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5


8 康德與知識論林慈信牧師


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 林慈信牧師講授
目錄


8 康德與知識論

II. 經訓和教義的本質。(The Nature of Dogmas.)(續)
 C. 為什麼需要有教義?
The Necessity of Dogmas, p. 26.

 1. 為甚麼今天人們對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這麼反對?
 CAUSES OF PRESENT DAY OPPOSITION TO DOGMAS.

 上一節我們說,「為什麼過去兩百年這麼多人反對教義?」我們說,「這個
反對教義的聲音,首先要從康德的哲學開始理解。」

 講到康德,我們要給各位一些背景資料,盼望各位留心地聽,做一點筆記。

a. 康德

 我們已經說了,康德說,宇宙分兩個範圍:一個是「現象界」(此岸),第二個是「真理界」(彼岸)。

在現象界,我們用理性和科學來認識事物,但是只認識到事物的外表。我們從觀察事物、作科學研究,可以得到一些印象;這些印象就變成觀念,我們可以從理性來分析這些印象成為觀念。這些都是認識事物的外表。所以,我不是真正認識這個瓶子,我是認識這個瓶子對我來說的「印象」、對我來說的這個現象;我不是認識這個瓶子本身,我是認識這個瓶子的現象,或對我來說的印象是什麼。

「真理界」是講事物的真相的:上帝、永恆、永生、自由、愛、倫理等等。這些觀念是真理的觀念,但是,是超過理性和科學所能夠掌握的。所以,在真理界,你不能用理性和科學來尋找上帝、自由、愛等等,你要用一個東西叫做「道德的命令」或者「絕對的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s)。

 什麼叫「絕對的命令」?簡單來說就是愛。因為人是需要一些倫理的準則,社會需要倫理的準則、需要一些審美觀的標準:有些東西對你來說是對的,有些東西對你來說是美的,這些都不是邏輯和科學來鑒定的。所以,在樓上的「真理界」裡面,有一個比較實際的理性;樓下「現象界」的理性和科學叫做「純理性」或「理論的認識」(theoretical knowledge);樓上的是「真理、美」這個範圍。所以康德說,我把宗教以理性來限制(religion within the bounds of reason),我也把理性用宗教來限制。

 他講得很客氣,他說,理性和科學用宗教來限制--就是說,我們承認科學和哲學不談事物的真相(就是不變的真理),我們只是談事物的外表。理性由宗教來限制;宗教也是被理性所限制的(religion within the bounds of bare reason),就是按照康德說的,宗教也不談科學的事情,不談身體復活、神跡…那些是不可能的;不過,在真理界,我們相信永生、身體復活,那不是因為它是通過我們的理性的,而是因為那些是在真理和倫理的範圍。

這裡所討論的是「知識論」的問題。什麼叫「知識論」呢?「知識論」就是:我憑什麼知道我所知道的。這是哲學上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哲學裡面有好幾個重要的問題:一個是宇宙的真相、事物的真相是什麼--這個叫「形而上學」(神學、人類學、宇宙論,和本體論);第二個是我憑什麼知道我所知道的--這個就是「知識論」(認識論)(;按:第三個是我應該怎麼作--就是「倫理學」)。

 b. 知識論

 我們基督徒和傳道人是需要認識到「知識論」這個問題的,因為我們常常被非信徒質問,「我們的信仰是否迷信,是否不科學,是否不合乎邏輯」?這些問題的背後就是在挑戰我們基督徒,「說基督徒是沒有知識論的」--就是沒有一個足夠的、充分的知識論--「你們都是迷信的;而我們理性和科學都知道上帝不存在(至少不能證明上帝存在),神跡是不可能發生的,那你們基督徒是憑什麼說,聖經裡面這麼多神跡、神成為人、身體復活等等是真的呢?」這個背後是知識論的問題:你憑什麼知道你所知道的。

 現在我先來講基督徒「聖經的知識論」,然後我們來看「康德的知識論」是從哪裡來的;從康德,我們再講那些新康德主義等等,講今天為什麼人厭煩教義。「所以,厭煩神學這個問題不是那麼簡單的,背後有一大堆的哲學問題要處理。」

