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0


使徒信經 APOSTLES' CREED



使徒信经 The Apostles Creed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
I believe in God the Father Almighty, Maker of heaven and earth.

我信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我们的 主;因圣灵感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在十字 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阴间;第三天 从死里复活;祂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 的右边;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 死人。
I believe in Jesus Christ, his only begotten Son, our Lord; who was conceived by the Holy Spirit, born of the virgin Mary; suffered under Pontius Pilate; was crucified, dead, and buried; he descended into hell; the third day he rose again from the dead; he ascended into heaven, and sits at the right hand of God the Father Almighty; from there he shall come to judge the living and the dead.

 我信圣灵;圣而公之教会;圣徒相通; 罪得赦免;身体复活;永生。阿们!
I believe in the Holy Spirit; the holy catholic church; the communion of saints; the forgiveness of sins;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body; and the life everlasting. Amen.


(洛杉矶华宗恩约教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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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信经 The Apostles Creed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陰間;第三天從死裏復活;祂升上高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要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我信聖靈,聖而公的基督教會,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身體復活,並且永生。阿們
I believe in God, the Father Almighty,  the Maker of heaven and earth,
and in Jesus Christ, His only Son, our Lord: Who was conceived by the Holy Ghost, born of the virgin Mary, suffered under Pontius Pilate, was crucified, dead, and buried; He descended into hell. The third day He arose again from the dead; He ascended into heaven, and sitteth on the right hand of God the Father Almighty; from thence he shall come to judge the quick and the dead.
I believe in the Holy Ghost; the holy catholic church; the communion of saints; the forgiveness of sins;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body; and the life everlasting. A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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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信經或宗徒信經APOSTLES' CREED是基督宗教三大傳統《信經》之一。使徒信經被視為早期基督教會信仰的敘述,很可能寫於第一或二世紀的「辯士時期」,主要目的是要澄清信仰內容,特別是回應當時已被判為異端的諾斯底主義。[1]《信經》共有12句,分成3部分寫作。第一部分相信全能的天父,用來對抗馬吉安派。第二部分相信耶穌基督是真人真天主,用來對抗嗣子論、幻影說、神格唯一論。第三部分相信聖神、唯一教會、赦罪及復活之恩,除了對抗神格唯一論外,也澄清諾斯底派靠知識得救的論點。[2]

根據教會傳統,使徒們最後一次聚集在耶路撒冷,準備到世界各地傳福音,每人寫一條信仰原則,十二個使徒寫完後就握手分別,從此大家沒有機會再見面,一個一個為主殉道,一個一個被殺在遙遠的他鄉。 雖然很多人以為使徒信經是由使徒寫成的,但後來證實使徒信經是在最後一位基督使徒聖約翰亡故後才逐漸編寫成現今的樣本,最早可追溯至250年以前辯士時期的信仰標準。之所以會被稱為使徒信經,是因其信仰中心是建立在基督使徒的教導上。[3]

而使徒信經這個名詞則至八世紀才出現。[4]現今,此《信經》通用的文本基本定型於6-7世紀。聖公會(英國公教會)、天主教會(羅馬公教會)、東正教會、一些使用西方禮儀的東方正教會和基督新教的路德會(又名信義宗)在許多儀式裡會頌念此經。

此《信經》並不像後來的《尼西亞信經》以及其他《信經》那樣進一步探討耶穌基督的本性。故此,在《尼西亞信經》闡明耶穌與父神本質相同此教義前,兩個被視為異端的亞流派和神體一位派的許多教會人士也宣稱接受《使徒信經》。   (轉載自: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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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降在阴间”的理解
/张亮

基本上,改革宗神学家对此问题,有四种不同的立场:

A. 第一种观点认为“降在阴间”是原来的《使徒信经》不存在的,或者就是与“埋葬”同义,所以这句话在《使徒信经》中没有意义。实际上,在旧约圣经中,“阴间”和 “坟墓”的意思经常是彼此互用的。支持这一解释的有布塞尔、Zanchius[ Francis Turretin, Institutes of Elenctic Theology, vol.2, 362. Zanchius实际上已经隐含了第四种观点,即基督死后三天在死的权下。]、布雷克[ 参看他所写的灵修系统神学巨著《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侍奉》第24章第4条。],当代的支持者有格鲁登[ 参看他所写的《圣经教义与实践》第15章最后。]。这一立场的主要依据有二:第一,早期的《使徒信经》没有这个表述;第二,“阴间”在旧约圣经中常常与“坟墓”同义。

B. 第二种观点认为“降在阴间”是指基督降至在律法时代死亡之义人的灵魂中,为了宣告已成就的救赎,并将他们从阴间释放出来,到了第三层天。这是一些早期教父的解释(虽然当时“降在阴间”并没有正式写入《使徒信经》),比如特尔图良、伊格那修就是这个意见。这个解释后来成为天主教的官方解释,阿奎那将其写入《神学大全》。因此,对于天主教和路德宗而言,“降在阴间”不是耶稣降卑的底点,而是耶稣升高的开始。实际上,当今一些改革宗神学家也支持这种解释,如巴刻[ 参看他所写的《基督徒须知》第1章第10条。],以及“第三千禧年神学课程”出的一套课程《使徒信经》中也持这一立场。这一立场主要依据有四:第一,路16:19-31,徒2:27-29似乎表明,亚伯拉罕、大卫等也在阴间,只不过是与不信的人不一样的地方;第二, “阴间”一词在圣经中也可以指“一个容纳死人灵魂的地下居所”;第三,对彼前3:19的独特解释,认为是指耶稣去到阴间释放那些被暂时拘禁在阴间中的义人;第四,早期教父的支持。

