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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4

聖約神學講座

講授Dr. J. Ligon Duncan  譯者:駱鴻銘

目錄

講座:聖約神學簡介
一、前言
二、課程目標與方針
三、課程大綱:資源與參考資料(略)
四、為什麼要研究聖約神學?

講座貳:聖約神學歷史
聖約神學歷史(一)
歷史概覽
聖約神學與聖經神學
聖約神學同時是聖經神學和系統神學
聖約神學歷史(二)
教會歷史中的聖約神學
早期教父
宗教改革時期與改革宗神學
最後,Macleod的文章可以給我們一些幫助。
聖約神學歷史(三)
三個盟約
一、行為之約
行為之約的傳承
行為之約的條件
二、救贖之約
三、恩典之約
[問答]

講座叁:行為之約
行為之約(一)
一、行為之約的解經基礎
人身上的上帝屬性
行為之約(二)
二、創造的律例
三、盟約的設立
四、盟約為什麼很重要

講座肆: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
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一)
慕理贊成「亞當時期的施行」的理由
慕理所受到的影響
肇始之約——羅伯森
罪論
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二)
咒詛
說話的蛇
上帝對蛇的咒詛
重新確認創造諭令
問題

講座伍:保存之約
保存之約(一)
保存之約:挪亞與亞伯蘭
墮落
上帝與挪亞立約
保存之約(二)
亞伯蘭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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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肆: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

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一)


如果你有帶聖經,請翻到創世記三章14節,這是上帝的聖言:

耶和華上帝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阿們。以上是上帝的聖言。讓我們禱告:

我們的父,我們在你面前俯伏,我們知道這些話是給我們的,也是給夏娃和亞當的,因為我們是在亞當裡、生來是可怒的兒女。我們不只是承繼了從原罪而來的原始的敗壞,我們更承繼了原始的罪責,因為亞當是我們盟約的頭。我們感謝你,主啊,如今在基督裡我們已經得贖、脫離那咒詛,我們如今不在行為之約的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約下。當我們思想這些真理時,幫助我們不只是能更好地向你的百姓傳遞這個真理,更盼望我們能在真理中得造就,愛心得以增長,並感謝你偉大的救恩。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關於行為之約,讓我作幾點說明,然後我們會接著看,亞當在考驗中失敗之後,上帝做了什麼。上帝給亞當的考驗特別是和分辨善惡樹的果子有關的。我提過,有些正統的改革宗神學家拒絕接受雙盟約的救贖歷史結構。

我們提到過,有些人不想用行為之約和恩典之約來看上帝與人的關係在救贖歷史中的展開,即行為之約是墮落前的約,恩典之約是墮落之後的盟約。他們喜歡用恩典之約的單一計劃,來涵蓋墮落之前和墮落之後上帝與人的關係。

我今天不打算回應這個看法本身,但是我想要回應其中的一種變化組合。慕理仍然希望保留上帝對待人有雙重的結構,但是他不想稱行為之約為行為之約。倘若你們有人讀過約翰慕理的課堂講義,在一篇名為「亞當時期的施行」(The Adamic Administration)的文章裡,你會記得他想要把上帝和亞當之間的第一個關係稱為「亞當時期的施行」,而不是行為之約。他舉了四個理由,反對行為之約的說法。


慕理贊成「亞當時期的施行」的理由

第一個理由是他認為行為之約的說法貶低了這個關係中的恩典層面。行為之約這個名稱貶低了上帝與墮落前亞當之間恩典的元素。

第二,他反對這個詞因為「約」這個字沒有出現在這段經文裡。他說既然沒有這個字,稱這個關係為盟約就不是一個好主意。

第三,他說,聖經使用「約」這個字表明上帝與人的關係,都一貫是指一個救贖性的關係。然而在墮落之前,行為之約明顯是指上帝和亞當在救贖之前的關係。

最後,他主張盟約這個詞在聖經中的用法,在描述上帝與人的關係時,都帶著一種安全感。在第一堂課,當我們讀希伯來書第六章時也曾經說過,盟約通常都帶著一種確信。上帝的約是要幫助我們明白我們的救恩是可靠的。因此他主張,不能用盟約來描述這個關係,因為盟約代表保證,但亞當卻墮落了。因此他給了四個理由說明這個關係為什麼不能被稱為行為之約。

我要花一些時間解釋慕理的想法的一些背景知識,因為我大概知道他是怎麼想的。我知道這個,不是因為我認識慕理,而是因為我認識慕理的一個好朋友,他們常常在一起討論神學,特別是針對這點,當慕理在西敏神學院教書後回到蘇格蘭之後。

我要探討這點也是因為慕理對改革宗群體有很大的影響,讓人不太敢談論行為之約和恩典之約。在這個意義上,儘管我很崇敬慕理教授,但我認為他有點在幫倒忙。因為如果破壞了用雙盟約的角度來理解上帝與人的關係,實際上會讓救恩論的觀念軟弱無力,並且會促進一種「廉價恩典」的傾向。說到這裡,我的目的很清楚,都擺在檯面上了。我盼望你們擁有最強的改革宗救恩論的觀念,我不希望你們教導廉價恩典。你們會不斷聽到我強調這個詞。因此,這是我為什麼要反對慕理教授的原因。

好,慕理教授的救恩論很弱嗎?請讀他寫的《再思救贖奇恩》(Redemption Accomplished and Applied),很精彩的書!倘若你還沒有看過,一定要去看,很精彩。我認為慕理是一個前後不一致的聖約神學家。也就是說,他是個聖約神學家,但是他在這點上是不一致的,我認為在一些點上,他是以一個十七世紀古老的蘇格蘭盟約神學家的方式來提出他的神學骨架的。然後,在他心裡有一些矛盾沒有完全解決,因此讓他往「亞當時期的施行」這個方向走去。讓我們一一來拆解他對行為之約的四個疑問。

