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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8

羅馬書第五章


林慈信博士課程筆記版目錄,  駱鴻銘紀錄整理

05/15/05 羅馬書第五章

課前討論:
信心是領受恩典的方法或途徑,信心也是神所要求的。Faith is command by God. It is the method, the media, the way.
Q:信心本身是不是恩典﹖
A:信心是方法,但不是我們得救的根據、憑據(the bases)。
我們得救的憑據是神的恩典,得到這個恩典的方法是信心。

Q:信心和揀選的關係﹖
A:恩典有不同的層面,當然從神的揀選和預定開始,然後到主耶穌的死與復活。所以,神所揀選的,就是那些真正以信心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的。

Q:信心是不是一定和神連在一起﹖有沒有人信心的對象是搞錯的﹖
A:對。首先,假如信心搞錯了對象,聖經就不叫它做信心,叫拜偶像。

Q:信心是不是每個人都有,比方說你
A:我是以聖經用的信心這個詞。沒有錯,我們人用信心這個詞,每個人都有啊!有沒有信心減肥啊,有沒有信心明天不下雨啊﹖是不是﹖

Q:我說的信心也是人生存所必須的。比方說,你今天坐下去,你是對這個板凳有信心
A:是,每一個人關於人生任何的事情,都有信心。不過,我們今天晚上討論的範圍,是聖經裡面的信心。所以,我們不否認人有其他種類的信心,跟得救沒有關係的。跟得救有關的信心,一定是以神為對象,以耶穌基督為對象。但是,連以耶穌基督為對象的信心,也可能搞錯的。比方說天主教,它把信靠十字架,加上守聖禮。所以那個信心是永遠沒有得救確據的。所以天主教的聖歌唱來唱去,都是主啊,可憐我,從來不會唱感謝主我的罪得赦免了,沒有這種詩歌的,因為天主教是禁止教會或人教導有得救確據的。

Q:那根本就不叫信心了!
A:對嘍!所以,我們要先分析,信心的對象要搞對,是神、是耶穌基督!第二、對象搞對之後,信心的性質也要搞對。信心加上行為的那種所謂信心,其性質本身也是搞錯的。

Q:可不可以說信心本身就有行為在裡面﹖
A:再問深一層,信心本身是不是行為﹖                      守律法  信心
有位同學說,不是,因為是白白賜給我們的。                   行為  恩典
信心是神白白賜的,從這個角度,是恩典,不是左下角的那個行為。
因為左下角的那個行為是錯誤的得救根據。
人得救正確的根據是神的恩典,方法是信心。錯誤的根據是行為,比方說,靠守律法。但是,信心從某一個角度看也是行為,它也結出行為的果子。從這個角度看,這種行為應該是屬於右上角信心的一部分。等一下我們唱完詩再講這點。

詩歌
18 Great Is Thy Faithfulness
230 He Hideth My Soul

我們上次很快地講完了羅馬書第四章。我們作一點溫習,然後進入到第五章。
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因為祂的信心,或者說因為神看着他的信心,神他為義,也他為義。所以,稱義是恩典,義的歸算是恩典。用上面十字的圖表來表達,右上角是信心,右下角是恩典。(左上是守律法,左下是行為)。

信心是神所設定的道路途徑,來得到神的恩典。可是,我們的信心本身沒有什麼功勞。所以,信心並不是我們得救的根據。信心是我們得救的方法,沒有信心不能得救。但是,信心的根據或基礎,是神的恩典。而這個恩典又分成永恆的計劃,和耶穌基督在歷史上成就的大功,這兩層;或者說還有三層,是聖靈親自來到我們生命中。所以,父、子、聖靈所作的都是恩典。

順便在這裡講一講恩典這個字。我們所得到的救恩是恩典,就是說,神所賜給我們的禮物,是恩典。這個禮物,包括稱義、作神的兒女、成為聖潔、歸算為義、聖靈住在我們心中,將來我們身體要復活,這些都是救恩的禮物不同的部份,加起來可以叫做恩典。但是恩典這個字還有另外一個用法。我們說,神拯救罪人都是祂的恩典。這是恩典這個字另外的一種用法這是講到三位一體的神在永恆裡面的心意(disposition)。神願意,或者說神定意拯救這些人,這也是恩典。這個恩典是宇宙的主宰所定意要賜的,這個定意、這個願意本身,可以說是恩典。

有什麼問題嗎﹖所以這個恩典是一個主權的恩典(sovereign grace)。或者說這個恩典是有分辨的。假如我們用來作恩典的同義詞的話,這個愛是一個專愛。神定意專門要愛這些人,神差派祂的兒子為他們死。

今天晚上我們還要再介紹恩典這個字第三種的用法,在羅52。我們已經講過恩典是神永恆的意願,恩典是神賜給我們所有的禮物。羅52提到我們現在所站在的恩典中,這是個地位,或者我們存在的狀況。當然,這裡的恩典是神要賜給我們所有的禮物其中的一項,這個禮物包括稱義、與神和好,也包括這個站在恩典中。所以,羅52這個恩典,是所有禮物裡面的一部分。但是,我們把神所有的禮物加起來,稱它做恩典,或者是救恩。然後這些都是出乎恩典──“你們得救是本乎恩(弗28),是神開恩的意願,或者是定意。關於恩典,我們就講這麼多。

