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21


的使者──西敏會議與講道的改革

主講:范德恩博士 Dr. Chad Van Dixhoorn/口譯:呂沛淵博士/逐字稿紀錄:阿文
(本篇內容編輯自范德恩牧師於改革宗神學院神學講座「上帝的使者」內容)《改革宗神學院2019秋季院訊》和《改革宗神學院2019冬季院訊》

一、西敏會議

之所以稱為「西敏大會」或「西敏會議」是因為會議是位於國會大廈對面的英國西敏寺大教堂召開的,約有三十位國會議員、一百二十位牧師和神學家與會,主要是英國聖公會的會員。會議召開時正處於英國內戰(爆發於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三個國家間),而內戰的結果是國王被斬首,在另外一次內戰之後克倫威爾成為英格蘭的掌權者。開會期間制定了西敏信仰告白以及大小要理問答,還有一些手冊如「崇拜指南」或「教會治理指南」。做為指引教會如何來進行教會治理以及教會敬拜。

從在英國國會的議員,以及在那些向國會的上訴請願的人眼中來看,促成開會的原因是因為一年前發生的、英王查理一世和他子民之間的內戰,而內戰的主因是宗教。當時主導聖公會的大主教威廉勞德(William Laud)不但讓英格蘭的教會痛苦,也讓蘇格蘭的教會痛苦。國會召集這些神學家和牧師來開會,希望解決教會的混亂情況。但當他們請求國王的同意時,卻被英王查理一世拒絕。直到國會逕自發出通知給會員,於是在英王反對下大部分神學家和牧師卻都來了。

此外,1643年九月時英格蘭國會和蘇格蘭國會簽訂了「神聖聯盟公約」,並將愛爾蘭也被拉入這公約中。根據聯盟公約,蘇格蘭會派遣最好的神學家牧者來幫助英格蘭並派軍隊駐守,也要求英格蘭教會信仰的歸正。整個大會超過十年,共一千四百次的議程。最後,西敏大會總共制定了超過一百份以上的文件,包含信仰告白,包含大小要理問答之外,還有前面提到的崇拜和教會治理指南等。

二、傳道人

會議中花費最長時間的,並不是這些會員們原本預期他們所要做的事──那就是「考核及審查牧者」,因為除了政治和經濟以外,講道與牧者的宗教問題是內戰延長的主因。女王伊莉莎白一世在位時,曾與教會達成妥協,卻留下了問題,特別是「講道」方面。許多當時的主教,以及大部分的清教徒,希望多加強教會裡面的講道,更多訓練傳道人、增加講道時間,這促成了牧者們聚在一起「操練講道」。

當時這些敬虔的牧者們在一起操練講道──他們在家鄉瑞士蘇黎世的時候,「作先知講道」就是這樣。這群傳道人在一起來組成團隊,一起操練講道。第一個人先把經文讀出來,並且加以解經。之後,第二個傳道人說明這段經文的教義、基要真理。之後,第三個傳道人說明這段經文所講到的教義、基要真理對教會的益處。最後一位傳道人思考如何將這段經文應用出來?甚至會問一些關於個人靈命省察的問題。這樣的團隊在一起操練講道,對大家的幫助可想而知。不但讓他們聆聽,思考回應,也順便紀錄下來,倘若自己要準備講這篇講章,又該怎麼講?這幫助人們學習講道,學習思想。當時這種訓練的團隊,十分流行。

當時的大主教格潤多(Edmund Grindal)尤其支持「操練講道」。然而就在他成為大主教 之後不久,因為有負面的謠言,女王便召見格潤多,並希望解散這種操練講道。然而大主教勇敢並忠心地告訴女王說:「女王妳錯了!公開傳講神的話,乃是神拯救人所使用的施恩媒介,普遍恩典的手段。使徒保羅稱其為神勸世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藉著傳講主的話,神的榮耀被高舉,人的信心得到餵養、愛心得以增加。藉著講道,無知的人得到教導、疏忽的人被勸勉、剛硬的人被勸戒、軟弱的良心得著安慰。」

格潤多也針對「君王跟教會的關係」提出勸告,他說:「女王陛下請容我陳述。若要我選擇冒犯至高神屬天的權柄,我寧可冒犯您──屬地的權柄。」然後他接著說:「陛下,請您記住,您也是一個必死的世人。」發表了空前絕後的言論,不久就被伊莉莎白給革職了。

繼位的蘇格蘭王詹姆士喜歡聽道,也支持「操練講道」,但之後繼任的查理一世和勞德 Laud)大主教則持反對態度。即使有些被按立為傳道或聖職人員,並不表示他能講道,因為要講道還得通過考試許可。在當時的英國,傳道人的質與量都成了問題。所以,當英國發生內戰的時候,大部分的人也都支持國會,而在這個國會裡的議員大多數都是與清教徒有關。他們開始由國會來改革教會,並把教會有醜聞的牧者都驅逐了。

