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期(Feasts and Festivals of Israel|聖經詞條
摘自聖經神學詞典
https://yimawusi.net/2022/12/23/feasts-and-festivals-of-israel/
在舊約中,以色列的主要節期按曆法次序為:逾越節、無酵節、初熟節、七七節(五旬節)、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帳棚或收藏節)。在被擄後,猶太人加上了紀念耶路撒冷失陷(最後定為埃月第九日)、普珥日及獻殿節(Hanukkah)的日子。另外,以色列人每週守安息日,並每朔月守月朔。
以色列的節期是社會性和紀念性的,以及是神學性及預表性的。它們是社會性的,乃在於它們帶領全國一起去慶祝及敬拜,因為它們令人想起子民的共同本源及經歷。它們是記念性的,乃在於守這些節期能令人察覺罪惡、審判及赦免的真實性,感到需要向神感謝,以及信靠神,而非囤積財產。它們也是預表性的,乃在於它們預示了節期的象徵性──象徵更大的應驗。無怪乎在新約中以某些方式暗示了每個主要節日。另一方面,節期可變成毫無意思的禮儀,並受到先知的批判(賽一13-14)。
主要節期
逾越節
聖經將逾越節追溯至出埃及。按出埃及記十二章,在正月(亞筆月;稍後稱為尼散月)十四日黃昏,以色列人以家庭為單位聚集起來,獻上一隻一歲的綿羊或山羊。他們使用牛膝草,將從羊羔而來的血,塗在他們房屋的門框及門楣上,並用火烤了羊羔。他們亦預備了苦菜及無酵餅。他們急忙地吃晚餐,並穿上鞋,作為他們準備迅速離開的記號。在這一夜,耶和華殺掉了埃及人的長子,卻沒有傷害以色列人。
之後,這節期稱為pesah,縱然不知道這字詞的準確來源,但一般把它譯作「逾越節」,乃參照神越過或赦免了以色列人。在出埃及記十二章21節中,摩西告訴以色列人去「獻上」pesah,卻沒有為這個詞彙定義。這證明了以色列人在出埃及以先,已經知道並遵守了類似逾越節的節期。即使這樣,出埃及事件亦永久地重新訂定了這節期的意義。按照出埃及記十二章26至27節,當後世詢問逾越節的意義時,會告訴他們,逾越節是記念耶和華在擊打埃及人的那一夜,赦免了(pasah)以色列人。
在整個以色列歷史裏,逾越節成為一個極重要的節期。歷代志詳細記載了兩次慶祝逾越節的盛會,一次是在希西家的統治期間(代下三十),另一次是在約西亞的統治下(代下三十五1-9)。
在所有以色列節期中,逾越節對新約最為重要,因為主餐就是一個逾越節筵席(太二十六17-27;可十四12-15;路二十二7-22;約翰福音的敘事時序有所出入,如約十八28;請參約翰福音的註譯)。耶穌把餅遞給門徒,並告訴他們這是祂的身體,他們要吃它時,耶穌也許將祂自己表達為逾越節的羔羊。故此,在哥林多前書五章7節中,描述基督為「曾被殺的羔羊」。約翰福音指出,耶穌在祂被釘十字架時,沒有一根骨頭折斷,正暗示了逾越節的羔羊必須沒有一根骨頭折斷(約十九33-37;比較出十二46)。
無酵節
無酵節持續一週,並且緊接著逾越節之後。在這一週內,以色列人不單要吃沒有酵的餅,更要除去他們家中所有的酵。他們在這週的第一及第七天,要召開聖會,並在整週內,他們除了預備食物之外,任何工作也不可作。
在出埃及的處境中,吃無酵餅象徵了他們要預備匆匆離開。由於在這節期間,要刻意避免酵,它不久就成為象徵,表示邪惡所帶來的滲透性影響。獻給神的素祭,大多數是不會使用酵的(例如:利二11)。
