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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1


崇拜的圣日

作者: D.G. Hart and John R. Muether 翻译:诚之
以虔诚与敬畏 With Reverence and Awe: Returning to the Basics of Reformed Worship第四章 崇拜的圣日

第四章 崇拜的圣日

问:当如何守安息日为圣?

答:受安息日为圣,当在那一整天中有合乎圣洁的休息,连平日正当的世事和娱乐也不可做;除了必要的和怜悯人的事外,那一天所有的时间都当与众人或个人私下敬拜神。(威敏思特小要理问答,问答60

安息日是基督徒应该分别出来,私下并与众人一起敬拜神的一天。我们假设归正信仰和长老宗的人明白,他们应该要在主日,也就是基督徒的安息日去敬拜神。本章的目的不是要确立“何时”应当敬拜——圣经和我们的信仰告白已经确立了这点,反之,我们的目的是要检视“如何”敬拜。也就是说,我们想明白恰当地守安息日,会如何提醒我们怎样思考并操练崇拜。

我们的重点是,在普遍的北美新教主义(American Protestantism)中,忽略或在某些情况下违反安息日,是与对崇拜的混淆息息相关的。而这种混淆,是造成关于是否要把十诫张贴在法院和公立学校的墙上的讨论,如此具有讽刺意味的主要原因。归回十诫,不只是会消灭说谎、欺骗、偷窃,和不当的性行为,也会影响我们当中许多人过礼拜天的方式。因此,从守安息日为圣的角度来理解崇拜,会让我们深刻地明白聚会敬拜的本质。

崇拜的节奏The Rhythm of Worship

为什么守安息日在北美新教中会逐渐没落?为什么一个从1776年直到1960,在北美新教中得到普遍认同的习俗,会在二十世纪的下半叶基本上消失了呢?一般的解释是把责任归咎于享乐活动和专业运动的兴起,工业革命和科技所带来之工作性质的改变,以及因着汽车工业的胜利,把周末的旅游圣地带到中产阶级垂手可及之处有关。用社会学的语言来说,就是世俗化,特别是工作与休息(被读成「休闲」)的世俗化观点。

这些都是真的,但并不是事情的全貌。当美国的新教徒改变了他们守主日的习惯时,他们也发展出一种奇特的灵性生活形式,一种对灵命如何成长的特殊理解。这种敬虔形式与废除国教制(religious disestablishment)的文化背景是相连的。从独立战争之后,北美教会发现到她们正身处于一个宗教自由市场中,最成功的对手,是那些能提供最吸引人的产品给宗教消费者的教会。缺乏来自国家的经济支持,许多教会被迫使采用市场策略,才能成长与发展。

宗教自由和废除国教如何塑造基督徒的敬虔呢?答案在当代福音派教会的群众生活中可以找到大部分,也就是包括各种精心策划的活动,一整个礼拜排满了给各种年龄和有兴趣的小组活动。如果没有这种活动,潜在的会员就会去寻找另一个有正确组合之节目的教会,这些节目是为母亲、小孩、青少年和父亲,以及单身和年长者所提供的。对这种“全天候”的教会来说,主日崇拜会变成只是另一个节目,不会好过、也不至差于其他的教会活动。

另一个对守安息日同样有害的,是复兴主义(revivalism)的广受欢迎。教会不只是把灵命复兴聚会(revivals)当作使人归信,和获得新会员的方法,也把这些聚会当作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真正灵命的主要方法。这些强烈、热切的灵命苏醒时刻,被用来决定一个人是得救的,还是失丧的人。这些是信徒重新肯定他们的信心,并在此感觉到神救赎大能的时刻。换句话说,这些复兴聚会表明神的灵仍在作工。这种关于复兴聚会的思维,促成了一种看法,就是真正的敬虔和属灵的成长,来自可以量化的教会节目和宗教体验的强度。高峰经验(mountaintop experiences)被认为是属灵成长所必须的,因此,教会的回应就是提供会产生这种经验的活动。

和这些强烈的经验比起来,安息日就显得平淡无奇了。然而,圣经和归正信仰告白对基督徒生活所需要的属灵操练,有着非常不同的描述。在出埃及记中,当摩西从西乃山上下来,上帝在祂离去时的教导中,重述了安息日的吩咐:「你们务要守我的安息日。」(出3113)安息日是世世代代「永远的约」(3116)。上帝的意思是要他们借着持续和有意识地守这一天,来赐福给祂的百姓,周复一周,年复一年。信徒借着一生持守安息日而成圣。换句话说,安息日是被设计用来缓慢地、安静地、不知不觉地工作,把信徒的胃口重新导向天上。它不是权宜之计,也不一定是属灵的兴奋。它是“明显而常用”的定规(“outward and ordinary ordiance)(小要理问答88),是稳定、健康之蒙恩管道的一部分。

