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詞條:以西結書的神學
Theology of Ezekiel
誠之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詞典》
https://yimawusi.net/2021/08/29/theology-of-ezekiel/
對以色列人而言,以西結和他同時代的人所面對的,可能是信仰上一個最痛苦的挑戰:耶路撒冷和聖殿被毀。現代基督徒很難完全領會這個神學上的大災難帶來的深遠含義。也許,我們充其量能夠做到的,就是想像麥加這個聖地在一次核子戰爭的核爆炸後,在蘑菇雲下完全消失,會對回教徒造成甚麼衝擊;又或者假設大地震把整個梵蒂岡吞滅,羅馬天主教徒將感到何等切膚之痛。當以色列人親眼目睹耶和華的聖殿陷入一片火海之中,他們的悲憤程度,也與上述兩個假設的事例不相伯仲。
布西的兒子以西結是一位祭司,大概生於主前622年前後。他在597年與其他尊貴的耶路撒冷人一同被擄至巴比倫。他在巴比倫和尼普兒(Nippur)之間的迦巴魯河邊定居,在30歲那年蒙召成為先知(根據一1的記載),經歷耶路撒冷在主前586年的淪陷。
以色列人似乎一直這樣認為:作為神的百姓,再加上那代表著神同在的聖殿就在他們中間,他們是穩如泰山的。耶利米書七章4節便暗示百姓相信耶和華的殿可以為他們提供安全的保障。他們無法想像神會容讓祂的殿被毀。以西結的任務就是要向百姓清楚指出,他們這枝拐杖並不可靠,而神卻沒有失敗。
以西結書一章和神的超越性
以西結書有一個非常令人難忘的開始。站在迦巴魯河邊的以西結,突然看見耶和華戰車的異象(一2-28)。戰車隨著狂風而來,是神顯現的一個徵兆。戰車上有四個活物,各有四張臉(分別屬人、牛、鷹和獅)。他亦看見古怪的「輪中套輪」,輪軸周圍滿佈眼睛。活物的頭以上有穹蒼,以下則有寶座。寶座上坐著有火包圍的人的形狀。戰車不需轉動便迅速掠過。
儘管學者們對這異象的細節爭論不休,但有一點是毫無疑問的,就是它所描繪的正是那位掌管全地、至高無上的神。活物的四張臉代表了四種最有能力的生物(牲畜之中以牛為首;猛獸之中以獅為首;飛鳥之中以鷹為首;萬物中則是以人為首)。輪中套輪代表毋須轉動左右便能自由向四方前行,象徵了神的無所不在。眼睛暗示可以環視四方,表明神是無所不知的。「穹蒼」一詞的希伯來文是raqia,跟創世記一章用以指「天」的是同一個字詞。從喻意來說,物質的宇宙是在神的寶座之下。那彷彿人形狀的物,坐在穹蒼之上的寶座上,暗示耶和華擁有掌管天地的主權。
令讀者感到詫異的是,以西結是以神的主權而非猶大的罪惡來展開他的審判信息。古代的人會將他們所敬奉的神明,與本土地區和特定領域連上關係(參王上二十23-28)。人會假定神保護自己的領域,倘若某城征服另一個城,則意味著勝方的神能力比敗陣那方的神大。不少猶太人亦抱這種觀念,而這種觀念會帶來兩個極之危險的結論。首先,他們認為耶和華有責任保護耶路撒冷。其次,假使這城淪陷,則意味著耶和華是軟弱無能的神。
以西結的異象向他們表明,耶和華並非太小,反而是太大。正因為神是超越萬有,祂不需要任何聖殿。所羅門亦承認連天亦不是神的住處──「何況我們建的這殿呢?」(王上八27)正因為祂不是一位地方的神明,祂不需要保衛地上任何的殿宇。但由於主是掌管萬有的,祂也就是萬有的審判者──包括耶路撒冷。簡言之,神的權能並非意味著耶路撒冷永不倒下,反之,耶路撒冷將劫數難逃。
以色列極端頑劣的罪和以西結極端的表達方式
開頭的異象只是以西結書連串奇異信息中的第一個。若說傳遞信息的方式與信息本身對以西結是毫無分別的,可能言過其實;但他所用的傳達方式,卻實在是透過與那絕望困境相關的戲劇,有力地表達出來。
以西結用比喻方式來演出信息的次數,比任何先知都多。其中一次行動,是用一塊磚來象徵耶路撒冷,然後再假扮圍困這城(四1至五4)。他就如一名拿著玩具士兵作戰的小童一樣,在這微型的耶路撒冷城四圍造臺築壘,進行攻擊。然而,這卻非一場遊戲。仿如其他猶太人被圍困城中,以西結亦要接受束縛──他要日復日地向左側臥,不能輾轉,直等到以色列滿了被困的日子,重獲行動的自由。此外,他又要像他們一樣,用糞便烤食物。最後,他要剃髮,將髮砍碎、焚燒和分散。以色列曾經與神親近的程度,就如以西結與他的頭髮,然而,除了極少數餘民外,他們將要被消滅和分散。
他甚至為了傳遞信息,將妻子之死放在神的手下(二十四16-27)。神吩咐他,即使妻子死了,也不可依習俗進入哀悼期。這暗示猶太人不久將有多不勝數的為人妻者、夫者,兒女和父母死去。哀傷的時刻迅即降臨在他們身上,任何哀悼也不足以抒發痛楚。
以西結的預言,是聖經中最為大膽和歷歷如繪的。第十六章用比喻來描述以色列國的歷史。她出生的時候,就如一個躺在血中,附著胎盤的棄嬰。耶和華憐憫和眷顧她,讓她日漸長大成熟。她卻仗著財富和美貌,縱情濫交和淫亂。若有人認為以西結的用詞缺乏修飾,那只是因為他一心一意要警告百姓,即將在他們身上發生的事情,將是非常可怖的。
然而,以西結的預言卻非全是情緒化的喻意方式。他在第十四章所採用的表達方式,反映出一位訓練有素的祭司在思辯上的深入細緻。他在當中縷述神審判的原則。他首先指出,虛有其表的宗教行為不能感動神。百姓即使來求問神,但他們一日仍然把偶像留在心中,神都必不理會他們(十四1-11)。其次他宣告,不管敬虔的人如何努力求情,都不能拯救背逆的民(十四12-23)。
守望者的責任
神習慣用「人子」(即凡人)來稱呼以西結,借此來提醒他和百姓,不要忘記自己是軟弱和渺小的人。他們生存的唯一希望是在神的手中。
神差派以西結作耶路撒冷的守望者。他若能履行本身的職責,把即將臨到的災難預告百姓,即使他們因不肯順從而遭消滅,他也清白無罪。但假如他不盡本分而導致他們喪命,則神必追討他的罪(三16-21)。不過,神已預先告訴他,百姓將會是既頑梗又悖逆,但他也不用怕他們(二3-8)。
除此之外,以西結在一個異象中吃了一卷記有神話語的書(二9至三11)。他唯一的責任就是領受和傳講神的信息。當他不公開宣講神信息的時候,便暫成啞巴(三26-27;二十四27)。在緊急的關頭,惟有神的話最重要。
個人和群體的責任