所以,我們得救,都是恩典,是不配得的,是神白白賜下的。那,這個free,恩典是白白的,是什麼意思呢﹖不是說,我們不悔改信耶穌也可以,神還是恩待我們,不是這個意思。所以,從這個條件來說,恩典不是沒有條件的。順便說一說,無條件這三個字,不是在聖經裡面的,白白是聖經裡面有的。

四十年前,我們說恩典是白白的,無條件的,教會裡面的弟兄姊妹都懂是什麼意思就是說,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人沒有功勞可以獻給神。無條件的意思就是,我們沒有條件可以獻呈給神。但是,四十年後的今天,從心理學、新紀元運動,就從這兩個不同的來源(其實,心理學現在就是新紀元運動最好的推銷員,包括很多基督教福音派的心理學家),當他們說神無條件接納的時候,他們要表達的意思是說,就是你現在這個狀況,神接納你,神愛你。

聖經的確告訴我們(今天我們要讀的羅馬書第五章),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神愛我們,基督為我們死。但是,聖經沒有說神悅納、接納我們的罪。所以說,神恨惡罪、但是神接納罪人,這個不是聖經裡面所作出的分辨。神恨惡罪,神愛罪人,這個分辨不是從聖經那裡來的。所以,無條件的恩典這句話,在今天廿一世紀,很容易被誤解為:我們無論作什麼,神還是接納我們。我知道基督徒心理學家應該沒有這種意思在裡面,但是很多基督徒心理學家背後的世界觀,過份地以人為中心,是不合乎聖經的。所以,太強調神無條件地接納我們,就給人一個印象:我不用悔改,我不用改變我的行為,我不用過一個有紀律的生活,神還是接納我。或者,至少這些講恩典的人,講操練、紀律很少。

我們羅馬書從第四章讀到第五、六章,我們就看到,的確,神的恩典臨到我們。但是神的恩典臨到人的意思就是,一個人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神是有所要求的,假如把這些神所要求的,說成條件,並沒有錯。不過,我們知道,這些條件,就是神所要求的順服,都是沒有功勞的。

我們為什麼不是天主教徒,是基督教徒呢?就是因為我們不相信人有任何功勞,或者是義,可以向神獻呈。沒有信主之前,我們都是罪人。我們是死在罪惡過犯中,不是了,是了,這就是正統基督教和心理學不同的地方。我們死了,神叫我們活過來。好了,現在聖靈重生了我們,靠著聖靈的力量,我們開始過一個義的生活。我們開始學習體貼聖靈,順服聖靈,順服神的話語,順服神的律法,作出好行為出來。這些好行為的確是行為哦,這些好行為,的確符合神的要求,這些好行為的確符合神整個救贖計劃的條件,因此,是神悅納的。我們追求神要我們追求的東西,神喜愛,神悅納這種的心。所以,當我們這樣作的時候,的確是符合了神的條件。所以雅各說,我們得救不只是出於信心,也出於行為(雅224)。

那你說,怎麼跟保羅的教導吻合呢﹖雅各書所講的好行為,是不是神要求的﹖是的!雅各書是聖經的一部分。雅各也說,信心不能是死的,要是活的。所以,雅各書所講的行為和信心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是信心的果子。我們可以說,信心和行為都是神所要求的。不過,用我們的圖表來看,這個信心和行為都放在右上角。右上角代表什麼﹖代表得到神恩典的途徑或方法。好行為是成聖的方法但是好行為不是成聖的根據神使我們成聖、成為聖潔,是因為我們與基督同死同復活也是因為聖靈的工作,這叫成聖成聖的根據是恩典。什麼恩典﹖再說,就是與基督同死同復活,和聖靈使我們成為聖潔。但是在這個成聖的過程裡面,我們的確須要,也的確會作出好行為,這是跟信心連在一起的。

我們再加多一項,就是悔改。所以,在右上角神要求我們有信心。羅馬書所講的信心,就相等於雅各書所講的信心加行為,也相等於耶穌基督所說的遵行我天父的旨意耶穌有沒有吩咐人信靠祂﹖有。耶穌也吩咐人悔改,耶穌也吩咐人遵行天父的旨意。所以,信心、悔改、行為,都是耶穌所吩咐的。這三件事情在羅馬書放在一起,保羅用信心作一個縮寫,一個短稱,以弗所書也是。好了,這個行為──信心的果子的行為,跟左下角的行為,完全是兩碼事。右下角恩典是正確的得救的根據;左下角的行為是和恩典相違背的,就是靠行為,不靠恩典,靠行為的救法就是不靠恩典的救法,是死路一條。

人是用什麼方法來表達他靠行為的呢﹖很多的猶太人是靠守律法;很多天主教徒是靠守聖禮;很多福音派的信徒,是靠忙碌事奉。這些都可能表達是靠行為得救。總之,我們靠行為,就和靠恩典完全相違背。但是靠恩典的人,要活出信心、悔改,和好行為出來。所以行為這個字,至少有兩種非常不同的用法。我們說過了,在羅馬書律法這個字有不同的用法。第一是原則;二是神的律法;三、靠守律法稱義的這種以人為中心的宗教。所以,律法這個字有三種用法。行為這個字,又有兩種的用法。在雅各書,行為是好的,是信心結出的果子;但在羅馬書和加拉太書,行為往往是指與恩典相反的那種得救的憑據。

