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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6

 
二十五種常遇見的表面問題,背後的預設,和基督教的回應
作者:林慈信,錄自作者近作《護教神學導論》
https://yimawusi.net/2022/05/24/25-apologetic-questions/
 
二十五種常遇見的表面問題,背後的預設,和基督教的回應
 
1. 表面問題:科學已經證明聖經沒有立足地了。我是相信科學的人。
 
背後預設:科學,和科學家是「中立」的,「客觀」的;他們沒有預設,沒有偏見。科學的理論總是建立在事實上。
 
基督教的回應:科學其實不斷的在改變,而科學的改變是受周圍文化的預設所影響的。科學並不「中立」,並不「客觀」。科學家都被自己的預設和自己的宇宙人生觀所控制。科學家會犯錯;也會製作虛假(不合乎事實)的理論。歷史上,科學從未能用事實來推翻聖經的任何一句話。不同的科學家,他們的理論可能與聖經衝突;可是科學並沒有任何能推翻聖經的證據。
 
2. 表面問題:基督教的思想太狹窄了。
 
背後預設:世上最好的宗教,是一個叫人類都快樂,給人們帶來安全感的宗教。它告訴人世上沒有問題,明天會更好。宗教不可冒犯人,不可自稱是絕對真理。
 
基督教的回應:按照邏輯,所有的宗教都彼此矛盾;因此只有兩個可能:一,所有的宗教都是虛假的。二,只有一個宗教是真的。宇宙若有一位真神,那麼只可能有一個宗教是真的。所以,提出這個抗議的人,他自己的思想太「狹窄」了,無法接受真理。
 
3. 表面問題:我不能相信一個將人扔在地獄裡的神。
 
背後預設:神太慈祥了,不會把人送進地獄的。人太好了,神不會把人送進地獄的。提出這個問題的人假設:上帝的思想、情感、和行為都與人一樣。「假如我不會把人送進地獄,神也不會這樣做!」
 
基督教的回應:神不是人。神的思想,感情,與作為都與人截然不同。神的意念和道路高過人的意念和道路。這個人真正的問題是,他只想要一個按自己的形像造的「神」:一個容忍他繼續犯罪,一個可以與罪人舒服共存的神。事實上上帝熱愛公義,聖潔到一個地步,祂造了地獄!上帝愛祂自己的本性,愛自己的律法,愛自己造的宇宙,和祂的選民;因此地獄的被造不只是出自上帝的公義,也出自祂的愛!
 
4. 表面問題:你我信什麼都不要緊;只要我們誠懇就可以了。
 
背後預設:誠懇比真理和道德更重要。
 
基督教的回應:這個立場既不合乎邏輯,也不合乎倫理道德。沒有人可以按這準則生活的!誰會說,那些犧牲嬰孩在祭壇上的撒但教徒,他們的惡行是可以接受的?希特勒殺害成千上萬的猶太人,他也完全是誠懇的相信猶太人應該被除滅!誠懇不能取代真理或倫理。你可以是誠懇的,可是是完全錯誤的;你也可以是一個很誠懇但很不道德的人!
 
5. 表面問題:耶穌是個好人,是一個偉大的教師。他也只是好人而已(不是上帝)。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耶穌是一個偉大的人。沒有人可以否定這點——可是耶穌不是上帝,他不是基督(彌賽亞,救世主)。
 
基督教的回應:這個論點不攻自破。耶穌若是一個好人和偉大的教師,那麼我們必需接受耶穌對自己的宣稱:就是,耶穌自己說祂是誰。事實上耶穌宣稱自己是神子,是世人的救主。假如耶穌不是祂所宣稱的那位,那麼祂要不是撒謊,就是瘋子。假如祂是撒謊或瘋子的話,那麼就不是好人,更不是一個偉大的教師了!
 
6. 表面問題:人不是邪惡的;人性本善。
 
背後預設:人基本上是好的。他們做壞事,是因為環境影響他們。一旦有了良好的教育,居住環境,和就業的機會,人就會變好的。
 
基督教的回應:這個論點並不符合事實。歷史和心理學給我們鐵證,說明人的本性壞透了。沒有人需要教導嬰孩如何撒謊,偷竊,欺騙。希特勒的德國是當時世界上教育水平最高的國家。所有的事實證據都支持聖經所說的:「人的心壞透了,誰能測度呢?」(耶十七9
 
7. 表面問題:基督教是一些有心理問題的人的拐杖(寄托)。
 
背後預設:人們接受基督教,成為教徒,是因為這個宗教滿足了他們一些心理上的需要。因此基督教就不可能是真的。
 
基督教的回應:基督教顯然是真的,正是因為能夠滿足人所有的需要,包括心理上的需要。神既然創造了人,他肯定完全知道人需要些什麼。因此最合乎邏輯的假設是:那位創造人類的神所啟示的宗教,是最能滿足人的需要的。因此這個立場,其實支持了它想要反對的。
 
8. 表面問題:我是無神論者。我不相信宇宙裡有神。
 
背後預設:無神論者假設自己有足夠的智慧能力,支持他們的結論。他們覺得宇宙裡沒有任何的神明。
 
基督教的回應:唯有一位有資格作無神論者的,就是神自己!要斷然地宣稱「宇宙沒有神!」者,必需知道萬事,同時存在於宇宙每一個角落,且有無限的力量。換言之,這個人必需無所不知,無處不在,和無所不能:他必須是神本身!無神論是一個荒謬的信仰立場,是不攻自破的。
 
9. 表面問題:基督教若對你有意義,有幫助,那很好,可是不要來煩我就好了!
 
背後預設:每一個人都應該「做自己喜歡的事」。只要不煩別人,愛怎麼活就可怎麼活。至於真理和倫理,那不重要!只有自己對歡樂的追求才重要。
 
基督教的回應:這種人生觀是毫無掩飾的自私自利!其實,基督徒是要「煩」別人的。歡樂主義生活方式,一定帶來災難。作一件事情,雖然「感覺上很好」,可是感覺好並不等於是對的。瘋狂的人謀殺別人時,「感覺上也很好」!這個立場是不符實際的。
 
10. 表面問題:基督教沒有適切性(與現實脫離)。
 
背後預設:對我來說,在我的生命中,基督教不適切,不實際。只是紙上談兵,畫餅充饑,虛無飄渺,講到來世的樂園而已。
 
基督教的回應:真正的基督教是實際的,有高度的適切性。聖經關心到人生的每一層面,不只是要「救人的靈魂」。這個人可能曾接觸過有缺欠(不完整)的基督教信仰。
 
11. 我們都是神的一部分。我們都是神的兒女。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至終的真相是一個存有」,人是這個「宇宙靈魂」或「宇宙力量」的一部分。這立場最後帶到泛神論:宇宙一切就是神;神就是宇宙的一切。或者帶到「泛萬物主義」:一切就是「氣」,「氣」就是一切。
 
基督教的回應:我們並不是神的一部分!宇宙的真神是一位有位格的,同時是無限的神,祂創造了這個宇宙。神造世界不是用自己的本質來造,而是從無有中創造。宇宙的造物主與整個宇宙在質在量上都截然不同。泛神論或者泛萬物主義帶來的,是萬物身分的消滅,帶來絕望。
 
12. 表面問題:我儘量不傷害別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嘛!遇見有需要的人,我是不會幸災樂禍的。一定盡力而為幫助人。
 
背後預設:這句話的背後,假設神是按照我們是誰(我們的人格)和我們的表現(行為)來決定接納我們與否。神審判人類,好像老師將每一個學生與全班同學的分數來比較一樣。你的好行為若多過壞行為,你就可以過關!
 