我们注意到,北美的新教徒,通常没有和这种节奏同步。他们受到内在和特殊经历的吸引,常常受到属灵的暴饮暴食症(bulimia)所害,只会追着“特会”跑,却对神嘱咐的常规饮食毫无兴趣。这种属灵高峰经历的问题,就是没有人可以永远生活在山上。我们都需要回到平日的工作中。当人们离开退修会或圣经营会,或甚至是周间的小组,他们会发现到他们的生活还是老样子:工作会让人厌烦,婚姻岌岌可危,仍然受疾病所苦。相比之下,安息日是一种属灵的操练,是作为天路历程之沙漠中的绿洲,他们生命的特征就是受苦。不像教会的活动把一周中其他的时间搞得乱哄哄的,安息日是信徒在锡安山上把自己的灵性整备起来,去会见他们的上帝,听祂说话,也分享他们救主的身体和血。如同希伯来书的作者指出的,“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万的天使,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神……”(来1222-23

此外,殷勤地操练守安息日,会帮助基督徒学习我们在上一章提到的,基督徒崇拜的文法。在崇拜当中,基督徒是在从事一项活动——学习锡安山的语言。透过守安息日,并忠心地持守蒙恩的管道,信徒透过可靠稳定的重复的方法,会逐渐学会这个语言。

定安息日为圣

第四诫这样说:“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出208)据此,安息日是个圣日,因为上帝借着祂在创造之第七日的神圣安息,将这一天定为圣日。“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2011)安息日的神学必须强调这个日子的独特性。只有当我们明白安息日的圣洁,我们才会开始欣赏基督徒崇拜的圣洁。但是在新约中,安息日的观念正遭受攻击,特别是一些神学家主张,基督既然降临了,我们每天的生活就都是“安息日的安息”。有些人甚至主张,安息日不再具有任何特殊性,也没有必要再受守安息日的约束了。

如果我们把这个逻辑应用在十一奉献上,这个论证的错误就很容易被察觉出来了。我们应当把安息日与我们对时间的使用,和我们对十一奉献与我们对金钱的管家职分,一样的看待。把我们一部分的收入分别出来,归给教会的圣工,不是为了承认我们所拥有的十分之一是属于神的。反之,它是要表达我们的信念: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属于主的。然而,神对我们拥有的一切的主权,并没有除去我们的责任,就是要我们把我们拥有的一部分交给祂,作为祂教会的圣工之用。同样地,虽然我们的每一天都应该用来服事上帝,上帝仍然吩咐我们要把七天中的一天分别出来,用在特别的敬拜和事奉中。虽然我们所有的生活都是与神同在,都在祂的目光之中,但只有在主日的敬拜,我们才是进到至圣所(诚之按:这个推论有点奇怪)。基于这个理由,以赛亚把安息日称为上帝自己的“圣日”(赛5313)。

我们千万不能把安息日想成仅只是旧约仪式的制度,因为新约也做出同样的判断,特别是用来描述基督徒安息日的词汇:“主日”。例如,约翰是“当主日,被圣灵感动”,要他写下启示录的书信(启110)。这个语言和“主的晚餐”(林前1120)类似,其意义也相同。正如后者是属于主的晚餐,同样地,前者也是被分别出来归给主的一天。主的晚餐是圣餐,它是属于主的,是主所定的,好让我们能记念祂救赎的工作。我们不能把主日视为平日,正如我们不能把主的晚餐视为普通的一餐一样。在早期教会中,主日和敬拜的关联是很明显的。属于主的人,在属于主的那一天,也就是基督徒的安息日,聚集在一起敬拜。在新约(New Covenant)中,如同在旧约,这是“圣会”的日子(利232-3)。

安息日,圣洁,与崇拜

那么,把一天分别出来的这个观念,会如何让我们学习对崇拜的态度呢?回答这个问题的一种方式是进行推论:如果安息日是分别出来、独特的一天,那么,这一天中所有的活动也一样。因为圣经教导,安息日是圣洁的,很自然的,我们也要把崇拜当作是圣洁的活动来理解。正如主日是从一周中其他的日子分别出来的,崇拜的行动也是圣洁的,是从生活中其他的活动中分别出来的。

虽然这个结论看起来是很明显的,但是在我们的时代中,它却受到不小的挑战。我们正在失去圣洁的观念,因此崇拜是圣洁的活动这个观念,也正在消逝当中。这个挑战来自两个方面。

首先,有许多基督徒,特别是在归正和长老会的世界,强调基督的主权涵盖所有的面向。基督徒的世界和生活观(world-and-life view)会扩展到生活所有的领域和阶层中。这个教导正确地肯定了创造的良善,以及所有合法呼召的正当性。一个人不需要成为牧师或宣教士,才能在他或她所从事的工作上荣耀上帝。无论谁被呼召成为农夫或面包师傅,都可以荣耀上帝。此外,农夫和面包师傅所生产的属世的东西,并不会就因此是不道德的,或是比基督徒低下的。它们都是上帝美善的恩赐,祂宣告祂所造的都是好的。在上帝美善的造物中工作,并不是进入一个与宗教影响或上帝分隔的领域。

