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的神學(Genesis,
Theology of)
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詞典》
https://yimawusi.net/2022/01/23/theology-of-genesis/
創世記的神學可以分三個層次來探討。第一個研究的層次是集中在它本身的信息。我們嘗試將它抽離聖經整體的正典,判斷它本身的含義,尤其是關係到它對原初讀者所傳達的意思。第二個研究層次所關注的,是創世記在舊約正典中的神學,關係到舊約其他書卷如何回溯創世記和引用它的神學。第三個研究層次則是從新約的角度來探視創世記。這關係到創世記如何滋養基督教信仰。
詮釋角度
第一個層次比其餘兩個多涉及讀者本身的批判性態度。那些或多或少接受威爾浩生(Julius Wellhausen)之「底本說」(Documentary
Hypothesis)的學者,會較重視分別屬於J、E、D、P底本的神學,而較少關注創世記作為一個整體的神學。其他諸如接受諾夫(Martin Noth)那套「傳統評鑑學」(Tradition Criticism)的學者,則認為創世記是以色列人的傳說和傳統的產品,經由數百年歷史所孕育和轉化而成。這些學者大多在不同的傳統中找出種種不同的信息,而極少以全書作為整體來研究。有些鑑別學者嘗試以「正典評鑑學」(Canon Criticism,尤指Brevard Childs的理論)來填補評鑑學理論和聖經神學之間的縫隙,好使創世記整體的神學獲得注意,而毋須放棄主導的鑑別學理論。平心而論,即使如此,那些認定創世記是屬於後期作品(約主前450年),並認定它是在不同的傳統和學派互相競爭下出現的學者,若不是感到難於描述創世記的神學,就是索性認為這意念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那些基本上接受摩西是作者的學者,努力為本書找尋一個貫徹始終的信息。他們相信全書有統一的背景和寫作目的。然而,純粹基於認定摩西就是創世記的作者,就覺得能夠全盤掌握全書信息,未免是過於簡化的看法。由於創世記的故事,相信早在摩西之前已經在埃及的以色列人中間流傳,故此我們必須問,這些故事對於他們有甚麼意義?另一個問題是,這些故事怎樣成為一本如創世記那樣連貫的書卷?假定摩西確是將所收集的故事,按清晰的條理編彙成書,就像路加寫耶穌生平時所作的(路一1-4),那麼,我們便能夠透過探討創世記的結構,來瞭解它給最早期的以色列群體的信息。
敘述架構
創世記的結構跟古代近東的寫作模式相近,包括序言、三個對某先祖或先祖群體的威脅和結局。以這種模式寫成的故事,都會敘述某個以其先祖作為代表人物的群體,如何經歷連串危難仍屹立不倒。一方面,這是個得勝的故事,另一方面,它卻可能相當黯淡,因為在這模式中的最後結局,一般都帶悲劇成分。這類故事的主要目的,是讓該群體的後裔,明白自己怎樣輾轉走到此時此地的處境中。創世記的結構如下:
序言 太古史 一1至十一26
過渡 家譜 十一27-32
威脅 亞伯拉罕的時期 十二1至二十五11
過渡 家譜 二十四12-18
威脅 雅各的時期 二十五19至三十五22上
過渡 家譜 三十五22下至三十六40
威脅 約瑟的時期 三十七1至四十六7
過渡 家譜 四十六8-27
結局 定居埃及 四十六28至五十26
太古史(創一1至十一26)
為全書設定了背景,告訴我們人類如何在樂園中展開生活,卻因背逆而失去靠近生命樹的機會。它讓我們知道我們所居住的世界是從何而來,以及如何演變成如今的樣子。這不單關係到物質的宇宙和各種生物之創造過程,還涉及人類罪惡的起源,以及現今世界秩序中為何出現列國爭競的局面,亦讓我們瞭解以色列置身在列國中間的歷史背景。
