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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6

 恩典 Grace

摘录自《字里藏珍17个圣经关键词》God's WordsStudies of Key Bible Themes, 巴刻J.I. Packe/林来慰译/112-131宣道出版社。

在新约圣经中,“恩典”一词实具有举足轻重的重大意义。事实上,它可说是基督教的钥词。全本新约圣经的内容就是关于恩典。新约圣经中的神是“诸般恩典的神”(彼前五10),新约圣经中的圣灵是“施恩的圣灵”(来十29),新约圣经所展陈的一切盼望完全建基于主耶稣的恩(徒十五11),主安慰保罗说:“我的恩够你用”(林后十二9)。约翰说:“恩典……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一17)。因此,那关于耶稣的信息,就被称为“神恩惠的福音”(徒二十24),众使徒强烈地相信恩典的真实性和重要性,到了一个地步,以致他们发明了一种崭新的写信方式。在保罗所写的十三封书信中,他开始时的问安,不是普通一般写信的人所用的“你好”的字句,而是采用一种祷告的形式,祈求父神和主耶稣把“恩惠和平安”或“恩惠、怜悯和平安”赐给收信的读者;每封书信结束的时候,都再用祷告,要“主耶稣基督的恩惠”或只是“恩惠”,与收信的读者同在,以此代替一般人常用的“再见”两字。彼得和犹大的书信,并启示录一书,也有类似的问安(参约贰3),另外希伯来书和启示录也有类似的结语,而彼得后书则用以下的请求结束:“要在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上有长进”(18)。每一卷书信,从开首的问安到结尾的祝福,中间所写的一切,都表明一个真理:对众使徒来说,恩典是基督徒人生一个最基本的要素。
  
常常听见人说,新约圣经的主题是救恩,这是真的。但新约圣经中的救恩由始至终是关于恩典的(弗二58);救恩是神的恩典所带来的(多二11),而救恩的终结则是“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一6 )。这样看来,整套新约神学都包涵在“恩典”这个词内了。新约的信息,不过就是宣告说,恩典已在耶稣基督里面,并且藉着他临到世人;同时,在新约里,神呼召人去接受这恩典(罗五17;林后六1),认识这恩典(西一6),不要废掉它(加二21),而是要继续在这恩典中生活(徒十三43),因为这“恩惠的道……能建立你们,叫你们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二十32)。恩典是新约信仰的总和与实质。
  
因此,能够开启新约的钥匙,就是恩典;而且这也是唯一的钥匙。除非我们对恩典有所认识,否则无论我们对新约圣经的用词有多少认识,也不能深入了解它的真义,难怪很多人对新约圣经感到困惑不解(尤其是大力宣扬恩典的保罗所写的书信),而且很容易误解经文。对恩典无知的人(甚至包括属灵的人),若只把新约圣经当作一本道德准则的书,或是具有象征意义的书籍来阅读,就会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新约的每一卷书,都像整个有机体的其中一部份,是从历史及神学角度去分析恩典这个事实;我们必须有这样的认识,才能了解新约。
  
可惜今天很少人能充份认识恩典的真实意义。百多年来,这题目受到不少人漠视及误用,以致在英国宗教界,对于过去改革者、清教徒,以及十八世纪福音派信徒所遗留下来有关恩典的清楚而深湛的认识,已几乎荡然无存。“恩典”一词仍是宗教词汇的一部分,我们也经常在公祷中使用;但对很多人来说,它隐约是从天上而来像电池一般的力量,并透过圣礼来支取的;而恐怕对更多人来说,它根本就毫无意义。同时,很多假借基督教名义的宗教,实质是完全废掉并否定神的恩典的。无论是罗马天主教所倡导藉效忠教会才能得救的律法主义,或是自由派(1iberal. Protestant)所提倡的道德主义(就是所有尝试行善的人,不论他们行善多寡,皆可得救),都源于同一个根源——就是不能掌握恩典的意义。在基督教会中,实在没有其他需要比重新认识什么是神的恩典更为迫切。基督徒渴望在教会内有改革和复兴;只有藉着重新寻回恩典,这些祝福才能倾注下来。

  
恩典的本质
  
恩典是神施予我们的恩惠和慈爱,本是我们不配受的。在新约圣经中翻译成“恩典”的字charis,在旧约的希腊文译本中是用来翻译希伯来文chen一字的,意思是指一个需仰人鼻息的人,在一个他毫无权利要求任何恩惠的人面前,所得到的一种“恩眷”。(在人际之间所见的例子,可参创三三815,三四11,四七25;得二21013)。关于chen一字的意义,史耐夫博士(Dr.Norman Snaith)写道:“它是指一般性的善意和恩慈——换言之,有关的双方根本没有特别的关连或关系。”史博士在其他地方也说过,正因为两者之间从来没有任何关连,“即使没有施予恩惠,也不能谴责任何人。”因此恩典(chen)是白白施予的,意思是,施恩者完全没有施恩的义务。当旧约圣经说到个人或国家在神的眼中蒙恩,或神向他们施恩的时候,所着重的,往往是神额外的恩典(参创六8;出三三12等节、16等节;拿四2等例子)。保罗常常选用charis一宇来描写神的爱,史耐夫博士说得对:“对保罗而言,使他印象最深刻的,是神赐给人类的爱——一份白白的礼物,是人不配受的,完全出于神自己的意旨。”
  
上文所说的并不是charis一字在新约圣经中的全部背景,它还包括旧约圣经中另外两个字的意义。第一个是神的´ahabah,这个字是从动词´aheb演变而来的,意思是“爱”——正如史耐夫博士所说的,是拣选的爱。神拣选以色列人成为他的子民,就是出于这种爱——是自发的、选择性的、无条件的、非由人引起的、人不配受的爱(参申七7等节,九4等节;何十一l-11)。为要把这个字翻译出来,旧约希腊文圣经的译者就创铸了一个名词:agape,这字就成为新约圣经中描述神爱的常用字。但在新约圣经中,“爱”和“恩典”可算是同义词,而charis一字就包含了´ahabah一字所有的意义。
  
