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爭戰 以弗所書
6:10-13
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以弗所書系列|10/23/2022|呂沛淵牧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2pSp092mQ8
前言: 使徒保羅在論述基督徒要被聖靈充滿(5:18-21),在人間三大關係(夫妻、親子、主僕)中,以敬畏主基督之心,來活出彼此順服的見證(5:22-6:9)。然後在全書的結論6:10-20說明基督徒的一生都是靈命爭戰,因為那惡者所領導的邪惡勢力,每時每刻都想要危害摧毀基督徒的靈命生活。所以基督徒一生的爭戰,都必須倚靠聖靈的大能,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靠著已經得勝萬有的主基督,活出福音,來打這美好的仗。你我的餘生,必須靠主恩典大能作剛強的精兵,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我們要謹慎行事,作智慧人,愛惜光陰,明白並遵行主的旨意(5:15-17)。
一. 末了的話:
要剛強,抵擋,站穩
1. 「我還有末了的話」finally,原文作「為了末後」for the remaining, 意思是末了(的話),也可能含有「在末後剩餘的日子」之意。總之,末了的話也是對我們在末後日子的重要提醒,是關鍵的結語。「你們要靠著主……作剛強的人」be
strong, be strengthened in the Lord, 作剛強的人原文是「要剛強」或「要被剛強」,字根意義是使有能力en+able,
是繼續進行狀態的命令,「靠著主」原意是「在主裡」。我們是在主裏被剛強起來,因為我們靠自己是無法剛強的,乃是被主藉著他的恩典大能剛強起來,使我們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來11:34)。舊約背景,見書1:6「你當剛強壯膽」,撒上30:6「心裏堅固」,亞10:12「我必使他們倚靠我,得以堅固,一舉一動必奉我的名」,亞4:6「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
2. 「要剛強」此動詞在新約出現七次,主動語態譯作「加給我力量」(腓4:13; 提前1:12; 提後4:17)指主使我有能力;被動(與關身)語態作「有能力,得堅固,剛強起來」(徒9:22; 羅4:20; 弗6:10;
提後2:1),指我被主剛強。父神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的浩大,使我們與主基督一同活過來(1:19;
2:5);使我們裏面的人剛強起來(3:16),這是因為他在我們心裏運行的大能大力(3:7,
16, 20)。
3. 在主基督裡靠主剛強,就是「倚賴他的大能大力」and
in strength of His might, 「大能」和「大力」這兩個詞是同義詞,在1:20用來描述主基督從死裡復活、升天、在寶座上掌權,得勝且超過一切勢力(靈界和物質界,今世和來世),統治萬有。這是主基督的榮耀權能,使我們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西1:11),這超越一切的大能大力,使我們剛強起來(3:16; 林前16:13),成為強壯健康的屬靈人(路1:80; 2:40),倚靠聖靈充滿,來從事靈命爭戰。這就是在主基督的恩典上,被剛強起來,作主基督的精兵,與我們的元帥主基督同受苦難,為福音打這美好的仗(提後2:1-3)。如此我們才能抵擋仇敵,站立得穩(6:11, 13,
14)。
二. 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
1. 我們基督徒的一生都是屬靈爭戰,我們爭戰的能力是來自主基督,爭戰的對象是屬靈氣的惡者,所以不是憑著血氣,人為力量(林後10:3-5),乃是「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put on the
whole armour of God。「全副軍裝」此詞是指從頭到腳的全副武裝,以及使用的兵器。屬靈爭戰的裝備兵器,不是屬血氣的,所以必須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這是光明的兵器,制勝黑暗權勢(羅13:12),其舊約背景見賽59:17; 伯29:14。這是主基督道成肉身所使用的兵器,來拯救我們脫離惡者的轄制(路11:21-22)。我們要效法我們的元帥主基督。全副軍裝的項目,在帖前5:8以「信望愛」來說明,而弗6:14-18展開詳細的敘述。
2. 「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that
you may be able to stand against the schemes of the devil, 這顯示我們靈命爭戰的主要仇敵是那惡者。黑暗權勢敵擋神光明國度,偶像邪惡勢力統治以弗所城市,現今墮落世界也是繼續在邪惡掌控之下(5:16),惡者被稱為世界的神,弄瞎世人心眼,奴役罪人的心靈,使世人死在罪惡過犯之中(2:1-2)。當我們在主基督裡重生得救之後,脫離黑暗權勢,被遷入愛子光明的國度(西1:13),從此惡者就不斷的攻擊光明之子,屬靈爭戰在今世是不止息的。