但是这份工作,也不是进入一个圣洁的领域,这里是基督徒的世界生活观会让基督徒走偏之处。有些归正神学家建议,把教会和世界,或把圣、俗进行区分,是拥抱一个二元论,而这个二元论会妥协整全的归正世界生活观。这种的区分,这个论证说到,会否认被造界的良善。

对崇拜是圣洁的活动这个观念的第二个挑战,是与第一个挑战直接相关的。它主要是来自现代崇拜的提倡者,他们想要移除传统敬拜事奉中,他们所认为的令人窒息的和形式化的元素移除。因为生活的多样化,都是为了敬拜神与事奉神,有些人主张,为什么不能在崇拜中表达这个多样性?为什么不能鼓励有恩赐的艺术家和音乐家,透过短剧、特殊的音乐、舞蹈和类似的形式,在崇拜中表现上帝赐给他们的天赋?肯定的是,大部分现代崇拜的倡导者,会发现有必要做出一些区分。例如,John Frame 写道:“……我们所谓的『广义』和『狭义』的崇拜观念,是有一些不同,”但是他继续写道:“这些差异并不总是能很精确地加以界定。”(注1)。因此,当我们讨论到主日的公众崇拜时,他否认说“我们在聚会中所作的和聚会外所作的,有截然的区分……全地都是上帝的圣殿。”(注2

我们不需要花很多时间,就会看出这条思维的路向可能被滥用了。傅兰姆继续说道:

我们也必须将圣经中这一类隐含,却并不明确的,加以区别。例如,圣经并没有明确禁止崇拜聚会时有杂耍的演出。但是圣经的确提出崇拜聚会的目的;而娱乐——虽然在其他时候是合法的,通常(normally)并不是与这些目的相符的。我们甚至可以说,娱乐如果与圣经的标准相符,就是一种“广义的崇拜”形式。但是它就大体而言(generally),是与崇拜聚会的目的不相符的。(注3

注意按照这个逻辑,对崇拜所带来的伤害。所谓的归正世界与生活观——就是在广义来说,所有的生活都是敬拜的这种观念——很快地模糊了圣经关于圣洁的教导。傅兰姆对杂耍唯一能说的,就是它通常与崇拜是不相符的,这大体而言是不符的。这就给一种可能开了后门,因为这是一种广义的崇拜形式。但是这就给各种的发明(约翰加尔文称之为『轻薄』 frivolity)开了一条路,可以进入崇拜当中。

换句话说,这些对我们守安息日,以及崇拜聚集来说,是基础性的区分,就在许多当代的作品中瓦解了,这类作品拒绝强调圣经关于圣洁的教导。如果我们不继续强调教会和世界的差异,以及「圣洁的活动与时间」和「一般的工作与时间」的差异,我们总有一天会破坏这个观念——在崇拜中,我们是与所有的圣徒和天使,在神的宝座前聚集,也就是无异于是在至圣所聚集。

稍后我们会详细检视一些在崇拜中是合宜的具体活动。但圣洁的观念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起点。目前,我们可以说只有圣洁的活动是合宜的,因为上帝已经指定它们作为祂圣洁的百姓,用来荣耀祂的名,在恩典中成长的管道。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能避免关于崇拜的许多混乱。

渎神的与一般的 The Profane and the Common

圣经坚持我们要把圣洁和守安息日联系在一起。安息日是圣洁的,因为在这个特定的时间,神的子民能淋漓尽致地集体表达他们作为圣徒的呼召。要了解安息日和崇拜的圣洁,我们必须用圣经对渎神的教导加以对照。守安息日变得世俗化,就是亵渎了这一天,轻视、世俗化并污染了神所分别出来,归祂为圣的日子。神透过祂的仆人以西结,把这个罪名加在犹大身上:

其中的祭司强解我的律法,亵渎我的圣物,不分别圣的和俗的,也不使人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又遮眼不顾我的安息日;我也在他们中间被亵慢。(结2226

类似的例子,来自利未记。因为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献上凡火,用神所没有吩咐的方式来敬拜,祂就“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利102)。这背景是上帝已经吩咐以色列的祭司“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利1010.如此,区别圣洁的和渎神的,是圣经关于安息日与崇拜之教导的核心。

在这些例子中,神所惩罚的亵渎神的举动,是祂未曾吩咐的事。所以,圣经对神圣洁的子民清楚的诫命,是不要用神所没有吩咐的活动来亵渎安息日。不仅如此。归正的信条在它们对主日的教导中,进一步区分了圣洁,渎神,以及一般或合法的事。如何将安息日守为圣日,或保持其圣洁呢?威敏思特大要理问答的回答是:“受安息日为圣日,乃是整日都有圣洁的安息,不仅停止那些平常就被算为有罪的恶事,还要停止平日合法的属世职业和娱乐……”(问答117)要理问答是在指出第三种分类,评估什么是安息日允许的事。有些事是我们在周间所作,是合法的,也是值得的。他们是我们的职业的一部分,例如烤面包和耕种。也有些娱乐是有价值的,神所允许的,甚至如杂耍这类的活动。但是要理问答住宅,杂耍不仅在崇拜中是不被允许的,也不是我们在主日可以作的事。虽然它在一周中一般的日子是合法的,但不能保证它在圣日就是适当的。

