1 John 1:3).
On the cross He could promise the repentant thief that he would be with Him in
paradise (Luke 23:43), that is to say, in fellowship with God.
2. 祂是與我們同在的上帝,引導、授權並擴展祂的教會。基督升天後,現在不再與地上的信徒同在。然而,正如《海德堡要理問答》如此優美地表達的那樣,“就神性、尊嚴、恩典、祂的靈而言,祂無時無刻不在我們中間”(問答47)。在《馬太福音》的結尾,以馬內利應許祂的教會:“看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太28:20)。
2. He
is God-with-us to guide, empower, and expand His church. Having ascended into
heaven, Christ is now no longer with believers physically here on earth. Yet as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expresses so beautifully, “with respect to His
Godhead, majesty, grace and Spirit, He is at no time absent from us” (Q&A
47). At the close of the gospel of Matthew, Immanuel promised His church,
“Behold, I am with you always” (Matt. 28:20).
3. 祂是與我們同在的上帝,安慰祂的子民。想想詩篇四十六篇,它如此優美地描述了上帝在非常混亂的環境中鼓舞人心的同在。祂是“在困難中隨時的幫助”(第1節)。即使是在地動山搖跟外邦喧嚷的時候,基督徒也不必害怕。上帝與祂的子民同在是永恆的:“萬軍之耶和華與我們同在”(第7、11節)。信徒啊,上帝就在你身邊,幫助與保護你。
3. He
is God-with-us to comfort His people. Think of Psalm 46, which so beautifully
describes the encouraging presence of God in the midst of very chaotic
circumstances. He is “a very present help in trouble” (v. 1). Christians need
not fear, even when the earth shakes and kingdoms rage. God's presence with His
people is constant: “The Lord of hosts is with us” (vv. 7, 11). Believer, God
is near you, to help and protect you.
4. 祂是與我們同在的上帝,要把祂的子民帶進榮耀裏。我們在《啟示錄》21章3節中讀到了新天新地,在那裏,“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在榮耀裏,上帝與祂子民的同在將是完美的、永不間斷的。《啟示錄》22章4節告訴我們,他們甚至要見祂的面。
4. He
is God-with-us to bring His people to glory. We read in Revelation 21:3 of the
new heavens and the new earth, where “God himself shall be with them.” In
glory, the presence of God with His people will be perfect and uninterrupted.
Revelation 22:4 tells us that they shall even see His face.
你相信上帝給以馬內利的這個記錄嗎?你是否看到基督為了成為與罪人同在的上帝,是何等屈尊降卑嗎?你經歷過上帝與我們同在的祝福嗎?這些都只能通過從上頭重生而屬於我們。祂的誕生呼召我們問這個問題:我重生了嗎?如果是,祂就是你的以馬內利。
Do you
believe this record God has given of Immanuel? Do you see how low Christ
stooped to be God-with-sinners? Do you experience the blessings of God-with-us?
These can only be ours through a new birth from above. His birth calls us to
ask: Have I been born again? If so, He is your Immanuel.
以馬內利
Immanuel
誠之譯自:https://www.ligonier.org/learn/devotionals/immanuel
https://yimawusi.net/2023/03/10/immanuel-gerald-bilkes/
經文:馬太福音1:22-25
自由派長期以來對馬太福音1章22-23節和它所引用的以賽亞書7章14節的經文進行仔細研究,導致他們否認童貞女出生。他們說,由於以賽亞使用了“almah”,一個希伯來語詞,直譯為“少女”,所以他並未肯定這是童貞女生子。這種說法毫無根據,因為almah幾乎總是指一個年輕女子,同時也是童貞女。另外,《舊約》的古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明白以賽亞是在說一個童貞女,因為它用parthenos來翻譯almah,這是希臘文中“童貞女”的正常意思。
Liberals have long scrutinized Matthew 1:22–23 and
the passage it quotes, Isaiah 7:14, leading them to deny the virgin birth. They
say that since Isaiah uses almah, a Hebrew term literally translated as
“maiden,” he is not affirming the virgin birth. This argument has no merit, for
almah almost always refers to a young woman who is also a virgin. Also, the
Septuagint, an ancient Greek translation of the Old Testament, understands that
Isaiah is talking about a virgin as it renders almah with parthenos, the normal
Greek word for “virgin.”
根據今天的經文和路加福音1章26-38節,我們全心地肯定耶穌是童貞女所生的。但我們要注意,馬太可能並不像人們常說的那樣讀以賽亞書。當我們看到馬太福音1章22-23節中的 “成就”(fulfill)一詞時,我們傾向於認為以賽亞預見到未來,並做出了只能在馬利亞身上才能實現的預言。然而,如果是這樣,《以賽亞書》7章14節對其原始讀者,即生活在耶穌之前幾個世紀的以色列人來說,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We wholeheartedly affirm the virgin birth of Jesus
based on today’s passage and Luke 1:26–38. But let us note that Matthew may not
be reading Isaiah as has been often supposed. When we look at the word
“fulfill” in Matthew 1:22–23, we tend to think Isaiah saw into the future and
made a prediction that could only come true for Mary. However, Isaiah 7:14
would then have no meaning to its original readers, Israelites living centuries
before Jesus.
以賽亞書7章14節的上下文解釋了馬太為什麼引用了這節經文。當亞哈斯在位時,敘利亞(亞蘭)和北國以色列威脅說,如果亞哈斯不和他們一起對抗亞述帝國,他們就要入侵南國猶大(第1節)。然而,這種威脅實際上誘使亞哈斯尋求亞述的援助,來對抗這些敵人。上帝應許他,如果他不與亞述聯合,就會得到保護,並告訴亞哈斯王去求一個兆頭來確認上帝的誓言(第2-11節)。但亞哈斯不信耶和華,不願意求兆頭(sign,或譯為記號)。上帝還是給了亞哈斯一個兆頭——一個詛咒的兆頭,而不是祝福的兆頭!一個孩子的出生將預示著上帝將利用亞述來審判背約的猶大(第12-25節)。
The context of Isaiah 7:14 explains why Matthew
cites this verse. When Ahaz reigned in Judah, Syria and Israel threatened to
invade Judah if he would not join them against the Assyrian empire (v. 1). Yet
this threat actually tempted Ahaz to seek aid from Assyria against these foes.
God promised him protection if he did not join with Assyria, telling the king to
ask for a sign to confirm His pledge (vv. 2–11). But Ahaz did not trust the
Lord and would not ask for a sign. God gave Ahaz a sign anyway — a sign of
cursing, not blessing! A child’s birth would signify that God would use Assyria
to judge faithless Judah (vv. 12–25).
通過自然的方式,以賽亞和他的妻子——之前是童貞女的少女——會誕下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Maher-shal-hash-baz,8:1-4),這是上帝對那些相信與亞述結盟的人的詛咒的兆頭(5-22節)。正如先知所警告的,亞哈斯在與亞述帝國的交易中會受到羞辱(代下28章)。
By natural means, Isaiah and his wife — formerly
the virgin maiden — would produce Maher-shalal-hash-baz (8:1–4), a sign of
God’s curse on those who trusted in an alliance with Assyria. (vv. 5–22). And
as the prophet warned, Ahaz would be humiliated in his deal with the Assyrian
Empire (2 Chron. 28).
如果以賽亞所預言的這一詛咒應驗了,那麼,如果我們不相信上帝,當兆頭是上帝的兒子,由童貞女所生時,我們怎麼能逃脫這個詛咒呢?正如以賽亞的兒子預示著對猶大不信的詛咒一樣,耶穌奇蹟般的誕生也預示著那些不順服上帝君尊之子的災難。
If this curse foretold by Isaiah came to pass, how
can we escape the curse if we do not trust God when the sign is the very Son of
God, born of a virgin? Just as Isaiah’s son signified a curse on Judah’s
unbelief, so too does Jesus’ miraculous birth signify disaster for those who do
not submit to God’s royal Son.
活在神面前(Coram Deo)
只有當我們首先明白先知的話對其原始聽眾的意義和應用時,才能明白先知的話在耶穌身上如何應驗。在這種情況下,耶穌應驗或“滿足”了以賽亞的話語,因為祂作為一個以特殊方式誕生的兒子,是一個更大的詛咒或祝福的記號,這取決於我們要如何回應福音。讓我們唯獨跟隨祂作為救主和主,好叫我們可以得到更大的祝福。
The
fulfillment of prophecy in Jesus can only be understood if we first understand
the meaning and application of the prophetic word for its original audience. In
this case, Jesus fulfills or “fills up” the word of Isaiah because He, as a Son
brought forth by extraordinary means, is the sign of a greater curse or
blessing depending on how we respond to the Gospel. Let us follow Him alone as
Savior and Lord so that we may receive the greater blessing.
深入研讀For Further
Study
以賽亞書1:1-10
馬太福音17:1-5
路加福音2:22-24
約翰福音5:30-47
基督的神蹟Christ’s Miracles
誠之摘自《認識基督的27堂必修課》Knowing
Christ,Mark Jones 著,高阿丹譯,台北華神,2019,pp.
216-226
https://yimawusi.net/2023/03/21/christs-miracles/
第17堂 基督的神蹟 Christ’s Miracles
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約三2)
耶穌身為神的彌賽亞,行神蹟乃是為了要印證祂的事工,正如摩西被賜予行神蹟的能力,為的是要驗證他的事工(出四章)。耶穌能夠行神蹟的事實,印證祂口中所出的一切話(太九6)。當約翰的門徒來問耶穌:『那將要來的是你嗎?」(路七20)祂回答:「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路七22)路加記錄此處所列出的每一種神蹟,見證基督在盲人(四18)、癱子(五17-25)、痲瘋病人(五12-16)、聾子(七22;賽廿九18),以及在死人身上(七11-17)行榮耀而帶來更新的工作。舊約裏關乎要來的彌賽亞之預言,都在耶穌的事工中成就了。
耶穌行的神蹟——就是約翰所稱的「記號sign」(約四54、六15;譯註:這兩節經文論及「神蹟」,原文意為「記號」)——帶來新創造。身為彌賽亞,即受膏者,祂憑聖靈的大能行神蹟,為要顯明神的國將帶著大能臨到(太十二28)。如此,聖父和聖靈與耶穌同在(約三2;路四18;徒十38),而神蹟就見證三一神對一個受咒詛,需要在每一層面更新的世界之慈愛。
神蹟事工的開端
基督在迦拿的婚筵行了第一個神蹟(約二1)。與祂母親和門徒們一同受邀(約二2)。筵席還未結束,葡萄酒就喝光了。這或許反映當時以色列屬靈的貧瘠;畢竟在舊約裏,葡萄酒的豐盛象徵神的祝福(詩一○四15;箴三10;參見太廿六29)。馬利亞告訴她兒子這個問題,她似乎知道這個兒子會有解決辦法(約二3)。基督回答說,祂的「時候」還未到(約二4)——在約翰福音指明這是祂的十架苦難(七30,八20,十二23、27,十三1,十七1)。耶穌知道祂所行的每一個神蹟都預先指向十字架。因此祂不希望為自己引來不必要的注意,但他的母親並不明白這點(約二5)。
經文記載著「在那裏有六口石缸……每一口石缸可以盛水約一百公升」(約二6;現代中文譯本),耶穌把石缸的水變成酒(二9)。但是這個神蹟的重點是什麼?