3. 惡者名叫撒但,就是抵擋的意思,他是運行在悖逆之子心中的邪靈,他的「詭計」多端,甚至叫世人相信他是不存在的,這真是弄瞎了世人心眼。惡者也藉著假師傅假教訓迷惑人心,使信徒受異教之風而飄動(4:14)。我們要小心謹慎,不可給惡者留地步 (4:27)。惡者敵擋使徒傳福音(帖前2:18),引誘信徒放縱情慾犯罪(林前7:5),假裝成光明天使,以詭詐來誘惑信徒(林後11:3, 14)。我們時刻處於屬靈爭戰中,撒但想要趁著各種機會來勝過我們,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林後2:11)。因為聖經清楚告訴我們惡者如何試探夏娃亞當,使他們犯罪墮落(創3:1-6),聖經也清楚顯示惡者如何試探主耶穌,而主耶穌靠著遵行神的話而得勝(太4:1-11)。
4. 「就能抵擋」to
be able to stand against, 「能」是繼續進行狀態,表示一直有能力(6:13, 能抵擋仇敵),「抵擋」與「站立得住,站穩」(6:13, 14)同一字,指面對仇敵攻擊,能站立不跌倒並且得勝。我們要謹守儆醒,雖然仇敵惡者如同吼叫的獅子,在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然而我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彼前5:8)。得勝的方法在於倚靠主基督的大能大力,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靠著聖靈多方禱告祈求。如此儆醒不倦的備戰,就必能站立得住,且得勝有餘(羅8:37-39)。
三. 認識屬靈爭戰的仇敵和戰場
1. 「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for
to us it is not the wrestling against blood and flesh, 我們所面對的爭戰,主要仇敵並非「屬血氣的」(血肉之軀的人,加1:16),所以不能憑著血氣爭戰,屬血氣的兵器是無用的(林後10:3, 4)。「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but
against the rulers, against the authorities, against the cosmic powers of this
darkness, against the spiritual hosts of evil in the heavenly places, 此處所列舉的仇敵名單有四項,是指靈界的惡者及其邪惡勢力,所以這屬靈爭戰spiritual warfare指在靈界的戰爭,包含以物質世界為戰場(但10:13, 20)。
2. 「執政的,掌權的」在1:21與3:10是指靈界的惡者及其黨羽,雖然惡者在悖逆之子心中掌權,我們以前也是這樣悲慘的被惡者奴役(2:1-3)。然而主基督在十字架上打破了惡者的權勢,釋放了我們,主基督是已經得勝了一切邪惡權勢(1:21; 西2:15; 來2:14-15)。「管轄這幽暗世界的」是指掌管黑暗國度(墮落世界)的,對照「有能的、主治的、有名的」(1:21),舊約例證見波斯的君、希臘的君(但10:13, 20)指統領該地區的邪靈。林後4:4說惡者是墮落世界的神。主基督在約翰福音三次提到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暫時得勢、受審判刑罰(約12:31; 14:30; 16:11)。「天空屬靈氣的惡魔」,此處天空是指靈界in
the heavenly places, 2:2「空中」in the air是同義語,表示與地上區分,靈界與物質界相對照,屬靈氣的是指非血肉之輩。2:2說到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單數),6:12此處的惡魔(複數)是指其黨羽。
3. 「天空」the
heavenly places (複數),指靈界有多層,保羅曾經被提到第三層天上(最高層,樂園天堂)去,見林後12:1-4。空中掌權者顯然是指掌管靈界的最低層(就是黑暗層),波斯的君、希臘的君等都是在此黑暗層,掌控地上邪惡勢力地區。舊約中的靈界爭戰,見但10:20-21。基督已經得勝這些在靈界黑暗層的勢力,擄掠了仇敵,升上了高天(1:20; 4:8),坐在天上寶座上,統治整個靈界以及物質界。我們與他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the
heavenly places (2:6)最高層,因為父神已經在主基督裡,賜給我們天上in the
heavenly places各樣屬靈的福氣(1:3)。
4. 「爭戰」原文作摔跤wrestling,
屬靈爭戰是生死攸關的爭戰,在此以肉搏角力來描述其艱辛嚴峻。那些敘述信徒生活是幸福快樂,沒有甚麼苦難,這是迷惑人的成功神學,正是撒但的詭計。保羅在書信中經常使用軍事戰爭詞彙,來敘述基督徒生活的真相:
主基督的精兵,一同當兵,一同受苦(坐監),兵器,攻破營壘等,鼓勵我們為福音受苦,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羅16:7; 西4:10; 提前6:12; 提後2:3;
4:7; 腓2:25; 門2, 23)。所以,我們要謹守儆醒,操練敬虔,成為主基督的精兵,與主基督一同受苦,絕不可作散兵,更不可作逃兵(提後1:7, 8; 2:3)。
四. 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在這邪惡的日子抵擋仇敵
1. 「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therefore