不少學者指稱,根據第十八章的教訓,以西結成了強調個人責任的教義的理論先鋒。許多解經家都追隨羅賓遜(H. Wheeler Robinson)的見解,認為早期的以色列人都被群體責任和群體罪惡的觀念所支配,因此父親的罪會追討到他的後裔頭上來。他們指出約書亞記七章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那裏記述亞干的家族因亞干一人的罪行而全部被處死。
以西結在第十八章質疑當時的一句流行諺語:「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十八2)其含義十分明顯,就是父親的行為會無可避免地要兒女承受苦楚,這是很不公平的。言下之意,就是指神不公平。
以西結奉神的名來回應這項指控。他首先指出,每一個人都是屬於神的,亦需要直接向神負責,而不是透過他的父母(十八4)來向神負責。然後,他提出了一個涉及三代的假設。假設某人一生為人忠實可靠、樂善好施和正直廉潔,他便得以在神面前得稱為義,不會遭到任何報應(十八5-9)。可是到了他的兒子,卻沒有效法父親的為人,反而一生充滿了貪婪、悖逆和自私,那麼,他不會因著父親的義而獲得稱義。他要背負本身的罪責(十八10-13)。倘若這人的兒子──即第一個人的孫兒──又與他的父親背道而馳,效法祖父的典範,那麼,這人將不用擔當父親的罪孽,卻能得稱為義(十八14-18)。
以西結提出這個道理之餘,還加上另一個原則,那就是如果一個有罪的人悔改,神將不會再追討他以前的罪。另一方面,如果一個義人轉離義行,變得墮落敗壞,那麼,他從前的義行不能保護他免受責罰(十八19-32)。以西結不單清楚帶出個人要承擔本身責任的觀念,而且指出悔改對命運的影響力,以及人必須持之以恆地行義。
然而,這引發了另一個問題:以西結的觀念與舊約先前的教導是否完全兩樣?在亞干犯罪的例子中,以色列人究竟認為全個國家都與亞干的罪有份,抑或只有亞干的家族有份,我們不能確定。他們一方面知道全國人都因亞干所做的惡行而承受苦果(書七4-5),另一方面,他們又要找出哪個人犯了罪(書七13-19),顯出他們明白責任應該由犯罪的人去承擔。而且,姑勿論亞干的整個家族要與他一同遭到處決這件事(書七24-26),是如何的使我們感到震驚,但這並不表示百姓認為亞干的罪終究要延至家人。其實亞干所接受的懲罰,重點在於表明他已經喪失承受以色列土地的身分。假如他的家人繼續存留和分得土地,在百姓眼中,他便是藉著他的後裔避過了對他的真正懲罰。犯罪的人是他,而懲罰亦是直接對準他的。
總而言之,以西結對神審判的某些原則和個人責任的問題,比從前的經卷說明得更加清楚,亦糾正了當代人對這方面的誤解。可是,我們若以為他否定以色列原初信仰的教義,則並不正確。反之,他要指出的是,當猶太人親眼目睹他們的聖殿陷入一片火海之中,他們只能怪責自己。
悖逆背道
以西結是先知當中,花最多筆墨去繪影繪聲地勾劃百姓那種剛愎頑梗和厚顏無恥的悖逆行為。他在這裏又再一次看見聖殿的被毀;以色列的罪大惡極,正好說明神怎麼會容讓聖殿被毀。
以西結在第二十三章提出了一個有關阿荷拉和阿荷利巴兩姊妹的比喻,它可算是聖經中一個勾畫淫亂的最生動例子。根據以西結的解說,阿荷拉代表撒瑪利亞,阿荷利巴則代表耶路撒冷。阿荷拉首先離棄丈夫耶和華,貪戀亞述和埃及。因著她的邪淫,耶和華便將她交在凶狠殘酷的亞述人手中(二十三5-10)。換言之,神容讓亞述人摧毀撒瑪利亞。
阿荷利巴竟然完全沒有從她姊妹的經歷中吸取到丁點兒教訓,而且敗壞的表現還尤有過之。由於戀慕別國的榮耀和力量,她分別與亞述人、埃及和巴比倫人行淫。結果,她同樣滅亡(二十三11-49)。
作者使用這個露骨的比喻,有以下幾方面的用意。首先,它活靈活現地展示出悖逆就如淫亂一樣,是厚顏和無恥的行為。其次,它具體指出以色列的悖逆行為。當猶太人懾服於列國的強大軍力下,尋求與它們結盟的時候,他們對神的背叛,就如一位任性的妻子背棄丈夫,投向英俊而富有的姦夫懷抱中一樣。而且,與這些列國結盟,還無可避免地使以色列被牽引誘惑,敬奉他們的偶像(二十三30)。第三,比喻說明了那些居住在耶路撒冷的百姓,是何等的愚昧:先知已經用撒瑪利亞淪陷這件事,成為他們的前車之鑑,但他們仍然吸取不到任何教訓。百姓既犯了這樣膽大妄為的罪,當他們看見審判臨到聖城和聖殿的時候,就無權感到驚訝了。
在第八章,以西結描述了百姓在聖殿內所犯的悖逆行為。他告訴我們,在第六年六月(約在耶路撒冷被毀前五年),他在異象中被帶進聖殿。就在神的居所內,以西結親眼目睹耶路撒冷悖逆的幾個事例。
首先,他看見北門有「忌邪的偶像」(八5-6)。這可能是亞舍拉的像(參王下二十一7)。它立在北邊的位置這點,是值得我們留意的,因為以色列的敵人──神向以色列發泄怒氣的工具──通常都是從這個方向入侵的。
接著,他進到一間祕密的房間,眾長老正在此敬拜各種爬物和走獸的偶像(八7-12)。按照經文的描繪,這些偶像應該是屬於埃及的。眾長老如此祕密地進行敬奉儀式,反映出他們不單想從耶和華面前隱藏起來,而且,還想避免讓巴比倫人知道。因為巴比倫人會認為此舉是背叛他們帝國的行為。猶太人不久將會知道,埃及人的所謂幫助只是虛空的承諾。
然後,他再次走到北邊的門口,看見一群婦女正在為「搭模斯哭泣」(八14)。搭模斯是一位死了又復活的多產之神,敬拜他是為了確保農產豐收。百姓在這方面離棄了作為萬物之主的耶和華,改而向別的偶像求取農作物豐收和牲畜平安。
最後,以西結看見一群男人背向聖殿,面向東方拜日頭(八16-17)。這表示當他們俯首致敬時,他們的臀便向著耶和華。那句大概應譯為「向著我〔神〕的鼻放屁」。悖逆的結果是神必不顧惜(八18)。以西結的讀者應該對聖殿被毀的原因心知肚明。
斥責列國的神諭
