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9

 
基督的神蹟Christs Miracles
誠之摘自《認識基督的27堂必修課》Knowing ChristMark Jones 高阿丹譯台北華神2019pp. 216-226
https://yimawusi.net/2023/03/21/christs-miracles/
 
17 基督的神蹟 Christs Miracles

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約三2
 
耶穌身為神的彌賽亞,行神蹟乃是為了要印證祂的事工,正如摩西被賜予行神蹟的能力,為的是要驗證他的事工(出四章)。耶穌能夠行神蹟的事實,印證祂口中所出的一切話(太九6)。當約翰的門徒來問耶穌:『那將要來的是你嗎?」(路七20)祂回答:「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路七22)路加記錄此處所列出的每一種神蹟,見證基督在盲人(四18)、癱子(五17-25)、痲瘋病人(五12-16)、聾子(七22;賽廿九18),以及在死人身上(七11-17)行榮耀而帶來更新的工作。舊約裏關乎要來的彌賽亞之預言,都在耶穌的事工中成就了。
 
耶穌行的神蹟——就是約翰所稱的「記號sign」(約四54、六15;譯註:這兩節經文論及「神蹟」,原文意為「記號」)——帶來新創造。身為彌賽亞,即受膏者,祂憑聖靈的大能行神蹟,為要顯明神的國將帶著大能臨到(太十二28)。如此,聖父和聖靈與耶穌同在(約三2;路四18;徒十38),而神蹟就見證三一神對一個受咒詛,需要在每一層面更新的世界之慈愛。
 
神蹟事工的開端
 
基督在迦拿的婚筵行了第一個神蹟(約二1)。與祂母親和門徒們一同受邀(約二2)。筵席還未結束,葡萄酒就喝光了。這或許反映當時以色列屬靈的貧瘠;畢竟在舊約裏,葡萄酒的豐盛象徵神的祝福(詩一○四15;箴三10;參見太廿六29)。馬利亞告訴她兒子這個問題,她似乎知道這個兒子會有解決辦法(約二3)。基督回答說,祂的「時候」還未到(約二4)——在約翰福音指明這是祂的十架苦難(七30,八20,十二2327,十三1,十七1)。耶穌知道祂所行的每一個神蹟都預先指向十字架。因此祂不希望為自己引來不必要的注意,但他的母親並不明白這點(約二5)。
 
經文記載著「在那裏有六口石缸……每一口石缸可以盛水約一百公升」(約二6;現代中文譯本),耶穌把石缸的水變成酒(二9)。但是這個神蹟的重點是什麼?
 
首先,約翰明確指出基督行這個神蹟之後,祂的門徒們就信祂(二11;亦見二23-25)。第二,基督站上中心舞台時,就藉著這個神蹟「顯出他的榮耀來」(二11),略過一般耗時的釀酒發酵過程,瞬間製造出葡萄酒。
 
基督在此婚禮扮演的角色反映祂的歷史任務——其實是祂永遠所擔當的角色。祂上中心舞台展現祂的榮耀。這將在天堂圓滿成就,祂將與祂的子民在祂的國度中一同喝葡萄汁釀的酒(就是葡萄酒)。這樣,迦拿的婚筵預表的就是新耶路撒冷的筵席。彌賽亞世代就隨著這個婚筵臨到。以潔淨為用途的石缸、以色列的貧瘠,對一位「救主」的需要,都呼求著一位帶來豐盛的葡萄酒之彌賽亞(參見賽廿五5-12;摩九13-15)。這個神蹟宣告一個新世代的到來。
 
餵飽飢餓的人
 
四本福音書都記錄耶穌餵飽五千人的神蹟(太十四13-21;可六32-44;路九10-17;約六1-13)。鑑於只有男人被數算,耶穌實際上可能餵飽超過兩萬個人。馬可告訴我們耶穌教訓他們許多道理,又「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可六34)。我們應該注意這裏的次序:耶穌先教訓他們「許多道理」,然後才餵飽他們(可六42)。
 