take up the whole armour of God, 「所以」on account of this因這緣故,「要拿起」只要穿戴整齊,使用神所賜給我們全副軍裝,這顯示有些信徒將全副軍裝和武器,放在一旁,而使用自己屬血氣的方法來抵擋惡者的攻擊,這是以卵擊石,等於是棄甲而逃,甚至被擄。「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that
you may be able to withstand in the evil day, 「磨難的日子」指遭難的日子(詩41:1; 49:5),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5:16; 加1:4),邪惡勢力在今世掌權(路22:53),攻擊我們,這是末世災難的日子,許多離道反教的事發生(可13:4-23; 帖後2:3; 約壹2:18-19)。「抵擋」的字根意義是站穩抵抗stand
against (6:11, 13),我們務要抵擋惡者,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他必離開我們逃跑了(雅4:7; 彼前5:9)。我們信靠主基督,就必得勝世界(約壹5:4)。我們靠主恩典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治死邪情私慾,除舊布新(4:22-24;
林前9:26-27)。這是我們穿戴全副軍裝,抵擋三大仇敵的得勝方法。
2. 「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and
having done all, to stand firm, 「成就」是指作成得救(成聖生活)的工夫(腓2:12),成就一切是指盡你的一切職責,作完你當作的,然後繼續站立得住在你的崗位上,直到你打完那美好的仗,跑完當跑的路,守住所信的道(提後4:7)。「站立得住」對應「抵擋仇敵」(6:11, 13),表示站立得穩(6:14),這表示與仇敵爭戰摔跤,得勝對方而堅守立場。6:11-13連續出現「抵擋(守位抵抗),站立」同字根動詞三次,顯示這是穿戴全副軍裝的目的和使命。今日的你我,是否盡忠於你一切職責,並且繼續堅守崗位?
結論:
1. 弗6:10-13教導我們認清屬靈爭戰的真相,這是在靈界發生的爭戰,首先在創3:15已經宣告:
女人的後裔要與蛇的後裔為仇敵,善惡不兩立。這是持續在主基督與惡者之間的戰爭。主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確定性的得勝,當主基督再來時,就是最終的完全得勝。所以,我們光明之子與黑暗勢力的爭戰,直到世界的末了。主已宣告:
我要建造我的教會,陰間的權勢不能勝過教會(太16:18)。
2. 這屬靈爭戰的戰場是延伸在我們每日生活中,主基督的聖徒已經在恩典中蒙拯救,我們屬於主的國度,然而邪惡勢力不斷攻擊信徒。我們的成聖生活進程中,撒但想要試探攻擊我們,我們在每天生活中千萬不可給惡者留地步(4:27),他的詭計是滲透我們日常生活,尋找立足點。我們的夫妻關係、親子關係、主僕關係,以及教會信徒之間,都是惡者下手的所在,無孔不入。我們的舊人罪性是惡者透過墮落世界來牽引誘惑,所以我們必須儆醒禱告,倚靠主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來抵擋惡者的詭計。
3. 撒但牽引我們裏面老我情慾,要我們犯罪,有時犯罪的機會來了,然而我們缺乏內在動力去追隨機會,因為神管制我們;有時我們情慾發動,卻沒有機會,因為神保護我們,攔阻我們。然而當試探、情慾、機會,這三者配合一起來臨時,我們若偏行己意,就陷入試探而犯罪跌倒,這就是邪惡磨難的日子來到了,例如大衛的鑑戒(撒下11章)。惡者是具有超自然能力、極度邪惡、詭計多端的,並且他的黨羽眾多(執政的、掌權的、管轄幽暗世界的…),有計畫的陰謀策略來誘惑我們,以假亂真(創3:1-6)。我們若用屬血氣的方法,想要抵擋惡者,是徒勞無功的,例如: 避世進入修道院、禁慾獨身、遵行宗教條規、行善積功德、私意崇拜等(西2:18-23)。
4. 制勝這可怕的仇敵惡者,抵擋且站立得住的唯一方法,終極而言是:
「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12:11)。所以,對主基督的至死忠心,毫無保留的信靠順服,是得勝惡者的真正關鍵。主基督的寶血除去了惡者的控告,我們所見證的聖道(主基督的話豐豐富富存在心裡)是聖靈的寶劍,是全副軍裝的得勝武器。主的十字架寶血滿有大能,主的聖道是大能大力,這使得陰間的權勢不能勝過教會,使得我們永蒙保守得救到底。
5. 主基督在世上時,凡事與我們相同,他是我們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他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2:16-18; 4:14-16),他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8-9)。我們在主基督裡,靠主剛強,倚賴主的大能大力,盡忠職守,站立得住。惡者是不能從主基督手中把我們奪去(約10:28-29)。
6. 使徒保羅在羅8:31-39高唱得勝的凱歌: 「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 …誰能抵擋我們呢?... 誰能控告我們呢?...誰能定我們的罪呢?... 誰能叫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為何這裏說到四次「誰who」而非「甚麼what」? 撒但「不能」抵擋、控告、定罪在主基督裡的人,更「不能」叫我們與主基督的愛隔絕!
