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萊恩對文化使命的看法
Meredith Kline’s
View of the Cultural Mandate
作者:Charles
Lee Irons, Ph.D. 誠之譯自:
https://youtu.be/TjDbfuGcqD8
https://yimawusi.net/2022/12/19/meredith-klines-view-of-the-cultural-mandate/
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在加州托倫斯市,由希望之枝OPC教會(Branch
of Hope OPC)主辦的2015年邦森會議上發表的演說。
導言
有人邀請我介紹梅雷迪斯·克萊恩(Meredith
Kline)對基督與文化的看法。克萊恩深入思考了文化使命的聖經神學。他在解釋創世記前九章的過程中考察了文化使命。
不過,在我開始討論這個問題之前,讓我簡單介紹一下克萊恩的生平。他生於1922年,於2007年去世,享年84歲。他是一位著名的保守派舊約學者,對聖經的權威和無誤有著極高的評價。他拒絕了關於《舊約》起源的高等批判理論,如「底本假說」(documentary
hypothesis)。
克萊恩在馬薩諸塞州的戈登學院完成了他大學本科的學業。正是在那裏,他首次接觸到了改革宗神學。他告訴我這樣一個故事:他的一個同學向他解釋了加爾文主義五要點。他以前從未聽說過這些,但一經解釋,他立刻就認為加爾文主義是正確的。1944年大學畢業後,他進入費城威斯敏斯特神學院學習,於1947年畢業,獲得神學學士和碩士學位。
20世紀40年代,作為威斯敏斯特神學院的學生,他是約翰·慕理和科尼利厄斯·范泰爾的學生。他在聖約神學的一些重要方面與約翰·慕理意見相左,但他始終敬佩范泰爾,並對他的思想給予最高評價。
他敬佩范泰爾的證據是,他把他的《聖經權威的結構》(The Structure of Biblical Authority)一書獻給了范泰爾。克萊恩是一個范泰爾主義者。他認為沒有比上帝和祂的話語更高的權威了。這可以從他對聖經作為聖約文件的理解中看出。上帝是偉大的君王,是宗主。我們是上帝的附庸,是上帝立約的對象。聖經是管理上帝和祂子民之間關係的聖約文件。作為上帝立約的百姓,我們有義務按照上帝的條件,而不是按照我們的條件來順從聖約,並服從祂聖約的規定。
克萊恩於1948年被按立為正統長老會的宣教牧師,直到他去世前都是長老會的優秀牧師。
他在費城的Dropsie大學攻讀亞述學和埃及學博士,1956年完成學位,當時他已經在威斯敏斯特大學任教。在Dropsie大學,他師從研究烏加里特語等古閃族語言的偉大學者賽勒斯·戈登。
克萊恩主要在三所神學院任教,包括費城的威斯敏斯特神學院、戈登·康威爾神學院和加州威斯敏斯特神學院。1992年至1996年,我有幸邀請他擔任我在加州威斯敏斯特的指導教授。他的鉅作是《天國序言》(Kingdom Prologue),這是他在漫長的學術生涯中多次講授的《舊約》聖經神學課程最早的教學大綱。最終版本於2006年出版,即他過世、與主同在的前一年。該書的次標題是「在創世記的基礎上建立聖約世界觀」(Genesis
Foundations for a Covenantal Worldview)[1] 這個標題非常重要,因為這意味著他不只是在做聖經神學和聖約神學;他還試圖建立一個基於創世記的整全世界觀,他認為創世記是整本聖經和全部生活的基礎。其中的一個關鍵部分就是理解聖經在歷史展開時所展現出來的文化使命。
因此,讓我們深入瞭解克萊恩對文化使命的看法。我認為隨著歷史的展開,將文化使命分解為三種模式是大有幫助的:
1. 墮落前最初的文化使命
2. 墮落後修正的文化使命
3. 由基督成全的文化使命
一、墮落前最初的文化使命
讓我們首先提醒自己,上帝在創世記1:26-28中向亞當和夏娃下達了文化使命的關鍵經文:
26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27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28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2]
我們觀察到的第一件事是,文化使命植根於人作為神的形象的身份。就像上帝是創造者一樣,人類也是在某種意義上的創造者,儘管是在受造物層面。人類填滿大地的創造活動類似於上帝創造不同領域的方式——天空、海洋、旱地,然後創造生物來填充、填補並統治每個領域——鳥、魚、陸地動物和人類自己。人的創造活動是征服全地,並對全地施行統治權。
創造的低等秩序是上帝對所有受造物,包括對人的王權統治的模擬。因此,人類的所有這些文化活動都反映了上帝的創造和旨意的工作。
人類的文化活動是效法上帝的創造活動,這一觀點在創世記2:2-3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在那裏,上帝給了人安息日的命令:
2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3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克萊恩認為這個墮落前的安息日條例與人作為神的形象的身份有關。就像上帝工作了六天,第七天休息一樣,人作為上帝的形象也必須在六天內進行文化勞動,第七天休息。但是,人類每週的安息日週期並不是無限期的,也不是永無止境的。相反,它是行為之約的一部分,因此每週的安息日包含了一個末世論的應許。每週的安息日記號對亞當來說是一個象徵,他的文化活動,即生育、充實大地和征服大地,將會,或(更準確地說)可以,達到完滿,即進入上帝的安息日的完滿。人類希望,正如上帝的創造活動結束,上帝在第七天休息一樣,人類的文化活動有一天也能完成,他和他所有的後代,以及所有的受造物本身,都將被帶入上帝到自己的末世安息日的安息裏。
但這一光榮的結果並沒有得到保證。行為之約是一個有條件的應許。只有當人順從並通過考驗時,他才能得到末世的獎賞。人若是不聽話,他就會失去此獎賞,事實上就會導致死亡。這一點在經文本身就有暗示。一方面,生命樹是積極賞罰的標誌,提供了末世的進展。另一方面,死亡的威脅明確地依附在另一棵樹上,即分別善惡樹。