首先,約翰明確指出基督行這個神蹟之後,祂的門徒們就信祂(二11;亦見二23-25)。第二,基督站上中心舞台時,就藉著這個神蹟「顯出他的榮耀來」(二11),略過一般耗時的釀酒發酵過程,瞬間製造出葡萄酒。
基督在此婚禮扮演的角色反映祂的歷史任務——其實是祂永遠所擔當的角色。祂上中心舞台展現祂的榮耀。這將在天堂圓滿成就,祂將與祂的子民在祂的國度中一同喝葡萄汁釀的酒(就是葡萄酒)。這樣,迦拿的婚筵預表的就是新耶路撒冷的筵席。彌賽亞世代就隨著這個婚筵臨到。以潔淨為用途的石缸、以色列的貧瘠,對一位「救主」的需要,都呼求著一位帶來豐盛的葡萄酒之彌賽亞(參見賽廿五5-12;摩九13-15)。這個神蹟宣告一個新世代的到來。
餵飽飢餓的人
四本福音書都記錄耶穌餵飽五千人的神蹟(太十四13-21;可六32-44;路九10-17;約六1-13)。鑑於只有男人被數算,耶穌實際上可能餵飽超過兩萬個人。馬可告訴我們耶穌教訓他們許多道理,又「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可六34)。我們應該注意這裏的次序:耶穌先教訓他們「許多道理」,然後才餵飽他們(可六42)。
祂決定餵飽他們,不只為要滿足人們的需求,更要展示祂的大能。這個神蹟讓人想起耶和華在舊約行的奇事(出十六章;民十一章)。也許被基督餵飽的猶太人會想起,先知以利沙曾用二十個大麥餅餵飽一百人,還有剩餘(王下四42-44)。他餵飽一百人,而基督餵飽成千上萬人。與這位先知一比,以利沙相形之下黯然失色。基督將父所吩咐的一切,都傳給神的子民(申十八18)。正如神供給人們基本的需求,耶穌滿足人們靈性與生理的飢渴。
因此,如前所提,宣講的福音就預告神蹟的目的要在末世成就,就是要人注意基督藉著祂的代理——聖靈所施行的餵飽飢餓的人、使盲人看見、醫治、賜人生命,還有福音改變的大能。我們不要為了必壞的食物勞力,而是「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約六27)。
叫瞎眼的得看見
在約翰福音九章中,門徒們問那個天生失明的人是因為他父母的罪還是他自己的罪所致。耶穌回答:「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九3)「神的作為」在此就是神蹟醫治天生瞎眼的人。
這一類的神蹟確實有不尋常之處。法利賽人對它很感興趣(約九13)。這故事顯明他們的惡意不信,以致於他們質疑耶穌是否從神而來。在舊約裏面,盲人得醫治非常罕見(參見王下六8-23)。從來沒有一個天生失明的人得以看見,這也是為何故事中眼睛被打開的人說:「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約九32)
法利賽人應該記得彌賽亞要叫瞎眼的看見:「那時,聾子必聽見這書上的話;瞎子的眼必從迷矇黑暗中得以看見。」(賽廿九18;亦見卅五5,四十二7)這個神蹟(記號)不只展示神的作為,也展現祂僕人彌賽亞的作為。祂不只為那看不見的人帶來肉體的視力,更重要的是,祂賜予人們屬靈的視力。這點正也是舊約所強調的,耶和華將呼召且醫治一群屬靈聾盲的人:「你要將有眼而瞎,有耳而聾的民都帶出來!」(賽四十三8)
在此,人們有眼有耳,卻依然看不見也聽不到。這不就是耶穌的重點?祂對那眼曾瞎,如今卻能看見且信的人說,祂來到世上就是要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叫能看見的反瞎了眼(約九39)。法利賽人雖輕蔑地反問:「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九40)這個問題其實表示他們開始明白了。耶穌留給他們一個有力的結論:「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九41)那瞎眼的人得醫治,最終是關乎與赦罪不可分的屬靈眼光。
總而言之,我們不能只將基督的神蹟視為慈善行動。反而,神蹟大聲宣告救贖歷史偉大一刻的開始,就是神在祂兒子裏採取決定性的行動。國度隨著基督降臨,因此有許多神蹟出現。神的恩惠、憐憫、慈愛,還有審判,都透過神蹟在他兒子的位格中彰顯出來。
病人得醫治
古人恐懼痲瘋病,不只因為它帶來生理上的痛苦,痲瘋患者更需要面對社會以及宗教層面的後果。痲瘋的確是可怕的疾病,患者的身體確實被腐蝕,而痲瘋也(有理由)與不潔淨有關(利十三45-46)。隔離區特別為痲瘋病人設立,因為他們基本上就是被驅逐隔離的人。聖經中最有名的痲瘋病人之一就是亞蘭王的元帥乃縵(王下五1)。他去以色列見先知以利沙,先知告訴他要去約旦河中沐浴七回。這事有違常理,但他照著做了,結果就得醫治。
在新約中,我們讀到另一位痲瘋病人得潔淨的故事(太八1-4;可一40-45;路五12-16)。那人大有信心地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太2)耶穌並沒有趕他走,反而伸手摸那「滿身長了大痲瘋」的人(路五12)。人們無法想像的事發生了:不但救主沒有變得不潔淨,不潔淨的痲瘋病人反而得到潔淨了;他得到完全的醫治(路五13)。
藉著治癒他的病,耶穌賜給了他一個肉體與屬靈的新生命。他現在可以參與公眾敬拜(就是在會堂和聖殿),他在社會上也不再受到排擠。首先,他必須要去見祭司(見利十四章),因為只有祭司能夠宣告一個痲瘋病人是否得潔淨。祭司當然會詢問他的大痲瘋是如何受醫治的。那人只須回答:「那個拿撒勒人耶穌摸我,我就得潔淨了。」祂醫治大能之真實是不可否定的。
誠然,按照本性,我們都罹患了屬靈大痲瘋。我們的內在,無異於耶穌觸摸那人之前的外在。當我們憑信心與耶穌聯合,我們就得醫治,就蒙「伸手摸」而得赦免。祂死在十字架上為要潔淨的新婦,祂「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6-27)。救贖的故事,就是基督透過祂簡單卻偉大的「洗淨、得聖潔」之道,醫治了所有患大痲瘋的「乃縵」。
趕鬼
耶穌登山變像之後,醫治了一個被鬼附身的孩子(太十七14-19;可九14-29;路九37-42)。如同其他神蹟一樣,這個神蹟代表一個新創造的開啟。沒有比這更能凸顯天與地之間的差異了:山上的榮耀之後,耶穌與祂的門徒面對一個被魔鬼附身的孩子。
那些沒有上山的門徒,無法幫助被鬼附身的孩子與他的父親。門徒們之前曾受差派去趕鬼(可六7),但是他們現在卻束手無策。耶穌責備祂的門徒與群眾是一個「不信的世代」(可九19)。正如摩西(申卅二)以及其他先知(賽六11;耶五21-22),基督宣告當時的人就好像死在曠野中不信的那一代人。方才與摩西和以利亞對談過的耶穌,對不信的影響力必有敏銳的認知。
最終,基督命令污鬼從孩子裏面出來:「你這聾啞的鬼,我吩咐你從他裏頭出來,再不要進去!」(可九25)祂用一個少見的希臘文代名詞ego(「我」)以強調這是出自於祂個人的指令。基督與黑暗權勢之間的爭戰就在此全然呈現。在此我們也該明白,耶穌是憑著信心、倚靠聖靈趕鬼(徒十38;太十二28)。身為一個禱告的人——禱告是出自信心之行動——耶穌行門徒們所不能行的,因為祂是有信心的人。若以為祂能行神蹟單純是因為祂是神,就完全沒有抓到這故事的重點。門徒們失敗,並非因為他們沒有神性,而是因為他們不信。
因而,基督在這個神蹟中戰勝魔鬼。祂特要顯明祂來所要打的仗(見太十二29)。不過祂是以一個滿有聖靈大能的堅信者身分贏得爭戰。就此,人得見神的威榮大能(路九43),這主要是展現在祂兒子的工作上(見路八39,九26)。路加福音十章17至20節提到,趕鬼的能力不比信心的大能,而趕鬼本來就指向信心:撒但從天上墜落!那掌握死亡權柄的被征服;那使不信者心盲眼瞎的,被福音的傳講擊垮。
叫死人復活
拉撒路的故事讓我們深入觀察他的朋友耶穌。奇怪的是,耶穌等了兩天才回應馬利亞與馬大求救的呼喊。等祂來到時,拉撒路已經躺在墳墓裏四天了(約十一17)。馬大見耶穌時說,祂本來可以叫拉撒路不死(約十一21)。這給耶穌機會宣稱拉撒路會活過來,因為基督就是復活,就是生命(十一23、25-26)。
祂說這話讓人驚訝,不只因為祂相信復活,而是因為祂意指自己就是在末日要叫死人復活的那位。祂要馬大確知,生命之盼望就站在她面前。她具體盼望的對象不能只是一個概念(concept),而必須是一個位格(person)。
但是,這故事並非以盼望拉撒路的未來作為結尾。反而,耶穌走入馬利亞與馬大當下的痛苦。祂悲傷不已;祂「心裏悲歎,又甚憂愁」(約十一33)。這整個死亡的處境,加上在場可能有人的不信,都打動了基督。祂的朋友死了,馬利亞和馬大悲慟欲絕。而復活與生命就站在這裏,祂深知若要拉撒路從墳墓中走出來,祂自己就必須走入那墓穴。難怪「耶穌哭了」(十一35)。
我們必須切實明白基督這個神蹟真實的意義:耶穌賜生命予死人。死亡的確從罪而來(羅六23),但是這問題有一個解決方案,是只有在基督裏能找著的。祂自己走入墳墓,祂是要被舉起而得榮耀的初熟果子,祂成了每一個將要憑著自己復活的身體永遠以神為樂之人的長兄(林前十五23、51-54)。事實上,因祂就是復活與生命,每一個信祂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
然而,我們這復活生命的盼望並非只限於未來,而是當下就有。我們將來所要在物質意義上領受的不朽身體,在屬靈的意義上此刻就已經在這必朽壞的身體當中享有了。耶穌清楚地解釋這一點,在約翰福音十一章25節之後,祂驚人地宣告:「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十一26)凡信祂的人,現在就在祂裏面擁有永生,就是拉撒路所指向的復活生命。這就是聖靈賜予的生命,正如耶穌明確對尼哥底母所見證的:「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葛富恩(Richard Gaffin)正確地指出,這耶穌透過聖靈所成就的工作,特別在五旬節之後,「並不亞於復活之工——它與基督再來時信徒將享有的身體復活同樣真實、同樣令人驚歎、同樣屬於末世」。1
就如迦拿的神蹟,以及從被鬼附的孩子身上趕鬼,拉撒路復活的神蹟又再次展現神的榮耀(約十一40)。而神的榮耀展現在世上,總是與基督的位格(person)有關。
結論
從某方面看來,我們以上綜覽的神蹟,對於從無有創造萬有,又用祂全能的手托住宇宙的那位來說,只不過是雕蟲小技。但從另一個角度看來,這些神蹟實在關乎生死大事。神蹟的意義,遠不只是神的權能在基督裏的運行;神蹟證明了基督的服事能力是來自於神,也大大地見證了祂的身分以及祂來所要成就的事工。聖靈就是負責為此事工而來裝備基督的那位(賽六十一1-3)。
基督就是「在神創造[新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啟三14)。神蹟都為此作見證。但神蹟中的神蹟卻是,在基督裏的人,如今就是新創造(林後五17;譯註:「新造的人」原文為「新創造」),就預嘗那將要到來的。我們將在榮耀中與主同喝葡萄釀造的酒;祂要餵養我們的身體與靈魂;我們將在基督的面容上親眼得見神,就是我們之前從未見過的;我們所有的污穢將被洗淨;我們將得勝有餘,勝過那些掌權的、有能的;我們將享有復活、得榮耀的身體。我們確知如此,因為祂的神蹟都為這些事實作見證,而我們此刻確實也經歷了我們未來將全然享有的一些部分。
若基督的神蹟沒有把我們指向祂拯救的目的以及神的榮耀,那我們就是誤解了祂的神蹟。但是當我們真的看到神的榮威,以及祂要透過基督更新萬事的心意,那麼,這些神蹟就不再只是表面的神能奇事而已。
回顧與討論
1. 請閱讀出埃及記三章與四章,用它們來思想舊約中的神蹟。摩西是否有行「神蹟奇事」?舊約的神蹟怎麼幫助我們理解耶穌的神蹟?
