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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9

 
申命記(DEUTERONOMY, BOOK OF|聖經詞條
摘自天道《聖經新辭典》
https://yimawusi.net/2023/02/28/theology-of-deuteronomy/
 
申命記一名源自七十士譯本對十七18一片語的翻譯。那裡說王要準備「這律法的一份抄本」。這片語在希臘文是 to deuteronomion touto,直譯是「這第二本律法」。其後武加大譯本將希臘文翻譯成 deuteronomium。這卷書的內容被認為是第二本律法,第一本律法是在何烈山(西乃)頒佈的,第二本(重複版)則是在摩押平原頒布的。
 
Ⅰ 內容大綱
 
  這卷書可自然地分為三部分
 
a.   1-43。摩西的第一篇演辭。他作了一個歷史回顧,描繪他們從何烈山一直至伯毘珥這段期間神的偉大作為(一6-29),然後呼籲以色列人履現作選民的身分,聽從祂的吩咐。
 
b.   44-廿八68。摩西的第二篇演辭。這一部分的篇幅很長。他向以色列人陳明他們與神所立的盟約那忠信的性質,就是基本上要求人完全忠於耶和華(五1-十一32)。他從過去汲取教訓(八1-11),並鼓勵以色列委身於神(十12-十一32)。在十二1-廿六19,他陳明了神的法律以及其詳盡的盟約條文。這一部分討論有關崇拜的事項(十二1-十六17)、以色列領袖的特質(十六18-十八22)、刑事法律(十九1-21)、聖戰(廿1-20)、一系列各式各樣的法律(廿一1-廿五19),以及兩個禮儀(廿六1-19)。廿七1-26則指出他們在那地方必須與神重新立約,並要回應這盟約對他們的挑戰。最後,廿八1-68則是*約的制裁(sanctions),即盟約所牽涉的咒詛及祝福。
 
c.   廿九1-20。摩西的第三篇演辭。有關盟約中各項要求的複述,除了其他內容外,還包括歷史回顧(廿九1-9)、鼓勵人委身於神(廿九10-15)、警告不順從者會受懲罰(廿九16-28)、嚴肅的呼籲人要選擇生命(卅11-20)。
 
  最後是摩西臨終前的一些活動,他臨別贈言,及要求百姓每七年舉行一次重新立約的儀式(卅一1-13)。全書的末了是摩西給約書亞的吩咐(卅一14-23)、他作見証的詩歌(卅一30-卅二47)、他最後的祝福及離世(卅二48-卅四12)。
 
Ⅱ 盟約宣言
 
  舊約聖經中,大概沒有其他書卷像申命記那樣對盟約這概念作出如此深邃及連續的論述。耶和華這位盟約之主,曾採取前所未見的拯救行動來救贖其子民以色列,祂與以色列人立約(四2331,五2-3,九9,廿九112)。祂會謹記並遵守盟約(七912),祂會保持「盟約的堅貞」或「堅定的忠誠」(hesed,五10,七912;〔譯註:和合本作「守約施慈愛」〕。至於以色列人,他們要順從盟約的條款,或「律法」(to^ra^),用來表明他們忠於耶和華及其盟約。申命記中曾提及「這律法書」(廿八61,廿九21,卅10,卅一26)和「這律法」(一5,四18,十七18-19,廿七3826)。更具体的說,這律法給定義為「見証」(’testimonies, `ed[u^t[;〔譯註:和合本作「法度」〕)、典章(’statutes, mis%p{a t]i^m)和律例(’ordinances, h]uqqi^m)。有時候這卷書只提這幾個稱號中的其中兩個,「見証和律例」(六17),或「律例及裁判(judgments)」(AV 譯文) / 「律例、典章」(RSV 譯文)(四1,十二1)。這一切形成了一套教訓,指引以色列人如何與耶和華及與其他人相交。這種生活使以色列人能充分享受盟約帶來的福祉。要過另一種生活,便相等於拒絕耶和華向其子民所定的滿有恩惠的旨意。
 
Ⅲ 申命記的神學
 
  申命記在文學上的結構編排及其背後的主要概念,幫助我們瞭解這卷書的基本神學。扼要而言,這卷書主要說明:
 
a. 耶和華是盟約之主,祂對以色列享有主權,是他們的主、王、審判者和戰士。祂為以色列採取了滿有大能的拯救行動,也要求他們服從祂。
 
b.   耶和華是歷史的主宰。祂能夠在埃及、在曠野、在迦南施行拯救的作為。祂也是以色列軍隊的領袖,面對任何的敵人,祂都能實現祂為以色列人所定的計劃。
 
c.   以色列是盟約的子民。他們有義務單一地去愛、服從、崇拜和服事耶和華。這樣他們便會得到平安(s%a{lo^m)和生命(h]ayyi^m)。
 
d. 人要以愛及感恩的心來崇拜這位盟約的神,這種崇拜的表現,就是個人的投身,以及遵守仔細列明的節期及禮儀。
 
Ⅳ 申命記的結構
 
  即使我們粗略地閱讀這書,也會發現其背後有一個較複雜的藍圖。一些人嘗試整理出這卷書的結構。1948年諾(M. Noth)建議說,一至四章其實是由約書亞記至列王紀下這本偉大歷史書的簡介,而其餘各章則是這段歷史的序言。馮拉德(G. von Rad)在1932年則認為這卷書是宗教上的一個慶祝儀節,可能用於重立約的一個節期中,裡面包括四大部分:
 