當時有位國會的議員叫「約翰懷特」,著書表明國會趕走這些「醜聞牧者」的原由,並說明前一百位被革除牧職的牧師和他們所犯的罪。這些令人難過的事情,發生在倫敦和周圍的城市。除了被「教皇洗腦」和「醉酒」是最常犯的罪之外,也還有性侵、強暴、同性戀、人獸戀、偷竊、賭博,破壞守安息、言語暴力、家暴、收賄、不尊重講台、破壞聖餐以及公開批評國會等等。

懷特書中記載的事件都是有憑有據,並且指名道姓的列出這些「醜聞牧者」。書上的事件經過國會法庭公開審問,以倫敦附近的教會為主。然而,全國各地都有類似問題的牧師,所以西敏大會首先就請求國會,先開除這些不悔改、造成分裂的牧師。

三、採取行動立即改革

其次要盡快找人來接替教會空缺的牧職,所以國會要求西敏大會盡快組成「考核委員會」來考核牧師及候選人,並選立約翰李(John Ley)成為考核委員會的主席。之後,西敏大會 就開始審核牧師,包括新進來的傳道人。只是還來不及定下審查規矩,直等到兩個 1643 9月)之後。

他們列出審查的牧師名單,和等待考試的牧者。先由委員會審查,再報知大會全體,經大會通過就頒發許可證,再到國會登記,最後下議院就根據通過審核的許可證,差派他到某個缺牧師的地方去牧會。除了需要主要的審核委員會之外,若其他相關問題,也設立了五十位委員會來處理特殊難題。西敏大會前後(從16431653年)一共審查了四、五千位牧者之多,這真是令人難以置信的成就。

四、講道與講道者品格的指南

西敏大會立下規矩:任何人要牧會,或者轉換牧養的地方,都需要經過西敏大會的委員會考核,即使要耗盡多少的人力與心力。西敏大會旨要改革並重建教會的牧養事工,但與其說是改變講道的方式,不如說改變講道的人。儘管如此,西敏大會並不會永遠召開,所以經過諸多的討論,制定出一項長期計劃。其中之一,就是在《公眾崇拜指南》中詳細描述什麼是合適正確的講章,以及一個敬虔的傳道人應該有的形象。
在《西敏公眾崇拜指南》當中「傳講神的道」這部分提到,大會所期望的講道者應兼具以下這六種特質:有學問的人、敬拜的人、善演講的人、護衛福音的人、牧養的人、主的僕人。

有學問的人:

講道的人應該是一個研究聖經的學者,比《公眾崇拜指南》更早出版的《教會按立聖職人員指南》裡面說道:講道的牧者應該是一位有恩賜、有能力講道事奉的人,並要熟悉原文聖經、有解經技巧,因為他們是事奉上帝的僕人。講道事奉不只是門科學也是藝術。講道的人要熟悉整個系統神學的全貌,並整本聖經。能講出聖經的精義,又能按照正意分解真理的道,還要講明經文的教義和基要真理。因此講道的人要研究聖經並用簡單明白的話表達精義,如此做乃是為了別人靈魂的益處,不是只為自己能力而已。

敬拜的人:

講道的人除了是聖經的學者之外,也必須是敬拜的人。講道者的感受和他的心必須時常多於一般信徒,他要信靠聖靈的光照以及神所賜給的教導恩賜,認真查考學習聖經,以謙卑的心禱告尋求神,並領受他所學到的真理。一切神藉著聖經所告訴他的,都要來學習。西敏大會的神學家認為講道是敬虔的行動,是敬拜和成聖的經歷。不論是對個人或是對公眾的講道都是一個成聖過程中的敬虔表達。講道的人要真正生命被改變、真正過敬虔生活,才能上台公開傳講主的話,就是基督的真理教訓。而無論在私下或公開,他都是非常真誠地、努力地為了將神所賜的恩典帶給祂的百姓,儆醒地省察自己並看守羊群,因為是神立他為群羊的牧者監督。

善演講的人:

傳道人雖不是受薪來演講的「講道專家」,但是他必須有能公開的來講解神的道能力。他們必須好好準備,講章要清楚明白、口語通順易懂、又有勸服力。大會指南說,先有講章的導言,然後有次序地表達論證,以例證來表達屬靈生命的喜樂。這個指南也要求講道人要能勸勉。傳道人並非只是演說家,或是修辭學的講師,並非要求每個牧師都成為口若懸河的演講大師,而是強調每位講道者能將神的話語交通、傳遞、講述,讓即使最單純沒有學問的人都能聽得懂是在講什麼?也不是用人的智慧諂媚聽眾,是彰顯聖靈神的大能,免得基督十字架落了空。所以這個講道的人是一個會講說的人,他需要智慧,需要熱忱,需要默想才能勝任,所以大會要求講道者要讓聽眾能夠感受到這是神的道在傳講,是賜生命大能的神在掌權的。如果有不信的人在其中聽道,他心中的秘密被刺入剖開,他若果承認有神在我們中間,便將榮耀歸給上帝。