由第十二章開始,經文的焦點便落在以色列的列祖身上。雖然列祖包括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的十二個兒子,但經文的敘述卻只集中在亞伯拉罕、雅各和約瑟身上。他們三人都分別要離開本家,在異族世界中面對種種不友善的對待和輾轉危險的命途。反觀以撒卻一生留在家鄉過著相對地安穩的生活。這三位主角人物經常穿梭於陌生、甚至有敵意的人中。我們不難想像,最早期的以色列人如何屏氣凝神地留心聽著列祖們(也延伸至他們的後裔)身陷絕境的故事。當聽到雅各遷往埃及地定居受到當地人的歡迎,大家都鬆了一口氣。這個成立不久的國找到一個提供糧食和庇蔭之居所。雖然埃及是個蔭庇之處,卻仍然是異國;以色列人始終是寄人籬下。因此,隨著那位為他們提供生計和保護的先祖約瑟去世,且被收殮在棺木裏,本書的故事亦以悲涼的調子結束。
神學重點
我們想確定創世記的神學,必先考慮這個敘述架構。創世記的神學思想──尤其是有關神帶領和眷顧的神學──正是敘述的重心。因著神的呼召,亞伯拉罕最初離開在吾珥和哈蘭的家鄉,前往迦南(十二1-5)。因著神干預,亞伯拉罕多次得以在暫住埃及時化險為夷,甚至愈發強盛(十二10-20)。雅各被騙與利亞成婚,其實他所愛的是利亞的妹妹拉結,而拉結又有一段長時間不能生育。因著這種種原因,雅各得了十二個兒子,後來成為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二十九15至三十23)。約瑟先遭到兄長們無情地賣作奴隸,然後又遭主母誣害以姦污之罪,然而經過這連串悲慘際遇之後,他卻在埃及王朝中擢升至位極人臣之位(三十七至四十一章)。約瑟描述神在其一生經歷中之眷顧時,一語中的:「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五十20)對於最早期的讀者而言,創世記的故事讓他們知道自己如何在神的眷顧下,來到埃及地定居;聖經同時使他們明白,埃及雖然並非其祖國,他們卻是該地的合法居民,因為法老親自歡迎了他們(四十七7-12)。
「福音」 創世記亦包含一個盼望。這盼望對於在埃及居住的以色列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幾乎可以稱之為「福音」。這「福音」是環繞亞伯拉罕而建立的。有關的經文分別是十二章1至9節、十五章1至21節、十七章1至27節和二十二章1至19節。在第一段經文(十二1-9),神吩咐亞伯拉罕離開他的故鄉,同時亦應許他的後裔將會成為大國。亞伯拉罕遵從神的吩咐到了迦南,在那裏築起祭壇,獻祭給耶和華他的神。在第二段經文中(十五1-21),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神表明身分,繼而否決以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作亞伯拉罕嗣子的建議,應許亞伯拉罕將有極其眾多的後裔,並會得著迦南地為業。亞伯拉罕相信神的應許,獻祭給神,接著再聽見有關他的後裔要過奴僕的黑暗日子,後來得以承受應許地的預言。第三段經文(十七1-27)帶出神要用割禮作為立約的記號(十七1-27)。神再次向亞伯拉罕表明身分,再次應許賜他極多後裔和得迦南地為業。祂否決以實瑪利作為亞伯拉罕後嗣的提議,並要求亞伯拉罕和一切男丁行割禮,作為立約的記號。亞伯拉罕遵照神的吩咐而行。第四段經文(二十二1-19)就像第一段經文,以神要亞伯拉罕離家為始,但這次卻要他帶同兒子上山,將他獻給神為祭。亞伯拉罕依從神的吩咐,但是到了最後關頭,耶和華的使者阻止他下手,又為他預備了公羊替代為祭。經過這終極的考驗,神再次應許賜他土地和眾多後裔。
早期的以色列人(尤其是還在埃及居住的以色列人)絕對不會錯過這些記述中的神學含義。他們得以存在世上,全賴神應許賜他們的先祖一個兒子,這應許在人認為生育無望之後的一段長時間,才藉著神蹟成就了。透過這些故事,以色列人認識到他們是耶和華與亞伯拉罕立約而來的後嗣;他們亦因此明白,行割禮這個立約記號的起源和意義。這記號對以色列人的重要性,與洗禮和聖餐對教會的重要性相同。他們更從亞伯拉罕生平的生動描述中,看見順從耶和華的重要性。最後,對於居住在埃及的以色列人而言,這故事的應許帶有一種終末觀,就是他們終於有一天得著迦南地為業。
舊約的引用