基督教的回應:神接納罪人,乃是按照耶穌基督是誰(祂聖潔的人格)和耶穌的表現(耶穌完成了的大工)。基督教是唯一的宗教,提供代罪的救贖。我們不可能憑自己的行為進天堂。我們不可能與別人的行為比較,來決定神救我們還是定我們的罪。我們得救,完全是憑神的恩典;完全是藉著信心;完全是因著基督完成的救贖!(弗二89
 
13. 表面問題:可是,基督徒這麼強烈地反對性愛!性有什麼不好?性是那麼的自然,因此一定是對的!
 
背後預設:他們假設:事實(比方說:生理的本能)必然是正常的。而正常的,必然是對的。因此:事實(既然)就是對的(應然)。
 
還有:一件事,假如帶來好的感覺,就去作罷!(想去作就作。)
 
基督教的回應:人因為犯了罪,有了罪孽。因此人不是正常的,世界也不是正常的。人虧缺了正常;世界也反常。事實(就是:目前的人類和宇宙)並不是正常的!我們有一些慾望,對於我們墮落的人性是正常的。可是,對於墮落的人性是正常的事,並不是神原來創造人的時候的正常事。性本身不是罪,只要「正常」的作:就是說,在神本來創造人的時候所計劃的,如何,什麼時候,在什麼情況之下進行。
 
14. 表面問題:我曾嘗試過信基督教,可是沒有效果(對我沒有用)。
 
背後預設:基督教只是情感上的某一種不會持久的「高峰經歷」。這個人沒有經歷過真正的回轉(悔改,信心)。因為他的「回轉」不是真的,他就假設說,所有的「回轉」經歷都是假的。他以自己個人的經驗,來衡量人類所有的經驗。
 
基督教的回應:是的,假的回轉(信主)經歷是絕對可能的。他所嘗試的,並不是真的基督教。可是,一次的假回轉,不等於說所有的回轉經歷都是假的。這並不合乎邏輯,也不符合事實。
 
15. 表面問題:我不能信神。當我看到希特勒如何對待猶太人,又想到世界上充滿著痛苦,我不能相信宇宙裡有神。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我們就算沒有絕對的倫理道德標準,也可以作出道德的上判斷:如判斷希特勒的邪惡。「神」的存在,對我們做道德判斷不是必需的條件。
 
基督教的回應:這個立場不符合邏輯。宇宙若沒有神,就沒有絕對的道德標準,沒有「公義」的根據。要解決「為什麼有苦難」這個問題,必需有神的存在。正視苦難的問題,並不需要我們否定神的存在。這個人的立場,在實際生活上也是行不通的。若要作出對邪惡的判斷,而定它的罪,神的存在是必需的,不可或缺的。若沒有神,就沒有「邪惡」這回事,也沒有「善」。
 
16. 表面問題:進化論是真理。我們不能再信聖經了!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進化論是事實,而不是理論。所有的證據都支持進化論的。而創造論呢,是沒有證據支持的。所有的科學家都相信進化論。沒有一個有知識,學問的人,可能對進化論提出異議。進化論,是對宇宙萬物的最好的,最合理的解釋。而創造論只不過是一個信仰,一種迷信。
 
基督教的回應:進化論其實是由很多不同的,而且是彼此矛盾的理論所組成的混合品。什麼是進化論?它是某一些科學家提出的某一些理論。這些理論不一定經得起嚴格的科學審核,或哲學審核。創造論有充份的證據,而進化論只是一個武斷的信仰。參Shute, Flaws in the Theory of Evolution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17. 表面問題:教會裡的人都是假冒為善的偽君子!
 
背後預設:這人假設了:神賜福給偽君子們,他們死後將上天堂。所有的基督徒必需是完全人!一次犯錯,就成為偽君子了。而在世上的酒吧,舞池,工商界是沒有偽君子存在的。提出這抗議的人,假設自己不是偽君子。
 
基督教的回應:所有的偽君子都被神定罪(馬太福音廿三1333)。所以,寧願花幾十年在教會裡容忍偽君子們,不是比在永恆裡與偽君子在地獄共存更上算嗎?基督教是為「罪人」設的福音。認為基督徒必需是完全人是錯誤的想法。其實,在社會上每一個行界,機構裡都有偽君子。因此:請你仰望耶穌基督,作一個(真)基督徒罷!基督徒可能讓你失望,可是耶穌基督永遠不失敗,他是大能的救主!
 
18. 表面問題:所有的宗教都是一樣的。條條大路通天堂啊!所有的宗教都敬奉同一位主宰!因此說基督教是唯一通往上帝的道路,是非常不友善的。
 
背後預設:他假設:神若存在的話,祂並不關心人們如何對待他;也不關心人應該如何正當的敬拜神。這個所謂的「神」從來沒有向人類啟示自己,也沒有向人類啟示祂的旨意。他也假設了;所有宗教所教導的教條——就是:神是誰,罪的本質,世界的來源與將來的結局,人是誰,如何得救等——都是一樣的。所以,假如所有的宗教都教導同樣的道理,基督教只不過是多種道路中的一條而已。
 
基督教的回應:事實上,神具體地啟示了祂的(聖潔的)本性,也吩咐人類如何正當的敬拜祂。基督教所教導的教義,是與一切其他的宗教截然不同的;基督教是絕對獨特的。每一個宗教都有自己的「神」或神靈。基督教的聖經,和聖經所教導的信仰,是神所啟示的,唯一通到神那裡的道路!耶穌基督是唯一到父神的道路(約翰福音十四6)。以愛心向別人宣告真理,並非不友善。
 
19. 表面問題:基督教不合乎邏輯,不理性。
 
背後預設:很多人提到「理性」或「邏輯」的時候,其實是指自己的常識。他們是一種錯誤思想的受害者——就是以為我自己所想的,就是事物的真相。有什麼事物對自己來說不合邏輯的話,就不存在。
 
基督教的回應:你的思維若以「理性」或「一般常識」作出發點(絕對的權威)的話,你至終必成為懷疑主義者。通常提出這種異議的人,對基督教有嚴重的誤解:他們在自己腦袋裡造了一個假的「基督教」,然後把它攻破。其實,基督教並不矛盾(參考:See Gordon Clark,Religion, Reason, and Revelation,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 ;作者顯示基督教並不違背邏輯)。
 
20. 表面問題:那些沒有聽過福音的異教徒,他們的命運又怎麼樣?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異教徒從沒有從上帝得到啟示。因此我們不應視他們為罪人,以罪人來對待他們。因為他們無知。他們是「高貴的野蠻人」(一些人類學家的用語)。當我們拒絕基督教時,我們失喪了;可是他們既然對基督教一無所知,他們不可能會因為拒絕基督教而失喪!
 
