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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主日信息:基督賜復活生命的大能-01Christ’sLife Giving Power-01

講員唐興
爾灣聖徒改革宗長老會4/15/2018主日信息

新生命的得救信心
Saving Faith of the New Life

馬太福音 Matthew 9:18-26

A.         前言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31節說31 弟兄們我在我主基督耶穌裏指著你們所誇的口極力地說我是天天冒死。」「我是天天冒死」應該翻譯為:「我每天都死一點」I die daily。清教徒神學家歐文John Owen 用這一節經文講了幾篇道,教導基督徒如何每天在面對死亡時,操練信心、預備自己,把靈魂放在神的手中。這些講道被收集成一本書書名是《基督徒的責任每天面對死亡 The Christians Work of Dying Daily 。基督徒每天都需要思想死亡,思想基督的復活,操練信心:在面對死亡中認識基督復活的大能。今天的經文教導我們兩個面對死亡的人的信心,也教導我們信心的特質。

馬太在八~九章記錄了9個醫治的神蹟。今天的經文這是第7個醫治神蹟。其實此醫治神蹟包括了兩個不同的人得醫治。主要的故事是一個管猶太會堂的人的女兒從死裡復活(馬太沒有提到他的名字,只說他是一個官員(ruler);馬可和路加福音告訴我們這個人名字是「睚魯」)。在描述這個故事一半的時候,馬太插入了血漏婦人得醫治的故事。這兩個故事有共同之處:都講到信心的問題(雖然經文本身沒有直接提到睚魯的信心,而是暗示他的信心);以及耶穌觸摸得醫治的人。

我們都非常熟悉,一個流傳已久的講道,把中心思想圍繞在「觸摸耶穌」(touch Jesus)這個主題上。把觸摸耶穌看為是基督徒經歷基督的主觀經驗,與基督有親密的個人關係,與旁邊看熱鬧的人成為一個對比。我們會發現,其實這不是作者要傳達的意思,因為歷史文化背景,不容許我們作這樣的解釋:按照當時舊約的律法觸摸血漏的人和死人是違反舊約律法的,因為血漏和死人是罪的象徵,所以「觸摸耶穌」從當時的文化背景意思看,不適合延伸解釋今天要與基督有主觀經歷上的親密關係,雖然與主耶穌有個人的關係是正確的觀念。但是,經文本身並不是專注在這上面。這是我們今天要思想的問題。

另外,你會發現馬太、馬可、路加福音都是把兩個故事穿插在一起敘述。但是馬太還是一貫地用非常簡潔的文字,省略了許多細節。 但是為什麼三卷福音書都把兩個事件穿插在一起呢?講道的時候是否要把兩個故事分開講呢?這是我在準備信息的時候一直在思想的事。如果分開兩個事件來講,是否會把作者原來刻意安排要傳達的意思忽略掉呢?馬太為什麼要這樣安排?他要我們看到什麼?這是一直盤旋在我心中的疑問。

B.         結構:

當仔細思想經文本身,我發現馬太簡潔的語言,提供了一個清楚的線索,使我們看到把兩個敘述穿插在一起的目的:他要把兩個事件中對「信心」的描述放在一起,然後把兩個事件中的「得新生命」的描述放在一起。首先,21節的「痊癒」和22節的「得救」的希臘文是同一個字[σ?ζω, sozo]:得救,得拯救的意思。第二,18節,睚魯的信心:「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ζ?ω]zao)) 。」和21節,血漏婦人的信心:「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得救[σ?ζω, sozo])」。第三,22節,血漏婦人得生命:「從那時候,女人就痊癒(得救 [σ?ζω], sozo )了」,和25節,睚魯女兒得生命「拉著閨女的手,閨女便起來了」。第三,「痊癒」這個字的希臘文就是「得救/得到拯救」的意思。兩個字重複出現,只間隔了16個希臘字(2122節)。被放在「她活了」和「她起來了」兩節經文之間。這樣的安排,好像一個作曲家,重複地彈奏同樣的旋律,使聽/讀者產生注意。並且這裡有一個平行反對稱的安排。