正如許多別的先知書一樣,本書亦包含連串有關列國的神諭(二十五1至三十二32)。然而,因為這些預言是在主前586年的災難背景下發出的,於是便加增了它們的逼切性。例如,以色列指出亞捫因為耶路撒冷的聖所被毀而幸災樂禍,神將會把他們連同他們的財產,交給從東方來的異族人。這裏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對推羅的長篇哀嘆(二十六1至二十八19)。它是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地方,因為耶路撒冷的聖殿是由推羅人興建的(王上五1-11)。以西結形容推羅王彷彿基路伯像屹立在至聖所上(二十八13-14;參代下三10-13)。這個比喻對一位祭司來說是意味深長的。神會驅逐他們離開那片位於海旁的樂土,使他們的財富和商貿化為烏有。對以西結而言,斥責列國的神諭意味著那位懲罰耶路撒冷的神,同樣會審判列國。倘若神的百姓逃不了,他們當然也逃不了。
救贖和更新
在以西結的觀念中,神擁有至高無上的主權,因此祂有權審判耶路撒冷和摧毀她的聖殿。但神的主權,亦正正是耶路撒冷盼望的基礎。聖殿被毀並非表示神已經失敗,或是應許已經完結。在第三十七章,以西結提出了三方面復興的盼望。
首先,他以平原遍滿枯骨的異象開始(1-14節);這異象表示以色列是一個已死的國家。正如在他們之前許許多多的人一樣,他們已經成為歷史的陳跡,地圖上再沒有他們的蹤影。從人的角度來看,沒有任何理由能使人相信他們可以再次成為一個國家。然而,神不會受人的限制所束縛。這死去的國家將會再次復生。
其次,在一段近似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至37節應許與以色列和猶大另立新約的經文中,以西結指出神應許會將祂的百姓聚集起來,賜給他們一個順服的心,使他們永遠都不再偏離(三十七15-23)。
第三,以西結指出神應許「大衛」必永遠忠心地作他們的王。「大衛」這名稱是屬於象徵性和預表彌賽亞的來臨,使人盼望將來那日的臨到──那時,一位全心全意愛神的君王將要興起,他會與那些帶領耶路撒冷步入可怕的悖逆和戰爭的君王和領袖截然不同。
歌革和瑪各
以西結突如其來地中斷他有關將來救贖和榮耀的預言,轉而預言攻擊歌革和瑪各的大戰(三十八至三十九章)。這並非預言某個具體的戰爭,更絕非有關攻擊現代國家,諸如俄羅斯的一次戰爭。瑪各、米設等名稱,是指在黑海地區的部落(例如:西古提人)。我們並不一定需要知道他們的特定身分,重要的是他們都是居住在北方、信奉異教的好戰民族。聖經中有關末世的預言經常提到「從北面而來的敵人」帶來爭戰和審判,而這裏所指的亦屬於預表性(typological),而非字面的意思。
其重點乃是要指出,儘管以色列已經在敵人手中受盡痛苦,但在他們進入神的國度之前,卻還要經歷更多的傷痛。在主前584年所發生的連串事件確實很可怖,可是,它們並非空前絕後,更悲慘的災難甚至會再發生。然而,神必會勝過仇敵,祂的百姓保證會獲得最終的勝利。
重建聖殿
從以上的探討,我們得知以西結的預言,主要是關乎聖殿被毀之後所觸發的神學危機。正因如此,祭司以西結以一個新聖殿的異象作為復興應許的顛峰(四十至四十八章),也實在毫不出奇。唯一有待我們去思考的問題,乃在於我們是否應該按字面理解這個預言,把它視作對將來那座聖殿的描繪,抑或把它理解為一個理想化和象徵性的異象。
只要透過小心的分析,我們便會發現這個預言不能按字面解釋。除了當中指出將來的聖殿會有利未人的祭司制度和以牲畜獻祭等觀念,與新約經文(例如:來八1至十17)截然矛盾之外,以西結書的經文本身亦否定這種解釋。
雖然本章所列出的細節或許已令現代讀者感到吃不消,可是,它們卻並非真的那麼全面。其實,當中欠缺了許多明確的規格和角度,以及該用甚麼材料等重要指示(對比出二十六章和代下三至四章)。任何人若嘗試為這聖殿制定一張圖則,都會因欠缺詳細的資料而徒勞無功。同樣地,有關十二支派分配土地的記述(結四十七13至四十八35),也是高度理想化的;我們不可能按字面為各支派劃定地界(雖然這點未能阻止富想像力的解經者努力嘗試)。
這裏最值得留意的是四十七章1至12節所描繪的生命之河。當中的細節不可能按字面解釋。清清流水從聖殿的北門流出,但只有短短一千公尺的距離,它便成了一條又廣又急的河流,任何人也不可能游過。當經文所傳遞給我們的信息,按字面解釋是不合理的話,若強行用這種意思來解釋經文,簡直是愚不可及。
這是身為先知和祭司的以西結,描繪神國榮耀的異象。被擄的災難已經結束。百姓恢復按規矩的美好敬拜。作領袖的都順服神。每個屬神的百姓都有自己的地方,他們再沒有任何欠缺。最重要的,就是耶和華在那裏(四十八35)。對於基督徒來說,神的一切應許都在基督裏得以完全應驗,連一個也沒有落空。
Duane A. Garrett
另參:「先知;女先知;先知預言」。
參考書目:
W. Eichrodt,
Ezekiel; H. W. Robinson, Corporate Personality in Israel; J. B. Taylor,
Ezekiel.
2021-09-26
聖經詞條:耶利米哀歌的神學
Theology of Lamentations
誠之摘自 證主《聖經神學詞典》
https://yimawusi.net/2021/08/25/theology-of-lamentations/
耶利米哀歌是作者的一篇獨白。當中雖有提及神,但神卻沒有親自說話。除了最後那章之外,本書的結構是一組離合詩(acrostics,中、英譯文均難以反映此文體)。至於它的體裁,則屬一首哀歌。某些傳統的觀念──例如罪與罰的關係──在本書隨處可尋。背景是耶路撒冷被毀的歷史危機。那位獨白者,既目睹悲劇的發生,本身亦是災難的受害人。神是出現在整篇獨白的主要人物;對於有分牽涉在過程當中的人──例如巴比倫人(沒有指名道姓)和以東人──作者亦表達了他的看法。在表達方式方面,作者加入了不少比喻的說法。只要留意本書的形式、體裁、表達的傳統觀念、處境和人物,便是尋索本書神學的最佳方法。
痛苦的哀聲
