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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磐石之上》縮寫

《磐石之上》The Christian Life: The Doctrinal Introduction
Sinclair FergusonVirginia Yip   誠之 April, 2004
https://yimawusi.net/2021/06/01/the-christian-life-the-doctrinal-introduction/
 
本書英文原著名是The Christian Life: A Doctrine Introduction,作者是WTS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的教授傅格森博士(Dr. Sinclair B. Ferguson)。他使用最簡易明瞭的話﹐本於聖經﹐用改革宗神學(Reformed Theology)的立場﹐陳述救恩是如何施行在聖徒的身上﹐也就是系統神學中「救贖論」的下半部。由於他的教導是以實踐為出發﹐特別注重把神學的討論、聖經的教導應用在信徒的日常生活中﹐也就是將救恩的真理教義與聖徒的實際生活聯繫在一起。因此﹐整本書讀來﹐沒有一般系統神學教科書容易出現的抽象、抽離、枯燥的現象﹐反而因為其深入淺出、抽絲剝繭的闡明福音的真理﹐讓讀者能深切明白罪的實質、以及上帝如何將救恩施行在每一個被揀選的聖徒身上。
 
在第一章 「知道為要行道」中,作者強調聖徒對聖經基本教義架構的認識是信徒靈命的必需品,教義和信仰生活是息息相關的、知識和靈性是不可分的,唯有把我們的信仰建立在對聖經教義的瞭解之上,也就是把我們的靈命生活建立在悟性和知識之上,信徒才能真正的成長起來。作者特別指出主耶穌的教導都是有關日常實際生活的事,而這些具體課題背後的根據,都是在乎對上帝的認識,和對上帝的本質及祂法則的認識。主耶穌教導的目的,是要裝備門徒,好叫他們無論在順境或逆境,都能活出基督徒真正的生命素質。教義性的教導,可以使我們的生命健全紮實、滿有恩典。作者也指出,聖經與教會歷史都告訴我們,往往是思想家產生了行動家,被上帝使用的秘訣就是要經心地研讀聖經。保羅的一生,也是將信仰知識化成信仰經驗的具體表現。明白上帝在基督裏為我們預備的整個救贖計劃,使基督福音的教義成為我們行事為人的基礎,才能成為上帝手中合用的器皿。作者語重心長地指出,現代基督徒對聖經教義的認識還遠不如幾個世紀前那些主日學的兒童,因此特別將這個議題,也就是基督教教義與信徒品格的塑造之間的關係,加以詳細的討論。作者在本章的最後結論到:「教義是基督徒靈命的依歸」。這真是對現代基督徒,尤其是華人基督徒的一個很重要的提醒!
 
在第二章「上帝形象的虧損」中,作者指出對罪的正確認識是瞭解基督教救贖觀點的基礎,只有清楚認識到我們信主前的光景,才能夠體會到我們在基督裏成了新造的人,是上帝何等的恩典。作者指出,「罪」的本質,是人偏離了上帝給人的終極目的,是對那位公義、慈愛之君的悖逆,也就是對上帝美善本性的背叛。上帝的榮耀,本來是要人去享受的,但是人虧缺了,以致在永生審判主的面前被定為有罪。作者指出,罪的後果有四:一、上帝的形象被扭曲:上帝造人的本意是叫人能反射、彰顯上帝聖潔的本性和祂為王的位分,使人成為祂自己在地上的代表。然而,因為人類犯罪的結果,不但扭曲了上帝的形象,更把上帝的恩典用來反對上帝。而上帝的計劃,是「在基督裏」恢復一切「在亞當裏」失去的,使我們能從歧途上重新歸回,以「返回到我們原本受造而領受的那個目的中去」。二、人處在罪惡與死亡的權勢之下:上帝早就給人警告(創二17),然而人最終向試探低頭,結果就是罪伏在門口(創四7),成為罪的奴僕(約八34,羅五12~六23,七19,八6-8);三、人在上帝面前被定罪:人犯罪不僅要承受罪所帶來的痛苦後果,也會破壞了人與上帝的關係,最終必須面對上帝的咒詛。上帝審判的原則記載在羅馬書二章1-6節,上帝審判的原則,道明瞭我們有罪的事實和本相。當那日來臨,當上帝宣判人的罪狀時,世人只好啞口無言(羅三19),只能難辭其咎地面對上帝的震怒(約三36)。四、人受制於撒但:人的犯罪,是人伏在魔鬼的權勢之下(弗二1-4),撒但成為「這個世界的王」(約壹五19;約十二31,十六1)。

作者在本章的結尾,告訴我們上帝救恩的實質,都是藉著耶穌基督這位「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47)而成就的:「由於祂全然地反射出上帝的形象,藉著聖靈的大能,我們被吸引到祂跟前。祂向罪死了(羅六10),讓我們因在祂的死上有分,也脫離了罪的轄制。在祂的蔭護之下,我們還得以躲避上帝的憤怒,因為我們知道祂已擔當了我們的罪(加三13),祂以無罪為我們成為有罪,好叫我們在上帝裏面成為義(林後五21)。祂的死是以義的代替不義的,把我們帶到上帝面前來(彼前三18)。祂在十字架上擊敗了撒但,以凱旋的姿態把撒但公開示眾,讓我們認清敵人的真相(西二15);因此靠著祂的名,我們也同樣可以得勝(啟十二10)。基督是我們的智慧,我們的公義,使我們成聖,為我們成為贖價(林前一30),我們一切所需所求的,都能在祂恩惠的供應中找到。」這實在是非常紮實的教導。
 
第三章「永恆的恩贖計劃」,作者描述上帝如何在祂獨生子的身上精心策劃整個救贖行動。耶穌也表明祂的一生是為要成全父上帝的時間表。作者用了三段經文來解釋救恩的真理:一、羅八28-30上帝是有計劃的上帝,為了使我們蒙福,主動安排了一切叫萬事互相效力,以便在祂兒女的身上完全地恢復祂自己的形象,每一個信徒都是上帝本著自己的,所預知、所預定、所呼召、所稱義,所榮耀的人;而上帝對我們的愛,乃始於創世以前,且一直延展到世界的末了;二、弗一3-14這段經文點明瞭上帝的救贖計劃,是以基督為中心的,在基督裏,我們可以獲得一切屬靈的基業;三、約一12-13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信心使我們被收養成為神的兒女,但是這信心卻又是上帝自己賜給人的,是藉著聖靈將我們重生而得到的。作者總結到:「把這一切加起來就成了基督徒屬靈生命的教義。上帝以祂的愛,在永恆裏揀選了我們,又在歷史過程中接著呼召、觸及我們的生命;祂重生我們,使我們能夠因著信和悔改的心進入祂的國。當我們相信和悔改之時,祂就稱我們為義。被上帝接納成為祂的兒女則是上帝進一步的恩典,好叫我們因擁有做上帝兒女的確據,便成為聖潔,可以在世過聖潔的生活,直到進入榮耀的那日子。概括而言,這就是上帝的救贖計劃。」。最後,作者提醒讀者,這個對教義的認識,應該把我們帶到更謙卑、更確信的地步,知道我們得救的確據不在乎我們自己,乃在乎上帝。不要憑自己的感覺與經驗,而要把這個確據建立在對上帝話語和祂權能的信靠上。認識了這個救贖計劃,可以引領我們進入真正的敬拜,向祂獻上感恩與頌讚。
 
