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1

教會被擄于阿米念

/呂沛淵

馬丁路德在1520年所寫的《教會被擄于巴比倫》旨在說明︰教會在中世紀淪陷被擄于教皇專權的黑暗權勢之下宗教改革是要歸回聖經如同以色列民自被擄之地巴比倫歸回。假如路德在今日看到教會的亂象,則他所寫的書必定改名為《教會被擄于阿米念》。

天主教的信仰生活,自中世紀直到今日,一直是在半伯拉糾派“神人合作、天助自助”的禍音之下。而宗教改革之後的基督教會則不斷遭受阿米念派思想的侵擾;阿米念派人本思想以不同面目在歷史中出現,直到今日。

本文的目的,乃是從教會歷史學到慘痛的教訓,痛定思痛,堅壁清野,亡羊補牢,歸回並持守宗教改革信仰。由于我們里面的老我舊人,正是人本思想的根源與大本營,它會伺機而動卷土重來;所以,我們必須時刻警醒禱告,穿上新人,治死舊人,免得入了迷惑。讓我們靠主打這美好的仗(內外屬靈爭戰),跑這當跑的路(十字架的道路),守住所信的道(宗教改革信仰),直到主來。

一、德國路德宗的發展

路德在1525年的名著《論意志的捆綁》,旨在駁斥半伯拉糾派的伊拉斯謨。然而不幸的是,不久之後在路德宗的教會里半伯拉糾派思想又借尸還魂,興風作浪。

路德離世後,路德宗的領導權傳到墨蘭頓手上。墨蘭頓原先完全同意路德的立場,這從他所寫的教義手冊Loci Communes第一版明顯可見。然而遺憾的是,墨蘭頓後來接受“神人合作說”,在其教義手冊後來的數版中,偏離了路德的“唯獨神恩”的正統信仰。顯然,關于神的預定揀選,他采取了寬松的立場(傾向伊拉斯謨的人本主義),退步到接近半伯拉糾派立場。以致在路德宗教會里,產生了忠于路德與跟隨墨蘭頓的兩派紛爭。

路德宗教會領袖在墨蘭頓離世後,開始整合路德宗教會里的分歧。由于墨蘭頓的個性溫和,並未在路德宗里采取對立抗辯的立場;而路德宗第二代領袖們為要和平共存,因為他們都是路德與墨蘭頓的門生,就采取了妥協折衷的方法,1577年制訂了《協同信條》(Formula of Concord)作為信仰告白。其中第二條追隨路德,強調罪人全然敗壞,意志的捆綁,毫無自己選擇接受福音的能力;其遣詞用字比加爾文宗信條還強烈。但第十一條步墨蘭頓的後塵,承認罪人自己有能力來配合接受福音,如此的神人合作說,與第二條明顯矛盾。

基本上,路德宗大體上跟隨路德,然而容許了墨蘭頓的另類思想,使得日後的路德宗教會,一直活在路德與墨蘭頓的掙扎張力之中,直到今日,甚為憾事。

二、多特大會之後

改革宗在處理基要信仰分歧一事上與路德宗不同,拒絕采取妥協共存的立場與方法;面對阿米念派的抗辯,認真根據唯獨聖經的立場,召開多特大會,仔細考察抗辯派所說的,半年之後定案。這是國際性宗教改革信仰的大會,制訂了《多特信經》,流傳後世。

多特信經不單駁斥了阿米念派的錯謬,更積極正面解經、闡述宗教改革信仰,維護純正的福音。此後,《多特信經》與《比利時信條》和《海德堡問答》一起,成為歐洲大陸改革宗教會的主要信仰告白。它影響了後來英國教會所制訂的《威斯敏斯特信條》,也保守了教會脫離半伯拉糾派的異端危害。

1. 阿米念派的後來發展

多特大會判定阿米念派為異端,阿米念派人士遭到暫時放逐。在1626年他們獲準回到荷蘭,在阿姆斯特丹開設一間神學院,繼續傳播其教義。夏福(Shaff)評析阿米念派神學是“有彈性、進展中、改變中的自由派”是有道理的,因為阿米念派的確是人的理性掛帥。其神學院後來的發展,漸次成為偏離正統信仰的道德主義與敬虔主義的基地,參雜了亞流派(Arianism)、甦西尼派(Socinianism)、自然神論(deism)等思想,每況愈下。阿米念派所成立的抗辯派弟兄會在荷蘭人數甚少,但持續至今。

2. 阿米念派對改革宗教會的影響

荷蘭的阿米念派,在本國的影響力日漸衰微,但是其思想傳播國外。在法國改革宗教會里,有一小部分人士受阿米念派影響,以掃模學院(Saumur Academy)的克麥隆與亞目拉督為領袖,發展出半路涼亭的後救贖主義(Amyraldism)。此派接受阿米念派的“普遍救贖”、“不確定贖罪”觀念,但是在其它四點仍持守改革宗信仰。

亞目拉督派興起的原因,主要是他們在法國面臨天主教的威脅,特別是耶穌會(半伯拉糾主義)的勢力龐大。他們覺得避免冒犯天主教徒,以爭取天主教人士歸向改革宗的陣營,就放棄堅持確定救贖的立場。這個妥協折衷派在法國改革宗教會引起爭議,但不被接納。不但如此,瑞士改革宗教會在1675年制訂了《瑞士聯合信條》(Helvetic Consensus Formula),定罪亞目拉督派。

正統改革宗教會不能接受亞目拉督派的原因,在于救恩論五要點並非零散組合各自為政,由個人自由選擇接受與否;此五要點乃是同一真理的五大方面,其合一性彰顯了救恩真理的一致性。全面墮落的罪人如何蒙拯救成為永蒙保守的聖徒?唯有靠三一真神的救贖大工︰聖父主權的揀選,聖子確定的贖罪,聖靈有效的恩召,缺一不可。

有人稱亞目拉督派為“四點的加爾文主義者”,另有人說自己是三點、兩點、一點,其實這都是誤解誤用,真正改革宗信仰(或加爾文主義)不可能在其中任何一方面妥協;放棄其中一點,就是沒有真正接受其它四點。正如一朵五瓣的花,失去任何一瓣,就不是整全的花了。

3. 阿米念主義在改革宗教會之外的影響

阿米念主義在歐洲大陸的影響,是極其有限的。但是其對英國的聖公會與浸信會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

英國浸信會的起源,是不從國教者避難于荷蘭,後來局勢略好之後,他們又回到英國。其中有些在荷蘭受到重洗派的影響,強調浸洗。基本上,重洗派是強調個人抉擇,這與阿米念派的看法是一致的,所以回到英國的浸信會人士中,有些采取阿米念派思想,這是普遍派浸信會(General Baptist)或自由意志派浸信會(Free-will Baptist)的由來。