然後,我們今天也說了,恩典這個字,也有幾種用法。第一、是神在永恆的意願;第二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顯明的愛;第三是耶穌和聖靈要給我們一切禮物的總稱,也就是救恩的總稱。第四是羅52的,我們不單是稱義了,與神和好的,我們還站在恩典中。所以基督徒生活的狀態有恩典的本質。所以,恩典、行為、律法這三個字,在保羅書信裡面,都可能有不同的用法。

有什麼問題嗎﹖
Q:我們可不可以說信心是進入恩典的途徑,也是留在恩典裡面必要的條件﹖
A:絕對是的。因為恩典包括了我們可以進去的,就是重生,包括了我們留在裡面的,就是成聖,包括將來我們身體復活,整個人改變。既然恩典包括過去、現在、將來當然,我們過去進入到恩典是藉著信心,我們每天的生活都是藉著信心。不過到了身體復活那一天,那個信心本身有一個改變,因為那個時候,信徒不是憑信心,是憑看見,我們看到了,親眼看到神了。所以,信心和盼望的對象已經在我們眼前。還有一點,耶穌基督是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所以,從頭到尾都是恩典。我們也可以說,悔改是進入到這個恩典的條件,而悔改也是我們每天須要操練的。嚴格來說,順服也是進入恩典的條件,而順服也是神要求我們每天要作的。從這個角度來看,怎麼進到恩典中呢﹖就是信心、悔改,加上順服。怎麼樣留在恩典中呢﹖也是信心、悔改,加上順服。不過我們講順服講得太多,有一點的嫌疑,給人家感覺到我們是靠行為得救。但是講恩典講得太多,又有嫌疑給人家說,你們不須要作什麼,就是靠恩典,你們的恩典是廉價的。

不曉得各位知不知道,其實改革宗這個傳統是講很多恩典的。所以,就會給一些阿米念的弟兄姊妹說,你們只講恩典,都不講過聖潔生活。其實,早在第三、四世紀,亞流派(Arius)就有這個論調。後來,Pelagius也是一樣。就是說,歷史上有一些很有講道口才的,他們都在挑戰當代的信徒要過聖潔的生活。假如他們所講的,沒有恩典的骨幹的話,就很容易跑到靠行為成聖。但是,有恩典作骨幹的信徒們,也不可以忽略到神的確要求我們順服。

有問題嗎﹖或者我這樣問,你是這樣相信的嗎﹖你在你的小組或查經班,你是不是這樣分享你的信念的呢﹖你在向個人傳福音的時候,你是這樣分享福音的好消息的嗎﹖就是說,我們毫無義,毫無善。但是神將耶穌基督裡面的義歸算給我們,當完全信靠祂的時候,就是當我們完全信靠祂,和悔改的時候,神既然把耶穌基督的義歸算給我們,我們就成為義人了。因此,神稱我們為義,而因此我們罪名不成立,我們被稱為義人。

我再說一次,神將耶穌基督的義歸算給我們,所以我們成為義人。既然我們成為義人,就是我們已經是一個新的人,所以這位公義的法官,稱我們為義,宣告罪名不成立。神的宣告是基於事實,祂改變了我們。怎麼樣改變﹖不是因為我們的信心,不是因為我們覺得以前殺人,現在不殺人了;這個不是我們為什麼改變了。是神將耶穌基督的義歸算給我們,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淨我們,我們成為新的人了。然後,我們既然有一顆新的心,我們就謙卑地來到神的面前,認罪悔改信靠。信靠祂,然後神稱我們為義。因為祂看著我們的信心,本身是沒有功勞。但是我們已經有了耶穌基督的義歸算在我們身上。所以,當天父從天上看下來,祂看到有一個罪人來到祂的面前,祂看見的,是耶穌基督擋在這個罪人的前面,祂看到耶穌基督的義歸算給這個罪人,因為耶穌基督站在這個罪人前面,耶穌基督作了我們的代表,我們被稱為義了。從那個時候開始,也包括我們成為義人的那個時刻,神使我們成為聖潔。很多人喜歡說,我們先稱義,然後成聖。這個是最簡單的說法,但是,新約聖經似乎沒有那麼簡單。有的時候是先講成聖,然後才講稱義的。被潔淨了,然後再講稱義的。所以,我們可以說,當神改變我們,我們與祂同死,耶穌基督的義歸算給我們,我們成為義人,我們成為新人,耶穌基督的寶血潔淨我們

我再說一次,下面這些都是在講同一件事。神將耶穌基督的義歸算給我們,神使我們向罪死,與基督同死,基督潔淨我們的罪,潔淨我們的心,我們就---了。這個並不抹殺之後每天都要過的聖潔的生活。所以,新約聖經有的時候先講成聖,後講稱義的。成聖不只是我們每天要作的功夫,成聖是我們每天要作的功夫,是要努力的212說,我們要顫顫兢兢作成得救的功夫。不過都沒有功勞哦!保羅一定不會自己打自己嘴巴的。所以,當保羅說,你們要顫顫兢兢作成得救的功夫的時候,當然他的意思不是說,好了,你是靠恩典得救,現在要靠行為成聖了。當然不是!所以他在v. 13立刻加上一句,你的立志和行為都是出於神的。