問題是,最初的文化使命是墮落前行為之約的一個組成部分。這很重要,因為它表明了兩件事:第一,當亞當作為人類的聖約或盟約元首犯罪時,行為之約就被破壞了。
文化使命並沒有繼續保持不變,好像什麼都沒有發生。它確實還在那裏,卻是以一種高度修正的形式。第二,如果墮落前的文化使命是聖約性的,那麼我們就會想到,當文化使命在墮落後以普遍恩典的模式重新發佈時,它也同樣是聖約性的。
好,克萊恩將亞當的文化使命的主要任務細分為兩個方面,即垂直層面和水平層面。水平層面與人的君王職分有關,即耕種大地,並且征服地上的人。但還有一個垂直層面,是與亞當作為祭司的角色有關是。他要把自己文化勞動的成果呈獻給上帝。克萊恩用
“敬拜”(cult)和 “文化”(culture)這兩個詞,來涵蓋這兩個層面。克萊恩所說的“敬拜”並不是指像吉姆·瓊斯邪教或耶和華見證人這樣的宗教邪教。他所說的“cult”只是指“敬拜”,特別側重在一個特定的聖地或聖殿中向上帝獻上供物的祭司職責。
對克萊恩來說,這兩個層面——敬拜和文化——在墮落前的情況下是可以區分的,但是它們在神權原則下是整合在一起的,至少在墮落前是如此。神權原則意味著文化要服從於敬拜。克萊恩認為,敬拜和文化之間的這種區別,為墮落後的聖潔(holy)和世俗(common)之間的區別奠定了形式基礎。然而,在墮落後的景況下,文化不再從屬於敬拜了。我們稍後會討論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繼續看一下墮落前的景況。
墮落前的文化使命啟動了一段歷史。當然,這段歷史因墮落而中斷了,當時作為聖約元首的亞當違背了行為之約,他和夏娃被趕出了伊甸園。聖經沒有明確告訴我們,如果亞當沒有犯罪,並通過了考驗,會發生什麼事。但我們確實有足夠的聖經證據,讓我們推斷出文化使命的歷史會是怎樣的。克萊恩認為它將分為兩個階段展開:完滿成全前的階段,以及完滿成全的階段。完滿成全前的階段是一個中間階段,此時亞當和他的後代還沒有得榮耀的身體。完滿成全階段的標誌則是身體得了榮耀,實際上是所有受造物的榮耀。
完滿成全前的階段可以從創世記2:15中推斷出來,“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其含義是,上帝希望亞當將伊甸園發展成一個普世的城市(a universal city)。
克萊恩是這樣說的:“因此,人的文化管理權的實現將從人在伊甸園中作為君王般的園丁開始。但他的國度使命的目標並不是一些最小的、局部的生命支持系統,而是最大的、全球性的管理。這個文化使命將人類的所有智力和體力投入到一個充滿挑戰與回報的世界中,將原來的天堂家園發展成一個普世城市”(KP 70)。
亞當和他的後代將建造克萊恩所說的 “Megapolis”。這是基於兩個希臘詞,mega,意思是大或偉大,和polis,意思是城市。所以Megapolis是 “大城”。
第二個階段是末世論的完滿成全階段。克萊恩對這一階段的說法是 “Metapolis”。meta這個詞是希臘語的介詞,意思是超越或之後。克萊恩把完滿成全後的文化稱為“超文化”,並從後一個詞中推導出 “Metapolis”這個詞。 “得榮耀的人類是神聖的文化,是超越人類文化的超文化”(KP 99)。換句話說,這是Megapolis在上帝的榮耀下,蛻變或轉化為上帝的末世宇宙聖殿,也是上帝的末世之城。它既是一座聖殿,也是一座城市——正如啟示錄21章所表明的那樣。
然而,我們不應認為Metapolis是大城的自然發展。正如克萊恩所說,“天堂不是人類的成就;它不是人類文化的最終產品”(KP
98)。換句話說,不應該把Metapolis想成只是Megapolis的完成狀態。Megapolis可能已經就位了,但Metapolis還沒有到來。
要迎來Metapolis,還需要什麼呢?一個特殊的、超自然的末世干預的上帝作為,其中有三件事將同時發生:(1)
人類的外在文化——人造的文化藝術品,如建築、服裝、藝術、技術等等——會像腳手架一樣拆卸下來(KP 99);(2) 分隔天地的幔子會被揭開,好叫天堂——上帝和2的天使的居所——會明顯地遍滿全地;以及(3) 人類本身,即文化使命的核心產品,會被改造,在得榮耀的身體裏享受得榮耀的創造。借用在基督裏應驗的措詞,亞當家族將成為
“活石”,共同組成上帝的宇宙城市-聖殿。
Megapolis必須轉變為Metapolis,不是通過逐步遞進的進化,而是通過超自然的使它得榮耀的作為。當上帝以神聖的能力和榮耀介入時,這種連續性就被打破了。就像現在的受造物從無中產生一樣,新的受造物也將從
“頓悟式的閃光” (epiphanic flash)中出現(KP 101)。這是一個天啟式的事件(an apocalyptic event)。克萊恩是這樣說的:“Metapolis不僅僅是一個擴大的Megapolis,而是一個在Omega-Spirit手中經歷了末世蛻變的Megapolis”(KP 100)。
也許用聖經中的一個比喻會有所幫助。考慮一下所羅門的聖殿。聖殿的建造本身就像Megapolis。但在這一點上,你所擁有的只是物理結構。它還沒有完成。榮耀的雲必須臨在,並住在聖殿裏。當這事發生時,聖殿就變成了上帝的居所。這是上帝將Megapolis變成Metapolis時的畫面。這將是一個 “末世的蛻變”。所羅門的聖殿不僅僅是一個比喻。它實際上是一個預表。因為Metapolis不僅是上帝的城,而且是上帝的宇宙聖殿,是被上帝的榮耀所照射並充滿的宇宙。
所羅門聖殿只是從一開始就設想的最終聖殿的預表和影兒,是最初賦予亞當的文化使命的最終產物。
可以說的還有很多,但這是亞當若沒有犯罪的話,文化使命歷史的一個基本輪廓。
現在我們來談談文化使命的第二種模式。
二、墮落後修正的文化使命
人墮入罪中,行為之約遭到破壞。對克萊恩來說,墮落大大改變了文化使命。在這裏,克萊恩轉向了創世記3:16-19,看看墮落後文化使命發生了什麼。他看到的主要情況是,儘管人墮入到罪中,儘管罪的後果——審判和死亡——上帝還是保存了人的生命,繼續進行某些文化活動。上帝以祂的公正,本可以在那裏結束一切。亞當和夏娃原本可以在審判中遭到毀滅,那將是人類的結束和歷史的終結。但靠著祂的恩典,上帝考慮到藉著即將到來的中保——女人的後裔——進行救贖的美妙計劃,因此,祂沒有立即執行死亡的聖約詛咒制裁,而是設立了普遍恩典的秩序。