回到英國的浸信會人士,多數仍然持守宗教改革信仰,相信特定救贖,確定贖罪,被稱為是特定派浸信會(Particular Baptist)。在17世紀的清教徒中,有些屬于此派;1819世紀的海外宣教之父威廉克里、19世紀的司布真牧師都是最著名的領袖。今日普世浸信會的主流乃是特定派,並非普遍派,所以,阿米念派對浸信會的影響是有限的。

阿米念派在英國聖公會中的影響,主要是借著查理一世時期的大主教勞德(Laud)的領導。後來,聖公會中興起循道主義(Methodism)運動,此運動的兩位主要領導人是喬治•懷特腓(George Whitefield)與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懷特腓持守宗教改革信仰,而衛斯理卻鐘愛阿米念派的思想,發展出衛斯理宗的阿米念派。

三、衛斯理宗阿米念主義

17世紀理性主義興起,迎合了人本思想世俗風潮,所以理性掛帥的阿米念派乘風而起,在英國發揮其巨大影響力。18世紀時,阿米念派思想在約翰衛斯理身上開花結果。由于衛斯理采取了阿米念派的架構方法,但是修正了一些錯謬,所以堪稱修正派阿米念主義。巴刻認為應該區分兩種阿米念主義︰荷蘭的抗辯派阿米念主義,以理性掛帥,可稱為理性派阿米念主義(Rationalistic Arminianism);英國的衛斯理宗阿米念主義,以經歷當家,被稱為是福音派阿米念主義(Evangelical Arminianism)。

1. 英國聖公會的背景

英格蘭的宗教改革不如甦格蘭徹底。原因是英王亨利八世脫離天主教的動機,是為了個人婚姻與政治利益。英格蘭的天主教勢力仍大,女王瑪麗即位之後,想要恢復天主教,大肆血腥鎮壓抗羅宗;後來的伊麗莎白女王登位後,天主教勢力大減,清教徒運動開始,他們認為英格蘭的改教運動不夠徹底,希望效法瑞士、荷蘭、甦格蘭。清教徒基本上都是改革宗信仰,連英王雅各一世及其選立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聖公會最高主教職位),在救恩論上也都是加爾文信仰,他們派代表參加多特大會,贊同《多特信經》。

但是在政治上,雅各王與大主教壓抑清教徒的勢力,目的是要鞏固國王是君權神授,是教會元首的地位。所以,凡是贊同君權神授的阿米念派也受重用。後來,查理一世繼任,選立勞德為坎特伯雷大主教。勞德是阿米念派,痛恨加爾文派清教徒,幫助查理一世鎮壓清教徒。勞德排斥加爾文信仰的主教們,他所派任主教的人選,全是阿米念派。在其任內,他將聖公會的眾主教領導階層更換為阿米念派。

雖然清教徒革命成功,克倫威爾成為護國公,但是,當克倫威爾于1658年逝世,查理二世于1660年復闢,恢復了聖公會制,所有不從國教者皆受大逼迫。阿米念派的聖公會人士得勢,加爾文派的不從國教者遭受打壓或避難國外。後來光榮革命的威廉與瑪麗執政,1689年頒布寬容法案,容許不從國教者有崇拜自由。然而,聖公會的阿米念派勢力已經鞏固。

2. 衛斯理的家庭背景與得救經歷

約翰衛斯理生于1703年,其祖父與外祖父皆是1662年被逼迫的不從國教者,被剝奪聖職。但是到了其父母塞繆爾與甦珊娜時,二人的信仰,已從加爾文派不從國教者,加入當時阿米念派當家的聖公會。塞繆爾是聖公會牧師,與其妻甦珊娜,都敵視他們所離開的加爾文派信仰。然而,他們仍然受清教徒傳統影響,注重追求敬虔生活。

衛斯理從小受父母影響(受母親甦珊娜的影響最大),家庭環境使他崇尚追求敬虔聖潔,但是,是以自己的努力來配合神的恩典。這正是當時聖公會中的道德主義(Moralism)追求方式,也影響了他一生的事奉。當衛斯理二十二歲時,母親甦珊娜在寫給他的信中,清楚提到她的阿米念派的預知論︰神預定揀選某些人得救,是根據他預知他們會以自己的信心來接受救恩。約翰後來一直都是持守此立場。

衛斯理于1728年被按立為聖公會的牧師之後,他開始仔細研究聖經。他喜愛葛羅提司(Hugo Grotius,荷蘭阿米念派的大師)所寫的聖經注釋,與布爾(George Bull,頗負盛名的道德主義者)的神學著作。所以,衛斯理年輕時耳濡目染從父母所學習,後來又受這些大師著作的思想塑造,自然而然跟隨父母的腳蹤行,成為“道德主義式的阿米念派”。

然而,十年之後,當1738年衛斯理在倫敦雅德斯格街(Aldersgate Street)的敬虔派聚會(由莫拉維亞弟兄們主領)中,得到重生的經歷。當天,衛斯理在聚會中,有人誦讀馬丁路德所寫的《羅馬書注釋》,他听到唯獨因信基督稱義的真理,心里突然間火熱起來;他終于體會到莫拉維亞弟兄們以前所告訴他的︰“真正的信,是經由十架得著赦免與接納的確據”。

衛斯理終于明白︰此確據是真實信心中的要素,這才是使人得救的信心。衛斯理在1744年的會議記錄中表明此點。此教訓類似清教徒的教導,與荷蘭的阿米念派不同。至于衛斯理的稱義論,是歸回了改教家的立場,他論及基督的贖罪是除去罪惡與代替受罰,堅持唯有根據基督的死,我們才蒙神赦免接納(衛斯理在1765年公開承認他自1738年來所相信的稱義教義,與改教家加爾文所相信的一樣)。

衛斯理的雅德斯格街經歷,使得他修正了一些道德主義式的阿米念派想法,往宗教改革信仰歸回了一步。但是非常遺憾,他的一生從未放棄阿米念派的思想架構與道德主義的神人合作說,這使得他自1741年起,在神學立場上與懷特腓決裂,走上阿米念派的不歸路。

3. 衛斯理反對加爾文主義

衛斯理總是要人們記住︰他是以阿米念派的出發點來解釋他的教義。他憎恨加爾文主義給自己帶來許多麻煩,其實大多數是出于誤解的自導自演。在其著作中表示︰追求聖潔的衛斯理循道派,其直接的對頭就是加爾文主義。因為他錯以為加爾文主義是宿命論︰人得救是借著蒙揀選,不需要成為聖潔。