2. 請閱讀以賽亞書二十五章5-12節與阿摩司書九章11-15節,並藉此思考基督行的第一個神蹟之舊約背景。如果葡萄酒意味彌賽亞時代的到來,那麼耶穌變水為酒有什麼意義?
3. 你認為耶穌用「葡萄汁(酒)」來設立聖餐有何意義?
基督的榮面
Christ’s Face
誠之摘自《認識基督的27堂必修課》Knowing
Christ,Mark Jones 著,高阿丹譯,台北華神,2019,pp. 307-317
https://yimawusi.net/2023/03/28/christs-face/
第25堂 基督的榮面
Christ’s Face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
約壹三2-3
今天的基督徒往往不明白,他們何等有幸能繼承如此豐盛的神學產業。有許多我們如今認為理所當然的東西,是神的子民在初代教會——甚至在宗教改革前夕——所沒有或不明白的。我們要在天上與耶穌面對面相見的這個信念即為一例。直到約十七世紀,在天上與神相見的這個信念,主要是關乎我們在天上將享有過於在地上所能擁有的理性知識。這只是部分的真理;但是偉大的清教徒思想家約翰·歐文,以及其他好幾位神學家,「改革」了我們如何理解所謂的「榮福直觀」(beatific vision)。歐文不但肯定得榮耀的聖徒在天上將因對神有更高的理性認知而更愛神,聖徒們更要在祂得榮耀的人性裏眼見基督。
我們將在耶穌基督的面上見到神——其實也只有在基督的面上我們才能見神。這是視覺上的眼見:換言之,憑著我們得贖的身體與靈魂,我們將得見我們救贖主的真體,就是得榮耀的神-人——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一15;約壹三2)。
因著信
我們只有按照兩種方式,能分別在今世與來世,看見基督。在今世,我們憑信心行事為人(林後五7);在來世,我們將憑眼見而活(約壹三2)。不論如何,我們信心以及眼見的對象總是主耶穌。耶穌要我們看見(憑視覺)祂的榮耀(約十七24),祂也要我們憑著信心活在世上(約二十29)。
在這世上我們憑著信看到基督的榮耀,但卻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林前十三12)。我們信,但是我們的不信總需要得到幫助——這幫助來自聖靈,是我們在施恩的寶座前所得到的(可九24;羅八26;來四16)。我們站立得穩,但我們也動搖。我們的心智軟弱,在得榮耀前,我們對基督的認知總不夠明澈純全。我們盼望那更好、更穩固、更確定,且更恆常的。
現今在世上,除了憑著信心、透過聖經以外,我們別無直接認識耶穌基督的途徑。經文就是耶穌基督的「面容」。我們越加熟悉與明白書寫於其中的字句——經文講論祂(路廿四44)——我們就越加認識耶穌,就是那成為肉身的道。
這個知識徹底地改變人。保羅敘述基督徒揭去帕子「敞著臉」,仰望基督的榮耀,以致於「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林後三18)。我們的內心更新而變化,正是基督的靈之大能在動工叫我們「變像」(就是叫我們更新變化而有基督的形像)。
所有盼望在來世與基督面對面見面的人,都必須在今世憑著信心仰望祂。我們相信所不見的(彼前一8);但是我們必須信,否則就看不見。約翰·歐文沉重地提醒:「沒有人可在來世憑著眼見瞻仰基督的榮耀,除非他在今生就已經在某種程度上憑著信心看見基督的榮耀。」(注1)他補充,恩典預備我們得榮耀,而信心裝備我們眼見。
有了這知識,盧德福(Samuel Rutherford)就貼切地形容我們的心志:「噢,我的主耶穌基督,如果我上天堂卻沒有你,天堂就成了地獄;而若我下地獄卻與你同在,地獄將會是我的天堂。」(注2)畢竟,「與基督同在」比萬事都好(腓一23)。這樣,我們的心因著信,如今就在天上,也就是我們最珍貴的財寶耶穌所在之處(路十二34;林後四18;西三1-2)。
這就凸顯另外一個重點,亦即我們對天堂的盼望——畢竟沒有人否認天堂地獄好——必須是對在天基督之渴望。就連那個釘在十字架上的強盜都祈求:「『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路廿三42)那罪犯憑著信心——在當下這是多麼非凡的舉動——盼望去到基督的國度裏;他不是只想要去某個更好的地方。耶穌回答他:「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廿三43)耶穌應允了強盜的祈求,就肯定在樂園裏真正的喜樂是與祂同在。聖經最終描述基督在天堂的中心,這不是沒有原因的(啟廿一~廿二章)。天上的主坐在祂的寶座上,祂理當如此。
憑眼見
在天上,我們將直接眼見基督。也就是說,我們與祂之間沒有隔閡,只有聖靈,是聖靈叫我們的身體與靈魂活過來,使我們能夠瞻仰基督的榮耀。我們的視覺也將是直接的。祂將在祂榮耀裏來到我們面前:「我們……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三2)
這就說明我們為何需要一個復活的身體。我們需要一雙能夠看見基督肉身榮耀的眼睛。我們是憑著眼見看見祂,也是憑著悟性,這二者之間不是非此即彼。我們將憑著合乎我們得榮耀景況的理解,仰望祂的榮耀。這視覺在今生全然不適合我們:我們不能忍受它,它對我們這些活在地上,罪還殘留在內的人來說「太高、太輝煌、太不可思議」。(注3)
彼得、雅各、約翰在變像的山上幾乎無法承受基督的榮耀;眼前發生的事使彼得語無倫次(路九33)。其實,如果得榮耀的主真在地上向祂的子民顯現,這對我們來說一點益處都沒有,除非是要在當下把我們變得與祂一樣。歐文主張:「我們無法憑著任何曾經領受或可領受的亮光或恩典來承受〔基督〕直接的出現和顯明。」(注4)要印證這個說法,我們只要思想看到得榮耀基督的使徒約翰(啟一17),或往大馬士革路上的掃羅(徒九章)。
正如我們在今生憑著信心被更新而有基督的樣式,在來世我們也將憑著眼見變成主的形狀。約翰說得非常清楚:「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三2)約翰教導,我們要像耶穌,因為我們將要見到耶穌。因此,見到祂——不論是憑信心或者眼見——對神的子民來說有更新變化的功效。華森指出,當光照入暗室,暗室可說被光改變。(注5)同樣地,我們將看見基督,因而有所改變。與頭聯合的人,站在祂榮耀的面前,身體與靈魂必然有祂的樣式。的確,我們仍將遠遠不及祂的榮耀,因為我們並非在位格中與神性聯合。儘管如此,那將要住在我們裏面的恩典——其實這恩典已然在我們裏面——與住在基督耶穌裏的恩典,並無二致。
我們現在無法全然領會這個盼望。歐文指出,屬靈的視覺將讓我們強有力地感受基督位格的榮耀,「比我們在地上能感受的超出千倍」;這也是我們現今在地上「枯苗望雨般所切慕的」。(注6)
的確,說基督徒在天上不會犯罪並沒有錯。但是這並非因為我們將變得多聖潔,而是因為我們將無法把目光從基督身上挪開。我們受命要在今生仰望耶穌(來十二2),因為我們將在來世那樣活。當我們仰望祂,我們就不犯罪;當我們的目光離開祂,我們就處在危殆之中。在天堂,我們恆定不移地注目於祂,就永遠脫離這個危險。
耶穌的圖像
看來,基督的相貌在復活後有很大的改變(路廿四31)。榮福直觀的教義促使我們檢視,為基督造圖像是否合宜。每一位神的子民都該渴望看見復活的救主,但是我們必須問:圖像可否忠實表達高升的神-人之榮耀?祂的榮耀必然超越圖像,因為祂的榮耀不但無形,且有改變人的功效。
再者,如果一個圖像真的按照其目的呈現基督,那麼我們能不能敬拜那圖像?姑且不論我們可否製造神人圖像,我們是否該製造基督圖像?
