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8

 
穌與以賽亞書的第二次出埃及
Jesus and Isaiah’s Second Exodus

作者:Benjamin Gladd   誠之譯自:《新約聖經聖經-神學導論》(A Biblical-Theolog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pp. 69-71
https://yimawusi.net/2021/10/05/jesus-and-isaiahs-second-exodu/
 
另參:被擄與出埃及(Thomas Richard Wood
https://yimawusi.net/2021/09/29/exile-and-exodus/
https://yibaniba.blogspot.com/2021/10/exile-and-exodus-thomas-richard-wood.html
 
  在過去的幾十年裏,聖經注釋家們在理解馬可福音精心製作的敍事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展。這主要是由於四福音書作者在編修鑒別學領域產生的影響,以及敍事鑒別學的細緻分析。為了明白新約作者如何使用《舊約》所投入的大量努力,也為這一有益的層面添磚加瓦。學者們一直在系統地調查每位新約聖經作者是如何運用舊約聖經的。儘管包括福音派在內的學者們在具體細節上有不同看法,但幾乎沒有人能夠否認舊約聖經對新約聖經作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馬可的敍事中一個值得注意的特點是他對《以賽亞書》的使用。Rikki Watts的開創性著作《馬可福音中的以賽亞新出埃及》(Isaiah’s New Exodus in Mark)令人信服地指出,以賽亞書——特別是以賽亞的新出埃及主題——對於理解馬可福音具有決定性的意義。14 以賽亞書,如同其他舊約聖經書卷一樣,回顧了以色列離開埃及的過程,並將該事件重塑為一個預言。
 
出埃及對以色列民來說是相當重要的。它是這個國家歷史上的決定性時刻。在這當中,耶和華顯明了自己榮耀,拯救以色列民脫離奴役,戰勝他們的敵人,並與祂的子民立了約。祂安全地帶領他們來到應許之地。以色列人不僅要從耶和華過去在出埃及時對待他們的方式中得到安慰;他們也期待祂在未來的某一天將重複這一重大事件。在整本舊約聖經中,特別是在先知書中,上帝都應許要再次將以色列人從奴役中解救出來,並將他們帶到應許之地。
 
  以賽亞書中的一個例子值得一提。《以賽亞書》描述了以色列返回應許之地的情況。以賽亞書第43章使用了以色列第一次出埃及時的措詞:
 
    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43:2
    我已經使埃及作你的贖價。(43:3
    耶和華在滄海中開道,在大水中開路,
    使車輛、馬匹、軍兵、勇士都出來,
    一同躺下,不再起來;
    他們滅沒,好像熄滅的燈火。(43:16-17
 
    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
    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麼?
    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43:1915
 
  不過,第一次出埃及和第二次出埃及之間仍有一個重大區別:舊約聖經期望第二次出埃及是一個最終的、圓滿的事件。耶和華將一勞永逸地處理罪惡,鑄造一群餘民,並迎來新天新地(賽65:1766:22)。
 
  以賽亞書的這個框架解釋了馬可福音的幾個獨特之處,並為第二部福音書提供了更細緻的理解。儘管主後一世紀的以色列已經遷回到應許之地,但她仍然處於屬靈被擄的狀態,並享有有限的政治獨立。16 耶穌的許多作為都相當符合以賽亞對第二次出埃及的期望。正如我們在馬可福音中看到的那樣,耶穌來是為了把以色列從屬靈上的束縛中解救出來,這是一次新的出埃及,並迎來新創造。耶穌來是要把以色列人從巴比倫的囚禁中解救出來的,這種囚禁的特點不是身體上的束縛,而是屬靈上的束縛。作為一個強大的戰士,甚至是一個與以色列上帝認同的戰士,祂將戰勝以色列的真正敵人,即撒旦。耶穌來引導祂的子民穿過曠野,進入應許之地。當以色列人到達應許之地時,耶和華將以一種更為榮耀的方式與祂的子民同在——不是在人造的帳幕或聖殿中,而是藉著聖約團體豐富地同住。17

 
何閱讀福音書和使徒行傳
Reading the Gospels and Acts

誠之摘自《聖經研修本》
https://yimawusi.net/2021/10/05/reading-the-gospels-and-acts/
 
四卷福音書和《使徒行傳》都記述了耶穌和門徒的事蹟,每一卷書都是一份完整的記錄。福音書呈現的主題,即許多以色列人拒絕了上帝原本賜給他們的信息和應許,同樣可以在《使徒行傳》中看到。明白這些敍述的關鍵,就是追溯其中的負面回應及其隱含的教導:人是如何回應上帝,上帝又是如何繼續做工吸引人歸向祂。
 
體裁
 
  古代有一種類似福音書的文學體裁叫做“行述”(希臘文bios;誠之按:或譯為“生平”)。行述就是古代的傳記。但它不像現代的傳記那樣強調對某人生平的描述、思想的追蹤以及個人的成長和發展,而是凸顯那些圍繞某人發生的重大事件和他的教導。福音書大體就是這樣。福音書的主角是耶穌和上帝;耶穌執行父上帝的計劃。
 
  《使徒行傳》採用了另一種體裁,是一份證明教會具有合法性的文書。《使徒行傳》為早期教會及其淵源辯解是有必要的,因為在古代世界,人們評價一個宗教是看它是否擁有悠久的歷史,是否具有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品質。基督信仰在當時被認為是一個新興宗教,所以有必要解釋為什麼它雖然是新興的,卻值得相信。答案是,雖然基督信仰的表現形式是新的,但這個信仰本身是古老的,它的源頭是上帝對以色列民的應許和承諾。實際上,這個新運動起初並不是要組建一個新的宗教實體,只是在進到傳統猶太教拒絕和逐出會堂後,才轉到一個新的方向,結果(按照上帝的計劃,如《使徒行傳》所言)福音也傳給了外邦人《使徒行傳》講述上帝的應許如何實現,以及福音如何傳播到遠方的羅馬。
 
  雖然福音書是歷史著作,但不是所有事件都嚴格按照時間順序記敍。有些事件是按照主題來鋪排的,例如《馬可福音》2:1~3:6連續記載了五場辯論,但在《馬太福音》中,這些辯論卻散落在8~12章裏面。
 
觀點
 
  雖然每卷福音書記載的內容各有不同,但看法是一致的:耶穌是《舊約》應許的那位彌賽亞,祂與上帝有獨特的關係,要成就上帝的應許和拯救。前三卷福音書有許多重疊的記載,所以稱為“符類語音”(或稱為“同觀福音”),意思是說,它們屬於同一類作品,用相同的角度來記載耶穌的事蹟。符類福音是以“從地上仰望”的角度來記敍耶穌的事蹟,按一定的順序記述人是如何明白耶穌與天父的獨特關係。《馬可福音》以施洗約翰的事蹟作為敍事的開始,而《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則以耶穌獨特的降生開始。至於《約翰福音》,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從天上俯瞰”的角度來記敍耶穌的事蹟。作者約翰以“道成肉身”作為敍事的開始,直接明確地說明耶穌就是上帝的兒子。符類福音卻採用不同的進路,讓讀者逐漸認識到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像當時的人逐漸認出耶穌是誰那樣。各卷福音書如何鋪排敍述雖有不同,但並不表示它們對於耶穌事蹟的記載互相矛盾,只是表明它們各自用獨特的角度,著重描述耶穌的身份和事蹟。
 
  《使徒行傳》記述這個信仰耶穌的新群體,如何從耶路撒冷一直擴展到羅馬。在整個敍事中,上帝和耶穌是焦點,藉著聖靈來指導門徒的各個行動:在人的方面,彼得、司提反、腓利和保羅都是故事的主角。許多人認為《使徒行傳》是為保羅辯護,然而,《使徒行傳》要辯明的是,保羅向外邦人傳道的事工表明上帝的應許已經實現,萬民藉著耶穌與上帝和好,並彼此複和。
 
《馬太福音》的特點
 
  馬太主要關注耶穌與以色列人的關係,解釋色列人為什麼拒絕耶穌。那些成為基督徒的猶太人沒有想要與猶太教決裂,但因為猶太人拒絕接受上帝藉著耶穌成就《聖經》中的應許,所以基督徒從猶太教中分離出來。然而,猶太人的拒絕無法阻止上帝的應許實現,還使外邦人也可以作門徒,並產生了一個新群體——教會。《馬太福音》的信息不僅是對以色列人說的,也是對全世界的人說的。《馬太福音》由五大段、一共六篇耶穌的長篇講論組成:5~7章、10章、13章、18章和24~25章(24~25章有關末世的講論之後是比喻部分)。和其他福音書一樣,從《馬太福音》中可以看到耶穌的言論和行動相輔相成,交相輝映,耶穌以其行證其言。耶穌的受難是上帝的計劃,藉以證明耶穌是無罪的,並藉以完成祂的使命。耶穌的門徒就是那些就近祂、與祂建立個人關係的人,他們信靠祂,尋求仁慈的上帝所賜的赦罪和稱義。
 