(1) 歷史(一-十一);
(2) 律法(十二1-廿六15);
(3) 盟約的簽訂(廿六16-19);
(4) 祝福與咒詛(廿七-廿八)。
 
  1955年,孟德賀爾(G. E. Mendenhall)指出了主前二千年期赫人條約(Hittite treaties)跟耶和華與以色列所立*約之間的許多相同點。這樣,研究申命記的結構便有了一個新的方向。赫人的條約包括:
 
(1) 序言;
(2) 歷史前言;
(3) 約的條款:
(a)  一般的條款,
(b) 特定的條款;
(4) 約的制裁、咒詛和祝福;
(5) 見証人,再加上一些附註,聲明這條約文件要存放在廟宇中,並且要定期向公眾宣讀這份條約。
 
  1963年祈連(Meredith. G. Kline)建議說申命記是一個整体,並且認為這是真正出自摩西的文獻,以古代近東條約形式寫成如下:
 
(1) 序言(一1-5);
(2) 歷史前言(一6-45);
(3) 盟約的條款(五1-廿六19);
(4) 盟約的制裁及誓言(廿七1-20);
(5) 對列國君王的處置、盟約的延續性(卅一1-卅四12)。
 
  麥格非(D. J. McCarthy)在1963年說,他接受申命記的基本結構是屬於古代近東條約格式的說法,但卻主張一至三章應被分別出來,視作一歷史作品,第四、廿九和卅章本身應該被視為正式的單元,裡面包括盟約格式應有的所有元素,而第五至廿八章則是置於兩篇演辭中間,具有盟約形式的核心。
 
  溫南(G. J. Wenham)在1970年爭論說,申命記本身是一個獨特的舊約盟約,類似近東的一些法典(Law Codes)及條約,但卻採用了兩者之間的一種形式,如下:
 
(1) 歷史前言(一6-29);
(2a) 基本條款(四1-40,五1-十一32);
(2b) 詳細條款(十二1-廿六19);
(3) 文件的附註,聲明要把盟約記錄下來,並在將來重新訂立(廿七1-26);
(4) 祝福(廿八1-14);
(5) 咒詛(廿八15-68);
(6) 摘要(廿九1-20),最後以一個呼籲來作總結。後面第卅一至卅四章不屬於盟約的形式,而是論及盟約的重新訂立。
 
  懷恩非(M. Weinfeld)在1972年指出,申命記的結構並非模倣一種定期舉行的宗教典禮(馮拉德),而是沿用一種盟約文獻的寫作傳統。他認為雖然申命記保留了古老盟約傳統的主題,但這些主題其實是在當時亞述條約模式的強烈影響之下,由希西家──約西亞時期的文士 / 智者所重新整理及改編成盟約文体的。
 
  申命記的結構在某些方面與古代近東的政治條約有關連,這似乎是毫無疑問的,但它看來經過特別的改編,使它在形式上有以色列獨特的風格。
 
Ⅴ 申命記基本的社會及宗教背景
 
  今天的學者一般承認,申命記大部分的內容是屬於古代的,但至於這些內容的確切年代則不容易肯定。馮拉德在其1966年出版的註釋書中,不時說某某法例是屬於「早期」或「較早時代」的。在他看來,雖然申命記現存的形式可能是為了適應以色列歷史中較後期的需要而經修改,但申命記的根源肯定早於王國時期,是來自以色列古老部族体系的神聖宗教傳統的。
 
  威爾殊(A. C. Welch)在1924年指出,他認為第十二、十四、十六和廿七章的宗教法律在在反映了主時約十世紀的定居生活的原始狀況。羅拔遜(E. Robertson)在19491950年激烈的爭辯說,申命記是在撒母耳的指導下起草的標準法律書籍,在民事及宗教上供正在興起的君主制度使用,因此其時代約在十一世紀。
 
  顯然,申命記所描繪的社會是屬於早期的。以色列人當時的鄰居包括迦南人(七1-5,廿16-17)、亞瑪力人(廿五17-19)、亞捫人和以東人(廿三3-6)。裡面附有進行聖戰的法律(廿1-20,廿一10-14,廿三10-14,廿五17-19)。當時並沒有聖殿。唯一談及君王的地方(十七14-20),是論到將會出現的王。許多法律與漢摩拉比法典有相似的地方。有些法律反映了迦南宗教的背景(十四21下);其他的則反映了一個簡單農業社會的狀況,處理的項目包括待收割的農作物(廿三24-25)、磨石(廿四6)、踹榖的牛(廿五4)、地界的標誌(十九14)等。雖然有些事項可適用於為期甚長的一段時間內,但我們有足夠理由相信,在我們目前這卷申命記背後,是以色列民族古老而真實的生活形態,並且這時期是先於君王時期的。有人爭議說申命記作者曾刻意的「仿古」。但仿古要建基於對過去有一定的認識,並且申命記許多的內容若用於王國時期之前以色列那簡單的農村經濟生活,必定是十分有意義的。
 
Ⅵ 申命記與中央聖所
 
  中央聖所在申命記中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有一個地方是「你們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十二51118,十八6-8,卅一10-13等等)。沒有跡象顯示這地方特別指耶路撒冷,不過事實上這城市最終成了中央聖所的所在地。早期這中央聖所似乎經常被遷移。例如約櫃曾停放在吉甲(書四19,五9,九6)、示劍(書八33)、伯特利(士廿1826-28,廿一2)、示羅(書十八1,士十八31;撒上一724,四3等等)。要決定究竟這些有關的經文是指在某一段時間內中央聖所設在某一地點,還是所有時間都設在一個固定地點,或在一段時間內設在許多不同而都蒙神悅納的地點,是非常困難的。誠然,列王紀和在亞拉得、但、別是巴等地的考古發現,都顯示當時實際上有許多處地點是充任聖所的。後代許多進行改革的王,如亞撒、希西家和約西亞等,都曾嘗試使一些有不正當活動的「高處」(’high places’)得以合乎正規,他們甚至要將崇拜集中在耶路撒冷。
 