基督教的回應:事實上,異教徒失喪是因為他們是罪人。他們拒絕,抵擋在他們良心裡的,和在大自然裡的啟示:神的普遍啟示。他們無可推諉(羅馬書一20),是被定罪的人(羅馬書二12)。我們失喪不是因為我們知道什麼,或不知道什麼;我們失喪是因為我們的本性:我們是墮落的罪人。
 
21. 表面問題:我不是罪人。
 
背後預設:罪人的定義就是:社會棄絕的人,如妓女,醉鬼等。提這個問題的人自以為義,認為自己是好人,正直的人,道德上高人一等。
 
Christian Answer
 
All people are sinners, though in various degrees. A “sinner” is one who has not done all he should, and who has done what he should not have done. Sin is true guilt before God. God demands 100% of us keeping 100% of the law, 100% of time. Anything less is sin.  
 
基督教的回應世上每一個人都是罪人雖然犯罪的程度可能不同。一個罪人就是沒有盡所有的本分和作了神所禁止的事的人。罪就是在神面前罪名成立有罪孽。神的要求,就是全人類遵守全部律法,所有的人隨時都百分之百地遵守。不能達到這標準的,就是罪。
 
22. 表面問題:我太邪惡了,基督教不能幫助我的。上帝不可能接納我。
 
背後預設:基督教是給那些好人,社會上有地位的人。不是給「罪人」的。神不可能真正饒恕那些壞透的人。
 
基督教的回應:聖經的教導是:自以為「好人」者必下地獄;可是不少「壞人」將上天堂!耶穌說:祂來不是召(自己認為是)「義人」者,乃是召罪人悔改。基督教只對那些覺悟自己的罪和不配的人,提供真正的盼望。對這些人,耶穌的邀請是:到我這裡來!
 
23. 表面問題:我不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
 
背後預設:宇宙是一個「關閉系統」,由自然定律控制。這些定律是絕對的,不能違犯的。基督從死裡復活既是神蹟,必定是不可能的事;因為神蹟是不可能發生的。
 
基督教的回應:宇宙不是由什麼所謂的「定律」所掌管和維繫的。神親自托住宇宙,主宰宇宙(歌羅西書一17;以弗所書一11)。神蹟並不違反什麼「定律」。這是因為,所謂「定律」只不過是人們對神在宇宙的作為的觀察而已。人觀察神如何無時不在托住宇宙,掌管宇宙。今天的當代科學已經放棄了牛頓時代的機械的宇宙人生觀——就是這個人的異議背後的宇宙人生觀。
 
24. 表面問題:我不能接受聖經(是神的話)。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了:人是獨立,自主自法的。人以自己作出發點;自己孤獨的存在於宇宙,自己靠自己,不靠任何外來的特殊啟示。這個人也假設:在這個情況裡,人可能理解自己,理解世界和世界其中所有的相互關係。其實這是歷代人文主義虛妄的美夢。
 
基督教的回應:哲學歷史告訴我們,人的自主、自法必定帶來徹底的懷疑主義(意即:沒有知識的可能)。我們若以人為出發點,必定導致完全的混亂。除非我們以真神為出發典,才可以對宇宙有真正的認識。這個人的表面異議,並不符合事實。(參看薛華的著作,如Francis Schaeffer, The God Who Is There, InterVarsity Press.
 
25. 表面問題:宇宙裡一切都是相對的。並沒有絕對的真理。
 
背後預設:宇宙的一切事物對於提這個問題的人是相對的。人乃是宇宙真理的裁判者。有權力,就有真理。這個人也假設:沒有人可以判斷別人的道德。人不可能對任何事作道德的判斷。
 
基督教的回應:這個立場不攻自破。說「宇宙一切的事物都是相對的」,或「宇宙沒有絕對」本身就是作了一個絕對的判斷;這是武斷的,不可能跟相對主義自洽的宣告!這個立場也是不符實際的。因為,按照這種說法,希特勒和強姦兒童的人,都應該被肯定。因為人不可以作道德的判斷!可是事實上,每一個人每天都在作道德的判斷。沒有人可以從這個事實逃脫;這是生命的一部分。

2019-02-14


天主教教理》卷三之一、第一章、第八罪


《天主教教理》在卷三之一、第一章、第八也是最后一條里談到「罪」。它根據天主教神學,把這話題分為五點討論,那就是︰一、天主的仁慈與人的罪,二、罪的定義,三、罪的分類,四、罪的輕重,五、罪的泛濫。
ARTICLE 8  SIN
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
PART THREE  LIFE IN CHRIST
SECTION ONE  MAN'S VOCATION LIFE IN THE SPIRIT
CHAPTER ONE   THE DIGNITY OF THE HUMAN PERSON

ARTICLE 8  SIN

一、天主的仁慈與人的罪

福音原是天主對罪人的憐憫。

1846 福音不是別的,只是在耶穌基督身上所啟示的天主對罪人的憐憫。天使早已向若瑟宣布了︰「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為他要把自己的民族,由他們的罪惡中拯救出來。」耶穌自己也曾在建立聖體聖事時, 這樣聲明說︰「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過」。

承認自己的罪是蒙受天主憐憫的必要條件。

1847 聖奧斯定說得好︰「天主造人,毋庸人與其事,他拯救人,則非徵得人的同意不可。」換句話說,要接受天主的憐憫,人必須承認自己的罪。聖若望宗徒教訓我們說︰「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內。但若我們承認我們的罪過,天主既是忠信正義的,必赦免我們的罪過,并洗淨我們的各種不義」。

正如聖保祿宗徒所說的︰「罪惡在那里越多,恩寵在那里也格外豐富」。而恩寵的功用正是在揭露罪,為的是改化我們的心,「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獲得永生。」正如醫生在敷藥之前,先診察傷口,同樣天主也以他的聖言和聖神,引導光照我們,使我們認識自己的罪過︰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說︰要悔改必須先認罪,要認罪則必須先有內在的良心判斷。良心判斷是真理之神在人心中活動的一種証實,同時也意味著天主正要賜給人他的聖寵與愛︰「你們接受聖神吧」。這樣,在「指証世界關於罪惡」這句話上我們看初一種雙重的恩賜﹔良心上的真理以及對於得救的確實肯定。真理之神也是一位護慰者。

I. MERCY AND SIN

1846 The Gospel is the revelation in Jesus Christ of God's mercy to sinners.113 The angel announced to Joseph: "You shall call his name Jesus, for he will save his people from their sins."114 The same is true of the Eucharist, the sacrament of redemption: "This is my blood of the covenant, which is poured out for many for the forgiveness of sins."115

1847 "God created us without us: but he did not will to save us without us."116 To receive his mercy, we must admit our faults. "If we say we have no sin, we deceive ourselves, and the truth is not in us. If we confess our sins, he is faithful and just, and will forgive our sins and cleanse us from all unrighteousness."117

1848 As St. Paul affirms, "Where sin increased, grace abounded all the more."118 But to do its work grace must uncover sin so as to convert our hearts and bestow on us "righteousness to eternal life through Jesus Christ our Lord."119 Like a physician who probes the wound before treating it, God, by his Word and by his Spirit, casts a living light on sin:

Conversion requires convincing of sin; it includes the interior judgment of conscience, and this, being a proof of the action of the Spirit of truth in man's inmost being, becomes at the same time the start of a new grant of grace and love: "Receive the Holy Spirit." Thus in this "convincing concerning sin" we discover a double gift: the gift of the truth of conscience and the gift of the certainty of redemption. The Spirit of truth is the Consoler.120

二、罪的定義

由於天主的啟示以及歷代神學家們的詮釋,天主教會對罪具有更明晰和更完全的觀念。《天主教教理》在對罪下定義時,既說︰罪是相反理性、真理及正直良心的一種過失。又說︰罪是由於偏愛某些事物而忽略對天主和對人的真正的愛的一種缺點﹔罪損害人的本性,破壞人類的團結。最后,更結論說︰一言以蔽之,罪是違犯永恆法則的思、言、行為。「永恆法則」是聖奧斯定的說法,意思是︰天主所制定的宇宙間的自然法則。它表現天主的旨意,所以人都有遵守的嚴分。

1849 罪是相反理性、真理及正直良心的一種過失。是由於偏愛某些事物而忽略對天主和對人的真正的愛的一種缺點。罪損害人的本性,破壞人類的團結。一言以蔽之,罪是違犯永恆法則的思、言、行為。

罪又是對天主的一種凌辱。

1850 罪是對天主的一種凌辱。聖詠上說︰「我得罪了你,惟獨得罪了你,因為我作了你視為惡的事。」罪摒棄天主對我們的愛,使我們的心遠離天主。創世紀記述原祖的犯罪,說「原祖違背天主的命令,妄想「如同天主一樣知道善惡」。因此,聖奧斯定說「罪是愛自己以致輕視天主」。這樣的驕傲自大與完成救世工程的耶穌的謙遜服從正好相反。

在耶穌受難時,耶穌克服了罪,我們也認出了罪的凶惡及其形形色色的面目︰

1851 是在耶穌受難時,基督的憐憫克服了人的罪,也是在耶穌受難時,我們認出了罪的凶惡及其形形色色的面目︰猶太首長和民眾的不信,憎恨、冷言嘲笑,比拉多的欺善怕惡,羅馬軍人的殘忍,猶達斯的出賣耶穌,伯多祿的否認耶穌,以及宗徒們的離棄耶穌。然而恰好是在那世界的首領來到的黑暗時期中,基督十字架上的祭獻成為赦免我們的罪的源源不竭的聖寵的泉源了。

II. THE DEFINITION OF SIN

1849 Sin is an offense against reason, truth, and right conscience; it is failure in genuine love for God and neighbor caused by a perverse attachment to certain goods. It wounds the nature of man and injures human solidarity. It has been defined as "an utterance, a deed, or a desire contrary to the eternal law."121

1850 Sin is an offense against God: "Against you, you alone, have I sinned, and done that which is evil in your sight."122 Sin sets itself against God's love for us and turns our hearts away from it. Like the first sin, it is disobedience, a revolt against God through the will to become "like gods,"123 knowing and determining good and evil. Sin is thus "love of oneself even to contempt of God."124 In this proud self- exaltation, sin is diametrically opposed to the obedience of Jesus, which achieves our salvation.125

1851 It is precisely in the Passion, when the mercy of Christ is about to vanquish it, that sin most clearly manifests its violence and its many forms: unbelief, murderous hatred, shunning and mockery by the leaders and the people, Pilate's cowardice and the cruelty of the soldiers, Judas' betrayal - so bitter to Jesus, Peter's denial and the disciples' flight. However, at the very hour of darkness, the hour of the prince of this world,126 the sacrifice of Christ secretly becomes the source from which the forgiveness of our sins will pour forth inexhaustibly.

三、罪的分類

罪的種類很多,又有不同的分類標准。《天主教教理》援引聖保祿宗徒,提出以下的罪的目錄︰

1852 罪的種類很多。聖經上列有好幾個目錄。在寫給迦拉達信友的書信中,聖保祿宗徒把本性私欲的作為和天主聖神的效果對立起來,說︰「本性私欲的行為是顯而易見的,即淫亂、不潔、放蕩、崇拜偶像、施行 邪法、仇恨、競爭、嫉妒、忿怒、爭吵、不睦、分黨、妒恨、凶殺、醉酒、宴樂,以及與這些相類似的我以前勸戒過你們,如今再說一次︰做這種事的人,決不能承受天主的國」。

罪的分類的不同標准

1853 罪可以不同的標准來分門別類,可像一般行為一樣以其對象來分別,可以其或過分或不及所相向的德行來分別,也可以其所觸犯的誡命來分別。有關於對天主、別人或自己的罪,有精神或肉體方面的罪,有思、言,或行為上的罪,更有該做而不做的罪。罪的根源是在人的心中,在人的自由意志上,正如耶穌所說的︰「由心里發出來的是惡念、凶殺、奸淫、邪淫、盜竊、妄証、毀謗,這些都使人污濁。」心是愛德所在處,是良善純清的行為的出發點,罪戕賊人的心。

III. THE DIFFERENT KINDS OF SINS

1852 There are a great many kinds of sins. Scripture provides several lists of them. The Letter to the Galatians contrasts the works of the flesh with the fruit of the Spirit: "Now the works of the flesh are plain: fornication, impurity, licentiousness, idolatry, sorcery, enmity, strife, jealousy, anger, selfishness, dissension, factions, envy, drunkenness, carousing, and the like. I warn you, as I warned you before, that those who do such things shall not inherit the Kingdom of God."127

1853 Sins can be distinguished according to their objects, as can every human act; or according to the virtues they oppose, by excess or defect; or according to the commandments they violate. They can also be classed according to whether they concern God, neighbor, or oneself; they can be divided into spiritual and carnal sins, or again as sins in thought, word, deed, or omission. The root of sin is in the heart of man, in his free will, according to the teaching of the Lord: "For out of the heart come evil thoughts, murder, adultery, fornication, theft, false witness, slander. These are what defile a man."128 But in the heart also resides charity, the source of the good and pure works, which sin wounds.

四、罪的輕重

罪有輕重的區別

1854 罪更有輕重的區別,聖經上已隱約說起歷代的教會曾加以闡發一般人的經驗也都予以証實了。

1855 大罪是嚴重地違犯天主的誡命,它毀滅人心中的愛德,使人由於貪求小小的利益,而背離天主,失落人生的終向和真正幸福。小罪相反愛德,損害愛德,但并不毀滅愛德。

大罪毀滅愛德

1856 愛德是我們超性生命的根源,大罪毀滅愛德,所以人犯了大罪必須痛悔改過,通常要在告解聖事中,重新領受天主的憐憫。

聖托馬斯說︰『愛德指引我們人歸向我們的最終目的。如果決定我們意志方向的一樁事物本身相反愛德,不論是相反愛天主,譬如褻聖或違背誓言,或是相反愛近人,譬如殺人或通奸,那麼它引誘我們所犯的罪,就其對象而論,就有了構成大罪的成分。相反,如果引誘我們去犯罪的那樁東西像說閑話或瞎笑,雖說缺少節制,卻并步相反愛天主和愛近人,那樣的罪算是小罪』。

構成大罪的三個條件︰

1857 構成大罪的條件有三個,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他的《論和好與懺悔》勸諭中,重申教會的傳統訓導說︰大罪是「指它的對象是重大的實質,且是明知故意所犯的罪」。