在第四章「上帝的恩召」中,作者討論了什麼是上帝的呼召。作者列舉了舊約和新約的經文,說明我們能成為基督徒,是因為上帝的呼召。例如:申廿六16~卅一13 何十一1;賽六十五12,六十六4;耶七1316,卅五17;太廿二14。由於在這些經文中,一方面上帝的呼召似乎具有創造力,可以使我們進入祂的羊圈;但是另一方面,對一些叛逆的子民,似乎這些呼召又是徒然的、毫無效果的。因此,作者提到兩種呼召:普遍的呼召和有效的呼召。上帝藉著自己的創造和對所造之物的掌管護理向人說話,也藉著使徒的傳講將十字架的信息傳給世人。但是,很明顯的,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收到了這個呼召,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會回應這個呼召,甚至因拒絕福音的恩典而變得更加心硬。因此,雖然聖經用了同一個詞彙來形容這個足以導致兩種截然不同效果的呼召,但實際上,上帝會對個別的基督徒發出傳喚,「意思是這時主會親自到來敲你的心門,而不是只發一封通函讓你們傳閱」。
 
   作者提醒我們三點:一、我們是被父上帝所呼召。父是那呼召的源頭。二、我們是被聖靈的大能所感召的。上帝的呼召,是祂賜下新生命的行動,祂不但呼召我們,還賜給我們一顆能對祂的呼召有所反應的心。三、我們是被上帝的恩典所召以致成為聖潔、進入天家。而上帝的恩召是恩惠的,是無條件的,是我們完全不配得的;上帝的呼召是聖潔的,是要我們作聖徒,「我們蒙召是為要叫上帝的美德得以宣揚(彼前二9);我們蒙召也是為了與基督一同受苦,效法祂的生命。」(彼前二21 。上帝的恩召也是屬天的,是我們的盼望,但在今世就可以經歷,好叫我們這個新的生命在往後的每個階段被塑造成型。因此,作者總結到,蒙上帝的恩召,應該有下麵三個含義:一、人的屬靈經驗是上帝採取主動的;二、上帝的呼召是能帶來道德之果效的;三、上帝的呼召是要我們在生活中印證的。而我們獲得這個屬靈經驗的最好方法,是順服聽命。
 
第五章「對罪的悔悟」。我們對罪的覺醒,是指上帝呼召人之後人心中的經歷,覺察到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光景,就是覺悟到自己已被定罪。這個經歷未必是即興、短暫的,而往往會持續一段相當長的時間/「認罪」(conviction of sin)與我們的靈命素質息息相關。「自覺蒙赦免多的人,愛就越多(參路七36-50)。但是自覺蒙恩越大的人,正是那些對自己的罪孽悔悟得越深刻的人。作者解釋了約十六8這段經文,說明使人知罪的是聖靈,在罪、在義、在審判這三方面對我們進行指控。一、人為罪受責備。人為罪受責備,是因為不信基督(約十六9),之所以不信,是因為他們是罪人。當聖靈進入一個人的生命裏喚醒他,他才會意識到自己在上帝面前原來是有罪的,知道自己沒有盼望(弗二12)。二、人為義受責備。聖靈的工作是把人指向基督,當聖靈顯明基督的義時,也同時揭露了人的罪。隨之而來的,就是人受到責備,重生悔疚感。三、人為審判受責備。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戰勝並審判了這個世界的王,且以凱旋的姿態將仇敵公開示眾(約十二31,西二13-15)。聖靈的工作就是要重整我們的思想,以前是我們棄絕、審判耶穌基督,現在是我們知道該被棄絕的是我們,該被宣告有罪也是我們。聖靈責備我們為的是要領我們歸向基督,藉著悔罪的過程,我們得以認識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光景,從而投靠十字架的恩典和憐憫,帶著謙卑與感恩的心過一種完全順服的生活。
 
第六章的標題是「重生」。重生雖然是個「關鍵性的教義」,但是聖經對這個詞用得並不多。加爾文是把「重生」視為從不信到相信的整個過程,屬於比較寬鬆的說法。在本書中,作者用這個詞,是指上帝如何把新生命播植到人的心裏,也就是指上帝賜下生命種子的行動。從聖經中,關於「重生」,我們可以看到三個畫面:一、被生下;二、再創造;三、復活。也就是說,一、成為基督徒、接受基督是始於上帝的定旨而生的,信徒是從上帝而生的人(約三35;約壹二29,三9,四7,五14),其他的經文也支持這個說法(雅一18,彼前一323,西一28;弗四13-16);二、基督徒是「新造的人」,上帝起初對世界的創造和基督之復活對新天新地的預告,是領我們到上帝面前的真光,上帝藉著再創造,是祂的榮耀慢慢呈現在我們生命的品格和素質裏。三、我們死在罪中時,上帝在基督裏以祂的恩惠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5),出死入生(約壹三14)。這個圖畫的前提是:重生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工作,人是被動的,那麼,為什麼「你們必須重生」(約三7)才能見上帝的國呢?主給我們的答案是:一、人是屬肉體的。人的本性沒有能力產生出屬靈的生命(約三6,一13),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十五50)。唯有聖靈的感動,我們才能進入上帝的國;二、人是瞎眼的:人靈性裏的眼睛瞎了,因此「不能見上帝的國」(約三3);許多人雖然有宗教的虔誠,但是卻看不見天國與自己的需要;人更是被蒙蔽在黑暗裏(弗五5;西一13;彼前二9;),但是卻自以為處在光明中(約九39;約三19-20);三、人是軟弱無力的。人的肉體與上帝為敵,不願意、也不能夠按照上帝的意旨行事(羅八6-7);人能看見屬靈的事,有能力憑著信心進入天國,是上帝在人身上的工作(林前二14)。
 
  其次,作者提到重生的三個性質。一、重生是屬天的:。我們的新生命,是從上頭來的;二、重生是上帝所賜的,是上帝主權的行動(彼前一3;雅一18;弗二6-10);雖然如此,人不能忽略自己的責任(路十三23-34)。人的責任是悔改、確定自己是否走在救恩的道路上;三、重生是改變全人的能力,全面的更新我們;這個更新變化,包括:1. 人的思想得蒙光照,得見上帝的國;2. 人的心被潔淨(林前六11),使我們得到一個新嚮往、新性情,甘心樂意的來服侍祂,榮耀祂; 3. 人的欲望被更新;從與上帝為敵,到產生一個新的渴望,盼望敬拜上帝、認識他的真理、與屬祂的人交往、委身於祂的國度、榮耀祂的兒子;  4. 重生使人能過一個新的生活(約翰一書)。
 