  這樣,我們看到申命記表達了在摩西時代一種適當而可行的宗教理想,但從侵佔迦南之後即無法執行,只是未有被那些改革者遺忘,而到了被擄以後的時期,這理想才能真正實現。在摩西時代有個中央聖所,那時是主前十三世紀上半葉。申命記陳明了這聖所在以色列國家及宗教生活中應該佔有的理想位置。
 
Ⅶ 申命記的寫作日期及作者
 
  沒有那幾個問題比這一個更難回答。表面上新約聖經似乎暗示摩西是五經的作者,因此也是申命記的作者(太十九8;可十二26;路廿四2744;約七1923;徒十三39,十五5;林前九9;林後三15;來九19,十28)。這些經文的難處是「摩西」這名詞的確切意思不太清楚,它可能只是指五經這卷冊而不是指作者。申命記本身提到摩西向百姓的說話(一69,五1,廿七19,廿九2,卅一130,卅三1等等)及其著作(卅一924)。
 
  但任何上述經文中的聲明都不足以讓我們下一結論,說我們今日所有的申命記完全或大部分是摩西本人所寫。我們還要容許一個可能性,就是經文曾有編輯上的改動,或後代為使摩西原來的材料適用於他們的時代,曾作出修改。即使我們可以証明書中許多的地理背景、法律背景和社會情況都與摩西時代的合,也不能証明摩西是全部內容的作者。關於這卷書的作者及寫作日期,大概有四種觀點:
 
a.大部分資料都屬摩西的年代,也是他的作品,有一部分是摩西以後的資料。
 
b.寫作年代是撒母耳至所羅門時期。許多資料都可追溯至摩西時代,但我們現有的申命記則是在摩西死後三百至四百年才編成的。
 
c.寫作年代是主前七世紀希西家至約西亞時期。這種觀點並不否認申命記的背後很可能有大量屬於摩西的資料及原則。但申命記的成書其實是將當時保存在宗教及先知圈子中的古代資料編輯起來,那時候叛教的情況很嚴重,國民須要被提醒,履行古時盟約的責任。其形式就是以摩西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時的一些演辭來提醒國人。這些蒐集的資料的出版,幫助了約西亞王的改革。
 
d.寫作日期及作者都是屬被擄之後的時期。這卷書並非一個改革的計劃,而是被擄之後一些不切實際的做夢者一廂情願的想法。
 
  學者現在逐漸認識到,雖然任何有關申命記來源的研究最終都會追溯到摩西這人物,但我們完全無法確定申命記最後寫成的日期。這個問題分為兩方面:
 
(1) 原始資料的年代,
 
(2) 這些資料給組合成書的時期。我們有理由相信,申命記的資料大部分來自摩西的年代,並且摩西為以色列提供了申命記的核心內容。可是在面對新形勢時,便必須重述摩西的話語,表明其在新時代對人的意義。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中曾有過數次關鍵時期,是必須重新解釋摩西的話語的──在掃羅、大衛、或所羅門統治時,王國剛剛被建立的時候;所羅門死後,王國分裂時的非常時期;或是其後數世紀中許多的關鍵時刻。我們要承認書中有摩西本人那強而有力的影響,也要承認這書經過了許多的編輯過程才成為現在的模樣。我們似乎沒有多大理由反對「申命記大部分的資料在主前七世紀前已存在了好幾個世紀」,但卻無法知道這些資料中有多少是屬於摩西本人的話(ipsissima verba)。
 
  書目:P. Buis and J. Leclerq, Le Deute*ronome, 1963; R. E. Clements, Gods Chosen People, 1968; P. C. Craigie, Deuteronomy, 1977; S. R. Driver, Deuteronomy, ICC, 1902; G. H. Davies, Deuteronomy, in Peakes Commentary on the Bible, rev. 1962; C. F. Keil and F. Delitzsch,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3, 1864; M. G. Kline, Treaty of the Great King, 1963; G. T. Manley, The Book of the Law, 1957; D. J. McCarthy, Treaty and Covenant, 1963; G. E. Mendenhall, Law and Covenant in Israel and the Ancient Near East, 1955; E. W. Nicholson, Deuteronomy and Tradition, 1967; E. Robertson, The Old Testament Problem, 1950; G. von Rad, Deuteronomy, 1966;同作者,Studies in Deuteronomy, 1953; G. A. Smith, The Book of Deuteronomy, 1918; J. A. Thompson, Deuteronomy, TOTC, 1974;同作者,The Ancient Near Eastern Treaties and the Old Testament, 1964; M. Weinfeld, Deuteronomy and the Deuteronomic School, 1972; A. C. Welch, The Code of Deuteronomy, 1924;同作者, Deuteronomy and the Framework to the  Code, 1932; G. J. Wenham, The Structure and Date of Deuteronomy (unpublished Ph. D. thesis, London, 1970);同作者,’Deuteronomy and the Central Sanctuary, TynB 22, 1971,頁103-18; G. E. Wright, Deuteronomy, in IB, 2;同作者,The Old Testament and Theology, 1965
 

J.A.T.