1858 所謂「重大的實質」,就是耶穌對一個富有的少年所說的︰「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做假見証,不可欺詐,應孝敬你的父母」,天主十誡所指示了的那樣事情。大罪也有輕重的分別,殺人要比偷盜嚴重。此外也要顧到受損害者的地位︰對父母施行暴力當然要比對外人所施行的更嚴重

1859 犯大罪也必須出於明知故意。那就是說:第一、要知道那行為是罪,是違犯天主的誡命﹔第二、知道以後,仍自主地做出那行為。 假裝不知和心硬不理會,不但不減輕人的罪,而且更加重了他的責任。

1860 不故意的不知才能夠減輕甚至抵消人的責任。但是,一般而論,倫理上的基本原則是寫在人心中的,沒有人可以說不知道。此外,情欲,外來的強迫或心理的不正常也可以影響罪的輕重,出於惡意,故意去犯的罪,是最大的罪。

大罪導致人失落聖寵

1861 大罪好比愛,是人自由意志的徹底抉擇,其結果是失落愛德、喪失聖寵,如果不改過而獲得天主寬赦,便不能進天國,而要下地獄﹔因為人的自由意志原來有作出決定性的、不能挽回的抉擇的能力的。但是, 我們雖然可以斷定某一行為是不是大罪,我們卻不可以判斷做出這行為的人,而要讓天主的公義和憐憫去審判他。

小罪使愛德衰弱

1862 小罪是在小事上不遵守倫理法則的規定,或在大事不明知故意違反倫理法則。

1863 小罪的結果是削弱愛德,縱容偏情的滋長,阻礙靈魂在修德為善的道路上的進步,要受一段時期的懲罰。故意犯小罪,或犯了不知悔改,會導致人犯大罪。但是小罪并不逼人與天主敵對,并不斷絕人與天主之間的盟約關系。在天主聖寵的輔助下,小罪所造成的災殃是人的能力還可以補救的,用當今教宗的話來說︰「小罪沒有剝奪人的寵愛,與天主的友誼、愛德,及永遠的真福。」

褻瀆聖神的罪

1864 「誰若褻瀆了聖神,永遠不得赦免。」天主的仁慈原來是無限無量的,但是人若不懺悔,故意不肯接受天主的憐憫,他的罪自然不得赦免,靈魂上也便得不到天主聖神帶來的救恩。這樣的心硬固執,至死不知悔改,終於遭受永遠的災禍。

IV. THE GRAVITY OF SIN: MORTAL AND VENIAL SIN

1854 Sins are rightly evaluated according to their gravity.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mortal and venial sin, already evident in Scripture,129 became part of the tradition of the Church. It is corroborated by human experience.

1855 Mortal sin destroys charity in the heart of man by a grave violation of God's law; it turns man away from God, who is his ultimate end and his beatitude, by preferring an inferior good to him.

Venial sin allows charity to subsist, even though it offends and wounds it.

1856 Mortal sin, by attacking the vital principle within us - that is, charity - necessitates a new initiative of God's mercy and a conversion of heart which is normally accomplished within the setting of the sacrament of reconciliation:

When the will sets itself upon something that is of its nature incompatible with the charity that orients man toward his ultimate end, then the sin is mortal by its very object . . . whether it contradicts the love of God, such as blasphemy or perjury, or the love of neighbor, such as homicide or adultery. . . . But when the sinner's will is set upon something that of its nature involves a disorder, but is not opposed to the love of God and neighbor, such as thoughtless chatter or immoderate laughter and the like, such sins are venial.130
1857 For a sin to be mortal, three conditions must together be met: "Mortal sin is sin whose object is grave matter and which is also committed with full knowledge and deliberate consent."131

1858 Grave matter is specified by the Ten Commandments, corresponding to the answer of Jesus to the rich young man: "Do not kill, Do not commit adultery, Do not steal, Do not bear false witness, Do not defraud, Honor your father and your mother."132 The gravity of sins is more or less great: murder is graver than theft. One must also take into account who is wronged: violence against parents is in itself graver than violence against a stranger.

1859 Mortal sin requires full knowledge and complete consent. It presupposes knowledge of the sinful character of the act, of its opposition to God's law. It also implies a consent sufficiently deliberate to be a personal choice. Feigned ignorance and hardness of heart133 do not diminish, but rather increase, the voluntary character of a sin.

1860 Unintentional ignorance can diminish or even remove the imputability of a grave offense. But no one is deemed to be ignorant of the principles of the moral law, which are written in the conscience of every man. The promptings of feelings and passions can also diminish the voluntary and free character of the offense, as can external pressures or pathological disorders. Sin committed through malice, by deliberate choice of evil, is the gravest.

1861 Mortal sin is a radical possibility of human freedom, as is love itself. It results in the loss of charity and the privation of sanctifying grace, that is, of the state of grace. If it is not redeemed by repentance and God's forgiveness, it causes exclusion from Christ's kingdom and the eternal death of hell, for our freedom has the power to make choices for ever, with no turning back. However, although we can judge that an act is in itself a grave offense, we must entrust judgment of persons to the justice and mercy of God.

1862 One commits venial sin when, in a less serious matter, he does not observe the standard prescribed by the moral law, or when he disobeys the moral law in a grave matter, but without full knowledge or without complete consent.

1863 Venial sin weakens charity; it manifests a disordered affection for created goods; it impedes the soul's progress in the exercise of the virtues and the practice of the moral good; it merits temporal punishment. Deliberate and unrepented venial sin disposes us little by little to commit mortal sin. However venial sin does not break the covenant with God. With God's grace it is humanly reparable. "Venial sin does not deprive the sinner of sanctifying grace, friendship with God, charity, and consequently eternal happiness."134

While he is in the flesh, man cannot help but have at least some light sins. But do not despise these sins which we call "light": if you take them for light when you weigh them, tremble when you count them. A number of light objects makes a great mass; a number of drops fills a river; a number of grains makes a heap. What then is our hope? Above all, confession.135
1864 "Therefore I tell you, every sin and blasphemy will be forgiven men, but the blasphemy against the Spirit will not be forgiven."136 There are no limits to the mercy of God, but anyone who deliberately refuses to accept his mercy by repenting, rejects the forgiveness of his sins and the salvation offered by the Holy Spirit.137 Such hardness of heart can lead to final impenitence and eternal loss.

五、罪的泛濫

人越是犯罪,便越要犯罪

1865 犯了一個罪又犯一個罪。同樣的罪犯得多了,養成了壞的習慣,以致產生邪惡的嗜好,造成良心的麻木,影響人對善惡的具體判斷。因此,人越是犯罪,便越要犯罪,罪也便這樣繁殖和泛濫起來了。

所謂七罪宗,就是犯罪的壞習慣。

1866 犯罪的壞習慣,可以依照它們所相反的德行來分類,也可以依照我們向來所熟悉的七罪宗來分類,所謂七罪宗,就是驕傲、慳吝、迷色、忿怒、嫉妒、貪饕、懶惰。

對別人所犯的罪,我們也有應負的責任嗎?