另一个有关的字是神的chesed。在七十士译本中,这个字通常翻译成“怜悯”、“可怜”(eleoseleemosune),但若翻译作“不变的慈爱”(steadfast love)则更贴切,因为这个字背后的意义,是指神永远坚守他对他的子民所许下的诺言。史耐夫称这为神的约中之爱(covenant-love),主要是指神对这个约的承诺之信实,他应允要成为以色列的神,并用他的一切能力赐福他们。旧约的众先知经常强调一个事实:纵使以色列民在这个约的要求(就是要事奉神)上不忠,以致受到神暂时的审判,神的chesed始终是坚定不移的。先知们一直说,神管教和炼净他的子民后,最终会把他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与自己完全契合。神的´ahabah是如何无条件和白白的施予,它的chesed也是如何至尊和有功效的。
  
因此,“恩典”一词表达了一个思想,就是至善的神,因着他本性的善,采取主动去拯救罪人:神爱那些不可爱的人,与他们立约,赦免他们的罪,接纳他们的本相,向他们启示自己,感动他们作出回应,最后带领他们完全认识他,并与他们同在;而且在整个过程中,除去一切拦阻他们达到这个目标的障碍。恩典是拣选的爱加上立约的爱,是一个自由的选择,为要成就神伟大的作为。恩典把人从罪和一切邪恶中拯救出来;恩典使不虔不义的人认识他们的创造者,为他们带来真正的福乐。这就是新约作者们所论述有关恩典的概念。
  
英文的grace(恩典)一字,意义较为狭窄,而且很多时候,恩典被一些不属灵的人想像成为一种非人性的力量,以为是透过教会的事工可以获得的。但显然这是曲解了圣经的教训,圣经没有一处地方是这样描述恩典的。当圣经用“恩典”一词来表示一种神的特别恩赐时(被神接纳的地位,罗五1等节;事奉的能力,罗十二6;弗四7;基督徒的美德,例如慷慨乐捐,林后八l46等节;基督徒的权利,例如宣讲和教导福音,弗三27等节;救恩的一部份,例如最后的荣耀,彼前一13,参三7),或更广泛地指到神改变人生命的作为(林前十五10;林后四15,九814,十二9;雅四6;彼前五5),所蕴含的意思,总表示那是神亲自施赠的礼物,表明他对每个受恩者的爱。这样用“恩典”来表示神慈爱的礼物,是属于次要的和引伸出来的用法;而这个词最基本和主要的用法,是指到神施恩的爱。
  
因此,新约圣经中的恩典并不是一种非人性的能源,可以用祷告和圣经去自助支取;恩典代表了那永活全能之神慈爱的手。恩典肯定可以在教会中找到,因为产生教会的就是恩典;但恩典绝不是由教会控制的。神的爱是白白赐予的,是神自己选择他要拯救谁。讲道和圣礼可以宣讲恩典的真实性,教会的祷告也可以带来恩典,但只有神能够给予恩典,并引导人领受恩典的好处。
  
对新约作者而言,恩典是非常奇妙的事情。他们强烈地认识到人是何等的败坏,何等不配受神的恩典,而公义的神对罪恶的忿怒又是那样真实,因此,当他们发现宇宙间竟有恩典时(遑论这恩典竟是要神在加略山付出极重的代价),他们简直不能置信。圣诗的作者们也感受到这一种惊奇的感觉,他们笔下的诗句,有不少是充满着“奇妙”、“奇异”等字眼的。世界充满奇妙之事——大自然的奇景、科学的奇事、工艺品的奇技——但在神的奇异恩典面前,这些都变得黯然失色,毫无价值。我们用尽一切言词,也不能充份表达“恩典”的意思,正如保罗所说,这是“说不尽的恩赐”(林后九15)

  
恩典的丰盛
  
新约圣经常常把恩典与中保——又是神又是人的耶稣基督——之位格和工作牵连起来。“恩典……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一17;参彼前一10)。“你要在基督耶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提后二1)。“恩典就更显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罗五20等节)。人是藉着与被钉后复活的耶稣联合,且靠着他的代赎,从而认识恩典;另外,进入恩典的途径,是凭着在基督里的信心——相信“十字架的道理”(林前一18),并倚靠复活的救主。这不是说,旧约时代没有恩典这一个字;意思乃是说,旧约时代的恩典——包括与圣约的关系、罪的赦免、与神相交的喜乐、奖赏的盼望——是指到那将要来的中保,和他所要做的工作;此外,在耶稣时代以前,那渴望得着恩典的信心,无论是多么隐晦,总是一种前瞻的信心,盼望那一位应许的救主降临(参可十四24;罗三24等节;林前十l-4;加三6-1415等节;来九15,十一24等节;彼前一10)
  
新约圣经中最能够把恩典完全地阐释出来的,是使徒保罗,而有关恩典最完美的阐释,是在罗马书第三至十一章,和加拉太书第二至五章、歌罗西书第一至三章,和以弗所书第一至三章。在最后一段经文中,保罗在发挥“他爱我们的大爱”之主题时,多次用到“财富”这个比方,说到神有“丰富的怜悯”(弗二4;另参罗十12)、“丰富的恩典”(弗一7,二7)、“丰盛的荣耀”(弗三16,参一18;罗九23),和“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弗三8)
  