  倘若把《馬太福音》的重要主題大致羅列一下,就可看出作者對許多方面都很感興趣。下列主題(楷體字)有些是《馬太福音》獨有的,有些也出現在其他福音書裏。《馬太福音》呈現的基督論是:耶穌是彌賽亞君王,祂作為上帝的兒子降世,啟示上帝的旨意,擁有上帝的權柄。作為猶太人所期待的那位應許中的君王,耶穌施行醫治,將《舊約》各方面的真正意義教導人;祂呼籲百姓行公義;祂開創新的國度,祂教導人關於上帝的應許中所隱藏的奧秘。馬太用一個他稱為天國的概念把這一切貫穿起來。這天國既是現在的,也是將來的(太12:2813:1-5224:1~25:46)。耶穌在猶太各地,向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宣告這個盼望。祂呼召百姓悔改,對他們現行的做法提出挑戰,顯明祂有權柄勝過罪惡,祂也是安息日的主,並且呼籲他們以憐憫的心解讀律法。以色列人大都拒絕耶穌傳講的信息;但不可思議的是,儘管這應許遭到拒絕,卻仍然成就了。有一天,天國會在全地上實現(參太13章的比喻)。當這事圓滿成就時,耶穌在天國的權柄將在對全地的審判中向所有人顯明(太24~25章)。因此,在馬太看來,天國的計劃、末世和救恩歷史和是緊密相連的。
 
《馬可福音》的特點
 
  目前,學者普遍認為《馬可福音》是最早寫成的福音書,但也有少數人認為《馬太福音》成書最早。雖然《馬可福音》有些章節大概是按照主題而不是時間順序來編排的(如可2~3章記載的衝突),但本書對耶穌傳道事工的勾勒,仍然為追溯耶穌的生平提供了基本框架。《馬可福音》第一個大段落(可1:16~8:26)分為三個小段落,並且結構相同:以關乎門徒的故事開始(可1:16-203:13-196:7-13),以眾人拒絕耶穌或一段總結結束(可3:7-126:1-68:22-26)。門徒承認耶穌基督(可8:27-30)是《馬可福音》的轉折點。全書有一半篇幅是為耶穌最後一周的事工做鋪排,關於這一周的記載就占了全書的四分之一。在馬可看來,最後一周發生的事件是整個故事的中心。
 
  《馬可福音》的關鍵主題在其敍事中顯而易見。《馬可福音》開宗明義講述福音。上帝的國是《馬可福音》的一個主題,但敍述的深入程度不及《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馬可福音》指出,有些事情顯明上帝的國度已經初步臨到,但強調這國度將來有一天會圓滿實現。上帝國度的奧秘就是,雖然開始時微不足道,但它終會成就上帝要它成就的一切。它將成長結實,碩果累累。
 
  《馬可福音》記敍耶穌的行動多於耶穌的教導。事情立刻或就發生(immediately),是馬可常用的描述。《馬可福音》只記載了兩篇講論:天國的比喻(可4:7-33)和關於末世的講論(可13:1-37)。馬可記載的神跡非常多,有二十個。這些神跡加上治病的記載,占了整卷書的三分之一,幾乎用了前十章的一半篇幅。在馬可的筆下,耶穌的教導帶著權柄。對馬可而言,描述耶穌的權柄很重要,因為權柄顯明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可1:18:2915:39)。馬可的基督論指明,耶穌就是上帝所應許的那一位。耶穌宣告祂在以下方面擁有權柄:勝過罪惡、人際關係、潔淨的禮儀、安息日和聖殿。這導致耶穌與猶太人的領袖產生矛盾,使他們一開始就決心要阻止耶穌。這種由耶穌宣告擁有權柄而引起的衝突,是《馬可福音》的一個主要特徵。
 
  然而,耶穌的權柄不是一種強權。就篇幅而論,《馬可福音》比其他福音書更強調耶穌是受苦的人子和受苦的僕人。祂降世的使命是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5)。明白耶穌的受苦角色很重要,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耶穌對那些認出祂是基督的人和汙鬼下封口令(可1:443:115:439:9)。若不理解耶穌的受苦,就無法明白祂的彌賽亞呼召。這裏也讓我們看到,作門徒的要求包括必須有牧者的心腸(可10:35-45,參8:31-389:33-37)。與《馬太福音》相似,《馬可福音》表明耶穌受苦之後是得榮耀,並證明祂是無罪的。這位人子有朝一日還會再來施行審判,正如那篇關於末世的講論(可13章)指出的。馬可毫不掩飾地記載門徒的失敗,清楚表明人必須持守作門徒之道,真正聽從耶穌。門徒不能光憑血氣之勇行走正道,他們還必須信靠上帝和祂所指引的道路。此外,《馬可福音》比其他福音書更多記敍耶穌和門徒的情感。
 
《路加福音》的特點
 
  在篇幅上,《路加福音》是四本福音書中最長的。路加將耶穌的教訓、神跡和比喻合在一起來記述,記載的比喻比其他福音書都多。馬太把耶穌的教訓編排成幾段長篇講論,路加則把耶穌的教訓散佈在整卷福音書中,通常篇幅較短。在《路加福音》中,許多重要的講論都出現在用餐的場合(路7:36-5011:37-5214:1-2422:1-3824:36-49),這使人聯想到那種在談笑中顯示智慧的古希臘式“會飲”(拉丁文symposium;人們在競技或者節日之後聚在一起,一邊吃喝,一邊談天的交際場合)。
 
  《路加福音》的關鍵主題圍繞著上帝的計劃。在《路加福音》中,許多事情的發生都是“必須”和“應當”(希臘原文dei)的(路2:494:439:2224:72644-47)。上帝已經定下計劃,要拯救那些貧窮的、受壓制的,以及受撒但折磨和轄制的人(路4:16-1811:14-23)。上帝的計劃呈現出一個應許與成就的架構,其中的主要人物展示這計劃如何按照《聖經》來實現(路7:2816:16)。開篇記載耶穌降生的段落,採用了富有舊約聖經風格的頌歌,凸顯那貫穿整卷福音書的喜樂。此外,書中記載的事情也是即時發生的,許多經文都談及“今天”所發生的事情(路2:114:215:2619:922:3423:43)。故事按著從加利利向耶路撒冷前進的地理進程推演,表明耶穌的福音正向前傳揚(9:52~19:44)。
 
  耶穌在書中以彌賽亞、僕人和主的身份出現。祂最基本的身份是彌賽亞(路1:31-353:21-224:16-309:18-20);隨著故事的發展,耶穌擁有極大權柄這個主題逐漸明朗。作者藉著審判者人子的形象,或者主的概念(路5:2420:41-4421:2722:69),來表明這個主題。所有這些身份聯繫,都反映出《舊約》所描述的上帝的計劃。耶穌也擁有摩西那樣的先知職分,是人們應當聽從(路4:20-309:35)的領袖、救主和先知。耶穌所行的神跡證明上帝的國已經來臨。上帝的國度最終會帶來拯救和撒但的敗亡(路1:14-2317:20-21)。這國度仍有待將來圓滿實現,那時耶穌要再來統治以色列民和地上萬民,以可見的方式彰顯祂今日宣告的王權(路21章)。耶穌的拯救實現了上帝對亞伯拉罕、大衛和以色列民的立約的應許(路1:45-54)。
 
  雖然以色列人的領袖堅決拒絕這個信息,但無法阻止上帝的計劃推進。以色列將要因不忠不信而受到審判(路19:41-4421:20-24)。耶路撒冷將要被毀,預示最後審判的情景,並表明上帝的計劃正在進行。儘管以色列人拒絕接受上帝的愛和祂所應許的那一位,但上帝仍然竭力呼喚他們忠心信靠祂。
 
  與此同時,耶穌建立了一個新的群體(《使徒行傳》稱之為“信奉這道的人”)。這群體由那些回轉過來、接受耶穌的信息,並憑著信心跟從祂的人組成。《使徒行傳》確實是《路加福音》的續篇,它講述在面對頑固抵擋的情況下,上帝如何使用那些依靠聖靈、值得效法的勇敢見證人,把福音傳入羅馬帝國的心臟地帶。
 
《約翰福音》的特點
 
  《約翰福音》強調耶穌是上帝差來的那一位,祂的行動與天父一致。《約翰福音》藉著宣告道成了肉身,記敍七個神跡,以及結合耶穌的講論與對話,來強調耶穌是獨一無二的。《約翰福音》對耶穌的刻畫清晰,具有很強的文學感染力。
 
  《約翰福音》的主題集中在基督論。與符類福音的作者不同,約翰很少談到天國。他用永生這個關鍵主題來表達符類福音中的“天國應許”。“永生”所強調的,不僅是生命的長度(永遠),也是生命的質量(真正的、無盡的生命)。認識天父和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永生(約17.3),因此這生命現在就可以得著(約5:24-26)。永生帶來的不止是得生命的機會,還有將來對拒絕這生命之人的審判(3:16-2136)。
 