護衛福音的人:

指南中也強調講道的人必須是能夠回應那些錯誤教訓和異端邪說,護衛福音──講道的人也是護教的人。每一個來參加崇拜聚會的人都會相信講道人所講的。這就是為什麼講道人一定要傳講聖經的經文,要來證實所傳的道是真實的。所以講道人用的經文是要清楚明瞭,不要使用一大堆經文,卻使人家聽不懂。講道人是要用的論證論說必須是有說服力的,壓倒性的,很清楚的傳講出來。

如果當中有聽眾懷疑,心中稀奇的話,不論是因為這些聽眾他們有偏見,或是他們聽不懂,或是不願意接受,講道人要把聽眾心中的疑惑要除去,與他們原來了解的不同。也要回答反對的意見,把人心中造成偏見的理由和原因要除掉。當然有些傳道人他有專門批評異端的嗜好,因此這個大會加上一個解釋──不要浪費你聽眾的時間。講道的人不需要常常講出這些邪惡的錯誤的東西,為它做免費的廣告所以大會提醒這些講道人,不要把那些褻瀆神的話在講壇上講出來,你不需要重複他們講的。如果會眾在當時異端教導洗腦的危險之下,你要來針對異端的錯誤教導,從聖經來回答。所以傳道人是一個牧師,是一個護衛福音的人。

牧養的人:

同時大會指南也告訴講道人也是一個牧養主羊的牧者。當牧者講道的時候,會眾要知道這個牧師是有愛人的心腸來愛他們,來勸戒他們。講道的人走在群羊前面做榜樣,他也是記住會眾的弱點,他們的需要、他們的罪。講章不要太複雜,也不要太多論點,讓會眾群羊的記憶力短路;不要講過多新奇聽不明白的神學字眼。講道的人,他的關切是群羊靈魂的需要,關切這些群羊受到造就。好的牧者不是告訴會眾該做這個,該做那個!他要幫助會眾看見如何能夠悔改歸正活出神的話語。講道的人要指出罪惡的危險跟帶來可怕的後果,帶來安慰力量來勝過試探;要提出心裡良心有爭扎的,讓會眾清楚福音。講道的人在會眾當中生活,並應該發現如何用最好的例證來牧養這些會眾。

主的僕人:

正如這個大會所說:傳道的牧者會把群羊他們的心靈歸向基督,回到這個平安亮光聖潔的泉源,所以講道的人是牧師、牧者。但最重要的來說,講道的牧師是僕人。講道是最偉大,是最棒的工作,但講道的人仍然是要勞苦做功的工人。當主聽他們講道的時候,他們便不會覺得自己是一個有愧的工人。講道的人是基督的使者,基督的僕人,也是群羊的僕人。

講道的人努力認真的講道,不要讓聽道成為會友的負擔。他的職分是要除去群羊心中的懷疑和疑惑的,跟除掉他們心中造成疑惑的軟弱。既然講道的人是僕人,他就不可以混日子,隨便用一些雜草來餵養群羊,隨便的講道,只給一些例證故事,而是盡全力幫助會友在屬靈生命基督徒生命的成長。每一個講道的例證是認真準備的,不是開罐頭炒冷飯,即使講道的準備對牧者是一個很辛苦的工作。《公眾崇拜指南》也勉勵講道的人,基督的僕人,不論用什麼方法講道,還要敬重他所有的職分,小心謹慎,認真勤勉的做主工作。他盡全力的,忠心的單純地事奉,反映出基督耶穌的比喻裡面所說的工人。所以這些群羊的牧者工人不斷的注目仰望基督,榮耀基督。神子民的悔改歸正得救是神僕人的工作,不是為自己的利益,不是為自己的榮耀。為主求一切,不會有任何的懶惰或攔阻。主的僕人,必須要有智慧和愛心。他要把他一切所作的工作,交給主手中,求主來賜福。西敏大會也寫著說,講道的人使神的真理在教會中傳講,被保存,不會隨流逝去不會腐化,因此許多靈魂被拯救,並被建造。那麼這個工人,最後收割莊稼得許多百倍的恩典,在今生就得百倍了,在來世就得到榮耀的冠冕。

讓我來講清教徒講壇的七個標誌來結束:

一、神的使者:被按立的傳道者

清教徒的講道講壇第一個特徵,是由被神分別為聖,按立成牧者的人來做的。吉列士比(George Gillespie )這位神學家談到按立時,指向使徒保羅所說到重要的題目—若是沒有奉差遣他們怎能傳道呢?吉列士比說到 顯然這個傳道人蒙召,講到一個特別的呼召。不是每一個國家的公民都是大使。當時有些人說他們沒有所謂特別神聖的呼召,也不用特別按立一個人要特別從事這個祈禱傳道,吉列士比認為這既不實際,又不符合聖經。如果每一個人都可以講道的話,那教會將會如何的混亂呀!回到使徒保羅所說的話,有些人是特別被分別為聖出來,有些人被差遣,這是所謂的按立聖職最核心的觀念。

二、被訓練的傳道者

講道的人必須要被按立,他們必須被造就。萊富他說到:每一個人都需要讀書學習,但是對保羅而言,傳道者更是需要研究學習聖經。傳道者需要聽道,要查考聖經,要默想,要遵行。因此在傳道者被差遣之前,他們要專心地在做這樣的工作,專心地在基督耶穌裡學習、被裝備。
有些人反對,或者不覺得傳道人需要有學習、有學問。古德溫(Thomas Goodwin)說到:連提摩太都需 要認真的查考聖經,認真的學習。如果講道不查考聖經,不是有學習研究的話,等於跟聖經說的相反。以提摩太為例,這是一個很有看見的論點。有些人說講道就憑著感動講,何必要做研究、準備講章呢!這些人在用他們所聽到的東西去講,去準備,他們喜歡講自己所有的知識或經驗。有人說沒有人上台腦筋是一片空白的,一開始講不是這樣的。我知道有些人上講台腦袋一片空白的亂講。也許你也有!

但並不是說你要在講台上彰顯你做了多大的學問,做了多大的研究,不需要這樣。西敏大會中有長時間辯論這個題目:那麼講道人是不是可以引用其他人。史密斯(John Arrowsmith)反對,說到:其實可以在台上 可以簡單地引用。他也用拉丁文引用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說:引用並不是一個新的教導。

三、敬虔的傳道者

傳道人不但需要被按立、被造就訓練,他們更必須是敬虔的傳道者。事實上,西敏大會敦促講道的改革,並呼籲必要是敬虔的人擔任牧師。西敏大會向國會請願,強調只按立並差派敬虔的牧者;他們希望這些有醜聞、持續犯罪的牧師被革職,並由忠心盡職的牧師取而代之。大會不斷地強調牧者必須是敬虔的,敬虔又可敬、敬虔又信實、敬虔又有能力、敬虔又有學問、敬虔又有正確判斷力的牧者,無論如何,他們都需要必須是敬虔的。在討論準備進入牧職、被考核的候選人時,西敏大會要「敬虔的又有盼望的」預備成為傳道人;而當考慮培訓下一代服事的人,西敏大會寫下要「敬虔的又有盼望的」學生。

使徒保羅所寫的兩封教牧書信(提摩太和提多)都強調,牧師的清潔或聖潔更遠遠超過他的學問。西敏大會當中的一位最為年長的牧者奧利弗鮑爾斯(Oliver Bowles)更寫了一本書叫作《牧會神學》,書中有三分之一講到牧師的生活和他的靈修。

四、傳講神的話

第四個清教徒講台的特徵,那就是向會眾傳講神的話語。傳道者不只去傳講,他自己是一個聆聽聖道的人。傳道人必須是按立的,必須是敬虔的又有學問的人,也必須是一個聽道行道的人。所以他領受從牧者口中傳講神的話,是神的話,這是希伯來書十三章所講的。所以你要記得從前在你們當中引導你們的人,他們向你們傳講神的道。所以也許聽起來是人在說話,然而一個真正神的傳道人,他們在履行教會裡面的服侍,他所講的道就是神的話。巴羅夫(Jeremiah Burroughs)從以賽 亞書六十六章的講道這樣說:「那些因我的話戰兢的人」。巴羅夫希望在聽眾當中興起敬畏神的心,所以真正敬畏神的弟兄姊妹們並非把聽神的道當成平凡普通之事,就是花個時間,或來看看講員講的怎麼樣罷了。無論是讀聖經,或者聆聽講壇上的牧者講解聖經,你一定要存著敬畏的心來領受。我們可以用心分辨講道所講的,但我們不會去反對他們講道中的聖經真理。巴羅夫引用士師記裡面的這個摩押王,他說摩押王應該成為一個歷史,讓後來的聖徒們紀念。不是因為他是異教徒、錯誤的、拜偶像的,也不是因為他被那樣刺死─讓人覺得很厭惡的死法。乃是因為他站起來領受以笏─神的使者來傳信息,他至少是站起來,以一種敬畏的心來迎接神的使者。巴羅夫把刀插的更深,他直接問聽道的人:「你們有沒有聽到神的話語傳到你們的心,讓你們的心冒冷汗呢?你們會眾到底認為講的道如何呢?」他警告那些雖然逃離世界、卻沒有認真領受神話語的人。當討論到不敬虔和驕傲自大,巴羅夫所要講的假設是,清楚的忠實傳講聖經的講道,就是在傳講神的話語。因為這是神的話,從祂的使者口中傳出來的,所以如果你是懷著不敬虔或者驕傲的心來聽的話,便是犯罪和醜聞了。