在第七章「信靠基督」裏,作者陳明重生與信心、悔改是不可分割的。作者指出,真正的悔改(repentance)是建基在主和主的道之上的信心所產生出來的,與悔悟(conviction of sin)不同。當人看見、相信上帝的赦罪之恩,憑著信心抓住這個應許後,才能存悔改的心奔向主懷,因此,「信心」和「悔改的心」是不可分隔的。而實際上,罪人對罪有更深刻的悔悟(conviction)往往是在信主之後,不是在信主之前。作者考察了聖經中關于「信心」的經文,指出「信心」在舊約中只出現過兩次(申卅二20,哈二4;在這兩處,更正確的翻譯應該是faithfulness),是以「信靠、順服」這些詞彙來表達的,也就是信靠上帝的屬性、順服祂親自啟示的話,也可以說是一種對基督活潑的個人信靠。作者指出,信心有下列的幾個要素:一、知識。信心是建基於對上帝可知之事的認識(約十七3;一18;太十一27),耶穌一生的工作就是在詮釋上帝是誰,把上帝彰顯給我們看。要注意的是,信心所依據的知識,不光是理性的「知道」,因為聖經中的真知識一定會帶來一種親密關係。 二、認同(assent)。信心包括對事情真確性的認識與表示贊同,是在有足夠證據支持下而產生的一種思想狀態與行動。作者引用了慕理的話說明這點:信是一種「被迫」的同意,就是當我們的理性對所搜集到的證據說「夠了」的時候,也就是我們的理性被「折服」了。那一刻的思想狀態,不再是我們可以抗拒、否認或暫緩判決的事。三、信心是對基督的信靠。「信」常住在主裏,就是接受祂,並且以完全的信心緊緊抓住祂,是要付代價的,意味著為主的緣故捨棄一切,意味著犧牲、事奉。作者進一步指出,真正新的特性和本質,不在於信的本身,而在於信的對象,新的力量乃在乎基督的屬性,祂剛強,我們也可以剛強。作者最後指出,信心有程度的不同;強壯的信心源自上帝的恩典,而我們也不可因別人的信心比我們的弱或比我們的強而輕看他人或論斷他人;信心也有種類上的不同,建基在屬靈恩賜的信心不一定就是得救的信心。真正使人得救的信靠,即我們對上帝恩典有所回應的信心,乃上帝的恩惠所賜(弗二8623),但是這不是說上帝會代替我們相信,但我們之所以有信,乃是因為祂在我們心裏先賜與了信心,然後我們可以向主求,「主啊,我信,求你幫助我的不信」(可九24)。
 
緊接著,作者在第八章談到「真正的悔改」。作者點出,「信心」和「悔改」是一對形影不離、不可分割的教義。真正的信主,必須帶著悔改的態度,而真心的悔改也必須建立在信心的基礎上,這是基督徒一生一世的事。作者引用了加爾文對悔改的理解:「悔改……是生命向上帝真誠地回轉,是出於對上帝單純、迫切的敬畏;這回轉也包含了治死自己的肉體和舊人,並在聖靈裏作新人」。舊約中的「悔改」(nacham)除了有「心中難過」的意思外,也帶有「因難過而具體地改變原來的目的或做法」的意思,並且帶有「安慰、安撫」的意味。因此,悔改這個字是指:人在悔改後,將發現自己心靈得到了一種無比的釋放和安慰。「shub 是「回轉」的意思,悔改的心,就是向上帝的歸回。在舊約時代,「悔改」被誤解為「以苦行贖罪」的意思,又以為「悔改」是一種可以換取功德的行為。但是舊約的先知很清楚上帝所要的悔改,是可以結出道德行為上的果子,並且能帶來新的生命的(何六1-24;珥二13)。真正的悔改是發自內心的,不是僅僅靠外在之表面功夫的。
 
  在舊約裏,真心悔改的憑據有三:1. 真悔改產生對主新的信靠(賽卅15); 2. 悔改首先結出的果子就是順服(耶卅四15); 3. 順服的具體表現在棄絕邪惡,回頭歸向約中所定的生活方式(耶廿六3;卅六3)。因此,真正的悔改,是基督徒靈命得以開始、得以延續的憑據。作者進一步指出悔改在實際層面的特徵,包括羞愧感的產生、羞愧帶來謙卑、謙卑帶來憂傷悔疚的心、產生對罪厭惡的心、以及對上帝赦免之恩的認識等。作者一再強調,悔改不只是一種對惡性的懊悔感,或是對罪的覺悟而已,而是歸向上帝、回轉過一種被上帝光照的生活(弗五8-10)。他最後引用的林後七8-11,說明悔改之表現,告訴我們悔改是一件何等徹底的事,不光影響到我們的情感,也涉及到我們生命的每一個層面,並直接質詢我們對人、對上帝的關係。悔改意味著一生都要歸回上帝的旨意,所以是貫穿基督徒一生的事,不是一次性的事件。
 
作者在第八章的末了提到,「信心和悔改也許會不斷進深」,但是「「稱義」在一開始就是完整、無瑕、也是一次性地賜給了我們」的,因此在第九章「蒙上帝稱義」中,作者詳細地解釋了何謂稱義、上帝如何稱人為義,以及人的信心與稱義之間的關係。作者引用馬丁路德的話說明「稱義」這一條教義是關乎教會的穩危與興衰,是我們信仰的核心,也關係到信徒靈命的堅穩與滑落。那麼,什麼是「稱義」呢?justify (稱義)和justification(被稱為義)含有活在一個正確關係裏面的意思。聖經中的「義人」是一個正確對待上帝和上帝律法的人。「稱義」和「義」都是法律用語,是法律給被告的一個地位的宣告。但聖經中的「稱義」不僅只是一個法庭上的宣告,而是上帝「先使這個曾經是不義的人成為義,然後再稱他為義」(引用James Buchanan語),上帝完成了在人間的法官所不能完成的事。作者引用申廿五1,箴十七15,來說明稱義與定罪是相反的意思,定罪既然不是使無罪的變成有罪,只是宣告他本身的罪;同樣的,宣判一人無罪,也只是宣告無罪的為無罪;「稱義」沒有「使之變成義」的意思,而是帶有宣告、從本質上斷言的意思(創十五6;詩卅二1-2;羅四36-9),稱義就是「當眾宣佈地位的更改」(提前三16),是要在末日審判全地的上帝把本來要等到那時才宣佈的判決,提前到現在為我們宣告了。那麼,上帝是如何完成這個「稱人為義」的大工的呢?上帝不是憑我們的本相、我們是何等的人、做了何等的事來稱我們為義,而是「因著上帝的恩典,借著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上帝設立了耶穌為贖罪祭,是憑著祂的血,借著人的信,為的是要顯明上帝的義……」(羅三24-25
 
  上帝的愛是使我們能夠稱義的根源,而基督的死則是我們得以稱義的基礎。因著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過了一個完全順服上帝的生命,因著耶穌基督是無罪的、卻被視為罪人而經歷被定罪、因而受苦,更因著上帝建立起基督與祂的選民的契合,使無罪的可以替有罪的受罰,耶穌基督以祂一生的順服,尤其以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代表人、代替人,替我們承擔了罪責,這都是發生「在基督裏」的事。「在基督裏」我們才能得到這個地位的對調:祂站在不屬於祂的位置上,被定罪,以至我們能夠站在不屬於我們的地位上,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這個恩典都是我們在基督裏所領受的。這是聖靈的工作,使耶穌基督的義可以歸算給我們,使我們可以與基督聯合,領受耶穌基督的義,因此,在上帝的眼中,我們不單止是無罪的,而且猶如基督一般的有義。作者最後解釋了我們如何才能接受基督所成就的義,就是藉著信靠基督。信心是一個工具,沒有任何的功勞,它「只是在接受、在支取、在承認、在抓住、在緊抱基督所賜下這稱義之恩惠的大禮,並且在每一天更新的生活中享受這份禮物。」(引J. C. Ryle的話),也就是說,這是一個渠道使我們能領受恩典和被稱為義;信心既然沒有功勞,也就不能成為我們可以誇口之處,也正是因為稱義完全來自上帝的恩典,是用信心來領受的禮物,是藉著基督所作的,而不是我們所做的而成全的,上帝才能保證這個效果。
 