1867 罪原來是各人自己的行為。但是在有些情況中我們也對別人所犯的罪負有責任。那就是︰

-當我們直接地并心甘情愿地參與別人的犯罪行為。

-當我們命令別人做犯罪的行為,給他出主意,稱贊他的作為,向他表示同意。

-當我們有責任檢舉和阻止別人的犯罪行為而不盡這份責任。

-當我們庇護犯罪的人。

1869 這樣說來,罪使人彼此成為共謀者,在他們中間散佈貪欲、暴力、不正義。罪是那些違反天主慈愛的社會環境和社會機構的起源。所謂「有罪的結構」其實無非是個人的罪的形跡與效果。這樣的結構一旦產生了,便促使受它們迫害的人也去犯罪。於是,便產生了一種所謂「社會的罪」。

V. THE PROLIFERATION OF SIN

1865 Sin creates a proclivity to sin; it engenders vice by repetition of the same acts. This results in perverse inclinations which cloud conscience and corrupt the concrete judgment of good and evil. Thus sin tends to reproduce itself and reinforce itself, but it cannot destroy the moral sense at its root.

1866 Vices can be classified according to the virtues they oppose, or also be linked to the capital sins which Christian experience has distinguished, following St. John Cassian and St. Gregory the Great. They are called "capital" because they engender other sins, other vices.138 They are pride, avarice, envy, wrath, lust, gluttony, and sloth or acedia.

1867 The catechetical tradition also recalls that there are "sins that cry to heaven": the blood of Abel,139 the sin of the Sodomites,140 the cry of the people oppressed in Egypt,141 the cry of the foreigner, the widow, and the orphan,142 injustice to the wage earner.143

1868 Sin is a personal act. Moreover, we have a responsibility for the sins committed by others when we cooperate in them:

- by participating directly and voluntarily in them;

- by ordering, advising, praising, or approving them;

- by not disclosing or not hindering them when we have an obligation to do so;

- by protecting evil-doers.

1869 Thus sin makes men accomplices of one another and causes concupiscence, violence, and injustice to reign among them. Sins give rise to social situations and institutions that are contrary to the divine goodness. "Structures of sin" are the expression and effect of personal sins. They lead their victims to do evil in their turn. In an analogous sense, they constitute a "social sin."144

內容要點

1870 一、「天主把眾人都禁錮在背叛之中,是為要憐憫眾人。」

1871 二、罪是相反永恆法則的一句話,一個行動,一個意愿,是對天主的一種凌辱,是對天主的不服從,與耶穌的服從完全相反。

1872 三、罪相反理性,損害人的本性,破壞人類的團結。

1873 四、罪的根源在人的心中,其類別及其輕重,主要是以其對象來決定。

1874 五、明知故意在大事上違背天主的誡命,相反人生的終向,是犯大罪,大罪毀了靈魂上的愛德,沒有愛德不能得救,所以誰犯了大罪,若不及時悔改,要下地獄受永罰。

1875 六、小罪是倫理上的錯亂,它并不毀了靈魂上的愛德,小罪的遺禍可藉著靈魂上的愛德予以補救。

1876 七、屢次犯罪,即使是小罪也會養成惡習,七罪宗就是這樣養成的。

IN BRIEF

1870 "God has consigned all men to disobedience, that he may have mercy upon all" (Rom 11:32).

1871 Sin is an utterance, a deed, or a desire contrary to the eternal law (St. Augustine, Faust 22:PL 42, 418). It is an offense against God. It rises up against God in a disobedience contrary to the obedience of Christ.

1872 Sin is an act contrary to reason. It wounds man's nature and injures human solidarity.

1873 The root of all sins lies in man's heart. The kinds and the gravity of sins are determined principally by their objects.

1874 To choose deliberately - that is, both knowing it and willing it - something gravely contrary to the divine law and to the ultimate end of man is to commit a mortal sin. This destroys in us the charity without which eternal beatitude is impossible. Unrepented, it brings eternal death.

1875 Venial sin constitutes a moral disorder that is reparable by charity, which it allows to subsist in us.

1876 The repetition of sins - even venial ones - engenders vices, among which are the capital sins.


2018-01-08

林慈信:预设分析与问题回应


1.表面问题:科学已经证明圣经没有立足地了。我是相信科学的人。

背后预设:科学,和科学家是"中立" 的,"客观" 的;他们没有预设,没有偏见。科学的理论总是建立在事实上。
  
基督教的回应:科学其实不断的在改变,而科学的改变是受周围文化的预设所影响的。科学并不 "中立" ,并不 "客观" 。科学家都被自己的预设和自己的宇宙人生观所控制。科学家会犯错;也会制作虚假 (不乎合事实) 的理论。历史上,科学从未能用事实来推翻圣经的任何一句话。不同的科学家,他们的理论可能与圣经冲突;可是科学并没有任何能推翻圣经的证据。
 
2.表面问题:基督教的思想太狭窄了。

背后预设:世上最好的宗教,是一个叫人类都快乐,给人们带来安全感的宗教。它告诉人世上没有问题,明天会更好。宗教不可冒犯人,不可自称是绝对真理。
  
基督教的回应:按照逻辑,所有的宗教都彼此矛盾;因此只有两个可能:一,所有的宗教都是虚假的。二,只有一个宗教是真的。宇宙若有一位真神,那么只可能有一个宗教是真的。所以,提出这个抗议的人,他自己的思想太"狭窄" 了,无法接受真理。
  
3.表面问题:我不能相信一个将人扔在地狱里的神。

背后预设:神太慈祥了,不会把人送进地狱的。人太好了,神不会把人送进地狱的。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假设:上帝的思想,情感,和行为都与人一样。"假如我不会把人送进地狱,神也不会这样做!"
  
基督教的回应:神不是人。神的思想,感情,与作为都与人截然不同。神的意念和道路高过人的意念和道路。这个人真正的问题是,他只想要一个按自己的形像造的"" :一个容忍他继续犯罪,一个可以与罪人舒服共存的神。事实上上帝热爱公义,圣洁到一个地步,他造了地狱!上帝爱他自己的本性,爱自己的律法,爱自己造的宇宙,和他的选民;因此地狱的被造不只是出自上帝的公义,也出自他的爱!
  
4.表面问题:你我信什么都不要紧;只要我们诚恳就可以了。

背后预设:诚恳比真理和道德更重要。
  
基督教的回应:这个立场既不合乎逻辑,也不合乎伦理道德。没有人可以按这准则生活的!谁会说,那些牺牲婴孩在祭坛上的撒但教徒,他们的恶行是可以接受的?希特勒杀害成千上万的犹太人,他也完全是诚恳的相信犹太人应该被除灭!诚恳不能取代真理或伦理。你可以是诚恳的,可是是完全错误的;你也可以是一个很诚恳但很不道德的人!
  
5.表面问题:耶稣是个好人,是一个伟大的教师。他也只是好人而已(不是上帝)。

背后预设:这个人假设:耶稣是一个伟大的人。没有人可以否定这点--可是耶稣不是上帝,他不是基督 (弥赛亚,救世主)
  
基督教的回应:这个论点不攻自破。耶稣若是一个好人和伟大的教师,那么我们必需接受耶稣对自己的宣称:就是,耶稣自己说他是谁。事实上耶稣宣称自己是神子,是世人的救主。假如耶稣不是他所宣称的那位,那么他要不是撒谎,就是疯子。假如他是撒谎或疯子的话,那么就不是好人,更不是一个伟大的教师了!
  