因為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super-conquer, 羅8:37)! 你是否注目仰望為你信心創始成終的主基督,緊緊地跟隨他的腳蹤行?
問題討論
1. 「末了的話」是甚麼意思?
我們處在這末後餘剩日子,要特別注意甚麼呢? 「要靠主……作剛強的人」,你如何才能剛強起來?
有哪些經文證明?
2. 「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你能根據經文來說明主基督的能力是如何的大能大力?
這與5:18-21所說的有何關聯? 你如何經歷且倚賴這大能大力?
3. 作剛強的人,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原因何在?
基督徒的一生都是屬靈爭戰,原因為何? 屬靈爭戰與屬血氣的戰爭,有何不同?
你當如何每時每刻打這場生死攸關的戰爭? 你能舉出經文證明麼?
4. 我們屬靈爭戰的主要仇敵是誰?
6:12說明撒但的黨羽有哪四項描述? 這戰爭發生的原因為何? 今日的戰場在哪裡? 仇敵使用的詭計多端,無孔不入,你當如何抵擋? 這戰爭的結局已經確定,關鍵原因何在?
5. 我們要拿起全副軍裝,在這磨難的日子,為何稱為「磨難」的日子?
你是否處於磨難的日子? 當「試探、情慾、機會」聯手來攻擊你的時候,你當如何「剛強、抵擋、站立得住」?
要制勝仇敵可怕的試探攻擊,那真正的關鍵是甚麼? (啟12:11)
6. 主基督在世上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他都得勝了,他是如何得勝的?
他是我們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是我們救恩的元帥,你當如何倚靠他,作他的精兵,與他同受苦難同得榮耀? 何謂「成就一切,站立得住」? 你能解釋羅8章「得勝凱歌」的四大反問「誰能」的內容 ? 你如何才能「得勝有餘」?
2022-12-24
2018-03-24
羅馬書7:17-20 裏面的爭戰
呂沛淵牧師主日證道
前言: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7:16總結說:「律法是善的」,回應7:7「律法是罪麼? 斷乎不是!」,7:13「那良善的(律法)叫我死麼? 斷乎不是!」。律法是屬靈的,那害死我們的敵人是“肉體”與“罪”。7:17-20繼續講解: 基督徒裏面的爭戰。
1. 住在我裏頭的罪the indwelling sin
(1) 7:17「但現今(既是這樣)But now…」對照7:6「但…現今…」,顯示 “現今”是與以前不同,以前是“用腳踢刺”未重生的時期,現今是重生得救的人。
(2)「就不“再”是我作的no longer I the one do it」,7:16說「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表明: 這我所不願意、卻去犯的罪,就不再是現今的我(重生的基督徒)所作的。保羅說:
現今的我雖然作了犯罪的事,是我(新造的人,裏面的人)所不願意、所恨惡的,就不是我作的。
(3)「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保羅說明了: 我所恨惡、不願意作的惡,是我裏頭的罪作的。保羅不是推卸責任,乃是說明基督徒犯罪,不是新造的人作的,乃是仍然存留在我裏頭的罪性作的。我們要為所犯的罪負責,要認罪悔改(約壹1:9);然而必須認清問題癥結在於: 罪是在我們裏面的敵人。
2. 我肉體之中in the flesh of me
(1)「我也知道…」對照7:14「我們原曉得」,這等於是信仰告白,說明事實。
(2)「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任何良善nothing in me (this
is in the flesh of me) is good」保羅說明在他裏面,立刻解釋這是指 “我肉體之中”(7:5 “屬肉體in the flesh”)沒有良善,是徹底的敗壞。在此“肉體”等同於“罪性sinful
nature”
(3)「因為立志(願意)由得我(在我手邊be at hand, lie ready),只是行出來善,由不得我(不在我手邊)」,我可以立志,但是行不出善,這是因為邪惡的肉體,阻擋我(新造的人)行出心中的意願。
(4)「故此(因為)我所願意的善,我不作;但是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這)」這是重複7:15,在此特別標明 “善”與 “惡”。
(5)「(但)若我去作“我”所不願意作的,就不“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這是重複7:17,在此特別標明“我”。
3. 裏面的爭戰inner conflicts