衛斯理對加爾文主義的誤解,導致他在三方面一直嘲弄加爾文主義,他誤以為加爾文主義是︰(1)反律法主義(攔阻人追求聖潔,使得聖潔無意義);(2)反對向世人傳講神的愛(他總以為加爾文主義認為世人中只有二十分之一是選民);(3)命中注定的宿命論(摧毀了人的道德責任,否定了方法的重要)。這些誤解不只是令人遺憾,更是令人費解。因為他有許多加爾文派的朋友(例如懷特腓),也有許多機會可以閱讀加爾文派的著作。看來,衛斯理對加爾文主義的不求甚解與譏諷毀謗,很可能是因為他終生活在甦珊娜的陰影之下。

4. 衛斯理與荷蘭的阿米念派之不同處

衛斯理早年在當時聖公會的阿米念派背景中成長,追求自我努力想獲得重生的經歷,但遭遇連串的挫折;後來在莫拉維亞弟兄會聚會中獲得突然而來的重生經歷。這使得他不得不承認,罪人自己是徹底的敗壞,無法自救;罪人連選擇回應神的能力,也是全然喪失。而荷蘭的阿米念派則是相信,罪人雖然墮落,但是罪人自己仍有選擇悔改響應神的能力。在此點上,衛斯理與荷蘭的阿米念派是截然不同的。

衛斯理認為罪人是全然的墮落,全然的無能,喪失了悔改回應神的能力,在此點上他認同路德與加爾文所說的。但是僅此而已,因為他認為︰每一個人又重新得到悔改回應神的能力;此能力是神賜給每一個人的超自然恩典,是十字架所帶來的普遍結果。換言之,衛斯理認為︰主耶穌為每一個人釘十字架,使得每個人都得到此恩典,恢復了可以選擇悔改信主的能力。至于當事人會不會悔改信主,這是那人自己要作的決定,他自己有能力可以接受福音,或是拒絕福音。

我們用主耶穌叫拉撒路從死里復活的神跡作例子來說明︰拉撒路死在墳墓里,沒有任何能力听到主的呼召來回應,因為死人沒有听覺與回應的能力。神的兒子大能的聲音“拉撒路,出來!”這有效恩召使得拉撒路先活過來,听明白主的命令,就立刻起身從墳墓里出來。這就是宗教改革根據聖經所宣揚的福音、大喜的信息︰罪人全然敗壞,死在罪中,自己無能響應福音的召請,主耶穌的呼召叫我們從死里復活,重生我們,使我們以悔改、相信、听從來回應。

荷蘭的阿米念主義的看法與宗教改革南轅北轍,他們認為︰罪人不是死在墳墓里,乃是重病躺在墳墓里,奄奄一息,雖然自己沒有能力醫好自己,但仍有能力在墳墓里作最後抉擇,自己可以接受或拒絕听從醫生的救法,要不要康復從墳墓里出來。所以,荷蘭的阿米念派可說是“拉撒路的病體躺在墳墓里,但是沒死”。

衛斯理承認拉撒路死在墳墓里,也承認主耶穌叫他從死里恢復了听覺,有了響應的能力,在半死不活的狀態中;從此他還是重病在身,病體躺在墳墓里;他必須自己作一個抉擇,要不要听從主的話,完全活過來,起來走出墳墓;他也可以選擇繼續躺在墳墓里,不理會主的吩咐。所以,衛斯理可說是“拉撒路的尸體,因著普遍恩典,變成病體躺在墳墓里”,衛斯理從自己的經歷中,發現不能不承認罪人全然的敗壞,不能苟同阿米念派的“罪人有限墮落”說。但是,衛斯理轉了一個大彎兒,還是將“尸體”變回“病體”,接下來他就安心地踏上阿米念派的不歸路。所以他可被稱為“四點的阿米念主義”。此即說明為何衛斯理將其在1778年創辦之刊物,命名為《阿米念派雜志》(Arminian Magazine[1]

衛斯理雖然未能完全脫去聖公會中的道德主義,但是他強調要依靠神的恩典,也承認“願意與神配合的能力”也是來自神的恩典,不認同阿米念派的講法(這能力存在于罪人的本性中)。但是,他始終是以阿米念派的神人合作說來解釋,人的意志要與神的恩典配合,才能使神的恩典發生實質果效。神的恩典賜給人能力,但是不能改變人自主的意志。此即為衛斯理仍然落在人本主義(自伯拉糾至阿米念的“人自己作主”思想)桎梏中的根本原因。

5. 衛斯理的“完全成聖”主義

18世紀英國循道運動領袖懷特腓與衛斯理,因著信仰立場不同而分道揚鑣。懷特腓在美洲帶領“大覺醒”運動,與愛德華茲帶來第一次大復興,這是持守宗教改革信仰的開花結果。

懷特腓原先在英國帶領的會眾與工作由衛斯理接收。當懷特腓回到英國後,謙卑退讓,不與衛斯理競爭,繼續持守改革宗信仰開荒布道,牧養教會,在貴族與知識分子中帶來很大的影響。他在威爾士的工作果效存留至今,威爾士循道會(又稱“加爾文宗循道會”)即步隨他的腳蹤,名牧鐘馬田就是在此教會背景中成長並事奉,後來成為倫敦威斯敏斯特教會的牧者。

衛斯理沒有听從懷特腓的勸告,繼續堅持其阿米念主義,由于組織行政的恩賜,帶領衛斯理宗循道主義發展壯大,成為今日阿米念主義的大本營。衛斯理宗的信息是“神人合作”導致信徒的得救,得救的信徒必須繼續“神人合作”才能得救到底;所以,真正重生的人也有可能至終滅亡。這使得信徒只有“暫時得救”的確據,卻沒有至終得救到底的確據。這樣的結論,正是天主教與阿米念派的一致看法。

衛斯理強調︰信徒如果努力靠神恩典,在今生可以達到完全成為聖潔的狀態。衛斯理的完全成聖主義,正是神人合作說發揮到淋灕盡致的結果。遺憾的是,這是不合聖經的教導,誤導人們以主觀感覺(自己完全聖潔無罪),代替了客觀事實(我們仍有隱而未現的罪)。

衛斯理從未宣稱自己或其他任何人,在今生已經達到完全聖潔的地步,他只是強調︰基督徒在今生有這個可能,所以,人要與神合作,自我努力追求以達至此目標。由此看來,完全成聖主義的假說,是道德主義式的阿米念派發展到最終的必然結論,也誘導了聖潔運動的起始與發展。

四、19世紀與20世紀的發展

1. 聖潔運動(Holiness Movement

19世紀中葉,衛斯理宗循道運動在北美洲的發展,因為發揚衛斯理的完全成聖主義而致力追求完全聖潔,興起了聖潔運動。此運動鼓勵人在信主之後追求再次的經歷,即所謂“第二次祝福”。他們組織聖潔協會來推廣之,其影響力滲入英美其它宗派與機構,例如救世軍與凱錫克培靈會。一些聖潔派人士脫離原屬的衛斯理宗循道會,組成新的宗派,其中最大的是1908年成立的拿撒勒人會。