我們在末了圓滿時見到基督,必然叫我們屈膝敬拜祂(腓二9-11)。如果我們不敬拜圖像,因為它不真的是基督,那麼又何須造圖像?有人可能會回答說,門徒們和其他千萬人都見過耶穌。但是我們必須記得他們到底看見什麼——就算不是憑著信心之眼所見——他們看到真實的基督,不是祂的肖像。在那樣的處境下敬拜祂是全然合宜的。祂的門徒們必然在心中對耶穌有抹不去的印象。儘管如此,對他們來說,基督升天後最重要的不是他們心中的印象,而是基督已成就的工作,以及祂在天上繼續執行的事工。最終,人是憑著信心擁抱那救人的福音,不是憑著某種心中對基督的印象——就連法利賽人肯定也對耶穌有印象。
約翰·歐文似乎認為,神的子民若正確地理解榮福直觀,就不會想用耶穌的圖像。他指出,一個圖像不可能捕捉基督真正的榮耀,圖像會將我們的意念分心在一個假像之上。惟獨神的話語可激勵我們對基督的情感。如路德所說:「聖經就是基督的搖籃,祂就在其中。」(注7)
基督的人性與神性在祂的位格中不可分離地彼此聯合,所以祂的肖像就是神的肖像。凡不能真正反映祂整個位格中人性與神性的圖像,就是假像。所以,說圖片或電影中的耶穌不過代表祂的人性,並沒有解決問題。按照我們對基督位格的瞭解,這是不可能的。基督有一個真實的人性,但那人性總是與神性共存於子的位格中。神的兒女自然渴望在基督位格中得見神的面(林後四6);但我們必須耐心等候看見祂的真像,那會比我們在地上所能想像的還要更好。我們現在不是憑著眼見行事,反倒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愛我們,為我們捨己(加二20)。
我還要指出,有耶穌畫像的兒童書籍有一個嚴重的缺陷:就長遠的教牧意義來說,這些圖片剝奪了我們兒女們憑著信心之眼的「視覺」。父母不該奪取孩子們這個美妙又喜樂的特權(約二十29;彼前一8)。父親、母親和牧師們都必須忠實地呈現基督,好叫孩子們所認識的是真的耶穌(約壹一3)。
對基督徒來說,我們在地上作客旅時能夠擁有最寫實(最好)的基督圖像,就是聖餐中的餅與酒——我們憑著眼見看這媒介,但若非憑著信心領受,它們對我們就毫無益處。與我們復活的救主在聖禮中交通的喜樂,並非來自於圖像,而是來自於全然憑著信心守禮之祝福(約二十29)。
天上的交通
道成肉身的聖子要憑著祂得榮耀的人性,在天上繼續作聖徒們認識神、愛神的中保。歐文肯定:
在天上,凡來自於神與無限豐滿的,必然是在基督耶穌裏藉著祂,向得榮耀的聖徒傳遞;基督永遠都是神與教會之間交通的媒介,在榮耀裏也是如此。天上地上萬有都在裏面同歸於一……,這個次序永不解散…………。而我們得以持續長留在福樂與榮耀中,全然取決於這些來自於神、透過基督的交通。(注8)
神的啟示並不終止於聖經的六十六本書。啟示在今世還未得榮耀之前已經終止,但將來在天上,神將持續對祂的聖徒說話,而祂將藉著耶穌基督向聖徒說話。身為神-人,基督將長遠活著,向教會啟示神的旨意。我們是人,知識有限,不過我們要不斷從基督領受新的知識。只有我們越加認識神和祂奇妙的作為,我們的喜樂才有所增長(詩四十5)。真實地看見耶穌,總是喜樂的:「你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必叫我因見你的面得著滿足的快樂。」(徒二28)信心生出喜樂(彼前一8),而眼見結出的喜樂更加豐盛。我們要進去享受主的快樂(太廿五21),這快樂出自於我們可直接、沒有隔閡地來到祂面前。這確實就是每一位在地上恆心愛耶穌基督(弗六24)的基督徒之忠實(雖不完美)的渴望。基督將神的知識、愛、智慧和美善傳達給我們,而我們以敬拜回應。我們將來無瑕疵的敬拜,乃是永遠以得榮耀的神-人為對象。歐文指出:「神的羔羊、基督之位格,與神和聖靈並列為永恆〔敬拜的〕對象;子的人性得以分享同一永恆榮耀。」(注9)我們將見到祂的真體,就要歡喜地敬拜祂的真體。在天的基督就是天上的福樂。詩歌作者威廉·華克(William Walker,1809-1875)寫道:
如果神遷離祂的住所,
或只要祂掩面,
那天上所有的豎琴
也不足以造就天堂。
天堂之所以是天堂,是因為耶穌的榮面在那裏。地獄之所以是地獄,因為住在地獄的人面對的總是審判者神的面,他們卻從不得見那可喜悅的中保之面。
結論
在今生,我們基督徒被召要憑著信心而活,那信心使我們能夠在耶穌基督臉面上仰望神的榮耀(林後三18,四6)。在今生或來世,我們都不會直接來到神面前;只有透過基督的位格我們才能來到神面前。藉此,我們內心一天天更新而變化,在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所長進。這就讓我們預嘗將在那大日子發生的大事,祂要再來,而我們要「在一霎時,眨眼之間』改變(林前十五52)。
而這一切都不該叫我們忘記,清心的人得見神(太五8)。對於基督顯現時信徒將有的改變,約翰筆下有佳美的形容;接著他勸勉讀者:「凡向他有這指望的〔榮福直觀],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約壹三3)有這指望的人,就是仰望耶穌,盼望與祂同在並渴望變得像祂的人。
奧古斯丁說:「信心就是相信不見之事;這信心的獎賞就是得見所信之事」。(注10)我們信心的對象是基督,祂是我們信心的獎賞;我們將要親眼見我們在地上所相信的。
回顧與討論
1. 我們在天堂要得到的最大祝福是什麼?
2. 為什麼在今天的教會中,我們往往忽略身體和血肉的重要性,或將其重要性打折扣?聖經對我們在天堂的身體有何教導?
3. 為什麼榮福直觀在今生與來世都如此重要?信心、眼見,它們與榮福直觀有何關聯?
4. 比較基督圖像的使用與聖經對於榮福直觀的教導。
申命記註釋 -3
Deuteronomy-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蓋米迪(Meredith
Kline)著 陳惠榮譯
誠之摘錄自:《威克里夫聖經註釋》(The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卷一,種籽出版社,1981初版
https://yimawusi.net/2023/03/09/deuteronomy-wycliffe-bible-commentary/
肆 賞罰:條約的制訂
廿七1至三十20
古代宗主國條約的第四個段落是有關咒詛和祝福的話,條約的賞罰兩方面。在申命記中,這段落是記載於廿七至三十章中,廿六16-19一方面是作為上述律法的結論,同時引述條約的認可,其中心就是這幾章記述有關咒詛和祝福的話。摩西與第二代的以色列人訂立的新約的認可是分兩個階段揭露的。這是習慣的步驟,藉以保障皇位繼承人。當宗主將要逝世時,他會要求他的附庸國宣誓效忠他的兒子,以後,在他的兒子繼位後,附庸國要再次的表示歸附。同樣地,摩西與約書亞成立一個中保式的王朝,代表耶和華的宗主權管理以色列。約書亞的繼位,象徵以色列的神的主權的持續,以色列人要在摩西死前起誓保證效忠,在約書亞繼位後,再舉行一個認可典禮。在這些認可儀式中,宣告咒詛和祝福的話是儀式中突出的一項。
申命記中有關賞罰的一段,以認可儀式中的第二階段宣告之咒詛和祝福的話作開始(廿七章),然後再回到目前的情況,就是條約認可儀式的開始階段(廿八至三十章)。申命記被視為完整的合法條約文件,第廿七章的地位是沒有困難的。另外,廿六章的結束與廿八章的開始是很銜接的,顯示第廿七章在摩押典禮的程序中並沒有干擾。同樣地,申命記第三十章其實可以直接跟在廿八章之後。
一、在迦南的訂約儀式 廿七1-26
摩西吩咐他們這重新立約的第二階段儀式,在進迦南後舉行(1-8節)。摩西宣告條約的重新訂立(9、10節)。並吩咐他們在儀式中宣告祝福和咒詛的話(11-26節)。這儀式的執行,記載於書八30-35。申命記的律法中也有提及這指示,參閱申十一25-30
1-8。1 摩西為使以色列人尊重他所選立的掌權者,因此在這嚴肅的一刻,他把自己與以色列的長老和祭司們並列(參9節)。2 當天要立起幾塊大石頭,墁上石灰。他們歸附的行動必須是明智的,有認識的信心的、獻身的。所以,在民衆認可條約之前,這條約的内容必先公佈。這是把條約寫在石頭上的目的之一,這是埃及人的一種技術,在約書亞向民衆宣讀律法時,確立了這目的(書八34)。而摩西在認可西乃條約中向以色列人宣讀約書,以及在摩押平原宣告申命記的條約的兩次行動可與約書亞的宣告鼎足而立的。至於選擇石頭寫下條約之事,使人想起神頒佈寫於石版上的十誡,據此,可推論另一個目的,就是象徵這條約的永恆(參申三十一26;書廿四26、27)。3 這律法的一切話。這裏所指是整個申命記的條約。在典禮中擧行的筵席是另一個象徵民衆認可條約的表現,這是平安祭及一起舉行的歡樂筵席的重要意義(7節;參出廿四11)。
最後的認可儀式是在摩西死後,當以色列人在約書亞領導之下進入迦南時擧行(2節上)地點是在以色列山上(4節;參12、13節)。以巴路山與基利心山是兩座相鄰的山,居中的地方是示劍,佔領這地區的事並沒有提及任何軍事行動。這典禮的重要部份就是以色列人對條約的主表示歸附。火祭(6節)象徵了歸附的行動。另一個表示歸附含義的舉動,就是一連串自我咒詛的誓言(參15節及以下各節)。
5 在那裏…築一座石壇。在以巴路山上建立的祭壇,是用作獻祭。這壇建於咒詛之山,可能是因為摩西的工作,明顯的重點,是一個屬死和定罪的職事(參林後三7-9),卻也像一個啓蒙教師,引人到基督的恩典中。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因為藉著救贖主,耶和華的僕人忍受了咒詛之苦,為了神子民的罪獻上自己,才成就了條約上的和平。這壇要用未鑿過的石頭建築,這是與約書中的要求相符的(出二十25)。顯然地,申命記的律法中提及之永遠的中央祭壇,並不是要廢除約書中提及之祭壇律法。並且,祭壇的集中不是要禁止在特殊情況下建立之特别祭壇(參閱十二4-14)。
9,10 在這有關重新立約的程序之第二階段之指示中,摩西嚴肅的提醒他們在申命記的宣告的這一天,已經進入與神的條約的關係中。
11-26 由雅各的妻子利亞和拉結所出的六個支派要站在祝福的山上,而她們所生的另兩個支派:流便支派,因淫亂的罪失去長子權(創四十九4;參申廿七20),和利亞所生的最幼之兒子,西布倫支派,要與另四個支派,就是使女所生的,站在咒詛之山上(12、13節)。這兩邊的支派如何完成宣告咒詛和祝福的任務並沒有記下,第廿八章提到六個祝福(3-6節),和六個咒詛(16-19節),這似乎很難把這些記述與這兩邊各六個支派的工作分開,約書亞顯然是在以色列全會衆之前宣讀申命記廿八章,作為重新立約的部份儀式(參書八34、35)。
約櫃與利未族的祭司要停在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間(申廿七14;參書八33)。他們要領導以色列人起認可的誓,包括了十二個的自我咒詛(申廿七15-16)。必受咒詛這句話重覆多次,表示毁約者的命運與蛇是一樣的(參創三14)。衆人齊回應阿們,是一種表示同意的習慣作法(參民五22;王上一36;尼五13;八6;詩七十二19)。這裏只記述咒詛的話,顯示這段經文並非宣告咒詛和祝福的詳細記載(申廿七12、13)。同樣,在15至26節指出這些說話是向全以色列人宣告(14節),也顯示了這段並非詳細的記述;這段經文只是描述立約典禮中的特點,實際上他們立誓,是以自我咒詛的形式出現,而不是以祝福的話立誓。將這段經文與廿八章的咒詛比較,兩者的不同處並非有不同的咒詛,而是所指的罪有不同處。其中的過犯包括一些隱私的罪,逃避了人的查察和刑罰(注意廿七15、24;參伯三十一24及以下各節)。並且,指出神是誓言的見證人,那些在暗中不遵從神的要求,尊神為聖的(15節),不尊重權柄的(16節),不尊重眞相的(17-19節),不尊重家庭的(20-23節),不尊重人命的(24、25節),總結來說,不尊重神之約的(26節),都被咒詛。