克萊恩在創世記第3章中看到了普遍恩典和普遍的詛咒。普遍恩典是顯而易見的,因為上帝在祂非救贖性的恩典中允許人類,包括敬虔的家族和蛇的後裔,繼續結婚、生育和勞動。上帝將繼續把祂的陽光雨露灑在義人和不義之人身上。
但普遍詛咒也是顯而易見的,因為詛咒同時影響到義人和不義之人。不僅是不敬虔的血脈,敬虔的血脈也會有分娩的痛苦,並在長出荊棘和蒺藜的地上受到詛咒。這在創世記第5章中最為明顯,當敬虔血脈的家譜不時被 “……就死了”這句話哦打斷。所以克萊恩稱這是
“普遍恩典和普遍詛咒”,因為無論是選民或非選民,都會共同經歷好事與壞事。
克萊恩認為墮落前和墮落後的文化使命之間既有連貫性也有不連貫性。有連貫性,是因為文化使命是在墮落之後重新發佈的。人仍然要結婚、生育和遍滿全地。但文化使命經歷了克萊恩所說的
“折射[refraction]”(KP
157)。主要的文化使命和功能仍然存在,但任務本身被折射或修改了。當我們觀察到人類現在的文化努力受到挫折時,我們就看到了這種折射或修改。挫折這個主題在經文中相當突出。這是上帝在創世記三16中對夏娃說的:
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作為文化使命的一部分,婦女仍將生兒育女,但她將在極大的痛苦中這樣做。婚姻關係也將變得不和諧。她的願望將是篡奪她丈夫的權柄,而他將以壓迫的方式統治她。婚姻和生育本應是一件令人雀躍的事,但卻會被痛苦和罪的扭曲影響所破壞。
下面是上帝在創世記3:17-19中對亞當說的話:
17 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
18 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
19 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
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人將繼續勞動,耕種土地,生產農作物,就像亞當在墮落之前被命令的那樣。但現在他的勞動將是艱苦的勞作,土地將產出果實,但不是同等的程度,而且伴隨著果實,也將產生荊棘和蒺藜。在這一切結束時,他將歸回到他所來自的地面上的塵土。死亡是人類文化的最終破壞者和帶來挫折者。
因此,我們可以用 “挫折/徒勞”一詞來概括與墮落前的文化使命不連貫的主要觀點。在墮落之前,人可以靠著末世的信心來勞動,他的文化勞動會結出美好的果實,他將成功地制服所有的受造物。他將能夠建立Megapolis,一個值得得榮耀的城市,並迎來了末世的完滿成全。但在墮落之後,人的勞動是徒勞的。他在死亡的陰影下勞作。他過度勞作,但他的勞作只產生了荊棘和蒺藜,而他自己也很快就死了。沒有末世完滿成全的承諾。事實上,墮落之後,人的文化勞動不會、也不可能進入天國之城或Metapolis。
除了挫折的主題之外,克萊恩還指出了一個有說服力的證據,即墮落之後的文化使命已經被剝奪了末世的盼望。克萊恩指出,每週安息日的條例在墮落後並沒有對亞當作更新。安息日的記號沒有得到更新,表明人的文化活動不再有安息日的印記。人必須工作,但他必須在沒有此等把握的光景下工作,即他的手的作品會具有持久的,永恆的意義。
普遍恩典文化並不知道其去向。事實上,它正走向終止。聖經告訴我們,“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林前7:31),“萬物的結局近了”(彼前4:7),以及 “這世界和其上情慾都要過去”(約壹2:17)。而在啟示錄中,上帝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21:5)。另一種說法是:普遍恩典文化不是在建造Megapolis。人的城,即使在它鼎盛之時,並不是、也永遠不可能成為上帝的城。
可以肯定的是,人的城有其合法性,但它沒有聖潔性。它不是神聖的,而是一般的。它具有改善的功能,但沒有救贖的功能。普遍恩典的功能是對罪的約束。它使墮落的社會不至於變得像沒有上帝的約束活動時那麼邪惡。
克萊恩的另一個關鍵主張是,他從聖約角度看待文化使命的普遍恩典模式。他認為創世記第九章中洪水過後的挪亞之約,是以聖約的形式重申了墮落後立即建立的普遍恩典秩序。這也是我之前提出的觀點。文化使命是聖約性的。它是聖約的一部分。這在墮落前是真的,當時它是行為之約的一部分。在墮落後的環境中也是如此,當文化使命以修改過的、折射過的形式作為創世記第九章中普遍恩典之約的一部分重新發佈時。
我們被明確告知它是一個聖約:“看哪,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並與你們這裏的一切活物……立約”(創9:9)。它被稱為 “永約”(第16節),意思是指在漫長的歲月中永遠的約,直到指定的終點。上帝的聖約應許藉著聖約記號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創9:13)。克萊恩稱這聖約為 “普遍恩典之約”。
重要的是,普遍恩典之約更新了文化使命。創世記9:1: “上帝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這句話幾乎逐字逐句地重複了墮落前任務的措詞,但有一個重要的區別——“制服”一詞沒有重複。這是因為對墮落的人來說,制服全地已不再可能。這項任務已經轉移到作為第二亞當的基督身上。祂原則上已經通過祂的死亡和復活制服了全地。這就是“已然”。祂將在歷史的終結時最終征服全地,屆時祂將萬有都放在祂的腳下,迎來新的創造。這就是“未然”。
創世記9:1中沒有重複“制服”一詞,支持了克萊恩的論點,即普遍恩典之約
“不是簡單地恢復創造條例,而是以普遍典的方式對其進行修訂”(KP 251)。
普遍恩典之約的另一個關鍵特徵是它是普世的。它不像特殊恩典之約那樣區分信徒和非信徒,區分圈內人和圈外人。特殊恩典之約是與信徒和他們的兒女訂立的。有特殊的標誌,如割禮或洗禮,以標明那些屬於上帝的、救贖性的恩典之約。
普遍恩典之約也有一個記號,就是彩虹。但這個記號是不加區分地給予所有人的。它是上帝應許不再用洪水毀滅全地的記號。
此外,創世記第9章清楚地表明,與特殊恩典之約不同,這個約是與全人類訂立的。請聽這段經文反復的強調。這約是……