我們先講「聖經的知識論」。基督徒憑什麼知道我們所知道的呢?首先,我們知道什麼?我們知道關於神、關於自己、關於宇宙這三方面(所有知識大概可以分為這三方面:關於神、關於人、關於宇宙)。我們憑什麼可以知道我們所知道的呢?是因為神是無所不知的。神不單單如此,而且祂所知的盡都透知:每一根頭髮祂都數過,麻雀掉下來祂都知道,祂都計畫好。

 我用英文說一次:「神是無所不知的」(God knows everything.),「祂所知的盡都透知」(God knows everything about everything.):每一根頭髮的 DNA祂都清清楚楚地知道。當然祂計畫好、預定好了一切,祂也知道一切。

 那你說,這麼無情的上帝,人就沒有自由、也不需要信耶穌了?不是的。假如你不相信上帝預定了一切事情的話,你只有一個選擇,就是相信宇宙所有的事情,包括你自己生命中發生一切的事,都是偶然的。宇宙裡面每一個東西、每一個人都是在亂碰,不過有些人喜歡美其名曰「自由意志」。很好聽的。真正背後的真相就是亂碰。宇宙是亂撞的(chaoschance)。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隨己意行、做萬事的(弗 1:11)。(請你等一等,忍耐一下。你不要說,非基督徒不買這套!我知道非基督徒不買這套的,這是講給基督徒聽的!我們先搞好我們信的是什麼。)神知道一切,祂盡都透知。所以神的知識泉源是無限的、無底的寶藏。

我們用電腦的方法來說,上帝的資料(data)不但是無限的,祂也用無限多種語言來整理宇宙中無限的知識,就是祂所知道的知識。在這個無限、無底的知識泉源中,上帝選擇了計畫好要向人類啟示一小部分(就是聖經所記載的)。

 上帝是永恆的,祂是超乎時間,是創造時間的;上帝是無限的,祂是超乎空間、創造空間的,不過祂也在空間的每一個角落。上帝是永恆的、無限的。這一位超乎時間、空間的神,進入到祂所創造的時間、空間裡面來啟示祂自己。

 這是康德、巴特所不願意承認的,所有現代神學(康德之後)都不願意承認的。這個「全然他者」(wholly foreign),完全在宇宙以外的上帝,怎麼可能真真正正地進入到宇宙、歷史裡,顯示祂自己呢?而這恰恰是聖經所宣告的,不是一種存在式的,啪一下,來電一下就走了,就像鬼一樣。不是的,祂是具體的,在宇宙裡面,約書亞吩咐日頭停留,月亮止住,日頭和月亮就停了一天(書10:12-13);具體地用洪水滅了人類,包括了全地球,就是包括了全地球。耶穌來,祂是神,祂也吃過東西、哭過、死了、復活了,祂真的是神在這宇宙中道成肉身。上帝具體地(「具體」這兩個字,是從康德之後所有的哲學家、神學家都不願意承認的)在時空裡面,真正地啟示了祂自己。

因此(這兩個字很重要),你我有可能真正的認識上帝,認識祂的啟示、祂的旨意。真正的,不是假的!真的認識上帝和祂的旨意,真的認識自己,真的認識宇宙。

我們憑什麼知道我們所知道的?因為神無所不知,祂決定了要啟示,祂也具體地啟示了。現在,我們有普遍啟示、又有聖經,所以我們可能認識上帝、認識自己、認識宇宙。當然,這個可能性在乎我們被聖靈重生、光照等,這是另外一個問題。因為,我們的理性不單是有限的,而且是墮落的。有的基督徒頂多願意承認我們的理性是有限的,但是,很多基督徒不願意承認我們的理性是墮落的,很多的神學家都不願意承認我們的理性是墮落的,需要神來改造。

 上面我們說,我們「知識論」最高的原則,也就是說,宇宙裡面最高的真理是一位三位一體、又真又活的、有位格的上帝,也是一位無所不知,而且無所不計畫,又自我啟示的上帝。

我再說一次:我們「知識論」背後的根基就是那位三位一體、又真又活的、有位格的上帝,不是一個無情的「命」,而且祂計畫好一切,祂進到宇宙裡面啟示祂自己。聽起來好像大家都知道,小孩子在主日學大概都知道這一類的真理。是啊,基要真理是很簡單的,複雜的是我們而已,特別是世俗的哲學。這是聖經的「知識論」,其實也是聖經的「形而上學」:宇宙之上有一位上帝,但是上帝也貫乎宇宙每一個角落,貫乎我們眾人之中(弗 4:6)。所有世俗的哲學都不接受這一套的,所有世俗的哲學要問的問題是:我怎麼找到真理,或者我怎麼找到知識、倫理的根據。當然,你還可以加「我怎麼找到美的標準,政治、社會的一些合理的基礎」…等等。聽起來很好聽。