在新約裏,酵往往與邪惡相關(林前五6-8;加五9)。後者經文明確地把基督徒和基督的關係,與逾越節及無酵節的細節連繫起來。正如逾越節的羔羊保護以色列免於殺害長子之災,基督的祭牲甚至可從神的憤怒中拯救祂的子民。而且,正如以色列在接著的無酵節期間,要除去他們家中所有的酵一樣,基督徒就應藉著從他們的會眾中驅逐不道德的成員,而避免沾污。故此,保羅視教會為出埃及的新群體,並關注基督徒要保持他們群體的純潔。他使用逾越節及七七節的類比,鼓勵哥林多人驅逐他們當中一名不道德的成員(林前五)。耶穌描述法利賽人的偽善教訓為「酵」,並警告祂的門徒要慎防它(太十六6-12)。
然而,某些關乎酵的聖經參照,並沒有暗示無酵節,也沒有使用酵作為邪惡的象徵。尤其是基督的比喻參照,天國就像在一團生麵中放置的酵,意思並不是指天國是邪惡的,卻是指它在人們毫不在意的情況下生長。
初熟節
初熟的獻祭是在開始收割時舉行,象徵以色列對神的感恩及倚靠(利二十三9-14)。「初熟之果」譯自resit qasir(「收割的開始」)及bikkurim。resit這字詞可意指「首先」的意思,或是「最好」的意思,但bikkurim卻澄清了這問題;它意指「初熟之果出現」,是基於bekor,即「首生」的類比。
在利未記二十三章9至14節所描述的初熟獻祭,是與無酵節相關的,並集中於大麥的收割,但亦有與七七節相關的初熟獻祭(民二十八26-31),去慶祝小麥的收割。以色列人似乎在農作年度的不同時間,將他們收割的初熟之果帶到耶和華面前;但每年在五旬節之前的七週(利二十三15),卻有與逾越節相連的一個特別初熟節。
按照利未記二十三章9至14節,以色列人要將收割的一捆初熟穀物帶到祭司那裹,他會在耶和華面前把它搖一搖,作為安息日之後那日的獻祭。同時,要獻上一隻一歲的羊羔及素祭作為祭牲。以色列人不可吃新收割的穀物,直至完成初熟的獻祭。利未記二十三章並沒有特別將初熟的獻祭連於出埃及事件,但申命記二十六章1至11節卻指出,當以色列人將他們的初熟收割帶到祭司面前,他們要承認神拯救他們離開埃及,並把祂所應許的土地賜予他們。
給神的初熟獻祭是一個感恩的聲明,表明收割所帶來的得益,是藉著神的恩典而來。而且,他們透過把最先的出產獻給神,學習不去囤積,卻信靠神的供應。
初熟之果的概念成為舊約及新約一個神學性暗喻。耶利米書二章3節指出,以色列「歸耶和華為聖,作為土產初熟的果子〔resit〕」。這喻象暗示以色列在列國中是獨特的,是神特別的產業。
新約以不同的參照,但往往按相同的模式,來使用「初熟之果」(aparche)一詞。司提反一家被稱為亞該亞的aparche,即最先的歸信者(林前十六15;並參羅十六5)。從更具末世性的意義來說,雅各書一章18節說基督徒為神工作的初熟之果,因他們乃藉真理的話語所生。信徒所經歷的新生,是在基督裏創造的新秩序首先出現的。保羅以相似的方式,說信徒擁有「聖靈初熟之果」,並等候將會在復活中出現的完全得贖(羅八23)。基督自己乃復活大能的初熟之果,祂勝過死亡,保證信徒亦會同樣經歷復活(林前十五20-23)。
故此在新約中,aparche被用作象徵復活的能力,以及新的創造已闖進現今的創造裏。基督徒所經歷的新生及聖靈的恩賜,或是耶穌的復活,都像收割的初熟之果,成為在基督裏的新世代的記號,並應許那將要來的更大的事。
七七節(五旬節)