– 與 “凡有血肉的”(第11、15節)。
– 與 “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第17節)。
– 與 “一切活物”(第10、12節)。
– 與 “一切有血肉之物”(第15節)
– 與 “地上各樣有血肉之物”(第16節)。
普遍恩典之約是上帝的應許,即在指定的時間之前暫不進行審判。上帝再也不會像在洪水中那樣詛咒地面或毀滅所有生物(創8:21)。藉著祂的普遍恩典,祂將維護自然界的秩序,“地還存留的時候”(創8:22)。而且這個應許適用於所有人,不分上帝的聖民和蛇的後裔。這正是它成為普遍恩典之約的原因,因為它對選民和非選民所共有的。這不是對特殊拯救恩典之約的施行。
三、由基督實現的文化使命
因此,我們已經看到克萊恩對墮落前的原始形式和墮落後修改後的普遍恩典形式的文化使命的看法。現在我們來看看克萊恩對於由基督實現的文化使命的理解。我們只能簡單地談一談這個問題。關鍵的一點是,最初的和已實現的文化使命的核心都是末世性的,也就是說,它們與神的國度的最終完滿成全有關。原始文化使命的末世目標似乎沒有實現,由於亞當的罪而暫停了。但基督作為第二個亞當實現了這個目標。祂應許要履行被破壞的行為之約的條款。
因此,文化使命的普遍恩典形式恰恰在這一點上,即末世論的一點上,與原始和應驗的形式都不同。普遍恩典文化沒有末世性的完滿成全。它註定要在審判日被終止。
但上帝並沒有放棄祂最初的末世目標,即把創造帶到俄梅戛,即Metapolis。雖然那個最初的文化使命的末世目標不能藉著墮落的人的努力來實現,但它是由基督作為第二個亞當來實現的(KP
156-57)。目標沒有改變,但達到的手段卻改變了。由於亞當的失敗,人類的文化勞動無法達到這個目標。只有藉著基督耶穌的救贖,通過祂主動與被動的順服,以及祂因此而被高舉為所有受造物的主,才能達到這個目標。我們可以看到,最初的末世目標是藉著救贖計劃來實現的,即基督救贖工作的最終目標是創造
“聖潔的國度-聖殿”(KP 156),這是從一開始就設想的。這個末世的目標,原本是人類在墮落前的行為之約下的前景和盼望,正由基督從祂在天上的崇高地位實現。祂現在從天上,藉著祂的靈,透過福音的宣講,有效地呼召選民。祂不僅呼召他們,更把他們帶入教會,把他們塑造成聖潔的聖殿。在教會時代,復活的基督通過聖靈所做的事工是一項建殿工程。聖殿正在成長,並將在末世的神的國度裏最終完成它的豐滿。想想《新約》中所有的經文,其中告訴我們,基督正在建造一座非人手造的聖殿,這座聖殿就是祂自己的身體,也就是教會。
根據祂在大祭司面前受審時所作的見證,耶穌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天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可14:58)。當然,我們從約翰福音中知道,我們說的是祂身體的聖殿(約2:21)。
但這不僅僅是祂自己的身體,更是整個教會與祂的聯合。我們,作為基督的教會,是
“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2:20-22;參林前3:16;彼前2:5)。
得高舉的基督目前正在建造的屬靈聖殿,在全地上是以有形教會的形式部分可見的,但由於有形教會並不完美,包含許多不是真正成員的人,所以它被遮蔽了。最後的聖殿,也就是聖城,將在末日揭開面紗: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裏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21:2;參弗5:27)。
敬拜的界限
這個聖潔的聖殿城市是文化使命的末世產品,由基督承接與應驗。它是一座
“非人手造”的聖殿城市。它 “由上帝那裏從天而降”。因此,它與普遍恩典文化完全不同。一個是聖潔的,另一個是普通的;一個是末世的,將在基督再來時完成;另一個是暫時的,將在基督再來時終止。這就引出了克萊恩思想的一個主要的實際意義,那就是他堅持認為我們必須尊重他所說的
“敬拜的界限”(KP 179)。在墮落之前,敬拜和文化在上帝的主權統治下是合為一體的。文化是被獻給上帝的,作為敬拜的一部分被分別為聖。亞當既是君王又是祭司,他在文化方面的君王職責要服從於他在敬拜方面的祭司職責。他要使文化成為神聖的,把他所有的文化勞動帶到聖殿裏,並把它們獻給上帝。
但在墮落之後,敬拜和文化已經被上帝親自分開。普遍恩典之約建立了一個非聖潔的文化領域,也就是說,不是朝向上帝永恆國度裏末世性的完滿成全。敬拜仍然是聖潔的,但文化現在是普通的/共同的。說它是普通的並不意味著它是不聖潔的或本質上是有罪的,但它是不屬聖潔的(non-Holy)。這意味著墮落後的文化註定不能進入末世的新創造,即上帝的國度。墮落後的文化將在審判之日結束。它是暫時的,非末世性的。
因此,在這個時代,在完滿成全到來之前,我們必須尊重聖潔與普通之間的文化界限。這意味著三件事。
首先,它意味著我們作為信徒,是特殊恩典之約的成員和末世國度的產業繼承人(後嗣),不應該試圖讓普遍恩典領域或其中的任何機構,如國家或公民政府,承認或促進真正的宗教。我們也不應該把教會拖曳到人的城裏的文化活動和政治辯論中,好像這些活動和辯論是上帝神聖國度計劃的一個組成部分。我們必須堅持教會的屬靈性,作為敬拜界限的必然結果。
其次,這意味著我們作為信徒,末世國度的成員,可以也應該積極地參與到普遍恩典領域,但這樣做的方式要尊重其暫時的、非神聖的功能,是由上帝規定的普遍恩典之約的一部分。我們可以與非信徒進行務實的合作,以便在這個世上實現暫時的、非聖潔的、非救贖的目的。由於上帝已經規定了普遍恩典的社會機構,如公民政府,我們作為基督徒可以與非基督徒一起工作,以尋求減輕普遍詛咒在這個墮落世界中最極端的影響。
普遍詛咒和墮落的影響直到末世才會被推翻。但在這個時代,藉著普遍恩典,它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和抵消,我們作為基督徒可以與非信徒一起努力,尋求這些有限的、非神聖的、非末世的目標。