(1)很明顯的,這裏所說的是重生的人所經歷的內在爭戰。我們的新生命是不犯罪的,“這就不是我(新造的人)作的” (約壹3:9;5:18)。導致我們犯罪的禍首,是住在我們裏頭的罪。這是7:17,20的結論。
(2)我們的肉體之中,就是住在我們裏頭的罪所活動的地盤,是沒有任何良善(7:18)。當我們死在罪中之時,就是屬肉體in the flesh的時候,我們順著罪惡的立志行事(弗2:1-3),所犯的罪是所願意的。沒有內在的新舊交戰,只有微弱失效的良心譴責。
(3)當我們重生得救之後,有聖靈內住,是屬靈人。屬靈人身上仍有殘存的罪性,肢體中犯罪的律(權勢),也就是所謂 “肉體”,是在我們裏面的敵人。我們若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加5:16),不在律法之下被定罪(加5:18)
(4)保羅說: 我所願意的善,我並不作。新造的人倚靠聖靈,恨惡罪,願意為善。然而肉體的情慾起來抗爭,使得我們 “不能作所願意的”(加5:17)。當保羅在此內在爭戰中,沒有倚靠聖靈,就被肢體中犯罪的律擄去,“我真是苦阿!”
(5)加拉太書5章明說: 倚靠聖靈,順著聖靈行事walk in the Spirit,就可以得勝肉體的情慾。羅馬書7章論到此內在的爭戰,我們所面對的敵人是誰,爭戰的掙扎痛苦;第8章告訴我們得勝的關鍵是: 活在聖靈中,高唱得勝凱歌: “誰能叫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
結論:
1.基督徒裏頭的罪是殘存的surviving sin,非信徒裏頭的罪是作王的reigning sin。
重生的人與罪爭戰,未重生的人是罪的奴僕。“罪住在我們裏面for sin to live in us”與“我們住在罪裏面for us to live in sin”,二者是截然不同的。
2.基督徒成聖的生活是新舊交戰,“裏面的人(新人)”和“裏頭的罪”不斷爭戰。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屬靈人靠著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這肢體中犯罪的律。
3.我們要認清屬靈爭戰的真相,若是想要靠自己遵行律法來過成聖生活,則必然是“立志行善由得我,作出來由不得我”,被賣與被擄而去犯罪。我們在今生是不可能完全遵行律法(完美屬靈的)、完全成聖,因仍有肉體罪性在肢體中。
4.裏面的爭戰是辛苦的,此苦難使我們學習倚靠聖靈來治死肉體情慾。我們因所受的爭戰苦難學了順從,最終必定得勝得以完全。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世時,走十字架的道路(苦難順從完全),他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8-9)。成聖的必經之路是“十字架的道路”(路9:23-24)就是“捨己,釘死肉體和肉體情慾”(加5:24),也“將世界釘在十字架上”(與墮落世界一刀兩斷,加6:14)
5.主耶穌基督是我們慈悲忠信的大祭司,能體恤我們的軟弱,搭就我們這些受試探受苦的人。讓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2:17-18;4:15-16)
標籤: 神學入門、呂沛淵、Tabletalk、R.C. Sproul、林慈信、护教、学习、译作、
呂沛淵牧師主日證道,
我裏頭的罪,
罪,
羅馬書7:17-20,
屬靈爭戰
羅馬書 7:21-25屬靈爭戰的四律
呂沛淵牧師主日證道
講道: 羅馬書7:21-25 屬靈爭戰的四律
前言: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7:17-20說的,可總結為三點: (1)基督徒犯罪,不是新造的人所作的,乃是住在他裏頭的罪作的;(2)基督徒裏頭仍有罪性,其權勢不可忽略;(3)律法是屬靈的,可是不能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原因在於住在我裏頭的罪the indwelling sin。保羅在7:21-23解釋了裏面爭戰的由來。
1.「我發現find(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1)保羅說: “我發現有個律”,這是從他的經驗中體會到一個屢試不爽的定律principle。
(2) “我願意為善的時候,就有惡與我同在(有惡在我裏面存在)”。在基督徒裏面有新生命與肉體(罪性、情慾)對立,彼此相爭,這是內在的屬靈爭戰(加5:16-17)
2.「因為按著我裏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1) “裏面的人the inner man”在新約中共出現三次,另外兩次是林後4:16與弗3:16。