这些在基督里藉着神的恩典临到世人的“丰盛”的好处,究竟是什么?根据保罗的分析,共有四个重点:救赎、重生、拣选和保守。
  
救赎是透过基督,并藉着他的死完成。保罗说,在基督里“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弗一7)。救赎是指到神付出极重的代价,把人从困境中救拔出来。保罗指出,神把我们救赎出来的困境,就是我们在神面前有罪的境况。保罗在别处提到我们是“因基督耶稣的救赎”(罗三24;参多三7),而得称为义。保罗把我们指向基督的十字架,说明这十字架不但是神恩典具体的明证,也是神恩典最后的衡量:“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参约壹四8-10)
  
重生是在基督里藉着他的复活与他联合。保罗说是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二l5等节;罗六4等节;西二12,三l等节),并且强调说这全然是出于神的怜悯和恩典(弗二4;多三5)。重生是救赎的补充,因为没有重生,人对救赎主就没有信心,也不能从他的死亡得着益处。我们原来的景况(弗二l5;西二13)——即所谓属灵的“死亡”——其中部份的意义,就是无能力悔罪,从而转向信靠基督;然而,重生的部份果效,就是使我们的内心燃起信心。因此保罗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这”究竟是单指信心,还是指透过信心而得的救恩?我们不能肯定,但无论是指什么,保罗都是说:信心是与基督一同经历属灵的复活而产生的,而这个经历,是我们完全没有付出任何努力去促成的,而是出于神自己的主动——是恩典的果子。正如路加所说,人是“蒙恩信主”的(徒十八27),是神透过他的恩典呼召人去信他(加一15)
  
新约圣经中,拣选是指神在永恒里,无条件地选择一些有罪的悖逆者,使他们重新得救(被召与称义,罗八30),从而被带进荣耀里(弗一3-12)。这是在基督里作的选择(弗一4),意思是说,一方面选择罪人们接受拯救,与神的儿子联合;另一方面拣选他的儿子降世为人,成为人类的救主(参彼前一20)。保罗形容这个选择是“拣选的恩典”(罗十一5),是“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一9)。罪人的拣选,给他们带来救赎、重生、信靠,和最后的荣耀(帖后二13等节)。委任圣子为救主,就带来他的道成肉身(约六38)、被钉十字架,和复活(约十15-18),同时基督呼召、吸引,并保守那些他被差来要拯救直至最后复活的人(约六39等节,十27等节,十二32,十七2)。保罗强调,拣选是救恩的源头,是完全出于恩典,而不出于行为的;即是说,神拣选人,不是因着他预知谁会努力或谁有功劳(罗十一6;提后一19)
  
神的保守是神在基督里保守那些因着信、藉着圣灵而与基督联合的人。保罗与信徒分享他的信念说:“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一16)。他还把这个确据建筑于神的信实上,神对他自己的计划、应许和子民是永远信实的(帖后三3;林前一8等节)。在罗马书八章三十节,他把整个计划展示出来:“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得荣耀”(glorified)是用过去式的,由于这是在神的既定计划中,可以说是已成就了;因此这应许也必会按着时候成全。故此保罗能够肯定地说:“他能保存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然后兴奋地宣告说:“主必救我脱离诸般的凶恶,也必救我进他的天国”(提后一12,四18,参四8)。基督自己的应许,也维系着这个信念:“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7等节,参约六38-40有关神的旨意的教训;及约十七11-24救主的祷告。)
  
对于那些并未真正重生的人来说,无论他们如何否认,神也是没有赐下这种确据;只有耶稣的真门徒,才有这种确据,神的保守是他们的特权。是他们喜乐的泉源。
 
以上就是丰盛恩典的梗概,是神的子民将要承受的:拣选的爱和立约的爱,救赎的爱和一同复活的爱,拯救的爱和保守的爱。神按着他在新约中的应许,拣选了他的子民,让恩典成全在他们的生命中——“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过。”(来八10等节;引述耶三一3l等节)神这个旨意是永远得胜的,因为无论恩典在哪里,这个旨意都是要成全,并掌管一切(罗五21):这个旨意,必在神所拣选的每一个子民身上成全。难怪当保罗在神的恩典内察看他的恩典时(他一方面是恩典的先锋使者,另一方面是恩典的受惠者),情不自禁地呼喊说:“感谢神,因他有说不尽的恩赐!(林后九15)


恩典与律法

约翰说:“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一17)

神先向人类颁布律法,然后才赐恩典,故此神的律法在旧约中较为突出,而新约则以恩典为主。但后来的恩典如何与从前的律法相关连?新约圣经论及在这方面的偏差有两种观点:律法主义和反律主义(antinomianism)

律法主义(在罗四,九至一一;加二至五和西二各章经文中论及)拦阻了神的恩典,因它想藉着律法和宗教行为来寻求义,以为这些与基督的功劳有同等功效,是神接纳我们的基础。但保罗提出反对,他坚持在基督里对救恩的信心是独一的信靠,一个人自称信靠基督,但若不完全除去对自己的依靠,在神的眼中就不是真正的信心。因此,保罗对那些以为需用割礼去补足他们在基督里的信心的犹太教加拉太人警告说:“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堕落了。”(加五4)守律法在称义的事上是毫无作用的;称义是单靠信心的,因为惟有在基督里,并且透过基督,才能得称为义,因此称义是单靠恩典的。在基督的功劳之外,若再要依靠自己的行为,就是羞辱基督,拦阻恩典,使人与真正的生命隔绝了(参加二21,五2)

至于另一极端,反律主义(罗六;彼后二;犹及约壹等经文均有论及)的错误乃在于把“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 (4)。律法主义者把律法放大,以致把恩典挤了出去;但反律主义者却过份看重恩典,以致看不见律法就是人生的规范,还狡辩说:既然基督徒是“脱离了律法”(罗七6),“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罗六15),已经拥有永远的赦免,所以无论过着哪一种的生活,也无关重要了。