當我們查究舊約其他書卷如何引用創世記的時候,可能會感到驚訝,發現原來只有極少處直接涉及本書。大部分引用本書的經文,只會簡單地提到神給予「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應許(例如:出三15-16,四5,六8;利二十六42;申六10,三十20;書二十四2;王下十三23;代下二十7;尼九7-8)。有時,舊約作者會引用所多瑪作為罪惡和神施予審判的範例(例如:申二十九23;賽一9-10;耶二十三14,四十九18;結十六46-56;摩四11;番二9)。詩篇一○五篇9至23節簡略地複述創世記的故事,重點則放在約瑟生平上。傳道書在默想人類墮落後的景況時,包含了對創世記的神學反省。這裏引用創世記的方式較為隱晦,出現在它經常重複的「凡事都是虛空」這句話中(「虛空」的希伯來文是 hebel,一2;這個字亦等同於亞當和夏娃那個被謀殺的兒子「亞伯」〔Abel〕的名字)。詩體和智慧文學的經文亦有反思創造的教義。
舊約其他書卷只有為數極少的地方對創世記作出神學反省,其實也有其意思,因為這反映出,創世記的信息最初的確是為在埃及居住的以色列人寫的。它讓當時的以色列社群認識他們的根,並他們在埃及居住的來龍去脈,以及神對他們的將來作出的應許。征服迦南之後,出埃及的事件便取代了創世記成為以色列神學的核心。
新約的引用
新約和隨後的基督教神學在處理創世記的方式上較為直接。當中最為首要的,是把基督視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一切的應許都在祂身上得著應驗(太一1-2;參路二十四27)。雖然新約本身沒有透過創世記的有關經文去追溯基督的身分,但解經家卻一般認為基督就是那位將要與蛇對抗的「女人的後裔」(三15)。應許的主線人物收窄至塞特(五章)、閃(九26-27)、亞伯拉罕(十二1-3)、以撒(二十六2-5)、雅各(二十八10-17)和猶大(四十九10)的譜系上。創世記講述了人類墮落犯罪的經過,但隨即展開神透過那位應許之子進行的救贖。
司提反在使徒行傳第七章的講道中,簡單地複述了創世記的故事(徒七2-16),強調神如何超越了約瑟的兄長們對他的妒忌,來成就祂的應許。他暗示神以同樣方式來超越猶太人的罪,透過耶穌釘十字架的行動帶來救贖。
保羅則引用創世記來說明幾個重點。他那本乎恩典靠著信心稱義的案例,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亞伯拉罕的故事(尤其是創十五6)作為基礎的,當中記載了亞伯拉罕因信神,神便算他的信心為義。在羅馬書四章1至12節,保羅指出人稱義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與人的行為和功德無關。他進而注意到,由於亞伯拉罕是在未受割禮之前因信稱義的,故此便證明外邦人毋須先受割禮,才能加入得救的行列。在加拉太書三章6至18節,他同樣引用創世記十五章6節來支持稱義非靠行為的立論,同時還進一步指出,這應許不會被430年後才出現的律法所廢掉。
保羅亦將以撒神蹟地出生,視為藉著信心而來之恩典的預表。在羅馬書四章18至25節,他將亞伯拉罕對神應許賜下兒子的信心,與基督徒相信耶穌,及相信復活的信心互相對比。加拉太書四章21至23節則將以撒神蹟地出生,與以實瑪利的「正常」出生作出比較,兩者分別預表靠恩典稱義和靠律法稱義。至於雅各書所強調的,是亞伯拉罕對神順服,甘願把兒子以撒獻在壇上(雅二21)。
保羅亦從人類墮落的故事中抽取神學的教訓。在羅馬書五章12至21節,他指出因著亞當一人犯罪,死亡和罪就臨到全人類;同樣地,因著耶穌一人順服,稱義和生命亦都臨到所有人。他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也照樣用這個方式,來建立第一和第二個亞當的觀念。首先的亞當將死帶給眾人,第二個則開啟了通往永生的道路(林前十五21-22、45)。提摩太前書二章9至15節卻換了另一個截然不同的角度,引用創世記第三章,作為界定基督徒婦女角色和責任的依據。
希伯來書引用創世記十四章17至20節來證明,基督的祭司職分(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是超越利未祭司的,因為當亞伯拉罕將自己所得的十分之一交給麥基洗德時,利未人可說已是在亞伯拉罕的腰中(來七1-10)。希伯來書還有另一較為簡單的層次,就是引用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瑟作為緊守信心的典範人物(來十一4-22)。最後,啟示錄在為整本正典畫上句號之前,回溯了創世記的頭幾章,宣告基督已勝過了古蛇(啟二十2),凡得蒙救贖的人都可以毫無阻隔地靠近生命樹(啟二十二2)。