在这里举旧约中另外一个例子会有帮助。在耶利米书,上帝教导祂的百姓:“不要在安息日从家中担出担子去。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只要以安息日为圣日,正如我所吩咐你们列祖的。”这些一般性的活动,在一周其他的六天当然是合法的,但它们在保留给圣洁活动的日子里,是被禁止的。在耶利米书,我们也同样看到这些合法的工作明确地被定罪为是邪恶和亵渎的:“们怎么行这恶事犯了安息日呢?从前你们列祖岂不是这样行,以致我们神使一切灾祸临到我们和这城吗?现在你们还犯安息日,使忿怒越发临到以色列!”(耶1317-18)在安息日禁止这些合法和一般的活动延伸的范围超过工作,并甚至包括在其他天是合法的对休闲娱乐的追求。只有当我们转离我们自己的喜好,我们才会把安息日当作是喜悦的,并尊它为主的圣日(赛5813)。

有些人在这点上会控告我们是在支持一种有害的二元论。但是这种罪名误解了圣洁关于圣洁的教导。尊安息日为圣日,不是让其他六天就可以放纵,变成世俗化。我们所有的生活都有神的同在。但是信徒在周间所参与的活动是一般性的,是不信的人也参与的。然而,只有信徒会在圣日聚集,参加敬拜神的圣洁的活动。他们集体来到锡安山,在祂(祂是烈火)面前聚集,在主日在施恩座前与耶稣想会。

从另一个观点来看,二元论的指控是假的,因为严格说来,它的批评并不到位。圣经的图画应该被称为三元论,而不是二元论。圣经教导我们要区分圣洁的活动,本身是有罪的活动,以及那些在其他的日子中是一般和合法的活动。这三种分类在守主日为圣,和理解什么是在崇拜可接受的,是很紧要的。除非我们保存这些分类,崇拜和安息日的圣洁性就会被扭曲。

重寻圣洁

上帝呼召基督徒要活出圣洁的生活。祂呼召我们要住在世界中,但要颤惊恐惧地作成得救的功夫。祂也吩咐我们,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圣洁的事——与世界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上帝给了我们圣餐(主的晚餐),圣水(洗礼),圣言(讲道),以及圣职(话语的职事)。祂也给了我们神圣的时间:用一天来敬拜与安息。与流行说法相反地,归正的基督徒的确相信一个崇拜礼仪的日历表,但这个日历表是按照星期来排列的,而不是按照季节。它也不是根据大教会的节目或教会机构的职事。不是的,它是守安息日之外在而平凡(outward and ordinary)的节奏。

我们相信,归正的敬拜的危机发生在一个逐渐不守安息日的时代,不是偶然的。一旦基督徒忘记了安息日的圣洁,模仿电视情景喜剧的短剧,和用深夜电视节目的“十大新闻”(top ten lists)作开始的讲道,就成为可能。但是借着重拾安息日,将它尊为圣日,分别开来做圣洁的活动,教会就有机会回到可以被神接纳,讨神喜悦的敬拜当中。当我们在主日进入至圣所,我们是在从事一些“外在而平凡”的规矩。但是它们也是不平凡的,因为它们是圣洁的。

注意到把安息日分别为圣,并分辨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守安息日的规矩,也会让我们对敬拜的本质有更多的认识。因为守安息日为圣,就是要遵守构成对唯一永生真神的崇拜之圣洁的活动。

(诚之按:作者在这章中表达的信念,是把「主日」当作基督徒的「安息日」,于是把与守安息日的相关规定,照样搬到基督徒的生活中,要求基督徒要像旧约时代一样,守主日[基督徒的安息日]为圣;他因此把平日正当的活动说成在主日整天都不能做,我觉得有点律法主义——虽然小要理问答也是这么教导的。个人认为,崇拜的内容的确要按照神的吩咐,不可以自己乱创作,但是主日可以作什么,不能做什么,就不必要像作者所说的,作出这样的区分,否则,按照作者的逻辑,平常可以做的事,礼拜天都不能做,包括开车,包括读书......等等,这就又回到犹太人的律法主义了。)



2018-07-11


合宜的敬拜

摘自《虔誠敬畏回歸改革宗的敬拜》With Reverence and Awe: Returning to the Basic of Reformed Worship,哈特、穆瑟 (D.G. Hart and John R. Muether)/ 陳主欣譯,改革宗出版社 , 台北,2002

问:何为敬拜独一真神的合宜方式?