Phi 2:12-13
(12)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13)   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

神在你們裡面,使你立志,使你作出(He is in you, to will and to do)。我的立志、我的行為,都是因為祂在我裡面的工作。

好,我再說,什麼叫成聖呢﹖是的,是我每天要作的,但是成聖也是聖靈所作的。那,聖靈什麼時候作出成聖的功夫呢﹖分兩部份。我先講第二部份。第二部份就是剛才我們所說的,顫顫兢兢作成得救的功夫,不過是神在我們裡面工作。所以,每天聖靈在我們心中作工,這是聖靈成聖的功夫的第二部份。第一部份呢﹖是羅:61-3所講的,就是我們在基督裡,向罪死了。向罪死了,就是成為新的人嘍!成為新的人,就是成為聖潔的人嘍!我個人是這樣理解的:重生就是成聖的第一部份,或者第一步。第二步是什麼呢﹖就是聖靈每天、每一秒鐘塑造我們成為聖潔。那,我們在這裡是不是咬文嚼字呢﹖不是的,我們要強調的是,神的確改變一個人成為聖潔

我這個禮拜在想這個問題的時候,我知道每一次我講這個道理,馬上就會有弟兄姊妹舉手,為什麼有些基督徒不像樣的﹖不像聖經所講的,就是向罪死了,上帝將耶穌基督的義歸算給他,他已經向罪死了。因為他既然成為新的人了,他就悔改、信靠耶穌立志每天順服聖靈,聖靈每天使我們成為聖潔,每天我們也顫顫兢兢地作成得救的功夫。那,弟兄姊妹就問,為什麼很多基督徒不像這個樣子的﹖我們可以,也應該處理這個問題。但是我們先要說清楚上帝作的是什麼工作﹖然後我們才問實際的情況,教會裡面是不是每一個人都是按照這個模式(model)被神改變的﹖因為新約聖經所講的是清清楚楚、一刀兩斷的,我們向罪死了,是新的人,現在聖靈使我們成為聖潔。當然很多基督徒犯罪,應該說每個基督徒都在犯罪,包括你和我。那,一個人懂得為自己靈命擔憂的,他不是一個有病的基督徒,他是一個健康的基督徒。因為他懂得顫顫兢兢!所以,弟兄姊妹所問的不像樣的基督徒,那些不像樣的,是連顫顫兢兢都不會去作這種擔憂的。用福音派的術語來說,這些是沒有生命的基督徒。不過,你假如用聖經的定義,然後說這些基督徒沒有生命,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就是在說他不是基督徒嘛!對,因為沒有沒有生命的基督徒的。

我們在這裡先分辨一下幾個名詞。我願意用基督徒和信徒來描述我們看得見的人。但是,聖經裡面講關於神的工作的,比方說重生,我就不會說某某人禮拜五晚上重生了。我會說,某某人禮拜五晚上接受了主,或信主了。耶穌也說嘛,信心有很多種。稱呼祂主啊、主啊的,不都進天國的。撒種的種子落在四種不同的土地上。但是,聖經裡面所講關於神的工作,那是父神的揀選,基督為人死,聖靈重生這些人,這些人成為義人,成為聖潔。你問下去就是,那,我是不是這種人呢﹖是的,我們須要反省,先要自我反省。但是,每一個人都可能有得救的確據的。早晚的問題,為什麼早晚呢﹖第二種的種子,撒在淺土上,禁不起考驗嘛,所以就晒乾了;禁得起考驗的是第四種。所以,很多人的得救確據是要經過考驗的。好,有什麼問題﹖是不是我都講過很多次了﹖我教會裡面的弟兄姊妹已經聽了好多次了。

好,我們來看羅馬書第五章,講義是p. 32
前面保羅講完了亞伯拉罕和所有信神的人,得稱為義。
好,Rom 5:1
(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這裡開始,保羅說到四種不同的福份。第一、得與上帝相和,Peace with God,與上帝和好。羅馬書第五章講的是我們與神和好,哥林多後書第五章,是講神與我們和好。什麼叫神與我們和好﹖就是聖潔的神,面對著罪人,有一個難題。就是祂必須要傾倒祂的忿怒,然後神來解決這個問題,就是耶穌基督成為挽回祭,平息了父神的忿怒,所以,所有在基督裡的人,神與我們和好,因此我們得以與神和好。我們與神和好,不是靠我們的信心與神和好,我們與神和好是靠神的恩典,因為祂差派祂的兒子來與我們和好。所以現在雙方面都和好了。第二個福份,就是我們進入到現在所站的恩典中,也就是說,我們不需要再懷疑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到了第八章,講到我們是神的兒子,這裡講的是恩典。