五、講道是神施恩的媒介和普遍的管道

所以既然傳講神的話就是神的話,那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敬拜」又扮演什麼角色呢?這個西敏大會的答案是─也是第五點─講道是神使用的施恩的媒介、蒙恩之道正常的管道。柏吉斯(Anthony Burgess)這樣說──忠 實傳講聖經的講道是神使用的正常方法來帶領人悔改歸向基督。他甚至可以強烈地說:「所以這個傳講神的聖道是神唯一所設立的。」是賜下恩典的開始,或繼續增加恩典,都是藉著神設立的傳道人繼續講道,因為信道是從聽道而來的。所以哥林多前書第三章這個說到神使用他的僕人保羅亞波羅來教導你們能接受的,他們的朋友葛林希爾(William Greenhill)說了類似的話。當 神的話在哪裡沒有傳開,沒有正意講解經文的話,沒有按著施行實施的話,民就滅亡了。難道這不一直都是真的嗎?

那到底人們聽講道能得到什麼益處。亨德遜(Alex-ander Henderson)在一個講道裡面承認說:我知道 你們當中許多人聽完道出來之後會跟牧師說,「聽完道之後靈魂並未提升,也依然故我。」那個時代也許人們對牧師比較坦誠。那若真是如此,清教徒們就有會質疑「到底這個傳道人有沒有傳講主基督?」

六、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

賽玖(Obadiah Sedgwick)牧師說到,無論傳道人 怎麼樣勞苦地講道,都是要使基督成形在人的心中。所以講道者一定要以基督為中心,如果講道不是以基督為中心的話,所講的這一切都是白費功夫,不會有什麼結果的。古德溫(Goodwin)說到,如果以基督為中心的話,那你的腳蹤就更加佳美了。在清教徒著作裡面多處出現提醒要傳講這個真正的福音,少講這些世界上的話。清教徒的講道事奉是以基督耶穌為中心。真正的傳道人是在高舉基督在他們的事奉裡,他們很高興,並能夠滿足來傳講以基督為中心,在群眾當中來高舉基督在他們的肩膀上。傳道人不讓燈光掌聲歸給自己,只要人們注意仰望基督,基督得到一切榮耀,因為「不見一人,只見耶穌」。

七、聖靈的工作

最後,第七點這是非常重要的,就是依靠聖靈。清教徒承認說,講道看來似乎不是人們立刻感受到,被傳揚出來的福音。即使在十七世紀,講道聽起來好像是對人的理性相反、是不容易接受的,但講道本身就是真正的答案。神刻意要揀選這個謙卑的管道方式,世人所看輕的管道,來成就聖靈所成就的大工。柏吉斯帶我們回到哥林多前書第三章,保羅說:講道的是撒種,是澆灌的。我們都知道是誰叫他生長,正如在這個施行聖禮不是立刻見效,講道也是如此。無論這個神的話語聖道是聽到的,或是領受聖禮是可見的、是彰顯的,都是需要藉著聖靈所工作的信心來領受的。聖經中看到講道的傳道人是神的同工,而柏吉斯這個所說成功的果效並不是傳道人所能做的,是神的大工。羅斯福也說了同樣的類似的話,他把這個引伸到其他的方面,我們所做的一切,不只講道,一切都要只依靠聖靈。當人們想到我們教會講道的牧師是不是失職,讓我們記住聖靈的大能。神藉著基督耶穌所賜的恩典。不只是為我們自己,乃是為了我們的聽眾。



何為改革宗教會
宏恩堂成人主日學 高阿丹


何為改革宗教會 01
200119 宏恩堂成人主日學 高阿丹

參考書:The Creedal Imperative by Carl Trueman; Welcome to a Reformed Church by Daniel Hyde

第一問:什麼是改革宗教會?什麼東西定義改革宗教會?
答:改革宗教會認信信仰準則,就是大公教會歷代信條與信仰告白(creeds and confessions:使徒信經,亞塔納修信經,尼西亞信條,迦克墩準則,三聯信仰準則,西敏信仰準則)

為什麼你來到宏恩堂?改革宗長老會宏恩堂?
· 因為唐崇榮牧師介紹?因為麥牧師?
· 因為這裡教導純正?(=這裡不搞靈恩?)你怎麼知道這裡教導純正?
· 宏恩堂與其它教會有什麼不一樣?至少理論上改革宗長老會宏恩堂與其它教會有何不一樣?又和其它改革宗教會有何共同之處?——改革宗教會認信信仰標準confessional

我只要聖經,不要信條?