柏拉圖等等,他們是在尋找真理--宇宙裡面絕對的真理。所有不願意降服在聖經之下的人,當他們說「我尋求真理」的時候,他們背後有一個假設就是:我可以找到的,而且我可以掌握這個絕對真理的。你把這個假設說穿了,就是說,人假設他是無所不知的,因為他說我要找絕對真理;當你找到絕對真理的時候,你就比絕對真理更高了,你就是無所不知的了。(你們可能要做一點筆記,以後再想一想這個問題。)

 人是上帝造的,人是有限的,我們的理性和科學是有限的;不但如此,我們是墮落的,我們的理性是被罪污染的。但是人--自從柏拉圖、老子、孔子以來--我們都嘗試不要上帝、不要上帝的啟示,離開上帝,獨立地、自主地、自己靠自己地來找到真理。而這個「自主」(autonomy)恰恰就是亞當、夏娃犯罪的最核心的意義。自主,我來做上帝,我來決定怎麼樣找真理,我來決定怎麼去找宇宙的真相,我來決定怎麼樣去鑒定倫理的標準…等等。

 所有世俗的哲學、倫理都是建立在這個假像、虛幻的原則之上,就是:我是上帝,我來決定--至少我是一切真理的審判官。因此,以人的自主作基礎所建立出來的哲學,肯定是抽象而不具體的。

 剛才講這一段是范泰爾(C. Van Til)想出來的。范泰爾是 20 世紀中期改革宗的護教學大師,歸納了很多神學的觀念,所以范泰爾比伯克富更加想通了一些問題。所有人類的哲學,不論古今中外,只要不是合乎聖經的,就是說只要他不願意先假設神存在、神也計畫了宇宙的一切,神也進入到歷史、宇宙中啟示;只要你不假設這一套,你就是假設宇宙是亂七八糟的、是偶然的;然後人在這個亂七八糟的宇宙中是自主的、獨立的;然後在這種情況下,人來尋找真理,結果肯定是抽象的。

 我來舉個例子。比方說,我們要找所有生物、所有活的東西的真理--絕對的、最高的那個類別、原則,然後再下來怎麼分類。好,現在你有一條狗叫做Fido,這條狗是北京狗,是你的狗,所以你很習慣牠怎麼舔你的手的那個感覺,牠的毛是什麼顏色,牠摸上去是什麼感覺,你給牠洗澡的時候是什麼感覺,牠的聲音…等等。這是 Fido,你的狗,一條狗。Fido 是北京狗,你一說到北京狗的時候,就包含了世界上所有的北京狗,Fido 獨特的個性就沒有了。而北京狗是狗,你一講到狗的時候,就包括狼狗、其他狗,北京狗那個獨特性就沒有了。這就叫分析(按:這應該叫歸納),你把一件事分析分析。狗是哺乳動物,你一講到哺乳動物就包括牛啊、馬啊、別的動物,狗的特性就沒有了。你再上去是動物,動物包括很多;動物再上去是活物,活物再上去,上到最後呢?--我是指非基督徒的哲學,最後就叫做 being (存有),或者叫做 form (柏拉圖說,這叫「形式」)。

 為什麼從 Fido 這條狗,到了北京狗、狗、哺乳動物、動物等等,你越分析它,就越不具體呢?因為這種思考方式,從來不預先的相信「宇宙有一位神,祂創造萬物、預定萬物」。你從人獨立的思維開始,你這樣推理推上去肯定是空的。 反過來說,你不是這樣推論這條狗,而是去分析它--你就解剖,你看到很多的血和肉等等;再分析下去是細胞,再分析下去是分子,再分析下去原子;原子裡面不知道是什麼在跳來跳去(那一刹那,那個量子在哪裡,你不確定--按照物理學「海森堡不確定性原理」[Heisenbergs uncertainty principle]) 。園子裡面的電子很快的跑來跑去,你不能抓住它的。為什麼這條好好的狗,你往下分析,分析到最後就是一堆的分子;你往上分析,分析到最後就是一個空空的存有(being)或形式(form)的這個觀念。