A-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v18-睚魯的「信心」

   B-只摸他的衣裳,我就必得救(v21 -血漏婦人的「信心」

         B-從那時候,女人就得救了(v22   -血漏婦人的「得生命」

      A’祂拉著閨女的手,閨女便起來了(v25 -睚魯女兒的「得生命」

從這個角度看,馬太簡潔對稱的用字和安排是精心的設計,為要表達其中心思想:

C.         中心思想:基督啟示新生命得救的信心和祂賜新生命的大能。

主耶穌藉著醫治死人和血漏的婦人啟示得救信心的特質,和祂賜生命的大能。這段經文教導的信心很特別,從馬可和路加的細節描述,在說明一種在害怕懷疑中的信心,一種摻雜和微弱的信心,然而這些都是真的信心。這是我們要從經文中看到的。

D.        經文解釋:

1-管會堂者的信心:害怕無力的信心(18-19)。18 耶穌說這話的時候,看哪!有一個管會堂的來拜他,說:「我女兒剛才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19 耶穌便起來跟著他去;門徒也跟了去。

1a-事件本身:這裡描述了一個管會堂的人(馬可和路加稱他為睚魯)來到耶穌面前, 求耶穌醫治他已經死去的女兒。耶穌沒有說話,立刻起身跟隨他去了,門徒也跟著去了。管會堂的睚魯,相信耶穌按手在他已經死去的女兒身上,她就會活過來。睚魯是管猶太會堂的人,他應該知道舊約律法是禁止觸摸死屍的,但是他為什麼無視律法的誡命呢?第一,他可能是藉著信心看到基督賜生命的能力可以抵銷死亡的不潔淨;第二,也許是在一種無助情急的哀慟情況下勿略不顧這個問題。第三, 耶穌和祂的門徒沒有任何猶豫。這裡似乎在暗示新生命在聖靈的動工下,在新的救贖階段,突破了舊約律法的束縛:「新酒不能放在舊皮袋裡」。

1b-經文意思:馬太用「耶穌說完這話的時候」,把這段事件與前面的事件連結在一起。前面的事件是用「新布」與「新酒」比喻新的生命。睚魯的女兒從死裡復活,就延續了前面新布新酒的主題:基督賜新生命。並賦予人意志和能力去信靠耶穌。

若是與百夫長的信心作比較的話,百夫長知道只請求耶穌說一句話就夠了。睚魯似乎不認識耶穌話語的權柄,所以他求耶穌按手在她女兒身上。顯然他的信心無法與百夫長相比。

《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說他女兒「快要死了」(可5:23,路8:42),但是後來有人從他家裡來告訴他,他的女兒已經死了,要他不必勞動耶穌。耶穌對他說:「不要怕,只要信!」(可5:35-36)。耶穌的話告訴我們:他的信心是在害怕中的一種虛弱無力的信心。因此,耶穌滿有恩典慈愛地要他不要害怕,只要信,單單地信靠耶穌。

睚魯的信心。得救的信心在許多時候是一種在害怕中無力的信心。但是,聖靈藉著基督的話,使人在害怕和無力的時候仍然持守著信心,使人專注在基督上。睚魯在這裡所表現的就是這樣的得救的信心。

1c-福音原則:加爾文在他所著的《基督教要義》第3卷第2章對這種信心做了說明。他說:「基督徒的真信心,因為許多事情仍然向他們是隱藏的,也被誤謬的密雲所籠罩。我們看到這種情形在耶穌的門徒身上。當耶穌問門徒祂是誰的時候,彼得正確的說耶穌是神的兒子。耶穌說這是神啟示他的。但是接著,彼得就要阻止耶穌要上十字架的事。耶穌說他是受到撒但的迷惑。彼得三次不認主,是因為自己生命受到威脅。」同樣的,睚魯的信心也是在害怕和無力中的真信心。真信心像是一顆種子,是在基督的真理和認識基督的經歷中漸漸成長的。信心在成長的過程中,在實際經歷中往往是無力的、害怕的。但是得救的真信心的對象永遠是基督,以及基督已經完成的救恩。