(2) 林後4:16「我們外面的人(外體)毀壞our outward man is being corrupted, 但是我們裏面的人(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but our inner man is being
renewed day by day」
(3) 弗3:16「求他賜給你們,按著他豐盛的榮耀that he may give you according
to the riches of his glory,叫你們剛強起來,這是藉著他的靈,在你們裏面的人內(心裡的力量) with power to be
strengthened through his Spirit in the inner man」
(4)裏面的人是 “活在聖靈中”,“應當順著聖靈行事”(加5:25),所以喜歡神的律法(詩1:2),因為律法是屬乎聖靈的(7:14)
3.「但我看見see (覺得)在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
(1) “我肢體中另有個(異)律a different law in the members of my body”和 “我心中的律the law of my mind”交戰。 “肢體中的律”就是 “肉體,沒有任何良善”(7:18),
“心中的律”就是 “裏面的人,喜愛良善的律法(7:22),善惡不兩立,所以交戰。
(2)所以,我以內心I myself with the mind順服serve神的律,我肉體with the flesh卻順服serve罪的律(7:25)
4. 「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1)這“肢體中的律”(肉體)把我擄去附從“罪的律”(罪性) taking captive me to (in)
the law of sin which is being in my members這 “罪的律”是在我肢體中。
(2)當基督徒沒有順從聖靈而行的時候,就會放縱肉體的情慾(加5:16)。裏面的人(心中的律)若倚靠內住的聖靈,就必定得勝肉體、裏頭的罪(肢體中的律)的權勢。
(3)基督徒若放縱肉體(即裏面的人軟弱)就會被擄去犯罪,去作所不願意的惡,不作願意的善。
(4)唯有主基督才能叫我們從被擄得釋放(路4:18)。我們雖然仍在血氣(肉體)中,卻不是憑著血氣(肉體)爭戰,乃是倚靠聖靈的大能,得勝肉體的情慾,將人所有的心意 “奪回”(擄回take captive)使人所有的心意都順服基督(林後10:3-5)
結論:
1. “我發現有個律”: 內在善惡的爭戰。我們基督徒必須認清我們裏面有劇烈的屬靈爭戰。
2. “我心中的律”我裏面的人,喜歡“神的律”。我們裏面新造的人,何等喜愛神的律法(詩篇19篇;119篇)
3. “我看見我肢體中另有一律”(肉體情慾),肢體中(犯)罪的律(罪性)。我們裏面的肉體情慾,與聖靈相爭,與心中的律交戰(加5:16-25)
4. 我們若放縱情慾,就會落到痛苦的光景,無法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因為肢體中罪的律)。律法不能拯救我們,唯有倚靠主耶穌才能得勝。唯有倚靠聖靈的大能,活在聖靈中順從聖靈行事,治死肉體情慾(加5:24),才能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之都順服主基督。
問題討論:
1.何謂 “我覺得有個律”? (7:21) 此律是指什麼? 你有沒有發現到此律存在於你裏面?
2.何謂 “裏面的人”? 有哪些經文說到此 “裏面的人”? 這與 “外面的人”有何不同,有何特徵? 喜歡什麼? (林後5:17;弗4:24;西3:10)
3.何謂 “我看見肢體中另有個律”? 此律是指什麼? 你由沒有看見此律在你的肢體中?
4.這肢體中另有個律(肉體情慾的權勢),把我擄去交給誰?
那犯罪的律也在肢體中,這兩個律有何關係? (7:25)
5.當我們順從肉體情慾時,會帶來什麼可怕的後果? 如何才能脫離這種悲慘的光景? 你有沒有經歷過此痛苦? 是如何從其中得到拯救?
6.我們被肉體情慾擄去的心思意念,都要被奪回來順服主基督,如何奪回呢? (林後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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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神學入門、呂沛淵、Tabletalk、R.C. Sproul、林慈信、护教、学习、译作、
呂沛淵牧師主日證道,
羅馬書 7:21-25,
屬靈爭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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