  上帝所差派、成為肉身的道(希臘原文Logos,音譯“洛格斯”;英文Word)帶來永生的應許。那些“我是……”宣告,表明耶穌代表上帝的道的各個方面。每一個比喻(世界的光、復活和生命、好牧人、生命的糧、葡萄樹)都具體說明耶穌的某個重要角色。作為子,耶穌只做父指示祂的事。約翰特別強調耶穌在執行使命上是與父合一的。耶穌是百姓期待的彌賽亞,也是在天與地之間上去下來的人子。耶穌將以這個身份審判世人(約5:27),被舉起來(約3:14),並擔當救恩的中保(約3:136:27)。即使在耶穌被視為先知的時候,祂也是一位像摩西那樣的領袖和先知(約6:147:40)。
 
  七個神跡占了《約翰福音》的前三分之二篇幅。當時的人對這些神跡的回應各不相同,有抵擋的(約12:37-39),也有接受的(約9:25)。有趣的是,《約翰福音》沒有像符類福音那樣記載耶穌趕鬼的事。約翰把焦點放在耶穌治病、挽回和供應的行動上。這些神跡特別強調耶穌超越猶太人的典章制度(約1:172:19-217:37-399:3810:1-18)。大部分神跡都發生在猶太人的節期,強調耶穌對這些節期所賦予的意義。《約翰福音》的結尾提到,那些沒有看見這些神跡就相信的人有福了(約20:29)。
 
  耶穌把上帝啟示出來。祂如真光照耀(約1:14-18),使世人得見天父和祂的道。耶穌的捨命顯明天父對祂百姓的愛,並為門徒樹立了相愛的榜樣(約13:111-17)。耶穌的捨命也聚攏了上帝的百姓(約10:1-18),使人可以藉著祂得生命,聖子和聖父因此得著榮耀(約3:14-16)。
 
  在約翰看來,聖靈也非常重要。聖靈又稱為保惠師(希臘原文paraklétos;見約14:16182615:2616:7-1420:22),是耶穌升天以後被差派下來的。《使徒行傳》也特別強調這一點。這位鼓勵人、賜人能力的聖靈,帶領門徒進入真理,賜給他們侍奉和傳道的能力,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4:25-3116:8-11)。維持人生命的正是這位聖靈(約4:8-107:37-39)。
 
《使徒行傳》的特點
 
《使徒行傳》告訴讀者,上帝如何指引門徒把外邦人也納入教會當中,並把福音從耶路撒冷傳到羅馬,藉此指出教會這個新群體是植根於古老的應許上的。《使徒行傳》的中心人物是彼得(徒1~510~12章)、說希臘話的信徒群體中的傳道者,如司提反、腓利(徒6~8章)和保羅(徒913~28章)。無論是呼召人信主的宣教講道,還是解釋基督徒使命的護教講道,這些講論在書中都非常重要。最後,《使徒行傳》清楚說明這個原本屬於猶太人的信仰,如何發展到連外邦人也有份。福音能夠傳到整個世界,這是因為:(1) 耶穌是主(《舊約》中提到的耶和華);(2) 上帝吩咐基督徒把福音傳給世人。儘管信徒為傳福音而遭受了不公正的對待,經歷了身體上的迫害,但《使徒行傳》仍以得勝的音符——福音傳到了羅馬——結束全書。

 
賽亞(Messiah|聖經詞條
誠之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詞典》
https://yimawusi.net/2021/10/05/messiah/
 
「彌賽亞」一詞譯自希伯來文 מָשִׁיחַ [Mashiah],而後者則來自動詞masah,意思是塗抹或膏抹。當餅或盾牌等物件用油抹後,它們就可說是被膏抹了。因此,以色列人和非以色列人用油塗抹物件,一般全用「膏抹」一詞。當「彌賽亞」用來指奉獻作特別敬拜用途的「物件」時,只用來指人。被膏抹的人,是已獲挑選、任命、指派,並得到權力,擁有資格和裝備去擔任特定職任的人。
 
觀念問題
 
當我們從聖經神學的角度去思考彌賽亞這觀念時,會出現許多不同的問題。首先是這觀念的來源。許多評鑑學者從近東文獻中,搜尋聖經作者會借用或據之而發展其初期思想的一些資料。他們仔細研究埃及、米所波大米、赫人和迦南文獻,發現許多可與聖經觀念間接有關的因素。例如,一些埃及文獻提及一個屬神的王,他會帶來拯救,並且令國家繁榮,但這具有神性的王(god-king)和他的工作,跟聖經中的彌賽亞觀念迥然不同。這些米所波大米、赫人和迦南的文獻也展示一個與聖經相同的文學和歷史背景,但有關君王、祭司兩者的相互關係,以及他們與諸神的關係,卻跟聖經的解釋截然不同。因此,縱使它們某些形式確實相同,但與聖經所表達的彌賽亞觀念卻是完全不同的。所以,聖經的觀念肯定不是直接從近東各種觀念發展而來的。
 
聖經中有關彌賽亞和他的工作之觀念,是神所啟示的,並非來自人的思想。雖然非以色列人對膏抹並不陌生,但這行動的目的和後果,卻不見於聖經以外的文獻。神在祂向人類自我啟示的過程中,漸漸讓人知道膏抹這行動的意圖和後果。
 
第二個問題關乎哪些是受膏而有彌賽亞含義的物件。並非所有膏抹行動都有直接的彌賽亞含義。例如膏抹盾牌,「抹油在其上」(撒下一21;賽二十一5),這是作準備之意,但沒有彌賽亞含義。男女為潔淨、美容,或準備敬拜而膏抹自己,同樣沒有彌賽亞含義。在餅和祭祀用品上澆油,也沒有特定的彌賽亞目的。然而,我們也要記著,把盾牌、祭祀物品和人(不論男女)膏抹,確實傳達一些觀念,如賦予資格、美化和獻祭等,這些是膏抹行動所包含的目的,卻沒有彌賽亞含義。另一點要注意的是,並非一切帶有彌賽亞含義的東西都經過受膏的過程,例如彌賽亞耶穌基督之位格與工作的預表。典型例子是會幕、聖殿和獻祭。
 
第三個問題關乎哪種人最能完備地表達彌賽亞觀念。一個受膏的人,是獲得挑選、任命、賦予資格和分別為聖,去擔任某個職務。有些學者堅稱,惟有實際在位的君王,才可被視為彌賽亞。這觀點跟聖經中有關彌賽亞的啟示並不相符。不錯,彌賽亞可擁有王的身分,但這只是較狹窄的彌賽亞觀。彌賽亞本身並不限於王族人員,因為聖經中的彌賽亞觀念也包括祭司和先知的職分。
 
彌賽亞觀念也有比君王、祭司和先知更廣闊的範疇。這較闊的角度包括彌賽亞的特徵、任務、目標、方法和結果。因此,如果一段經文提及以上的元素,它也可視作彌賽亞經文,即使沒有直接提及彌賽亞。
 
第四個問題關乎彌賽亞的實際職分與任務。近東文獻談及一個具有神性的皇室人物,他會打仗、殺人和搶掠。若從王國或帝國的角度去思想,由具有神性的君王所代表的諸神尤其是這樣,他們的目的是建立自己的政治組織。聖經中所象徵和預言的彌賽亞,正如以下的解釋,是一個具有神性的人,由父神設立作聖約的中保,並因而作神國的管理人。
 
聖經的彌賽亞畫像
 
伊甸園事件  亞當和夏娃按神的形象被造,因此與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有愛、永存和立約的關係,得著權柄、能力和責任去彰顯、代表,並事奉造物主和全宇宙的王。亞當和夏娃本應在相愛和聖約的關係中相信、跟從及事奉神。但在撒但的引誘下,始祖違背神的旨意、目的和計劃,這事情是人所共知的。
 
神馬上干預。祂咒詛蛇/撒但及他所有的跟從者。祂應許要藉著婦人的後裔勝過撒但,重建這約的關係。然而,神並沒有除滅亞當、夏娃,或容許他們放棄被造的立約地位和責任。相反地,神向始祖保證,救贖和復興會在他們後裔的生平及歷史中成為事實(創三14-20)。婦人的後裔會恢復、繼續和完全實現神國的計劃與目標。
 
整本聖經記載,撒但不斷致力使救贖/復興之約失效。亞伯的被殺和挪亞前半生所經歷社會上的暴力,都見證著撒但的惡行(創四至五章,六1-8)。但神向公義、無可指摘、順服、相信和事奉主的挪亞守約;挪亞是應許中之彌賽亞的預表,彌賽亞會在審判中完成圓滿和最後的救贖。挪亞在晚年預言彌賽亞會從閃的後裔而出(創九25-27)。
 