Duane A. Garrett
另參:「亞伯拉罕」;「亞當」;「洪水」;「夏娃」;「創造」;「墮落」。
參考書目:
W. Brueggemann
and H. W. Wolff, The Vitality of Old Testament Traditions; B. Childs,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as Scripture; D. A. Garrett, Rethinking
Genesis; D. Kidner, Genesis; G. Wenham, Genesis 1-15; C. Westermann, Genesis
1-11.
2022-05-27
2022-01-04
創世記六章4節 「神的兒子們」:敵基督的危機
誠之按:本文是根據Lee Irons 主日學課程(Unfolding Mystery),第14課整理
http://www.upper-register.com/mp3s.html
https://yimawusi.net/2021/12/15/genesis-6_4-sons-of-elohim/
Gen 6:1-8 這段經文怎麼會和敵基督有關呢?我們馬上會解釋。這段經文要處理的,是「神的兒子們」,他們和人的子女結婚,生下「偉人」,所引發的洪水危機。
Genesis
6:1-8 1 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 2 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 3 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4 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 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5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6 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7 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 8 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
六章2節,神的兒子們(Sons of Elohim)指的是誰,主要有三種看法:
在希伯來原文中,Elohim 是一個複數字,所以,「神的兒子們」可以說是「諸神的兒子們」(sons of gods)。雖然有時候elohim被翻譯為god, 但是在希伯來原文中,以im為字尾的,應該是一個複數。那麼,這些諸神的兒子們是誰呢?主要有三種看法:
一、他們是墮落的天使。這是最不可能的解釋。
第一種說法,就是這些神的兒子們是指墮落的天使(魔鬼),他們與人的子女同居,生下怪異的巨人後代,我們可以確定這是完全錯誤的。雖然的確有一些說法支持,就是在兩約間的文學、猶太人的著作中,有這種猜測的說法。例如,《以諾壹書》解釋這節經文,認為這是墮落的天使和人的子女同居。但是,除了兩約之間的文學有這種觀點外,經文本身有很強烈的證據反對這種看法。
二、他們是塞特敬虔的後裔(godly Sethite believers),他們和不敬虔的外邦人雜婚,換句話說他們是在違背聖約。雜婚不是指種族的混雜,而是指他們不遵守聖約的限制,和不信的人結婚。
第二種看法是一種可能性,但我相信,第三種是最好的解釋。
三、這是指神授王權和一夫多妻制(divine kingship and polygamy)