二、宣告賞罰 廿八1-68
摩西又轉回到重新立約典禮的第一階段,宣告賞罰。在西乃之約書中的同一段落(出廿三20-33),主要是講及祝福。現今,以色列人經歷過四十年的叛逆之後,摩西便強調咒詛方面,祝福的話較少(申廿八1-14),咒詛的話則較多(15-68節)。利未記中也曾有類似的強調(廿六章),那是寫於以色列人最先違背西乃之約之事件後。申命記廿八至三十章預言以色列人的歷史,特别提到被擄之事處,這是高等批判學反對申命記是摩西所作的一個主要攔阻。
1 祝福 廿八1-14;參七12及以下各節;十一13及以下各節;廿二節及以下各節
1 你若留意聽從 雖然以色列人承受產業和享用神的應許,並不在乎他們的功勞,但是衆民的虔誠表現與他們享有的豐富是有關係的。這個舊約神治國度是象徵神完全的國度,在這國度中,公義和榮耀是二而一的。因此,神為要使這預表更明晰,所以要以色列人,特别是他們的官方代表,有合乎神國度要求的公義表現,這樣才准許他們享受這預表國度的福分。因為以色列人所有的公義都是出自神拯救的恩典,所以申命記廿八章的原則並非相等於一個因工作得救的宗教(參閱六1-3)。第3至6節列出六個祝福,而16至19節則另列出六個咒詛。(有關他們以後在迦南宣告祝福和咒詛的儀式之事,請參閱廿七12、13的釋義)。這些祝福語描述一個包羅廣闊,完全的福。擧例來說,重覆的句子,表示完全之意(參第3、6節)。這六個祝福語的含意在第7至14節中發揮得更詳盡;這些祝福語是交錯式的安排,先提到與外族的關係(7節;12下,13節),然後再提到家庭的事(8節;11節;12節上),而在中間的地方,提及與耶和華的關係。
假若以色列服從耶和華,那他們每一個對外族的軍事行動和商業往來,都會有超卓表現。在這國度中,地上的美物是豐盛的,迦南地是流奶與蜜之地,眞如樂園一樣。以色列因其與條約之主的關係。以致凡事亨通,這是所有福氣的祕訣,祂的喜悅就是生命。由於這一切神喜悅以色列的表徵全地都會知道你歸在耶和華的名下(10節),神是與以色列人立約,祂是宗主,是以色列的主和維護者(參賽六十三19;耶七10、11;十五16)。在這裏,再一次提醒他們條約所要求的忠心(申廿八9下;九13下;14節)。
2 咒詛 廿八15-68
咒詛的頂點就是從應許地被驅逐。表示失去了神的同在和喜悅,失去了藉聖禮在錫安聖山進到祂面前的恩典,失去了作神國度的子民的身份,在這段很長的咒詛中,重覆的提到禍患的高峯就是被圍困和被擄。在這裏提到一連串平行的圖畫,描述他們將來的災禍,這是不信所引起的結果(20-26;27-37;38-48;49-57;58-68)。頭三個和最後的描述被仇敵攻擊的悲慘結果(25、26;36、37;48;63-68節),第四個描述完全是有關仇敵攻擊之事(49一57)。在這裏記述了條約中的咒詛語(15-19節)。
15-19 第15節相連於第1、2節,而16至19節與第3至6節是彼此對立的。條約的復仇(參利廿六25)甚至會在子民承受的樂土中臨到這班毁約的人民。人若不聖潔不能居於神彰顯榮耀之處,祂也不會尊重人。
20-25。20
離棄祂。這是以色列的罪的本質,被壞了條約的第一個命令。耶和華···必使。這是被他們離棄的耶和華的權利與責任,以色列就是向這位主起誓的。不管這些咒詛是出自人或地土,耶和華是命定這一切咒詛的。直到你被毀滅(參24、45、51、1各節),經文中重覆地指出這一切的咒詛:傳染病(21、22節上),乾旱(22下-24節),戰爭(25、25節)都是要使以色列滅亡(20-22,24,26節)。24 那降在你地上的雨,變為塵沙。熱風將使空中充滿塵沙。第25節是第7節的相反記述(參利廿六17)。26
你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走獸作食物。這咒詛的要義,基本上指出要卑伏於其他比人低等的生物之下。原先被立為萬物之王的。這段經文描述了叛逆的人的結局,在末世時被殺的人要作飛鳥和野獸的筵席(參詩七十九2;結三十九4、17及以下各節;啓十九17、18)。
27-37 這段記述的咒詛滿是苦境和失敗。這裏幾乎每一節的經文都提到以色列人沒有能力應付苦難,或是面對壓迫的無助。神創造人,進入祂的國度,按著神的安排去工作,以致滿有喜樂和完全的滿足。但以色列人因被咒詛,以致在婚姻和工作上,本來蒙神賜福的,現今卻滿是失敗。他們不能享受成就的喜樂,卻看見努力竟換來失敗和虛空,因而變得瘋狂(28、34節)。27至35節的內容是交錯安排的:(a) 無法醫治的疾病(27節);(b) 瘋狂(28節);(c)
不斷的壓迫(29節);(d) 失敗(30一32節);(c)
不斷的壓迫(33節);(b) 瘋狂(34節);(a) 無法醫治的疾病(35節)。讀者可注意到這裏的災禍與約伯所遭遇的有相似的地方。
這段經文結束時(36、37節),提到有一外族攻擊的咒詛——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而在32及33節中已有提及。神要苦待這些叛徒,放任他們去敬拜偶像(36節;參4節;四27)。人在拜偶像中,卑伏於比他低等的受造物之下,而不願歸附於在他之上的宗主。這樣,人自鎖於罪惡無助之中,因為他們與耶和華,他們的保護者隔絕,祂是樂於拯救無助的,祂蔑視其他一切的條約之主。在這裏,這咒詛再一次指出人卑伏於較低等的生物之下。37
你…要令人…譏誚。以色列,本為應許的承受者,萬國都要因他蒙恩卻被萬國視為被咒詛的國度。
38-48。廿八38-42中提到的咒詛正是第8節、11節及以下各節提到的祝福的相反情況。38、39·蝗蟲…蟲子。這些禾稻害蟲,是另一種破壞人的完全統治的事物(參創一26),結果使以色列人作了他們的奴僕,他們都為了飼養害蟲而勞苦。廿八41,可參閱32節。43 你必漸漸下降,低而又低。這裏是12節下及13節的相反情況。45至48節總結了上述咒詛的恐嚇,並同時作為原因(參20節)及結果。原因就是以色列人破壞條約誓言,而結果就是以色列要受到條約復仇之苦,其頂點就是被擄。46下 …必在…你後裔的身上…直到永遠。假若這恐嚇並不止於在舊約時期以色列人暫時的被擄和審判,而是神按條約復仇的永遠徵兆,假若這是預言以色列永遠的咒詛,這樣,摩西在這裏警告的,就是保羅宣告的確定的命令(帖前二16)。這刑罪(申廿八48)是與罪惡相稱的(47節)。以色列這咒詛的軛(48節),以後將要回復到神因條約的愛呼召他們的地位(參利廿六13)。雖然摩西在這裏沒有提及别的事情,以免減輕了這些咒詛的影響力,但在其他地方,他宣告條約的恩典藉著一群被揀選悔改的餘種的挽回,而終告得勝(申四29及以下各節;三十1及以下各節)。
49-57 上述每一段的高潮都是這第四幅預言以色列的圖畫。摩西很生動的描述這百姓的可怕苦難和降卑,他們本是萬國之首,卻因遭咒詛被攻擊、圍困。49…從遠方地極帶一國的民,如鷹飛來…。那些從遠方來攻擊他們的野蠻人,好像應找取獵物般臨到以色列,毫無憐憫的對待他們(50、51節)。但這仇敵戰士沒有人性的表現,也比不上那些原來最柔弱的以色列人母親,在被圍困的恐懼中轉變成的野蠻表現(52一57節;參利廿六29;哀四1110)。51-53 你地土所產的……你本身所生的。這段經文把那些野蠻人的正常食物與以色列人的不正常食物作對比。在攻擊中,全地再沒有避難之所(52節;55節;57節);那些只倚靠人為保障,卻不倚靠神的人,無法逃避災禍。舊約的歷史證實了這咒詛的不斷實現,最後在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毁約事件中完全實現。
58-68。58
你若不謹守遵行。在這結束的一段中,摩西再提出這咒詛的起因(參15節),在摩押的集會中,咒詛與祝福的選擇仍在乎以色列。以色列要避免咒詛,就必須以眞誠敬虔的心服從條約上的律法,尊敬那位拯救他們出埃及,彰顯祂的榮耀和使人畏懼的作為,他們的主耶和華。62-63
你們…所剩的人數就稀少了···並且你們···必被拔除。他們的不服從將使他們失落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就是百姓的增多和承受地土,起而代之的將是奇特和重大的災難(59一1節)。64 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摩西指出他們在被圍攻、被擄之後,這些不信的國破家亡的以色列人,一度是神的子民,現今在被擄中卻像外邦人一樣,沒有基督,沒有盼望,在世上沒有神(弗二12)。他們失落了神的選召,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中被拯救要作神所管治的子民,現今卻淪落於更悲慘的奴役之中(68節),落入撒但、罪惡、死亡和地獄的奴役中。
三、呼籲為遵從條約起誓 廿九1-29
摩西很直接、個人性的呼籲在他面前的百姓,向他們指出這大日子的典禮的中心目的(10-15節)。這立誓效忠的要求,反映了宗主國條約的主要形式,在這之前,再提醒他們耶和華過去拯救的作為(2-9節),並警告他們條約的咒詛將要在歷史中臨到這不忠的百姓(16-29節)。
1 (在希伯來聖經中,這節被編為廿八章69節。)雖然有些人,根據希伯來聖經的編排,認為這是一個表示同意的簽署,這是對上述事件的正確描述,很可能這是一個標題;至於第1、2節的關係,可比較四45和五1的連繫。神救贖之約從創世記至啓示錄是有基本上的連繫。不論如何,這約的無數次執行,因神的恩典一而再的更新,是必須有所分辨的。在摩押所立的約,是更新西乃之約,而西乃之約是更新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而該約則是更新神與亞當所立之約(參創三15;申五2、3)。
2-9 神拯救他們出埃及的恩典和神蹟,並領導他們過曠野的事,應使他們看見至高者的智慧,並以全心去愛這位偉大和恩慈的主(至於第5、6節,參閱八2及以下各節;至於第7、8節,參閱二30及以下各節,三1及以下各節)。4 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最簡單的屬靈知識都超過罪人的了解以外,除非神的靈恩賜他有智慧。這班四十年來生活在超然保守下的人民,卻缺少了這必須的恩賜(參九7、24)。9 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以色列要為自己的屬靈遲鈍負責任,這裏責備他們要對耶和華有更好的回應。摩西的呼籲不知不覺的轉成耶和華直接的勉勵(第五節及以下各節;參七4;十一15;十七3;廿八20),證實了神的啓示是透過祂的中保摩西來傳達。