在逾越節的搖祭獻上初熟果子後滿了七週,便是七七節(利二十三15;申十六9)。它是慶祝穀物收割的結束。由於有50日的間隔(以包含式的方法計算),它亦以希臘文名稱「五旬節」得名。像初熟節一樣,它在安息日之後的一日舉行。當出埃及記二十三章14至19節將「收割節」連於無酵節及收藏節(住棚節),為以色列三個主要農作節期時,它是指七七節而言(看申十六16;代下八13)。
申命記十六章10節只是訂定個人要作的獻祭,與他們在那年所獲得的收成成正比,但利未記二十三章17至20節及民數記二十八章27至30節,更仔細地列出祭司要為國家獻上的東西。按著利未記中的規條(兩個列表稍有不同),這包括了七隻公羊羔、一隻牛犢及兩隻公綿羊的燔祭,之後是一隻公山羊的贖罪祭,以及兩隻羊羔的平安祭。它是聖會的日子,不可工作。而節期的焦點乃是為收割而向神感恩。
對基督徒而言,五旬節是最重要的;它是聖靈澆灌教會的日子。然而,此處有一個關乎七七節的意義與賜下聖靈的問題。為何在一個感恩的節期中把聖靈賜予教會呢?答案可在約珥書二章28至32節(來三1-5)找到,彼得所宣講的經文,藉著耶路撒冷會眾在這戲劇性的星期日所見證的事件得以應驗(徒二16-21)。
約珥書裏的一個催化劑,就是那使以色列變得貧瘠的可怕蝗災。所有的莊稼,包括葡萄、橄欖、小麥、大麥、無花果、石榴和蘋果,都被蹂躪(珥一7-12)。剩下沒有牧草的家畜(珥一18),加上旱災,使災難更加嚴重和複雜(珥一19-20)。雖然如此,約珥提出醫治的盼望:假若百姓在聖會中聚集並悔改(珥二12-17),便應許他們恢復農作(珥二21-27)。
約珥應許農作恢復後,就突然宣告聖靈會澆灌所有人,不論性別、年齡或社會地位(珥二28-32)。約珥將農作及經濟豐裕的概念,連到屬靈的復興上。他選取關於聖靈的動詞「澆灌」(sapak;珥二28〔來三1〕),暗示神會降下雨水,醫治全地(珥二23)。同樣地,阿摩司論及一個對神話語的饑荒(摩八11-12),並以豐收去描述復興(摩九13-15)。故此,對於這些先知來說,在豐收中看到神在物質上的賜福,與神賜予祂的話語和聖靈時,我們所得著的屬靈益處之間,存著神學上的連繫。
雖然約珥宣召子民的「聖會」(珥二15-16),可能只是一個特別的哀悼儀式,但它以某種方式憶述了(雖然諷刺地)五旬節的日子。以色列人因著莊稼受到蹂躪,沒有慶祝為收割感恩的節期,反而舉行了一個特別的哀悼及悔改日。正如利未記二十三章21節所命令的,所有以色列人要聚集一起,並且不許在五旬節從事日常的交易一樣,約珥亦要求所有子民,甚至是新郎及新娘,要在耶和華面前聚集,參加聖會。故此,約珥書二章28至32節應許賜下之聖靈,在五旬節的收割慶祝日中應驗了,乃是恰當的。
從新約的角度而言,由逾越節至五旬節的次序是別有意思的。逾越節羔羊的屠宰,令人想起出埃及的重大救贖,並標示了收割的開始,有初熟之果的禮物;而七七節是重大的慶祝,為穀物收割而感恩。同樣地,耶穌在逾越節被釘十字架,是為了拯救祂的子民而獻上的祭;而在五旬節後的聖靈澆灌,是應驗祂的獻祭所帶來的應許(約十四16-20,十六7)。
吹角節
律法指定七月(提斯利月)的第一日,應是舉行聖會及特別獻祭的假日(利二十三23-25;民二十九1-6)。民數記二十九章1節指出,它是「吹角的日子」(yom
terua),故此有了「吹角節」這傳統的名稱,縱然這名稱沒有在聖經中出現。事實上,在這上下文中,terua是否意指「吹角」,亦存有疑問,因為它亦可意指「戰爭的呼喊」(書六5),或「大聲歡呼」(撒上四5)。然而,民數記十章1至10節確定了terua均可指「吹角」及在新月時號角響起;故這日的傳統解釋為號角響起的日子,是合理的。