2-患血漏者的信心:摻雜微弱的信心(20-22)。20 看哪!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 ,來到耶穌背後,摸他的衣裳繸子;21 因為她心裏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得救)。」22 耶穌轉過來,看見她,就說:「女兒,放心[θαρσ?ω]!你的信救了你。」從那時候,女人就痊癒(得救)了。

2a-事件本身:在睚魯為他死去的女兒求醫治的時候,另一個事情發生了。《路加福音》詳細紀錄了細節:在許多人擁擠地靠近耶穌的時候,耶穌發現有人摸祂就說:「摸我的是誰?」結果沒有人承認。彼得和同行的人認為,那麼多人都擁擠的靠近耶穌,耶穌又怎麼知道有人摸祂。耶穌說:「總有人摸我,因為祂覺得有能力從我身上出去。」原來是一個患血漏病十二年的婦女,摸了耶穌衣服繸子。她這時候知道不能隱藏,就戰戰競競地來伏在耶穌腳前,當著眾人說出她摸耶穌的緣故,和立刻就痊癒(身體)的事。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心救了妳(得救新生命的賜與);平平安安地去吧!」

2b-經文意思:馬太對此事件的描述不同於路加的安排:他省略了許多細節,只告訴我們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來到耶穌背後,摸祂的衣裳繸子。然後他解釋女人的信心:「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得救。」然後耶穌轉過來,對她說:「女兒,放心!你的信救了你。」(馬太把血漏婦女的得救放在最後。這樣, 他就把血漏婦人的信心,和她的得救聯合在一起。並且把血漏婦人和管會堂者的女兒從死裡復活聯合在一起。)

12年的血漏。血漏在當時的社會被看為是禮儀上的不潔淨,是生活在社會邊緣、與人隔離的人。她的血漏病被看為是罪的象徵。她生活在身體和心靈的痛苦中。馬可福音告訴我們,她「26 在好些醫生手裏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這是一種在罪和死亡的轄制下,完全沒有希望的生活。她和睚魯一樣處在面對死亡,完全絕望和哀慟的情況下。她的信心是一種摻雜和害怕的信心:她知道自己是不潔淨的人,不應該觸摸耶穌,但是她知道耶穌是她得救的根源,她觸摸了耶穌。

婦人的信心。這裡教導的是婦人的信心。我們從馬可福音知道:血漏婦人的信心是一種在摻雜和害怕中的信心。她來到耶穌面前的時候(聖靈的引導),沒有面對耶穌向祂祈求,卻從耶穌後面摸祂的衣服繸子。也許是本性衝動的驅使;也許是因禮儀的不潔淨產生的自卑和罪疚;也許是感到耶穌的聖潔。這都反應了她信心的摻雜和微弱。她從後面摸耶穌衣服的繸子,耶穌不但沒有責備她,反而鼓勵她:「女兒,放心[θαρσ?ω]!你的信救了你。」與耶穌對癱子說的一樣,耶穌對癱子說:「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放心」英文翻譯比較準確:「take courage,  「剛強起來」!

加爾文說,「她心裡的念頭,是從聖靈來的特殊感動,不能被認為是一種普遍的原則。我們知道迷信會非常熱衷以一種慣性的愚昧和無知,想要去模仿這得救的聖徒。但是他們是猿猴,不是模仿者。因為他們模仿這些特殊的例子,卻沒有神的命令;他們受到他們自己感覺的引導,而非受聖靈的引導。」換句話說,耶穌醫治的神蹟是在啟示祂的工作,是在教導天國的百姓基督的工作:基督如何拯救罪人,以及罪人有如何的回應。我們不能錯誤地直接應用這些醫治的例子,作為今天神醫治人的模式。

2c-福音原則: 這裡教導我們的福音的原則是:真信心,即使是摻雜的、微弱的信心,其對象和內容總是基督。加爾文說:「我們必須被聖靈吸引才會尋求基督;同樣地,我們也要強調,唯有在基督的面上,我們才能尋見那看不見的父神。」血漏婦人和管會堂的睚魯,他們信心的對象都單單的是拯救他們的基督。