6.表面问题:人不是邪恶的;人性本善。

背后预设:人基本上是好的。他们做坏事,是因为环境影响他们。一旦有了良好的教育,居住环境,和就业的机会,人就会变好的。
  
基督教的回应:这个论点并不符合事实。历史和心理学给我们铁证,说明人的本性坏透了。没有人需要教导婴孩如何撒谎,偷窃,欺骗。希特勒的德国是当时世界上教育水平最高的国家。所有的事实证据都支持圣经所说的:"人的心坏透了,谁能测度呢?" ( 17:9)
  
7.表面问题:基督教是一些有心理问题的人的拐杖 (寄托)

背后预设:人们接受基督教,成为教徒,是因为这个宗教满足了他们一些心理上的需要。因此基督教就不可能是真的。
  
基督教的回应:基督教显然是真的,正是因为能够满足人所有的需要,包括心理上的需要。神既然创造了人,他肯定完全知道人需要些什么。因此最合乎逻辑的假设是:那位创造人类的神所启示的宗教,是最能满足人的需要的。因此这个立场,其实支持了它想要反对的。
  
8.表面问题:我是无神论者。我不相信宇宙里有神。

背后预设:无神论者假设自己有足够的智能能力,支持他们的结论。他们觉得宇宙里没有任何的神明。
  
基督教的回应:唯有一位有资格作无神论者的,就是神自己!要断然地宣称 "宇宙没有神!"者, 必需知道万事,同时存在于宇宙每一个角落,且有无限的力量。换言之,这个人必需无所不知,无处不在,和无所不能:他必须是神本身!无神论是一个荒谬的信仰立场是不攻自破的。
  
9.表面问题:基督教若对你有意义,有帮助,那很好,可是不要来烦我就好了!

背后预设:每一个人都应该"干自己喜欢的事" 。只要不烦别人,爱怎么活就可怎么活。至于真理和伦理,那不重要!只有自己对欢乐的追求才重要。
  
基督教的回应:这种人生观是毫无掩饰的自私自利!其实,基督徒是要 "" 别人的。欢乐主义生活方式,一定带来灾难。作一件事情,虽然 "感觉上很好" ,可是感觉好并不等于是对的。疯狂的人谋杀别人时,"感觉上也很好" !这个立场是不符实际的。
  
10.表面问题:基督教没有适切性 (与现实脱离)

背后预设:对我来说,在我的生命中,基督教不适切,不实际。只是纸上谈兵,画饼充饥,虚无飘渺,讲到来世的乐园而已。
  
基督教的回应:真正的基督教是实际的,有高度的适切性。圣经关心到人生的每一层面,不只是要"救人的灵魂" 。这个人可能曾接触过有缺欠 (不完整) 的基督教信仰。
  
11.我们都是神的一部分。我们都是神的儿女。

背后预设:这个人假设"至终的真相是一个存有",人是这个"宇宙灵魂" "宇宙力量" 的一部分。这立场最后带到泛神论:宇宙一切就是神;神就是宇宙的一切。或者带到"泛万物主义" :一切就是"" "" 就是一切。
  
基督教的回应:我们并不是神的一部分!宇宙的真神是一位有位格的,同时是无限的神,他创造了这个宇宙。神造世界不是用自己的本质来造 ,而是从无有中创造。宇宙的造物主与整个宇宙在质在量上都截然不同。泛神论或者泛万物主义带来的,是万物身份的消灭,带来绝望。
  
12.表面问题:我尽量不伤害别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遇见有需要的人,我是不会幸灾乐祸的。一定尽力而为帮助人。

背后预设:这句话的背后,假设神是按照我们是谁 (我们的人格) 和我们的表现 (行为) 来决定接纳我们与否。神审判人类,好象老师将每一个学生与全班同学的分数来比较一样。你的好行为若多过坏行为,你就可以过关!
  
基督教的回应:神接纳罪人,乃是按照耶稣基督是谁 (他圣洁的人格) 和耶稣的表现 (耶稣完成了的大工) 。基督教是唯一的宗教,提供代罪的救赎。我们不可能凭自己的行为进天堂。我们不可能与别人的行为比较,来决定神救我们还是定我们的罪。我们得救,完全是凭神的恩典;完全是藉着信心;完全是因着基督完成的救赎! (289)
  
13.表面问题:可是,基督徒这么强烈地反对性爱!性有什么不好?性是那么的自然,因此一定是对的!

背后预设:他们假设:事实 (比方说:生理的本能) 必然是正常的。而正常的,必然是对的。因此:事实 (既然) 就是对的 (应然)

还有:一件事,假如带来好的感觉,就去作罢!(想去作就作。)
  
基督教的回应:人因为犯了罪,有了罪孽。因此人不是正常的,世界也不是正常的。人亏缺了正常;世界也反常。事实 (就是:目前的人类和宇宙) 并不是正常的!我们有一些的欲望,对于我们堕落的人性是正常的。可是,对于堕落的人性是正常的事,并不是神原来创造人的时候的正常事。性本身不是罪,只要 "正常" 的作:就是说,在神本来创造人的时候所计划的,如何,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之下进行。
  
14.表面问题:我曾尝试过信基督教,可是没有效果(对我没有用)。

背后预设:基督教只是情感上的某一种不会持久的"高峰经历"。这个人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回转(悔改,信心) 。因为他的 "回转" 不是真的,他就假设说,所有的 "回转" 经历都是假的。他以自己个人的经验,来衡量人类所有的经验。
  
基督教的回应:是的,假的回转 (信主) 经历是绝对可能的。他所尝试的,并不是真的基督教。可是,一次的假回转,不等于说所有的回转经历都是假的。这并不合乎逻辑,也不符合事实。
  
15.表面问题:我不能信神。当我看到希特勒如何对待犹太人,又想到世界上充满着痛苦,我不能相信宇宙里有神。

背后预设:这个人假设:我们就算没有绝对的伦理道德标准,也可以作出道德的上判断:如判断希特勒的邪恶。"" 的存在,对我们做道德判断不是必需的条件。
  
基督教的回应:这个立场不符合逻辑。宇宙若没有神,就没有绝对的道德标准,没有"公义" 的根据。要解决"为什么有苦难" 这个问题,必需有神的存在。正视苦难的问题,并不需要我们否定神的存在。这个人的立场,在实际生活上也是行不通的。若要作出对邪恶的判断,而定它的罪,神的存在是必需的,不可或缺的。若没有神,就没有"邪恶" 这回事,也没有""
  
16.表面问题:进化论是真理。我们不能再信圣经了!

背后预设:这个人假设进化论是事实,而不是理论。所有的证据都支持进化论的。而创造论呢,是没有证据的支持的。所有的科学家都相信进化论。没有一个有知识,学问的人,可能对进化论提出异议。进化论,是对宇宙万物的最好的,最合理的解释。而创造论只不过是一个信仰,一种迷信。
  
基督教的回应:进化论其实是由很多不同的,而且是彼此矛盾的理论所组成的混合品。什么是进化论?它是某一些科学家提出的某一些理论。这些理论不一定经得起严格的科学审核,或哲学审核。创造论有充份的证据,而进化论只是一个武断的信仰。参Shute, Flaws in the Theory of Evolution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17.表面问题:教会里的人都是假冒为善的伪君子!