· 「聖經是神寫的,信條是人寫的」?well, 是的。信條不是上帝默示(inspired)的,但這不表示信徒只需要聖經而不需要信經,如信徒不僅須要讀聖經也須要聽道。

· 信經是「subordinate standards 附從的標準」「normed norm; 聖經是norming norm

· 「只要聖經,不要信條」——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可同意這說法,就是聖經是我們信仰最高準則:若我們認信信經,是因為我們認信信經是從聖經歸納出的的信仰標準。

· 「只要聖經,不要信條」凸顯:

o 輕忽上帝設立教會的意義,輕忽教義的傳承:羅6:17;提後1:13;弗4:4-14

o 輕忽人罪性,對人本身的判斷力/理性過於樂觀;

o 凸顯人本身的驕傲:「這都只是神學家自己的看法」——不,信經/信仰告白定義上就是教會的文件churchly document,儘管它可能是一個人的「作品」(海德堡,比利時)或議會的總結,這些準則都是經歷基督教會在歷史中檢視與認證的。若一個人要說「這不過是人寫的」,他其實是在說「我自己的判斷能力、智慧、領受」超越上帝賜予大公教會的牧師與教師。

· 高舉個人屬靈經歷/感受/認知——若不能訴諸客觀真理,就只有主觀感受。例如:若不能爭論道成肉身之客觀歷史的真實性,那麼道成肉身就成了個人感受耶穌的臨在(何必那麼在意道成肉身教義上的重要性?)現代基督徒不夠了解自己受施萊爾馬赫Schleiermacher 的影響有多深——現代基督徒的屬靈生命或情操成了情感宣洩/釋放/慰藉/療癒。

· 但是我們的信仰首要有其歷史真實信,有其客觀性,有普遍真理性:猶大書3

· 正因為上帝在歷史中具體透過祂的教會、藉著恩典媒介工作,我們可說「光有聖經不夠」——聖經需要解釋,需要有「道理的模範」「純正話語的規模」。我們的主與猶太人的爭論就是詮釋上的爭論:猶太人讀的聖經與耶穌讀的聖經是同一本聖經!約5:39;林後3:14

· 「只要聖經,不要信條」——這本身就是信經,就是一個自我矛盾的詮釋原則。差別是,這是個人的、私下的、無法檢視、無法認證的詮釋架構。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信經,差別是:公開還是私下,可檢視還是無法檢視,有評估標準還是憑個人感受?
教會需要信仰準則,因為

· 教義是至要的:沒有教義,就沒有信仰,就沒有救恩;林前15:3-4。每個人都會說:主啊,主啊?但是「耶穌是主」的內容為何?祂是什麼樣的一位主?祂是誰、祂如何愛我?

· 教導的內容是至要的:我們如何評估一個人講道或教導的內容?「看他是否符合聖經」?如果有人在台上說「聖經裡沒有三位一體,所以我們不要太在意三位一體,三位一體只是人發明的。」我們有什麼準則可判斷這個人不該教導,斷定教會也不該聽這教導?

· 基督徒定義上就是長成有基督身量的人:教會會眾的標準非常「低」羅10:9-10;但是聖徒不應滿足於此。林前3:1;來6:1-2。光有「我們所信的六大要點」對一個有活力的基督教會生命是不夠的:信仰準則劃界教會集體信仰內容的範疇。

· 教師有更高的標準:雅3:1。教會的牧者、教師、長老、執事需要subscribe to 認信信仰標準。也是評信仰準則來評估他是否適任教導職分(例如:主日,替代性救贖等)。可教導純正教義(doctrinal competence)的教師不僅造就會眾,也是對會眾的保護。提1:92:1;羅16:17substitutionary atonement: WCF 8.5;11.3;16.5; WLC 38;Sabbath WCF 21.7; WLC 116.

· 信仰議題需要有其評估準則(基督人性受造?比利時19條);教會事工要有其教義基礎(嬰兒洗?);信仰準則告訴信徒:我的教會是否不只有名(“改革宗”)而也有其實。

· 信仰準則是教會懲戒的標準:對會眾和賦予職分的人都是如此。信仰準則也限制教會權力:我不能直接限制你聚會要坐那裡,或要穿什麼衣服來教會,或用什麼樂器敬拜。

· 信仰準則叫教會合一:我們知道我們所信的是什麼。弗4:5

· 信仰準則叫教會的敬拜讚美更有活力:我們唱的詩歌有內容,不是異端,不是情緒抒發。見亞塔納修信經!

· 信仰準則叫基督教會與世界分開:會眾一同念信經是最「反動/反文化」的事了!