 為什麼這麼抽象呢?就是因為你不預先相信宇宙裡面有一位三位一體的神,祂預定一切、創造一切。祂既然創造一切,就創造一切的動物,一切的哺乳動物,一切的狗,一切的北京狗,包括你這條 Fido。你從上而下、從上帝而往下推的話,就很具體。

 我知道這個說服力不強。為什麼?因為人不要上帝嘛,當然說服力就不強了。只有聖靈才能夠說服他們。但是,假如不是以上帝從上而下的話,你也可以好像柏拉圖以 being”(存有)這樣下來,是空洞的。因此,為什麼我們愛主的基督徒從來不去讀哲學的?你聽到哲學會頭疼的,你覺得很抽象、很頭暈。你這種「覺得很抽象的感覺」是對的,它抽象,就是因為它不符合聖經。不過我現在解釋給你看,他們是如何地不符合聖經。

 當一個「世界觀」或者「知識論」不符合聖經的時候,他一定要造出一些「世界觀」來解釋萬物。柏拉圖的做法就是設定一個 being (存有)或 form (形式),一個最高的、沒有位格的真理。“form (形式)在哪裡呢?是在前世(他們相信輪迴的)。

 現在我們跳到 17 世紀末,法國的笛卡爾(Rene Descartes)。柏拉圖在古代,笛卡爾在現代,他們都是理性主義者。笛卡爾也相信宇宙裡面有一些最高的觀念。不過,它們不存在於前世,而在人的思想中。你的思想裡面有些東西叫作數字、數目、時間、空間、形狀、重量等等。所以當你看一個瓶子的時候--首先是一個、不是兩個,這是數字;然後瓶子是什麼形狀、顏色、重量,而這些都是你本來就有的觀念。是甚麼顏色的混和,是哪一種色彩,還有重量多少,你心目中已經先有了這些觀念,所以當你分析外界事物的時候,你就按照你已經有的觀念(時間、空間、形狀…等等)來分析它。假如你把笛卡爾這種觀念再推一步,就是霍布斯(Thomas Hobbes),分析這些東西分析到最後就是時間、空間、形狀等等的一個樣品(specimen)。所以你真正知道的不是這個瓶子,你腦袋裡真正知道的是形狀、顏色、重量…等等,而不是這個瓶子,它只不過是個樣品。講的很抽象對不對?就是跟柏拉圖那個 being 一樣的,古代的和現代的是換湯不換藥。

 然後,你也可以去作科學的分析,那是另外一種,是經驗主義(實證主義、科學主義),也就是往下挖,好像把 Fido 這條狗分析到最後,就是原子。在現代的哲學就是洛克(John Locke)和休謨(David Hume)。洛克說:我所知道的就是外界的現象,我可以摸到它,知道它的重量…等等。到了休謨,他就把洛克的理論更推進一步。

 我再說一次,霍布斯把笛卡爾再推一步,休謨是把洛克再推一步:今天蘋果從樹上掉下來,下午三點鐘;昨天蘋果從樹上掉下來,下午三點鐘;前天蘋果從樹上掉下來,下午三點鐘。那你可不可以做一個結論:每天下午三點鐘就會有蘋果從樹上掉下來呢?或者你做一個比較合理的結論:這是地心吸力(萬有引力)。

休謨說:不是的。你不可以看到蘋果掉下來三次,你就做一個結論說是萬有引力gravity, gravitation);你要說的是蘋果掉下來了三次,或者你說蘋果掉下來一千次、一億次、一億萬次,但你也不可說是萬有引力--因為,宇宙沒有因果的,沒有更高的原則,只有現象。 今天這個蘋果在這一秒鐘掉下來,或者麻雀掉下來。你從科學主義推下去,都是現象、都是個體的現象;你從理性主義推到最後,都是一些觀念、抽象的觀念。

 康德要把這兩種的「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結合起來,就是把人的獨立自主更徹底地表達出來。結果是什麼呢?結果是真理再也找不到了。是的,我們先用經驗主義去觀察萬物,觀察它們的形狀、顏色…等等,然後在腦袋裡用理性過濾一下,結果出來的是觀念。康德說,你們不要這麼自信,其實理性主義也錯的,經驗主義也錯的,因為你們都要找到我憑什麼知道我所知道的。