聖潔運動追隨衛斯理,本于阿米念派的神人合作說,繼續人本主義的追求方式。到了20世紀,開花結果就發展出靈恩運動。

2. 靈恩運動(Charismatic Movement

20世紀的靈恩運動並非突然發生,乃是有其歷史上的淵源背景。早期教會的孟他努派,中世紀的修會運動與奧秘派,改教時期的重洗派等,都是現代靈恩運動的先驅。靈恩運動在20世紀的第一波被稱為五旬節主義,是從聖潔運動緊接而來的。

美國聖潔派人士帕翰(Charles Parham),在1901年帶領學生追求五旬節的經歷(即“第二次祝福”),受靈洗,說方言。之後其門生賽姆爾(William Seymour)于1906年將此五旬節主義帶至洛杉磯,在阿甦撒街(Azusa Street)聚會,從此聞名全國,傳布北美洲、歐洲、南美洲、亞洲與中國。許多五旬節派教會紛紛成立,如神召會、神的教會、四方福音教會、錫安堂等。五旬節派宣教士到了中國,在其影響下真耶穌教會成立,此本色化的宗派獨樹一格,後來總部移轉至台灣。

五旬節運動到了1960年代,產生了第二波的靈恩復興運動
Charismatic Renewal Movement),又稱為新五旬節主義。此運動仍然強調靈洗的必要與說方言的重要,然而不再堅持說方言為得救的絕對表征。此第二波的影響較第一波更為深遠,雖然未產生新的宗派,但是進入到知識分子層面,且透過大量地出版書籍刊物,帶來極大的挑戰。

靈恩運動到了1980年代,在美國有強調神跡奇事的葡萄園運動興起,鼓吹權能事奉,成立許多葡萄園教會。在亞洲有韓國趙鏞基牧師的純福音中央教會,新加坡的以小組教會架構發展靈恩的堅信浸信會等,都給華人教會帶來極大的沖擊。這些各地教派的靈恩運動,也有人總稱其為第三波,然而,就其本質而言,與第一波和第二波仍然“本是同根生”。

靈恩運動雖以不同面目出現,其本質仍然是神人合作說的俘虜,以人本的追求方式,尋求第二次祝福;想將歷史客觀的五旬節事件,改變成主觀的五旬節經歷。追求靈恩,經歷掛帥,將救恩的焦點“神恩獨作︰基督成就的”轉移至“人的配合︰我作了什麼”。追本溯源,仍然是阿米念主義作祟。靈恩運動既然是完全成聖主義的產兒,我們不能不承認今日教會被擄于阿米念。

3. 芬尼(Charles Finney)的培靈布道運動

今日華人教會,一般而言,對福音基要真理認識的深度不足,以致認為只要傳福音信耶穌就夠了,只要講員吸引群眾,不論其神學立場如何。例如19世紀的奮興布道家芬尼,被一般人視為是現代福音派布道家的楷模,但是凡是讀了其大作《系統神學》的人,就知道他是伯拉糾派。他不相信稱義是我們的罪歸在基督身上,基督的義歸算在我們罪人身上;他更不相信“基督贖罪是代替性的”,他認為是道德感化;他認為罪只是道德上的敗壞,而不是罪人有罪性,所以對他而言,重生是道德上的選擇,而不是生命本質改變。以上這些論點皆是芬尼自己在書中所說,真是令人詫異且痛心。

芬尼離棄了宗教改革的基要立場,不只是走阿米念派路線,更是退回到伯拉糾主義。伯拉糾主義者,在第五世紀的以弗所大公會議被定為異端,可是像芬尼這樣的布道家,卻成為19世紀布道運動的主要領導人之一,也是20世紀至今福音派的英雄人物。可見今日的一般福音派大眾對教會歷史的無知,幾乎到了數典忘祖的地步。

4. 葛培理(Billy Graham)的鑒戒

葛培理布道大會是20世紀福音派的盛會,葛牧師是福音派領袖,他卻與天主教合作,合辦布道會,邀請天主教大主教坐在講台上。這是堅守宗教改革信仰的鐘馬田博士所不能接受的。雖然鐘馬田是葛培理的好友,且邀請他出來合作主持普世福音會議,但是鐘馬田博士要求先將天主教的主教們從布道會請下講台,才願意與葛牧師合作。但是,葛牧師並未听勸,所以鐘馬田博士就不參與葛牧師的事工。

更遺憾的是,葛培理牧師在晚年竟然表示︰在其它宗教信仰或無信仰者中也有得救的人,這正是一些新福音派人士的立場。葛培理在接受鼓吹普救論的舒勒(Robert Schuller)的訪問時表示,將來教會包括一些佛教、回教徒等人士,雖然他們沒有听過耶穌的名字,上帝會接納他們到天堂里。請看下列報導︰

199761日,美國南加州著名電視節目主持人,普救論者Robert Schuller訪問了終身努力于全球布道的福音派名牧葛培理。電視節目主持人邀請這位歷史上可能向最多人講過道的布道家談談對基督教未來的展望。葛培理提到基督教會至終的成員將包括哪些人時他說︰

“……從世界各地的基督教團體和基督教以外的團體。我認為每一位愛慕基督或認識基督的人,不論有意或無意,都是基督身體的成員。我也不相信在任何時間將會有一個偉大的,席卷全球的復興使全人類轉向基督。我認為雅各已回答了這問題︰耶路撒冷第一次教會會議的使徒雅各,當他說,神對這個時代的旨意,乃要為自己的名呼召一群子民出來。這就是神今天在作的。他正在為自己名的緣故,從世界呼召人們出來,無論來自伊斯蘭世界、佛教世界或無信仰世界;他們都是基督身體的成員,因為他們都被神呼召了。他們可能不認識耶穌的名字,可是他們在心中知道,他們需要一些他們沒有的東西,而他們轉向他們唯一擁有的亮光;我相信他們是得救的,他們將在天堂里與我們在一起。”

Schuller感到有點驚奇,就請他的客人作個澄清︰“我听到你講的,就是︰耶穌基督有可能進入人的心靈、人的靈魂與生命里,就算他們在黑暗中出生,從來沒有接觸到福音。這個講法,是否正確解釋了剛才你所說的?”