10-15 在這裏宣示了條約認可的中心行動和它的重要性,第10、11節的條件指出了這集會的嚴肅性質,並強調整個會衆都要參與立誓。女人、孩童、非以色列人(參出十二38;民十29;十一4)和奴僕(申廿九11下;參書九21)都包括在内。12 順從耶和華…的約。這句希伯來語,只在這裏出現,字面的意思是「進入」,或「穿過」,根據後者的翻譯,這片語可能生自創十五17、18中描述的立約儀式,這裏把耶和華的約和祂的誓言置於同等地位(申廿九12),表明條約的性質是神的工具,藉以保證祂的子民忠於祂的事奉。13 今日立你。這節經文的用意是一樣的,指出神與人立約,並非為鎮壓人,而是救贖人,它成就了應許和誓言,以致神的兒女得著盼望和安慰(參來六17、18)。15下 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裏的人。這表示他們以後歷代的人,這並不表示救恩是世襲的,而是說神忠於祂的應許,向那些愛祂的人延伸祂條約上的恩典,直到若干代,並且條約的執行是尊重立約之父的(14、15節)。這樣看來,這條約禮儀的執行包括了信徒和他們的兒女。
16-29 因為(16節),唯恐(18節),假設了一些先存的思想。那可能是呼召他們忠誠的意思,記述在上一段經文中。意思是(要緊記,以色列啊,耶和華是你們的神),因為,正如你們所知道的,拜偶像的試探是從周圍的民族傳來的——你們也看見他們中間可憎之物(16、17節)。(要緊記),唯恐拜偶像的事在他們當中根深蒂固,招致苦毒的結局(18節;參來十二15)。第18節下描述的危險,在9至28節中作進一步的解說,19至21節指出其惡根,而22至28節則指出其惡果。19下 掃除所有濕的和乾的植物。(RSV)這句諺語是指植物,有被澆灌的或枯乾的,意即所有的植物。這是繼續18節下的話,警告他們假若拜偶像,至終的結局必是死亡,整個民族必被傾覆。這思想在廿九22及以下各節中再扼要記述。對那些假裝立下自我咒詛誓言的人(19節下),耶和華必不以他無罪,因他們妄稱祂的名。可能有些人以為可以在以色列全會衆之中隱藏自己,可以掩飾心中的虛偽,但耶和華,要指出他們,並要不顧惜地降下咒詛。有關20節下,參閱啓廿二18、19,他們將來的情況要產生劇變(申廿九22),被神趕逐(28節),這是他先前曾被條約上的咒詛所恐嚇的,摩西再引述以色列的墮落是由於他們離棄條約,轉而忠於偶像(25-28節)。24 耶和華為何…這樣行呢?他使用一個以色列與外族人的戲劇性對話方式,他們站在這神治土地的廢墟中,這地本來是樂園,就像平原上的各城市,現今因神的刑罰而變成廢墟(23節)。29 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關注耶和華顯明的奉獻要求,是祂的僕人一生的要務(參三十11及以下各節),而不是貪求認識屬天的奧祕(參創三5)。
四、最終的復興 三十1-10
在上文有關被擄的咒詛之後,現今論到復興的展望(1-10節;參四29-31,利廿六40-45)。救贖計劃並沒有因那些不忠的以色列人而破壞了。順服的餘種與外邦人的餘種同被挽回,歸向條約之主,進入祂榮耀的國度。舊約記載從巴比倫被擄之地歸回之事,只是這最終的復興的預表。摩西在這裏預言的福氣包括了所有預表性和非預表性的復而興。在這段有關條約之認可的記載(申命記廿七至三十章),以一個決志呼召作結束,在這裏,摩西提醒以色列人不能自稱對神的要求一無所知(11-14節),並警告他們條約上祝福與咒詛的選擇,乃是生命與死亡的抉擇,乃是生命(15-20節)。
1-10 在廿八64以下各節的經文中,摩西描繪出不信的以色列人被分散到各國中的無助情況。1 都臨到你身。摩西在這裏越過被擄、越過這條約中陳述的祝福與咒詛,向民衆展露復興的盼望,新約的盼望。2
歸向耶和華。要承受這新的福分,必須對主有一個更新的和眞實的歸附(參10節),6-8
這百姓的悔改與對耶和華衷心的愛慕,是由於神的工作——耶和華···必將你心裏…的汚穢除掉。外在的割禮所象徵的含意,作為舊約時期歸附神的聖禮,將要藉著神的能力有屬靈的實現(參十16;耶三十一33及以下各節;三十二39及以下各節;結十一19;三十六26、27)。
這信息在後來的先知預言的發展顯示,摩西預言的更新和復興,就是基督在新約中所成就的。這預言並非只限於猶太人,而是包括與神立約的會衆,在舊約時期這會衆就是以色列。而在新約的範圍下,民族的區別界限已告消失。同樣地,這裏提及被擄的以色列人再被召集到耶路撒冷耶和華的面前(申三十3下、4;參廿八64),這預言最重要和終極的成全是在新約時期,普世被召的罪人聚集到主面前時,這班被逐出樂園的人,要歸回主基督,祂的寶座是在天上的耶路撒冷。3上 救回你這被擄的。原文有急劇或徹底改變處境之意。9 他必使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都綽綽有餘。彌賽亞在賜與他們重生、回轉、成聖、使他們轉變成忠心僕人之同時,並賜予他們一個豐盛的新天地以及和平,作他們的產業(3節上,5、9節;參廿八4、62)。這個在迦南地被復興的神治國度,是作為一個預表,就是在那新的天地中,神永遠的國度。神的審判將保證這預言,當神的子民承受地土時,他們的仇敵將要飽受咒詛之苦(7節)。彌賽亞的救恩,是一個新的出埃及拯救行動,和攻取行動,更新了藉摩西和約書亞作中保的約,這約首先在西乃,後在摩押和以巴路山及基利心山訂立的。
五、徹底的決志 三十11-20
11-14 耶和華不是要求以色列一些他們不能了解或達不到的事情(11節)。所要求以色列的本份並不是隱藏於他們達不到的高處(12節),也不是在不能踰越的遠處(13節)。注意保羅也曾使用類似的方式表達(羅十5-8)。14 這話卻離你甚近。有一些隱祕,人不能了解的事屬乎神的(參廿九29上;詩一三一1),但條約的要求是神顯明給祂的百姓去運行的(參廿九29下;六6、7十一18、19;三十一19)。正如約伯指出,終極的智慧是屬乎神,但神將祂的部份智慧賜給人,就是敬畏耶和華,這也是條約的要求(伯廿八章,特别是28節)
15-20 摩西在結束這些條約的祝福和咒詛時,發出一個簡潔、莊嚴的呼籲。他提醒以色列,在他們的經驗中,蒙福與服從是分不開的,而叛逆和咒詛也是孿生的(16-18節)。15 生與福,死與禍。這決定是很清楚和絕對的,就如生與死一樣(19節下),愛主,服從祂,忠於祂,主對他們來說,就是生命(20節,參六1-5)。19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世界上的宗主國條約中一個標準的分段法,就是祈求他們的神作條約誓言的見證,申命記的條約包括了至少一個類似的修辭(參四26;三十一28;三十二1),耶和華同時是條約的見證和宗主,摩西一而再的把神藉著他成就的救贖工作,推溯至神向亞伯拉罕立誓賜給他的應許(20節下)。
伍 王朝的安排:條約的延續
卅一1至卅四12
這條約文件的最後一段,就如條約的一貫主題,指出條約關係的永存,特别重要的是有關皇族的承繼的事,這一點在聖經以外的宗主國條約中也是很顯著的(參閱上述第四段的引言)。這承繼權由神選立及委派約書亞作摩西的後繼人,作耶和華的中保或代表(三十一章),摩西遺言祝福以色列各支派(三十三章)承認了所有神的子民都是王族承繼人,另外還包括了兩個在國際條約中標準的因素,其一是祈求條約的見證,在此主要以見證之歌作代表(三十二章),另一個是關於條約文件在典禮1之後的安排(三十一9-13),摩西死亡的記錄在結尾的附記,用以證明這文件(三十四章)。
一、最後的安排 卅一1-29
摩西發出一連串的命令,全都是關於繼續條約和它的程序,這些命令是:向所有人發出的(1-6節),向約書亞發出的(7、8節),向祭司發出的(9-13節)。然後在聖所中耶和華藉顯現啓示(14、15節),指導摩西有關未來的以色列的見證之歌(16-22節),并委派約書亞去執行他緊迫的命令(23節)。最後,摩西再次命令祭司關於如何收藏條約文件之事,以及關於民衆集會聆聽見證之歌的事(24-29節)。
1-6 有關摩西的年紀(2節上),參閱出七7;申廿九5。2下 不能照常出入。雖然摩西應付個人日常生活仍綽綽有餘裕(參三十四7),但他已失落了牧養以色列全羣所必需的精力,特别是要率領百姓爭戰的力量(參民廿七16及以下各節)。有關申三十一2下,可參閱三23及以下各節;四21、22;民二十12。耶和華將以約書亞作祂新的中保性代表,在迦南地繼續並完成摩西在外約旦所領導的成功的爭戰(3-6節)。以色列既獲得保證有這樣的領袖,就必須執行攻擊的命令(參七1及以下各節),在爭戰中應滿帶能力和勇氣(6節;參第7及23節;二十3、4;三十一7、23;書一6及以下各節)。
7、8 摩西秉承神的命令,在以利亞撒和會衆面前委立了約書亞作以色列的新領袖(民廿七18-23;申一38)。8 耶和華……必與你同在。摩西重提剛向衆民保證(申三十一3-6)之神同在的應許(參書五13及以下各節),並公開命令約書亞完成領導以色列攻取產業的使命。
9-13 摩西委派祭司和長老宣讀條約律法的責任,這是要使祭司和長老聯同約書亞治理百姓,並同得以色列人的尊重。更重要的是,所有條約子民與及所有在條約團體中的掌權人,都要服在頒佈律法者的主權之下。9上 摩西將這律法寫出來。這是一句在高等批判中有明顯意義的語句(參24節),雖然在這裏提到這寫作,很可能是指正式的條約文件,或至少是文件的主要部份,就是在早先所預備的;這裏提及把律法交與祭司與長老的事(9節下),假若要與第24節及以下各節述及的事區分的話,可能只是象徵性的交付加强條約律法的責任,正如第10至13節所描述的。
在國際的宗主國條約中,包括了有關在固定時間內,大概一年一至三次,向附庸國人民宣讀條約的訓令。11 你要在以色列衆人面前,將這律法念給他們聽。在以色列中,耶和華不斷藉敬拜及先知的事奉向百姓宣告祂的旨意。作父母的也被命令忠心的教導兒女(參閱六7、20及以下各節)。因此,七年一次(10節)、在住棚節(參十六13及以下各節),在豁免之年(參十五1及以下各節)向以色列宣讀律法之舉,並不只是教導百姓認識他們的義務,卻更是一個特別的提醒,在安息年和收成之時,要百姓永遠的歸附耶和華,以致能享受完全的條約之福。
14-23 約書亞,像摩西一樣(參出三1~四17),是由耶和華自己個人委任的。這是呼召摩西和約書亞到天上的宗主面前的主要和定下的目的,天上的主像人與朋友說話一樣與他們談話(申三十一14、15;參出三十三9、11;民十二5),神啓示的話(申三十一23)就是直接的命令——你當剛强——和應許——我必與你同在。這是摩西傳達的(7、8節),並確立約書亞的公開委立(民廿七18-23)。
在這裏耶和華也確定摩西所說有關以色列將來的不忠和神向他們發怒的黑色預言——這百姓…離棄我,違背我…的約(16節及以下各節)。耶和華更指引摩西教導以色列人一首詩歌,在他們毀約時為祂作證(19節及以下各節)。以色列人傾向偶像,屬靈的邪淫(16節;參出三十四15、16)他們因被迦南地豐收敬拜的可憎儀式引誘,儀式中包括了姦淫行動,當百姓在他們的土地上豐富和平安的,離棄主的傾向就更明顯(申三十一20;參六10及以下各節;八12及以下各節;三十二15)。17 我也必離棄他們。這將是以色列離棄主的無可避免的結果。沒有神的保護,這民族將陷於邪惡之中並會痛苦地驚覺。我們的神不在我們中間(17節下),神唯恐以色列人到時提出神應許不離棄他們的話(6節),而指稱神為不公義,因此為他們作了見證之歌,把條約中應許的祝福和咒詛正確的表明出來。這詩歌宣告了神完全的公義並指出以色列人的苦難是公正的判決(參三十二4、5)。以色列可以進入應許地,都是由於神的恩典,因耶和華清楚知道他們心中的驕傲和叛逆,這是神在帶領他們過約旦河之前,早已知道的(三十一21下),第22節預先提及三十一30至三十二47的記載。