第三,敬拜的界限具有釋經學功能。它影響到我們使用聖經的方式,並將其帶入普遍恩典領域中。敬拜的界限意味著我們不應該誤用聖經,例如,把古代以色列和它的民事律當作普遍恩典政府的模式。克萊恩在右派的神治政體的釋經學和左派的社會正義釋經學中,看到了這種誤用。在這兩者當中,以色列都被視為是全地上列國的典範。但以色列國並不是一個普遍恩典的公民政府。它是對新創造的末世國度的預表性的期盼(typological anticipation)或闖入(intrusion)。
以色列,就像末世國度一樣,是一個神治國度,在其中,敬拜與文化在制度上是整合在一起的。以色列的文化不是普遍通恩典文化的一部分。它是以敬拜為導向的文化,以安息日記號作為標記,並以聖殿為其文化焦點,被分別出來,作上帝的聖地。因此,用管理以色列神治國度的民事律作為全地上普遍恩典國家的民事立法模式是不合適的(KP 157-59)。[3]
“沒有中立地帶”的反對意見
現在,也許你在心裏正在形成一個反對意見。也許這是典型的范泰爾式的反對意見:“克萊恩,你說得好像外面有一個巨大領域是中立的。你不認為它是聖潔的或不聖潔的,而是普通的。但是沒有中立地帶。每個人都要麼為上帝的榮耀而從事文化活動,要麼為了悖逆上帝而從事文化活動。”
克萊恩要如何回應呢?他會說,這絕對是對的,沒有中立地帶。記住,克萊恩是一個堅定的范泰爾主義者。這就是為什麼克萊恩承認所有的生活都是宗教性的(KP159-60)。作為信徒,我們在普遍恩典模式下參與文化使命,我們這樣做是為了順服上帝,祂定旨了這種普遍恩典文化,祂吩咐我們作為信徒參與其中。我們這樣做是為了順服上帝,“禁止將人的生活分為宗教領域和非宗教領域的任何二分法”(KP67)。我們作為信徒所做的一切,因為它涉及到我們的敬拜和文化活動,都是宗教性的,正如保羅自己所說:“無論做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神”(西3:17,克萊恩引用,KP 160)。但這就是克萊恩所說的主觀的,有別於客觀的,文化的成聖。克萊恩是這樣解釋這一區別的:
“從積極的角度來說,我們必須認識到上帝的百姓作為祭司,他們終其一生都會與敬拜儀式打交道。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獻在上帝面前的一種事奉。他們在地上之城裏進行的所有文化活動,都應該為了彰顯上帝的榮耀。這種文化性的成聖是主觀的,發生在聖徒的心靈之中。從消極的角度來說,我們必須堅持認為在客觀地考量文化時,這種主觀的文化成聖並不會導致從普通到神聖的實質性轉變。普通的地上之城並不會因著使文化成聖的聖徒參與到了自身的發展之中,就以任何方式或在任何程度上變成了上帝的神聖國度。從上帝的百姓從事的文化活動所導致的產物、效果和制度背景等角度來看,這種活動屬於普遍恩典下的活動。而地上之城中的活動並非“(神的)國度”中的活動。儘管這也體現了上帝在他們生命中的統治,但這並不是在制度或領域的層面上建造上帝國。因為普通的地上之城不屬於神聖的國度領域,它永遠也不會變成上帝的聖城,無論是逐漸地還是突然地。相反,必須在審判之中將地上之城除掉,好為重新創造的天上之城騰出地方來。(KP 201)。
克萊恩拒絕文化的客觀成聖,但他肯定了文化的主觀聖化。我們不能使文化或任何文化產品本身成為聖潔,但我們可以用一種聖潔的動機參與文化活動。
讓我們通過查考一個例子來具體說明這一點。在創世記第四章中,該隱被認為建造了第一座城(創4:17),他的後代發明了遊牧業、音樂和冶金業(第20-22節)。有趣的是,敬虔的一族並沒有逃避這些事情。例如,亞伯是一個牧羊人(第2節)。敬虔的一族沒有自己創造聖潔的帳棚、聖潔的樂器和聖潔的金屬製品。塞特一族與該隱一族使用同樣的帳棚、同樣的樂器和同樣的金屬製品。它們都是普遍恩典文化的一部分。但他們從事這些文化活動的動機是不同的。
我知道這可能很難讓你理解。普遍恩典的概念會讓我們感到不自在。我們本能地覺得我們應該在基督的統治下擁有自己的反制文化。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應該是聖潔的、特殊的、與世界分離的。但我認為認識到這一點可能會有幫助,對克萊恩來說,普遍恩典國度或領域並不是天生有罪或邪惡的。它不是聖潔的,但也不是非聖潔的。如果它是不聖潔的或有罪的,那麼它就只能通過上帝的任憑而不是通過祂的祝福而存在。但它確實在上帝的祝福下存在,至少是祂的非拯救性的祝福。我們不要忘記,這個非聖潔的、普通的恩典領域是由上帝自己建立的,首先是在創世記第三章的墮落之後非正式地建立的,然後在創世記第九章的洪水之後更正式地建立了普遍恩典之約。
在創世記第九章,它被特別稱為一個聖約。它是一個神聖法令。普遍恩典領域並不像罪那樣僅憑任憑而存在。以任何罪為例,如姦淫。姦淫是對上帝誡命性旨意(preceptive will)的悖逆。祂不贊同它,也不希望它發生。然而,上帝在祂誡命性旨的奧秘中確實允許它發生。但普遍恩典領域並不像那樣——在誡命的層面上被禁止,但在定旨的層面上被允許。不,普遍恩典領域是上帝的一個積極典章。上帝親自在敬拜和文化之間建立了敬拜的界限,並將人類文化分別出來,將它作為選民和非選民的共同領域,作為祂在特殊恩典之約中展開救贖計劃的背景。這就是為什麼克萊恩強調它是由創世記第九章的正式聖約建立的。
所以我認為克萊恩會接受范泰爾的 “無中立地帶”的反對意見,並將其推翻。作為一位優秀的范泰爾主義者,克萊恩會堅持認為,我們必須讓我們的自主思想順服在聖經中所揭示的上帝的主權權威之下。聖經在創世記第9章中啟示,上帝親自建立了這個暫時的、合法的但非神聖的普遍恩典文化領域。因此,我們必須將我們的思想服從於上帝的聖約話語。
作為一位范泰爾主義者,如果有人說普遍恩典文化建立了一個中立的領域,而這個領域在某種程度上是不敬虔的或與上帝無關的,克萊恩會提出抗議。普遍恩典領域不可能是中立的,因為它是由上帝自己建立的。它存在的基礎是上帝作為一切受造物至高無上的主或宗主的聖約權柄。正如創世記第9章反復聲明的那樣,上帝是宗主,所有的受造物都是與上帝簽訂的普遍恩典之約裏的附庸。
此外,每個有罪的人的文化活動都有宗教動機——要麼是為了上帝的榮耀,要麼是對上帝的悖逆。這種對立是真實的。在普通恩典的舞臺上,有一條界限直插其中,這是一個對立面。但我們應該在聖經劃定的地方劃定這條線——不是在文化本身的客觀層面,而是在主觀層面。這並不是說基督徒在從事農業或醫學等方面有根本性的不同方式。
諸如此類。相反,信徒參與文化活動有不同的動機,是為了上帝的榮耀。
那麼我們該如何生活呢?