在第十章「成為後嗣」裏,作者解釋了「收納」(adoption)這個詞的含義。上帝這個獨特的法官,不僅使我們在基督裏成為義、被稱為義,更把我們帶回家,享受天倫之樂,這說明瞭救恩多重、豐富的意義。約一12-13告訴我們,我們因為被上帝所重生,獲得成為上帝兒女的本質,上帝並賜給我們一種與這個本質相對應的「被收納權」,使我們獲得做他兒女的位份,因此,我們被「收納」,並不是一個虛有的頭銜,而是一個我們可以經歷得到的實在的福份。接著,作者告訴我們,「收納」這個觀念,是保羅套用羅馬律法的觀念而來的,是以收養人的利益為出發點(和今天為了保護被領養的孩童的目的不同),瞭解這個背景可以提醒我們,屬靈經歷中最高的權利,也不是為了自己,所有的恩典最終是為了榮耀上帝。上帝收納我們的舉動,也代表罪對人管轄權的失去,黑暗的勢力和權能已被粉碎,並且上帝為我們開創了一個與祂自己的新關係,賜給我們那真正兒女所享有的權利和殊榮。收納的教義的重要性在告訴我們,「收納」是新約信徒的一個殊榮,我們可以稱這位造物主為「阿爸、父」,這是「更美的約」的「更美的應許」,而這種與上帝的契合,是聖靈(羅八14-16稱之為「立嗣的靈」)的工作所結出的果子,也是耶穌基督救贖之功的成果。有了這個「立嗣的靈」與我們同在,我們會表現出四種記號:願意被上帝聖潔的靈所帶領,對罪惡有一個新的態度;也會在危難中仰望呼叫「阿爸、父」,因著這樣的經歷可以印證聖靈的同在,並且嘆息、渴望那日的到來,到時可以體驗在此時此地不能體驗的全部救恩、飲於整條活水的江河。最後作者提醒我們,作上帝的兒女,不但有權利可享,也有當盡的責任。我們的責任就是要像祂,以愛、以憐恤、以坦誠和溫柔來對待上帝家裏其他的成員;放下憂慮,凡事交托給祂,確知祂會顧念我們;約束自己、潔淨自己,樂意擁有我們長兄基督的生命樣式,以表彰上帝的性情。
 
在第十一章「與基督聯合」中,作者指出這個主題把所有其他的教義都和諧地串在一起,與主的聯合是福音啟示給人最大的奧秘之一(西一27),新約聖經也不時會回到這個主題,因為與基督的聯合是所有屬靈經歷和屬靈福氣的根基(弗一3-14)。我們在基督裏,得蒙揀選、得恩典、蒙救贖、與上帝和好、置身未來、領受印記,並且可以不斷仰望祂,從祂那裏支取我們一切的需要。與基督的聯合,牽涉到舊約聖經「代表性」的原則:一人得勝、眾人得勝;一人失敗、眾人失敗。以賽亞書提到有關僕人的章節,都提到那義者承擔了眾人的罪,祂所成就的也歸於眾人,因為這僕人和眾人之間有聯合。新約中,(約十五1-11)耶穌基督也教導我們門徒是「在基督裏」支取所有屬靈的好處。接著,作者就帶領讀者思考與基督聯合的含義。一、是盟約的結合(federal union):基督以「反面的亞當」(Adam is reverse)出現,把亞當做錯的解除掉,把亞當失去的收復回來,把亞當喪失的恢復給人。二、是肉身的聯合: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成為我們當中一員,擁有人的本質。並且「成為人的樣式來到人間」(腓二7),並且「成為罪身的樣式」(羅八3),並且在各方面受試探,以致祂可以同情我們的軟弱(來四15)。同時,祂在肉身中為我們築起了一道通往上帝那裏的橋梁,以致祂可以接觸到人的罪,且替我們「成為有罪」的(林後五21)。因此,我們與基督的聯合,乃是建立在基督與我們認同、與我們的聯合之上。三、是信心的聯合:藉著我們的「信入」(believe “into” Him),我們從「罪」中出來,進入到「基督裏」,因此,我們不在以自己主觀的經驗向裏看,而是接受基督,把注意力集中在上帝兒女所得的榮耀的釋放上,就是接在葡萄樹上,完全依靠它來提供營養(約十五1-11)。四、是在靈裏的聯合。五、是擴延性的聯合。保羅說:如果我們是與基督聯合,那麼我們就是與祂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祂的生、祂的死、祂的埋葬、祂的復活、祂的升天、祂的榮耀,以及祂的再來)聯合(羅六5,林前六17,加二20,西二20-4)。六、是一個生命的聯合。正因我們被嫁接到葡萄樹上,以至於這葡萄樹的生命可以在我們的生命中顯露出來。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因此,作者在最後總結到與基督的聯合是一個生命的更新,藉著道成肉身、藉著我們的信,基督所成就的一切,都成為我們的,祂所經歷的,我們也有份要經歷。我們也要治死舊人,向罪死、向世界死,以至能結出與主聯合的果子,經歷到得勝的榮耀。
 
作者特意把十二章「上帝的揀選」這個重大的題目留在以上的討論之後。作者從舊約的經文告訴我們,「揀選」和「預定」是舊約神學的主題之一,正是由於上帝主權的揀選,才有以色列民的出現。「揀選」也是耶穌基督自己的教導(太廿五34,廿23),有效的呼召是上帝自己的決定(太廿二14),太十一25-28正告訴我們,人只有因父與子的揀選,才能在基督裏認識上帝。耶穌用比喻來講道,也是達到揀選的目的(太十三14-15)。在約翰福音中,主更清楚地說明「屬於祂自己的人」(約六44,十三1),是父所賜、所揀選的(約六37,十三18,十五1619)。保羅正是在這些基礎上建立他自己的觀點,根據保羅的意思,上帝隨己意行萬事(林前十二8 十五38 弗一11)。上帝對祂墮落了的被造物有祂普世性的權柄,祂可以按照祂的意願來使用他們榮耀祂自己(羅九22)。作者引用了三段經文來說明:(1) 羅八28-起,說明預定是上帝慈愛心腸的流露,因為「預知」就是「預愛」,就是「揀選」(羅八29,十一2,彼前一2,彼前一20)。(2) 羅九~十一章,表明上帝恩典的本質,即上帝對人的慈愛和憐憫是自主的,是不受外因束縛的。因此,羅馬書第9章所講解的「揀選」之教義,要告訴我們的是:這就是事實的真相--你的得救完完全全是靠上帝所作的,祂先揀選了你,祂再差他的兒子為你死,他又差聖靈來感動你,吸引你進入祂的國度! (3) 弗一4-14。清楚說明瞭這些屬天的福氣是神在創世以前就為祂所揀選的人預備好了的。作者最後利用一些篇幅反駁了對預定論的疑難,包括上帝的意志與人的自由意志的關係(兩者是可以和諧共存的,上帝並沒有代替我們信,是我們自己信,但我們同時也屈膝向祂謝恩、感謝祂的慈手牽引我們,引導我們),預定是否會帶來驕傲與沾沾自喜的心態(對揀選真的瞭解的人只會變得更謙卑),預定否定了人在道德上的努力(蒙揀選是聖潔生活的基礎,聖經有關揀選的教導,激勵蒙揀選的人會有更新的生活樣式),以及預定打擊了傳福音的積極性(神的揀選乃是支持保羅繼續工作的基石:羅九1-4,十1,徒十八9-10;)。因此,認識上帝的揀選帶給我們的,不應是哀樂、而應是樂歌;不應是傳福音的攔阻、而應是激勵;不應撩動起驕態、而應帶來謙卑;不應削弱道德責任、而應激發人一生為主而活,過討上帝喜悅、與所蒙的恩相稱的生活。
 