族長時代  閃的後裔亞伯拉罕蒙召作聖約的代理人。他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成為向各民各族施予彌賽亞福祉的渠道(創十二1-3)。神以特別的方式與亞伯拉罕立約,向他保證要透過他的後裔來施行救贖/復興的工作。神肯定亞伯拉罕及其後裔有能力完成這工作,並以立約的證言保證說:「我是全能的神……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榮……我也必作他們的神」(創十七1-7)。當中突顯了兩個重要的彌賽亞元素:(1)立約之主會延續亞伯拉罕的後裔;(2)亞伯拉罕蒙召去相信、服從和事奉神,並作為所有得到彌賽亞福祉之信徒的祖先。
 
彌賽亞家譜透過以撒和雅各得以延續。雅各預言說,那家系會藉著猶大來延續(創四十九8-12)。這家系從波阿斯和路得延續下去(得四16-22)。神告訴大衛,他子孫的王位將得著建立,直到永遠(撒下七11-16)。大衛皇室的後人,並非全都相信、服從、事奉神,故此不是彌賽亞/基督耶穌的祖先。然而,神從亞伯拉罕,透過大衛、所羅巴伯、馬利亞和約瑟,維持著這家系。這家系特別強調彌賽亞職任的皇室特性;聖經也展示彌賽亞其他方面的職任和影響。但王者職分是其他範圍的中心,也滲透及作為其他表述的基礎。這突出的皇家身分大大影響了舊約、兩約之間和新約時代的人,使他們認為彌賽亞必被立為王,在地上建立和統治一個政治實體,而希伯來人/猶太人就是這國度的國民。
 
雖然狹義的彌賽亞觀念是最主要的,但顯然在各時代都存在多元的觀念。亞當和夏娃要履行廣義的任務,卻不具王者職分。挪亞是彌賽亞的祖先,他雖不是君王,卻執行具彌賽亞意味的救贖工作;救恩不但限於方舟裏的八個人,也普及動物世界。
 
在亞伯拉罕身上,亦明顯看見較廣闊的彌賽亞觀念。他憑信而活,為所多瑪和蛾摩拉代求(創十八章),並獻上公羊代替兒子以撒(創二十二章)。亞伯拉罕的曾孫約瑟是彌賽亞的預表。他擔任王者的職分,但在他被提拔之前,他先受屈辱。當他擔任王者的職分後,便成為其家系的拯救者,在位年間負責收集、保存和分發糧食,成了創造、立約的工具。
 
摩西  另一個彌賽亞的預表──摩西──充當立法者的王者功能,但他也有先知職分。他是舊約中最偉大的先知,是所有忠心傳達神話語的先知典範。此外,神藉著摩西,設立了祭司職分,建立了會幕,並指示了獻祭的規則。這些都是彌賽亞工作的象徵和預表,立下祭司作中保的職責、神同在(以馬以利)的原則,以及代贖犧牲的藍本。在列祖和摩西的時代,另一個彌賽亞象徵是耶和華的使者,他以神顯現的形式出現,作為道成肉身前的基督。耶和華的使者突出了彌賽亞的神性。摩西時代還有其他代表彌賽亞工作的東西,如:火柱(基督是光)、嗎哪(基督是生命的糧)、從磐石流出的水(基督是活水和磐石),以及被舉起的銅蛇(基督是那被舉起的賜生命者)。
 
詩人和先知給五經中所表達的彌賽亞,提供進一步的解說。詩篇述說了彌賽亞的王者特質,也提及祂的受苦和祭司職任,包括祂的死與復活。根據詩篇作者,這位(狹義的)王者也履行祭司和先知的職務,引進救恩和教導真理。
 
先知書  先知們特別把關乎彌賽亞的廣義和狹義觀點合併起來,例如:以賽亞對童女生子的宣告(賽七14);智慧、全知、治理萬民的大衛子孫(賽九1-6);帶來救贖、復興、生命之福的枝子(賽十一章)。以賽亞又宣告彌賽亞要作外邦人的光(賽四十九6)、作受苦後被高舉的那位(賽五十二13至五十三12);彌賽亞是偉大的傳道者,宣告釋放、醫治,並把喜樂帶給人(賽六十一1-3)。彌迦預言彌賽亞要出於大衛的皇室;祂來牧養子民,給他們帶來平安、穩妥(彌五1-4)。阿摩司同樣宣告說,出於大衛家系的彌賽亞,要應驗耶和華給列國的立約應許(摩九11-15)。耶利米預言彌賽亞出於大衛家,是一位公義的王(耶二十三5-6)。以西結使被擄的人注意人子──約的中保,祂要復興和牧養百姓(結三十四,三十六章)。被擄歸回後的先知說彌賽亞是將要來的君王、救贖主和復興者(該二20-22;亞四1-14,六9-15,九9-10)。瑪拉基說彌賽亞來潔淨百姓,作為立約的使者,祂的翅膀有醫治之能(瑪三1-4,四1-3)。
 
福音書  福音書作者與使徒深信耶穌就是彌賽亞,或用新約的話說,祂是基督。祂出於亞伯拉罕和大衛的家(太一2-16;路二4-15)。施洗約翰指耶穌是彌賽亞時,提到的是較廣義的工作:「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耶穌藉著神的靈,帶來審判與生命(太三1-12)。福音書作者記載耶穌受洗時,有聖靈膏祂。耶穌在拿撒勒(路四16-22),並在雅各井旁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宣告祂是彌賽亞(約四24-26)。
 
Gerard Van Groningen
 
另參:「耶穌基督的名字和稱號」。
 
參考書目:
 
C. A. Briggs, The Messiah of the Gospels; N. L. Geisler, To Understand the Bible–Look for Jesus; E. Hengstenberg, Christ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and a Commentary on the Messianic Predictions; J. Jocz, The Jewish People and Jesus Christ; H. Lockyer, All the Messianic Prophecies of the Bible; W. Manson, Jesus the Messiah; S. Mowinckel, He That Cometh; E. Riehm, Messianic Prophecy: Its Origin, Historical Growth, and Relation to New Testament Fulfillment; G. A. Riggan, Messianic Theology and Christian Faith; O. P. Robertson, The Christ of the Covenants; G. Stibitz, Messianic Prophecy; G. Van Groningen, Messianic Revelation in the Old Testament; M. Wyngaarden, The Future of the Kingdom in Prophecy and Fulfillment.

 
聖經的權威(Bible, Authority of The|聖經詞條
誠之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詞典》
https://yimawusi.net/2021/10/02/authority-of-the-bible/
 
神的權柄是一個貫徹整本聖經的核心問題。從創世記第一章,「神說」這句話劃破混沌的黑暗,使宇宙混然而成,神的權柄便充滿威嚴地顯明出來。可是,在創世記第三章,一種受造之生物竟然挑戰造物者的權柄: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創三1)這個問題在歷史中迴響不絕,一直來到啟示錄,當全能者在末世中建立了祂的王權,並所有挑戰祂權柄的都一一被除滅的時候,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以及「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十九16,二十14)。這是聖經權威這個問題的神學背景。聖經是神的成文啟示,它的權威就是神的權威;聖經上所記的,就是神所說的。
 
蛇在創世記第三章的問題,不單是挑戰神的權柄最矚目的例子,更是魔鬼在蛇背後或裏面,向神發出的挑戰。同時,正是這個挑戰,先引誘夏娃,繼而是亞當,做出影響深遠的悖逆行為。我們要注意的是,蛇的挑戰是:「神豈是真說?」確切地說,這是挑戰神話語的權威,聲稱神所講和所做的未必一樣。原罪的焦點,正在於挑戰神話語的權威。這正好反映神自己和祂話語的密切關係,而這位神是一位藉話語啟示自己的神。「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創三613)這挑戰亦帶來了不堪設想的後果。
 
因此,我們必須明白,這教義絕非在基督教信仰的外圈扮演一個小角色,而是要引領我們親自面對神本身的權威。聖經的權威是否得以確立,關鍵完全在於神這位作者的權威能否確立。同時,鑒於教會所相信的一切教義,最終所訴諸的正是聖經的權威(神學上的見解均是以「按照經上說」這信經的措辭來作為理據)。若說聖經的權威是整個基督教神學架構之關鍵所在,也是任何教義能否被持守正典的群體──即耶穌基督的教會──接受之大前提,這一點也不誇張。這一點在當今的神學討論仍然被廣泛承認,因為間接地或直接地,所有正統或非正統的神學家,都會引用聖經來支持其神學論據。
 
以上的論點亦說明有關聖經權威的教義是自指性(reflective)的。那就是說,雖然它的主題是聖經,它卻是聖經所教導的一個教義(biblical doctrine),與別的教義無異。然而,有別於聖經所論到有關基督教信仰和實踐方面的其他事項──基督論、末世論、神的屬性、基督徒生活──我們這裏所關注的卻是聖經如何談及自己。有人因此認為,這使聖經為本身權威所作的見證變得失效(雖然從邏輯來說,最高的權威必然是它本身所有的權威)。倘若聖經是信仰和生命的最高規則,就再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超越它了。再者,聖經的自我見證是多方面的,也有其他見證的支持,尤其是聖靈的內證。我們在此會對這些因素作一個簡單檢視,因為它們特別與這教義的自指性質有關。
 