如此,在以色列曆法中,每個新月都是假日,就自然產生問題了:為何七月的新月被賦予特別的地位?因為提斯利月第一日,在聖經寫成之後成了猶太教的新年(Rosh Hashanah),很多人便相信吹角節是上古以色列的新年。持定以色列在秋天(提斯利月)慶祝一年之始的學者,提出了幾方面的證據,例如:出埃及記二十三章16節指出,住棚節(提斯利月十五日)在「年終時」出現;禧年(假設亦是安息年)在提斯利月開始(利二十五9);基色曆法(Gezer Calendar,約主前925)也以秋天的橄欖收割為一年的開始。
然而,這些以及類似的論證並非一面倒的。出埃及記二十三章16節並沒有提供證據,證明早期的以色列曆法乃從秋天開始的。住棚節是在農作年的終結──即在結束收割時──並不意指它是曆法年的終結。按著這個原因,自然會期望安息年是由上一年結束收割時開始。如此類推,在現代社會中,農作年、財政年或學年,都可與官方的曆法年有別。基色曆法並非官方曆法。同樣地,在聖經寫成之後出現的猶太教習俗,亦非具決定性的作用。
提斯利月是第七個月這已充分證明的事實,應對它是否標示一年之始,提出了疑問。若提斯利月第一日是慶祝新年的日子,那麼提斯利月十五日的住棚節,怎可稱為「一年的終結」呢?以色列的節期曆法,並非在提斯利月開始,而是以逾越節的第一個月,即亞筆月(尼散月)開始。事實上。出埃及記十二章2節明顯稱逾越節的月份是「正月,為一年之首」。從農作的觀點而言,第七月乃一年的終結,但新一年的開始要直至下個春天才來臨。
古以色列在她整個歷史中,並沒有一個單一和一致的曆法,而以色列年表中的難題聞名已久。然而,按節期曆法的目的來說,吹角節並非一個新年的節期。兩段重要的經文(利二十三23-25;民二十九1-6),從不暗示它與新年有任何關係。
然而,吹角節引進了農作及節期年度的結束。按這方面,以及在這個月裏有兩個主要聖日,即贖罪日和住棚節而言,第七月是十分重要的。故此,在第一日吹起號角,是為了慶祝這個特別月份的開始。
這是從利未記自然而來的結論。利未記二十三章23至25節簡潔地指出,號角要在第七月的第一日響起,並且它是一個聖日;第27節接著提到以這月的第十日為贖罪日;第34節以第十五日為住棚節。整體令人感到第七月是特別神聖的。
使用號角去標示這月的開始,是藉得注意的。號角與神在西乃山上的顯現有關(出十九16、19)。祭司在攻破耶利哥之前,先響起號角(書六16),並且號角常用作軍事訊號(撒下二28)。先知常常指出號角為審判及那將要來之毀滅的警告(耶四5,六1;結三十三3)。號角吹起,亦傳達出新紀元展開的訊號,正如一位新王的就職(王上一34)。
第七月的第一日吹起號角,意即向以色列傳達他們正進入一個神聖的季節。農作年度臨近結束,他們要去數算自己的罪過(贖罪日);以色列也要重溫他們在獲得應許地之前的飄流日子(住棚節)。
新約將號角與世代的終結連起來。啟示錄以啟示文學的方式描述那將臨的審判,為一系列號角的吹起(啟八至九章)。耶穌指出最後的審判會在號角吹起時開始(太二十四31),並且保羅說明在復活的日子,號角會響起(林前十五1;帖前四16)。我們不應忽視,號角展示出一個世代在審判中結束,並引進另一個世代在復活中展開。吹角節即使不是一個新年的日子,亦預報了節期年度的結束,並且是與神數算時間,以及重溫那段渴望應許地的日子。