何為改革宗教會02——敬拜 
200126宏恩堂成人主日學

參考書Westminster Directory for the Public Worship of God; Worship: Reformed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 by Hughes Oliphant Old; Welcome to a Reformed Church by Daniel Hyde

WCF=西敏信仰告白WLC=西敏大要理問答WSC=西敏小要理問答

第二問什麼是改革宗教會什麼東西定義改革宗教會
改革宗教會1按照聖經敬拜2奉基督的名集團敬拜3依靠聖靈敬拜

Of God, By God, For God 敬拜上帝憑上帝為了上帝

· 加爾文宗教改革就是為了要能夠以討上帝喜悅的方式敬拜上帝。(改革宗與路德宗之差別)

按照聖經敬拜
·     上帝為了自己榮耀造人而人受造就是為了要敬拜上帝WSC 1; 19:1; 1:3-6
·     上帝命令我們敬拜祂第一到第四誡命人與神的互動都在「敬拜」範疇之下。
·     因為改革宗教會是認信教會而認信教會就是按照聖經敬拜的教會WCF 1.6; 21:1; WLC 108, 109;

o  1.6 上帝全備的旨意與上帝自己的榮耀、人的得救信仰、和生活有關的一切必要之事《聖經》都明明記載或是可以用正當且必要的推論從《聖經》引申出來。所以無論在任何時刻都不可加添;無論是藉著「聖靈的新啟示」,或憑人的遺傳,都不能加添《聖經》的內容成為最高權威(m)。不過我們承認:(1) 除非聖靈在我們裡面光照我們,否則我們對《聖經》啟示的上帝全備旨意,即使有某種程度的認識,這樣的認識也不足以使我們得救(n); (2) 有時候上帝和教會行政,也與人類的行事為人原則有相通,這時我們就應該用人的「自然之光」、基督徒的判斷、按照《聖經》的一般規則(這原是我們應該一直遵守的) 來規定有關敬拜上帝、教會行政的相關事務(o)

o  21.1 自然之光顯示有一位上帝,掌管萬有,有至高主權,本為善,又向萬 人行善,因此人當盡心、 盡性、 盡力、 盡意地敬畏、 愛慕、 讚美、 求告、 信靠、 事奉祂 (a) 但是敬拜這位真上帝,必須要按照祂自己設立的法則,限於祂自己啟示的旨意,才可蒙祂悅納。 所以我們不可按人的想像 和道理,撒但的提()議,而以任何可見的表象,或其他非聖經所規定的方 法來敬拜上帝 (b)

·     上帝告訴我們如何敬拜祂:Regulative Principle of Worship 敬拜之規範原則(vs. Normative Principle 基準性原則): 我們相信上帝有向祂的子民啟示要如何敬拜祂——第二誡命

·     人不是按照自己的形象敬拜:敬拜不是「盡情抒發」「娛樂」,敬拜就是順服上帝律法。

奉基督的名集團敬拜
·     18:20;約14:14; 15:16; 16:23;
·     以基督為中心:憑基督,向基督,在基督裡;約14:6;路22:19
·     集團敬拜定義我們的身分:來10:19-2513:15

依靠聖靈敬拜

·     敬拜首要是上帝的工作:約4:24
·     8:15-27;弗5:19
·     敬拜由聖靈感動、策動、引導、潔淨,結出聖靈果子。
·     敬拜是上帝塑造祂子民的工作,是祂拯救的工作:WSC 88, 89
·     集團敬拜造就教會:林前14:1-6
·     集團敬拜定義教會:林前10:16-1711:17-22

12:1-2

·     讚美+禱告+聖道+聖禮=我們就不效法世界,獻上神所喜悅的活祭
1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Rom 12:1-2)
·      改革宗的敬拜定義上就是「改革、再改革」ecclesia semper reformanda est —— 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每一個關乎公共敬拜的細節,但是它並非沒有給我們原則和不可或缺的原素。我們獻上合乎上帝心意的敬拜,必然需要依靠聖靈心意更新而變化。


何為改革宗教會03——聖禮
200202宏恩堂成人主日學

參考書The Reformed Faith by Robert Shaw; Confessing the Faith by Chad van Dixhoorn; Welcome to a Reformed Church by Daniel Hyde

WCF=西敏信仰告白WLC=西敏大要理問答WSC=西敏小要理問答

第三問什麼是改革宗教會什麼東西定義改革宗教會
改革宗教會按照聖道施行聖禮

真教會記號
·        真實教會記號聖道+聖禮+紀律懲戒。比利時信仰告白29 The marks, by which the true Church is known, are these: if the pure doctrine of the gospel is preached therein; if she maintains the pure administration of the sacraments as instituted by Christ; if church discipline is exercised in punishing of sin: in short, if all things are managed according to the pure Word of God, all things contrary thereto rejected, and Jesus Christ acknowledged as the only Head of the Church.