虽然,从某个观点看来,律法主义和反律主义是两个不同极端的错误,然而在神学上和经验中,它们之间是有关联的:两者皆从同一个错谬的假设出发,以为守律法的唯一目的,是在神面前得称为义。于是,律法主义者就努力去建立自己的义;至于反律主义者,他们既然藉着因信称义,白白的接受神的礼物,就欢喜快乐,再也看不见什么理由需要遵守律法了。历史上,很多纵欲主义者都是由于当初对律法主义反感而产生的。

只要我们看见,道德律表明了神在人身上的旨意,就立刻可以回应上述这两种错误。神从来没有用道德律作为救恩的方法(无论如何,遵守律法对得救完全没有帮助);道德律是用来引导人过敬虔的生活。恩典既然把自义定了罪,就设立律法作为人类行为的准则。保罗说:“因为神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多二11等节因此,恩典不是给我们自由去破坏律法,而是使我们从罪恶的权势中释放出来,好去遵行律法(罗六11-23)。这就是对反律主义最终的答案:恩典成全了律法。

另一种逃避律法的反律主义主张说:基督徒不需要,也没有责任用律法去管理他们的生活,因为在基督里,他们有丰富的资源,这些已足够引导他们的生活。因此,马丁路德主张说:由于基督徒的信心,他们很自然会产生好行为(即是爱心和服事),而且是完全自发的。罗宾臣(JATRobinson)说:基督徒的爱心使他们有一种内在的道德律,所以不必靠赖圣经的准则,也毋须让这些准则引导;也有很多人曾这样说:圣灵在基督徒的良心中所作的感动,是完全超越律法的教导的。


持这种主张的人有道理地强调,真正基督徒生活的内在动力及爱心在伦理上的灵活运用,但他们忽略了圣灵的教导和神的话语(圣灵透过神的话语,来推行他的教导工作)。圣灵在我们一生中,不断把神的律法铭刻在我们心版上,透过圣经把神的标准教导我们,使我们判断自己与神完美的道德及属灵标准距离有多远。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不但教导基督徒有关基督和圣灵的真理,而且经常在书信的的后半部帮助他们操练有关伦理的问题——即是说,如何把律法应用在信徒身上(参罗十二至一五;加五至六;弗四17至六9;西三l至四6)。当我们教导信徒怎样活出基督徒生命时,若尝试要比保罗优胜,是很危险的。我们要谨记基督徒已被神称为义,有神儿女的身份,我们服事神不是为了生命,而是出于生命,那么,我们就不会掉进那些师傅所惧怕的律法主义中;反之,我们会把律法当作是“家规”,欣然尝试遵行它,以取悦那位爱我们、拯救我们的天父。

保罗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下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8-10)保罗所说的恩典,是神白白赐予,完全出于神的;这种有关恩典的教义,既使自义的律法主义者谦卑下来,同时向那些懒惰、不负责任和淫逸的反律主义者发出咒诅。若按着正意去了解,这教训能带来喜乐的确据,使人事奉救主的时候,有无穷力量。有人说得好:在新约圣经中,教义是恩典,而伦理是感恩(参罗十二1)。我们的主也教导我们说:爱心最多的人,就是那深深感受到自己蒙爱的人  (参路七40等节)。今天,如果基督徒多认识一点神的恩典,世人就会从我们身上看见更多实际敬虔的表现。


活在恩典之下

“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活着(罗六14等节),意思是让个人与神的关系,完全建立在神的拣选、救赎、改变和保守的爱之上;这是基督徒至高无上的权利。我们结束这个题目的讨论之前,要指出几点,以说明这种权利是多么伟大:

就三个基本的意义而言,恩典的人生是自由的人生。

(1)正如我们所知道的,活在恩典之下的基督徒,是没有需要藉着完完全全地遵守律法来赚取神的称许的。现在他既得蒙赦免而活着,他在生命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有跌倒的可能(无可避免地,他实在一而再、再而三的跌倒)——然而,在跌倒之后,可以在跌倒的地方再次起来,寻求神的赦免。我们骄傲的本性,充满自我保护、自义和虚荣,它使我们完全拒绝承认错误,或拒绝改过自新;但那靠着神赦免之恩而活着的人,由于他们心里谦卑,就不会受到这种束缚。基督徒每当想及每日的失败经历,认识到造成自己犯错的原因,数算自己多少可耻的回忆,都常会有保罗的慨叹——“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一15)。然而,每一天他的亏欠部蒙赦免,而他也重新恢复喜乐。主耶稣教导我们要无数次的赦免我们的弟兄姊妹,因为神也是如此待我们,赦免我们无数次的过犯。

(2)再者,活在恩典之下的基督徒,已脱离罪的权势,得到自由(罗六14)

因着他与基督的联合、同死、同复活,并且藉着住在他里面的圣灵之能力,基督徒能够抗拒使他的道德和灵性败坏的犯罪意欲,而且“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这是指坏习惯——行出来的恶事或是该做的事不去做)(罗八13),进而更像基督(参林后三18),讨神的喜悦。保罗简洁地在罗马书六章一节至八章十四节将这个真理说明出来,好像是为了回答下面的问题:“为什么那些因信称义的人,不像从前一样继续犯罪,好叫恩典(指赦罪的恩典)更显多呢?”  保罗的答案是:对基督徒来说,称义(遵守律法)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神的旨意,还有一个事实是:没有基督徒能够再像从前一样继续犯罪,因为他既与基督联合,他的本性就改变了,现在他的内心(他里面的人)喜爱公义,正如他从前喜爱犯罪一样,现在只有信服神,才能满足他内心最深的渴求。他恨恶自己里面的罪,沉溺罪中再也不能使他快乐。这就是那从罪的权势中释放出来的人的心态:他喜爱圣洁,因为他爱他的救主上帝,因而不想再像旧日那样,做罪的奴仆,那时他既不爱神,也不爱圣洁。他知道他的自由已使他变为尊贵,使他渴望过圣洁的生活,并且生活得有力,为此他不住的感谢神。