祂決定餵飽他們,不只為要滿足人們的需求,更要展示祂的大能。這個神蹟讓人想起耶和華在舊約行的奇事(出十六章;民十一章)。也許被基督餵飽的猶太人會想起,先知以利沙曾用二十個大麥餅餵飽一百人,還有剩餘(王下四42-44)。他餵飽一百人,而基督餵飽成千上萬人。與這位先知一比,以利沙相形之下黯然失色。基督將父所吩咐的一切,都傳給神的子民(申十八18)。正如神供給人們基本的需求,耶穌滿足人們靈性與生理的飢渴。
 
因此,如前所提,宣講的福音就預告神蹟的目的要在末世成就,就是要人注意基督藉著祂的代理——聖靈所施行的餵飽飢餓的人、使盲人看見、醫治、賜人生命,還有福音改變的大能。我們不要為了必壞的食物勞力,而是「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約六27)。
 
叫瞎眼的得看見
 
在約翰福音九章中,門徒們問那個天生失明的人是因為他父母的罪還是他自己的罪所致。耶穌回答:「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九3)「神的作為」在此就是神蹟醫治天生瞎眼的人。
 
這一類的神蹟確實有不尋常之處。法利賽人對它很感興趣(約九13)。這故事顯明他們的惡意不信,以致於他們質疑耶穌是否從神而來。在舊約裏面,盲人得醫治非常罕見(參見王下六8-23)。從來沒有一個天生失明的人得以看見,這也是為何故事中眼睛被打開的人說:「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約九32
 
法利賽人應該記得彌賽亞要叫瞎眼的看見:「那時,聾子必聽見這書上的話;瞎子的眼必從迷矇黑暗中得以看見。」(賽廿九18;亦見卅五5,四十二7)這個神蹟(記號)不只展示神的作為,也展現祂僕人彌賽亞的作為。祂不只為那看不見的人帶來肉體的視力,更重要的是,祂賜予人們屬靈的視力。這點正也是舊約所強調的,耶和華將呼召且醫治一群屬靈聾盲的人:「你要將有眼而瞎,有耳而聾的民都帶出來!」(賽四十三8
 
在此,人們有眼有耳,卻依然看不見也聽不到。這不就是耶穌的重點?祂對那眼曾瞎,如今卻能看見且信的人說,祂來到世上就是要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叫能看見的反瞎了眼(約九39)。法利賽人雖輕蔑地反問:「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九40)這個問題其實表示他們開始明白了。耶穌留給他們一個有力的結論:「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九41)那瞎眼的人得醫治,最終是關乎與赦罪不可分的屬靈眼光。
 
總而言之,我們不能只將基督的神蹟視為慈善行動。反而,神蹟大聲宣告救贖歷史偉大一刻的開始,就是神在祂兒子裏採取決定性的行動。國度隨著基督降臨,因此有許多神蹟出現。神的恩惠、憐憫、慈愛,還有審判,都透過神蹟在他兒子的位格中彰顯出來。
 
病人得醫治
 
古人恐懼痲瘋病,不只因為它帶來生理上的痛苦,痲瘋患者更需要面對社會以及宗教層面的後果。痲瘋的確是可怕的疾病,患者的身體確實被腐蝕,而痲瘋也(有理由)與不潔淨有關(利十三45-46)。隔離區特別為痲瘋病人設立,因為他們基本上就是被驅逐隔離的人。聖經中最有名的痲瘋病人之一就是亞蘭王的元帥乃縵(王下五1)。他去以色列見先知以利沙,先知告訴他要去約旦河中沐浴七回。這事有違常理,但他照著做了,結果就得醫治。
 
在新約中,我們讀到另一位痲瘋病人得潔淨的故事(太八1-4;可一40-45;路五12-16)。那人大有信心地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太2)耶穌並沒有趕他走,反而伸手摸那「滿身長了大痲瘋」的人(路五12)。人們無法想像的事發生了:不但救主沒有變得不潔淨,不潔淨的痲瘋病人反而得到潔淨了;他得到完全的醫治(路五13)。
 