2022-06-01


阿摩司書簡介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2/03/17/introduction-to-amos/
 
一、書名
 
  本書取名自阿摩司先知,“阿摩司”的意思是“默示”或“負擔”。
 
二、作者與日期
 
  作者:阿摩司。寫作日期:約主前750年。
 
三、內容剖析
 
  本書可分為四大段,現分述如下:
 
  (一) 審判不義之國
 
  第一、二章記載先知宣告耶和華審判八個國家的罪惡:亞蘭(1:3~5)、非利士(1:6~8)、推羅(1:9~10)、以東(1:11~12)、亞捫(1:13~15)、摩押(2:1~3)、猶大(2:4~5)和以色列(2:6~8)。這八個審判的格式重複,十分容易區分。除了常見的傳信者公式外:“耶和華這樣說”,每個審判信息都有重複用語:“三番四次”,增強了審判信息的嚴肅氣氛,也成為本書的特色。
 
  受審的國家位於以色列的周圍,表示神有完全的主權,按照他們的罪孽審判他們。受審的次序是按照地理位置編排,以以色列為中心,由它的東北面開始(大馬士革),跟著是西南面(非利士),接著是西北面(推羅),然後是對角的東南面(以東、亞捫、摩押),繼而是猶大,最後是以色列。這個次序表示以色列是審判的焦點。選民以色列和猶大所犯的罪,就是離棄神,背棄了跟神所立的盟約。
 
  (二) 以色列的罪孽
 
  第三至六章記述先知譴責以色列。以色列的根本罪孽就是離棄那位揀選、救贖他們的神,沒有按照盟約的要求,專一愛神、行公義、好憐憫(5:15)。審判的信息可以分為五組:第一,以色列敗壞,強暴掠奪(3:9~12)、百姓虛浮奢侈(3:13~15);第二、欺壓貧窮(4:1~3),卻頑梗不知悔改(4:4~12);第三、以哀歌苦勸以色列悔改(5:1~17);第四、譴責信仰不純正(5:18~27);第五、責備荒宴,不知災難臨頭(6章)。
 
  當中插入兩首很短的頌歌(4:135:8),加強審判的信息。詩歌的內容類似,都是描述神的創造之工,強調神的主權和能力,而且都提到耶和華是祂的名,用意在表明以色列背道,及神有絕對的審判權柄。
 
  (三) 五個異象
 
  第七章開始,阿摩司看見五個異象,都是關於審判以色列。前三個異象的性質頗為相近:蝗災(7:1~3)、火災(7:4~6)和準繩(7:7~9)。審判雖然嚴厲,但阿摩司為以色列求情後,耶和華願意施憐憫,似乎還有機會回轉。
 
  在第三個準繩的異象後,插入阿摩司先知和伯特利祭司亞瑪謝的對話(7:10~17)。亞瑪謝控告和趕逐阿摩司,充分顯明以色列冥頑不願悔改,拒絕神。但是阿摩司不為威脅所屈,顯出神的話語無法被禁止。
 
  之後,他宣講第四個異象:夏天的果子(8:1~3)。除了審判的異象,又附加頗長的審判信息(8:4~14),嚴厲警告以色列,語氣更甚於前三個異象。第五個異象描述聖殿傾倒(9:1~4),和第三個異象的內容相似,但語氣更加嚴厲,並以頌歌結束(9:5~6)。這首歌為全書最後一首,內容和前兩首相似(4:135:8~9),皆陳明耶和華的創造,而且都以提起耶和華的名作結。
 
  (四) 復興的應許
 
  本書的結尾充滿復興的盼望(9:11~15),可謂延續大衛之約的應許。這復興的盼望來得突然,可算是意外的驚喜,因為本書從一開始,就以審判的信息貫串全書。相比之下,審判雖然嚴厲,但大衛之約的應許更顯出有復興的盼望。猶大和以色列將來必要經歷復興和合一,而且復興的應許要擴展到列國(9:12)。雖然以色列民毀約,但神仍然記念向大衛承諾的應許(撒下7:16)。這復興的應許不僅論到被擄回歸餘民的復興,更藉著描繪土地和田園,蘊含末世完全更新的憧憬,萬物將恢復到有如伊甸園的景象。
 
四、與新約的關係
 
  (一) 缺乏神的話,人就乾渴飢餓,唯有神的話才能真正滿足人的需要(8:11)。耶穌受試探時,同樣肯定人活著是靠神的話語(太4:4)。
 
  (二) 創造天地的主有權柄審判萬國萬民,神將這權柄交給耶穌(約5:22;徒10:42)。神審判選民以色列,也審判列國,將來的審判也將從神的家開始(彼前4:17)。
 
  (三)神讓以色列家經歷難處,這是神的管教,為要他們回轉歸向神(4:6~13)。新約基督徒蒙受基督救贖的恩典,神也會施行管教,因為祂所愛的必管教,使人和祂建立更親密之關係(來12:5~11)。
 
  (四) 神嚴厲警告以色列人,不要自滿於今生的安逸和舒適,缺乏國度的眼界和愛同胞的心(6:1~7)。耶穌嚴嚴警告貪愛今生富足的人,當有屬天永恆的視野,不要沉迷於今生的安逸(路6:24~2512:13~21)。
 
五、大綱
 
  A 審判不義之國(1~2章)
 
  B 以色列的罪孽(3~6章)
 
  C 五個異象(7:1~9:10
 
  D 復興的應許(9:11~15
 
六、讀經提示
 
  (一) 試列出以色列人犯了甚麼罪。你有沒有同樣的問題呢?
 