 答:敬拜真神的合宜方式由神自己制订,并因此受祂自已的意志所规范,而祂的意志已经启示出来,免得人依照自己的想象和发明,……或用圣经没有指定的其他方法来敬拜神。(《西敏信条》二十一1

 我们如何知道自己有好好地敬拜?若我们觉得星期天早上的崇拜「很有意义」、「充满活力」或「令人振奋」,这就代表我们有好好地敬拜吗?该如何对待教会的访客呢?应该让非信徒觉得崇拜既温暖又亲切吗?不论现代关于敬拜的文章对上述问题有何建议,这些问题所隐含的标准,没有一项能建立敬拜上帝的合宜方式,因为这些标准都模糊了圣经中关于敬拜的准则。圣经坚持我们一定要用上帝所悦纳的方式来敬拜。检验好敬拜的简单方式,就是检视此敬拜是否合乎圣经。改革宗教会知道此准则就是所谓的规范性原则(regulative principle)。

根据圣经来改革

 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基本上就是抛弃中世纪天主教的弊病,并回归到初代教会那种简朴的基督徒敬拜。所有改教家的目的,都是要「根据上帝的话语」来进行改革。对圣经准则的顺服,就是改教运动所持守的原则——「圣经的完备性」——的核心。举例来说,英国圣公会《三十九条信纲》(Thirty Nine Articles)的第六条说:「圣经包含一切得救所需知道之事。因此圣经没有记载的话,或无法藉圣经印证之事,人都不应将其作为信条来相信,也不应将其视为得救所需知道之事。」同样地,阐明路德派传统的奥斯堡信条(Augsburg Confession),也谴责罗马天主教的弥撒,因为「天主教偏爱其传统远胜于上帝的命令」。

更精确地说,圣经在有关敬拜一事上具有权威,是从十诫得来的合理推论。事实上,各种改革宗信条和要理问答,就是从十诫得到敬拜的规范性原则这项教义。十诫说明献上虚假敬拜的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人敬拜假神,这违背了第一条诫命。第二种形式则是人用错误的方式敬拜真神,这违背了第二条诫命。第二条诫命的本分包括「要接受、遵守神在圣经中所设立的敬虔崇拜与条例,并且丝毫不能有所更改」,且要「否定、恨恶及反对一切虚假的敬拜」,因为虚假的敬拜就是在「拜偶像」(《西敏大要理问答》,问答108)。

然而,若要进行改革宗的敬拜,就必须超越路德宗和圣公会的教导,且将敬拜的要素单单局限于上帝话语中的指示。改革宗人士认为,其他基督徒在顺服圣经的权柄时,做法并不一致。对路德宗和圣公会的信徒而言,教义唯一的权柄来圣经,但在教会治理或敬拜上,圣经并非唯一的权柄。他们声明敬拜时应使用所谓的「基准性原则」(normative principle):即凡圣经没有禁止的事,在敬拜中都是可行的。所以,他们在敬拜时,只禁止圣经特别定罪的事。举例来说,因为圣经没有禁止焚香,所以教会在公众敬拜时可以焚香。

然而,对改革宗的信徒而言,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的意思,就是按照圣经来改革教义、教会体制与敬拜。这三项对教会的事工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改革宗将规范性原则应用到敬拜时,只允许上帝在圣经中「清楚指示之事」出现在敬拜中:他们相信:凡上帝没有明确命令之事,或是无法藉着可靠的逻辑推论,来确知上帝必然会允许之事,圣经都禁止出现在教会的团体敬拜中。相较于基准性原则,规范性原则认为,圣经对特定的敬拜做法——例如点蜡烛或展示旗帜——保持沉默时,不但是在禁止这种做法,也是直接在谴责这种做法。

就以最近美国基督徒敬拜的一些发展来说,规范性原则有重要的含意。举例来说,最近有些长老教会在敬拜程序中,加入舞蹈和戏剧。然而,自知有改革宗信仰的长老会信徒主张说,要把这些新发明加到敬拜里时,一定要有清楚的圣经根据。此外,若能在圣经中找到把戏剧和舞蹈加到敬拜里的根据,那所有的教会都必须在敬拜中加入这些活动,而不能只把这些活动当作选项。敬拜时不论做什么事,我们做这些事的唯一正当凭据,就是上帝在祂话语中赐下的命令。

因为规范性原则的缘故,改革宗敬拜的特质就是简朴。罗马天主教礼拜仪式的特点,很多都没有圣经根据,而改革宗传统则是把敬拜限定为讲道、圣礼与祷告这些基本要项。改革宗基督徒敬拜时,不用蜡烛、祭司袍或装饰华丽的教堂。路德认为上帝赐人五种感官,好让人在敬拜时使用,但加尔文主张我们是为了上帝的荣耀而敬拜,我们自己得到造就只是敬拜的次要目的,而且敬拜完全不是为了个人的享乐。因此,加尔文对各种敬拜仪式的结论是:「愈能取悦人性的仪式,信徒就愈要加以质疑。」1总之,规范性原则就是简单地说明,我们在敬拜中做的一切事都要有圣经的支持。这不是说我们需为敬拜中做的每一件事找到佐证经文。圣经没有给教会一个确切的敬拜次序,然而,我们可以藉着可靠且必然的逻辑推论,从上帝的话语中推断出哪些事必定是「敬拜神的一般内容」(《西敏信条》二十一5)。

清教徒发明的?