首先,聖經的自我見證是多方面的。我們待會兒就會看見,我們在聖經裏找到的並非某些輕率的聲稱,而是許多對聖經作為一本書所作之見證的互相印證。聖經是憑著許多互相關連的宣認和證據,才得以宣稱本身所擁有的正典地位,其中包括有神親自說話的現象,耶穌基督特別對我們稱之為舊約所作的見證,以及書卷作者權威性地互相引用彼此的正典書卷的現象。其次,聖經的權威亦從教會的使用反映出來:聖經是確立一切教義和道德的基礎,也作為公開傳講福音和個人靈修之用。第三,信徒和教會相信聖經權威的主要依據,是在於聖靈在信徒心中親自作證。那就是說,雖然聖經似乎是自證,但它的作者卻是神。那位默示聖經寫成的神的聖靈,亦是聖經最終的見證。祂向信徒保證,這本正典的聖經確實是神成文的話語。換言之,神親自為祂的話作見證。
 
然而,聖經的權威就像其他教義一樣,也是一個由聖經內部引伸而來的教義。它是聖經所有教導中最顯然易見的。由於它是聖經神學得以被確立的背後依據,所以,在我們每次引用聖經時,它的重要性已經被假定了;在我們教導聖經時,它亦已經被假定可作教導用途。在眾多神學科目中,聖經學(Bibliology)除了是神學本體的序言,還是眾多題目的一部分。
 
聖經的見證
 
也許,最突出而又通常最不被人注意的見證,就是在舊約和新約的正典經卷中,出自神口中的說話與其他經文的緊密聯結。這位造物主兼救贖主的說話在整本聖經中不住迴響,一方面作啟示的重要例證和典範,另一方面亦為每卷記載其話語的書卷,蓋上屬於祂權威的印記。正因如此,創世記一開始便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來道出神造物的說話:「神說……」,而第二和第三章則敍述了神在伊甸園與亞當和夏娃的對話。在第四章,神質問該隱所做的事,然後是咒詛和最終的施恩。這個模式相繼在洪水和挪亞之約中出現,跟著是呼召亞伯蘭和列祖接受磨練的長篇記述(還有其後的眾多歷史書)。在出埃及記,敍述了在西乃山上頒佈律法,以及神用指頭寫成的十誡。我們所讀到的許多第一身指示,後來便成了希伯來刑法和禮儀法的基礎。先知書當然包含了許多出自神口中的說話。因此,我們便在後來的經文中看到這句話:「神既在古時借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來一1)。
 
新約也有不少近似之處,尤其是在啟示錄,當中重複記載了神的話。不過,兩者亦有一個根本的分別:在四卷福音書中,道成肉身的神子以人的身分說出神的話。「就在這末世借著他兒子曉諭我們」(來一2)。從紅字版聖經可見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福音大量記載了耶穌親口說的話,也明顯地成為了重要的見證。
 
當然,有人可能會認為,聖經中某一些特定的部分即使可以訴諸神聖權威,但並不表示可將此權威擴展至全本聖經。整體考慮聖經的可信性,正是我們去判定那些注明是出自神口中的說話是否有神的權威一個必要的過程。事實上,難道我們就可以把「耶和華如此說」這句話引伸,推論先知所記載的其他言論,並不擁有神的權柄嗎?經上所記拿撒勒人耶穌的話之權威性,難道不高於大數人掃羅的書信嗎?
 
然而聖經不是這樣說。耶穌基督的教訓也觸及聖經學。在全部四卷福音書中,都有明顯的證據,而且證據更是多如汗牛。在約翰福音十章34節,我們看見耶穌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在馬可福音十二章36節,耶穌引用詩篇一一篇,指出那是大衛被聖靈感動而說出的話。在新約引用舊約的眾多經文中,其中一處最意味深長的,記載在馬太福音十九章。那裏說:「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太十九4-5)這段引文的重要性,在於我們發現根據創世記二章24節,那句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的說話,純粹是敍述者本身的見解。但耶穌卻將這句話,說成是出於那造男造女的造物主之口。其含義是很清晰有力的:聖經所講的,就是神所講的,姑勿論聖經記述那句話是出自神的口,抑或將它放在事件的敍述和評注中。
 
我們可以透過眾使徒引用其他正典書卷的方式,來追溯聖經內證的第二條線索。新約當然有很多引用舊約的例子,形式就如我們在耶穌的教訓中所見的相類似。但是,在彼得後書三章1516節,我們發現隨著使徒保羅的著作被列於等同聖經的地位,這原則已被帶進至套用在新約經卷本身:「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弟兄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的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
 
聖經在教會中的用途
 
歷代以來,聖經在教會的生活和歷史上所占的重要位置,是說明其權威的有力證據。我們不相信它的權威是源自教會的教導。反之,我們卻留意到聖經從一開始便在眾教會中行使其權威,無論是1世紀抑或21世紀的信徒,都對神這本成文的話敬而重之,奉為他們心思言行上的金科玉律。我們在教會中把聖經在敬拜和教義上的用途結合起來:它在講道、個人讀經、教義的重要爭論,以及對於那些因遭受逼迫或苦難而深陷痛苦,需要尋求神話語親自安慰的人來說,都非常重要。神是藉聖經掌管教會和信徒的心思意念。
 
聖靈的見證
 
基督徒相信聖經權威的主要原因,在於他們深信,在每個引導信徒相信聖經的論點和經驗背後,他們有另一個見證人──神的聖靈,祂見證聖經是神的話語之同時,也是默示和解釋聖經的那一位。我們在前面已經提過,至高的權威不可能讓較次等的為他作終極的見證。因此,只有神自己才可以為聖經作見證。正如加爾文指出:「由於只有神才配為祂本身的話作見證,所以,除非人因著聖靈在他內心所作的見證,否則他不會接受這道。同樣,那位曾經借著眾先知的口說話的聖靈,必須透過我們的內心,說服我們,否則我們不會相信眾先知是忠心傳講神所吩咐的話。」(Inst. 1.7.4
 
對於幾乎普世的教會──無論是自由派或保守派──都接受聖經的權威這事實,我們不能視之為巧合。它使我們認識耶穌基督的教會是一個持守正典的群體──經書之民(people of the book)。然而,對於一切神學研究必須根據聖經的這個假設,可能會導致本末倒置、以偏概全的後果:不同神學路線的人為了找聖經來支持其見解,於是便會設法將其結論與他在聖經中可能找到的任何線索連上關係。這已經導致愈來愈多人對於何謂聖經的權威感到模糊不清。這樣的權威可擴展到甚麼範圍?我們在這裏提出幾個重點。在不同的時代和文化中,要將聖經教導本色化的任務,已逼使最優秀的學者和解經家聽命於教會。另外就是聖經權威之範圍的問題。保羅對同性戀行為的大力抨擊是否亦有權威性?福音派人士就詮釋學和權威性默示的本質──無論是肯定無謬誤與否──產生愈來愈多的歧見。「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是廣泛被接受為對聖經立場達致共識的一個宣言,它開宗明義地肯定:「承認聖經是完全真實和可信,是全面掌握和充分承認其權威所必需的。」那就是說,承認聖經的權威不單是在形式上表示尊重,而是涉及相信它是絕對無誤的信心。「以下的宣言重新肯定聖經的無謬誤,澄清我們對它的理解,並防止對其權威的任何否定。我們認為,否定它的權威,就等於漠視耶穌基督和聖靈的見證,以及拒絕順服於神話語的要求──這正是真正基督教信仰的標記。」以下是該宣言的核心所在:「聖經,是神自己的話,在聖靈的預備和監督下由人寫成,在它所觸及的一切事情上都擁有不會出錯的神的權威:凡它所肯定的,都該奉為神的指示去相信;凡它所要求的,都該奉為神的吩咐去遵從;凡它所應許的,都該奉為神的誓約去欣然接受。」
 
Nigel M. de S. Cameron
 
另參:「正典」;「默示」。
 
參考書目:
C. F. H. Henry, God, Revelation, and Authority; J. I. Packer, Fundamentalism and the Word of God; B. B. Warfield,  The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the Bible; J. D. Woodbridge, Biblical Authority: A Critique of the Rogers/McKim Proposal.