我想我以前講過這個故事。有一位厭食症的女孩和她的父母來見我。父母親先來找我,然後帶這個女孩子來了。她就吐露出一個問題,就是說,很多青年團、夏令會的講員,很喜歡問一個問題:你不知道你什麼時候重生得救的﹖你不知道嗎﹖就沒有重生哦!快快說,你是那一天重生的﹖很明顯的,這個女孩她說不出她是那一天決志信主的。我就問她一個問題,我說,你體會到神愛你嗎﹖她的回答很妙。她說,是不是雖然我說不出我那一天信主﹖我說是,就是雖然你說不出!她就開始哭了。我們有信心,就是我們已經信靠耶穌基督的人,是站在神的恩典中。所以,我們說不說得出哪天晚上決志,在神面前是不值錢的,一點功勞都沒有,不要說說不說得出那個日期啦,那次的禱告本身就沒有功勞。但是,我們應該信主喔!信心是必須要有的!但是,是不是靠著某一個工程式的禱告呢﹖我在神學院的同學,我的室友,很聰明的一個人,太聰明了,在讀大學的時候去吸毒。吸毒有研究的,你知道嗎﹖他要跑到尼泊爾去買毒品。當然,他吸了這麼多毒,腦袋受傷了。他就在他外祖父家裡療養,在 PrincetonNew Jersey。他就撿起他外祖父書架上的一本聖經,開始讀聖經,就是這樣子信主的。沒有人在旁邊,他絕對沒有跟任何一種福音單張第14頁、16頁的禱告。他有沒有生命呢﹖絕對有。可能大家知道改革宗有一本New Geneva Study Bible, 背後很多編輯工作都是他作的。

我的意思是說,我們不是靠嘴巴講了某一段禱告文得到永生的,但是神的確要求我們要信耶穌。什麼叫信心﹖
第一、知道福音。
第二、同意。同意包括抓住神的應許。
第三、降服,就是將生命的主權交出來。
所以,巴刻很喜歡問一個問題。他說:Are you in a state of convertedness?你目前的生活狀態是不是一種得救的狀態﹖你的生命是不是表現出來已經歸向基督的﹖而他不會問你什麼時候決志信主,重要的我們是不是在一個已經信靠耶穌的狀態裡。
回到羅馬書52,第二種福份就是恩典。我們可以說,我們是站在恩典中,我們也可以說我們是被恩典包圍著的。
第三、我們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第四、從第三節開始。在患難中,也是有歡喜盼望的。
Rom 5:3-5
(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4)   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5)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下面保羅說,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呢,有一些英文版本是 proven character,就是證明我們能夠忍耐的意思。有了這個證明,老練就有盼望了,所以盼望不至於羞恥。
這四項福份,一、與神和好;二、站在恩典中、三、歡喜快樂盼望將來;四、在患難中也歡喜快樂。簡單地說,基督徒的福份包括患難。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是有患難的,沒有患難的基督徒生活,按照新約,可以說是不正常的。我不是說我們過得舒舒服服,我們要找一點苦去辛苦,不是這個意思。但是,一個正常的基督徒是與世界敵對的,是與魔鬼敵對的,與罪敵對的,與肉體或血氣敵對的。當我們站得穩的時候,一定要付出一些代價的。今天我們活在西方的信徒們,沒有那些活在第三世界的基督徒有福。因為在第三世界的基督徒很容易告訴你什麼叫做付代價、受苦。有的是受肉體上的貧乏,有的是生活上的不方便、麻煩;有的是信仰沒有自由,有的再加深一點,是被逼迫。其實,美國這個國家是在走向逼迫基督教的這個路線、這個趨向的。雖然美國有很多基督徒,也有很多很大的教會。我再說,基督徒是必然要受苦的。

好,下面,v. 5告訴我們,聖靈作一件的工作。聖靈的工作就是將耶穌基督的愛澆灌在我們心中。
Rom 5:5
(5)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你我知不知道耶穌基督愛我呢﹖怎麼知道﹖你我有沒有感受到耶穌愛我嗎﹖憑什麼知道﹖是因為音樂很好聽嗎﹖講道講得動聽嗎﹖某一次聚會很感動你嗎﹖神的確可以用這些不同的方法。但是最重要的,是聖靈將基督的愛澆灌在我們心中。而聖靈可以用各種不同的方法,聖靈可以用音樂、講道、聚會,聖靈也可以不用音樂、不用講道、不用聚會,用病痛,用逼迫,老練,就是經過忍耐所得到的那個確據。所以,耶穌基督的愛,不一定是透過動人的音樂和聚會來的有這些當然很好,但是我們在隨時打開電臺就可以聽到好的講道的這個國家,當然也可以聽到很爛的講道,全世界最好的、最壞的講道都可以聽得到。有的時候我們會對耶穌基督的愛有點麻木,我是說那些聽得到好的音樂、好的講道的基督徒,我有的時候很羨慕的;因為,我從來沒有花很多年在一個非常偉大的講道家,坐在他的腳前聽他講道三年、五年,我從來沒有這個經歷。我住在費城十幾年,從來沒有經常去第十長老會作禮拜;我住在紐約,從來沒有經常去Calvary Baptist Church聽道;我住在洛杉磯八年了,從來沒有去Lake Avenue Church作禮拜。所以,我偶然有的時候,因為要去分享我的事工,去一些我認為崇拜又很好,講道又很好的教會。我不是說我聚會的教會不好哦,我的意思是說,這些很特殊眾人以為美的這些教會,一般都有一千人以上的,我五十幾年,從來沒有在一千人以上的教會經常聚會,經常服事。我去的時候會很羨慕,感動也會流淚,但是,假如我四十年都泡在這種很理想的人間天堂中呢,可能我們活在福中不知福。不過,很感謝神,耶穌基督的愛,不一定是透過一千人以上,講道很好的教會流露出來的。我簡單要說的是,不要靠經歷,不要靠環境,聖靈的工作是祂親自澆灌耶穌基督的愛在我們心中。好,我們休息。