  (二) 耶和華如何對待經常犯罪的以色列人?神的作為令你對祂有甚麼新的認識?
 
(三) 耶和華呼籲以色列人要做甚麼?你認為祂的要求在今天的社會是否難於實踐?為甚麼?
 
Keith A. Mathison   

 
何西阿書簡介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2/03/22/introduction-to-hosea/
 
一、書名
 
  本書取名自何西阿先知,“何西阿”的意思是“救恩”。
 
二、作者與日期
 
  作者:何西阿。寫作日期:約主前710年。
 
三、內容剖析
 
  (一)先知傳記
 
  本書的歷史標題(1:1)以南國猶大的君主年期作參考,從烏西雅到希西家,對應北國以色列的年期,即從耶羅波安二世到北國淪亡。作者以“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1:2)開始本書第一部分(1~3章),它主要記載先知的婚姻和為兒女命名兩件事,這兩件事都富象徵意義,表示以色列對盟約不忠,招致審判,卻最終又得到神挽回這段破碎的婚姻,叫審判後的以色列重新有復興的盼望。
 
  (二)先知宣講
 
  這二部分(4~11章)以清楚的先知句式開始:“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4:1),然後展開長篇而沒有清楚段落標記的先知宣講記錄,“這是耶和華說的”(11:11)是講論段落的結束語,清楚地把這部分獨立出來。從內容來看,這部分是先知三十多年宣講的摘要,跟首段先知的婚姻和為兒女命名的傳記互相輝映,更詳細地指斥百姓背約,丟棄良善的種種宗教偏差(4~5章:祭司使民陷於荒淫的宗教;6章:虚假無效的獻祭),以及政治、外交、社會上各種虛假及強權奸詐等惡行(7章:軍事上盲目地结盟;8章:政治上混亂地篡位立王;9章:節期中荒宴敗壞;10章:越強盛越自恃,越多偶像越敗壞)。至終地土被玷污,招致神通過外敵亞述滅絕他們。
 
  這部分結束時是一段盼望救恩的講論,跟第三章重拾破損婚盟遙遙對應,只是由夫妻情轉為父子情:“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就愛他。我從埃及召我的兒子出來。”(11:1);“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把你交出來!……我的心腸翻轉,我的憐憫發動……因為我是神,不是世人;我是你們中間的聖者,必不會含怒而來。”(11:8~9)這段心靈獨白撕裂心腸,顯出神審判懲治時充滿父親的恩情,也成為以色列在審判中的盼望。
 
  (三)先知末年的講論
 
  第三部分(12~14章)可能是先知事奉末年講論的記錄,以色列國運的氣數已盡,危在旦夕,先知複述古民的傳統,包括先祖雅各的故事(12章)和出埃及的救贖(13章),以備國民亡國後仍持守信仰的傳統。全書結束時有為以色列回轉的禱告(14:1~3,對應第11章),有雅歌般的情詩,流露神和以色列的愛情復合(14:4~8,對應第3章),最後以箴言挑戰讀者,要他們明白本書的意思及選擇行神的道路(14:9),這就如耶穌在“登山寶訓”結束時發出選擇的挑戰一樣(太7:24~27)。
 
四、與新約的關係
 
  (一)何西阿以婦背棄盟約比喻神的子民對不忠,日後的耶利米(耶2~3章)、以西結(結16章)及雅各(雅4:4)也採用這樣的比喻,顯出神以婚約的恩情來打動子民,含義複雜,包括百姓放蕩不忠,關係破損帶來心靈的痛楚和破碎。這可說是用擬人法來描寫神人關係的高峰。
 
  (二)馬太巧妙應用“我從埃及召我的兒子出來”(何11:1)一句於耶穌身上(太2:15)。這應用其實是一股貫穿舊約和新約的主要脈絡。何西阿先知根據出埃及的史實,強化以色列和神的恩情為父子情,使陷於亡國的以色列能確實把握一個牢不可破的關係,激發他們有更新的盼望。
 
  (三)書末記載先知勸以法蓮悔罪回轉(14:1~3),有如浪子回頭,為耶穌最感人的“浪子比喻”(路15:11~32)的思想伏筆。
 
五、大綱
 
  A 先知傳記(1~3章)
 
    a 先知富象徵意義的行動之一:不忠的婚姻與遭棄絕的兒女(1~2章)
 
    b 先知富象徵意義的行動之二:破鏡重圓(3章)
 
  B 先知宣講(4~11章)
 
    a 審判方面:指斥各種背約棄善的宗教、政治及社會惡行(4~10章)
 
    b 拯救方面:慈父恩情(11章)
 
  C 先知末年的講論(12~14章)
 
    a 審判方面:以古喻今(12~13章)
 
    b 拯救方面:再續情緣及選擇的挑戰(14章)
 
六、讀經提示
 
  (一) 請詳閱列王紀下第十四至十七章,了解北國以色列亡國前的歷史及政治危機。
 
  (二) 以色列淫亂不忠,是指宗教還是道德的敗壞?這對它的社會、民風及政治有何深遠影響?
 
(三) 神以夫妻情、父子情比喻和以色列一段充滿坎坷的情緣。從本書中你對神的心腸有甚麼新的認識?