(3)最后,活在恩典之下的基督徒已脱离了惧怕的枷锁(罗八15等节;参约壹四l7等节)——即惧怕不可知的未来,或惧怕迎见上帝(我们每个人终有一天都要面对神),或惧怕被仇敌的势力或某种可怕的经历所毁灭。他知道自己是神所接纳的儿女,蒙神爱顾,有基业等待着他去承受,确保可得到永恒的福乐。他知道没有什么能使他与基督的爱隔绝,或把他从神的手中摔出来;而且,没有一件事情的发生,不是带给他长远的好处,使他更像耶稣,至终带领他更亲近神。因此,当惧怕充满他的心灵时,正如每一个正常人不时会经历的一样,他就用这些事情提醒自己,反覆思想神的恩典,藉此把惧怕驱除。
正如以下一首圣诗所说的:

奇异恩典,何等甘甜,我罪已得赦免;
前我失丧,今被寻回,瞎眼今得看见。
浩大恩典,使我敬畏,使我心得安慰;
初信之时,即蒙恩惠,真是何等宝贵。
(选自《生命圣诗》第一八五首)


面对着如此奇异恩典,我们何须惧怕呢?

2017-07-18

拣选  Election

巴刻J.I. Packe/林来慰译
摘录自《字里藏珍17个圣经关键词》God's WordsStudies of Key Bible Themes196-215宣道出版社。

拣选

我们都曾卷入拣选的争论中,也从经验中知道其来龙去脉。人们纷纷引用保罗的经文,来支持他们的论点;“加尔文派”(Calvinist)及“亚米纽斯派”(Arminian)的名词如子弹飞扬;人们相继眨着眼睛,红着脸孔;到后来人人都青筋暴现,热血沸腾。有些时候,当我们回顾这些不愉快的辩论时,就会发现自己对这个使人争论得脸红耳赤的教义,大表不满,觉得它不应存在。

在这个时候,我们认为拣选的教义是无用的担子,它除了使本来合一的基督徒分裂外,根本就一无是处,它又给予不可知论者一个抨击基督教神观的根据,而且使那些我们要带领归向基督的人的注意力分散,成为他们的绊脚石。我们几乎要质问神:为什么他要把这个教义放在圣经中?我们也肯定地觉得,今后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把它忘记得一干二净,并且叫人不去想它、讨论它。一切关乎拣选的辩论既然毫无稗益,那么这教义本身也毫无造就性;因此,我们确实感觉到,既然身为基督徒,就有责任使人不过份重视它:我们要坚持说,这教义并不太重要,信徒应把心思意念放在其他更有助益的事情上,才属明智。

不错,我们很容易把“拣选”这个题目轻重倒置;很多时候情况确是如此。但这个事实能否给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去把这个教义掉以轻心,真的把它当作不重要,这是另一个问题。看来保罗并不同意这个观点。如果我们再查看一下保罗论到拣选的经文,就会看得出他对这个题目的态度与我们的态度很不相同。首先,他既不为这题目大大争论,也不觉得尴尬。他既不被此题目困扰,也不以它为耻。他只是简单地接受这个教义,并把它当作是福音一个不可或缺的部份来阐释。当他用这个教义来教训人的时候,他只有一个目的——帮助信徒看见那救赎他们的恩典是何等的伟大,藉此感动他们,激发他们敬拜和在生命上作出相称的回应。(此点可从罗八28至一一36;弗一314;林前一26-31;帖前二13-14;提后一9-10等经文得到证明。)

拣选的重要

有些时候,保罗随着拣选的思想,向信徒发出赞美神的邀请:“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份,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一3等节)。又有些时候,保罗提出拣选,为基督带来确据和激励(就是圣经所用”安慰“一词最强的意义):“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罗八33等节)此外,又有些时候,保罗使“拣选”成为劝诫的伦理基础:“所以,你们既是神的选民……就要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西三12)保罗这样处理这个主题,诚然教训我们要再思我们曾草率而下的判断:我们把拣选的教义当作是没有造就性的担子,而这教义在保罗笔下却成为崇拜、确据和圣洁生活的动力和重心;这样看来,我们的观点很难会正确。一个如此有益的教义,实在不可能是没有造就性和无关宏旨的。经验(和教会历史)告诉我们,“拣选”是一个很容易被误解和误用的真理。

事实上,拣选的教义是关乎到神的旨意最深入的奥秘,是深奥的理论,有如难消化的肉:对那些能够接受的人来说,是很有营养价值的,但对那些灵性软弱的人,却会引起严重消化不良。当人拒绝或误用这教养的时候,就出现消化不良的症状了。圣经中有关拣选的教义,是要使基督徒谦卑、有信心、喜乐和活跃,但信徒可能误用这教义,他们持守并传扬拣选的教义,自己反而变得骄傲、狂妄、苟安和怠惰。结果,这教义便成为接受的人的绊脚石,跟那拒绝的人情况差不多。关乎这个教义的内容及其应用,我们需要听一听加尔文所著的《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一书中提出的作告,其中-章的序言有一个可怕的题目:“永远的拣选——神藉此预言一些人得救,一些人灭亡”。他的警告是:

“关于预定论,其本身是极为复杂的,由于人的好奇心,更使这问题困惑难解。人的好奇心是不受任何约束的,它之走入迷途,逍遥于本身范围之外……凡他所定意要启示给我们的奥秘,他就用自己的话启示出来;而按照他的预知,他知道这些奥秘是与我们有关,或于我们有益的……让我们首先记在心里,我们若要在神所启示的话语以外求了解预定论,乃是表示我们的愚笨,好像是要走过一条不可通的路径,若要在黑暗中观看东西……我们的严谨态度的最好屏障乃是在学习时,我们追踪神的领导,一旦他停止教诲,我们也须放弃追究的念头……”(卷三第二十一章)

因此,让我们以谦卑、敬虔、专注的态度,尽可能放下骄傲和偏见,忘掉过往的争论,转向神的话语,看看圣经在这个题目上所要说和没有说的。圣经怎样勾划出拣选的教义?