藉著治癒他的病,耶穌賜給了他一個肉體與屬靈的新生命。他現在可以參與公眾敬拜(就是在會堂和聖殿),他在社會上也不再受到排擠。首先,他必須要去見祭司(見利十四章),因為只有祭司能夠宣告一個痲瘋病人是否得潔淨。祭司當然會詢問他的大痲瘋是如何受醫治的。那人只須回答:「那個拿撒勒人耶穌摸我,我就得潔淨了。」祂醫治大能之真實是不可否定的。
 
誠然,按照本性,我們都罹患了屬靈大痲瘋。我們的內在,無異於耶穌觸摸那人之前的外在。當我們憑信心與耶穌聯合,我們就得醫治,就蒙「伸手摸」而得赦免。祂死在十字架上為要潔淨的新婦,祂「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6-27)。救贖的故事,就是基督透過祂簡單卻偉大的「洗淨、得聖潔」之道,醫治了所有患大痲瘋的「乃縵」。
 
趕鬼
 
耶穌登山變像之後,醫治了一個被鬼附身的孩子(太十七14-19;可九14-29;路九37-42)。如同其他神蹟一樣,這個神蹟代表一個新創造的開啟。沒有比這更能凸顯天與地之間的差異了:山上的榮耀之後,耶穌與祂的門徒面對一個被魔鬼附身的孩子。
 
那些沒有上山的門徒,無法幫助被鬼附身的孩子與他的父親。門徒們之前曾受差派去趕鬼(可六7),但是他們現在卻束手無策。耶穌責備祂的門徒與群眾是一個「不信的世代」(可九19)。正如摩西(申卅二)以及其他先知(賽六11;耶五21-22),基督宣告當時的人就好像死在曠野中不信的那一代人。方才與摩西和以利亞對談過的耶穌,對不信的影響力必有敏銳的認知。
 
最終,基督命令污鬼從孩子裏面出來:「你這聾啞的鬼,我吩咐你從他裏頭出來,再不要進去!」(可九25)祂用一個少見的希臘文代名詞ego(「我」)以強調這是出自於祂個人的指令。基督與黑暗權勢之間的爭戰就在此全然呈現。在此我們也該明白,耶穌是憑著信心、倚靠聖靈趕鬼(徒十38;太十二28)。身為一個禱告的人——禱告是出自信心之行動——耶穌行門徒們所不能行的,因為祂是有信心的人。若以為祂能行神蹟單純是因為祂是神,就完全沒有抓到這故事的重點。門徒們失敗,並非因為他們沒有神性,而是因為他們不信。
 
因而,基督在這個神蹟中戰勝魔鬼。祂特要顯明祂來所要打的仗(見太十二29)。不過祂是以一個滿有聖靈大能的堅信者身分贏得爭戰。就此,人得見神的威榮大能(路九43),這主要是展現在祂兒子的工作上(見路八39,九26)。路加福音十章1720節提到,趕鬼的能力不比信心的大能,而趕鬼本來就指向信心:撒但從天上墜落!那掌握死亡權柄的被征服;那使不信者心盲眼瞎的,被福音的傳講擊垮。
 
叫死人復活
 
拉撒路的故事讓我們深入觀察他的朋友耶穌。奇怪的是,耶穌等了兩天才回應馬利亞與馬大求救的呼喊。等祂來到時,拉撒路已經躺在墳墓裏四天了(約十一17)。馬大見耶穌時說,祂本來可以叫拉撒路不死(約十一21)。這給耶穌機會宣稱拉撒路會活過來,因為基督就是復活,就是生命(十一2325-26)。
 
祂說這話讓人驚訝,不只因為祂相信復活,而是因為祂意指自己就是在末日要叫死人復活的那位。祂要馬大確知,生命之盼望就站在她面前。她具體盼望的對象不能只是一個概念(concept),而必須是一個位格(person)。
 