 

 
約書亞記簡介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2/03/31/introduction-to-joshua/
 
一、書名
 
  本書取名自主角約書亞,“約書亞” 的意思是耶和華拯救”。
 
二、作者與日期
 
  作者:不詳。寫作日期:本書的事件發生在主前1400年左右,但從書中不斷重複直到今日”(4:95:96:257:268:28~299:2710:2713:1315:6316:10)來看,它可能在被擄時期寫成。
 
三、內容剖析
 
  本書可分為四大段,現分述如下:
 
  (一)進入應許地
 
  第一段(1~5章)開頭承接申命記,提到神的僕人摩西死後(申34章),祂差遣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去得應許地,並保證與他同在,要他因神的話語堅強勇敢(1:1~9),約書亞派兩個探子到耶利哥城探其虛實(2章),也為後來喇合全家得救埋下伏筆(6:22~27)。以色列人過約旦河,有幾件事跟出埃及記遥相呼應,包括:過約旦河(3章;對應過紅海,出14~15章),行割禮(5:29;出12章),守逾越節(5:10;出12章),嗎哪止降;吃當地土產(5:12;出16章);遇見神,把腳上的鞋脱下来(5:13~15;出3章)。這些記載表示約書亞真是神挑選的新摩西,藉此建立他的權威地位(4:14)。
 
  (二)征服應許地
 
  第二段(6~12章)記載約書亞的進攻策略,先是中央突破(攻打耶利哥、艾城和伯特利),把巴勒斯坦一分為二;南部及北部(6~8章)。其次因為當地聯軍攻打跟以色列人結盟的基遍人,以色列人進襲南方五城聯盟(10章)。最後再回師北伐,擊破北方聯軍(11章)。每一次戰役都面對不同的仇敵,採用全新的戰術。攻陷耶利哥城,不用刀劍,全憑信心(6章)。可惜在大得勝中亞干犯罪,奪取當滅之物,以致以色列人失去神的同在,大败受辱。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除去這罪後(7章),他們才攻取伯特利和艾城(8章)。但是獲勝後,未求問神,卻誤信基遍人的話,輕率立約,以致立即被捲入南方諸國的戰爭中。幸好約書亞派兵趁夜猛擊,奪取南方五城。回到吉甲整補後,約書亞再率兵向北進擊,這次面對有馬匹鐵車的北方聯軍,打的是平原戰,仍然獲得勝利。吉甲是整個征服行動的基地(4:195:1010:643)。本段結尾記載以色列征服的三十一個王(12章)。
 
  (三)分配應許地
 
  第三段(13~21章)記載分配應許地。主要戰役結束,有組織的抵抗不復存在。但是應許地上残留的迦南諸族,要由各支派自行征服分地的原居民(參士1章)。首先分配的是流本(按:和合本作“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安頓在約旦河東(13章;參民32章)。其次分配地業給約旦河西九個半支派,先是三個大支派(猶大、以法蓮、瑪拿西另外半個支派;15~17章),然後是餘下七個支派(18~19章)。約旦河西各支派分地的記載,夾在迦勒求地一事(14章)及約書亞分得之地(19:49~50)中間。最後記載的是分配六座城作為避難城(20章),及分給利未人四十八座城(21章)。
 
  (四)長保應許地
 
  第四段(22~24章)提到以色列人為求在應許地上得以長久、得到祝福的兩種努力。一是流本、西緬及瑪拿西半支派,在回到約旦河東之前,在河邊築了證壇,結果險些釀成內戰(22章)。但是他們的努力都是徒然;因為他們自己選擇不進應許地,還奢望子孫仍蒙神賜福。後來他們成為最早被擄的人,且無人回歸應許地(代上5:25~26)。另一是約書亞臨終前勉勵眾人,要堅守摩西的律法,萬不可敬拜異教偶像(23章)。他更追述以色列救恩的歷史(24:1~13),向他們發出要單單事奉耶和華的挑戰(24:14~15)。以色列人就在示劍和耶和華更新立約(24:16~28)。這對以色列歷史影響重大,因為前人抉擇正確,帶給後代祝福。以色列成為世界上唯一全民敬拜耶和華的民族。本書結尾記載約書亞去世(24:29~31),為進入下一卷書(士師記)作預備。
 
四、與新約的關係
 
  (一)約書亞被稱為摩西的侍從”(1:1),直到死後才得著耶和華的僕人” 的尊稱(24:29),耶穌卻是天父的獨生愛子(可9:7)。約書亞得勝地上的仇敵,主耶穌卻得勝撒但。約書亞率领人民得著地上的產業,主耶穌卻帶領信徒得著天上的基業。地上的產業只是暫時的,天上的基業卻是永恒的。約書亞只帶領以色列人得著地上暫時的安息,主耶穌卻带领信徒進入永遠的安息(來4:8)。由此可見,主耶穌勝過約書亞。
 
  (二)妓女喇合不但因信帶領全家得救(6:25),自己也位列信心偉人(來11:31),而且嫁給以色列人,成為基督的先祖,又是耶稣家譜中四位婦女之一(太1:5)。
 
  (三)以色列民過約旦河,跟他們過紅海一樣,都預表新約的洗禮(林前10:2)。
 
五、大綱
 
A 進入應許地(1~5章)
B 征服應許地(6~12章)
C 分配應許地(13~21章)
D 長保應許地(22~24章)
 
六、讀經提示
 
  (一)參照聖經地圖,找出以色列征服應許地的路線,攻取各城的位置,以及各支派所得的地業。
 
  (二)從約書亞和迦勒身上說明基督徒爭戰得勝的秘訣,你會如何應用這些秘訣在信仰生活中。
 
  (三)比較喇合和亞干,利未人和約旦河東兩個半支派,以及基遍人和迦南眾族,對於成為神子民、遵守祂吩咐的態度。
 
(四)思想本書的人物、事件、制度,對你認識神有甚麼新的發現。

2022-05-27

 
詩篇簡介|聖經書卷簡介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2/01/26/introduction-to-psalm/
 