背后预设:这人假设了:神赐福给伪君子们,他们死后将上天堂。所有的基督徒必需是完全人!一次犯错,就成为伪君子了。而在世上的酒吧,舞池,工商界是没有伪君子存在的。提出这抗议的人,假设自己不是伪君子。
  
基督教的回应:所有的伪君子都被神定罪 (马太福音231333) 。所以,宁愿花几十年在教会里容忍伪君子们,不是比在永恒里与伪君子在地狱共存更上算吗?基督教是为"罪人" 设的福音。认为基督徒必需是完全人是错误的想法。其实,在社会上每一个行界,机构里都有伪君子。因此:请你仰望耶稣基督,作一个 () 基督徒罢!基督徒可能让你失望,可是耶稣基督永远不失败,他是大能的救主!
  
18.表面问题:所有的宗教都是一样的。条条大路通天堂啊!所有的宗教都敬奉同一位主宰!因此说基督教是唯一通往上帝的道路,是非常不友善的。

背后预设:他假设:神若存在的话,他并不关心人们如何对待他;也不关心人应该如何正当的敬拜神。这个所谓的 "" 从来没有向人类启示自己,也没有向人类启示他的旨意。他也假设了;所有宗教所教导的教条--就是:神是谁,罪的本质,世界的来源与将来的结局,人是谁,如何得救等--都是一样的。所以,假如所有的宗教都教导同样的道理,基督教只不过是多种道路中的一条而已。
  
基督教的回应:事实上,神具体地启示了他的 (圣洁的) 本性,也吩咐人类如何正当的敬拜他。基督教所教导的教义,是与一切其它的宗教截然不同的;基督教是绝对独特的。每一个宗教都有自己的 "" 或神灵。基督教的圣经,和圣经所教导的信仰,是神所启示的,唯一通到神那里的道路!耶稣基督是唯一到父神的道路 ( 14:6) 。以爱心向别人宣告真理,并非不友善。
  
19.表面问题:基督教不合乎逻辑,不理性。
背后预设:很多人提到"理性" "逻辑" 的时候,其实是指自己的常识。他们是一种错误思想的受害者--就是以为我自己所想的,就是事物的真相。有什么事物对自己来说不合逻辑的话,就不存在。
  
基督教的回应:你的思维若以 "理性" "一般常识" 作出发点(绝对的权威)的话,你至终必成为怀疑主义者。通常提出这种异议的人,对基督教有严重的误解:他们在自己脑袋里造了一个假的"基督教,"然后把它攻破。其实,基督教并不矛盾 (参考:See Gordon Clark, Religion, Reason, and Revelation,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作者显示基督教并不违背逻辑)
  
20.表面问题:那些没有听过福音的异教徒,他们的命运又怎么样?

背后预设:这个人假设:异教徒从没有从上帝得到启示。因此我们不应视他们为罪人,以罪人来对待他们。因为他们无知。他们是 "高贵的野蛮人 " (一些人类学家的用语) 。当我们拒绝基督教时,我们失丧了;可是他们既然对基督教一无所知,他们不可能会因为拒绝基督教而失丧!
  
基督教的回应:事实上,异教徒失丧是因为他们是罪人。他们拒绝,抵挡在他们良心良心里的,和在大自然里的启示:神的普遍启示。他们无可推诿 ( 1:20) ,是被定罪的人 ( 2:12) 。我们失丧不是因为我们知道什么,或不知道什么;我们失丧是因为我们的本性:我们是堕落的罪人。
  
21.表面问题:我不是罪人。

背后预设:罪人的定义就是:社会弃绝的人,如妓女,醉鬼等。提这个问题的人自以为义,认为自己是好人,正直的人,道德上高人一等。
  
Christian Answer:
All people are sinners, though in various degrees. A "sinner" is one who has not done all he should, and who has done what he should not have done. Sin is true guilt before God. God demands 100% of us keeping 100% of the law, 100% of time. Anything less is sin.
基督教的回应世上每一个人都是罪人虽然犯罪的程度可能不同。一个罪人就是没有尽所有的本份和作了神所禁止的事的人。罪就是在神面前罪名成立 (有罪孽) 。神的要求,就是全人类遵守全部律法,所有的人随时都百分之百地遵守。不能达到这标准的,就是罪。
  
22.表面问题:我太邪恶了,基督教不能帮助我的。上帝不可能接纳我。

背后预设:基督教是给那些好人,社会上有地位的人。不是给"罪人" 的。神不可能真正饶恕那些坏透的人。
  
基督教的回应:圣经的教导是:自以为 "好人" 者必下地狱;可是不少 "坏人" 将上天堂 !耶稣说:他来不是召 (自己认为是) "义人" ,乃是召罪人悔改。基督教只对那些觉悟自己的罪和不配的人,提供真正的盼望。对这些人,耶稣的邀请是:到我这里来!
  
23.表面问题:我不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

背后预设:宇宙是一个 "关闭系统" ,由自然定律控制。这些定律是绝对的,不能违犯的。基督从死里复活既是神迹,必定是不可能的事;因为神迹是不可能发生的。
  
基督教的回应:宇宙不是由什么所谓的 "定律" 所掌管和维系的。神亲自托住宇宙,主宰宇宙 (歌罗西书1 17 ;以弗所书1 11) 。神迹并不违反什么们 "定律" 。这是因为,所谓 "定律" 只不过是人们对神在宇宙的作为的观察而已。人观察神如何无时不在托住宇宙,掌管宇宙。今天的当代科学已经放弃了牛顿时代的机械的宇宙人生观--就是这个人的异议背后的宇宙人生观。
  
24.表面问题:我不能接受圣经(是神的话)

背后预设:这个人假设了:人是独立,自主自法的。人以自己作出发点;自己孤独的存在于宇宙,自己靠自己,不靠任何外来的特殊启示。这个人也假设:在这个情况里,人可能理解自己,理解世界和世界其中所有的相互关系。其实这是历代人文主义虚妄的美梦。

基督教的回应:哲学历史告诉我们,人的自主,自法必定带来彻底的怀疑主义 (意即:没有知识的可能) 。我们若以人为出发点,必定导致完全的混乱。除非我们以真神为出发典,才可以对宇宙有真正的认识。这个人的表面异议,并不符合事实。 (参看薛华的着作,如 Francis Schaeffer, The God Who Is There, Inter Varsity Press.)
  
25.表面问题:宇宙里一切都是相对的。并没有绝对的真理。

背后预设:宇宙的一切事物对于提这个问题的人是相对的。人乃是宇宙真理的裁判者。有权力,就有真理。这个人也假设:没有人可以判断别人的道德。人不可能对任何事作道德的判断。
  

基督教的回应:这个立场不攻自破。说 "宇宙一切的事物都是相对的",或"宇宙没有绝对" 本身就是作了一个绝对的判断;这是武断的,不可能跟相对主义自洽的宣告!这个立场也是不符实际的。因为,按照这种说法,希特勒和强奸儿童的人,都应该被肯定。因为人不可以作道德的判断!可是事实上,每一个人每天都在作道德的判断。没有人可以从这个事实逃脱;这是生命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