作者在本書所表達的,基本上是屬於今世的看法。作者赤裸裸地面對耶路撒冷如今遭到巴比倫人蹂躪(主前587年),以及百姓被擄的悲慘現實(一3,二8-9)。百姓受盡屈辱,陷於極度困境中(一1-21上,五1-18)。巨大的苦難和痛苦的哀號便成了本書的主題(參三1-20)。作者透過詩體而不是散文的形式來抒發他的哀嘆。全書採用了輓歌的語調(一、二、四章)。在全書五章中,有四章用希伯來字母以離合詩的形式寫成,作者也許是想藉此來盡情表達他的哀傷。那用以形容苦痛的措辭和比喻,是非常活現鮮明和有血有肉的。那個先前充滿自豪的城市,如今竟如寡婦,又如王后成了奴僕(一1)。那強調這城和聖殿是固若金湯的「錫安神學」(詩四十八,一三二13;耶七4),已被證實是一堆空話。昔日那充滿喜樂、佳餚、財寶和繁榮的美好日子,已經去而不返(一7,三17)。昔日儀表出眾和服飾華麗的貴冑,現在的面貌比煤炭更黑,而且還骨瘦如柴(四8;參一6)。婦女被玷污(五11),兒童哭求食物(二12);無人去安慰錫安(一17)。作者毫不掩飾地描述殘酷的現實。他既沒有抑壓自己的哀聲,也沒有歪曲事實,雖然他所寫的內容會引來人對神產生一大堆疑問。正如我們在約伯的例子中所見,人必須透過言語來表達哀傷,才能對創傷的心靈產生治療的作用。
作者在痛苦之中向神說話,因為他知道神垂顧受苦的人。於是,他首先要讓神看見他的哀傷。他繪形繪聲地描述財物的被毀,強調名副其實地盡失所有,以及意志的極度消沉──讓神看個清楚!饑荒成為焦點(二20,四10),這也許是因為在傳統上,神總是藉著饑荒來成就祂的旨意(創十二10;路得記;耶十四章)。作者在苦難之中,不忘呼求神的醫治和復興(五21-22)。
積極干預的神
一首接一首的詩除了描述實況之外,亦代表了作者對與當前情勢有關的傳統觀念加以分析。這傳統觀念包括犯罪與苦難之間的關係。成書日期很可能早於本書的約伯記,已經清楚指出一切苦難皆是犯罪的報應,這理論實在過於簡化。不過,自從人類在伊甸園犯罪之後,便知道犯罪會帶來懲罰。
作者在本書一開始,便清楚指出罪與苦難之間的關係:「因耶和華為她許多的罪過使她受苦」(一5)。罪造成了關係的破裂。按照比喻的講法,以色列已經被繫上重軛,以致她的力量逐漸衰敗(一14)。她在苦難中訴說神「使他轉離正路,將〔他〕撕碎,使〔他〕淒涼」(三11)。以色列以傳統的觀念來解釋她的處境:「我們犯罪背逆……殘害和毀滅,都臨近我們」(三42、47)。全部五首詩均認定犯罪是導致災禍的原因(一8,二14,三42,四13,五7)。
儘管她的罪無可赦免,但是,從另一個傳統來理解卻可能更為恰當,那就是先知應有的事奉。眾領袖都要負上罪責(四12-13)。以色列的傷口如今之所以大如海,全因為眾先知沒有揭露她的罪行,以致她不能避開被擄的惡運(二14)。在背後支持這指控的理據,乃在於神要先知履行的其中一項任務,就是要指出社會中的各種罪狀(參耶七1-15)。二章14節提到說虛假神諭的先知,很可能是向罪人宣告平安,以及曾經與耶利米激烈辯論的那些先知(二十三16-18)。
另一個在耶利米哀歌顯示的傳統思想,就是神會攻擊祂的百姓。以賽亞曾經簡潔地指出:「他〔神〕就轉作他們的仇敵,親自攻擊他們。」(六十三10;參民十四39-45)「主如仇敵」這句話(二5),正是本書作者發出的共鳴;它只是在另一層面解釋主前587年的悲劇。禍患至終是出於神的作為(三38)。神使祂的居所如荒廢的庭園;祂又毀壞祂的聚會之處(二6、17;參一12,二1,三1)。
神是統治者(五19),亦是救主,故此,人因著相信神的信實而常存得救的盼望。咒詛仇敵(一21-22,三59-66,四21-22)和發出悔改的禱告(三40-41),兩者都是心存盼望的表現。
公義、憤怒和憐憫的神
一般認為神的屬性既使人畏懼,又使人樂於親近。本書肯定神的公義(一18)。然而,鑑於百姓的罪惡,本書論到神發怒的經文便較論及祂公義的經文多。發怒正是公義的神之正常反應。每一組離合詩──尤其是第二組──都有提到神的發怒(一12,二1、2、3、4、21、22,三43,四11)。若用比喻的說法,神倒出的憤怒就如火(二4;參四11),以致猶大的保障被傾覆(二2),君王和祭司遭到唾棄(二6),老老少少都死於刀下(二21)。耶利米和在他之前的眾先知都警告過以色列,當神發怒的時候,將會帶來嚴重的後果(三十23-24;摩一3-5、6、10、11)。
對於神的憤怒和神的憐憫這兩者之間似乎出現的分歧,聖經作者沒有嘗試作出任何調協;事實上,兩者皆是神的屬性,沒有主次之分。傳統對神的看法,都認定祂是全然憐憫和溫柔的,卻堅持要公正地施予懲罰。那粗略地可算為本書核心部分的第三首離合詩,其主要部分是描述神的信實極其廣大和不斷更新(三23)。前兩首離合詩所築起的情緒洪流,如今被正確的神學所控制。神的憐憫和慈愛永不斷絕(三22、32)。神基本上不願意使人憂傷(三33)。神是滿有憐憫這個信念,為這個陷於痛苦中的城、其中的居民和被擄者帶來了一絲的盼望(三21)。
彷彿遙不可及的神
本書充滿了哀歌的色彩──無論是個人的哀嚎(三章),或是群體的哀歌(五章)。哀歌的要旨主要是向神抱怨,但形式則可以有別(參詩六、十三篇)。耶利米哀歌所抱怨的事情,基本上是神好像不見了、無人可以來到祂面前,甚至感到遭神離棄。比喻又再一次派上用場。神用黑雲遮蔽自己,以致「禱告不得透入」(三44)。
然而,我們卻要繼續禱告。正如摩西不單提出懇求,更力陳各種理由求神答允(出三十二11-14),因此,作者在這裏藉著指出仇敵對他的辱罵和攻擊,來「激發」神為他申冤(三61-63)。另一個「刺激」是指出受害者的完全無助和身心所遭受的痛苦(一20;參摩七2)。最後還有一個,就是重提神從前曾施予援手:神曾經臨近和使人得以安心(三55-57)。抱怨的基礎,在於認識神始終是神──即使人感到神好像不見了,祂始終關心遭遇困苦的人,正如在出埃及所經歷的一樣,只要向神呼求,神就會施行拯救。因此,作者不斷呼喊神:「求你觀看」(一9、11,三63,五19-21)。最終,神總會垂聽。
Elmer A.
Martens
另參:「耶利米書的神學」;「以色列」。
參考書目:
B. Albrektson,
Studies in the Text and Theology of the Book of Lamentations; R. B. Chisholm,
Jr., A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pp. 359-63; N. K. Gottwald,
Studies in the Book of Lamentations; B. Johnson, ZAW 97/1 (1985): 58-73.