拣选的观念

“拣选”或“选择”(在希伯来文中通常是bachar;在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和新约圣经中,通常是eklegomai)的意思,是从一些现有的可能选择中,挑选出某人或某物来。因此,在旧约中我们看见大卫从溪中挑选了五块光滑的石子去打歌利亚(撒上一七40);逃走的奴隶也可以选择一个他“喜悦的地方”居住(申二三16);约书亚也对以色列人说,如果他们不愿事奉耶和华,就选择外邦的神,向它下拜(书二四15)。新旧约圣经中,都有记载神为自己拣选一些人,去完成一些特定的使命,享受一些预先定旨的特权,当中的拣选意义是一样的。

神按照他预定的旨意拣选罪人,圣经说这是恩典,则是说,是人不配受的恩惠。神的拣选并不是因他拣选的人有什么功德。拣选是出于恩典的,而恩典绝对与功德无关。保罗宣告说,拣选的恩典是“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一一5等节)。因此,神的拣选是神毫无条件地白白施出的恩典,因为它不在乎(也不受制于)那些蒙拣选的人本身有什么表现。拣选完全是神本身自发的决定,正如他自己决定要创造和救赎一样。神对罪人除了咒诅之外,并不欠他们任何怜悯;因此,倘若神决定不赐福与罪人,他并没有对他们不公平,但当他赐福与罪人的时候,就表明他那白白恩典的奇妙了。因此保罗辩论说:“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只选择要赐福与某人,而不赐福与另一些人)?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罗九14-18)神选择要赐福某些罪人,完全是因为他自己在基督里“所预定的美意”(弗一9),除此以外,就再没有其他理由可以解释了:他们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11)。你作为一个基督徒,若果问为什么神拣选你,圣经的答案是:是出于他的怜悯,这是他所喜悦的——问题就这样解答了。因此,这个时候,你就应该停止再发问,而开始敬拜和感恩了。

神的拣选是白白的,完全出于神的心意的。圣经指出这些特质,除了用上引那些意义昭然若揭的经文外,也用其他经文来强调以下几点:第一,圣经说神的拣选是在那被拣选的人存在之先已决定了的(弗一4及其他经文),而且从他们出生的时刻开始,就决定将来与他们的一切交往(耶一5;罗九10-13);第二,那些被选上的人,与其他的人没有分别,都是同样的败坏,他们本性里没有什么可为他们赢取神的赞许(参申九4-6所说“硬着颈项”;林前一27等节所说“愚拙的”、“软弱的”、“卑贱的”、“被人厌恶的”;罗九30所说“本来不追求义的”,参23等节;弗二3所说“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参1-10节,及一3-12);第三、蒙拣选的人顺服神的心(指一切神所喜悦的表现),是随着他们被神拣选而来的,因此不可能是他们被拣选的因由(参徒一三48;帖后二13;彼前一2 )

拣选的观念在圣经中有三方面的关连。首先,在旧约里,神拣选亚伯拉罕和他的家庭,并以色列国,作为与他立约的子民(赛四一8等节)。其次,在新旧两约中,神从这个约的群体中,拣选一些特殊的成员去从事特殊的事奉:摩西(诗一〇六23)、亚伦(诗一〇五26)、众祭司(申一八5)、列王(撒上一〇24;撒下六21)、弥赛亚(“我所拣选的”,赛四二l,参四九5)、众使徒(约六70,一五16)。在以上两种情况中,神的拣选是赋子权利和责任,但不保证这些被拣选的人至终会获得枚恩。很多以色列人在审判之下灭亡(参林前一〇5-10);犹大虽是被拣选的使徒,结局也是一样。在这些例子中,人因着不信和悖逆,而失去拣选的福份。但新约圣经提到有第三种拣选,就是神选择一些人,把他们领到救恩之地。关于这个真理,保罗谈论最多。他形容这种拣选为永恒中的拣选(弗一4;帖后二13——“从起初拣选了你们”;提后一9),神向那些蒙拣选的人发出有效的呼召,感动他们以信心回应,而且同样有效地保守他们在这信心中,直到他们得着荣耀(罗八30;帖后二14)。这就是拣选,不只是给他们权利和机会,也给他们永远的生命。

拣选这个观念本身(选出来)含有一个意义,就是有些人不被拣选。神是轻此重彼的;他只选一些人,不选全部。在万国中,他只拣选以色列(阿三2;诗一四七20)。在属血气的以色列人中,只有一些余数得以“照着拣选的恩典”享受到在基督里的救恩:“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一一57)。主基督有意要藉着保罗的宣讲,使哥林多城中那些蒙他拣选的人相信他,便在其中一个异象中告诉保罗说:“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徒一八10);但这里不是指全城的人口(参林前一26-29)。拣选的部份奥秘,就是神似乎从来没有选召所有他可以选召的人。因此,他使我们深深体会到他的拣选是绝对自由的,也教导我们要珍惜这临到我们身上的恩典。