一、書名
 
  本書原名為תְּהִלִּיםTehillim,意即 「讚美」 「讚美詩歌」),中譯為 「詩篇」。在《馬索拉抄本》中,本書是 「著作」(或稱聖卷)的第一卷書(路24:44)。猶太拉比習慣把它放在箴言和智慧文學之前,表示大衛的詩集應先於他的兒子所羅門的作品。《七十士譯本)把詩篇放在詩歌書的第一卷,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和英文譯本則把它放在約伯記之後, 可能是因為編者假設約伯記的年代比較古老。
 
二、作者與日期
 
  作者:通常根據標題而決定作者是誰,包括大衝、摩西,所羅門、亞薩,可拉的後裔、希幔、以探,及一些不知名的人。但是標題,如 「大衛的詩」,可指 「由大衛寫的詩」 、「為大衛寫的詩」、「獻給大衛的詩」、「大衛鑒賞過的詩」,所以詩篇真正的作者是難以判斷的。寫作日期:從摩西時代到回歸的時期。
 
三、內容剖析
 
  本書共分為五卷(1~41篇,42~72篇,73~89篇,90~106篇,107~150篇),可能因為各卷是不同階段蒐集而成的。每卷都以讚美結束(41:1372:1989:52106:48150篇),對神也有不同的稱謂,例如:卷一多用耶和華,卷二多用神。全書的內容多元化:頌讚、感恩、祈求、哀求;個人的、團體的。按標題分,則可分為詩歌(666798篇等)、訓誨詩(424445 篇等)、金詩(1656~60篇等)、祈禱詩(178690篇)、朝聖之歌(120~134篇)等等。研讀詩篇有不同方法,以下三種較為影響深遠:
 
  (一)歷史批判學
 
  「歷史批判學」 是來自德文 Zeitgeschichte,意即 「從歷史角度去研究」(德文 「批判」 的意思是 「研究」)。這方法是要分析本書各篇的成書過程、作者、作日期、 來源,寫作目的和底本,從而解釋它的意義。但是,採用這方法來研讀詩篇有不少限制,因為大部分詩篇的歷史背景、寫作日期和目的等都沒有清楚交代。
 
  (二)形式批判學
 
  「形式批判學」 一詞來自德文 Formageschichte,意即 「從形式角度研究」。這方法的大前提為:第一,聖經是文學作品,可按各卷或各篇的形式來辨別它的體裁或類別(genre,德文:Gattung)。第二,形式相似的作品大概表示它的用途也相似,所以這些作品的寫作背景或社會處境(Sit im Leben)也應相似。第三,以色列人和鄰國的崇拜和禮儀有相似的形式,比較它們的文獻和宗教有助讀者明白聖經的意思。因此,用這方法研讀詩篇有兩個基本工作:第一,找出各篇的體裁或類別。第二,找出它的寫作背景或社會處境,從而解釋它的意義。
 
  這方面研究貢獻最大的是耿克爾(H. Gunkel1862-1932),他將詩篇主要分作四類:群體的讚美詩、個人的感恩詩、群體的哀歌和個人的哀歌。但是,這方法也有一些不足之處:第一,形式批判學的目的不是瞭解經文本身,而是通過經文重建古代以色列人的社會和宗教生活,所以用這種方法研讀詩篇未免本末倒置。第二,集中研究詩篇共通之處,卻忽略各篇詩本身獨特之處。第三,形式批判學者認為詩篇的編排是隨意的,對解釋個別詩篇或整卷詩篇是沒有重要意義的。第四,每篇詩被輯錄在詩篇不是因為它的形式,而是因為它有獨特的原因,而且被編成現有的形式,也就成為一個新的文學類別。
 
  (三)視詩篇為一卷書
 
  近代學者研讀詩篇會把焦點集中在視詩篇為一卷書,從這角度來解釋各篇詩篇,不再集中研究各篇的體裁和寫作背景。這些學者發現詩篇有以下的信息:
 
  1. 詩篇是信仰群體的告白書,宣告他們信仰的神是統管萬有(2篇、29篇、46篇、93~99篇、146篇),超越眾神(95:397:79),掌管世界(8:1993:3~495:4~5)、列國和地上萬民。祂又堅守大衛之約,而且無論何時、何地、何事都與人同在(139篇),能作我們的避難所,磐石、幫助等等。
 
  2. 教導神的子民在耶和華的管治下如何忠於祂而生活,包括祈禱、尋求祂的幫助、信靠祂、讚美祂等等。
 
  3. 表達對彌賽亞的期望,期待祂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度(2篇、72篇、132篇)。
 
四、與新約的關係
 
  (一)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並且從摩西的律法,先知書和詩篇講解關於祂的一切事(路24:44)。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所指的詩篇不是單指本書,而是指《馬索拉抄本》「著作」 那部分,因為著作的第一卷是詩篇,所以用它作為該部分的統稱。
 
  (二)新約作者經常引用本書證實他們的教導,例如福音書的作者記載耶穌受苦時多引用本書第二十二篇,希伯來書第一章多次引用本書說明耶穌基督比天使尊貴(來1:5,參詩2:7;來1:7,參詩104:4;來1:8,參詩45:6~7)。由此可見,本書的確記載了耶穌基督的事蹟。
 
五、大綱
 
  A 第一卷(1~41篇)
  B 第二卷(42~72篇)
  C 第三賽(73~89篇)
  D 第四卷(90~106篇)
  E 第五卷(107~150篇)
 