 
提摩太前後書的神學(Timothy, First And Second, Theology of|聖經詞條

誠之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詞典》
https://yimawusi.net/2021/10/02/theology-of-timothy-first-and-second/
 
一般認為保羅寫給提摩太的那兩封書信與神學的關係,不及它們與教會組織和實務的關係來得密切。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它們當中原來有不少經文,為基督教信仰的許多教義提供了重要理據。首先是聖經論,最重要的,首推提摩太後書三章1617節那段有關「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經文。那裏清楚指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或「神呼氣」的,因此,「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這幾節經文表明凡稱為「聖經」的任何經卷,都是神所默示的,是來自神,所以都是祂的話語。故此,它當然是絕對可靠、全然可信和絕無謬誤的。保羅為此亦勸導信徒,要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同時,保羅更指出這聖經能使人有智慧,以致因信耶穌基督得著救恩(提後三15)。總括而言,在保羅的心目中,聖經等同於神的話語,是具有最高權威和不存在任何謬誤的,也是建立一切基督教教義和道德原則的根本基礎。
 
神論
 
就神論而言,提摩太前後書的貢獻主要是增進我們對神屬性的認識。那裏稱神是「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真神」(提前一17)。提摩太前書二章5節亦再一次宣告神是獨一的,保羅在那裏指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保羅在本書最後仍然再三強調類似的屬性:「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六15-16上)
 
至於神的創造,保羅強調「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是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前四4-5)。保羅顯然是針對當時有些假冒為善的人,既禁止人嫁娶,又要求人禁戒某些食物,以致保羅要重申凡神所造的都是美好的,人去享受是完全正當的。另一段有關創造的經文,是保羅在討論婦女在教會中的地位時,為其立場辯護而提出的:「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提前二13)。保羅顯然視亞當和夏娃為人類歷史中的人物,神創造的次序顯示出神的心意是要男性在家庭和教會中作頭。
 

 
在罪的教義方面,保羅在提摩太前後書特別強調,一切罪惡的本源,始於人類始祖亞當和夏娃犯罪;由貪愛錢財以至背道的罪皆源於此。他似乎將首先犯罪的罪責,由夏娃身上轉移到亞當身上。他指出:「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裏」(提前二14)。有人認為保羅是暗示夏娃身不由己,但亞當卻是明知故犯。無論如何,根據保羅在羅馬書五章1221節的論點,人類是在始祖亞當裏墮落,而非在夏娃裏。
 
在保羅論及敬虔加上知足的心是大利,以及指出人不能帶甚麼離開世界的事實時,他斷言「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因貪愛錢財而離棄真道(提前六10)。保羅並非說,只有貪財是一切罪惡的根源,但它卻是最重要的根源之一。它首先會使人覬覦別人的東西,然後便帶來偷竊、搶掠、欺騙、綁架、謀殺,甚至完全離棄基督。
 
保羅在這兩封書信所強調的另一個重點,是人有離棄真道和失落信心的危險。無論所言的是指丟棄神的恩典和失去原來的救恩,抑或是拒絕神的恩典,失去得救的機會,保羅都視為真正會發生的一個嚴重的危機;他不單提醒提摩太要提防,更希望他也叫人慎防之。在末後的日子,有些人會離棄真道(提前四1)。照保羅的觀察,當時已經有些人離棄了信仰(提前六21)。保羅在提摩太後書甚至點名指出許米乃和腓理徒已背棄真道,如今他們所傳的都是異端。他們宣稱復活的事已過,結果,便敗壞了好些人的信心。此外,底馬亦同樣犯了背道的罪;他因為貪愛世界,離棄了保羅(提後四10)。值得注意的是,保羅只說他離棄了自己,並沒有說他離棄基督。
 
基督論
 
保羅的基督論同時強調了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從保羅一再稱耶穌是「我們主基督耶穌」(提前一212,六314;提後一10),便反映出他對基督的神性深信不疑。另一方面,書信的其他地方亦表明了基督的人性。提摩太前書二章56節告訴我們:「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祂以「肉身顯現」(提前三16),而且,根據人類的家譜,祂是「大衛的後裔」(提後二8)。除此之外,這兩封短信還簡略提到基督生平的三件大事:提摩太後書二章11節提到基督的死,提摩太後書二章8節提到祂的復活,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則提到祂的升天。最後,它還提到基督將要再來,審判活人死人(提後四1)。
 
聖靈論
 
有趣的是,保羅雖對三位一體論深信不疑,又在其他書信經常論及聖靈的位格,可是,他在這兩封寫給提摩太的書信中,卻很少談及聖靈。他在書信的問候語中,只提及父神和主基督耶穌,卻沒有包括聖靈。他只有一次提到聖靈啟示將來的工作,指出「聖靈明說」將來必有人離棄真道。因此,保羅不單在其他書信中談到聖靈在啟示方面的工作,它在教牧書信中也佔一席位。
 
不過,儘管這封書信較少關注聖靈的位格,但是,聖靈幫助信徒成聖,或是叫他們與罪隔絕,得以過聖潔生活的工作,則沒有被忽略。即使在處理此教義的時候,保羅仍傾向強調人的責任,多於聖靈的工作。我們從以下的教訓便可見一斑:「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後二19),要遠避世俗的虛談、不敬虔的事和如同毒瘡的異端邪說(提後二16-17),「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2)。我們必須記著,聖經所教導的成聖生活,需要神的工作與人的努力互相配合。聖經的神學同時包含了宣示神的作為,以及要求人負上責任。提摩太前後書所強調的正是後者。
 
有關永生和屬靈恩賜這兩方面,保羅在這兩封書信中也是較側重強調人的責任,多於神的應許。留意提摩太前書六章12節,保羅在那裏敦促提摩太要持定永生,因為他是為此被召的。縱使提摩太已經肯定擁有永生,保羅仍然勸勉他要緊握它、運用它、活出它,讓生命見證它的實在。在提摩太後書一章6節,保羅提醒提摩太,要「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他已經得著聖靈的恩賜,但如今他需要將它挑旺。這裏沒有明確指出是甚麼屬靈恩賜,但它很容易令人聯想到哥林多前書十二章所列出、由聖靈分給每位信徒的各種恩賜。保羅的含義是:我們若不善加運用自己所擁有的恩賜,不久將可能發現自己已失卻了那種恩賜。
 
救恩論
 
提摩太後書在救恩論方面出現幾個不同角度的看法。當中有幾節經文從宏觀的角度來論及神為全人類提供的救贖。在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保羅宣稱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而他本人正是罪人中的罪魁。保羅亦指出神並非只想少數人得救,祂其實是願意萬人得救的(提前二4)。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四章10節還作出了一個使人感到吃驚的宣稱,那就是永生神是全人類的救主,尤其是信主之人的救主。這節經文引來很多不同的解釋。有一件事是很清楚的:神不會拯救每一個人,因為聖經其他地方已清楚指出,人必須滿足神某些特定的要求,才能真正得救。另一些人則認為,這節經文表示神願意拯救每一個人,而救恩亦是為每一個人而設的,但只有那些願意接受救恩、堅持到底的人,才能真正得救。也許,最合理的解釋是神的救恩乃包括賜給全人類的各種福澤,本意亦是希望引領眾人悔改。即使按此看法,除非人以信心接受神的賜福,否則,救恩不能在人身上自動生效。
 
與此相輔相成,強調人的回應,是另一類有關救恩的經文,包括神「以聖召召我們……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提後一9),那些蒙召的人,「也可以得著那在基督耶穌裏的救恩和永遠的榮耀」(提後二10)。如此,我們便可以透過保羅在提摩太前後書所闡述的,看見在人類得著救恩的過程中,人的自由意志和神的主權是互相配合的。
 
這兩封書信還有另一個有關救恩論的重點,是在其他保羅書信中亦有出現的,那就是:我們不能靠好行為而獲得救恩,但我們得著救恩之後,卻要有好的行為。例如在以弗所書二章810節和保羅書信的實際生活勸勉部分,我們都可以找到這一個重點,在提摩太前後書更為重視。保羅清楚指出,神救了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提後一9)。提摩太前書四章10節和提摩太後書一章89節堅稱我們得救的,乃是在乎神,在提摩太後書一章10節則指到耶穌基督,那裏稱祂為「我們的救主」。
 
提摩太前後書的主旨,除了強調人不能靠自己的努力得救之外,還強調我們得救的目的就是為了要有好行為。此「好行為」通常是以遵守律法或誡命的形式來表達的。例如,保羅吩咐提摩太要「守這命令」,大概是指基督徒的生活方式(提前六14)。他又教導提摩太囑咐那些富有的人,要「在好事上富足」(提前六18)。此外,「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後二19)。我們亦要除去世俗的空談,成為貴重、聖潔和合乎主用的器皿,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二21)。最後還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慾」,和追求公義、信德、仁愛與和平(提後二22)。
 
在我們留意保羅如何囑咐提摩太和一般基督徒的當兒,亦必須正確理解他在提摩太前書一章810節那番有關律法的陳詞。保羅並非完全排除律法對義人的適切性,他只是採用了當時的一句慣用語,來故意把重點放在下半句。律法主要不是為義人而設的,而是為不義的人設立的;可是,律法始終對信徒保留教誨的作用。律法教導他們如何愛主愛人,卻完全不能為罪人提供任何得救的途徑,讓他們可以逃避神的憤怒。
 