首先,我們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在上帝的聖潔國度上,即末世性的文化,這在教會中得到了體現。當我們這樣作的時候,我們應該堅持教會的屬靈性——即教會的關注和利益是末世性的,而不是今世/的和文化的想法。參與普遍恩典文化活動,並不是作為教會之首的基督委託給教會這個機構的任務之一。她的任務,她的使命,是屬天的,屬靈的,和救恩性的。我們在哪裏可以找到教會的行軍令呢?在大使命裏。復活的主吩咐祂的教會傳揚福音,使人作門徒,而不是改造文化。我們必須時刻警惕邁克·霍頓(Michael
Horton)所說的 “使命潛變”[mission creep][4]。你在當代的
“宣教運動”中可以看到這一點,眾教會想要以“教會”的身份參與社會正義的運動。我們有各種打著 “服事城市”旗號的項目,無論是無家可歸者的收容所,還是孩子們的課外活動,或是與貧困和種族主義作鬥爭。這些動機都是好的。我們想行善,以獲得好叫人可以聆聽福音。克萊恩並不反對這些善行。但他會說,我們必須小心翼翼地表明,我們是作為個別基督徒在作這些事情。這些活動不是教會作為一個機構的使命的一部分。
但是,第二,就我們作為個別基督徒參與普遍恩典文化而言,我們應該認識到,我們無法使普遍恩典文化成為聖潔。如果我們成功地使普遍恩典文化在客觀上成為神聖的,它就不再是普通的。然而,我們可以、而且應該參與文化的主觀成聖。這與我們的動機有關。我們應該以禱告的心做一切事,為的是榮耀上帝。就文化的主觀成聖而言,我們應該根據上帝在創造中所揭示的創造準則和根據聖經中關於上帝的啟示所解釋的良知,把創造的良善和美麗表現出來。這是信徒參與普遍恩典文化的獨特方面。然而,重點應該是遵循上帝的普遍啟示中所揭示的上帝的創造準則,而不是與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有關的、建立在上帝救贖工作之上的獨特倫理。
第三,我們不應該把希望寄託在普遍恩典文化上,或者寄託在普遍恩典文化會變得越來越好,越來越像基督徒這樣的盼望上。這不是上帝的國度。普遍恩典活動不是永恆的,不是持久的。上帝沒有給它打上末世的印記。祂沒有把安息日的記號放在它上面。我們的文化勞動和產品不會進入新創造。基督徒計算機工程師不會在新創造中看到他的代碼。基督徒電影攝影師不會在新造裏看到他的電影。
第四,儘管普遍恩典文化並不會朝向末世的完滿成全,但我們還是應該參與普遍恩典文化活動,作為我們基督徒見證的一部分。當我們以基督徒的身份參與文化活動時,作為那些尋求按照上帝在創造中所揭示的創造準則和在聖經的亮光下所解釋的良知來彰顯創造的良善與美麗的人,我們就會像黑暗中的明燈那樣發光。作為基督徒,我們參與文化活動的方式,從我們對唯一真正的創造者上帝的獨特應許的角度來看,向世界傳達了我們的價值觀和我們的世界觀的應許。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作為基督徒的文化活動確實具有永恆的意義。
最後,我們不需要對普遍恩典文化的發展軌跡感到焦慮和恐懼。如果此刻它似乎正在走下坡路,我們不應該恐懼地推斷它在基督到來之前的最終滅亡。上帝在祂普遍恩典中是叫人類文化不至於沉淪到它所能達到的墮落深度的。有的時候,文化會越來越好,但它永遠不會成為上帝的聖潔國度。它也會有越來越糟的時候,但它不會完全變成魔鬼,除非是在審判日之前的最後危機點。你可以指望它。這是上帝在與挪亞和所有受造物訂立的普遍恩典之約裏的承諾。
也許你聽說過這樣一句話:“我們生活在一個瀕臨死亡的文化裏”。這當然是事實。但我們若認為這種文化只是最近才開始死亡,那就會產生誤導。現實情況是,自從墮落以來,上帝的子民一直生活在一個垂死的文化之中。人類文化之所以沒有變得完全邪惡,是因為上帝在祂的普遍恩典中保存了它。因著普遍恩典,人類文化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有其起伏,有更大的邪惡時刻,有更大的公民正義時刻,以及兩者的摻雜。我們的任務不是使普遍恩典文化在客觀上成為聖潔。
結語
關於克萊恩對基督和文化的看法,還有很多東西可以說,但我認為我已經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整體輪廓。他的思想深深紮根於聖經,由聖經神學和聖約神學所塑造,並由末世論來驅動。
歸根結底,這是一個關於我們優先事項的問題。在普遍恩典文化中,作為上帝的子民,我們的優先事項是為基督的福音做見證。福音,而不是文化活動,是上帝救贖的大能(羅1:16)。福音永遠不會失敗,無論人的城如何起伏,人的城的文化將在整個歷史中起伏不定。但上帝藉著傳揚福音招聚並使聖徒變得完全的計劃是永遠不變的。正是藉著福音,祂正在建立未來時代的文化。
© 2015 Charles Lee Irons
[1]
Meredith G. Kline, Kingdom Prologue: Genesis Foundations for a Covenantal
Worldview (Eugene, OR: Wipf and Stock, 2006)。下文引為 “KP”
[2] Scripture quotations are
from The Holy Bible,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copyright © 2001 by Crossway
Bibles, a division of Good News Publishers. Used by
permis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3] For
Kline’s critique of theonomy, see his review article on Theonomy in Christian
Ethics by Greg L. Bahnsen, “Comments on an Old-New Error,” WTJ 41.1 (1978):
172–189. See also my paper, “The Reformed Theocrats: A Biblical Theological
Response,” http://www.upper-register.com/papers/reformed_theocrats.pdf.