批评规范性原则的人认为,这种原则是清教徒发明的。这些批评者的意思是,这项教义是英国和美国改革宗特有的传统,意即只有支持西敏准则的长老会信徒,才信守这项教义,而欧洲大陆的改革宗传统,像荷兰、法国、德国、匈牙利及瑞士的教会,并没有这项教义。所以,长老会信徒太过在乎这项教义,但英吉利海峡东岸一脉相传的改革宗教会,都没有这种教义。

然而,我们若研读欧洲大陆的改革宗信经与信条,就能很快揭发这种指控的错误。举例来说,《海德堡要理问答》阐明了一点,即规范性原则是从第二诫得来的明显推论,因第二诫的要求是:「我们绝对不可为神造任何像,也不可用圣经所没有命令的方式敬拜祂」(《海德堡要理问答》,问答96)。同样地,《比利时信条》说:

同时我们相信,虽然教会的治理者为了维持教会全体,而在教会设立并制定一些法规,是件有益的事,但他们也应特别注意,不要偏离我们独一的主基督所设立的事。因此,我们弃绝一切人为的发明,以及人所引进教会敬拜神的一切规条,不许这些规条以任何方式捆绑或逼迫人的良心。所以,我们只承认那培育、保守教会和谐与合一,并使会众都顺服神之事。为此缘故,教会有必要按着神的道,执行逐出教会的做法或进行管教,并落实一切相关事项。(《比利时信条》,第卅二条)

除了改革宗信条外,我们也找到证据,证明加尔文本身也拥护敬拜的规范性原则。在《论教会改革之必要》(The Necessity of Reforming the Church)一文中,加尔文写道:

上帝反对没有得到圣经明确认可的一切敬拜模式,然而我知道要说服世人相信这点有多难。跟这点背道而驰的信念,已紧紧依附着世人,简直就像深植在世人的骨髓中一般,这信念就是:不论他们做什么,只要他们做的事展现出某种追求上帝荣耀的热心,这些事本身就带有充分的认可了。可是,我们出于热心在敬拜中进行的事,若违背了上帝的命令,那么,这些事在上帝眼中不但是无益、甚至很明显会引起祂的恨恶;既然如此,我们若背道而行,能得到什么好处呢?上帝的话清楚又明确:「听命胜于献祭」;「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撒上十五22;太十五9)。除了上帝的话语外,额外添加的一切都是谎言,在敬拜一事上更是如此。仅「用私意崇拜」(西二23)是毫无功效的。这就是结论,一旦审判者下了结论,就不该再辩论了。2

所以,若规范性原则在改革宗传统中,有如此稳固的立足点,为何长老教会和改革宗教会都要抛弃这项原则?不幸的是,在改革宗圈子中,有个反对此项原则的观念正逐渐占上风。这观念认为,规范性原则是过度一丝不苟又心胸狭窄的规条,剥夺了上帝要基督徒在敬拜中展现的自由。但讽刺的是,我们接下来会看到,最能坚定保障基督徒自由的,就是规范性原则,而非「我们可做任何圣经未禁止之事」这种观念。

以改革宗教义为基础

常有人批评规范性原则是旧约时代的概念。这种批评认为,把以色列对敬拜的种种看法带进新约时代,是很不合理的,因为礼仪律——包括利未记对敬拜的诸多限制——已在基督里成全了。可是新约里有许多证据支持规范性原则。在之前引述加尔文的那段话中,我们看到耶稣重述以赛亚的话,而以赛亚的话是诉诸规范性原则:「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十五9;另参赛廿九13),加尔文也引述保罗谴责歌罗西人的话:「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西二22-23)。根据这段经文,加尔文主张圣经禁止「用私意崇拜」,「用私意崇拜」就是不以上帝的旨意,而用人的意思作为教会敬拜的准则。

耶稣在大使命中,进一步证实了规范性原则,因祂在大使命中指示教会的事工时,说:「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遵守」(太廿八20)。唯有基督的教导有权柄掌管教会和教会的敬拜,因为基督藉着祂的道和圣灵,以先知的职分启示出上帝拯救我们的旨意。顺服主的权柄,就是按祂所吩咐的方式敬拜。所以,新约教会所得到的特权和摩西律法没什么两样,也就是说,教会有权将人为的发明排除在她的教导和敬拜之外。

有人声称规范性原则是一种礼仪的负担,而教会既已在基督里成年了,现在就应摆脱这负担,自由地用教会视为合适的方式敬拜;但新约本身驳斥这种说法。我们不能藉由诉诸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之间的不连续性,来抛弃规范性原则。此原则仍具效力,因为此原则的前提是不变的真理,而这些真理包括上帝的属性、人类堕落的程度,以及爱邻舍的命令。这三项真理皆塑造了新约时代对规范性原则的遵守。