在女性得救的問題上,出現了一節相當奇怪和難解的經文,就是提摩太前書二章15節:「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這裏顯然不是指在生產的過程中,女人的身體不會難產致死的得救,因為敬虔的婦女也會不幸死於難產。至於藉著生產得著屬靈救恩這種說法,也與聖經許多其他經文相違,而且,經文亦從來沒有把它列為得救的條件之一。也許,關鍵在於與「生產」連在一起的定冠詞(即“the”),而經文的本意是:縱然女人在起初便犯了罪,但藉著那個生產──即創世記三章15節給夏娃的應許,基督成了肉身作女人後裔──女人將可得救。於是,持這解釋的釋經家便認為,女性繼續保持信心、愛心和聖潔自守,便是她們得救的見證。
 
教會論
 
首先,提摩太前書二章815節提出了男人和女人各自以甚麼位分來參與公眾崇拜的連串教導。當中的要旨包括男性的領導角色和女性的順服角色。神學家都再三強調,這並不表示男性比女性優越,這種角色的安排,只是為了成全神為教會(和家庭)所定的使命;就一般情況而言,神選派男性擔當領導的角色。有些人會把這幾節經文理解為只適用於保羅時代某個特定文化的教導;可是,我們必須留意的是,保羅這裏是以神先造亞當,後造夏娃,以及是夏娃而非亞當被引誘來作為此訓誨的立論基礎。
 
在細節上,經文明確教導,男人要隨處禱告(提前二8),而女人則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提前二11)。保羅繼而用希臘文的現在時態去闡明他的命令,就是他不許女人不斷地講道,或是不斷地轄管男人(提前二12)。經文並沒有說明若然遇到沒有合資格的男性作帶領的話,該如何安排。在那些非常的情況,保羅是容許女性作主的,卻不是一般接受的準則。從保羅稱許提摩太的外祖母羅以和母親友尼基的例子,便清楚反映出他並不完全禁止女性教導真理。她們二人毫無疑問是最先將真理教導提摩太,讓提摩太自小明白聖經(提後三15)。因此,婦女在家庭中教導兒女認識聖經,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此外,有關婦女參與教會崇拜的教導,保羅還補充了一些關乎衣著的提醒(提前二9-10)。「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若按當時的說話方式去理解保羅的教導,就知道他並非完全禁止一切外表的妝飾,他只是深深期許婦女的主要吸引力,是來自敬虔的品格和美好的善行。
 
按照保羅的教導,我們知道初期教會的組織架構包含長老或監督,以及執事的職分。「長老」此職銜乃指備受敬重的牧養位分,而「監督」則強調此職分的功能。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三章17節列出作此職分之人選所必須具備的資格。與他前面的教導相符的,乃是作監督的人選基本上是男性。提摩太前書三章810節、1213節則列出了作執事的資格。有人質疑第11節所提到的女人,究竟是指執事的妻子,抑或是女執事。由於該字詞似乎不是代表「女執事」,而「執事」一詞又可以男女通用,所以,我們很難清楚判定這裏所指的是否女執事。(參羅十六1,那裏用了「執事」的陽性字詞來介紹非比。)那些認為保羅在這裏是談論初期教會另一個職分的人則指出,保羅既然沒有特別針對監督的妻子來施行教導,那麼,他為何要特別提點執事的妻子?這推論是言之成理的;因此,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三章11節所指的,可能是女執事的職分。
 
末世論
 
保羅寫給提摩太的兩封書信,均有特別論到預言和主再來的教義。提摩太前書四章15節指出,在後來的時候,會出現大規模的背道情況。另一段更詳盡地預言末世的經文,是提摩太後書三章113節,它稱末世為「危險的日子」,然後,便把基督再來之前那段末後日子中的人性特徵,細緻地勾勒出來。保羅最為關注的,仍然是那時的人怎樣誘騙人離棄真道。
 
保羅稱基督的再來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提前六14)。那個用以表示基督「顯現」的希臘字詞,所指的乃是祂在榮耀中再來,作王統治全地。這個字詞還在另外兩處經文出現,分別是提摩太後書四章1節和8節。在提摩太後書四章1節,保羅在神和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嚴肅地囑咐提摩太幾件事。在提摩太後書四章8節,保羅則宣稱有公義的冠冕為他存留,要在將來的那日賜給他;而且,不但賜給他,還賜給那些渴慕主顯現──就是祂在榮耀中再來──的人。保羅亦提醒提摩太,到了時機成熟,神便會讓主再來(提前六15),就正如神昔日差遣祂兒子來到世上一樣,這是保羅在加拉太書四章4節所指出的。
 
除此之外,保羅更清楚表明,信徒要藉著行善來為自己的將來積蓄財寶,以致他們能持定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9)。他表示到了將來,那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將會把公義的冠冕賜給他和所有渴慕主顯現的人(提後四8)。
 
Walter L. Gerig
 
另參:「提多書的神學」;「長老」;「按手」;「保羅」;「執事;女執事」;「教會」;「領袖」;「監督」。
 
參考書目:
H. A. Kent, Pastoral Epistles; George W. Knight III, Commentary on the Pastoral Epistles; William D. Mounce, Pastoral Epistles. R.C. Lenski, Interpretation of Colossians, Thessalonians, First and Second Timothy, Titus, Philemon; W. Lock,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Pastoral Epistles; I. H. Marshall, The Pastoral Epistles.


提摩太前書簡介聖經書卷簡介(環聖新譯本)
Introduction to 1 Timothy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1/10/03/introduction-to-1-timothy/
 
一、作者與受書人
 
  作者:保羅。受書人:提摩太,路司得人,父親是希臘人,母親是猶太人,可能是在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時,和母親及祖母一同信主。在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時,跟隨保羅作傳道的工作,後來保羅派他往以弗所牧養教會。
 
二、日期與地點
 
  寫作日期:主後65年。寫作地點:馬其頓。
 
三、內容剖析
 
  保羅寫本書為要吩咐提摩太制止假教師的惡行(1:34),並教導他怎樣治理教會(25章)。
 
  (一)問安
 
  本書雖然是私人信件,但因為保羅是使徒,他的教導富屬靈權威,所以這信也會在教會公開誦讀,他因此問安時稱自己為基督耶穌的使徒,藉此說明本書的權威。
 
  (二)制止假教師的惡行
 
  保羅重申要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的目的,是要他制止假教師的惡行(1:3~4),並且指出這些人要作律法教師,卻不按律法行事(1:6~11)。
 
  (三)保羅的見證及囑咐
 
  保羅進一步指出他受託的前因和目的,讓提摩太重溫福音改變人生命的大能。他先剖白自己如何被神委以重任(1:12),如何從罪魁成為使徒,產生甚麽作用(1:13~16)。這見證一方面反映純正道理的功效,另一方面說明那些自命為律法教師的假教訓,只會引起無謂的爭論,對生命無益。然後,保羅稱頌神,回應上文(1:11),並且囑咐提摩太存信心和無愧的良心,打美好的仗,抗衡假教師入侵。
 
  (四)聚會指引
 
  保羅處理假教師的問題後,轉而討論聚會的指引(2章),這可能是因為當時教會受到假教師的入侵,以致聚會受影響。他先指出聚會公禱的種類和內容(2:1~3),且說明為萬人禱告的目的和動力,是因為明白神願意萬人得救(2:4~7)。然後,略提男人在聚會中的表現(2:8),更重要的是教導婦人參加聚會的態度(2:9~15)。
 
  (五)長執指引
 
  保羅討論完聚會中男女信徒應有的表現後,繼而討論教會領袖的資格,先是監督(3:1~7),後是執事(3:8~13)。跟著說明寫信的理由,並稱頌基督(3:14~16)。
 
  (六)應付假教師
 
  論述完領袖的資格後,保羅又再次針對假教師而囑咐提摩太。他先描述人離棄信仰的情況,然後指出假教師的教訓:禁止嫁娶,禁戒食物等(4:1~5)。跟著教導提摩太怎樣應付這些人,包括自己先在信仰的話語(相對世俗及老師的無稽之談,4:71:4)上得著培養,並且操練自己過敬虔的生活,以身作則(4:6~12)。而且專心又恆心地以神的話語來勸勉、教導人(4:13-16)。另外,他更指出勸勉各等信徒:老年人、青年人、年老婦人,青年女子(5:1~2)的態度,總原則是以教會為神的家,因此勸他們有如勸家人一般。
 
  (七)待人處事
 
  保羅教導提摩太以身教和言教應付假教師後,就講論如何對待不同的信徒,包括寡婦(5:3~16)、長老(5:17~19),及主僕相處之道(6:1~2)。總的原則是敬重(5:3176:1)。
 
  (八)末後的提醒
 
  這段由數個小段合成,保羅首先再次指出假教師的劣行,及他們視敬虔為得利的動機(6:3~5),然後簡論敬虔和錢財(6:6~10),跟著將這應用在提摩太的身上(6:11~19),最後向全教會問安結束(6:20~21)。
 
四、與舊約的關係
 
  (一)保羅引用始祖受誘惑一事(創3:1~6),說明女人不應轄制男人,及不宜公開教導男人(2:12)。
 
  (二)保羅引用摩西的律法:「牛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申25:4),說明不可苛待那些在講道和教導上勞苦的長老(5:17~18)。
 
五、大綱
 
  A 問安與感恩(1:1~2
  B 制止假教師的惡行(1:3~11
  C 保羅的見證及囑咐(1:12~20
  D 聚會指引(2章)
  E 長執指引(3章)
  F 應付假教師(4:1~5:2
  G 待人處事(5:3~6:2
  H 末後的提醒(6:3~21
 
六、讀經提示
 
  (一)從本書找出當時假教師的教訓和行為是怎樣的?
 