康德說,你們不要再問這個問題了,你只要問認知的過程是怎麼一回事;你不要再找知識的絕對標準,你只能夠形容認識事物的過程。所以,康德把「知識論」降格了,他把「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結合起來,然後也推翻了「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結果剩下什麼呢?剩下「理性」和「科學」知道事物的外表;「宗教」、「倫理」的範圍是不符合「理性」和「科學」的,就是說人是不可能認識上帝的。剛才我們說,因為上帝無所不知、啟示了祂自己,所以我們可以真正地認識祂。但是康德說不可能,在這外在的宇宙是不可能的。下一節我們再繼續。


第7講 教義的鑑定與必須性林慈信牧師


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 林慈信牧師講授
目錄

第7講 教義的鑑定與必須性

II. 經訓和教義的本質。(The Nature of Dogmas.)(續)

 B. 「教義」的一些特點。
 The Formal Characteristics of Dogmas. (續)

 3. 教義是由某一個有能力的教會團體正式鑒定的。(續)
 Dogmas are officially defined by some competent ecclesiastical body, p. 24.

 上面我們說,天主教認為教會的權柄是絕對的,因為教會是無誤的。「宗教改革以來,基督新教的看法顯然是不一樣的。什麼是教義(a doctrine)呢?什麼是教條(a dogma)呢?它什麼時候才在教會裡面有權柄地去約束信徒呢?就是由教會接納,而教會說這些的真理教義是有權柄的,是因為這些教義是建立在上帝的話(聖經)的基礎之上的。」或者這樣說:任何一條教義,在什麼程度上是符合聖經的,就在什麼程度上帶有權威;在什麼程度上,某一條的教義是缺乏解經(聖經)支持的話,在那個程度上那條教義的權柄就削弱了。教義能夠約束我們的心,是因為它是聖經的教導;假如不是的話,它就沒有或者減少了很多約束基督徒良心去相信的權柄。

 「從內容來看,教義的權柄來自上帝無謬誤的話語--聖經;但是從外表(形
式)來看,教義是來自教會,是由教會鑒定的。」

 巴特呢?現在我們來看一看巴特對教義的看法:「巴特是 1919 年寫完他的那本《羅馬人書注釋》。巴特說,什麼是教義(dogma)呢?教義就是教會的宣告(Church proclamation)。教會的宣告在什麼程度上同意聖經所見證的啟示,這個就是教義了。According to him dogma, in the singular, is Church proclamation in so far as it agrees with the revelation attested in Scripture.

 「而上帝的啟示就是聖經所見證的啟示不僅僅是顯示一些真理更重要的上帝的啟示是一個信息a kerugma, a Greek word meaning a message or a proclamation),是一個宣告a heralds call好像欽差大臣為皇帝傳聖旨),是一個上帝的吩咐a divine imperative),是上帝催逼人必定要回應的which calls for a response on the part of man.。」巴特寫的文字都是很生動的。

「這種宣告,這種催逼性的呼籲,上帝昔日曾經這樣呼籲過」,聖經是這些呼籲的見證,「今天的教會要重新這樣的去做宣告。That kerugma, that behest, must be made contemporary in Church proclamation.

「因此,這種教會的宣告、宣講,不可以把上帝介紹為一個信心的客體(an object)--我們來論述上帝;不是的!上帝不是客體,而是主體(a subject),上帝向人說話,人要回應。Hence this should not introduce God as an object about which man must speak, but as a subject which addresses man, and to which man must  respond.)所以,假如教會這樣宣講的話,它就是同意聖經裡面所見證的啟示,它就是教義了。And in so far as it does this, and is therefore really in agreement with the revelation attested in the Bible, it is dogma.

「教會所宣講的是靠近、好像原來的啟示,但是肯定不是完全地去重複原來的啟示。所以當教會所宣講的,同意上帝的啟示的話,那就是上帝在現今這個刹那向罪人講話,所以它就有權柄了。Church proclamation is an approximation to the original revelation, and not a perfect reproduction of it; but in so far as it does agree with it and is therefore really God speaking to sinners in the present, it is clothed with divine authority.

 「這種的宣講、這種教義不是眾多的教義dogmas),因為那些眾多的教義、教條、神學不是上帝在講話是教會在講話所以這些教條只有很相對的權柄而已。The dogma so conceived should be distinguished from the dogmas (plural), in which it is not God who speaks, but the Church, and which for that reason have only relative authority.