在第十三章「罪勢的瓦解」中,作者告訴我們,我們獲得的新生命,是本質上的改變,對自己和罪都有了新的定位,因此,從某個角度來說,我們是不會繼續不斷地犯罪的。作者提到成聖是個過程,在這過程的結束,我們的肉身要改變,與基督一同得榮耀;而在成聖的開端,我們都是聖徒(林前六11,彼前一2),已經享有「聖潔的族類」的地位。西二20~三14,加二20,羅六1-14,就是在告訴我們,信徒的這個新地位與罪的關係;基督徒之所以能不繼續犯罪,是因為我們是已經向罪死了的人(我們在死的樣式上與基督聯合了、罪身喪失功能了[對舊人的治死]、有了向神活的新生命),因此,在我們裏面有這向罪死的本質了(因為基督的死,已經在我們重生的那一刻,成為我們生命中的一部份),所以我們從前與罪的關係已經終止了、罪對我們已經失去管轄權了。這個本質,可以叫我們活出新生命的樣式來榮耀上帝。
 
在第十四章「聖徒面對的屬靈交戰」,作者一開始就指出,基督徒的信仰歷程是一場「持續而無法和解的爭戰」(Westminster Confession),因為我們是活在「兩段歷史時之間」(基督第一次降臨、就是末世的開始,和基督再來、就是世界的末了)的人。我們因信,是「已經得救」的人,但是是尚未完全得贖、正在被救贖的人,主不對地在我們心中作工,要等到基督再來的時候,我們才能徹底地更新。基督徒雖然已經在基督之死的得勝上向罪死了,但罪本身還沒有被消滅,「罪還是沒有向我死」, 因此基督徒感到「外面有爭戰、裏面有恐懼」是必然的事。爭戰的來源有外在的與世界與撒但的爭戰,還有內在的與自己肉體(私欲)的爭戰。基督徒雖然是「在基督裏」,但是,也是「在世界裏」。俗世不但要擠住我們,也在模塑我們,我們必須盡一切努力,預防自己被套住並捲進那套思維之中(太十三22 林前七32-35);世界所設下的陷阱就是要攔阻我們親近基督,但是基督徒很可以有把握地說,是主把我們放在這個世界中,但是對主的信心卻可以使我們勝過世界(約壹五4-5)。在新約中,因著基督的完全彰顯,我們才看到清楚撒但黑暗國度的權勢。撒但會曲解經文、叫人沒有平安、不得滿足,帶來紛爭,會向火箭一樣介入,削弱我們的意志、要把我們扯離耶穌基督,動搖我們對主的愛慕和信靠,不惜任何代價阻止我們經歷十字架。雖然如此,我們知道我們有好牧人在前頭引導,我們只能不斷注視著他,一步步向前邁進。當我們一路上,在恩典、在對上帝的話語、上帝的道路上都日漸熟悉之後,自然會有更敏銳的觸覺,更懂得分辨,那聲音是自我意念中所想出來的意念、是撒但的工作、還是主自己的聲音。
 
接下來的第十五章「對罪的治死」是談到內在的爭戰。作者指出﹐我們有內在爭戰的原因﹐是因為基督徒雖然已經向罪死了﹐但是罪仍存留在我們心中。罪留在我們心中的這個事實並沒有改變,所改變的是它的地位(它不再作王了),我們與它的關係也改變了(我們不再是它的奴隸了)。 「肉體」是指整個人的被造性、罪性、和軟弱,所以包括心思上的罪和身體上的罪(加五十五19-21),肉體是被罪所支配的,要去追求屬地的享樂,而非屬天的侍奉。但基督徒不是屬肉體的,而是屬聖靈的,只不過,肉體仍在他裏頭,罪也仍舊在祂裏頭,所以,當上帝的靈在這個新生命運行時,必然會和肉體交戰(所以對我們是個鼓舞,知道我們是新造的人)。作者語重心長地指出,釘死罪是靈命成長中最核心的實際問題,我們每一個人都得找出自己特別軟弱的地方在哪里,沒有一個主的門徒是不必天天背負十架的。作者接著指出,治死罪的根基是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我們新的身份本身就是動力的來源,叫我們能對付罪。作者接著用一大段文字定義什麼是「治死罪」,然後告訴讀者在基督徒的三個圈子(私人生活、每日經歷、教會團契)中要治死罪,然後具體地告訴我們實際的辦法是:認識罪的真相、把罪帶到上帝面前受光照、回憶往日罪行所帶來的羞恥、記住自己是與基督聯合的人了,以及禱告渴望結出聖靈的果子。
 
第十六章「永蒙保守堅信不移」是解釋聖徒堅守的問題(the question of perseverance)。作者告訴我們,聖徒跌倒是可能的、然而聖經又有強烈的保證,信徒可以堅守到底,那麼,到底這個堅忍的保證是怎麼發生的呢?作者引用約十27-30,腓一6,羅馬書第八章初步說明上帝會保守祂的兒女堅忍到底,接著,他用上帝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在基督裏」的揀選和保守聖徒永不失喪是一體的)、上帝差聖靈內住到屬祂的人心中(聖靈永遠與我們同在、維護祂的恩典)、基督為信徒代求(羅八34,來七25,約十七1115,沒有任何事可以是我們與上帝在基督裏對我們的愛隔絕)來說明上帝的保守是聖經明確的證據,也用路廿二31-32說明「堅忍」與「信心」是分不開的。作者並從信仰的實際面來說明堅忍會遇到的攔阻(用撒種的比喻舉例)和上帝保證我們維持信心、持守真道的方法(用他自己的話語、基督徒自己當盡的職責、和聖徒之間的團契)。
 