 3-絕望死亡中復活:基督賜生命大能(23-26)。(從那時候,女人就痊癒)23 耶穌到了管會堂的家裏,看見有吹手,又有許多人亂嚷,24 就說:「退去吧!這閨女不是死了,是睡著了。」他們就嗤笑他。25 眾人既被攆出,耶穌就進去,拉著閨女的手,閨女便起來了。26 於是這風聲傳遍了那地方。

3a-事件本身:耶穌到了管會堂的家裡,看見有吹號的,和許多人在亂嚷。 職業的吹號者,人群的哭鬧聲,表示喪事正在進行中。也就是說,女兒已經死去了。耶穌來是要醫治她使她復活的,不是喪事而是喜事。因此把這些人攆出去。那些人恥笑耶穌,證明那閨女的確死了。耶穌進入房子,拉著閨女的手,閨女便起來了。

3b-經文意思:馬太刻意把血漏婦女得救的經文,放在這段事件描述的開始「女人(婦女)就痊癒/得救了」(22節末)。然後這段描述醫治本身的結尾是「閨女(年輕女人)便起來了」(25節末)。「痊癒」原文也與「得救」是同一字,並且是被動式。閨女的「起來」也是被動式。而且「起來」這個字就是「復活」同一個字(可12:26;路7:2220:37;林前15:152932354452;約11:23;太27:52;羅6:4)。「女人被得救了」和「閨女被復活了」。

耶穌說:「這閨女不是死了,是睡著了」的意思是說:身體死亡對耶穌而言並不是最後的結局;因為祂可以使死亡的身體復活。「睡了」被新約書信用來代表身體死亡(帖前5:10;弗5:14;約11:11-14;林前15:620;帖前4:13-18;舊約-12:2)。一位學者( Hagner of WBC)這樣說:「耶穌沒有否認閨女的死亡,而是指對最後的死亡而言,她只是睡了。」路加告訴我們:「她的靈魂便回來,她就立刻起來[?ν?στημι]anistimi)了」。「起來」和「復活」(約6:4454;徒2:2430323:26)是同一個字 (路8:55)。

  3c-福音原則:這兩個「觸摸耶穌」,血漏的婦人觸摸耶穌的衣服,耶穌拉著已經死亡的閨女的手。從摩西律法的角度看,觸摸不潔淨物會傳遞不潔淨(血漏/漏症:利未記15:25-27,漏症/死屍:利未記22:4-6)。但是耶穌沒有受到影響,反而是藉著祂的能力把潔淨賜給不潔淨的人:也就是說,祂賜給她們一個新的生命。祂賜給她們一個肉體的生命,是為了要彰顯祂所賜給他們的新的屬靈生命、潔淨的生命。

結論:這一段經文,兩個觸摸耶穌得救的神蹟奇事,教導我們得救的真信心,許多時候是摻雜著害怕、懷疑、不確定和無力的。真信心的對象和內容,永遠是神在福音中所應許的基督,以及基督賜復活生命的大能。

應用聖經學者溥偉恩The Miracles of Jesus. Vern S. Poythress指出「觸摸耶穌象徵耶穌俯就罪人與罪人認同承擔他們的罪。這樣的認同預表祂為擔負[祂百姓的]罪在十字架上的工作 。耶穌在十字架上屬靈的醫治,滿足了人類最深刻的需要。祂戰勝了死亡本身。」他又說:「正如血漏婦女和睚魯操練了對耶穌的信心,我們也應該操練我們的信心。人的信心應該把焦點放在基督從死裡復活上。正如耶穌用觸摸與屬於睚魯女兒和血漏婦人的不潔淨認同;同樣地,耶穌也向我們伸出手,與我們在屬靈上的不潔淨的罪認同。

24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2:24

正如耶穌除去了血漏婦人和睚魯女兒的不潔淨,祂也除去我們的罪疚;正如耶穌賜給血漏婦人和睚魯女兒新的屬靈生命, 祂也賜給我們新的屬靈生命。當我們必須面對最後的不潔淨——就是死亡的本身的時候,耶穌也同樣地,以祂復活的大能帶我們經過死亡:

25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26 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11:25-26

禱告


基督賜復活生命的大能-02
Christ’s Life Giving Power-02

講員唐興
爾灣聖徒改革宗長老會4/22/2018主日信息

新生命的得救信心
Saving Faith of the New Life

馬太福音 Matthew 9:27-34

 A.     前言:

只要相信你可以做得到,然後努力去做就一定會成功。這是我們常常聽到的說法。『信』(Faith) 對基督徒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問題。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中的教導就是在說明信心與我們得救,與神國度的義的關係。保羅在以弗所書中告訴我們,我們的信心是神所賜的,免得我們自誇。耶穌在這些醫治神蹟中啟示了信心的特質。

 B.      經文背景:

這一段經文是馬太描述主耶穌9個醫治神蹟中的最後兩個神蹟。讓我們再回憶一下馬太是如何安排他對耶穌在加利利地區職事的敘述。他把耶穌在加利利地區的職事分為兩個部分:傳講天國的福音,醫治各樣的疾病。他把這兩部分的職事放在兩節用字相同的經文之間:423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裏教導人,宣講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疾病;和935,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他們的會堂裡教導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第一部分,宣講天國的福音,就是5-7章的登山寶訓。第二部分,醫治各樣的疾病,就是8-9章的9個醫治神蹟。

 5-7章的登山寶訓,說明了基督作為君王,要如何把天國的祝福賜給祂的百姓。這個祝福就是:新生命所彰顯的神的國和神的義。 8-9章的9個醫治神蹟,不是與登山寶訓毫無關係的神蹟奇事,相反地,其背後所傳達的信息與登山寶訓息息相關。登山寶訓描述了神所賜的新生命的特質,醫治神蹟啟示了這個新的生命是如何發生的。

C.     中心思想:新生命的得救信心的產生和特質與福音的果效。

耶穌從瞎子得醫治的神蹟教導我們得救信心是如何產生的,以及此信心的特質。耶穌從啞巴得醫治教導我們福音/基督的知識的雙面果效:一方面賜下生命光明,一方面彰顯黑暗和墮落。

A.     經文解釋:

1-瞎子求醫治:屬靈悟性受到光照(27)。27 耶穌從那裏往前走,有兩個瞎子跟著他,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這裏講到新生命屬靈的悟性受到光照。

 1a-事件本身:「耶穌從那裏往前走」是一種場景轉換的用語。這是耶穌使管會堂的睚魯的女兒從死裡復活之後發生的事,有兩個瞎子走在耶穌後面,大聲的呼喊耶穌,稱祂為大衛的子孫。他們祈求耶穌的憐憫,求耶穌的醫治。

 1b-經文意思:當時在中東地區,瞎眼是一種普遍的病,一種普通的身體缺陷。事實上福音書記載最多得醫治的病就是瞎眼。生活環境不乾淨,沒有生理衛生知識,酷熱強烈的陽光,風沙,戰爭,傳染病感染,都造成後天的瞎眼; 許多人是在生產時遭到感染的。也許這裡的兩個瞎子是後天的瞎眼。「瞎子」在當時的社會中也是被社會拋棄的人,和癱子、患血漏的婦女一樣。

喊叫:表示他們內心強烈盼望被醫治。這是一種痛苦的喊叫,謙卑的喊叫:「可憐我們!」他們感到看不見光的可怕而喊叫,這是一種重生的生命對光的渴慕的喊叫。

大衛的子孫:第一,熟悉舊約的人都知道,大衛的子孫是指撒下7:12-16中,神所應許的那一位永遠國度的大衛後裔——就是彌賽亞。馬太在耶穌家譜的一開頭就證明了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Son of David。瞎子用這樣的名稱呼叫耶穌,表示他們知道耶穌是那一位所應許的彌賽亞。因為舊約預言了彌賽亞醫治百姓瞎眼,是彌賽亞時代的來臨:「18 那時,聾子必聽見這書上的話;瞎子的眼必從迷矇黑暗中得以看見。」(賽29:18