耶利米哀歌簡介(環聖新譯本)
Introduction to Lamentations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1/08/24/introduction-to-lamentations/
一、書名
本書名字始自《七十士譯本》,日後的拉丁文《武加大譯本》,以及其他語文的譯本也沿用這名字。
二、作者與日期
作者:耶利米。寫作日期:約主前580年。
三、內容剖析
本書的結構十分巧妙精密,首四章都是離合詩(acrostic),即每章都是按照希伯來文二十二個字母次序開始每節的第一個字母,第三章則每三節都重複同一個字母,所以合共六十六節。耶利米在猶大亡國前後擔任先知,以親臨其境的悲痛經驗,用離合詩來憑吊亡國的悲痛。全書分為五段,現分述如下:
(一)耶路撒冷的外觀:被滅後的悲痛
第一章共二十二節,分為兩大段,各有十一節,都以修辭的問題開始(1:1、12)。首段記錄城陷的史實,末段論述城陷的意義。這章先描繪耶路撒冷的災難,步步漸進,直到被擄、饑荒,達到高潮,最後闡述他們被擄是因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來臨(1:21)。原來從外觀看,耶路撒冷之所以被毀滅是因為神發烈怒,降火毀滅聖城,使聖城絆跌、愁煩、被綁、氣力衰弱(1:13~15)。這章為下一章鋪路:罪帶來苦難,因為犯罪招惹公義的神忿怒。
(二)耶路撒冷的內觀:神因罪忿怒
在第二章,先知的視野從耶路撒冷外觀,轉到城裏來,闡述這城被滅的原因。本章也可分成兩大段,首段敘述史實,先從神的忿怒說起(2:1),描繪耶和華所滅的,包括人民、國家、首領、宮殿、君王、祭司、祭壇、聖殿、城牆、長老、處女、孩童、吃奶的等,悲哀之情節節高升,在第11節以饑荒為高潮。末段解釋以色列為何成為耶和華的仇敵(2:5、7):因為假先知的異象(2:14),以致耶和華作成祂定意去作的(2:17)。先知更呼籲讀者為這城禱告(2:19),因為城中所有人,全都被耶和華忿怒日子的氣氛籠罩(2:20~22)。
(三)耶路撒冷的上觀:苦難中的盼望
作者以第一身代替全以色列民,從耶路撒冷往上看,尋求聖城在苦難中的盼望。第三章1至21節論苦難,第22至39節論希望,第40至51節記載先知為國家祈求,第52至66節記述先知為自己祈求。全詩從困惑的深夜(3:1~18)到希望的黎明(3:19~21),更發展到烈日當空(3:22~40)。因為神的慈愛燃亮了先知信心的火把後,就再回到黃昏的暮色(3:40~42),最後又進入苦難的黑夜(3:43~66)。這時正好是全書的核心,在第一、二章描述聖城的苦難越來越嚴重,到這章可說是如同火山爆發,達到頂點;但因為耶和華永不斷絕的慈愛(3:21~23),流淚先知激盪的情懷才逐漸平靜,預備讀者進入第四、五章。
(四)耶路撒冷的全觀:罪惡使城黯淡
第四章又可分為兩大段,首段(4:1~12)描繪聖城荒涼的情況,如飢餓,及聖城黯淡的原因:“我黎民的罪孽比所多瑪的罪惡更大”(4:6),招惹神震怒(4:11)。末段(4:13~22)解釋聖城荒涼黯淡的緣由:君王和居民不信巴比倫能進聖城(4:12),先知和祭司以血污穢聖城(4:13~15),全國仰望不能救他們的人間帝國:埃及(4:17)。最後,神的烈怒從錫安轉向以東,闡述公義的神統管全地:聖城犯罪受責罰,仇敵的兇暴惡行自然也在審判之列。
(五)耶路撒冷的前觀:禱告帶來盼望
全書唯獨第五章不是離合詩。它記載先知目睹自己預言、但不願見到的情景:聖城淪陷(5:14~15)。流淚先知耶利米撫摩著聖民被擄後留下的斷壁殘垣(5:18),無力回顧聖城所受的凌辱(5:1~3),以禱告將聖城將來的盼望放在坐寶座的神手中:“耶和華啊,你永遠坐著為王;你的寶座代代長存。你為甚麼永遠忘記我們?為甚麼長久離棄我們?耶和華啊!除非你真的棄絕我們,你向我們所發的怒氣難收,不然,求你使我們歸向你,好使我們回轉過來;求更新我們的日子,像古時一樣。”(5.19~22)
四、與新約的關係
聖民慘遭敵蹂躏,飽受亡國之痛,耶利米先知在哀歌中引導他們將盼望放在耶和華身上,要他們確信祂的慈愛永不斷絕,祂的憐憫永不止息(3:22),祂不會永遠丟棄人(3:31)。新約時,保羅眼見世人被罪捆綁、蹂躏,飽受罪惡、死亡之苦,他通過福音引導他們寄望於神,使他們靠著聖靈的大能滿有喜樂、平安和盼望(羅15:12~13)。
五、大綱
A 耶路撒冷的外觀:被滅後的悲痛(1章)
B 耶路撒冷的內觀:神因罪忿怒(2章)
C 耶路撒冷的上觀:苦難中的盼望(3章)
D 耶路撒冷的全觀:罪惡使城黯淡(4章)
E 耶路撒冷的前觀:禱告帶來盼望(5章)
六、讀經提示
(一)全書如何描繪耶路撒冷城淪亡的慘況,這令你對犯罪的後果有甚麼提醒?
(二)從全書的大綱,你看到軟弱信徒可以如何走出靈性低迷的情況?
(三)本書幫助你了解神哪些屬性?
Lamentations
Introduction
The book of
Lamentations is made up of five poems, each an expression of grief over the
fall of Jerusalem. Like a eulogy at a funeral, these laments are intended to
mourn a loss—in this case, the loss of a nation. The latter half of chapter 3
implies that the purpose behind Lamentations’ graphic depictions of sorrow and
suffering was to produce hope in the God whose compassion is “new every
morning” (v. 23) and whose faithfulness is great even to a people who have been
condemned for their own unfaithfulness. Lamentations was probably written
shortly after Jerusalem’s fall in 586 B.C. The author, while not identified in
the book itself, may be the prophet Jeremiah, who was said to have “uttered a
lament for Josiah” (2 Chron. 35:25).
耶利米書簡介(環聖新譯本)
Introduction to Jeremiah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1/07/20/introduction-to-jeremiah/
一、書名
本書取名自耶利米先知,“耶利米”的意思是“神必挪出”或“神必建立”。
二、作者與日期
作者:耶利米,有“流淚的先知”之稱。寫作日期:約主前600年。
三、內容剖析
本書由三部分組成:第一,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1~25章);第二,耶利米的事蹟(26~45章);第三,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46~51章),這審判列國的講論集有清楚的編輯結語:“耶利米的話到此為止”(51:64),第五十二章補充耶路撒冷城陷落的史料,這章跟列王紀下第二十五章基本上相同,結束時提到約雅斤被擄第三十七年在巴比倫被提出監,直到去世(52:31~34),為全書在亡國審判的悲哀中帶出一點安慰的盼望。
(一)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
早年在約西亞時代,耶利米借用何西阿的話語,指斥百姓忘記主在曠野如幼年夫妻的恩情(2章),然而神仍不嫌棄,願意收回這背道的妻子,不斷呼喚她回轉(3章)。神動之以恩情,責之以義怒,清楚表明必向頑梗的猶大爭戰,使全地荒涼如創造之初(4章),因耶路撒冷全城沒有一個義人(5章),他們的祭司行事虛謊,先知輕忽說平安的話(6章),以為耶路撒冷城有神的殿就可安心(7章),結果這惡族的君王首領,死而不得殮葬,剩下的痛不欲生(8章)。百姓以先知的宣講為羞辱,他卻觸及神悲痛的心腸(4:19),充滿憂愁,不能自慰(8:18)。他願眼為淚泉,為被殺的百姓畫夜哭泣(9:1),並為百姓的損傷忍受痛苦(10:19)。第十章他卻以謙卑的禱告結束,代百姓求神從寬懲治(10:23~25)。
在第十一至二十章,穿插在耶利米對猶大的判語中有五段哀告,是他向神的心靈剖白,包括“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11:18~12:4);“人人都咒罵我!”(15:10~21);“不要使我在你面前驚惶!”(17:14~18);“求你記念我怎樣站立在你面前”(18:18~23);及“因耶和華的話終日成了我的凌辱”(20:7~18)。這些內心的剖白,深刻反映他擔負使命的創傷和掙扎。第二十一至二十五章是幾個審判的專題:攻擊這城(21章),論王家(22章),攻擊假先知(23章),審判耶路撒冷城民眾為“壞無花果”(24章)及審判列國(25章)。
(二)耶利米的事蹟
耶利米的書記巴錄親自記錄耶利米二十多年來的講道,然後在舉國禁食之際,公開宣讀(36章)。巴錄也記錄了耶利米其他的事蹟,從約雅敬年間(26,35~36,45章),到西底家亡國之日(27~29,32~35,37~39章),及至亡國後的猶大(40~42章),並耶利米在埃及向猶大僑民的宣講(43~45章)。第四十章以前的記載看似紊亂,因為沒按時序編寫,其實,它們是按主題組合,例如:先知對抗先知,表示耶利米先知的權威真確無偽(27~29章);先知對抗君王首領,表示耶利米忠於民族國家(36~39章)。這部分以巴錄的哀告結束(45章),呼應在審判的講論集中(1~25章)耶利米先知的哀告。
(三)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
受審的列國包括埃及(46章)、非利士(47章)、摩押(48章)、亞捫、以東、大馬士革、阿拉伯、以攔(49章)、巴比倫(50~51章),表示神有主權審判列國,而且從審判列國中帶出以色列得救的盼望(參51:59~64);最後以約雅斤在異族中得脫囚服而隱約帶出黑暗中的曙光。全書氣氛哀傷沉重,安慰之言篇幅有限(30~31章),亡國之民卻通過耶利米愁苦的宣洩而漸增盼望。
四、與新約的關係
(一)耶穌潔淨聖殿(太21:12~17)時直接引用耶利米的話責備以色列人把聖殿變成賊窩(太21:13.;耶7:11)。
(二)保羅自言在母腹中蒙揀選(加1:15;參耶1:5),並因使命承受苦難(林後11:23~30),背後可見耶利米的影兒。
(三)耶利米和同時期的以西結都提及新約、新心(耶31:31;結36:26),這影響了新約教會作為新以色列跟神立新約的觀念(參路22:20;林前11:25;林後3:6;來8:8~12,10:16~17)。耶利米作為受苦的先知,影響了以賽亞書中受苦僕人的觀念(40~55章),也塑造了耶穌及門徒背十架受苦的形象。耶穌在世時,有人說他是耶利米(太16:14)。
五、大綱
A 耶利米審判猶大的講論(1~25章)
B 耶利米的事蹟(26~45章)
C 耶利米審判列國的講論(46~51章)
D 歷史附篇(52章)
六、讀經提示
(一)先知和神都為百姓的罪而哀哭,為他們招致滅亡而傷痛。試從本書體會神的心腸,和對民族的情懷。
(二)耶利米先知指出君王、首領、先知、祭司有甚麼罪行?他們被罪蒙蔽又自恃,從他們身上試反省自己可以如何放下自我掩飾、執著的態度,坦然向神面對自己的錯失?