這種看法認為,「神的兒子們」是指該隱世系(或許包括拉麥這個世系)的暴君所建立的人間王國,他們悖逆神,但仍自稱是「諸神的兒子」(參詩篇八十二6;譯按:有點像中國古代君王自稱是「天子」)。這種看法符合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的主題,也符合「人的城」的主題。人的城的主題,在第六章達到高峰,我們可以稱之為「敵基督的危機」。
第三種解釋,我認為是最好的解釋,這裡的神(諸神)是指神授王權(divine kingship)和多妻婚姻。神授王權在古代近東世界可以找到,例如,古巴比倫王,和古埃及的法老王,他們都被視為是諸神的兒子。法老王是太陽神(Ra)的兒子,而巴比倫王是 Marduk的兒子。所以,古代近東世界有這種觀念,認為列國的君王具有神的權柄、神的特權。他們施行暴政,隨意娶人間的女子為妻。
這段經文的上下文是這樣的:在創世記第三章,我們看到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彼此為敵。在創世記第四章,我們看到該隱和亞伯之間的衝突具體呈現在歷史中。該隱造了一座人的城。亞伯本屬敬虔的世系,不幸被殺。神興起塞特,取代了亞伯的位置。第四章記載了該隱的後裔,他所建造的城,以及後來的王朝。創世記第五章回到塞特的世系、敬虔的世系。第四、五章延續女人的後裔和蛇的後裔之間的衝突。第六章我們再度回到該隱的世系,我們看到這個王朝的光景。這個王朝達到了它獨立自主、背叛神的高峰。我們在四章17節已經看到該隱的世系想要立自己的名,以自己的名建一座城,棄絕神的權柄,並且把自己放在上帝的位置上。到了23節,情況變得更加惡劣:
創四23-24 23 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或作我殺壯士卻傷自己我害幼童卻損本身〕 24 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人的城開始高抬自己、抵擋上帝。拉麥對上帝的公義感到不滿,他要自立為王:「我不需要上帝的保護、不需要上帝的公義;我自己就可以保護自己,我自己要訂立一個公義的標準。」在創世記第六章,我們看到這種自誇和背叛的頂峰,而這種悖逆也招致了洪水,就像巴別塔那樣。
創六3 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這裡,上帝定了一個日期:再過120年,洪水就會到來。這節經文不是說人類當時壽命的極限。翻譯為「住在」的希伯來文,原文有一個法律上的涵義。這裡是以諾和挪亞帶給人類的警告:神的審判即將到來,而悔改的時間已經不多了。人類違背了行為之約,上帝要提起訴訟審判他們。上帝是在說,我不會再和你們競爭了,我不會再差遣先知,不會再給你們警告。我們之間的故事到此為止。
六章4節的「偉人」(巨人),未必指變種的「巨人」。這節經文的涵義似乎更多是指政治上大有能力的人,或君王。創十章8節提到「英雄」(mighty man,見ESV翻譯),似乎是和政治上的權勢有關,扮演王朝或政治上的角色。
這段經文怎樣和敵基督連在一起呢?為什麼稱之為敵基督的危機呢?「挪亞的日子怎樣, 人子降臨也要怎樣」(太廿四37),這是主再來以前的一個景象:人的城會變得越來越叛離神,宣稱他們的神聖權柄,悖逆敵擋神,像路西法(Lucifer;KJV)在以賽亞書十四章12節中宣稱與神同等,自主悖逆,棄絕神的主權,最終導致最後洪水的審判(彼前三18-20[1], 彼後二4, 猶6)。
六4,「神」的兒子:原文是elohim,可以是指複數的「諸神」,gods,就是指邪靈,巴力。參見詩一三十八1,林前十20。這些人乃是受到邪靈的影響,他們是邪惡黑暗力量施行在地上的管道(帖後二9)。不法之人就是敵基督(但七,十)。敵基督在啟示錄裏就是獸,有角的獸與神相敵, 牠是受撒但鼓動、與撒但同謀的。
因此這些該隱的後裔、神的兒子的興起,是受到黑暗勢力的鼓動,這就是彼前三的背景。彼得是講到受逼迫:蛇的後裔與女人的後裔的衝突,見彼前五8 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1] 1Pe