耶穌醫治瞎眼的人,證明祂是舊約先知書所期待的彌賽亞。當耶穌醫治瞎眼的人的時候,祂證明了祂就是大衛的子孫彌賽亞。祂應驗了舊約的預言。這是瞎子喊「大衛的子孫」的第一個意義。

另外一個意思是:瞎子的內心被光照了,他們理解到這位行神蹟的人是大衛的子孫,神所應許的彌賽亞,大衛的後裔君王。「耶穌是大衛的子孫」是象徵了神要救贖人類的最核心真理,代表了內心被光照。耶穌用『醫治瞎眼』來教導一個重要的屬靈真理:所謂的新生命就是人的悟性受到了光照。

瞎眼的屬靈意義。耶穌醫治瞎眼的屬靈意義可以從馬太福音前面的兩段經文來解釋。第一段經文是,馬太福音4:14節,說明耶穌在加利利地區的公開職事是為了要應驗以賽亞書9:2節:

14 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15 說:西布倫地,拿弗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約旦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16 那坐在黑暗裏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17 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以賽亞書經文的背景是講到主前732年,那時候以色列人在亞述帝國的統治之下(王15:29),把這個地區的以色列人都擄到亞述去了,加利利地區就被外邦人入侵,被稱為拜偶像的外邦地區,沒有認識神的知識,那裡的人被稱為「坐在黑暗中的百姓,坐在死蔭之地的人。」這是被猶太人所藐視的地方(賽9:1)。一直到新約時期第一世紀,加利利都是一個外邦人和猶太人混合的地區。以賽亞書這段經文的後面6-7節,是預言末世神國度的復興,彌賽亞受膏君王的掌權:    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7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因此,醫治瞎眼的屬靈意義是:耶穌藉著傳講天國的福音,把光帶給祂在黑暗中的百姓,建立和治理祂的國度。天國的福音:「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4:17)就是接下來的登山寶訓的信息。只有天國的福音才能醫治屬靈的瞎眼。這是第一個原則。

第二段經文,是馬太福音太6:22節,22 「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23 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我們前面解釋過這一段經文(9/3/2017-天上的財寶-02)。其意思是說:人對屬神的事物的理解力/悟性是人屬靈的燈。人的悟性若是被神的知識照亮了,有「單一的心=瞭亮」順服主(弗6:5),全人就會行在福音的原則中,行在光中。人理解力/悟性若是沒有「神的知識=裏頭的光」,就是生活在罪和黑暗的裡面,全身就黑暗,那黑暗是何等的大。

墮落的真義。瞎眼生活著罪和黑暗裡面,是人類墮落之後的屬靈狀態,是人類與神的知識隔離的狀態。創世記3章中亞當和夏娃吃了知識善惡樹的果子,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希伯來原文是「眼睛就被打開了」。這裡的眼睛同樣是指「悟性,理解力,思想模式」(BDAG make understanding possible)。亞當夏娃對善惡有了一個獨立自主於神的啟示之外的理解——這就是人類罪的根源。人按照自己的意思,獨立自主的,在神的啟示之外,把自己作為解釋善惡的最高權威。撒但對女人說:「你們便如上帝知道善惡」。他們以為自己的悟性被打開,但是因為沒有神的啟示,沒有被光照亮,他們心(思想,情感,意志)就黑暗了。人類就這樣活在撒但的轄制之下了。而基督建立國度掌權就是要扭轉這個情形。

聖經神學的鼻祖魏司堅(Geerhardus Vos, 1842-1969)說:「罪人內在的本性(nature within)不再具有正常的功能。人對神的宗教和道德的意識就變得遲鈍和昏暗了。」(裡頭的光若黑暗,那黑暗是何等的大)他 說:「在罪的統治之下(在黑暗中),特殊啟示(光)最重要的功用…是要注入一種全新的真理(all new world of truth),與救贖有關的真理。(《聖經神學》p.20)」。所以得救的信心與神的真理有不可分割的關係。