圣经清楚地启示上帝是一位忌邪的神,祂名为「忌邪者」(出卅四14)。上帝性格中的这个特质,特别彰显在禁止虚假敬拜的诫命上。《西敏大要理问答》用以下理由来支持规范性原则,而这些理由是来自第二诫:「……祂对关乎祂自己的崇拜极度忌邪,各种虚假的崇拜都是属灵的淫乱,必招致祂震怒的报应」(问答110)。因为上帝是忌邪的神,所以祂不欢迎男女信徒发明的敬拜形式,即使这些信徒是出于好意和真诚。祂反而坚持人只能按祂所命令的方式敬拜祂(出卅四13-15)。因此,圣经不但把违背上帝旨意的人,也把行上帝旨意以外之事的人,都形容成是邪恶、不敬又亵渎神的人。

规范性原则也是加尔文主义中,「人的全然败坏」这项教义带来的必然结果。保罗在罗马书中的教导是:全人类都悖逆上帝。这种悖逆的心,当然也延伸到敬拜中,使敬拜变得虚伪。保罗写道,非信徒的敬拜之所以是虚伪的,不是因为他们无知,而是因为他们道德的堕落:「因为,他们虽然知道 神,却不当作 神荣耀他……」(罗一21)。加尔文主义者相信,这堕落不只出现在恶徒身上,甚至也会出现在重生之人身上,因为重生之人仍然背负从罪而来的败坏。因此,在基督里的人无法靠自己的想象力,设计出任何合宜或讨上帝喜悦的敬拜形式;即使再虔诚的人也无法做到这点。

举例来说,各位想想《西敏信条》如何形容善行。我们尽了自己当向上帝尽的本分后,仍是「无用的仆人」,我们的善行也「受到玷污,而且掺杂许多缺点和瑕疵」(《西敏信条》十六5)。此信条在这里所说有关善行的教导,当然也适用于基督徒敬拜时,所尽的最大努力。若我们无法做出不受败坏所玷污的善行,又怎能单靠着自己的智慧和欲望,设计出讨上帝喜悦的敬拜呢?

由于「人的全然败坏」这项教义,加尔文的教导是,对真敬拜而言,规范性原则是必要的。每个人都有压抑真理和拜偶像的败坏倾向,因此,加尔文的结论是:「我们从经验得知,人心的虚伪之田多么地肥沃,就算将最小的谷粒种在这田地上,也会成长并带来大丰收。」加尔文坚称,这种拜偶像的倾向,即使在信徒心中也还很强烈;所以他说人心是「制造偶像的工厂」,又写道:「打从母腹开始,我们每个人就已经是制造偶像的大师级工匠了。」3

基督徒自由的捍卫者

我们专注思考上帝的忌邪与人的败坏时,就有充分的理由明白一点,即犯罪的冲动仍会影响敬拜中的信徒。然而,不要把约束罪与约束自由混为一谈。现代人的心态重视无拘无束的自由,但规范性原则与现代人的心态正好相反;众人敬拜时,规范性原则是基督徒自由的捍卫者,而非敌人。这点是从保罗关于「软弱弟兄的良心」这项教导,所引伸出来的(参罗十四章和林前八章)。即使从神的忌邪和人的败坏这两点所衍生的推论,无法说服批评规范性原则的人,我们仍相信,他们还是应该出于对邻舍的爱来遵守规范性原则。如同保罗所教导的,他们有责任避免伤害软弱弟兄姊妹的良心。

葛登(T. David Gordon)把保罗这项原则,非常贴切地应用到敬拜上。4教会牧者召集上帝的子民敬拜时,无可避免地一定会约束敬拜者的良心(因为基督徒不许抛弃对上帝的敬拜)。若教会是按照圣经的方式敬拜,此事不成问题,因为教会牧者是按着上帝的话,来约束会众的良心,而这也是「大使命」呼召他们做的事。但请各位想一想,若礼拜仪式中出现某些没有圣经根据的做法,例如点亮「降临节花圈」(译注:此物是用常青树枝编织成的圆圈或花冠,上置蜡烛,用来纪念基督降临),那么,会发生什么事?如果信徒讨厌这种做法,他们能怎么办?他们要不是不参与敬拜(这违背了上帝的命令,因为上帝命令他们要与其他圣徒聚在一起敬拜),就是一定得参与敬拜(这又违背他们的良心)。

从这个角度来看,敬拜的规范性原则不但不会限制基督徒的自由,反而会保护此自由,如同葛登已清楚表明的。教会若要在敬拜上帝时,保护良心的自由,唯一的方法是遵守规范性原则,意即按上帝所命令的方式敬拜。严格来说,有些教会在公众敬拜时,把没有圣经根据的敬拜要素强加在会众身上,但规范性原则却能使敬拜之人摆脱这些教会的专制。教会采取不符圣经的做法时(不论教会这么做的原因是基于传统,或是因为有新发明出现),就是篡夺了基督的主权,同时也以不合法的方式,来约束信徒的良心。这种做法带来的可悲且几乎无法避免的后果,就是教会爆发争议与不合。