 「這些是教條或者教義的命題proposition),是教會所承認、所定出來的這些是人的話不過是從上帝的話出來不過是人的話。They are doctrinal propositions acknowledged and formulated by the Church, the word of man which comes out of the Word of God.

 「而教會用這些教條來向不同的時代的人講話…等等。In them the Church of the past speaks to present generations, and passes on or reproduces the truth of God's revelation in so far as it has learned to understand it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Holy Spirit.

 巴特的文字是迷人的美,他說上帝的啟示是神親自向人講話。你不要把上帝說成好像哲學研究的對象、一個課題,不是的!上帝是親自講話的,就很像我們講上帝的話就是上帝親自說話。很像的,但似非而是,似是而非。你不要說,上帝的啟示是啟示真理。改革宗的巴刻(J. I. Packer)對巴特的批評是這樣說的,他說,「不是的,巴特錯了; God told us things (神告訴我們一些事情的),意思就是說,神是向我們啟示了真理(truth)的;神是向我們啟示了教義(doctrine)的;神是向我們啟示了一些概念、觀念、命題(proposition)的。」

 不是嗎?「耶穌是救主」是一個命題、是一個教義、是一個真理。巴特說: 「不是的。基督教不是教義(doctrine),不是命題(proposition);基督教是生 命,是神的大能來跟我們說話;聖經只不過是見證神的說話,而不是神的話本身。」

 巴特從來都不會說,聖經是神的話的。你讀來讀去,你讀到他講到聖經,好像他說聖經是神的話;不是;「聖經『為』(“as”)神的話」,不是「聖經『是』 (“is”)神的話」。當聖經表達了當時神“來電”、講那些大能的話的時候,在那個程度上,聖經就見證了神的話。而當你讀聖經、或者聽牧師講道的時候,又“來電”了,“啪”一下,神又來跟你有一個大能的作為的相遇的時候,那個就是神的話,但是那個神的話並不能被書寫下來的。聖經不是神的話;教條也不是神的話,不是啟示。所以,巴特是反對命題式的啟示,當然他就反對命題式的神學或教義。

再說一次。我們昨天說過,聖經是神大能作為的「啟示」加上神對祂大能作為「解釋」。也就是說,神所做過的事,神說話來解釋;神所說的話,祂用祂大能的作為(包括神跡、道成肉身…等)來顯明。神所做的,神會說;神所說的,祂會做、來顯明。巴特就是不要「神所說的」這一部分。結果,他所講神所做的就是空的,是完全空洞的一個觀念。

 假如不是聖經告訴我們,無謬誤的告訴我們,神做了什麼,我們從何認識神的作為呢?所以巴特是按照康德、施萊馬赫和祈克果的哲學,就搞出一種的啟示觀,是空的。聽起來很好聽,好像喝汽水一樣,你喝完沒有營養的,除了糖漿以外。神大能的作為,大能地做了事,好像火山爆炸一樣,然後聖經是這個火山爆炸、大能作為的記錄。聖經是神啟示的記錄,神啟示的見證,而不是神的話本身;神的話是不能抓住的,不能成為一個客體、一個東西的。所以,不論是聖經,或者是教條,都是人的話,不是神的話。

「我們再回到 19 世紀初的施萊馬赫和立敕爾,他們也不願意接受宗教改革所講的--教會的教條是有權柄的,雖然他們有的時候表面上好像願意同意。」

「他們覺得,教會教義的權柄,這些都是錯誤的思想,來自基督新教的經院主義(Protestant Scholasticism)。」經院主義就是說,光是講理性、光是講神學、哲學。他們說,基督新教的經院主義,差不多完全毀掉了宗教改革的工作,宗教改革這條船差不多沉掉了,就是因為這些經院主義者這麼注重理性。

 你看他們怎麼批判理性主義、教條主義。他們說,不是的,「教條不是來自聖經,教條是來自基督徒的意識,來自基督徒的經驗,來自基督信仰的宗教經驗。For them dogmas are not derived from Scripture, but from the Christian consciousness, that is, from religious experience or from the Christian faith.

 「這些教條為什麼有權柄呢?都是因為教會的群體意識或者經驗(施萊馬赫),或者是由教會和國家定下來的(立赦爾派的 Lob-stein)。They are clothed with authority only because they are sanctioned by the communal consciousness of the Church (Schleiermacher), or by that of Church and State combined (Lob-stein).