[4]
Michael Horton, The Gospel Commission: Recovering God’s Strategy for Making
Disciples (Grand Rapids: Baker, 2011), 7–8, 161, 247–48.
2022-12-25
2022-01-04
創世記六章4節 「神的兒子們」:敵基督的危機
誠之按:本文是根據Lee Irons 主日學課程(Unfolding Mystery),第14課整理
http://www.upper-register.com/mp3s.html
https://yimawusi.net/2021/12/15/genesis-6_4-sons-of-elohim/
Gen 6:1-8 這段經文怎麼會和敵基督有關呢?我們馬上會解釋。這段經文要處理的,是「神的兒子們」,他們和人的子女結婚,生下「偉人」,所引發的洪水危機。
Genesis
6:1-8 1 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 2 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 3 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4 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 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5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6 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7 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 8 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
六章2節,神的兒子們(Sons of Elohim)指的是誰,主要有三種看法:
在希伯來原文中,Elohim 是一個複數字,所以,「神的兒子們」可以說是「諸神的兒子們」(sons of gods)。雖然有時候elohim被翻譯為god, 但是在希伯來原文中,以im為字尾的,應該是一個複數。那麼,這些諸神的兒子們是誰呢?主要有三種看法:
一、他們是墮落的天使。這是最不可能的解釋。
第一種說法,就是這些神的兒子們是指墮落的天使(魔鬼),他們與人的子女同居,生下怪異的巨人後代,我們可以確定這是完全錯誤的。雖然的確有一些說法支持,就是在兩約間的文學、猶太人的著作中,有這種猜測的說法。例如,《以諾壹書》解釋這節經文,認為這是墮落的天使和人的子女同居。但是,除了兩約之間的文學有這種觀點外,經文本身有很強烈的證據反對這種看法。
二、他們是塞特敬虔的後裔(godly Sethite believers),他們和不敬虔的外邦人雜婚,換句話說他們是在違背聖約。雜婚不是指種族的混雜,而是指他們不遵守聖約的限制,和不信的人結婚。
第二種看法是一種可能性,但我相信,第三種是最好的解釋。
三、這是指神授王權和一夫多妻制(divine kingship and polygamy)
這種看法認為,「神的兒子們」是指該隱世系(或許包括拉麥這個世系)的暴君所建立的人間王國,他們悖逆神,但仍自稱是「諸神的兒子」(參詩篇八十二6;譯按:有點像中國古代君王自稱是「天子」)。這種看法符合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的主題,也符合「人的城」的主題。人的城的主題,在第六章達到高峰,我們可以稱之為「敵基督的危機」。
第三種解釋,我認為是最好的解釋,這裡的神(諸神)是指神授王權(divine kingship)和多妻婚姻。神授王權在古代近東世界可以找到,例如,古巴比倫王,和古埃及的法老王,他們都被視為是諸神的兒子。法老王是太陽神(Ra)的兒子,而巴比倫王是 Marduk的兒子。所以,古代近東世界有這種觀念,認為列國的君王具有神的權柄、神的特權。他們施行暴政,隨意娶人間的女子為妻。
這段經文的上下文是這樣的:在創世記第三章,我們看到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彼此為敵。在創世記第四章,我們看到該隱和亞伯之間的衝突具體呈現在歷史中。該隱造了一座人的城。亞伯本屬敬虔的世系,不幸被殺。神興起塞特,取代了亞伯的位置。第四章記載了該隱的後裔,他所建造的城,以及後來的王朝。創世記第五章回到塞特的世系、敬虔的世系。第四、五章延續女人的後裔和蛇的後裔之間的衝突。第六章我們再度回到該隱的世系,我們看到這個王朝的光景。這個王朝達到了它獨立自主、背叛神的高峰。我們在四章17節已經看到該隱的世系想要立自己的名,以自己的名建一座城,棄絕神的權柄,並且把自己放在上帝的位置上。到了23節,情況變得更加惡劣:
創四23-24 23 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或作我殺壯士卻傷自己我害幼童卻損本身〕 24 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人的城開始高抬自己、抵擋上帝。拉麥對上帝的公義感到不滿,他要自立為王:「我不需要上帝的保護、不需要上帝的公義;我自己就可以保護自己,我自己要訂立一個公義的標準。」在創世記第六章,我們看到這種自誇和背叛的頂峰,而這種悖逆也招致了洪水,就像巴別塔那樣。
創六3 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這裡,上帝定了一個日期:再過120年,洪水就會到來。這節經文不是說人類當時壽命的極限。翻譯為「住在」的希伯來文,原文有一個法律上的涵義。這裡是以諾和挪亞帶給人類的警告:神的審判即將到來,而悔改的時間已經不多了。人類違背了行為之約,上帝要提起訴訟審判他們。上帝是在說,我不會再和你們競爭了,我不會再差遣先知,不會再給你們警告。我們之間的故事到此為止。
六章4節的「偉人」(巨人),未必指變種的「巨人」。這節經文的涵義似乎更多是指政治上大有能力的人,或君王。創十章8節提到「英雄」(mighty man,見ESV翻譯),似乎是和政治上的權勢有關,扮演王朝或政治上的角色。
這段經文怎樣和敵基督連在一起呢?為什麼稱之為敵基督的危機呢?「挪亞的日子怎樣, 人子降臨也要怎樣」(太廿四37),這是主再來以前的一個景象:人的城會變得越來越叛離神,宣稱他們的神聖權柄,悖逆敵擋神,像路西法(Lucifer;KJV)在以賽亞書十四章12節中宣稱與神同等,自主悖逆,棄絕神的主權,最終導致最後洪水的審判(彼前三18-20[1], 彼後二4, 猶6)。
六4,「神」的兒子:原文是elohim,可以是指複數的「諸神」,gods,就是指邪靈,巴力。參見詩一三十八1,林前十20。這些人乃是受到邪靈的影響,他們是邪惡黑暗力量施行在地上的管道(帖後二9)。不法之人就是敵基督(但七,十)。敵基督在啟示錄裏就是獸,有角的獸與神相敵, 牠是受撒但鼓動、與撒但同謀的。
因此這些該隱的後裔、神的兒子的興起,是受到黑暗勢力的鼓動,這就是彼前三的背景。彼得是講到受逼迫:蛇的後裔與女人的後裔的衝突,見彼前五8 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1] 1Pe
3:18-20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卷: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19 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20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誠之按:Peter Gentry 的這個Youtube 短片(https://youtu.be/qKtHwc3mMY8
)也言之成理,因此,個人認為,對這個題目,不必採取過於武斷的立場。
2021-02-07
聖經中真的有「恩典之約」嗎?