贖罪日(Yom Kippur) 贖罪日是以色列最嚴肅的聖日,因為它只與百姓的贖罪有關。在利未記十六章中,詳細地描述了它,並且藉著「亞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利十六1),顯出這日是十分嚴肅的。在神對摩西的說話中,強調這並非一個可以輕率處理的儀式。在利未記二十三章26至32節,以及民數記二十九章7至11節中,更為簡潔地描述了贖罪日。希伯來文yom hakkipurim被普及化為”Yom
Kippur“。
這儀式在第七月的第十日(提斯利月十日)舉行,並有豐富的象徵意義。簡單來說,儀式的細節如下:大祭司首先沐浴,然後穿上一件白色襯衣及白色的束腰外衣;他不會戴上大祭司的胸牌。他為自己及他一家的罪,獻上一隻公牛;之後拿盛滿火炭及香的香爐,進入至聖所,並將公牛的血彈在約櫃上。他為兩隻羊拈鬮;一隻作祭牲,另一隻成為「替罪羊」(給azazel的羊;譯註:和合本作「給阿撒瀉勒的羊」)。他為百姓的罪獻上一隻羊,並將牠的血彈在約櫃上。然後,他從會幕出來,並以公羊及山羊的血潔淨祭壇。之後,他將手放在替罪羊的頭上,承認百姓的罪;並指派一個人接著將替罪羊帶到曠野,把牠釋放。那人在回到營幕之前,要清洗自己的衣服,並且沐浴。大祭司會把他的白色衣服留在會幕之內,再次沐浴,之後穿上他常規的祭司衣服。已獻的公牛及山羊要完全燒毀。
儀式所象徵的意思十分明顯。藉著在進入會幕之前沐浴,大祭司可避免將任何形式的沾污帶進去。藉著在儀式的結束時沐浴,他可在回到群眾之前,將聖潔從自己身上除去。穿上麻布衣服,而非他的祭司胸牌,表示自己是一個被剝奪了所有尊嚴及認可之身分的懺悔罪人。大祭司為自己及本家的罪所獻上的公牛,最清楚表明他個人的罪。
然而,儀式的真正核心以及爭論的真正焦點,乃是獻上一隻山羊,並釋放那隻替罪羊。這裏引發了兩個關鍵的問題。首先,「給azazel」的山羊是甚麼意思?其次,這儀式怎樣表明以色列人的贖罪觀念?
對於給azazel的山羊,提出了幾個解釋。普遍的解釋是,azazel乃曠野的山羊鬼魔。第十六章8節說出一鬮歸於耶和華,一鬮歸於azazel,而這可能暗示了azazel像耶和華一樣,是一個超自然的實體。那些支持這個解釋的人一般會辯說,以色列人將山羊送給azazel,以安撫鬼魔。然而,在利未記十七章7節起,緊接著是禁止獻祭給野山羊(sair)的經文,因此這個分析便顯得互相矛盾了。然而,一些解經家選取更保守的路線,認為這只是將罪惡歸回撒但的一個方式。但這解釋卻受到限制,因為沒有一處舊約經文(或新約經文)提到將罪惡歸給撒但,好像罪惡是他所擁有的。
另一個解釋是,azazel是一個可將山羊拋擲的峭壁。相似地,其他解釋將azazel當作「毀滅」之意,故把歸於azazel的羊,理解為一隻將被毀滅的山羊。任何一個解釋也可行,但假若山羊只需在曠野被殺掉,我們就預期經文會使用更常規的語言了。
然而,一個仍值得接受的傳統解釋是,azazel乃「替罪羊」,即一隻要被送走的山羊。這個解釋可在武加大譯本(capro
emissario)及七十士譯本(apopompaio)中找到,並它是基於將azazel當作ez(「山羊」)及azal(「離開」)的結合而成。如此,azazel就是以禮儀方式,將山羊帶走及釋放的專有詞彙了。故此,第十六章8節提到一隻山羊歸給(即作為祭牲)耶和華,而一隻山羊則歸給(即充作為)替罪羊。這解釋與常規的希伯來文文法一致,並且azazel不需用作為鬼魔的名字。釋放替罪羊的禮儀意思,取決於以色列對贖罪的理解。