葛培理以肯定的語氣回答說︰“是的。”這時候電視節目主持人興奮到不知道講什麼好,他驚嘆著說︰“我听到你這樣說,實在太興奮了。神的憐憫廣大無邊啊”葛培理接著加上︰“是的。實在如此。”[2]  
    
王國顯弟兄在其《不要跟隨有名望的人作糊涂人》一文中,也評析葛培理所犯的嚴重錯誤,語重心長地提醒我們︰“這些年來,葛培理的言行已經大大地離棄了聖經的真理,漸漸地深入到政治活動的圈子里去。19976月份的FOUNDATION月刊上發表的一篇電視訪問記錄中,葛培理很鄭重地說明,不管是什麼宗教,是佛教,是回教也好,當然少不了天主教,人不必認識耶穌,也不必念過聖經,沒有听過福音也不是問題,他們都可以得救。葛培理好象忘記了“除他以外別無拯救”的真理,他的言行偏離真道也就可以理解了。神把這樣一位有名望的人放在我們眼前,正是給我們學習一個屬靈的功課,我們究竟是跟隨主,還是跟隨一個有名望的人?保羅在安提阿沒有容讓彼得偏離真道的見證,給我們在事奉主的路上提供了一個嚴肅的榜樣。”

葛培理是普遍救贖論者,是阿米念派,相信所謂無限救贖︰主耶穌為全世界每一個人流血贖罪。如今他已經下滑為如此開放的新福音派,與普救論(相信最後全世界每一個人都得救)相去不遠。

5. 開放神論(Open Theism

阿米念派堅持︰人的得救是出于自己的選擇,並非神的預定揀選。但是,他們不能否認聖經清楚明言“神在萬世以先,預定揀選人得救”(如羅馬書與以弗所書等所說),所以阿米念派一直是以預知揀選論(神預知誰會自己選擇信主,就預定揀選他們得救)來辯解。

阿米念派所堅持的預知揀選論,雖然將神的預定揀選歸因于預知人的信心選擇;妄想以此理論來避開預定揀選的聖經真理。但是,他們還是必須承認,萬世以先的揀選,已經預定了將來所有的結果。

這樣說來,阿米念派還是必須承認預定揀選︰在人出生以前(自己作決定要不要信靠主耶穌之前),結局早在萬世以先預定好了。他們只是按照人意,將預定揀選的根據理由從“神的主權旨意”轉移至“人的自己選擇”。阿米念派如此謬說,導致必然的結論︰今日人們的抉擇仍在萬世以先所預定的結果內,人就沒有自由來改變當初神所預定的,這樣人的抉擇就不是真正的自由了。

20世紀末期,有些阿米念派人士發現此講法不能自圓其說,無法達到其捍衛人自主思想的終極目的。所以他們絞盡腦汁,想出新的看法來化解阿米念主義的死結。他們在畢克羅(Clark Pinnock)領導之下,根據人本的理性,發展出一種新的解釋,在1995年合作出版了The Openness of God(神的開放)一書。因此,他們的神學理論被稱為“開放神論”(Open Theism)。

開放神學家承認阿米念派所謂預知論的矛盾,為了挽救人自主論,就連此“神預先知道誰會不會信,才預定誰得救”說也拋棄了。他們為了保證“人自己掌有最終抉擇的自由,不受任何事前的預知預定捆綁”,就大膽宣稱“連神也不知道誰會信靠主耶穌,所以也就沒有任何預定揀選了”。當然,他們必須承認神是無所不能與無所不知的,因為他們仍宣稱自己是福音派。如何協調這個根本的矛盾(“神有所不知”與“神無所不知”)呢?

他們的方法是︰說神原是無所不知的,但是為了讓人有自己選擇的絕對自由,就在誰會信靠主耶穌一事上,神故意“開放”自己,故意成為有所不知。此種神開放自己,變成有所不知的講法,其實與新派過程神學(Process Theology)所說“神在改變中”的論調極為相似。如此將“絕對的預定”相對化為“開放的不知”的作法,正是阿米念主義再次下滑至後現代主義,將絕對真理相對化的悲慘後果。

開放神論這一種後現代主義的神學理論,固然是想避開阿米念派的終極矛盾,但不啻是飲鴆止渴,犧牲了神的全知與神的永不改變,淪為異端。其實,日光之下並無新事,開放神論並非嶄新的理論,其前身為16世紀的甦西尼派。甦西尼派依據其理性主義反對三位一體,也提出神有所不知論。開放神論根本就是甦西尼派借著過程神學的方法借尸還魂,在後現代的再現。遺憾的是,當今阿米念派的主要發言人奧爾森(Roger Olson),還稱開放神論為阿米念派中的合法立場之一,令人哭笑不得,更令人質疑奧爾森是否仍為保守福音派人士。

痛定思痛,這場悲劇乃是當頭棒喝,應當點醒沉迷或同情阿米念派的人士︰今日教會若不歸回宗教改革信仰,則必在信仰生活中繼續作阿米念派的俘虜,淪為極端或異端。

五、阿米念主義的偏離真道

綜合以上歷史分析,我們看明阿米念主義是一總括性的思想傾向,其中包括了荷蘭的抗辯派阿米念人士、衛斯理宗的阿米念派、聖潔派與靈恩派、芬尼的伯拉糾派、開放神論派等。自稱為阿米念派的人士也不都完全一樣。為何阿米念派人士有這麼多變化種類呢?

1. 滑溜斜坡

阿米念主義在內在本質上是不穩定的,是一滑溜斜坡,阿米念主義各派人士下滑程度不一,隨個人自己決定下滑停留在斜坡某處。顯然伯拉糾派下滑至谷底成為全然異端,開放神論已經下滑至甦西尼派異端教訓;衛斯理宗、聖潔派、靈恩派人士是在斜坡某處,腳踩剎車。
阿米念主義各路人馬,都是從人本理性的解經作為出發點,他們在所有論述上都堅持人自己做主選擇,人決定後果,人才有責任,其結論必是神必須等待人的配合,才能成事。他們以為此種神人合作的哲學思想,才能避免宿命論的錯誤。然而,真相是他們以此“人自主論”的理性主義,妄想限制神的主權掌管和十字架確定贖罪果效,背離了聖經清楚的救恩啟示。

此神人合作說就是阿米念主義的致命傷,從“神助我自救”到“我助神救我”,最後下滑到谷底︰每個人都能得救,端看他是如何按照此時此地,對神的認知來回應。如果一個中國人從來沒有听過福音,然而照其對神明所認識的程度,盡心盡力作好人,他也能得救。所以,我們不難明白為何葛培理與一些新福音派人士,認為別的宗教或文化里也有得救的人。

我們要正確評析阿米念派中各路人馬,就要看他們各自如何運用此神人合作的總原則,以及他們如何容讓聖經福音真理制衡自己的下滑程度。從他們的掙扎與下滑,我們學到慘痛教訓與寶貴功課︰聖經禁止我們走向人本理性的危險斜坡,我們一點也不可容讓阿米念主義思想,連一步也不可踏上滑溜斜坡。