拣选和救赎计划

新约圣经(尤其是保罗书信和约翰福音)所展陈神的拯救工作,不是一连串毫无关连的行动,而是一个复合的运作,具有一个统一的综合目标,由三位一体的神联合执行完成。这个伟大计划至终要产生的果效,就是使全教会得荣耀——这仍有待将来完成。救赎工作还要继续下去,直到完成为止。这一切救赎工作的源头,就是神拣选的旨意,而神的拣选,早在创世以前已经开始了(参弗一3-4)。在罗马书八章二十九至三十节,保罗把整个救赎计划由始至终展示出来,且用过去时式说到其最后阶段,表明既然神已作出决定,整件事情就如同已经完成了:“因为他预先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订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保罗说,神“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即是说,我们藉着基督作为中保,得蒙拯救,在他的性情上有份(弗一4)。一切从拣选涌流出来的福份,都是藉着基督并在基督里面享有的。这些福份包括:做神的儿子(5)、从罪中得赎(7)、获得圣灵内住的赏赐——圣灵成为我们的印记,表明我们是属于神的(13),以及神为我们预备的基业(1l)(在圣经其他地方,基业的定义是指像基督,与基督同在,有他的形像,分享他的荣耀,和得见他的真像:约一七24;罗八17;帖后二14;约壹三2)既然如此,早在亘古以前,当神拣选我们为基督所救赎之时(提后一9;彼前一2),他已经委任他的儿子成为人,作我们的救主(提后一10;彼前一20)。然后,直到时候满足,神的爱子进入世界,藉着他自己的见证,具体地完成这个永恒的计划——即是为父所“赐给”他的所有人死,把永生赐给他们(约六39,一〇29,一七224),他也自称是他们的好牧人,且称他们为“我的羊”(约一〇26-29)。“我为羊舍命……”,“我的羊听我的声吾,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1527)。我们提及基督的“工作”,意思是指他的代赎,但从神拣选的目的看来,基督在天上所作的——吸引万人归向它(约一二32),为他们代求(罗八34;来七25),保守他们得荣耀(提后四17等节)——这一切和他在地上的受苦和背负罪孽的工作一样,都是他工作的一部份。基督在地上为我们所作的,和他在天上为我们所作的,是一个任务的两部份。完成救赎是基督的工作,把救赎工作应用出来也同样是他的工作。把永生赐给他的羊,且在末日使他们复活(约六39),都属于他被委派的职份,正如代赎的死亡是他的职份一样,两者同样重要。他第一部份的工作(他藉此“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九12)在加略山上已完成了:但他第二部份的工作,就是向被赎的人传递救赎的信息,仍要继续下去。

因此,保罗在一卷主要论及拣选的书信中,写到有关基督的工作时如此说:“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即在他再临之时),作个荣耀的教会……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弗五25-27)。这就是在拣选的亮光中看见基督救赎工作的幅度和范围。

拣选和布道

有人说,如果以上所说的都是真的,那么我们应该根据什么原则去传福音呢?如果基督是来拯救那些被拣选的人,其他的人还有什么福音可给他们呢?而且,既然我们不能分辨蒙拣选的及不蒙拣选的不信者,我们能够向人传些什么福音呢?我们怎能向那些未信主的人介绍基督,向他们保证在基督里可以找到永生,但同时我们却知道我们传讲的对象不是基督想要拯救的?实在说,反正那些蒙神拣选的人至终必然得救,我们还何须传福音呢?

我们可以把圣经对这些问题的答案,归纳成以下三点:

1、为什么要传福音?

上文曾讨论过的经文告诉我们,神不但拣选了他要拯救的人,也选择了他的拯救方法。神拯救他们的方法,是向他们发出呼召:即是说,藉着圣灵的工作和福音的信息,带领他们相信。“……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罗八30)“……他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能以得救。神藉我们所传的福音召你们到这地步。”(帖后二1314)神只拯救那些相信基督的人。因此他使他所拣选的人得着救恩的方法,就是差遣一些人把福音告诉他们。基督差遣保罗到外邦人当中,“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二六18)。因此,他差遣我们去传扬生命之道,在我们的世代中领人作主的门徒。这就是布道应有的地位,是神使他所拣选的人相信他的途径。在神的各种旨意中,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2、为什么要传扬基督?

圣经告诉我们要向世界传扬基督,其根据是与拣选无关的。我们要呼吁每一个人回转相信基督,是为了下列四个因素:第一,每个人都犯了罪,是有罪的,因此需要基督(罗三19-26;徒四12);第二,对每一个相信他的人而言,他是完全的牧主,能满足人一切需要(约三16;徒一三39;罗一16;来七25);第三,他仁慈地邀请每一位需要他的人来到他面前,得享平安(太一一28等节;约六37;启三20);第四,神发出明确的命令,凡听见福音的人,都应悔改,相信基督的名(徒一七30;约壹三23)。我们要服从基督的命令(太二八19),在他的爱的激励下(林后五14),传扬福音。我们不可以猜测那些来相信的朋友是否巳蒙拣选(那是我们不应管的事),我们只要单单顾念到他们需要基督,然后尽一切所能,以挚诚的基督徒爱心,藉着我们的见证和祷告,满足他们这个需要。

我们需要在这里再一次提醒自己:圣经中的神是“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提前六15等节),是伟大,不住人手所造的居所的神,正如他向约伯清楚显明的,他没有必要向我们解释他的作为(参伯四〇l-8,四二l-6)。有一点必须清楚的,就是我们不能藉着神在圣经中的自我启示,去猜测那些他没有明显告诉我们的事。当你对某一位神学家的学说有相当研究的时候,你就大概了解他的神学思想:你可从他的立场推断出他将会对某些事物持什么论点。但对你的造物主而言,这个方法是行不通的。