活動預告:6/11 (Sat) 參觀Glendale Forest Lawn Memorial Park


05/15/05下半堂
現在我們開始講羅512-21
先看58-11。基督特別為我們死:有效的死,信徒真正得與上帝和好。
耶穌基督為著愛我們的死,一方面是按照神的時間,另外一方面又適合我們的需要。就是說,在我們還是作罪人的時候,所以耶穌基督的死,一方面是按照神的時間,一方面是適合我們的需要。

現在我們來看Rom 5:12-21,請翻到p. 35
(12)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15)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
(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v. 12是這樣說的: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都是因為一個人的緣故,罪進到世界。然後,死又是從罪來的,意思是,死就臨到眾人了。說到這裡,這個一個人啊,是帶來兩件事。第一、因為一個人的緣故,罪進到世界;第二、因為一個人的緣故,死進到世界,而且臨到眾人。其實,罪進到世界,和死進到世界,這兩個結果中間還有一樣事情。因為v. 12 開始的這個討論,其實是在v. 18繼續的,中間有一段加進去的材料。或者說,v. 12開始的,也可以說是從v. 15繼續。就是說,v. 1314是一個加插。

我們來看
v. 18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
v. 19: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
v. 21罪作王叫人死。
好,我們現在來看,因為一個人,就是亞當的緣故,有那些結果
第一個結果就是罪進到世界。這個意思,就是說眾人成為罪人。就是v. 12, 19
既然成為罪人了,第二個結果,就是被定罪v. 18
你看,一個人成為罪人,上帝一定會定罪,或者是審判的,或者說是咒詛,結果是死。

好了,我們回到v. 12
因為一個人的緣故,罪進到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了。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最後那幾個字,因為眾人都犯了罪,這句話,和羅323眾人都犯了罪 是不同的意思。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是講我們都在犯罪,我們的罪行(sinful acts)。

但是在512b,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的緣故,死就臨到眾人了。或者說,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罪就進入世界。所以,v. 12眾人都犯了罪,不可能是指你我今天每天都犯的罪;也不是指我們信主之前,我們是罪人,我們犯了罪。

v. 12開始給我們一個信息,就是一個人代表了眾人,這個人是亞當,而從v. 15開始,因為一個人的過犯的緣故。我再說,因為一個人,因為一個人的過犯,罪進到世界,眾人成為罪人,眾人被定罪,結果眾人都死了。亞當是全人類的代表,亞當是全人類的頭,所以因為他一個人犯了一次罪,罪就進入到世界,眾人就---。因為我們成為罪人,因此被定罪。好了,我們怎麼樣成為罪人的呢﹖聖經說是因為一個人的緣故。因為一個人一次的過犯,眾人成為罪人v. 18);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v. 19


我們暫時反過來,看看耶穌基督。
因為一個人的緣故,v. 15,神的恩典加倍的臨到眾人。然後,因為一個人的順從(v. 19),眾人成為義。因為一個人一次的義行,眾人被稱義,然後,得生命(v. 18),而且恩典藉著義作王(v. 21)。
所以,耶穌基督,是一個人,祂一次的義行,因為一個人一次的義行,眾人成為義人,被稱為義,得到生命,而且在生命中作王。所以,亞當和耶穌基督在這裡是一個對比。
因為亞當的緣故,罪這個事實、罪這個勢力進到世界。
因為耶穌的緣故,恩典這個事實,恩典的能力,進到世界,臨到在基督裡的人。
好了,現在我們再回到 v. 12 那句話: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基於上面我們所講的,v. 12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的意思是什麼呢﹖就是眾人、全人類都在亞當裡,因為亞當一次的犯罪,和亞當一同犯了亞當一個人一次的罪。
再來一次。全人類,都在亞當裡,和他一同犯他一個人所犯的第一次的罪。同樣的,所有在基督裡的人,在基督裡同基督一同成為義人,得稱為義,得到生命。
所以,這裡給我們看見,上帝怎麼對待世人的呢﹖是透過一個頭或一個代表。羅馬書第五章沒有用約這個字,加拉太書就有了,基督是約的中保。中保的意思乃是說,他代表一批人。在上帝面前,耶穌基督是我們的頭,我們的代表,祂代表我們至少作了三件事:第一是代表我們過了無罪的一生;第二、代表我們付上死的代價、第三、代表我們復活、升天、得榮耀。當然還有其他很多的事情。所以,耶穌基督代表我們,這就是約的中保的意思。羅馬書第五章和哥林多前書15章,有很重要的關係。哥林多前書15章告訴我們,基督是末後的,就是最後的亞當,或第二個亞當。第一和第二之間,沒有第三個;第一之前,沒有另外的;第二之後也沒有,所以叫末後的亞當。所以,神只有設立兩個眾人的代表。一個是亞當,代表全人類,但是他代表全人類犯罪。所以我們眾人都犯了罪。耶穌是新人類的代表,代表誰?所有在基督裡的人。祂一次的義行,恩典就臨到了,就是我們在耶穌基督的義行──obedience,在基督的順服上有份的。就像我們在亞當的罪上都有份。
你說很不公平哦!我沒有在伊甸園吃那個禁果。是的,是不公平。準確一點說,上帝是在作虧本生意,因為你也沒有爬到十字架上為你的罪死。為什麼你不埋怨說:哎呀,我為什麼沒有到十字架上死一趟,這才對呀!因為神所設立的救法,不是現代西方的個人主義,當然也不是中國傳統的封建主義。神所設立的救法是,有一個中保,或者是代表。祂創造人類,從頭就是這樣子。所以,亞當和第二個亞當耶穌作代表。這兩個代表這件事情,就是說明神是用約的方法來對待人類的,神就看亞當是全人類的代表。所以,我們上學期開了恩典之約這個課程。用一個比較粗略的比喻,就是餃子或者叉燒包。外面的皮就是約,裡面是恩典。約是神用的救法,但是神也賜給我們恩典之約,不只是把我們都放在亞當裡,祂也設立恩典之約。約有它的條文,約裡面有神的誡命,有神的應許,耶穌順服了所有神的誡命,將恩典、應許,保證給所有祂裡面的人。