六、讀經提示
 
  (一)試從本書歸納出神的屬性。
  (二)詩人為何及如何向神傾心吐意,包括讚美、哀求和訴苦等?
(三)試從本書學習如何與神溝通。

2022-01-04


創世記簡介|聖經書卷簡介(環聖新譯本)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1/12/20/introduction-to-genesis/
 
一、書名
 
  本書原名為「בְּרֵאשִׁ֖ית」(berishit;意即「起初」;古代書籍慣用該書頭一兩個字為書名),《七十士譯本》(舊約希臘文譯本)開始稱本書為Γενέσις(意即「根源」、「來源」),英譯為Genesis,中譯為「創世記」。
 
二、作者與日期
 
  作者:摩西。寫作日期:主要的看法分為兩種,一是早期說,即約主前1500年;另一是晚期說,即主前1290 年。
 
三、內容剖析
 
(一) 世界起源
 
  希伯來文תוֹלְד֧וֹתtoledot,音譯「多利達特」)一詞在全者重複出現十次,中譯為「起源」(2:4)、「後代」(5:16:910:111:102725:121936:19)和「歷史」(37:2)。全書可按這詞分為十段(36:19歸為一段)。這些段落記載了天地的起源(2:4),人的起源(5:1)和希伯來民族的起源(11:1027)。此外,本書也記錄了人類犯罪的起源(3章)和救恩的起源(12:1-3)。
 
(二)創造與統治
 
  本書開宗明表示天地萬物都是由一位神創造(12 章)。祂不單製造,也統治世界。這觀念一方面否定世上有其他神明的看法(針對當時多神及泛神主義),另一方面也肯定一切善惡都由祂定奪(針對個人主義、相對主義)。創造時,神宣稱一切都是好的,表示祂十分滿意祂的創造。
 
(三)罪惡與拯救
 
  第一至十一章主要記載四件事:神創造、人類墮落、降洪水、巴別塔,交代神揀選亞伯拉罕的背景和目的。背景:因為人不斷犯罪,需要救贖;目的:神定意賜福人類,恢復和好關係,與人同在。作者用相似的情節串連第三至十一章:犯罪,招致刑罰,但神施恩拯救。人的表現和神的憐憫成了強烈的對比。
 

人的表現:犯罪

後果:刑罰

神的反應:施恩拯救

 

始祖吃禁果 3章)

受咒詛;逐出伊甸園(3:16-2023-24 

為始祖用獸皮作衣 3:21

全人類犯罪 6:1-7     

洪水滅世 7章)

叫挪亞方舟拯救挪亞一家及動物(6:11-22

人建巴別塔 11:1-4

變亂口音,分散全地 11:5-9

揀選亞伯拉罕 12:1-3

 
(四)揀選與立約
 
  第十二章記載,神揀選亞伯拉罕,跟他立約(恢復關係),又賜他應許:應許的重點是:由「一人」成為「一國」;「萬國」會因這國得福(12:1-3)。由「一人」發展為「一國」有三件事不可缺少:國民,國法,國土。
 
(五)應許逐步實現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在創世記的角色,主要為完成「國民」這應許。所以從第十二章起,記載神引領以撒的婚姻(24章),使不育的能夠生育 11:302930章),又使以色列人生養眾多(47:27)。
 
  此外,這四位人物的表現都有善惡兩方面。善的父母包括順服、信靠;惡的方面包括欺騙、自私。這些記載反映人的表現也會影響神應許的成就,可作後人的借鏡(參12:10-2016:1-1420章,2627章)。
 
  總而言之,不管列祖作過甚麼事,神極其信實,而且不離不棄,主動向他們顯現(12:717:118:126:22435:17948:3);又和他們同在(26:32428:1531:34239:232123),保護看顧他們;逐步兌現祂的應許(18:1928:41550:24)。
 
四、與新約的關係
 
  (一)人因犯罪而被逐出伊甸園,最終在新天新地不但恢復原初的美善景況,更有加倍的豐榮,例如:伊甸園中人屬乎物質,新天新地時人屬乎靈;伊甸園中有各樣花草樹木,新天新地不但有各樣花草樹木,更有新城耶路撒冷。
 
  (二)始祖在伊甸園被蛇引誘失敗(3章),陷全人類於罪惡;耶穌卻在曠野戰勝撒但的試探(太4章),使全人類可得救恩。
 
  (三)人建巴別塔要為自己立名; 神就下去混亂人的語言(11:47);五旬節聖靈降臨,通過不同的語言見證祂的大作為(徒2:11)。
 
  (四)亞伯拉罕要經由困難才得著神的應許,新約基督徒也要經過艱難才得著神的應許(徒14:22
 
  (五)亞伯拉罕因信稱義;新的所有信徒也因信稱義(羅4章)。
 
五、大綱
 
  A 世界開始的歷史(1:1~2:3
  B 人類原始的歷史(2:4~11:32
  C 選民列祖的歷史(12:1~50:26
    a. 亞伯拉罕的生平(12:1~25:18
    b. 以撒與雅各的生平(25:10~36:43
    c. 約瑟與猶大的生平(37:1~50:26
 
六、讀經提示
 
  (一)留意本書記載的事件,例如亞伯拉罕遣僕人為以撒娶妻(24 章)、雅各娶妻生子(29~30章),對實現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特別是國民這方面,有甚麼關係。
 
  (二)本書人物對你承受神的應許,有甚麼地方值得效法和警惕?
 
(三)假設自己是創世記的其中一位人物,想想你面對他/她的遭遇時有甚麼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