 要素和情况

虽然改革宗教会和长老教会的信条,清楚地谈到规范性原则,但我们若花点时间思考,便可发现每个教会法庭或堂会所做有关敬拜的决定中,有些根本没有直接的圣经根据。举例来说,很多教会决定在主日早上11点和下午6点,召集上帝的百姓敬拜,那么为何不在早上10点与下午7点敬拜?为何不整天都在敬拜?从早到晚敬拜并不会违反圣经的教导。此外,很多教会也认定,使用特定的灯光、室温调节器、以及扩音设备时,讲道的事奉会更有效果,然而这些设备的使用也都没有圣经根据。还有,我们要如何决定敬拜时唱几首诗篇或诗歌?几首算太多?几首算太少?圣经中哪里可以找到这些答案?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改革宗和长老会的传统提供了另一个有用的区分,意即区分敬拜的「要素」(elements)和「情况」(circumstances)。敬拜的要素是敬拜的「内容」,即敬拜仪式中固定不变的部分,这些部分包括祷告、读经、讲道、唱诗,以及圣礼。

敬拜的情况是敬拜的「方式」,即最有助于秩序井然的敬拜之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时间和地点。《西敏信条》中有段话肯定了这项区分:「……某些关于敬拜神和教会行政的情况,和一般为人处世的常识有相通之处,所以也可以藉着人的常识和基督徒的慎思明辨来安排,但必须完全符合圣经的通则——因为那是我们永远必须遵行的」(《西敏信条》一6)。所以,虽然圣经没有说主日不可从早到晚敬拜,但从早到晚敬拜的做法是不智的,因为这种「敬拜神的情况」,会把繁重的负担加在信徒身上。

第十章会谈到更多有关敬拜的要素和情况。目前的重点很简单:区分敬拜的要素(「内容」)与情况(「方式」)时,不但不会减少规范性原则的力道,反而可以厘清规范性原则的意义。圣经严谨地规范公众敬拜的内容,但同时也容许敬拜有多样性的情况,而敬拜情况会影响教会实践改革宗敬拜要素的方式。

改革宗敬拜带来的祝福

我们不可忘记了,第二诫所启示的不只是一位愤怒的上帝,也是有无限怜悯的上帝。这段经文警告我们,忌邪的上帝会审判虚假的敬拜,然而它同时也宣告了上帝的应许:「爱我、守我诫命,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廿6)。基督徒唯有忠实地遵守规范性原则时,才能要求得到这项应许。奥德(Hughes Oliphant Old)在《按圣经改革的敬拜》(Worship That Is Reformed According to Scripture)一书中,为两种敬拜的差异下了一项结论,这两种敬拜就是历史上的改革宗敬拜,以及美国基督徒近来的发明。他写道,藉由讲道、圣礼和祷告来更新教会的计划,「不见得就是每个人在寻求的。」奥德继续说:

热心传福音的我们,寻求的是能吸引人的计划。我们以为自己已把蜂蜜涂在救赎苦杯的杯口上。这其实是在重演迦拿婚筵的故事,只是有一点不同。在酒用尽的紧急时刻,我们反而自己动手解决问题,用那五口石缸来搀和一批「酷爱」饮料(译注:Kool-Aid是一种风靡全美的人工果汁饮料)。从美国文化的角度来看,这个做法似乎是不错的解决之道。不幸的是,宾客很快就发现这是假酒了。惨了!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们要怎么服事那些渴望喝真酒的人?只有一个办法,如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所想出来的办法。大家都记得故事接下来的发展。马利亚把这个问题告诉耶稣后,就转身对仆人说:「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做什么。」仆人就照着做,因此水变成了酒;这么醇厚甘美的酒,是他们以前从未尝过的。5

 长老会信徒和改革宗信徒如今面对的挑战,跟马利亚当时面对的挑战一模一样。我们若渴望进行上帝悦纳的敬拜,就一定要撇开「自己的想像和发明」。用《海徳堡要理问答》的话来说,就是「我们不该自以为比神聪明」(问答98)。我们的目标应该是:用按照圣经改革的方式来敬拜神。规范性原则正是改革宗传统为了做到下面这点而有的努力——按着上帝在圣经中启示的旨意,来进行讨祂喜悦的敬拜。


注解:

1.加尔文,《基督教要义》。John     Calvin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ed. John T. McNeilltrans. Ford Lewis Battles2 vols.PhiladelphiaWestminster1960),4.10.1121190.
2.John CalvinThe Necessity of Reforming the ChurchAudubonN.J.Old Paths1994),p.7.
3.Quoted in Carlos M. N. EireWar Against the IdolsThe Reformation of Worship from Erasmus to Calvi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1986),p.208.
4.T.David Gordon,“The Regulative Principle of WorshipThe Argument from CharityNicotine Theological Journal 14Oct.1997):1-3.
5.Hughes Oliphant OldWorship That Is Reformed According to ScriptureAtlantaJohn Knox1984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