但是,這故事並非以盼望拉撒路的未來作為結尾。反而,耶穌走入馬利亞與馬大當下的痛苦。祂悲傷不已;祂「心裏悲歎,又甚憂愁」(約十一33)。這整個死亡的處境,加上在場可能有人的不信,都打動了基督。祂的朋友死了,馬利亞和馬大悲慟欲絕。而復活與生命就站在這裏,祂深知若要拉撒路從墳墓中走出來,祂自己就必須走入那墓穴。難怪「耶穌哭了」(十一35)。
 
我們必須切實明白基督這個神蹟真實的意義:耶穌賜生命予死人。死亡的確從罪而來(羅六23),但是這問題有一個解決方案,是只有在基督裏能找著的。祂自己走入墳墓,祂是要被舉起而得榮耀的初熟果子,祂成了每一個將要憑著自己復活的身體永遠以神為樂之人的長兄(林前十五2351-54)。事實上,因祂就是復活與生命,每一個信祂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
 
然而,我們這復活生命的盼望並非只限於未來,而是當下就有。我們將來所要在物質意義上領受的不朽身體,在屬靈的意義上此刻就已經在這必朽壞的身體當中享有了。耶穌清楚地解釋這一點,在約翰福音十一章25節之後,祂驚人地宣告:「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十一26)凡信祂的人,現在就在祂裏面擁有永生,就是拉撒路所指向的復活生命。這就是聖靈賜予的生命,正如耶穌明確對尼哥底母所見證的:「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葛富恩(Richard Gaffin)正確地指出,這耶穌透過聖靈所成就的工作,特別在五旬節之後,「並不亞於復活之工——它與基督再來時信徒將享有的身體復活同樣真實、同樣令人驚歎、同樣屬於末世」。1
 
就如迦拿的神蹟,以及從被鬼附的孩子身上趕鬼,拉撒路復活的神蹟又再次展現神的榮耀(約十一40)。而神的榮耀展現在世上,總是與基督的位格(person)有關。
 
結論
 
從某方面看來,我們以上綜覽的神蹟,對於從無有創造萬有,又用祂全能的手托住宇宙的那位來說,只不過是雕蟲小技。但從另一個角度看來,這些神蹟實在關乎生死大事。神蹟的意義,遠不只是神的權能在基督裏的運行;神蹟證明了基督的服事能力是來自於神,也大大地見證了祂的身分以及祂來所要成就的事工。聖靈就是負責為此事工而來裝備基督的那位(賽六十一1-3)。
 
基督就是「在神創造[新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啟三14)。神蹟都為此作見證。但神蹟中的神蹟卻是,在基督裏的人,如今就是新創造(林後五17;譯註:「新造的人」原文為「新創造」),就預嘗那將要到來的。我們將在榮耀中與主同喝葡萄釀造的酒;祂要餵養我們的身體與靈魂;我們將在基督的面容上親眼得見神,就是我們之前從未見過的;我們所有的污穢將被洗淨;我們將得勝有餘,勝過那些掌權的、有能的;我們將享有復活、得榮耀的身體。我們確知如此,因為祂的神蹟都為這些事實作見證,而我們此刻確實也經歷了我們未來將全然享有的一些部分。
 
若基督的神蹟沒有把我們指向祂拯救的目的以及神的榮耀,那我們就是誤解了祂的神蹟。但是當我們真的看到神的榮威,以及祂要透過基督更新萬事的心意,那麼,這些神蹟就不再只是表面的神能奇事而已。
 
回顧與討論 
1. 請閱讀出埃及記三章與四章,用它們來思想舊約中的神蹟。摩西是否有行「神蹟奇事」?舊約的神蹟怎麼幫助我們理解耶穌的神蹟?
2. 請閱讀以賽亞書二十五章5-12節與阿摩司書九章11-15節,並藉此思考基督行的第一個神蹟之舊約背景。如果葡萄酒意味彌賽亞時代的到來,那麼耶穌變水為酒有什麼意義?
3. 你認為耶穌用「葡萄汁(酒)」來設立聖餐有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