C. 第三种观点认为“降在阴间”是指耶稣在十字架上以及之前灵魂所承受的来自上帝的愤怒、审判和地狱般的刑罚。这一解释最早来自加尔文[ 参看《基督教要义》第2卷第16章第8-12条,虽然有人考证,在加尔文之前也有神学家提出这种解释,但没有产生如同加尔文那样的影响力。],并得到了《海德堡要理问答》的支持[ 44:信经为何加上"降在阴间"呢?答:好使我在个人的危机与试探中,可以确信我主基督,借他那不可用言语表达的悲痛,苦楚和恐怖,就是他的灵魂在十字架上及其以前所受的苦楚,已经救赎我脱离地狱的惨痛和苦难。],贝扎也持这一立场。这一立场主要依据有:第一,耶稣说他死后立刻在“乐园”里(路 23:43,在新约中,“乐园”一词出现了三次,另外两次都是指与神同在的地方,而不是阴间,这也是当时犹太人普遍的观点);第二,耶稣死的时候是“将他的灵魂交在父的手里”(路23:46),这表明他已经立刻与父同在了;第三,维护基督的死是全面的,包括肉体和灵魂的审判。

D. 第四种观点认为“降在阴间”是指基督埋葬后,持续处于死亡的状态中,处在死亡的权势之下。这种观点并不否认第三种观点所强调的,但认为第三种观点实际上是指基督的死亡,即包括肉体和灵性的死。这一观点最初是在“威斯敏斯特大会”得到承认,并在其信条和要理问答中得到表达。[ 大要理问答50问:基督死后的降卑在于什么?答:基督死后的降卑是在于祂被埋葬(林前15:34),持续处于死亡的状态中,处在死亡的权势之下,直到第三日(诗16:10;徒2:242731;罗6:9;太12:40);用另外的词汇表达,就是祂降在阴间。]

2)对各种观点的评估

对于第一个观点的两个主要论据:第一,早期的《使徒信经》没有这个表述,并不意味着这不是大公教会的公认教导。因为我们需要明白《使徒信经》不同于《尼西亚信经》和《迦克墩信经》,后两者分别是在两次大公会议中确定的,而《使徒信经》的雏形最早是以“信仰准则”的方式出现于使徒时期,后来出现于罗马教会的《受洗告白》,经过漫长时间的修改、调整,最后的形式定型于八世纪,从此以后,就再也有没有任何改变,而一直使用到今天。在这个定型的过程中,教会需要决定哪些教义是最基本的,哪些则不是。实际上,“降在阴间”的教义很早就出现了,早期教父伊格那修(主后107年)、特尔图良(主后三世纪早期)、亚历山大的革利免(主后2世纪)都先后教导此教义。早期的《使徒信经》没有这个表述,最有可能是说明早期教会在犹豫这个教义是否属于基要真理。第二,虽然“阴间”一词在旧约圣经中常常与“埋葬”同义,但是的确也有其他意思。况且,正如加尔文所说,如果《使徒信经》的最终编撰者的意思就是将“阴间”和“埋葬”等同,这几乎是不可理解的,因为在这个追求简洁的信经中居然有这样的重复?

对于第二个观点的四个主要论据:第一,路16:19-31只是一个比喻,并不能说就是必然的事实,并且这段经文也并没有直接说明深渊的另一头(亚伯拉罕和拉撒路所在的地方)也是属于阴间。而徒2:27-29,从上下文的解释中,是指向大卫的“死”和“埋葬”(29节),而不是指“降在阴间”。第二,“阴间”一词在圣经的意思有多种,并不必然局限于这个意思。第三,彼前3:19的解释存在很多问题,虽然我个人倾向将这里解释为基督神性的工作(和布雷克的解释一致),但不管怎样,都不应该从这节意思模糊的经文建立清晰地教义。第四,早期教父的意见并不是一致的,比如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和奥古斯丁对此就有不同的解释。然而,这种观点的问题在于:第一,它无法解释耶稣说他死后立刻在“乐园”里,并且他死的时候是“将他的灵魂交在父的手里”(路23:46),这表明他已经立刻与父同在了。第二,按照第二种观点,“降在阴间”反而成了耶稣升高的开始,这与圣经将耶稣复活作为他得胜的彰显有矛盾。

对于第三个观点,相对于前两个观点,更具有说服力。然而,这种观点也有问题:第一,《使徒信经》是按照时间顺序来描述基督的降卑和升高,但如果按照第三个观点,《使徒信经》的顺序应该是“降在阴间,埋葬”,而不是相反。《信经》本身的顺序在暗示:“降在阴间”发生在“埋葬”之后,而不是之前;第二,这个观点无法解释,圣经仍然表明,耶稣在复活前,有“死的痛苦”(徒2:24);第三,改革宗一般都是以“复活”作为基督升高的开始,如果“降在阴间”是降卑的底点,无法解释耶稣死后三天的状态。

然而,第四种观点却能够很好的解释这一切,即“降在阴间”更加强调耶稣死后,身体和灵魂分离的痛苦。耶稣的“受死”是同时强调耶稣身体和灵魂的审判和刑罚,虽然耶稣死后,就立刻到了乐园,与神同在,但这并不意味着祂的降卑已经完全,因为祂还必须忍受身体和灵魂分离的痛苦,直到祂复活。实际上,信徒也同样如此,虽然一方面,我们死后就与主同在,是“好得无比的”(腓1:23);但另一方面,我们知道这并不完全,我们更加盼望身体的复活(彼前1:3-4),因为没有身体的灵魂,并不构成一个完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