曾有不少神學家──尤其是新約學者──辯論聖經的贖罪觀是否包括了挽回的觀念(即祭牲以某種意義去平息神的憤怒)。那些反對挽回觀念的人主張,它是一個使神顯得有惡意的異教觀念。那些相信贖罪包括慰解的人持定,若神的屬性是一致的話,神的義就必須計算在內。大多數的爭論都集中在不同的新約段落,如羅馬書三章25至26節,以及希臘文字詞的準確意思,如hilasmos(「贖罪」或「挽回」)。
然而,除了對新約的考慮外,舊約在贖罪的表達上,包括了挽回的觀念,乃是肯定的。正如在利未記十六章的插段裏,拿答及亞戶用他們的香爐盛上給神的「凡火」,並在神面前獻上,卻被從神的臨在而來的火燒滅。這插段背後所陳述的教訓是:神是「至聖」的,並且那些就近祂的人,要以敬畏祂及祂的憤怒而行事。而聖經論到挽回神的憤怒,是完全與這情景一致。
在整本舊約中,神的聖潔是可畏的。當古以色列人在神的臨在中,表現出驚恐時(例如:士六22-23;賽六5),那種態度並非失常。它是從沒有人可站在神的聖潔面前這普世的認信衍生出來的。作出挽回乃是唯一的免除之法。
在現今的世界裏,我們對動物祭牲的理解甚少。我們不可能想像,上古以色列人可以觀看動物被屠宰時的痛苦情景,作為他們給耶和華的贖罪祭,而不帶著神的憤怒需被挽回這種深沉的意識而離開。
此外,名詞Kopher(「贖罪」)及相關字詞,經常指向「贖金」或平息某人怒氣的禮物。顯示這種用法的經文有出埃及記二十一章30節、民數記三十五章31至33節,以及撒母耳記下二十一章3至6節(使用動詞Kipper)。在後者經文中,大衛詢問他怎可平息基遍人在掃羅手下所遭受屠殺的憤怒。概念乃是,神(或人)會向犯錯的人報仇,除非祂的怒氣可消。
再者,在贖罪日的整體禮儀中,基本的命令乃是:大祭司不可隨時進入至聖所,否則會死(利十六2)。那儀式容許大祭司去挽回神的怒氣,以致他可以進入耶和華的臨在中,而不會滅亡。
人若承認挽回祭在舊約神學中的真實性,他可更清楚看到,在贖罪日禮儀中所描繪的,是贖罪的兩個重大層面。首先是挽回祭,正如一隻山羊藉拈鬮被揀選出來,成為贖罪祭祭牲所顯明的。屠宰這山羊,並將牠的血彈在約櫃的施恩座上,在禮儀上可平息神的怒氣。其次是贖罪祭,即除去罪惡,以致可以忘記它,使它不再纏擾百姓。這在禮儀上乃藉著替罪羊去施行,牠在曠野遠處被釋放,將罪惡帶走。不把替罪羊獻上是重要的。替罪羊並沒有為罪付上刑罰,或是平息神的怒氣;牠將罪帶走,以生動的比喻顯出「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詩一○三12)的應許。兩隻山羊象徵挽回祭及贖罪祭,並一同顯出贖罪是甚麼意思。
希伯來書引述贖罪日的禮儀,顯明基督祭司職任的優越性。在希伯來書九章7至10節中,作者指出大祭司可每年進入至聖所一次,並需要以動物的血為自己獻祭;但基督卻只進入一次,並獻上祂自己的血,成為祂子民的祭牲。贖罪日的禮儀是將來之事的影兒;現在基督已來,它就廢掉了。同樣地,福音書記載在聖所及至聖所之間的幔子,在基督死的那一刻裂開,證明已完成最終及完全的贖罪(太二十七51;可十五38;路二十三45)。
住棚節(收藏節)
住棚節在提斯利月十五日,即贖罪日之後第五日,即現今的10月中旬舉行。這節期在利未記二十三章33至43節,以及申命記十六章13至15節中有描述,但它最為詳盡的描述,可在民數記二十九章12至40節中找到。在這七日裏,以色列人要住在用棕櫚葉及樹葉茂盛的樹枝所造成的帳棚內,向耶和華獻上祭物。住在帳棚內的目的是追憶以色列人在佔取迦南地之前的飄流生活(利二十三43)。第一日獻上13隻公山羊為贖罪祭。其後每日所獻的公牛,要每日減去一隻。第八日乃是例外,要獻上一隻公牛、一隻公綿羊、七隻公羊羔及一隻公山羊(民二十九12-38)。這一切是在素祭及甘心祭以外加上的(民二十九39)。這星期乃是一個歡欣的日子,作為最後慶祝那年的收割,並為此感恩(申十六14-15)。