第十七章「在基督裏的安睡」告訴我們,基督徒應該如何對待死亡。作者先介紹了死亡的本質和對基督徒的意義。聖經告訴我們,死亡是罪所帶來的後果與咒詛。死亡是一種離散(disintegration),是上帝所創造的一個聯合(union)的破碎,我們與所愛的人分開了、隔絕了;我們彼此的身體、思想、心靈的紐帶割斷了;死亡奪去了我們在世上一切的產業;我的身體和靈魂也被分割開來了。所以,死亡是生命的毀滅者,是我們最後的仇敵,也是上帝的仇敵。但是,聖經告訴我們,死亡已經被基督的復活所擊敗,基督徒可以勇敢地面對一個已經戰敗的仇敵。那麼,基督是如何奪去死亡的權勢的呢?一、基督以肉身來到世上,以致祂可以親嘗、分擔我們的死(希伯來書)。二、基督已經敗壞了「那掌死權的」(來二14),把這些權勢公開示眾了(西二15),我們不再受制於死亡的威脅,不再是可怒之子弟差役了(弗二1-3),死的毒鉤已經由基督為我們受了(林前十五55-57)。因此,對基督徒來說,「死」不過是安睡,「離開了」我們靈魂於今生今世所暫泊的居所。因此,基督徒如果認識到死亡隨是我們的仇敵,但我們也當歡喜快樂,深知連死亡也無法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作者最後提出正確面對死亡的三個操練方法:一、操練以基督並他同在的榮耀為至寶的心,要看重基督,超過世上萬有;二 、以那將來所要獲得的福份來提醒自己;三、在今生覺悟到這世界不過是暫時的,不要緊抓世俗的享受,而是要緊緊抓住耶穌基督。
 
在最後一章「在永恆得榮」裏,作者解釋基督教信仰中的「末期」,也就是基督的再來、基督國度的全面成全,救贖工程之完結[篇,神的兒女藉著與基督的聯合,將會在永恆裏得榮耀。那麼,得榮耀包括那些層面呢?作者解釋了新約聖經中提到的四件事,即復活、改變、更新、作上帝後嗣位份的成全。基督的再來,是為了要救贖並恢復人在罪中所失去的。救恩所要帶來的「救贖」,不只是靈魂救贖,還包括人的身體;我們卑微的身體將會奇妙地變化,變成像基督復活的身體一樣,這是復活完整的意義;復活的身體是更新的身體,與舊的身體有很大的不同,是屬天的、屬靈的,可以適應由聖靈的世界;基督以祂自己的死,已經除去死亡的毒鉤,解決了萬物受捆綁的原因,所有的受造會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1)、在祂恩典中的歡欣(賽五十五12-13)。末期之時,我們會以復活的身體站在主的面前,每人都更新變化成為主的樣式,天地萬物也因我們被成全的後嗣身份而一同得到複生。
 

2017-12-15

作上帝儿女 Sons of God
摘自《磐石之上》The Christian Life: a doctrinal introduction,傅格森(Sinclair Ferguson/叶从容译

相对来说,有关被上帝收纳作(Adopt)他儿女这方面的教义,写书的人不多。一百多年前,有一位在当时相当著名的苏格兰神学家康吏胥(Robert S. Candlish)曾经写过一部关乎这方面题目的作品。他那本书在当时苏格兰的神学派系中,引起了极大的争论。他那部著作的主题是「上帝为父的身份」(或作:「上帝的父职」The Fatherhood of God)。

接下来,他还发表了一系列讲章,分别以「信徒为子的身份」(或作:「信徒的后嗣位份」)和「信徒彼此间为弟兄的身份」(The Sonship and Brotherhood of Believers)为题。但自此之后,就再没有什么人着墨在这类题目上了。其原因,很可能是圣经有关上帝之父职这方面的教导,已经被普救论所取代了;也就是说,人既然在本质上是上帝的儿女,那么又何需被上帝收纳作为他的后嗣呢?的确,每当一个伟大的教义被误用时,这教义就难免倾于为人所贬抑。因此,福音派讲台上的信息,一直缺乏强调上帝的父职、以及与其相对的、作上帝儿女这方面的教导。人们生怕给人误会他们是在宣扬普救论。除此之外,当然还有别的原因,例如,许多人在研究救赎的教义时,常常把「被上帝收纳」或「成为上帝后嗣」这个观念,不是跟「称义」就是跟「重生」视为同一件事来看待。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就要先分清楚,收纳不是称义,收纳也不是重生。

非称义也

有些神学家把收纳说成是称义中的「积极因素」。无疑,新约圣经的确从来没有把称义和收纳分割开来,但也没有把两者混为一谈过。试用人的常识来想想:一个人在被宣告无罪之后,你很难想像他竟然会冒起一个被收养的念头吧!称义和收纳两者间简直是风马牛毫不相干的事。难道当一个法官在宣判被告人无罪释放时,就表示他必须得把这人带回家,让他享受一切作自己儿子的特权吗?恐怕很少会有被告人有这种的痴心妄想吧!然而,圣经用了这些不同的词汇,目的是要让我们对上帝丰富、多重的恩典有更宽阔的了解(彼前4:10)。当救恩的光芒透过圣经文字的三棱镜时,圣经丰富的词汇就把这道光析射成一片绚灿的光谱,每一道色彩都有它独特的荣美。收纳教义中所强调的我们和上帝之间的关系,是在称义教义中找不到的。

非重生也

收纳也不是重生。新约的众使徒在他们的书信中把这两样分得很清楚。使徒约翰所写的是最明显的例子,他说对于那些「不是从血统生的,不是从肉身的意思或从人意生的,而是从上帝生的」人,上帝就「赐给他们权利,成为上帝的儿女。」(约1:12-13)。在这里所提到的后嗣位份包括两件事:首先是我们被重生,因而获得足以成为上帝儿女的本质;其次是上帝赐予我们一种权利,叫我们获得真可以作他儿女的位份,好与我们新获得的这个本质相对应。约翰壹书3:1对这一点讲得更清楚些:「你们看,父赐给我们的是怎样的爱,就是让我们可以称为上帝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了!」约翰这话的意思是,我们被称为上帝的儿女因为我们被上帝收纳了,但这不只是一个虚有的头衔,而是我们实实在在可以经历得到的福份。这个名份与我们重生以后的心是相匹配的。上帝作了一件不是人能做的事--他在收纳我们为儿女之余,更把父自己的本性赐给了我们(彼后1:4)。跟称义同一个道理,被神收纳是没有程度高低之分的,反之,收纳所表达的,乃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新位份。要完全体会这个位份的荣誉,只有等到我们在荣耀里完全披戴基督的形象时才行(罗8:19,23;约壹3:2)。对收纳的教义认识清楚了,就应该表示我们对上帝的美善和上帝的慈爱等观念有了无比丰富的加增。

上帝收纳我们为后嗣的含意

虽然说,收纳(或后嗣)都是保罗专用的词汇,新约圣经其他地方也提及过作上帝儿女这个概念。保罗在加拉太书四章5节,以弗所书一章5节,以及罗马书八章1523节和九章4节,均明确用到这些词汇,但是每当他讲到上帝为父时,这些思想都一并涌现出来。成为上帝后嗣,就是指重生之大能将上帝生命的种籽种在我们心中(约壹3:9);成为上帝后嗣,就是对我们已是他儿女的一种宣告。