好了,現在下面我要解釋一下原罪的意義。原罪這兩個字,聖經裡面沒有的。先解釋一下天主教對原罪的定義。簡單的說,天主教認為,原罪是從亞當遺傳給全人類的。就是透過亞當的血統。而原罪是怎麼洗淨的呢﹖就是透過洗禮。我們當然不相信我們的罪是靠洗禮洗淨的。不過,我們現在要解釋的是什麼叫原罪。最主要的,原罪不是透過遺傳傳下來。雖然,既然亞當夏娃是罪人,他們只可能生的是罪人的baby。所以,全人類一定是罪人的。但是,我們有所謂原罪(或者我們不用這個名詞好了),我們之所以是罪人,是因為我們在亞當作頭的約裡面。我們之所以一生下來就是罪人,是因為我們與神的關係。而我們與神的關係,是以亞當作頭、作代表。我們一生下來是罪人,是因為我們在亞當裡。準確一點是我們在母腹裡已經是罪人了。因為我們在亞當裡面,與亞當的關係是,他是我們的頭,我們的代表。所以,v. 12說,眾人都犯了罪,就是說,眾人都在亞當裡,與亞當一同犯了亞當的罪。有什麼問題嗎﹖

我想問一問,有沒有弟兄姊妹沒有聽過這個解釋的?應該有的。
一般福音派解釋罪的時候,比較多講的是我們所犯的罪(罪行),但是,罪行背後是我們的罪性、我們的心。我們的心就是整個人的意思。那,為什麼整個人是罪人呢﹖亞當不只是我們的壞榜樣,他是我們的頭,代表了我們。所以,我們整個人是罪人,整個人是死在罪惡過犯中。

Q:可不可以解釋一下亞當作頭的約﹖
A:自從宗教改革以來,一般神學家稱這個約為行為之約covenantal works)。最近這三四十年,有些神學家改這個名字作創造之約。因為他們不喜歡行為這兩個字。神與亞當和全人類立約,神是世界的創造主,人是神的僕人,伊甸園可以說代表了神的宮廷和聖殿。在這裡,神作王,神要求人完全順服祂,特別用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來作考驗。所以,在這個所謂行為之約裡面,人的確是靠行為得救的。你說,怎麼可能,我以為人是靠恩典得救嘛!你要記得,創世記第一章的時候,人的起點不是一個罪人,人是一個義人。亞當夏娃被造的時候,是完全公義聖潔的。從315開始,神顯明、啟示救恩。救恩就是為罪人所設的,完全是恩典。所以,從第三章開始,後面都是為罪人設立的恩典,我們稱這個為恩典之約。當然,有分舊約、新約兩部份。但是亞當夏娃被造的時候,不是罪人,我的看法是,他不只不是罪人,他不只是中立(neutral)的,可能犯罪、可能不犯罪;他是積極、正面的是聖潔公義的。但是,神考驗他,要他持續順服神的話。順服神的誡命的結果是永生。但是亞當犯罪了,他失敗了,所以,神把他們趕出伊甸園,擋住生命樹。不要人在這個死的(就是作罪人的)狀態裡,去吃生命樹的果。所以,從第三章開始,就展開了祂永恆所計劃的恩典之約。我再說,神與亞當所立的約是行為之約,在這個約裡面,神吩咐完全的順服。是一個考驗,而亞當代表全人類失敗了。