(三)先知為所說的話付上代價,堅心倚靠神去面對一切權勢而不屈,成為堅城、職柱、銅牆,皆因背後勇於對神傾訴,剖白自己的掙扎。你跟神是否這樣親密,能坦白承認自己的軟弱和感受?
Jeremiah
Introduction
Jeremiah, often
called the “weeping prophet” because of his persistent message of God’s
judgment, prophesied to the nation of Judah from the reign of King Josiah in
627 B.C. to the destruction of Jerusalem in 586. He dictated his prophecies to
a scribe named Baruch (36:4, 32). Jeremiah’s task as a prophet was to declare
the coming judgment of God. However, throughout the book we also see God’s
concern for repentance and righteousness, in individuals as well as nations.
This dual focus is seen in God’s instructions to Jeremiah: He was “to pluck up
and to break down” but also “to build and to plant” (1:10). Jeremiah sees a
future day when God will write his law on human hearts, and “they shall all
know me,” and “I will remember their sin no more” (31:33-34).
聖經詞條:耶利米書的神學(Jeremiah, Theology of)
Theology of the Book of Jeremiah
誠之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詞典
https://yimawusi.net/2021/08/20/theology-of-the-book-of-jeremiah/
要說明某卷書的神學,就是要從神學而非歷史的角度來整合當中的內容。耶利米書的神學是來自對該書的種種研究,包括架構、體裁(例如:審判的神諭、哀歌)、它所引用的傳統(例如:立約)、字彙(例如:回轉,sub)、角色人物(神、以色列、列國、耶利米先知),以及當時的宗教/社會氣候(亦即是北方來的敵人對猶大的威脅及其後的圍城)。在我們要找出這本書的神學時,我們要問:「這本書背後的信念是甚麼?」
耶利米書的架構雖然備受爭議,但我們可以嘗試用前後呼應的方式概述如下:
A. 神給耶利米的個人信息(一章)
B. 警告災難即將臨到(二至十章)
C. 先知糾纏在百姓和神中間的故事(十一至二十章)
D. 與諸王和眾先知的爭論(二十一至二十九章)
E. 安慰之書(三十至三十三章)
D1. 與諸王的爭論(三十四至三十八章)
C1. 被劫掠的城和其餘波(三十九至四十五章)
B1. 審判列國的神諭(四十六至五十一章)
A1. 附錄:歷史文獻(五十二章)
藉著兩線進路來探討耶利米書的神學,是一個新興的研究方式。這兩個進路分別是:(1)按照本書的交叉平行架構(chiastic structure),和(2)探討書中的「角色人物」。以下我們依循交叉平行的排比來討論。
救恩歷史(二至十章=B﹔四十六至五十一章=B1)
撇開第一章不談,第一個主要部分包含了對以色列的講話,配以論到列國的神諭。我們可以把這些講話和神諭,同時歸入救恩歷史和審判歷史的標題下。這部分是以一種回顧過去的語調開始:「你幼年的恩愛,婚姻的愛情,你怎樣在曠野……跟隨我,我都記得」(二2)。二章21節概括陳述了神的行動和以色列的回應:「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樹……你怎麼向我變為外邦葡萄樹的壞枝子呢?」神的拯救行動包括了領以色列「從埃及地上來」(二6,七22),和領他們「進入肥美之地」(二7,三19,七7)。神對那「變為外邦葡萄樹的壞枝子」的審判,包括要使他們解體和把他們連根拔起。
透過經文不斷用「萬軍之耶和華」這稱號來稱呼神(超過80次之多),深刻地顯出神擁有掌管歷史的至高主權。這個稱號經常連接著審判的裁決(共30次),一再在審判列國的神諭中出現。無論是救贖歷史抑或人類歷史,都在這位宇宙大主宰的鑒察之下前進。
神:恩慈、憤怒和受傷 以色列的耶和華神既寬宏大量,又行事公義。神對祂的百姓關懷備至。「我怎樣將你安置在兒女之中,賜給你美地。」(三19)儘管猶大的罪孽滔天,但以色列的聖者卻不丟棄祂的百姓(五十一5)。九章24節扼要地列出了神的屬性:神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
然而,因著百姓犯罪,離棄了「古道」(「善道」六16),神要傾出祂的怒氣和憤怒(七20)。作者藉著生動地描繪猶大即將遭到外敵──主要是來自北方的敵人──恣意蹂躪的圖畫(五15-17,六22-26,十18),以及仿如遭到原子彈摧毀的宇宙大災難景象(四23-26),來提出他的警告和勸勉。神對列國亦非常惱怒(五十21,五十一25)。祂的怒氣「如火著起」(四4,8),以致審判的景象一幕接一幕地出現。其中一個用來指發怒的字詞ap,在耶利米書共出現了24次,超過聖經中任何一卷書。耶利米書共有42章經文提到神的怒氣。從遠古開始,神便因著人的犯罪而發怒(參出三十二10)。神發怒並非出於暴戾,乃是出於祂的聖潔,因為神早已清楚告知世人,犯罪必然招致懲罰(四18,五十一6)。
可是,我們若妄下結論,說耶利米的神只有嚴苛的一面,便大錯特錯。尤其是在二至三章,神仿如在婚姻關係中遭到配偶遺棄一般,深深流露出祂的傷痛:「處女豈能忘記她的妝飾呢?新婦豈能忘記她的美衣呢?我的百姓卻忘記了我無數的日子。」(二32)即使不追溯至最遠古,神對人犯罪所表現的傷痛,早於洪水年代便已經顯露無遺(創六6)。先知耶利米為了表達自己和神對百姓悖逆的傷痛而晝夜哭泣(八21至九2)。悲傷之情打從耶利米的心底一湧而出:「我的肺腑啊,我心疼痛!」(四19)