2. 自戀情結

人若踏上阿米念派的道路,必定會失喪對基督徒生活“三寶”的清楚認識,即︰神在我們所得救恩中的主權,基督在我們得救子民身上的榮耀,基督徒在恩典之約內得救的永遠確據。如果人們依據阿米念主義的總原則,來追求敬虔與聖潔,則必定多多少少成為靈恩派。因為每時每刻在每一件事上(不論是未來的得救、現今的追求還是努力服事神),人們必定是集中注意力在自己身上︰我應當如何把握機會,利用資源,努力打拼爭取,因為這完全看“我”如何來配合神的計劃。因為神已經做完他的部分,在旁邊等待我來做我應當做的部分,成敗就看我的表現了。

如此的自戀情結必然導致人一成功就自大,一失敗就自卑︰雖然口里說要倚靠神,其實心里所注意的是如何表現自己,難怪在生活事奉上,依靠勢力才能,追求主觀經歷,常常心力交瘁,怨天尤人;阿米念派信徒與天主教徒一樣,走神人合作路線,得救與維持得救,都是信心加行為。今日的我們,似乎不像宗教改革之後的路德、加爾文、懷特腓、司布真等人,他們知道自己老我的敗壞,每時每刻不依靠自己,而依靠神的大能,信靠神的主權。

六.結論

1. 阿米念派的癥結

撒旦的邪惡詭計弄瞎了世人的心眼,又繼續使用欺騙的法術想要蒙蔽我們的心,誘使我們歸回人本理性的錯謬。我們里面的老我舊人,是阿米念主義的根源。然而,我們也不可忽略歷史上產生阿米念主義的歷程。阿米念主義是半伯拉糾主義,是在荷蘭改革宗教會里產生的。為何阿米念與其門生,在救恩基要真理上,竟然走回頭路,重回中世紀的半伯拉糾主義呢?

阿米念派是抗辯改革宗信仰,源自對加爾文主義的錯解。當時荷蘭改革宗教會中,是否因為注重教義辯論,以致助長了阿米念派的興起?衛斯理的父母一代,為何離開清教徒信仰,回到聖公會國教中?為何衛斯理將加爾文主義誤解為宿命論與反律法主義?為何今日的阿米念派,仍然敵視改革宗信仰?

顯然,一些自稱加爾文主義者的人士,在教義上認同改革宗信仰,但是在生活上沒有活出敬虔聖潔的見證。頭腦歸正,但心里未歸正的人,是不可能借著辯論贏回阿米念派人士的心的。當改革宗信仰人士,容讓老我舊人發作時,與阿米念派沒有兩樣,甚至表現更差。所以,我們大家都要繼續歸回宗教改革信仰,全人繼續歸正。如果改革宗信徒都在生活中,靠主恩典活出宗教改革信仰,就必定減少阿米念派不肯歸正的借口。  

2. 如何挽救阿米念派

如果象懷特腓這樣敬虔又火熱傳福音,愛神愛人的聖徒,都未能幫助帶領衛斯理歸回宗教改革信仰,則顯然是沒有任何人能解救阿米念派人士。有誰能靠自己治死老我,也治死別人的老我呢?阿米念派有救嗎?

當然有!在人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任何人經歷了神的主權恩典,必然深知神能改變人心。神既然改變了原本剛硬的我們,他必能感化對方頑梗的心!神能改變阿米念派,也只有他能!

我們唯有歸回並堅守宗教改革信仰,听道,又行道,信仰與生活全面歸正,“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我們必須靠主恩典不斷地悔改歸正,才能在愛中說真理,規勸阿米念派人士與我們一起悔改歸正;並且為他們代禱,求主的全能恩典改變他們,像改變昔日的我們一樣。

唯願今日的阿米念派,從被擄之地歸回錫安大道,歸回宗教改革信仰︰“唯靠主的恩典,只為神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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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其離世多年之後,衛斯理循道會于1805年將之改名為《循道會雜志》(Methodist Magazine)。

[2] 本段引文由林慈信譯自︰Iain H. Murray, Evangelicalism Divided: A Record of Crucial Change in the Years 1950 to 2000. Edinburgh: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2000. pp. 73-74

訪問古道勇於歸正

摘錄自《先賢所信──早期教會史話》呂沛淵牧師編著
本文原刊於《舉目》第46

早期教會的基督徒承襲舊約聖徒的信念:“聖約子民 團體在日常生活每一方面都要活在神面前過敬虔生活。他們不認為“聖約生活”只侷限於正式聚會與敬拜禮儀而已。對他們而言,“守主日敬拜主”是非常重要 的,會啟動一星期的聖潔生活;“洗禮”和“主的晚餐”是恩典之約的記號與印證,也是神施恩給聖約子民的媒介;“教會紀律與勸誡”是聖約子民的生活操練與管 教,保護群羊過聖潔生活。

聖約子民團體

早期教會的信徒,清楚認識“教會”是蒙神恩 召,從世界中分別出來的團體;神在主基督裡與選民所立的“恩典之約”,在新約時代的應驗是從五旬節開始的;新約教會是在“主基督的受死,復活,升天,聖靈 降臨”之後起始的,是與舊約時代中的聖徒同為一體,同屬“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舊約聖徒被稱為“被成全的義人”,與新約子民同屬天上錫安山的教 會(《來》1222-24)。

所以,第一世紀的教會信徒,包括猶太人與外邦人,都認清自己與舊約聖徒血脈相連,同為恩典之約的聖約子 民。舊約聖徒守安息敬拜主,新約子民也在主日守安息敬拜主;舊約聖徒受割禮,新約子民受洗禮,洗禮等同於割禮(《西》211-12);舊約聖徒守“逾越 節的晚餐”,新約子民守“主的晚餐”,是同一意義(《林前》57)。新約的聖禮“洗禮”與“聖餐”,與舊約的聖禮一脈相傳,是身為聖約團體的教會,所不 可或缺的。

主日敬拜

新約聖經記載:初代教會的崇拜聚會是在每週的第一日(《徒》 207 《林前》162),記念歡慶主耶穌基督在七日的第一日從死裡復活。從那一天起,教會都是在此日聚會敬拜。這一日被稱為“主日”(《啟》110),是整 個基督徒生活與教會敬拜事奉的中心。“主日”是歡喜快樂的敬拜之日。

在巴勒斯坦的猶太基督徒,守主日與主餐,也謹守第七日安息日與舊約節期,表明他們沒有背棄摩西律法。然而,當猶太教的會堂領袖驅逐逼迫他們,再加上主後70年的聖殿被毀之後,猶太基督徒也就不再守舊約的安息日與節期。“實 體”已經來到,這些可守可不守的“影兒”就漸漸消失了。在外邦各地所建立的教會,從一開始就只守主日,不守安息日。主後第二世紀的伊格那丟 Ignatius),《巴拿巴書信》的作者,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的論述,都詳細說明為何基督徒守主日,不守安息日。