Q:具體來說,的概念是什麼﹖
A:約不是合同,不是兩方面都是平等的,是一個主人對其下屬所定的條文,君王跟他的臣僕所定的。君王定下所有的條件,所以,不論是行為之約或恩典之約,神都定下所有的條件。最近這五十年來,考古學家發現了赫人(Hittite)所訂的條約,特別是Meridith Kline,他寫了很多的書,告訴我們約包括什麼東西──包括君王的自我介紹;包括君王自己敘述他以前作過什麼好事;然後,君王發出來的命令;下面還有遵守命令的結果和不遵守的結果;還有提供怎麼樣保存這個約文的方法。出埃及記、申命記就是這樣子,神用了一個當時文化裡面有的一個形式。約是神與人關係的形式,神和人不是平等的,神是主,從來就是。就是說,從創世記第一章,神造人,神就是主宰,跟全人類立了這個行為之約。人類犯罪之後,神再立約,還是主宰,還是祂來訂所有的條件。什麼條件?祂自己設立自己的挽回祭,自己來滿足祂聖潔的要求,當然祂也自己設定了悔改、信心、好行為這些要求。所以,約的形式和內容,就說明了神是整本聖經的主角,不是你不是我;也說明神是整個宇宙的主宰與主角,不是你、不是我;也說明了神應該是我們生命中的主宰與主角,不是你、不是我。而聖經所稱為新約舊約,這個名字本身就說明神是主,神是神。這樣子,可以幫助我們讀羅馬書的。稱義、歸算為義,都要在約這個範圍來看。與基督聯合在基督裡與祂同死,與祂同復活。這些名詞、這些觀念都是講到很密切的關係,但是這些密切的關係,都是在約裡的關係。可以再問下去。

Q:那麼,我理解的這個約就是一個不平等的,但是也包含了雙方所要作的事情。
A:是的,約是不平等的,但是包括了雙方要作的事。上帝所定的約是這樣子的,上帝必定會履行祂所說祂要作的事。但是,下面的人,可能不遵行,對不對﹖所以,是一個不變的神和會變的人之間的關係。上帝是不變的,在永恆裡面已經定下所有的計劃。但是,人在變。所以,約,或者說是整本聖經,就是一個永恆不變的神,和在時間中變來變去的人之間的關係。約講清楚了人的義務是什麼,但是人會犯罪,士師記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以色列人背約,神審判,差派外邦人來打敗他們。以色列人悔改,神聽、神赦免,恢復了約的關係。然後他們又再犯罪等等。

一個不變的神和會變的人之間的關係會變嗎﹖它是在歷史中演繹(develop)的。奇妙的是,這位不變的神,祂的應許不變。祂自己也不變。那你說,神說祂悔改、後悔創造人啊﹖簡單的回答這個問題,這是個擬人法。假如你從人的角度看這個關係,這個關係是在變的,但是,這個奧秘是不變的神和會變的人之間的關係。既然這兩方有一方是在變來變去的人,你可以說,這個約的關係在時間中是在變的。但是神沒有變。

Q:兩個問題。一、整本聖經所有的約,就是從舊約到新約,所有的約的主軸是什麼﹖二、在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就是從火中走過去,之前和之後有什麼不同﹖
A:我先答第一個問題。整本聖經中約的主軸是什麼﹖就是神要作祂子民的神,神永遠與祂的子民同在,賜福給順服祂的人。為什麼我很謹慎地回答你呢﹖因為我要考慮到創世記第三章以前的那個行為之約,我的回答要包含創世記第三章之前和之後。所以我避開了赦罪恩典這些字。假如你問從創世記第三章開始,約的主軸是什麼,就是撇開前面兩章的話,答案是神主權的(sovereignly身為主,來神拯救祂的子民。但是也包含剛才所講的,作祂的子民的王,與他們同在,賜福所有順服祂的人。

第二個問題是,創世記第15章,上帝用火爐走過這個肉塊之前和之後有什麼不同?重要的是神用這個儀式來定(enact, ratify)這個約。就是說,神在每一次的立約,有祂自己設定的儀式,在亞伯拉罕的時期,這個是最重要的儀式,當然還有第17章那個割禮。新約的儀式是很簡單的,洗禮和聖餐。舊約一大堆儀式,新約的儀式比較簡單。但是那個恩典是更重、更廣,但是儀式很簡單。好,我們到這裡結束。

我們禱告:天父我們感謝你,因為我們所擁有的一起都是你的恩典,得稱為義,成為你的兒女,而且你告訴我們,我們站在你的恩典中。天父,求你賜給我們足夠的信心,叫我們一方面看見自己的罪,一方面看見你恩典的保證。也求主教導我們,不作一個光是靠環境而生活的基督徒。叫我們不光是靠著我們的感覺,教導我們體會聖靈在作的工作。祂將主耶穌的愛澆灌在我們心中,如今我們信主的人,都耶穌基督裡面。求主幫助我們回顧你的恩典怎麼臨到我們。我們在基督裡,主,你使我們成為一個新的人,義的人。當我們軟弱的時候,信心軟弱或者犯罪的時候,求你叫我們不忘記你的恩典,叫我們不放縱,乃是叫你的恩典來勒住我們,吸引我們回到十字架的面前。也叫我們不做一個律法主義的基督徒,叫我們心裡有釋放,有喜樂和盼望。天父我們知道要得到這個平衡不容易,所以求聖靈繼續地工作,教導我們,用你自己的話語,你的恩典,包圍著我們的心,叫我們有在你裡面的穩妥,也有你每天的安息。謝謝你,你是不變的。奉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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