何為聖禮WCF 27
·        27.1聖禮是恩典之約的記號與印證由上帝直接設立為要表徵基督和祂的恩典並確認我們在祂裡面有分;又在屬教會的人與世界其餘的人之間設立一可見的區分);並且按照上帝的話在基督裡嚴肅地(敬拜)服事上帝。羅馬書Romans 4: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        27.2 在每一聖禮中,在「記號」與「記號代表的實體」之間都有一種屬靈的關係,或說聖禮上的聯合。。。
·        27.3 正確施行聖禮時顯出的恩典,不是因為聖禮本身有甚麼能力,也不是因為施行聖禮的人敬虔或意志使它有能力,而在於聖靈的工作,和基督設立聖禮的話,這話包含(1)吩咐人要施行聖禮,(2)應許給那按理領受聖禮者受益。
·        27.4 我們的主基督在福音書中設立了兩個聖禮,即洗禮和聖餐;除了正式按立的傳道人(牧師) 外,任何人不得執行這兩個聖禮。

洗禮:WCF 28
·        28.1 洗禮是耶穌基督所設立的新約聖禮,不但為了嚴肅承認受洗者加入有形教會,對受洗者也是恩典之約的記號與印證、重生、赦罪、藉耶穌基督將他自己奉獻(信心的見證)給上帝,行事為人有新生的樣式,表徵與基督聯合;這聖禮是基督親自吩咐的,應在教會中繼續施行,直到世界的末了。
·        28.3 在受洗者頭上澆水或灑水就是正當地施行洗禮,無需將受洗者浸在水中。來9:10, 13 10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13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
·        28.4 不但真真正正承認相信並順服基督者應當受洗,而且相信的父母親的一方或者雙方是信主的 , 他們的嬰孩,也應當受洗。

o   10.3 嬰兒被揀選而早夭者,都因為基督重生而得救了聖靈何時、 何處、 如何 做工,皆隨祂己意。照樣,其他一切無法藉著道的傳講,蒙外在呼召的選 民,也都得救。
o   17:7-9; 3:9, 14; 西2:11-12; 2:38-19; 4:11-12;林前7:14; 10:13-15; 18:15
o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為使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也使他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而且跟隨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的足跡的人。(Rom 4:1112)
o   信徒的兒女都該受「嬰兒洗」?如何評估?

·        28.6 洗禮的效果並不與洗禮施行那一刻有關;然而,因著正當施行這洗禮, 聖靈不但提供應許的恩典,而且也按著上帝自己美意的安排,在祂指定的恩典,實際顯明、賜與這恩典給應領受的人,無論是成年人,或只是嬰孩。

聖餐:WCF 29
·        29.1 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以他的血與身體設立了聖餐,稱為聖餐,應當在教會中遵守,直到世界的末了,為要永遠記念他的受死,保證真信徒在其中應得的一切福份的益處,並在祂裡面得著屬靈的滋養和生長,使他們更進一步對主履行應盡的本分。聖餐又是作為基督奧秘身體之肢體的信徒,與基督有交通,並彼此交通的一種聯繫和保證(bond and pledge)
·        29.3 主耶穌在這聖禮中吩咐祂的僕人向會眾要宣讀設立聖餐時說的話,要禱告、要祝福餅杯,就使它們分別為聖,要拿起餅來,擘開,要拿起杯來,他們自己也要領聖餐,將餅杯分給領餐教友,但不可分給未出席者。
·        29.4 私人彌撒,即單獨從神父,或者任何人一個人所領受的聖餐;不讓信徒領受主杯;敬拜餅杯,或將之舉起、捧持、遊行讓人敬拜; 以任何宗教用途為藉口來保存餅、杯,以上種種都是不對的,有違聖餐的本質,違背基督設立聖餐的宗旨。
·        29.5 聖餐中的可見成分(visible elements餅與杯),如果按基督的吩咐,應當地分別為聖,與真正被釘死的基督,就有如下的關係:雖然他們真實卻聖禮性地(truly, yet sacramentally)有時就直接被人稱做「主的身體」、「主的血」;但就其本質與性質來說,這些真的只是餅和酒,和從前一樣。
·        29.6 所謂餅與酒的本質,經過神僕的聖別或其他方法,變成基督的身體與血的本質(所謂化質說)」的教義,不但不合聖經,而且違反常識和理性;顛倒聖餐的特質,過去和現在都造成各種迷信和明顯的偶像崇拜。

·        29.7 按理領聖餐者,不但是在外面有分於聖餐中有形的物質,也是在裡面憑信心真實地(不是憑肉體,是屬靈地)領受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以基督為糧,我們領受他受死帶給我們的一切益處的祝福與保證。基督的身體和血雖然不是物質性(physically)地在餅杯之內,或與之同在,或在其下;然而就屬靈工作來看,聖餐對信徒的信心而言是真實同在的,正如餅與酒對信徒的外在感官而言是真實同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