爱因斯坦可以用孩童的语言,跟一个两岁的小孩说话,让这小孩认识到他是一个和蔼可亲的成年人,然而这位科学家的一切意念、计划、他的价值观和所看重的事物,以及他对关乎人生的种种可能的事的判断,而这一切又如何在他的整个思想当中互相配合——这些都是小孩一无所知的。一方面是因为他没有向小孩解释这些事情,另一方面是即使他解释了,小孩也不明白。因此,从这个意义看来,虽然这些小孩子认识到这位成年人是他亲切的朋友,但他始终仍然对这位成年朋友毫无认识。我们在神面前,就好像是两岁的幼童一样。神透过圣经,用人类的语言向我们说话,从古到今一直如是;从他告诉我们他所说的和他所作的,我们实在认识了他。但我们可以肯定的,就是对于神自己的意念、计划、价值、他所看重的事物,和他对各种可能的事的判断,我们所知的仍然十分有限。因此,当发现有两种神所说关于他自己的事不能互相吻合时,我们不要大惊小怪,也不必忧虑。这些发现只不过是意料中事。

在目前这个问题上,有一个难题使不少人大惑不解:神既然在永恒中已定旨要拯救谁和不拯救谁,那么神怎能够真诚地叫所有听闻福音的人接受基督?神要我们把福音传开的命令,又怎能表明是出于诚意的(这是我们遵守这命令的人要向人保证的)?简短的答案是:我们不知道是怎样,但从基督耶稣的工作,我们可以知道确是如此;他是道成肉身的神子,我们可以说,神是显明在耶稣身上(参约一四9)。无庸置疑,耶稣经常不分彼此地邀请所有人来就他、相信他、做他的门徒、得着永生,这些都是真诚善意的表达。耶稣为耶路撒冷的不信哀哭(路一九4l44);他真诚地关心那位富有的年轻长官,而当那年轻人离开时,他确实感到哀伤,这些都从他的睑部表情充份流露出来了。(参可一〇2l2327)。因此,我们可以从耶稣身上看见,无论有关拣选的真理是什么,若有人听见福音之后宁愿罔然不顾而灭亡,却不回转而得生,神绝不会因他们的沦亡而感到快乐(参结一八2332,三三11)

新约圣经所礼赞的神的爱,就是神首先在他的爱里把他的爱子赐给凡相信的人,成为他们的救主;他既走了这第一哩路,如今还要继续走第二哩路,使他所拣选的人相信它。因此,拣选和救赎是属于神美善旨意的一部份,而不是与他的美旨相违背的。因此,我们要邀请所有人相信基督,正如基督自己所作的一样(太一一28等节),因为他们需要他;如果他们来就基督,基督就必拯救他们,因为神自己也在呼召他们;此外,和基督一样,我们要仰望神使一些人相信,以显明他拣选了谁(参约六35-45)。这就把我们引入下一点:

3、没有拣选,没有盼望?

拣选不但没有削弱布道的意义,反而成为支持布道的根据,因为只有藉着布道,才能达到拣选的目的。只有蒙拣选的人能透过福音的传扬而得救,这里的意思不是说,有些本来可以进天国的人被拒诸大门外;相反,他的意思是说,本来没有人能进天国,但有些人藉着信心,却得以进入天国。“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林前二14)。因此,除非神“呼召”他,否则福音永远不能进入他的心思,他也永远不能相信。但据圣经所说,神只呼召那些他所拣选的人:“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罗八30)若没有拣选,就没有呼召,更没有悔改,那么一切布道活动都变为徒然。但我们知道,当我们传扬神的道的时候,他的话语决不能徒然返回。福音的传开,是神呼召他所拣选的人的途径。同时,神要使福音在所拣选的人当中兴旺起来(再参看徒一八9-11;另林前一9)

拣选与基督徒生活

拣选是神的儿女的一个家庭秘密,是他们有权知道的,而且为了他们的益处,他们也应该知道。彼得并不徒然教训说:“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即是说,拣选本身是确实的,因此对于你们也是确实的;彼后一10)

拣选可以从一个人生命中所结的果子看出来。保罗从帖撒罗尼迦人的信心、盼望、和爱心看出他们是蒙神拣选的,这是由于福音在他们的生命中所产生的改变(帖前一3-6)。在我们的生命里,若有愈多彼得所劝勉我们的品质(德行、知识、节制、忍耐、虔敬、爱弟兄的心和爱众人的心),我们就愈有把握知道自己是蒙拣选的。

我们若知道自己是蒙拣选的,这于我们有什么价值和作用呢?是否使我们变得自满,并以为既蒙拣选,就不必理会如何生活了?不!正如上文所引述彼得后书的经文所说,只有当我们每日“敬畏主,追求圣洁”,藉着我们的行为显明我们是具有真实信心的时候,我们才有权确定自己是蒙神拣选的。事实上,对忠心的基督徒而言,若知道自己是蒙神拣选的,就会有一种完全不同的倾向。当他知道自己是蒙神拣选的,就会产生敬畏的心,因为他认识到神的伟大,知道这位神可以随自己的喜好对待人,而我们都在他手里。神的拣选使他谦卑下来,提醒他神的救恩丝毫不是他自己努力的成果,他没有一样不是领受的。但神的拣选也使他兴奋,给他保证他的救恩是完全出于神的,他在神的手中永远安全。他现在能够在基督里,是因为神在永恒中已拣选了他;而神的拣选是一种保证,保证他在基督里平安稳妥,直到永远。“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又称他们为义……又叫他们得荣耀。”

因此,当我们知道已蒙神拣选时,我们对将来的荣耀的盼望,就会从一种毫无把握的渴想变为令人欢欣雀跃的确据;我们也就得着力量,心中满载胜利的喜悦,能够面对世上最可怕的未来。保罗在回顾神拣选的目的之后,不禁说出以下的话,这实在不是偶然的,而是最合乎属灵的逻辑的:“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l39)当基督徒检视这种圣父和圣子在时间开始之前已赐给他的爱——一种无法测度的、白白赐予、大能而又无穷无尽的爱;这爱救赎了他,使他苏醒,且保证使他安然度过人生的一切争战和风暴,以致他能享受神为他儿女所预备的说不出的喜乐——这个时候,他的内心会渴慕以爱还爱,胜似渴慕任何其他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