無論是外邦或猶太地的基督教會,都很清楚:“主日”聚會敬拜,是主耶穌自己與使徒們的清楚教導;“主日”是特別作為敬拜,奉獻,靈修默想的日子。雖然每一天 都是主的,主賜給我們的日子;正如每一餐晚餐都是主的,主賜給我們的晚餐(《羅》145-6)。但是“七日的第一日”特別被分別出來稱為“主的日子 the Lord's Day)”,正如“主的晚餐(the Lord's Supper)”與其他每日的晚餐有別。在新約原文“主日”與“主餐”所用的形容詞“主的”是特定專用的,沒有用在其他日子或晚餐上。早期教會尊“主日” 為聖,敬拜主享安息。他們稱此日為“新約的安息日”,因為深知“必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來》49)。

主日敬拜的地點與程序

早期教會的主日崇拜,通常是在信徒家庭裡聚會,或在荒郊野外,甚至在墳場墓穴裡舉行,以避開騷擾逼迫。約在主後230年,皇帝瑟維如(Severus)准許 基督徒在羅馬城建造第一所教堂,為正式聚會之用。後來才開始有各地基督徒興建教堂之事。從260303年之間,一般說來,基督徒享有在教堂裡公開聚會的 自由。當皇帝戴克理先從303年開始大逼迫時,許多教堂被拆毀。後來,康士坦丁掌權執政之後,恢復了基督徒的自由敬拜,修復各地的教堂建築。

關於“主日崇拜”秩序,在主後109年,庇推尼(Bithynia)總督普利尼(Pliny the younger)上書皇帝特拉建(Trajan),書信中記載基督徒的崇拜。他說:在星期日日出之時,基督徒聚會,唱詩禱告,領受聖餐;到了晚上,舉行聚會與愛筵聚餐。

游斯丁在其《護教書》(約在主後140年)中說到“主日崇拜”的秩序:“在稱為星期日的那天,基督徒在一起聚會,誦讀使徒的教訓或先知的著作,時間是儘可能 的長。讀完之後,領會者勸勉大家效法學習書中所說的寶貴真理。然後,會眾起立,同聲獻上禱告”。這顯示“誦讀聖經”的時間頗長,其他史料指出;在讀經之前 或當中,穿插吟唱舊約詩篇或聖經中的頌詞。到了第三世紀,主教或長老的講道,在某些地區已成定型。

講道之後,祈禱頌讚之後,第一階段告一 段落,宣告解散,未受洗者先行離開。受洗的正式會員,留下參加崇拜後半部的“聖餐聚會”。未受洗者是不可以領受聖餐的,因為不明白聖餐真理或犯罪未蒙宣赦 者,是吃喝自己的罪。“聖餐聚會”以悔改認罪,感恩代禱開始,然後領受聖餐,並以感恩頌讚結束。

聖約家庭洗禮

主基督親自頒佈“大使命”,要教會施行洗禮,直到他再來(《太》2819-20)。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清楚說到“要悔改奉主耶穌的名受洗,就必領受所賜 的聖靈,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徒》238-39)。所以,初代教會給信主者以及他們的兒女施洗。家長和屬他的人都要受洗,例如:哥尼流全 家,呂底亞一家,腓立比典獄長全家等。

洗禮是聖約的記號與印證,全家歸主,全家受洗,神與全家立約,這稱為“聖約家庭洗禮”,延續與應驗 舊約中的“割禮”(《創》17章)。新約聖經清楚啟示:舊約的“割禮”等同於新約的“洗禮”(《羅》228-29 411 《腓》33 《西》211-12)。舊約的聖徒從亞伯拉罕以來,是全家受割禮,所以新約的聖徒也是全家受洗。因為以信為本的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神並不救拔天 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加》37;《 來》216)。

從使徒時代以來,教會就施行聖約家庭洗禮,對象包括信主的家長,家中的 兒童與嬰兒。游斯丁在《護教書》中說到:許多老年信徒,從小就是主基督的門徒。坡旅卡(Polycarp,約69-155)在殉道時說“我事奉主86 年”,顯示他是從小受洗。愛任紐(Irenaeus,約130-200)說“嬰兒也屬於重生(受洗)範圍之內”。俄利根(Origen,約 185-254)清楚明說“嬰兒受洗是由使徒們傳下來的”。居普良(Cyprian,約200-258)說“應當給小孩施洗,越早越好”。

特土良(Tertullian,約160-225)是教父中唯一反對給嬰兒與兒童施洗的。他認為:洗禮是洗淨受洗之前所犯的原罪與本罪,如果太早受洗,就很 難處理受洗之後所犯的大罪。所以他也勸誡信主的成年人,盡量延後受洗的時間。所以他贊成給身體有重病的小孩或成人施洗。由此可見,他反對的理由,並非是根 據解經或歷史傳承,乃是道德生活上的。但是拖延受洗時間至死前,也使得一些信徒繼續犯罪不悔改,將臨終洗禮作為護身符。

其實,特土良的反對,正顯示:在當時“嬰兒受洗”已經是教會中普遍流行的作法。他的理由並不被他的門徒居普良接受。他的反對,在北非並未帶來實質影響,因為後來他加入異端 的孟他努派(Montanists),而居普良成為迦太基的主教。另外,第三世紀初期的著作《使徒傳統》(Apostolic Tradition),一般史家認為是羅馬的希坡拉特(Hippolytus,約170-236)所編纂的,論到教會中聖禮的實施,清楚指明要給嬰兒施 洗。

早期教會施行洗禮的方式,是浸水,澆水或灑水皆可。由於聖經本身並未規定洗禮的方式,“洗”(baptism)此字希臘原文,在聖經 或經外文獻皆非專指全身浸入,也用於澆水與灑水。在水邊,施洗者與受洗者下到水裡,與從水裡上來,並不能證明他們是全身浸入,可以是腳站入水中或半身在水 中;至少施洗者不會全身浸入水中。既然聖經本身沒有規定洗禮是“浸或澆或灑”,所以早期教會中三種作法皆有。

根據《十二使徒教訓》 Didache,第一世紀末或第二世紀初著作)的教導,施洗可在河邊湖邊(受洗者站在水中),或聚會地點(澆水在受洗者頭上)。到了第一世紀末時,一般 作法是澆水在頭上三次,雖然也有半身站在水中,澆水在頭上者。居普良在書中論說:“洗禮的方式是浸或澆或灑,並不重要”,表示他擁護澆水與灑水禮。

主的晚餐

主的晚餐是主基督自己在被賣的那一夜,在逾越節晚餐時設立的。初代教會認知這是應驗舊約“逾越節晚餐”所預表的。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016-17 1123-29清楚教導“聖餐的意義”,(1) 與“洗禮”相同,是恩典之約的記號與印證;(2) 聖餐表明我們與主相交團契,堅固我們的信心;(3) 聖餐將領受者與世人分別出來;(4) 聖餐見證領受者事奉主基督,為主而活直到他再來。