3:18-20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卷: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19 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20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誠之按:Peter Gentry 的這個Youtube 短片(https://youtu.be/qKtHwc3mMY8
)也言之成理,因此,個人認為,對這個題目,不必採取過於武斷的立場。
創世記簡介|聖經書卷簡介(環聖新譯本)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1/12/20/introduction-to-genesis/
一、書名
本書原名為「בְּרֵאשִׁ֖ית」(berishit;意即「起初」;古代書籍慣用該書頭一兩個字為書名),《七十士譯本》(舊約希臘文譯本)開始稱本書為Γενέσις(意即「根源」、「來源」),英譯為Genesis,中譯為「創世記」。
二、作者與日期
作者:摩西。寫作日期:主要的看法分為兩種,一是早期說,即約主前1500年;另一是晚期說,即主前1290 年。
三、內容剖析
(一) 世界起源
希伯來文תוֹלְד֧וֹת(toledot,音譯「多利達特」)一詞在全者重複出現十次,中譯為「起源」(2:4)、「後代」(5:1,6:9,10:1,11:10、27,25:12、19,36:1、9)和「歷史」(37:2)。全書可按這詞分為十段(36:1、9歸為一段)。這些段落記載了天地的起源(2:4),人的起源(5:1)和希伯來民族的起源(11:10、27)。此外,本書也記錄了人類犯罪的起源(3章)和救恩的起源(12:1-3)。
(二)創造與統治
本書開宗明表示天地萬物都是由一位神創造(1~2 章)。祂不單製造,也統治世界。這觀念一方面否定世上有其他神明的看法(針對當時多神及泛神主義),另一方面也肯定一切善惡都由祂定奪(針對個人主義、相對主義)。創造時,神宣稱一切都是好的,表示祂十分滿意祂的創造。
(三)罪惡與拯救
第一至十一章主要記載四件事:神創造、人類墮落、降洪水、巴別塔,交代神揀選亞伯拉罕的背景和目的。背景:因為人不斷犯罪,需要救贖;目的:神定意賜福人類,恢復和好關係,與人同在。作者用相似的情節串連第三至十一章:犯罪,招致刑罰,但神施恩拯救。人的表現和神的憐憫成了強烈的對比。
人的表現:犯罪 | 後果:刑罰 | 神的反應:施恩拯救 |
始祖吃禁果 (3章) | 受咒詛;逐出伊甸園(3:16-20、23-24) | 為始祖用獸皮作衣 (3:21) |
全人類犯罪 (6:1-7) | 洪水滅世 (7章) | 叫挪亞方舟拯救挪亞一家及動物(6:11-22) |
人建巴別塔 (11:1-4) | 變亂口音,分散全地 (11:5-9) | 揀選亞伯拉罕 (12:1-3) |
(四)揀選與立約
第十二章記載,神揀選亞伯拉罕,跟他立約(恢復關係),又賜他應許:應許的重點是:由「一人」成為「一國」;「萬國」會因這國得福(12:1-3)。由「一人」發展為「一國」有三件事不可缺少:國民,國法,國土。
(五)應許逐步實現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在創世記的角色,主要為完成「國民」這應許。所以從第十二章起,記載神引領以撒的婚姻(24章),使不育的能夠生育 (11:30,29~30章),又使以色列人生養眾多(47:27)。
此外,這四位人物的表現都有善惡兩方面。善的父母包括順服、信靠;惡的方面包括欺騙、自私。這些記載反映人的表現也會影響神應許的成就,可作後人的借鏡(參12:10-20,16:1-14,20章,26~27章)。
總而言之,不管列祖作過甚麼事,神極其信實,而且不離不棄,主動向他們顯現(12:7,17:1,18:1,26:2、24,35:1、7、9,48:3);又和他們同在(26:3、24,28:15,31:3、42,39:2、3、21、23),保護看顧他們;逐步兌現祂的應許(18:19,28:4、15,50:24)。
四、與新約的關係