收纳的背景

被上帝收纳这个概念究竟从何而来?根据旧约的家庭生活方式,没有任何律法条文提到有关收纳、领养的事。那时的家族结构,在性质上根本没有收养的必要。即使以色列被称为是上帝的儿子(参何11:1),但这称谓是指出于上帝的创造,不是指上帝的收纳。即使旧约中有提到作君王的是上帝的儿子,但这也不是从家的这个观念而说的。

新约圣经中收纳这个观念,大致应该是从罗马律法典中套用过来的。保罗身为一个罗马公民(徒22:27-29;23:27),对罗马的法律应当是相当熟悉的。罗马当时的社会和我们现在的不同,他们那时订立收养法的目的,不是为了保障被收养孩子的权益,而是完全以收养人的利益作出发点。(当然你也可以说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领养父母也获得了许多的利益。这话不错,但这不是领养法最主要的精神,领养法主要是为了保护被领养的孩童。)那时就有些案例,讲到有人收养了比自己更年长的人,目的是为了产业的继承!收养比自己年幼的人,也被视作是为自己防老的好方法。有趣的是,保罗有提到收纳这个观念的书信,全都是写给在罗马法律管辖下之区域的信徒(加拉太、以弗所和罗马本身区)。在此,我们不妨用罗马的这个法律背景,来作为我们个人的提醒,就是说,即使基督徒生命的最高权利,也不可只用作我们自己的享受、只用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有的恩典最终都应当用来荣耀上帝。在上帝立我们为他后嗣一事上,他乃是为他自己的缘故,在我们身上重新恢复了他儿子的形象,即那在人堕落时被破损失落了的形象。

上帝收纳之举动

我们被收纳为后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这里头包含了两个基本步骤,当事人旧有管辖权的失效和当事人新得管辖权的竖立。即使新约圣经中有些地方没有用到收纳这类字眼,但这些概念则不难找到。由罪所建立起来的国度必须被拆毁,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林前15:56),罪利用律法作为杠杆支点来操纵人的生命(参罗5:20;7:7-13);罪也对人宣称其合法管辖权利,因为人因自己的悖逆已经自动放弃了自由权。如果上帝的收纳要长期有效,黑暗的势力和权能就必须要被粉碎。这一点上帝已经在基督里做到了(参罗6:1-4)。但单凭这一点还不够。上帝为我们开创了一个与他自己的新关系,他立我们为他家中的嗣子,赐给我们只有真正儿女才能享有的权利和殊荣。而事实上,康吏胥在他那本《上帝的父职》一书中,甚至说到,我们所享有为后嗣的权益,和基督所享有的那个并没有什么分别,唯一的分别只在于基督比我们先尝到这种福份而矣。你不难想像为什么这句话会引起那么大的争辩。其实,无论在当时也好,在现今也好,最大的困难就是,人们很难证明康吏胥这句话那里不合乎圣经。或许康吏胥的言论超出了圣经所记载的范围,但你很难说他的言论是违背圣经的。他希望把我们的视线提升到一个地步,让我们好好看清上帝认我们作儿女这尊荣是何等的奇妙。他这一出发点还是值得称赞的:

看哪!何等奇异厚赐,
父神亲手予施。
本为罪恶之子,
竟成父神后嗣!

收纳的重要性

我们前面谈到称义的时候,看见在旧约和新约里,得救的方法都是一样的--本乎恩、藉著信。对圣经作任何其他的诠释,都会叫我们在对上帝的性情和对圣经的理解等事上出岔子。但是,如果我们只认定新旧约的一致性,这也会造成对圣经认识的失衡。旧约和新约,在对启示的清晰度、启示的完整性、经历上帝的深度等方面,都有极大的分别。两者的分别不在于救赎的事实,也不在于救赎的方式(彼前3:20;4:18-25),而是在于经历救恩的深浅多寡。旧约和新约之间不单有延续性--旧约的预言在新约的基督身上应验--而且从旧约到新约有著难以计算的恩典倍增。希伯来书的作者说,旧约的信徒若不跟我们连在一起就不能达至完全(来11:40)。

有关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新约圣经中讲到时代的划分这方面来看。保罗列出了一大串上帝定人罪的判词后,在罗马书3:21,他告诉我们一个新事件的来临:「现在.....上帝的义在律法之外已经显明出来。」(罗3:21)。在基督里,上帝所应许赐给亚伯拉罕的祝福临到了外族人(加3:14),并且一个更美的约、更美的应许开始了(来8:6起)。

不过,旧新两约之间最大的分别,乃在于人与上帝相交的性质不同了。在旧约,即使最伟大的圣徒也未敢与上帝建立一种亲密关系,亲密到一个地步,好像父亲与孩子之间的关系那样。许多学者都指出,耶稣的教导中最特别的一点就在这里。也正是这样的一种关系,突出了这新纪元的特色,带我们达到了属灵经历的顶峰。试想想,我们居然能称这位宇宙万物的创造主为「阿爸,父!」这是何等大的特权!这简直不是数学计算能推算得出、理性思维想像得到的事。这就是为什么说,除了希伯来书2:13引用以赛亚书8:18对耶稣的描绘以外,你很难找到有同样感人的画面。那段经文描写到主列席在敬拜的会众中,带领著众人敬拜,他向父举起双手,扬声歌颂,与众圣徒一同欢乐,他说:「看哪!我在这里,这就是上帝赐给我的儿女!」

这种与上帝的契合,乃圣灵的工作所结出的果子,也是基督救赎之工的成果。当耶稣提到「活水的江河」时,约翰注脚道:「他这话是指着信他的人要接受圣灵说的;那时圣灵还没有降临,因为耶稣还没有得着荣耀。」(约7:38-39)。虽然所有的圣经译本把约翰这段话的意思都表达清楚了,但这些翻译却没有把约翰这段话的力度很适切地翻出来。约翰这段话更准确一点应该这样翻:「那时还没有圣灵」(Up to that time the Spirit was not)。当然,约翰绝不是想说圣灵不存在(参1:32-34),他要强调的是主在世的那些日子和圣灵降下来的日子,两者之间根本上的区别。约翰在后几章书里就把这个重点作了较全面的突出。当耶稣要离开门徒时,他说他不会「撇弃」他们(约14:18)。希腊文原文用的字是orphanos,而新国际版圣经就干脆翻成orphans(孤儿)。门徒一直所接收到的信息就是,当上帝的圣灵来了,他会带著基督所有的恩典来。不但如此,他会叫人打心底里觉悟到,他们有一位父在天上深深爱著他们。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所提到一切有关父的事,如今他们透过圣灵的工作,都能亲身体验了(参太6:5-14,25-32)。正如耶稣很独特地提出上帝为父的这个观念,当耶稣的灵进入门徒的心时,他们同样会以一种崭新的方式体会呼叫「阿爸,父」是什么滋味(罗8:15)。其实,我们若想正确了解作上帝后嗣的特权,就必须先对圣灵身为「使人成为上帝后嗣的灵」这方面的事工有所认识。

立嗣的灵

保罗在两处地方讲到,圣灵的工作与我们成为上帝后嗣一事,两者之间的特殊关系。在加拉太书4:1-7里,保罗讲到上帝作的一件新事,把我们带进所立的新约里,在罗马书8:12-27,他讲到我们如何亲身经历这位立嗣的灵:

蒙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你们接受的,不是奴仆的灵,使你们仍旧惧怕;你们接受的,是使人成为嗣子的灵,使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亲自和我们的灵一同证明我们是上帝的儿女。

罗马教会的信徒早已经知道那「仍旧使人惧怕之奴仆的灵」是什么。保罗在这里也许是指从前他们深深觉悟到自己有罪,认识到自己被罪所困,而且为此极度畏惧的光景。但是这福音已经带给他们释放,并且他们已经接受了这立嗣的灵。他们现在已经进入了一种特权里,这特权是用宝血买回来的,可以叫我们认基督为长兄,认上帝为父亲。

圣灵同在的记号:立嗣的灵与人同在时有四种记号:

(i) 被上帝的灵所带领(罗8:14)。就好像父亲引导自己的儿女一样,(意思就是说,儿女在日常生活当中发现,父亲的心意往往是决定他们自己如何处理事情的主要因素),上帝的灵也同样地引领上帝的儿女:「蒙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罗8:14)。但保罗这里所讲的引导,是有一个清楚特定的内容的。这引导是与圣灵密切有关的,并且在13节说,这引导是为了「治死身体的恶行」。圣灵所作出的引导是对罪毫不含糊的拒绝。若有人一方面宣称有立嗣之灵在心中作工,而另一方面却仍在罪中作乐,他是在自欺欺人。收纳人归父家的灵也同是那位保罗之前提过的,圣洁的灵(罗1:4)。圣灵的同在给我们带来一种对待罪恶的新态度。凡用这种新态度看待罪恶的人,就表示有圣灵与他同在了。

(ii)  会呼叫「阿爸,父」(罗8:15)。正是在这一点上,许多人产生了种种误解。有人说,这认我们为儿女、又让我们有为上帝儿女确据的灵与我们同在的证据,就是当我们在上帝面前有一种很平静的感觉的时候。无疑上帝的灵是会赐给我们这样的福气的,但是罗马书8:15所形容的绝不是这样的一种泰然的经验。保罗是说信徒会呼叫「阿爸,父」的!原文用的动词是krazein 而在新约中,这个字表示大声地呼喊,通常是指在极度痛苦中所发出的大叫(参可15:39,我们的主在十字架上的叫喊;启12:2,妇人在生产时候的叫喊)。这里给我们的图画,不是一个信徒很平静地依偎主怀,好像天真的儿童安睡在那里一般,而是像一个跌倒在地上的孩子,痛地大叫:「爸爸!爸爸!」那样的情形。这种呼叫,就是拥有立嗣之灵同在的记号,这表示在信徒有需要的时候,我们会仰望我们在天上的父。

(iii)  有圣灵的印证(罗8:16)是所有经文中最难理解得无误的经文之一。约翰卫斯理的父亲对卫斯理说,此乃基督教信仰的真正凭证。他父亲这话实在有一定的道理。这种印证常被解释成一种很神秘的内在声音,这声音带给信徒安慰和确据。还有一些人认为这是指圣经的见证,圣灵只透过圣经向人说话。看来对保罗这话最佳的理解应该是,这圣灵的同证与其他和圣灵有关的经验一样,(例如那治死罪恶的经验和危难中仰望父上帝的经验),在这种实际体验中,保罗说圣灵很主动地在我们心中证实,让我们感受到自己已经是上帝的儿女了。

 (vi)  有立嗣之灵内住的人,会在今生发出叹息(罗8:23)。不止是被造之物会叹息(22节),圣灵自己会叹息(26节),我们自己也会叹息。这里讲的叹息不是指13节中信徒在与罪搏斗时的叹息。罗马书八章所提到的叹息是具展望性的。受造之物往后看,为它们将来要得的自由而叹息;圣灵往后看,为他所祷告将来要成就的而叹息;而信徒叹息则是为了他们将来所能完全经历到的救恩。我们大可与瓦兹(Issac Watts)一同唱这首诗歌:

蒙恩的人已发现,
永生荣耀今世见,
属天种子斯土栽,
信望浇灌果实坚。

我们在今生就能透过圣灵享受到这样大的救恩。但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到上帝的产业得赎。」(弗1:14; 参罗8:23)。由于我们今生不能体验到救恩的全部,所以我们叹息,渴望那日的来临,到时我们可以饮于整条活水的江河,而这江河就是我们现在已经开始稍微经历到的那条。

只有现在对这种的经历心中有数,才能觉悟到自己已经是上帝的儿女了,并且欣然享受这立嗣之灵的工作。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会同时发现做上帝儿女不但有权利可享,也有责任要负。

权利与责任

新位份。我们现在渴望与历世历代、各方各族的人一同进入上帝的家。在人的社会中,找不到有这样的契合。我们共同拥有一个新的名份--如今我们是上帝的儿女,而不再是魔鬼之子(约壹3:10),或者悖逆之子(弗5:6),又或者可怒之子(弗2:3)了;我们获得从上帝家里延伸过来的一切特权和享受--与上帝亲近、认识上帝(英文“familiar,(认识)”和“belonging to the family(属于同一个家庭)”有同样的意思);我们可以坦然无惧、自由自在地来到他面前,并且确知父上帝的慈手会叫万事互相效力,叫他自己的儿女得益处。

而我们相应的责任,就是要像他,并且要向他所有的儿女流露出他的爱,因此要以爱、以怜恤、以开放和温柔的态度对待其他上帝家里的弟兄姊妹。当我们认识到大家彼此是弟兄姊妹,与我们一样同是上帝爱的对象时,我们就要从心里对他们发出一股深切的爱。这一点实在是我们常常容易忽略的。

对上帝之眷顾的新观念。耶稣说:「在你们祈求以先,你们的父已经知道你们的需要了。」(太6:8)。这样基本的真理,我们却很少认真地去默想。彼得花了多长的时间才能够以个人的亲身经验印证这句话!因此他最终能够用这句话来鼓励历世历代的信徒:「你们要把一切的忧虑卸给上帝,因为他顾念你们。」(彼前5:7

我们的责任就是要放下忧虑,把它们带到我们的父跟前,确知他会顾念我们,凡事交托给他就行了。

对人生终极的新观念。我们最终的一切特权都有待将来完全体验,因为虽然我们已经经历与基督同为后嗣所享的基业,更多的好处还在后面!因此保罗把作上帝儿女和上帝的一系列救赎行动连在一起来讲,上帝的救赎计划只有在荣耀里才会完成(弗1:5,11,14)。这方面的责任,在这一节经文里讲得很清楚:「凡对他存著这盼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一样的洁净。」(约壹3:3)。当我们觉悟到自己是被上帝收纳作他儿女的,就应当约束自己以表彰他的性情,因为有一天我们会永远住在他家里。既然如此,我们必须乐意分享我们的长兄基督的生命样式,因为:

既然是儿女,便是后嗣;是上帝的后嗣,也和基督一同作后嗣。我们既然和他一同受苦,就必和他一同得荣耀。(罗8:17


我们若能坚忍,就必与他一同作王。(提后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