在這星期裏的一系列獻祭,需花費頗多金錢(71隻公牛、15隻公綿羊、105隻公羊羔及8隻公山羊)。燔祭的祭物用火完全燒毀,甚至祭司也不可吃它。這重大的花費,連同以色列人要在一星期裏捨棄他們家中安舒的生活,在帳棚中生活,暗示這背後的主要教訓是:應許地的所有美物是從神而來的。它們是不能囤積,或視為理所當然的。同時,在帳棚中過異鄉人的生活,有助他們回想在出埃及期間所經歷的國家群體意識。
在撒迦利亞書十四章16至19節,展望了一個末世性的住棚節慶祝會。當所有外邦人都參與這節期,並在敬拜耶和華中,與以色列人聯合時,這個時刻就會臨到;任何不加入的國家會遭受乾旱之災。撒迦利亞的重點乃是,外邦人需與以色列人在得救及飄流上作出認同。
約翰福音第七章描述耶穌在住棚節期間到訪耶路撒冷(約七2-10)。在節期的最後一日,耶穌應許人若到祂那裏去,就會經歷從內裏湧流出來的活水江河(即聖靈;約七37-39)。在新約時代已發展了一個傳統,就是在節日期間,祭司會從西羅亞池中抽出池水,並以一個神聖的隊伍,將水帶到祭壇那裏。這顯然是耶穌暗喻背後之意。新約亦使用「帳棚」一詞,暗喻必死的身體等候榮耀的復活,反映出住棚節的神學及象徵意義(林後五1-4;彼後一13-14)。
被擄後的節期
埃波月第九日
埃波月是猶太曆法的第五個月。撒迦利亞書七章3至5節暗示,在第五月及第七月進行的禮儀禁食及哀悼,是記念聖殿被毀。最後,猶太人定下埃波月九日為記念聖殿首次被尼布甲尼撒所毀,以及其後於主後70年被羅馬人所毀。
普珥日
普珥日的設立,是慶祝哈曼意圖消滅猶太人的計劃失敗,這事記錄在以斯帖記裏。這節期原本在第十二月的亞達月十四及十五日舉行。「普珥日」一詞意指「拈鬮」,指向哈曼的「拈鬮」,藉以找一個好兆頭的日子,去毀滅猶太民族(斯九18-28)。
獻殿節(Hanukkah或燭光節) 獻殿節的設立是記念猶大馬加比在主前164年,從安提阿古四世的希臘軍隊中,收復並潔淨聖殿。這儀式在第九月(基斯流月)二十五日舉行。《馬加比一書》四章52至59節描述了這節期的開始;約翰福音十章22至23節提及這節日,那時耶穌正在耶路撒冷。
常規節期
安息日
每七日要守安息日,以記念神的創造(出二十11)及出埃及事件(申五15)。以色列人不可忽視或違犯這日子(民十五32-36)。它最後引起耶穌與猶太領袖的爭論(見太十二1-14;約九16)。另一方面,安息日乃新約中主要的神學發展基礎(約五16-30;來三7至四11)。
月朔
每朔望月的首日,以吹角及特別獻祭來慶祝(民十10,二十八11-15)。作為一個常規及週期性敬拜的日子,它經常與安息日相提并論(王上四23;摩八5)。
Duane A. Garrett
參考書目:
D. I.
Block, ISBE, 3:529-32; P. J. Budd,
Numbers; J. I. Durham, Exodus; L. L. Morris,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G. J. Wenham,
The Book of Leviticus.
202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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