 「不但如此這種教條的權柄不是準則要人順服),只不過是真理的內在勢力的表達只不過是靈和能力的彰顯but is merely, as Lobstein calls it, a manifestation of the intrinsic force of the truth, a demonstration of the spirit and of power.”)。」哥林多前書 12 。他們說不是準則,不是規條,是真理的能力和靈的彰顯。

「這樣,教條就沒有了法規的性質了,只不過是教會信仰的表達,所以教會不可能再施行懲戒。Hence it is also regarded as a serious blunder to ascribe a legal character to the Creeds, which embody the dogmas of the Church, and to regard them as a possible basis for disciplinary action.」教會不可能再審判一個牧師他是不是傳異端等等。難怪這些懲戒的事情一百年來很少發生過。最後一次、很重要的發生過的一次,是在 1880 年代,美國長老會審核一位協和神學院的老師,因為他是自由主義的。到了 1920 年代,40 年之後,梅欽(保守的)被逼離開普林斯頓神學院,不是審核他,而是趕走他。

 所以我們華人教會現在聽到這麼多西方教會的歷史,說到其實教會是需要鑒定教條、教義的,就反映出大部分中國(華人)教會,容許我這樣說,是很貧乏的。我們還沒有成熟到一個地步,意識到每一個教會、宗派,都需要鑒定我們所相信的。

 我不是說我們沒有教條,可能我們都有一些信仰宣言,但是意識到你我是教會人(churchman),我們要努力地讓教會邁向成熟,因此,我們要不斷地去反省聖經教導的是什麼,然後又要面對兩千年來教會所講過的,不論是純正的、不純正的,去反省、去對照,然後我們寫出當代的信息,我們當代要宣講、要相信的是什麼。

 我的博士論文和神學碩士論文所研究的,是燕京大學宗教學院的趙紫宸、吳雷川等等神學家。趙紫宸是從大概 1917 年開始發表文章,我研究的是到 1937年為止的這二十年,他完全是一位儒家學者和自由派神學家,他不相信耶穌基督是神,他說耶穌是其中一位救主,所以真正的事實是人自己救自己的。我是指早期的趙紫宸;後期的趙紫宸是一位巴特主義者,1943 年之後。

不過,我為什麼會研究趙紫宸呢?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當五四運動(1915-1927),五四時期,中國知識份子面對國家的危機,特別是文化思想的危機,五四運動演變到 1922-1927 年又有幾次的非基督教運動,當中國的知識份子尋找救國之道、又同時攻擊基督教的時候,誰來代表基督教回應知識份子的挑戰呢?答案,就是自由派的教會和神學家:趙紫宸、吳雷川、徐寶謙、劉廷芳等。(宋尚節、王明道、倪柝聲等都還沒有出來傳道,一直到 1926 或之後,而那時五四時期差不多快結束了。)

所以,趙紫宸是沒有一套基於聖經的真理可傳。但是他給我們一個典範就是為教會努力。怎麼樣為教會努力?怎麼樣建立本色化的中國教會呢?很有趣的,他說,要建立本色化的中國教會,就要好好的翻譯兩千年來教會西方的經典著作。那你說西方的東西跟建立本色化的教會有什麼關係呢?他就看到了,教會要有根的,這個根是來自普世大公教會。當然聖經是最基本的,但因為他是自由派的,他不講那方面,他就講普世大公教會。而我們是福音派的,我們相信聖經的權柄,跟趙紫宸最根本上是不一樣的。但是他所講的,要瞭解到兩千年普世教會的信仰,介紹到中國,然後再反省、再建造我們自己的神學,是必須要走的路。我們福音派不能讓其他的--在大學裡的、研究院的、研究中心裡的研究員--代表、代替我們做這件工作。純正信仰、保守信仰的也要做這件事情。

 下面我們來到第二章(II)C的部分。我們講完了教義有來自聖經、有反省、有教會鑒定等等,而教會權柄又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現在我們來看,為什麼需要有教義?