(一)人因犯罪而被逐出伊甸園,最終在新天新地不但恢復原初的美善景況,更有加倍的豐榮,例如:伊甸園中人屬乎物質,新天新地時人屬乎靈;伊甸園中有各樣花草樹木,新天新地不但有各樣花草樹木,更有新城耶路撒冷。
(二)始祖在伊甸園被蛇引誘失敗(3章),陷全人類於罪惡;耶穌卻在曠野戰勝撒但的試探(太4章),使全人類可得救恩。
(三)人建巴別塔要為自己立名; 神就下去混亂人的語言(11:4、7);五旬節聖靈降臨,通過不同的語言見證祂的大作為(徒2:11)。
(四)亞伯拉罕要經由困難才得著神的應許,新約基督徒也要經過艱難才得著神的應許(徒14:22)
(五)亞伯拉罕因信稱義;新的所有信徒也因信稱義(羅4章)。
五、大綱
A 世界開始的歷史(1:1~2:3)
B 人類原始的歷史(2:4~11:32)
C 選民列祖的歷史(12:1~50:26)
a. 亞伯拉罕的生平(12:1~25:18)
b. 以撒與雅各的生平(25:10~36:43)
c. 約瑟與猶大的生平(37:1~50:26)
六、讀經提示
(一)留意本書記載的事件,例如亞伯拉罕遣僕人為以撒娶妻(24 章)、雅各娶妻生子(29~30章),對實現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特別是國民這方面,有甚麼關係。
(二)本書人物對你承受神的應許,有甚麼地方值得效法和警惕?
(三)假設自己是創世記的其中一位人物,想想你面對他/她的遭遇時有甚麼反應。
創世記文學結構:Toledot
https://yimawusi.net/2021/12/25/genesis-structure-devide-toledot/
上圖是克萊恩(Meredith Kline;另譯:蓋米迪)在加州西敏神學院講授創世記期間,為創世記的文學結構製作的圖表,說明toledot 如何成爲創世記的文學分段記號。
Toledot 在《和合本》裏譯為: “來歷”、“後代”、“記略”等。
《創世記》的文學特點是以 “……的後代記在下面” 為開頭(2:4,5:1稍有差異,6:9,10:1,11:10,11:27,25:19,36:1,36:9,37:2)。每段開頭均聚焦在前一段落所繪大圖的某個局部,並且這個開頭又成為後面段落的引言。隨著《創世記》描述地上的人口如何在各世代中不斷增長,讀者的注意力不斷被引向每個世代的某個人物及其後裔。
注意女人的後裔和蛇的後裔的鬥爭,隱含在創世記的經文中。
上古歷史(1:1~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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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 開頭 | 所指 | 敍述部分 |
2:4 | ……來歷……乃是這樣 | 天和地 | 2:4~4:26 |
5:1 | ……的後代記在下面 | 亞當 | 5:1~6:8 |
6:9 | ……的後代記在下面 | 挪亞 | 6:9~9:29 |
10:1 | ……的後代記在下面 | 挪亞的眾子 | 10:1~11:9 |
11:10 | ……的後代記在下面 | 閃 | 11:10-26 |
族長歷史(11:27~5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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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 ……的後代記在下面 | 他拉 | 11:27~25:11 |
25:12 | ……的名字,按著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 | 以實瑪利 | 25:12-18 |
25:19 | ……的後代記在下面 | 以撒 | 25:19~35:29 |
36:1、9 | ……的後代記在下面 | 以掃 | 36:1~37:1 |
37:2 | ……的記略如下 | 雅各 | 37:2~5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