神的百姓:違背了第一條和更多的誡命 耶利米在聖殿的講道中直斥猶大的罪孽,又在其他地方力數她對神的忘恩負義。她違背了神(二8、29)。最令神憎厭的,是她拜偶像的罪(七9),以別的「神」去取代真神(二11)。第十章一針見血地將這厚顏無恥、完全違背第一條誡命的罪行勾劃出來。當中形容神是「本為大」的「真神」、「活神」、「永遠的王」、「創造天地的神」、「雅各的分」,和「萬軍之耶和華」(6-7、10、12-13、16節),然後挖苦地形容偶像是無感覺、無價值和會毀壞的(8-9、11、14-15節)。此外,神亦斥責祂的百姓滿心詭詐、對社會上的不公義視若無睹(五23-29)。若逐一訪查城中的百姓,將發現竟無一個正直人(五1-9,參九3-6)。十誡控訴他們姦淫(像發情的壯馬向鄰舍的妻發嘶聲,五8,三2-3,七9)、偷盜和殺害(七9)。罪人的表現,像「背道的以色列」和「奸詐的猶大」這對姊妹一樣(三11)。先知一再語重深長地勸告他們悔改。「回轉」(sub)一詞,可算是先知在本書中的一句「口頭禪」。
注定受審判和接受救恩的列國 論列國的神諭沒有詳細說明神要懲罰他們的原因,不過,他們所做的肯定是違背了神的屬性而招致神的審判。埃及明顯是因為長期對神的百姓施壓,名列被審判的國家榜首。她要像蛇一樣逃跑(四十六22)。至於摩押,則由於她極其驕傲,將要像罐子被倒空(四十八12)。刀劍將臨到巴比倫(五十35-38),作為報復她向以色列所行的諸惡(五十一24)。令人詫異的是,神諭當中亦直截了當和無條件地宣告埃及(四十六26下)、摩押(四十八47)、亞捫(四十九6)和以攔(四十九39)將得到復興。
神人之約(十一至二十章=C﹔三十九至四十五章=C1)
第二組的內容,連同本書下半部與它配合的部分,轉而記述關乎耶利米個人的經歷,尤其是他的「內心世界」(十一至二十章=C)和國際事件(三十九至四十五章=C1)。這部分基本上是以「約」作為其神學要旨,作者開宗明義地道出了這個主題:「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十一3)。
由摩西開始,一直到耶利米,他們都清楚認識到這個與神所立的約,跟人與人之間簽訂的協議有根本的分別。這約完全是出於神的主動,而非雙方商議的結果。在立約的關係中,最重要的是對另一方矢志效忠。至於一般的協議,最首要則是履行條約的規定。破壞立約關係,就不單是不履行既定要求,更是破壞了雙方的關係。摩西早已警告百姓,背約的必要遭受咒詛(申二十八15-68)。對耶利米來說,背約已經成為一個事實,包括痛失國土的咒詛亦快將臨到。行惡與報應的關係非常明顯:「我必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 ……因為他們硬著頸項不聽我的話。」(十九15;參十五4,四十3)
先知的事奉:悲愴和矛盾 相對於從前作為立約中保的摩西,耶利米牽涉入約的瓦解過程多於它的制訂過程(一10;但亦參二十四6)。我們可以透過耶利米的七首哀歌來感受他這個任務的痛苦(十一18-23,十二1-6〔13〕,十五10-12、15-21,十七14-18,十八18-23,二十7-13)。正如在他之前的眾先知一樣,耶利米的私生活亦不可能不受他的職責所影響。他不可娶妻(十六1),又不可為百姓代求(十一14,十四11)。這項要將敗壞的宗教建制和歪曲的宗教教義連根拔起及全然拆毀的任務(一10,七1-15),為先知帶來了無盡的眼淚、痛苦和抑鬱(九1-2上,十五15-18)。跟以利亞一樣(王上十九4),耶利米寧願死去,也不想繼續下去(二十14-18)。
一如過往的神僕,耶利米也是蒙神呼召的(一4-10;參摩西,出三1-14;賽六章)。像前人一樣,他的蒙召亦置他於困境中。在耶利米那首在先知作品中顯得有點兒格格不入的哀歌中,我們可以略略體味到先知職分所帶給他的不安。他在迷惘之中追問神有關公義的問題(十二1下)。他在重重敵意的包圍下深感痛苦,衝口而出說:「求你記念我,眷顧我。」(十五15;參《巴錄傳》四十五3)在氣憤和沮喪之餘,他向主投訴:「主啊,你欺騙了我!」他的職責甚至使他與神產生衝突(二十7-13)。
以色列和猶大:兩個不忠於約的立約伙伴 聽從神的話就是忠於約的表現,可惜神的百姓卻不肯遵從。「聽從」(sama)是貫徹全書和這部分討論的一個重要字詞。特別在七、十一、二十六、三十五和四十二章,這個字詞更出現超過30次,通常都是用在神指責他們:「你們(他們)卻不聽從」這句話之中。他們不單不聽從,而且還變本加厲,故意悖逆:「我們要照自己的計謀去行;各人隨自己頑梗的惡心做事。」(十八12,參四十四16,十七9、23)總的而言,以色列和猶大「背了〔神〕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十一10)。結果,就是連串災難──刀劍、饑荒和瘟疫──以及被擄的命運接踵而來(十四12、16、18,十五2,十六4,四十四12-13、27)。
長久忍耐、信實和自由行事的神 聖經所描繪的神,並非一位在裁定百姓背約之後,便冷酷無情地宣佈懲罰的判官。反之,祂一再規勸祂這群出爾反爾的立約子民重新守約。十一至二十章的一個顯著特色,是在於先知透過象徵性的行動來宣示其信息。其中兩個有關腰帶和破碎的瓶的比喻,象徵了百姓將要滅亡的惡兆(十三9,十九11;參四十三8-13)。神採用了各種途徑──口頭的勸籲(十一4)、警告(十五7)和象徵性的行動,來修補那遭到破壞的立約關係。
這兩個敘事部分(十一至二十章,三十九至四十五章),均強調一個基本的信念:凡神宣告的,祂必成就。十至二十章一再預告將會出現的危難,在記述巴比倫圍攻耶路撒冷和擄去城中的居民時便宣佈應驗(尤其是三十九1-9)。巴比倫護衛長尼布撒拉旦的話可謂一語中的,把神的信實表露無遺:「耶和華──你的神曾說要降這禍與此地。耶和華使這禍臨到,照他所說的行了。」(四十2-3;參四十四29)
但正如另一個象徵性行動清楚顯示,縱使所立的約已名存實亡,神卻有權決定是否如實執行約書所註明的懲罰(十八1-12)。有關將來的預言是依據所定的條件來應驗,而不是一種命運已成定局的宣告。“E”部分表明了一個事實,就是神有權另立新約(三十一31-34)。神自始至終都是完全自主的。
公義永存(二十一至二十九章=D;三十四至三十八=D1)
在“D”和“D1”部分的爭論中,最首要的神學關注點就是公義:「你們每早晨要施行公平」(二十一11)。聖經中「公義」這觀念所包含的意義遠遠超過公平。它要求人恩慈地對待那些遭到社會遺忘和弱勢的社群──例如被欺壓的受害者、寄居者、孤兒和寡婦(二十一12,二十二3)。當耶和華點名批評猶大的君王時,祂的評語便清楚表明祂要求施政者要在社會中廣行公義(二十二10至二十三6)。約雅敬只顧為自己建造美輪美奐的王宮,卻不理困苦和窮乏人的死活;他沒有秉行公義(二十二13-17)。在與它互相呼應的那個部分(三十四至三十八章=D1),西底家釋放奴隸之後,卻又反悔,要他們回來仍為僕婢一事(三十四1-22),同樣顯示出神對公義的關注。從這些事例中我們得出的一個基本信念,就是神非常重視伸張公義。
