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6

羅馬書 1:1-17福音特派員

06/15/2014呂沛淵牧師主日證道

前言: 保羅一開始就說明三件事 3M: 身分 man、使命 mission、工作 ministry他的身分: “主耶穌基督的僕人[奴僕]”;他的使命: “奉召為 使徒”;他的工作: “特派神的福音”。你的身分[生命]為何? 你忘了你 是誰嗎? 你的使命是什麼? 你蒙召作什麼? 你的工作是什麼? 你有沒 有站對位置、用對力氣呢?

1. 我是主耶穌基督的奴僕

 (1) 保羅對羅馬教會如此介紹自己,表明他是完全順服耶穌基督的主 權,口裡認耶穌為主[10:9-10]。你我所有基督徒也應是如此。我們 不再是罪的奴僕,罪不再是我們的主[6:14, 16]

 (2)保羅在往大馬色路上蒙主光照,蒙恩得救,領受使命[ 9:5 22:626:16]。恩典總是在侍奉之先,凡是口裡認耶穌為主的人,必 定要順服遵行他的旨意[1:516:26],不能只是口裡稱呼主阿主阿, 卻是忘恩負義[ 7:23]

2. 我奉召為有使命的門徒

 (1) 保羅是 “使徒”[奉差遣的人],與十二使徒同樣,具有特別的權柄 與責任。然而他稱呼自己是 “未到產期而生”[因為他並非當初第一 批跟隨主耶穌的,徒 1:21-22;林前 15:8] “最小的,不配的”[因為 他逼迫過主的教會],他深知 “我今日成了何等人,都是蒙神的恩才 成的” [林前 15:9-10]

 (2) 新約使徒職分是獨特的: 親眼見過主耶穌復活,為復活得主作見 證,領受啟示傳講並且寫作聖經,作為教會被建造的根基[林前 3:10-11;弗 2:20;啟 21:14]。第一世紀以後,不再有新的啟示,所 以不再有使徒,因為教會的根基建造已經完成。

 (3) 所謂 “使徒傳承” 是指將主藉使徒的新約啟示[一次交付聖徒的真 ],持守 “純正話語的規模、善道”並且忠心教導下一代[提前 6:20;提後 1:12-14,猶 3,20]。羅 6:17稱為: 所傳給你們 “道理[教義 的模範[典型]”。使徒傳承是指 “使徒真道”的謹守傳承,並非指代代 都有使徒接棒[這是天主教與靈恩派的錯誤]

 (4) 你我基督徒,就廣義而言,我們都要謹守真道,傳講使徒教訓 [聖經],我們都是 “有使命的門徒”,因為教會領受了大使命,你我 都是 “大使命的門徒”[ 28:19-20]

(5) 賣主的猶大,原有使徒職分,卻因貪愛世界、輕忽自己的職 分,賣主賣友。這作為我們的鑑戒: 外在的呼召職分,不能取代內 在的悔改歸正[ 1:16-26;約 6:70-71]

3. 我是 “神的福音” 特派員

(1) 保羅的身分與使命,導致直接且終身的結果: 一生侍奉,傳揚神 的福音。他原是熱心奮銳的法利賽人[the separated ones]自己特派自己傳講人本的律法主義,如今稱自己為 “被特派[分別出來]傳神的福 音”,因為他已經被神分別為聖, “被特派”傳講神恩惠的福音[ 20:24, 32]

(2) 保羅知道自己被特派傳神的福音,乃是神在永恆裡的預定揀選, 在主耶穌道成肉身時成就救恩,按所定的時刻[大馬色的路上]在保 羅身上實現出來[ 1:15;腓 3:5-6;徒 26:16-18]。如今他是基督的 大使,要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主耶穌基督而有的馨香之氣[林後 5:20;林後 2:14]。他知道: 這不是靠自己能承擔的[林後 2:16 3:5],然而這傳福音的責任已經託付我了,我若不傳,我就有禍了 [林前 9:16-17]

(3) 你我既然領受了福音大使命,我們也像保羅一樣成了基督的使者 “神的福音特派員”。你若甘心,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 託付你了!

結論:

1. 使徒保羅述說自己的身分、使命、工作,他說: “我求你們效法 我;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 4:1611:1]

2. 主耶穌是 “神的福音”的真正特派員[par excellence]: 他本是富足 的,卻因著我們成了貧窮[林後 8:9],被天父差遣來到世間,來 3:12稱他為 “使者[使徒]…為設立他的[the One who appointed him] 忠”,存心順服,忠心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2:5-11]

3. 你是 “神福音的特派員”: 因為你已經是在基督裡新造的人[生命] 你領受了大使命要傳福音給萬民聽[使命],你有沒有以傳福音為你 的主要侍奉[工作]? 這一切都是恩典,唯獨恩典: 我們從主耶穌基 督受了恩惠,並且受差遣的職分,在萬國萬民中叫人為他的名信福 音真道! [1:5]

問題討論:

 1. 人生兩大問題: “主阿,你是誰?”與 “主阿,你要我作什麼?”,使徒 保羅的答案是什麼? [提後 1:1,12] 你的答案是什麼呢?

2. 世人都犯了罪,人人都是罪的奴僕[6:17],現今我們既從罪中得 釋放,就作了神的奴僕[6:22]。請問你以前是誰的奴僕?[罪的奴僕、 人的奴僕、自己的奴僕?]你現在是誰的奴僕? 是誰買贖了你? 所付的 重價為何? 目的何在?[林前 6:20; 7:22-23]

3. 我們所的恩召為何? [彼前 1:15;弗 4:1-6;西 3:15;加 5:1,13;林 1:9;弗 1:18] 論到我們蒙召來侍奉,我們的使命是什麼? [彼前 2:9;出 19:4-6;太 28:19-20]

4. 我們的侍奉工作是 “神福音的特派員”,我們在學校讀書、在公司 上班,與傳福音的生活事奉之間的關係為何?

5. 主耶穌說: “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不 要為那必朽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 4:346:27],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如何實行在你每日生活中?


6.我們當行什麼,才是名符其實 “神福音的特派員”? 才算作神的工 ? [ 6:28] 如何在實際生活中效法主耶穌? [ 5:1-2] 請分享你的 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