  (二)保羅教導提摩太如何應付假教師,尤其是言語和行為兩方面?這對你面對異端有甚麼提醒?
 
  (三)教會的領袖應有甚麼條件?
 
1 Timothy
Introduction
First Timothy is one of three pastoral letters (including 2 Timothy and Titus) that the aging apostle Paul sent to those who would continue his work. Timothy was, in every way, Paul’s spiritual son. Young but gifted, Timothy had been assigned to lead the church at Ephesus-a church needing order in worship as well as doctrinal correction, plagued as it was by false teachers. Paul’s letter, likely written about A.D. 62-64, counseled the young man on matters of church leadership from proper worship, to detailed qualifications for elders and deacons, to advice on confronting false teaching and how to treat various individuals within a congregation. Paul charged Timothy to live a life beyond reproach, giving believers a standard to emulate.

 
馬可福音簡介(環聖新譯本)
Introduction to Mark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1/10/04/introduction-to-mark/
 
一、作者
 
  作者:馬可,是彼得屬靈的兒子(彼前5:13),巴拿巴的表弟,曾經跟保羅和巴拿巴同工(徒12:2513:5;西4:10;提後4:11;門24)。
 
二、日期與地點
 
  寫作日期:約主後5060年間。寫作地點:羅馬。
 
三、內容剖析
 
  全書目的是要宣揚福音(1:1),而福音的主角是耶稣基督。「耶穌」是祂的名字,「基督」則是祂的身分。「基督」為希臘文,相等於希伯來文「彌賽亞」,意即「受膏者」。全書展示耶穌是一位怎樣的基督,可分為四大段:
 
  (一)福音的開始
 
  第一段(1:1~13)主要表明耶穌基督降生,應驗舊約有關福音的预言。因為施洗約翰是按著以賽亞先知預言,在曠野為基督預備道路,開始祂的工作。
 
  (二)耶穌在加利利及周圍地區的工作
 
  第二段(1:14~8:26)主要記載耶穌通過所言所行表明祂的身分,人卻不明白。祂一開始傳道,即已充滿權柄,祂呼召門徒,他們立即跟隨(1:14~20)。在典型一天的工作中,可見祂的教訓和醫治都滿有權能(1:21~34);人蜂擁而至反而妨礙祂的工作,所以祂只有遠離城鎮,退到曠野工作(1:35~45)。
 
  耶穌的工作引起經學家和法利賽人不滿,因為耶穌把祂從神領受的權柄展示出來,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卻眼瞎不能接受,以致發生衝突。這樣的磨擦,從五次對峙的事件中,可見一斑(2:1~1213~1718~2223~283:1~6)。
 
  跟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形成對比的,是大批擁到耶穌那裡求助的群眾(3:7~12),耶穌就在這時呼召了十二門徒協助祂工作(3:13~19)。這並不是說接近耶穌的人就會自然認識耶穌,即使耶穌的親人,也認為祂傳道過分癲狂。他們都是眼瞎的,跟那些經學家和以為祂是靠鬼王趕鬼的,不相伯仲(3:20~35)。
 
  人既是那麼無知,如何能明白耶穌真正的身分呢?啟示誠然是神主動的工作,耶穌行使的主權,通過比喻,把神國的奧祕向那些跟隨祂的門徒啟示出來,向拒絕的人,則隱藏起來(4:1~34)。耶穌的彌賽亞身分的確需要用信心去明白,耶穌不断展示祂的身分,通過勝過風和海(4:35~41)、污鬼(5:1~20)、疾病和死亡(5:21~43)三幕神蹟,分別顯出祂大有權能;無奈,甚至祂的鄉親也因不信而拒絕祂(6:1~6)。
 
  耶穌的工作逐步擴大,祂的名聲更加傳開,但也招致殺機。祂的厄運可以從祂的先鋒施洗約翰的遭遇看見伏線(6:7~29)。話雖如此,耶穌卻不是被動地走上死亡的道路,祂早已通過給五千人和四千人吃飽的神蹟,含蓄地预告要以自己的生命去滿足多人的需要,只是連祂的門徒也不明白,他們需要耶穌像開伯賽大瞎子的眼睛那樣,分階段去開他們屬靈的眼睛(6:32~8:26)。
 
  (三)耶穌往耶路撒冷的路程
 
  第三段(8:27~10:52)主要記載耶穌向門徒顯露祂的基督身分,門徒卻不明白。往耶路撒冷、面對死亡這條路上(注意「路」這字在這段重複出現:8:279:333410:17 [新譯本譯作「行程」]324652),耶穌逐步開啟門徒的屬靈眼睛,讓他們不但認識祂,是「基督」(8:27~30),更是一個受苦的基督(8:31~33),跟從祂的人也必須走受苦的道路(8:34~38)。耶穌三次預言自己受難(8:319:30~3210:32~34),門徒卻屢屢不明白(8:32~339:33~3710:35~41),需要耶穌不断教導,方能像瞎子巴底買一樣,經耶穌開眼後,就能立刻在受苦的路上跟隨耶穌(10:46~52)。
 
  (四)耶穌受難及復活
 
  第四段(11~16章)主要記載耶穌通過被釘及復活,完成最大的使命,作多人的贖價,表明祂是基督。耶穌抵達耶路撒冷後,因為堅持自己有從天而來的權柄,跟猶太領袖決裂,祂也宣告對耶路撒冷及聖殿的懲罰(11~13章)。自此,情勢急轉直下,耶穌猶大出賣,經猶太公會及巡撫彼拉多審訊後,被釘十字架及埋葬(14~15章)。到了星期日清早,馬利亞等婦女本來打算去膏耶穌的屍首,卻發現墓門已開,天使告訴她們。耶穌已經照祂的預言復活了,這個具震撼的消息實在難以置信,所以婦女驚慌之餘,不敢告訴別人(16:1~8)。
 
  整卷福音書在第十六章8節結束(9~20節記載主向門徒顯現,又吩咐他們往普天下傳福音,然後升天。但經版本鑒定,這部分為後人所加,雖然年期很早,但不屬原著),似乎有點突兀,但這結語正好總結全書,說明基督的福音──捨命作多人贖價──不是人能想像,若非祂開人心眼,人豈能相信?
 
四、與舊約的關係
 
  (一)舊約預告將會傳出一個大好消息,就是神的王權會介入,施行拯救及審判 (「傳福音」這動詞,參見賽40:941:2752:761:1;鴻1:15)。本書喜用「福音」這個名詞(1:1148:3513:1014:9),表明耶穌不但是舊約预言的那位傳福音者(1:14),更是福音的內容,因為祂捨命,多人得以被贖(比較10:4514:8~9)。
 
  (二)舊約多次預言神要通過祂的兒子執掌王權,施行公義(詩2:7~8;賽42:1 等),本書清楚指出耶穌基督就是神的愛子(1:11115:39)。
 
五、大綱
 
  A 福音的開始(1:1~13
  B 在加利利及周圍的工作(1:14~8:26
  C 往耶路撒冷的路程(8:27~10:52
  D 災難及復活(11~16章)
 
六、讀經提示
 
  (一) 群眾如何理解耶穌的身分?他們為何不明白或誤解呢?耶穌如何幫助他們明白祂的身分?
 
  (二) 作者如何介绍耶穌的身分?這對你認識耶穌有甚麼新發現?
 
  (三) 試述基督耶穌在本書中所走的路是怎樣的?你身為基督徒,會如何跟隨祂的腳蹤走這條路呢?
 
Mark
Introduction
The Gospel of Mark emphasizes that Jesus is the Christ, the Son of God. Jesus announced the Kingdom of God, healed the sick, and died as a ransom for sinners. In addition to Jesus, Mark features three main groups of people: the disciples, the crowds, and the religious leaders, none of whom understood Jesus. When the time came for Jesus to go to the cross, the religious leaders arrested him, the disciples abandoned him, and the crowds jeered him. Only when he died alone on the cross did a Roman centurion recognize that he was the Son of God. Though the book is anonymous, tradition identifies John Mark (Acts 12:12) as the author. He may have based his Gospel on Peter’s preaching, writing sometime in the 50s or 60s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