《十二使徒教訓》,伊格那丟與游斯丁的著作,都 說明“聖餐”是主日崇拜中重要部分,主要意義是“感恩”(Eucharist)。後來此詞取代了“擘餅”作為“聖餐”的名稱。伊格那丟認為:在聖餐中,外 在形質與內在恩典聯合在一起。游斯丁詳細描述“聖餐聚會”的過程,強調這並非普通的飲食,只有受洗者以信心來領受,因為這是救贖主基督以他的肉與血,來養 育我們。愛任紐認為:餅和杯是主基督的肉與血的真實表記。

北非的特土良,雖然主張聖餐中表記與實體的區分,但是強調我們也同領了主基督的 肉與血。居普良認為基督徒領受聖餐,是得救生活所不可或缺的。亞歷山大的革利免與俄利根,以靈意寓意來解釋聖餐的餅和杯,是他們個人看法,並非代表亞歷山 大教會的正式教義。然而,他們還是非常看重聖餐。

教會的紀律與勸誡

根據主基督在 《馬太福音》18章的吩咐,地方教會具有“捆綁與釋放的鑰匙權”來管教教會的會友,為的是要使聖約子民的靈命得益處,維護教會的聖潔(《林前》5章)。早 期教會認真執行管教勸誡,以“嚴格紀律與勸誡”出名。在康士坦丁當政之前,教會的紀律是藉著內部對犯罪者的道德性勸懲,與政府民刑法無關。當第四世紀政教 合一之後,犯罪危害教會而不肯悔改者,被視為社會的公害。重犯如傳講異端教訓者,除了被教會開除會籍之外,也可被政府處以重刑或放逐。

犯了重大罪惡,被開除會籍者,悔改之後被稱為“悔罪者”,必須從“學道班”從新開始,省察信仰生活。他必須禁戒一切娛樂,禁穿美衣裝飾,禁止行房;認罪懺 悔,不斷禱告,禁食默想,救濟窮人行善。這些“悔罪補贖”(penance)過程的時間長短,要看罪行的嚴重程度,由教會牧者來決定。關鍵是要確定當事人 是否真心悔改歸正。

教會到了第三世紀末,已經發展出一套固定的悔罪補贖程序。其具體實施步驟,首次在314年的安卡拉會議 Council of Ancyra)定案。總的來說,悔罪補贖有四階段:哭泣(於教堂門口),學道(可聽聖經課與講道),跪禱(以跪姿參加公禱),站立(以全程站立參加崇拜聚 會)。經歷這四階段,通常需要三到四年,視情況可縮短或延長。悔罪者完成上述規定後,在教會中公開認罪,由牧者按手禱告祝福後,會眾親嘴接納之後,就恢復 領聖餐之資格。當事人重享聖約子民的會員權益,但是永無資格擔任聖職。

結論:訪問古道,歸回正道

早期教會是今日教會之根源。早期教會的聖約團體生活,守主日敬拜,按聖經施行聖禮,認真執行管教紀律,留下美好之典範。今日教會似乎成了失根的蘭花,陷入後現代的迷思之中。我們應當學習早期教會歷史,歸回善道正道:

1. 今日教會受到世俗潮流影響,將現代企業管理,市場行銷的方法引進教會;甚至美其名為“慕道友導向教會”,“行銷教會”,“新興教會”,以配合罪人自我中心 的趨向,想吸引慕道友參加,來加速人數的增長。這些作法共同的根本錯誤,在於:忽略教會是神聖約子民團體,以敬拜神為首要中心,不是以滿足人的需要為中 心。只有在敬拜榮耀神之後,人的需要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教會若不是 “以主基督為導向”,就失去了存在的目的與意義。

2. 今日教會忽視“守主日”的真理,並不認真管教會友,教導“守主日”是必須的。有些教會為了方便,將崇拜聚會改至星期六或週間;有些高舉“小組聚會”取代了 主日崇拜的首要性。難怪今日一些教會軟弱無力,缺乏委身主基督的門徒。因為凡是不看重“守主日”的信徒,一定不會將最好的獻給主;在主日忙碌於其他事物 者,不會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3. 有些教會反對給嬰兒或兒童施洗,並且強調只有“全身受浸”才是唯一合乎聖經的作法。這樣說法是來自16世紀的“重洗派”(Anabaptist)的教導, 並非改教家路德與加爾文等的立場。改教家反對“天主教的嬰兒洗禮”(迷信禮儀本身有重生效力),歸回聖經強調“聖約家庭洗禮”的真義 ,即“神恩約應許的實現”,若將之改換成“個人信心的表白見證”,實係本末倒置。外在的洗禮是恩約的印記,並非保證當事人必有真實得救的信心。忽略“聖約 家庭洗禮”,使得家長有意無意認為兒女在受洗前沒有重生,不在主裡。聖經明說“信主家庭的兒女是聖潔的;作兒女的要在主裡孝敬父母”(《林前》714 《弗》61)。反對給信徒兒女施洗者,視他們在聖約之外,當他們是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真是虧負了他們。

4. 有些教會將聖餐當作是不重要的儀式,沒有根據聖經來教導聖餐的目的和意義;有些教會不按真理舉行聖餐,讓尚未受洗者領受;更有些教會,更改聖經“《林前》 11章”所定規的施行方式(例如先領杯再領餅,或將餅浸入杯中),草率行事;還有些教會,甚至一年才舉行一兩次,違背聖經所說“要經常如此行”。難怪弟兄 姊妹的靈命飢渴,不得飽足。凡是不經常“守主餐”的會友,一定不常記念主基督並他釘十字架,也不會經常見證表明主的死與復活,更不會熱烈盼望他的再來。

5. 華人教會在管教勸誡方面,過於鬆散。有些教會不看重正統教義,會員偏離真道信仰也不糾正,甚至道德敗壞者也不加以嚴格勸誡。有些教會領袖,不知道應如何進 行聖經的勸懲步驟;有些礙於人情,不認真執行管教。有些在原教會被懲戒的信徒,逃到其他教會,卻若無其事的大受重用。教會唯有認真執行聖經的管教紀律,才 能過聖潔生活,享受主的同在,才能使真心痛悔者得到復健,榮耀主的聖名。


今日教會必須不斷學習教會歷史,不然就會漸漸淡忘至完全遺忘。學 習教會歷史,使我們更加認識神的心意與正統信仰的傳承;使我們避免靈命膚淺,幼稚短視;使我們效法先賢榜樣,避免重複錯誤。主勸誡我們:“你們當站在路上 察看,訪問古道,那是善道,便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享安息!”(《耶》616)讓我們靠主恩典,訪問古道,勇於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