醫治瞎眼的救贖意義。神要救贖人類所要作的一件事,就是要把光照亮在墮落的人的心裡:「裡頭的光」。把神的真理/特殊啟示/救贖啟示/關於基督的正確知識,注入到人的悟性中,注入到人的理性中。 像神創造天地的時候的工作一樣:人的悟性是黑暗的,在神的靈的運行之下,把神的話注入到人裏頭。這就是醫治瞎眼的意義。

 1c-福音原則:基督的國度。耶穌醫治瞎眼的人,教導了救恩的真理:基督帶來光明的國度。當耶穌賜新生命給蒙救贖的人的時候,他們「屬靈的眼睛」就明亮了;他們就開始認識基督,看到了基督。這裡的「大衛的子孫」代表了他們內心屬靈的眼睛看到了亮光。

應用:因此今天教會的功用就是要傳講關於基督的真理,關於基督的知識。歌羅西書3:16節告訴我們,當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住」在我們裡面的時候,新的生命就開始長大,知道神的法則,因而產生思想、行為的改變——就是行在光明中,身體就光明了。

這就是為什麼釋經講道,和以基督和基督為中心的講道是整個教會建造的核心。教會的各樣的活動都是為要幫助我們達到一個目的:「把人帶到一個可以供應認識基督的知識的環境中」。

 2-瞎子得醫治:信心的見證和果效(28-29)。28 耶穌進了房子,瞎子就來到他跟前。耶穌說:「你們信我能做這事嗎?」他們說:「主啊,我們信。」29 耶穌就摸他們的眼睛,說:「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吧。」

事件本身:耶穌進入了房子。這是彼得在迦百農,加利利湖北岸的房子,耶穌在加利利地區職事的據點。耶穌沒有立刻醫治他們,並且反問他們是否相信耶穌有能力醫治他們。當他們口裏說出:「主啊,我們信。」耶穌就醫治了他們。耶穌為什麼要這樣反問他們呢?

經文意思:耶穌在這裡問他們問題,有兩個目的:1)耶穌要試驗他們的信心,要他們信耶穌醫治的權柄和能力:「你們信我能做這事嗎?」,而非醫治的本身。2)耶穌要教導門徒/我們救恩的真理。因為耶穌說:「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吧。」耶穌所這句話不僅是醫治瞎子的眼睛使他們能見光明,更是要醫治他們屬靈的瞎眼,使他們真認識「大衛的兒子」。

我們知道,得醫治不一定需要信心。因為福音書中記錄了許多得醫治的人,都沒有提到他們的信心,福音書沒有說他們有信心。但是對一個「歸信」(conversion )的人而言,對一個產生生命轉變的人而言,信心是必須的。耶穌的工作就要按照神/聖靈賜給他們的信心,把他們帶進救恩裡面。信心不是他們得醫治的原因,信心是他們得著救恩的原因:他們肉體得醫治(強化了信心)還會死;他們靈魂的得救,則包括了末後復活的身體。

福音原則: 信心是一個管道,信心把神放在基督裡一切的豐盛,注入人的空虛和無知中,信心把人帶入神在基督裡的救恩中。

3-瞎子的信心:信心的開始和軟弱(30-31)。30 他們的眼睛就開了。耶穌切切地囑咐[警告]他們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叫人知道。」31 他們出去,竟把他的名聲傳遍了那地方。

事件本身:瞎子的眼睛可以看見耶穌了,不但看見耶穌,而且聽到耶穌的命令,要他們小心,不要叫人知道這件事,不要去做見證。但是他們卻沒有遵守耶穌的命令。

經文意思:中文「囑咐」的希臘文是[?νεβριμ?θη of ?μβριμ?ομαι] (enebrimithe of embrimaomai) 是嚴厲警告(warn sternly)的意思(可1:43-嚴厲囑咐)。他們看到了基督之後,耶穌嚴厲警告他們之後,他們並沒有遵行耶穌嚴厲的警告。這裡有兩個問題:1)耶穌為什麼要這樣嚴厲的警告? 2)他們為什麼不遵行耶穌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