C. 為什麼需要有教義?
The Necessity of Dogmas, p. 26.

 我們還沒有講第一點「反對教義的聲音之前」,我們先說一說,伯克富說,「現今的世代是非教義、去教義、不要教義的年代。The present age is an undogmatic age.)」(他是 1930 年代講的,70 年後的今天,這句話好像很新鮮的。)

 「教會裡面很明顯的,有一些人是厭煩教義,厭煩把聖經真理系統地去組織起來的。所以,19 20 世紀,很少系統神學的著作出現,而很多的書是講『宗教的歷史』(宗教的進化)、『宗教哲學』,還有『宗教心理學』。There is a manifest aversion, not only to dogmas, but even to doctrines, and to a systematic presentation of doctrinal truth. During the last half a century very few dogmatical works made their appearance, while the market was flooded with works on the History of Religions, the Philosophy of Religion, and the Psychology of Religion.
這個是 1930 年代寫的,今天我們可以多加一個『宗教社會學』。

 「很多人常常宣告『基督教不是教義,基督教是生命』。」這句話誰講的?是倪柝聲講的嗎?不是,是巴特講的(在他的《羅馬人書注釋》第二版,1923年)。聽起來很屬靈的:「基督教信仰不是教義,是生命」!「所以,我們只要分享基督的生命就好了,我們信什麼是不重要的。所以不斷有人呼籲要有一種『沒有教義的基督教』。The assertion is often heard that Christianity is not a doctrine but a life, and that it makes very little difference what we believe, if we but share the life of Christ. There is an insistent cry, especially in our own country, for a Christianity without dogmas.

21 世紀後現代的西方教會有一種正在浮現中的教會,“the emergent / emerging church 新興教會),這是一個新的運動ECM。他們裡面有一些牧師就是主張反對有絕對真理這個觀念不但是反對教義還要反對有絕對真理的如麥拉倫Brian D. McLaren),《新品種的基督徒》A NEW KIND OF CHRISTIAN),臺北校園。所以,在最近的幾年來,伯克富說,「教義性 的講道是人不喜歡聽的。在很多教會圈子裡面,都避免有教義性的講道。Dogmatical preaching is not in favor and is therefore avoided in many circles.

「很多保守派的基督徒,他們都想要完全是經驗的講道」;這個很像 21 世紀的後現代世界,但伯克富在 1930 年代就講了。「而自由派的信徒,就喜歡聽道德的講道、倫理的講道或者社會的講道。Many conservative Christians clamour for purely experiential preaching, while others of a more liberal type greatly prefer ethical or social preaching.

我們就要問「為什麼人們對教義這麼反對

 1. 為甚麼人們對教義這麼反對
 CAUSES OF PRESENT DAY OPPOSITION TO DOGMAS.

下面伯克富就開始解釋為什麼:「特別是西方教會、社會,有這麼強的反教義的精神。答案是:我們要從康德開始看。」

 我們昨天也講過康德,讓我先來講一兩句關於康德的(,然後下一節再繼續伯克富的話)。

 康德相信人的理性和人的經驗(也就是人的理性和人的科學),是不可能去認識「事物的真相」( the thing-in-itself , 德文是 das Ding an sich”)的。人的理性和科學只能夠認識到事物的外表:你可以衡量一個東西的重量,它是用什麼物質做的,它的形狀、外表、功能…等等。但是每一件事情的真理、它的本質,它在宇宙裡的地位和目的,就不是科學和理性可以找到的了。所以,科學和理性不可能給我們關於上帝的「理論知識」(the theoretical knowledge),意思就是說,你不能講關於上帝。

 你要講關於上帝、自由意志、永生、愛的話,你要在理性跟科學以外的另外一個範圍,就是真理與道德的範圍去講。也就是說,人們講到上帝、永生、自由、愛,要在理性跟科學不通用的範圍裡面講。在中國,這個範圍叫做「彼岸」,而理性、科學這個範圍叫做「此岸」;在海外,「此岸」就叫做「現象界」(the phenomenal realm, the phenomenal world),而「彼岸」就叫做「真理界」(the noumenal realm我直接翻譯康德的詞)。

但是,當我們講到真理、上帝的時候,你不要以為這位上帝真的存在的,好像我們的理性、科學可以掌握到上帝真的存在的。不是的。這些都是因為人類有倫理的需要,所以造出來的。理性和科學本來就知道這些都是神話而已。不過,社會道德很需要這些的觀念,所以我們在道德的層面來談。 就像基督徒傳福音的時候說,「理性、科學是問“how 的問題--東西是怎麼運作的,而我們的信仰是講“why --生命為什麼存在」,我們就中了康德的詭計。我們以為很屬靈,其實我們就完全跟從了 19 世紀的世俗思想--就是「真理是找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