與公義可謂息息相關的誠信問題,是本書對另一個領導群體──先知──提出控訴的核心。「詭詐」(seqer)是這部分的重要字詞。它在本書出現了37次,比聖經中任何一卷書為多。先知們不單被指控口出謊言,還行事虛妄(二十三14)。哈拿尼雅就是如此的一個人(二十八章;參二十三16、25-40,二十七16)。他們不只缺乏誠信,甚至犯姦淫。亞哈和西底家都是典型的例子(二十九23;參二十三14)。不管是君王抑或先知,凡濫用權力的,都有違了「公義」的原則。
先知的角色:對質 這部分的片段主要是關乎與眾領袖的對質和爭論。早在數百年前,撒母耳與掃羅的對話中,便已經清楚顯示出先知的召命包括要向公眾的領袖人物對質。按照以色列的等級制度,先知的地位在君王之上,他可以奉神的名召君王為自己的行為作出交代(一10)。這兩部分逐一揭露了下列君王和先知的各種惡行:約雅敬(二十二13-19,三十六1-32)、西底家(三十四8-22)、哈拿尼雅(二十八1-17)、亞哈和西底家(二十九20-23),以及示瑪雅(二十九24-32)。先知耶利米指出了這些「尊貴人」的不同惡行,同時表明神會相繼降下懲罰。先知的其中一項責任,就是要不顧慮本身的安危,對社會中的惡行直斥其非(二十六11、20-23,三十七16,三十八4、6-9)。
人:有選擇的自由,卻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人類擁有為自己作出道德抉擇的自由,這是本書的基本觀念,在這段落則成為重點。在這部分一開始,西底家便面對這樣的抉擇:「看哪,我將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擺在你面前。」(二十一8)耶利米那個負軛的象徵性行動,便清楚顯示了這個要以色列和列國作出抉擇的主題(二十七1-15)。耶利米與西底家最後那次會面(三十八20-21),正是為了提醒人選擇行善,不惜動之以情,勸之以理(甚至給予威脅)的一個極佳例子(二十二4-5,二十五5-6)。一如往常,經文直接指出選擇和結局之間的關係:選擇悖逆注定要滅亡(二十一8-9,二十五8-9,二十七4-6,三十八17-18);選擇聽從則得享生命(二十六13,三十五15)。
神:忍耐也有限度,但恩典卻極其廣大 神勸告百姓不要聽虛假的預言(二十七16,二十九8-9)。神有耐性地一次又一次打發先知出去(二十五4)。但神的忍耐也有限度,當百姓、尤其是領袖不肯聽從祂的說話時,祂的忍耐便到達極限。約雅敬焚燒了書卷(三十六章)。西底家因為不想聽耶利米說神的話,所以便把他監禁起來(三十七16至三十八9)。神的耐性也會耗盡(三十六31)。三十七至三十八章的重要字詞「焚燒」,便再一次在歷史的記載中出現(三十九8)。
審判之後仍有盼望。神的本意並非要去毀滅。祂對百姓的計劃,是要賜給他們「指望和將來」(二十九11)。凡尋找神的,仍可尋見祂。(二十九13)祂要看顧被擄的人,賜他們認識祂的心(二十四7),並引領他們從被擄地歸回故國(二十四6;參二十三5-6)。
盼望(三十至三十三章=E)
安慰之書在兩方面是本書的中心。本書的交織平行架構把這四章經文置於中心位置。它們一方面被視作本書下半部的序言,另一方面則可以跟帶出上半部的發言內容互作對比。一如所料,這中心部分集合了本書所有的思想主線,不過,最重要的始終只有一個──盼望。神是基於背後的理據才發出審判的信息,但盼望的說話卻毫無道理可言,它完全是出於神的意願:「我以永遠的愛愛你」(三十一3,三十三11;參申七7-8)。
拯救的神 救恩歷史(參耶二至十章)在這裏出現在我們眼前。審判的聲音仍然在空氣中迴盪,甚至還傳來神的陣陣怒氣(三十23-24,三十一2,三十二28-29),然而,在被擄的背後卻已經隱藏了應許中的救恩。神將要在地上造出一件新事,就是祂的民會戀慕神(三十一22,這節難解的經文可以這樣解)。開頭幾節經文已經開宗明義地道出這本「小書」的主題是復興:百姓在靈命上得以復興,歸到神的懷抱;在實際處境方面,則得以歸回故土(三十3,3節上翻譯為「我要使我的百姓以色列得復興」似乎較佳)。在靈性方面得著復興的百姓,將會離棄偶像,熱切事奉耶和華(三十9、17,三十一6)。在國土方面得著復興的百姓,將會離開被擄之地,歸回自己的國土(三十10,三十一8-9、16)。這是一個令人振奮的信息:「你末後必有指望」(三十一17)。
以色列:立約之民 正如其他部分(十一至二十章,三十九至五十一章)已經提出所立的約──特別是約的咒詛,這部分所探討的也是這個主題。罪和前約仍留下殘跡(三十14;參三十二30-35)。約的形式雖然以不同的字句來表達它的重點,卻都指向一個嶄新的現實:「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三十22,三十一1、33,三十二28)神作出一個重要的宣佈,就是要另立新約,取代那被毀的約(三十一31-34)。神按照其心意而設立的新約,與從前西乃的約有相同之處,但亦有不同的地方。目標仍然是要建立雙方的關係。達致百姓和神之間建立親密關係的途徑,在於寬恕和將神的律法放置在人的心中。那就仿如神重新抖擻精神,要自己再受約的限制(三十一35-37,三十三19-21)。
人人獲公義對待 有關公義的主題,除了在這部分之前和之後幾章的經文中特別強調外(二十一至二十九章,三十四至三十八章),亦作為那擴充了的「安慰之書」的首尾呼應(三十11,三十三15)。神要與祂的百姓同在,施行公義(三十11)。神的心意沒有改變:祂要「歡喜施恩與他們,要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將他們栽於此地」(三十二41)。倘若行公義意味著要關心被欺壓的人,那麼,完全秉行公義的神便已經落實地付諸行動,因為人都稱以色列為「被趕散的……無人來探問的」(三十17)!神亦要在以色列的敵人中間施行公義。那些欺壓和擄掠人的人,將要成為擄物(三十16、20)。神在將來所定的日子,將要使那「公義的苗裔」(彌賽亞)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因此,全地都要揚起旌旗,上面寫著祂是「耶和華──我們的義」(三十三15-16)。
這幾章中心經文(三十至三十三章),集中了本書的神學。透過耶利米遵照神的吩咐,在耶路撒冷被圍困的時候,作出購買田地這令人迷惑的事,並且在成事之後說出最後盼望的話,我們得以對神、以色列(過去的和將來的)、列國和先知本人,得到一個整合的認識。
Elmer A.
Martens
另參:「以色列」;「先知;女先知;先知預言」。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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