24-29 這條約文件與那詩歌一起作見證,被保存於約櫃旁(26節;參第九節及以下各節)。這要求和置於約櫃的西乃法版與在這裏的行動相同(參閱十1-11的註釋)。很可能這申命記的條約所交託的那位祭司(25節),就是附加摩西死亡記錄或從這裏到結尾的記載的那一位,他也可能有其他小部份的補充。27 你們是悖逆的…何況我死後呢?神將所預知的事啓示了摩西(21節),現今成為摩西的預知,在這些對祭司的訓示中,所有條約的見證都帶在一起,下面要向以色列述說的見證之歌,包括了祈求天地作見證的話(28節)。這見證主要是針對以色列人預見的惹神發怒(29節)
二、見證之歌 卅一30至卅二47
30 根據摩西的指導(28節),以色列人便集會起來,而摩西與約書亞(三十二44),耶和華的新舊代表,宣告這詩歌(申命記三十二章)。
這詩歌的結構大致上跟申命記的條約相同。在祈求見證者垂聽之後(1-3節),跟著是一段好像前言的形式的話,介紹宗主就是眞理的神和以色列的父(4-6節)。然後是一段跟條約的歷史序言相似的話,指出耶和華向以色列彰顯的恩典(7-14節)。接著是一段反映條約律例的定以色列人罪的話,因他們叛逆神,另拜别神(15-18節)。毀約的後果就是一大堆的咒詛(19-25節)。最後,正如條約中關於祝福和咒詛的一段所指出的在最後的咒詛以外,有重新立約的盼望,這是藉著神的一個救贖性的審判所成的,神要為祂的僕人向仇敵復仇,這就是詩歌結束的主題(26-43節)。
a 祈求 卅二1-3
1 摩西向天地呼求作條約的見證,這是他早先提出召集以色列來聽這詩歌的目的(參三十一28)。2 條約之道和智慧之道在這裏合而為一,正如摩西把這詩歌看為我的教義(AV)(或RSV譯為「我的教訓」),這字眼在智慧文學中是很普遍的,這詩歌表達出眞正的智慧,因為它的主題是敬畏耶和華,以色列偉大的神(3節)。
b 前言 卅二4-6
這詩歌是神所規定的(參三十一19及以下各節的註釋)。4
因此,這裏介紹出耶和華的完全公正磐石這形容詞指出神是祂子民可靠的保障(參15、18、30節)。這希伯來字sür用作形容神,可能是從一個字根意義「山」出來(參烏加列文gwr)。與神的公義對立的是以色列人,這些神的兒子們的易變(參申三十二6、18及以下各節;十四1;出四22及以下各節),其實他們「不是他的兒女」(三十二5上;參「不算為神的」:21節;「不成子民的:21節。)這些說話介紹出這詩歌的主要任務,就是指出以色列受到各種惡果皆因他們自己的罪。6
愚昧無知的民哪。與詩歌的智慧主題相比,罪被視為愚昧(參28、29節)。他豈不是你的父…他是製造你。這是指耶和華揀選和拯救、呼召以色列離開埃及、建立他們神治的子民。
c 歷史序言 卅二7-14
7上 你當追想上古之日。這句話開始了詩歌中歷史序言的部份。第8節回溯到創世記第十及十一章中記述神的供應,就是第7節所說的「上古之日」。8
至高者…照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萬民的疆界。正如保羅教導說基督管治萬物都是為了教會的益處,在這裏摩西確切的指出耶和華在治理萬國中特别注意亞伯拉罕無數的後裔的地土需要(參創十32),因以色列是祂的選民(申三十二9;參七6;十15)。根據七十士譯本和昆蘭卷軸,「神的兒子」應取代「以色列人」,這抄本關涉一個神話傳說:迦南衆神之首El有七十個兒子,而在創世記第十章中也提及七十個民族,支持這抄本的人的結論是說,上述兩者數字的脗合就是申三十二8中所引述的意思。同樣,猶太註釋家,根據馬索拉版本,認為創世記第十章的七十個民族與創四十六27提及的七十個以色列人是相關的。
耶和華在上古之年就為以色列在迦南安排產業引導他們享受豐盛美物(申三十二10-14)。10 耶和華遇見他。耶和華要來尋找、拯救迷失了的,在曠野無家可歸、無助的以色列人。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祂保護祂的子民如同人要保護他所最寶貴的,或如鷹保護幼鷹一樣(11節)。這個象徵可同時指拯救他們出埃及之事,以及在迦南帶領他們之事。12 並無外邦神與他同在。因為耶和華是以色列獨一的賜福者,所以他們轉向敬奉外邦神(15節及以下各節)是無可寬諒的。13上 耶和華使他乘駕地的高處。以色列藉著耶和華的力量,在外約旦中大大得勝(參二31及以下各節),並勝過迦南各族,得享田間和羊羣的上好出產(13節下;14節)。
d 叛逆的記錄 卅二15-18
耶和華作為他們的宗主,最重要的要求,就是他們完全和絕對的忠心,以色列卻像不受管束的野獸,在肥美的草原養肥了,卻不肯順服。15耶書崙。意即正直的,這裏是用作責備的話,以色列對他們救恩的磐石傲慢自大,向虛假的神獻祭。17
所祭祀的鬼魔,並非真神。(RSV)他們從這些假神毫無所得,並且也從未聽聞,他們忘恩負義,竟選事新神,卻忽視這位愛他們如同父親(18節上)和母親(18節下)的磐石。
e 咒詛毀約者 卅二19-25
在西乃之約中,禁止拜假神的律例的警告是:「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50;參出二十5)。神對付那些不忠的人,就如一個男人對不忠的妻子所發出的烈怒(申三十二21;參16節)。律法對姦淫者的刑罰是死刑,條約上的咒詛警告以色列,若與迦南的假神行淫,將被消滅(參三十一16及以下各節)。神烈怒的火下無餘生者,這火燒至極深的陰間(三十二22),就是死人之地。19、20 就憎厭他們,説:我要向他們掩面。如果根據「以眼還眼」的原則,神一定不再接納以色列,不再保護他們。並興起不成子民的刺激他們(21節;參弗二12)。意思是,祂使那從不知道祂的約的 子民勝過祂的「心中無誠實的兒女」(20節下)。
23 我要將禍患堆在他們身上。在23至25節中,列擧條約的咒詛,特别是瘟疫、饑荒、刀劍,這都是被攻擊和被擄所帶來的(參廿八章)。那不成子民的要勝過他們,因為以色列被圍攻,結果從神的國度中被挪去,自己反成了不成子民的(參何一9)。在後來揭露的救贖啓示中,神應許重新恩待他們,那不是子民的重新成為「我的子民」(參何一10;二23)。保羅解釋這應許已成就在外邦人及猶太人在基督耶穌裏歸入新約的事上(羅九25、26),保羅也指出以色列人妒忌神恩待外邦人(羅十一11及以下各節;參十19)。摩西的見證之歌期待著在咒詛以色列的預言之外,神救贖的恩福(參閱申三十二26-43)。
f 藉救贖性的審判而來的福 卅二26–43
現今注意力轉移到那殘忍地擊殺幼童、老翁的敵國上。27 是我們手的能力。神唯恐他們的仇敵誤解他們的得勝,並搶奪了耶和華的尊榮(參賽十5及以下各節)所以將限制仇敵對以色列的屠殺(申三十二26)。從條約的咒詛的觀點看來,這是神對以色列的復仇,神在他們的滅絕當中保留餘種,是基於神的榮耀,同時,祂子民最後得辯白,就是所保存的餘種作成的,是由於神對他們的同情(36節)。29上 惟願他們有智慧,能明白這事。那愚昧的仇敵應該知道他們輕易戰勝以色列——天地的宗主所保護的,是由於神不喜悅以色列(19節及以下各節;30節)。第31節是摩西插入的感嘆,加强三十二30的力量,以免仇敵以為他們的神帶給他們勝利。有關31節下,可參閱出十四25;民廿三及廿四章;書二9、10;撒上四8;五7及以下各節;但四34以下各節。29下 尤有進者,假若仇敵是聰明的話,肯思念他們的結局。這主題在32節及以下各節中繼續。他們的自大要變成戰慄,就是當他們想到以色列的神,尚且以烈怒審判祂的子民,那麼也必要嚴正的審判他們(34節),這是因為他們的敗壞和殘忍(32、33節)。敵國最大的邪惡就是仇視神的子民。雖然他們要作神的杖擊打以色列,但他們卻另有所圖(參27節下,賽十7及以下各節)。35、36上 神審判仇敵是復仇的行動,並為祂的子民,祂的僕人辯白。所以這詩歌很技巧的轉回以色列的主題,和條約的命令,並指出在咒詛之後必有祝福。
新約聖經引述三十二35-36的話,可參閱羅十二19,來十30。36下 百姓毫無能力。當祂的子民好像祂初次遇見他們時一般的無助(10節),神才施以救贖性的審判。當他們肯面對自己的罪時,才可得到赦免(37、38節),他們要哀傷、悔改,並信靠耶和華作他們眞正、唯一的磐石。39 我使人死,我使人活。耶和華應許要在審判中來作祂僕人的救主,祂自認是獨一的神,絕對的至高者(參12節;四35、39;五6上;賽四十三11-13)。40 我向天舉手。耶和華在亞伯拉罕之約中對應許加上誓言,在這新約中,祂也同樣起誓,指著自己起誓(參賽四十五22、23;來六13),說祂的審判將會很可怕的臨到那恨祂的人(申三十二41、42;參35節;賽六十三1及以下各節)。在42節中,第三句承接第一子句。第四子句承接第一句。43 這詩歌的結束,是眺望慶祝神的審判,因神要報應仇敵,又除去神國中一切的罪孽,由於所有的民族都被呼召參與神救恩的喜樂,很明顯這盼望是屬於彌賽亞時代,那時,所有的國家都要因亞伯拉罕的後裔蒙福。44-47
在聖所宣告的特别啓示是有關委任約書亞和有關見證之歌的指示(三十一14-23),並且很明顯地,約書亞是聯同摩西向以色列宣告那詩歌(三十二44)。摩西最後呼籲條約羣衆,吩咐他們的後代要忠於這約,這呼籲總結在詩歌中向以色列為神作證(46節),有關條約認可的一段結論(三十15及以下各節),在這裏的警告中得著回應,指出這乃是以色列的生命(三十二47)。
三、摩西的遺囑 卅二48一卅三29
48-52 參閱三27,民廿七12-14。48 當日。在重新立約典禮的那一天快完的時候(參一3-5;廿七11;三十一22),摩西登上亞巴琳山中的尼波山(49節上),死在那裏。有關亞倫死在何珥山上的事,可參閱十6;民二十22及以下各節;三、十三37、38。51
因為你們…得罪了我。關於摩西因罪而失去進迦南地的資格這事,可參閱一37;三26;四21;民二十10及以下各節;廿七14。在申三十四1及以下各節描述了這命令的實行。
在古代近東之地,一個臨死的父親對他的兒子最後的祝福,是不能推翻的合法遺囑,在法庭的爭論中被接納為證據。在聖經的族長時期,他們最後祝福的權柄和能力,是從他們裏面的預言之靈而來以遺囑的形式講出(參閱以撒的事例,創廿七章;和雅各的事例,創四十九章)。摩西作為十二支派的屬靈和神治之父,在他登山臨死前向他們祝福(申三十三1),他的話也成了他的遺囑。申命記是王朝的保證,約書亞作為摩西的承繼人,也是條約的後裔。同樣,所有以色列人都是神的兒子,也是祂藉摩西傳達的祂國度的福分的承受者。若使條約的形式相等於遺囑的形式,則會使條約的概念變得貧乏和歪曲,充其量可以說在神的救贖性條約中應許的福祉離開了應許者的死亡就不能被承受,條約確是遺囑的一個特點。
摩西這篇詩章式的遺言包括三部份:(a) 引言,描述耶和華的榮耀,祂宣告祂的王權,把祂的神治條約頒給耶書崙(2-5節);(b) 各支派的福祉,以祈禱、祝福、命令、預言的形式表達(6-25節);(c) 結論,讚美神,耶書崙尊貴的保護者(26-29節)。(要研究本章的抄本問題和作新的翻譯,參閱F. M. Cross and
D. N. Freedman,「摩西的祝福The
Blessing of Moses」,JBL 67
(1948),191-210.)