The
covenant of grace
作者: Lee Irons 譯者: 誠之
http://www.upper-register.com/blog/?p=251
https://upper-register.typepad.com/blog/2009/06/index.html
https://yimawusi.net/2021/02/04/%e8%81%96%e7%b6%93%e4%b8%ad%e7%9c%9f%e7%9a%84%e6%9c%89%e3%80%8c%e6%81%a9%e5%85%b8%e4%b9%8b%e7%b4%84%e3%80%8d%e5%97%8e%ef%bc%9f/
許多對聖約神學持批評態度的人──例如,時代論者(包括古典時代論和漸進時代論者),和新聖約神學家(New
Covenant Theologians,NCT)──論證說:改革宗對「恩典之約」(the covenant of grace)的看法,是一個抽象的神學觀念,缺乏足夠的聖經基礎。這個論證乍一看來,似乎很有道理:聖經雖然的確詳盡說到了一系列很重要的聖約(例如,挪亞之約,亞伯拉罕之約,摩西之約,大衛之約,以及新約),這是事實;然而,有一群稱自己為「聖約神學家」的人,他們口中最重要的聖約,卻不是在聖經中詳盡提到的幾個最重要的聖約。
然而,經過仔細審查,這個論證就變得華而不實了,因為「恩典之約」只是一個縮寫,是用來描述亞伯拉罕之約(及其前身),以及用基督的血所立的新的約,它們之間之應許與應驗的關係。絕大多數批判聖約神學的人(至少是漸進時代論者與NCT的人),都應該能看出這層關係:亞伯拉罕之約(保羅稱之為「應許」),與新的約有一層有機的關聯,不只是在耶利米書三十一章所應許的,而是在歷史中藉著基督的死所實現了的,也在最後的晚餐中,藉由祂的話所被記念的:「這是我的血所立的新約」。
當然,很重要的是要認識到,亞伯拉罕之約有它的前身,是在創世記三章15節,人類墮落之後,女人的後裔要打破蛇的頭的應許,接著是創世記六章18節的(救贖性的)挪亞之約,直到這些猜謎式的關於「後裔」的應許,被帶到一個更正式的約的制定中,也就是在亞伯拉罕的生命中幾次的立約事件,以及之後與以撒、雅各的聖約更新當中。這些可以被總括起來,貼上一個標籤:「應許」(the promise)。這個應許在我們稱之為「亞伯拉罕之約」中,得到最清楚的表達。
除了亞伯拉罕之約的前身之外,我們也必須注意它在族長時期之後的發展,也就是說,要查考《出埃及記》,以及之後的發展。在《創世記》這卷書中所清楚發佈的這個應許,有兩個應驗的階段,佔據了從《出埃及記》到約翰的《啟示錄》的整個救贖歷史:
(a) 最初的預表與影子(type
and shadow)的應驗:出埃及,征服應許之地,確立神治政體的以色列王國,所羅門聖殿之宗教崇拜中心,等等,以及,
(b) 最終實際的應驗:基督第一次與第二次降臨(要留意已臨、未臨的模式),最初的應驗只是最終應驗的一個預表式的呈現(typical representation)。
因此在這個兩個階段,或兩個層級的應驗中,最初的應驗本身也是應許的一部分,因為以色列在地上所有的各種神治政體的制度(聖潔的子民,聖地,聖殿──都是在上帝所膏立的王與祭司的王權統治之下),是那將要來的更宏偉的子民/土地/聖殿/君王/祭司的圖像。這個最初的應驗是局部的,過渡性的,是被罪所玷污的,也在背道與被擄中結束了──這看起來真是個悲慘的故事。然而它卻具有真實的正面價值,因為最初的應驗是那將要來的更偉大的應驗的一個預嚐(foretaste)。它是註定會失敗的,因為它不是那實體。它的失敗,為舊約先知的職事設立了背景。舊約先知環顧以色列國的遭難,說到那將要來的更榮耀的一日,以及那更榮耀的約(例如,耶利米書三十一章)。
「恩典之約」,只是一個縮寫,是在一個單一的神學標籤下,用一個單一的約的統一單元來加以總結,搶先預告了那應許,以及其兩階段的應驗。如此,它就帶著存在於本身的不利條件,如同所有的縮寫標籤一樣,會暫時模糊了它所代表之細節的豐富紋理。但只要我們記得這個事實,就是恩典之約在歷史上是從創世記三章15節開始展開,到亞伯拉罕之約,到應許之地最初的預表性應驗,再到最後在基督裡末世性(新的約)的應驗,我們就不需要懼怕標籤的本身。事實上,這正是它的長處,因為它幫助我們瞥見救贖歷史之有機的連續性。
所以,「恩典之約」一開始看起來似乎是聖約神學家所發明出來的一個約,好嵌入他們的系統中,但實際上它是穩固地奠基於聖經實際記載的諸約,而從一個更高的神學抽象觀念層面來審視的。
也許你在原則上反對這樣的神學抽象觀念。好吧,聖經本身包含許多這樣的抽象觀念。甚至「亞伯拉罕之約」也是一個神學抽象觀念,但它是聖經本身所得出的。你可以問一個問題,以明白這點:亞伯拉罕之約是什麼時候立的?是在創世記十二章亞伯拉罕最初得到的呼召?還是在創世記十五章,立約的儀式上?還是在創世記十七章,上帝給亞伯拉罕割禮的記號時?但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和他的孫子雅各得到應許的更新之時?很有趣地,創世記十五章立約的儀式(見18節,「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詳盡地與十七章割禮之約做出區別(見十七2,「我就與你立約」。參考使徒行傳七8,「割禮的約」)。然而,聖經卻說到:「耶和華要堅定祂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申命記六5;參考創世記廿六3;路一73)
如果我們跟隨聖靈自己在經文中立下的榜樣, 我們必須不只是進行分析(即加以區分),我們也必須綜合判斷(看每件事是如何相關的)。除非我們拒絕看到聖經中各個聖約的應許與應驗的有機結構,我們說有一個單一的「恩典之約」,應該是不成問題的。這個恩典之約是從創世記三章15節,延伸到了基督寶血所立的新的約。
Tonight’s Question Box asks, “Is God’s covenant
conditional?” This is an important theological question with tremendous
person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