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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2

聖經論肉身與靈魂:我由什麽組成?

摘自:《新譯本研讀版聖經》p.13環球聖經公會(2013

在這個世界上,人人都有外在、物質的肉身,由內在、非物質、個人核心所賦予生命。聖經稱我們內在的自我為「魂」和「靈」。

改革宗神學否定人是「三分法」的(trichotomous;即由三個不同部分組成:身體、魂和靈)。提倡魂只意識到這世界,而靈是人的獨特部分,可與上帝及靈界交往,這是與聖經教訓、典型的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用法是不一致的(兩種語言都交替使用「魂」和「靈」)。雖然有幾處經文表面上區分了兩者(例:帖前5:2;來4:12),但它們的目的並不是要界定人由哪些部分組成。人大概最常引用希伯來書第四章12節為三元論答辯,指出上帝的話「甚至可以刺入剖開魂與靈」。然而,這節把思想和態度歸功於心,不是靈或魂。在這節裏,心、魂和靈這三個詞語全都是同義詞,指人的非肉體部分。若堅持各個不同名詞都與人的非物質有關,是人獨特的構成元素(例:心、魂、思想、靈、內在部分、最深處、最深存有),那麽,若嘗試把它們細分的話,就會引起無窮盡的混亂。

改革宗神學也強調,我們的肉身是上帝為人類的設計中不可或缺的。上帝最初造人時,身體並不是邪惡或腐敗的,並且若是人類沒有落入罪惡之中,人類就不會經驗到身體的疾病和衰老的過程(創2:17,3:1922;羅5:12)。因此,在基督裏的救恩是拯救全人的——身體與靈魂。正如耶穌基督的靈和肉身都從死裏復活,我們要到內外完全更新,才能完全擺脫罪的權勢。基督回來之前,我們的身體會繼續朽壞(林後4:16-18),內在的人卻會不斷更新;但基督在榮耀裏回來時,我們就會完全得贖,包括身體在內(羅8:23)。

在死亡時,以及死人等候基督回來的整個中間狀態裏,靈魂和身體是分開的。不過,這個狀態並不是我們最終的命運。信徒盼望的不是靈魂離開身體得贖,而是靈魂與身體一起得贖。雖然聖經沒有說明我們將來榮耀的身體確實的本質為何,但我們相信那將會是充分地延續目前的身體,並維持我們的獨特性的(林前15:35-49;腓3:20-21;西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