1 引言 卅三2-5
耶和華作為萬王之王宣告祂的條約,有如日之中天的榮耀照耀西乃半島東邊的羣山(2節上;參閱類似的詩章式描述神在曠野出現的記載:士五4及以下各節;詩六十八7及以下各節;17節及以下各節;哈三2及以下各節。)2下 與王同臨的是天上萬萬的聖者(參詩六十八17;亞十四5;徒七53;加三19,來二2)。可能Cross and Freeman的翻譯更正確:「在祂的右手發出有能力的,就是衆民的保護人;所有的聖者都在祂手中,他們俯伏在祂的腳下,他們實行衪的決定。」(2-3節)。摩西作為耶和華在地上的代表,把神的約連同國度的應許傳給以色列(4節),藉著立約的儀式,耶和華對以色列的神治王權被認可(5節)。
2 各支派的祝福 卅三6-25
摩西首先祝福雅各妻子的兒子,然後祝福使女的兒子,雖然雅各宣佈流便已喪失了長子承繼權,但他和摩西都不約而同的在遺言中以他為首(參創四十九3、4)。6 願流便存活。摩西祈望流便一族不至滅亡。7 引導他歸於本族。為猶大的祝福,是祈願雅各對他預言的福將以成就(參創四十九9-12),就是使猶大可以成就任務,戰勝仇敵,又回到他的族人中,得到他們的服從。在雅各的遺言中,西緬和利未被責備,要分散於以色列之中(參書十九2及以下各節)。摩西沒有提到西緬(十二支派的數目藉著把約瑟支派分開而維持。)他把一個新的重要意義加諸利未分散於以色列中的事(廿一1-40)。9 利未人…謹守你的約。利未在西乃的試驗中表現了祭司職分所要求的對耶和華的獻身(出三十二26-29),同樣的表現也見於瑪撒和米利巴的事件中(申三十三8下),和神對以色列試驗之始與終(參八2及以下各節),參閱出十七1-7;民二十一1-13;申六16;九22;三十二51。祭司的尊榮加在這支派的亞倫家族中,有領受特别啓示的權利(三十三8.上),教導條約律法(10節上),在祭壇旁服事(10節下)。利未人的祝福結束時是一個祈禱,祈願他為條約子民所作的祭司事奉滿有功效(11節)。
摩西提到王族和祭司支派之後,轉而談到便雅憫(拉結的幼子)。12下 也住在他兩肩之中。便雅憫分配得到在猶大邊境的耶路撒冷,那是耶和華的聖所和寶座的所在地(參創四十九27;書十五8;十八16)。「肩」是形容耶路撒冷的高度,也支持了耶和華是「居住」的主辭的觀點。耶和華所親愛的。參閱耶十一15;詩六十5,便雅憫以次的祝福(申三十三13-17),在地域上也在便雅憫之鄰的,是有關約瑟(拉結的長子),流便失去的長子權利,雙份的產業,落在約瑟身上(創四十八22),他的兩個兒子各成一個支派,摩西再確定雅各使以法蓮高過瑪拿西之事(申三十三17;參創四十八14及以下各節),摩西也像雅各一樣,祝福約瑟的軍事力量並享受地上出產豐盛的美物(參創四十九22-26)。16 約瑟的勇敢和豐盛的根源是在於住荆棘中上主的喜悦(參出三2及以下各節),假若抄本上荆棘一字稍微改動便成了「西乃」一字。西布倫和以薩迦(利亞的第六及第五個兒子)兩個人連起來祝福(申三十三18、19;參創四十九13-15),他們所得到的是海裏的寶物,與那些在地中海和青挪勒海(Sea
of Chinnerith)沿岸操作的人貿易,他們的產業是很靠近的,但不是在海中(參創四十九13)。19上 他們要將列邦召到山上。這似乎指出他們商業上的成功,使他們充滿感謝的敬拜主。
迦得支派(利亞的使女悉帕的頭一個兒子)選擇了「設立律法者的分」(21節上),作為他們在外約旦的產業,那是他們爭戰的第一個屬地(20、21節上)然後他們忠心地參與他們的弟兄在迦南的爭戰(21節下)。迦得的祝福也像閃的祝福一樣(創九26),是讚美神的話(參創四十八19)。但支派(拉結使女辟拉的長子)的力量要像巴珊的獅子(申三十三22;參創四十九17),但人從他們在南岸的地域遠征至巴珊地(士十八章)。耶和華對拿弗他利(辟拉的幼子)的喜悅,在他們產業的肥美表現出來,特别是南部的產業(申三十三23;參創四十九21)。24 願亞設享受多子的福樂。這支派是悉帕的幼子,居於西北邊地,拿弗他利鄰近的肥沃之地(參24節下;參創四十九20)。25 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如何。摩西的祈禱是願望亞設的保障可以永遠的剛强。
3 結論 卅三26-29
26 耶書崙哪,沒有能比神的。摩西正如在引言中一樣(2-5節),在這裏讚美那眞正賜與約上福祉的主,在引言中條約的設立被祝賀,而這裏則讚美耶和華在將來的戰爭中,是以色列的保護者和賜福者(27節),使他們安居在樂土中(28節)。有關26節下,參閱詩十八10;六十八33。有關27節上,參閱詩九十1、2。29
誰像你這蒙耶和華所拯救的百姓呢。以色列獨一的福,是由於他們有獨一的救主(參26節上),你的仇敵必投降你。所有的人都要尊以色列為至高。
四、王朝的承繼 卅四1-12
遺囑要在立遺囑的人死後才有效。所以,就申命記的遺囑性特點而言(參三十三章註釋的引言),必須在摩西死後才有效。那時,約書亞才可繼續摩西作神的代表治理以色列人。根據耶和華的宣告,各支派要在約書亞的領導之下,方可進入他們在迦南的產業。所以,申命記的條約適切地以摩西死亡之記錄作結束,這也證實了這條約,摩西之死對遺囑的重要性,也藉著提及以色列承繼地土和約書亞繼任為條約中保之事而加以證實。第1至8節記錄了摩西之死,第9至12節記載約書亞繼摩西之位。這一章是繼續三十二48-52的敍述。
1-8。1 摩西···登尼波山。摩西獨自登山,不再返回,他上了尼波山,在應許地之外,耶利哥對面,摩押平原西部的山嶺頂峯。這裏描述以色列的產業的景緻,是先從東北方起,轉而向西方及南方,回到耶利哥與摩西所站地之間的平原。2
西海,那就是地中海,在猶大山區之後,從尼波山是看不見的。4下 你卻不得過到那裏去(參一37;三26;四21、22;三十二52)。摩西雖不得進入那地,但他所看見北部的山峯,其中有一個是他後來與以利亞一起顯現,與新約的中保一同站立交談之地,他們談及新約的中保要在進入天上的產業之前,在耶路撒冷必須成就的拯救工作(參太十七3;可九4;路九30、31)。耶穌必須死亡,才可進入安息,因為祂才是眞正的中保,要來使罪人與神復和,摩西也必須死亡,但卻不得進入那預表性的安息,因為他身為舊約的中保,卻違背了神,使他失去完成預表神無罪之子的任務。彌賽亞不像摩西,因為死亡不能困鎖著祂。7
精神沒有衰敗。摩西雖已屆一百二十歲(參三十一2;出七7),並非因年老而死,卻是因神的命令,祂至高無上的話可以創造,也可以毀滅(申三十四5),有關摩西埋葬之地(6節),參閱三29,四46。有關這事的續集,參閱猶9。
9-12。9 被智慧的靈充滿。約書亞藉著屬靈恩賜的賜予,被按立為承繼人,其中最特出的是治理智慧的恩賜(參民廿七18及以下各節;申三十一章)。9下 以色列人便聽從他。以色列人忠於他們在申命記的儀式中所立服從耶和華的旨意的誓言(參廿六17;廿九12),他們同意約書亞的繼位。10 他是耶和華面對面所認識的。約書亞雖是摩西的繼任人,卻不是與摩西同等的,神與摩西有直接交談(出三十三11;民十二8),但約書亞卻必須藉著祭司才可明白神的心意(民廿七21)。藉著約旦河水的切斷,和對迦南軍隊的勝利的徵兆,證實了他確是摩西的承繼人,摩西也曾勝過法老軍隊和叫紅海分開。但沒有人像摩西一樣,得到耶和華救贖能力的完全彰顯(申三十四11、12)。
參考書目
卡克奇 (Craigie, Peter C.) 著:「申命記:新國際聖經註釋」 (The Book of Deuteronomy: NICOT) 大灘市:艾德曼出版社,一九七六年出版。
德維來 (Driver, S.R.) 著:「申命記批判釋經註釋:國際批判聖經註釋」(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Deuteronomy: ICC) 紐約市:斯克
立湼出版社,一八九五年出版。
基耳 (Keil, C.F.) 著:「五經註釋」(Commentary on the Pentateuch) 卷三。大灘市:艾德曼出版社,一九四九年重印。
蓋米迪著:「大君之條約:申命記之盟約結構」(Treaty of the Great King: The
Covenant Structure of Deuteronomy) 大灘市:艾德曼出版社,一九五三年出版。
曼尼 (Manley, G.T.) 著:「律法之書」(The
Book of Law) 大灘市:艾德曼出版社,一九五七年出版。
尼高遜 (Nicholson, Ernest W.) 著:「申命記與傳統」(Deuteronomy and Tradition)
牛津市:貝黑維出版社 (Basil Blackwell),一九六七年出版。
馮拉德 (Rad, Gerhard von) 著:「申命記研究集」
(Studies in Deuteronomy) 倫敦市:學聯出版社,一九五三年出版。
馮拉德著:「申命記註釋:舊約圖書館叢書」 (Deuteronomy OTL) 費城:西敏斯特出版社,一九六六年出版。
賴 達 (Reider, J.) 著:「申命記註釋」費城:美國猶太出版社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of America),一九三七年出版。
湯 遜 (Thompson, John A.) 著:「申命記:導論與註釋」,廷德爾舊約註釋 (TOTC),倫敦市:大學院際出版社,一九七四年出版。
賴 特 (Wright, G. Ernest) 著:「申命記」,在「聖經考釋」(The Interpreter’s
Bible) 卷一,紐約市:艾炳頓出版社,一九五三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