1. 他說的第一個理由是行為之約會貶低上帝與亞當之間關係的恩典層面。我們已經說過,我要斷然地否定亞當和耶和華上帝在墮落之前是一種以恩典為基礎的觀念。恩典在聖經裡從來沒有用來表示一種沒有罪孽存在的關係。恩典總是用來表明上帝與有罪之人之間的關係。因此說上帝與墮落前的亞當之間的關係,是以恩典為基礎的,這是不符合聖經的。亞當墮落之前,上帝不需要克服任何罪過。好,這是否意味著亞當配得到上帝所賜給他的一切?不!這是否意味著亞當是靠自己贏得上帝賜給他的祝福?不!這也不是我們的意思。但是當上帝根據亞當的順服,對亞當做出應許,亞當就可以有確信,上帝會實現這些承諾。

這正是為什麼這些事會被老派的聖約神學家稱之為行為之約的原因。換句話說,它是以順服為基礎的。亞當是在一個他所不配得的祝福的關係當中。上帝以祂的良善吸引他到這個關係裡,並且基本上是說,「亞當,當你以順服來行事為人,這個祝福就會是你的,而且不只是這些。」上帝沒有說,「亞當,你現在是在一個沒有祝福的狀態,而你若順服,我會賜給你一個蒙福的狀態。」上帝以祂的良善,把亞當放在一個蒙福的狀態,祂並且說,「你只需要順服,你就不只是會得到這個福分,你還會得到更多。」這是考驗期的測驗(probationary test)所隱含的。亞當,倘若你順服,終有一天你會得到確認,我會把更多祝福賜給你。

這就是為什麼要使用行為之約這個詞的原因。因此我要反駁慕理教授的論證,因為這是聖經本身對恩典這個詞的用法。因此倘若你要用一個釋經學的論證,他反對行為之約這個詞,在這點上就是失敗的。好,這是否意味著我們說上帝與亞當在墮落前的關係不是一個恩典的關係,我們就是在貶低上帝的恩惠或祂的良善與祝福嗎?不。我們要突出這些事,我們要強調這些事。我們要強調除了上帝的愛之外,世上絕對沒有其他事物可以讓上帝與亞當建立這種關係。

要建立這種關係,上帝並不需要克服人天生的罪性。我們的信仰告白在這點上是非常正確的。西敏信條第七章第一條說,「上帝與受造者之間的差距大到一個地步,雖然有理性的人都應當以上帝為他的創造主而順服祂,但是他們絕不能從上帝得著什麼作為他們的祝福與賞賜」。注意它所說的。它沒有暗示人有任何罪過,只是說上帝多麼偉大,上帝如此崇高,以至於人不可能期望會與祂建立親密的團契關係,除非祂出於自己的意志,出自祂自己的愛,決定要與人建立關係。而祂的確這麼做了,祂在樂園裡,在這個原始的盟約裡與亞當建立了關係。因此我要反駁慕理的第一個論證,我認為他搞錯了恩典這個詞的含義。

好,我們可以爭論恩典和憐憫有什麼不同,我們上週也稍微談到這點。重要的問題是,是否有罪孽存在。這是我的重點。也許可以用不同的詞來說明這點,我也不是說不可以用其他的詞來說明,但是我要說的重點是,我們看到有一種關係是罪孽並不存在的狀況,然後有另一種關係是罪孽存在的狀況,而雙盟約結構的好處就是它把這件事分得很清楚。而假如你廢掉這個雙盟約結構,你說:「只有一大糊的恩典之約」,你在作什麼呢?你貶低了兩種關係之間的差異:一個沒有罪孽存在的關係,和一個需要克服罪過的關係。而這種低估是很嚴重的。

這就是為什麼說如果你這麼作了,就是在教導廉價恩典。倘若你貶低上帝必須克服罪,和上帝不需要克服罪,兩者之間的差別,就這個事實本身來說,就必然是在教導廉價恩典。這就是為什麼說慕理是前後不一致的,因為他仍然想要這個雙重的結構,只是他不想稱第一個盟約是一個盟約。因此他的結論是有一個亞當時期的施行,以及一個恩典之約。但是對他來說,他仍然有一道分隔的牆,也就是墮落這道牆。

2. 他的第二個理由是說盟約這個字沒有出現。我們已經部分回答了這個問題,就是聖經裡有些地方明顯是盟約,但是盟約這個字也沒有出現的。再說一遍,我的看法是這是慕理的聖經神學的弱點。慕理深受霍志恆的影響,雖然我們很感謝霍志恆的工作,以及廿世紀初福音派聖經神學學者的工作,我懷疑有時候他們是否有讓解經來規範他們的神學,還有他們沒有看到一些字眼,就懷疑這個觀念是否存在,這種的看法。

在改革宗傳統裡,我們一直相信聖經所說的全部都是真確的、有權威的,它是我們信仰和生活唯一的準則,不只是它所明確說到,也包括它所暗示、但可以靠有效和必要的推理得出的。這是個非常重要的教義,不止對改革宗信仰重要,對整個基督國度也很重要。例如,倘若你拒絕這種解經法,倘若你拒絕三位一體教義,你就拒絕了正統基督信仰的各種教導。

讓我舉個例子。我和一個友人到蘇格蘭,有一段時間我們一起靈修,而我們決定要一起研讀馬太福音。我們決定要各自挑一些主題,並且為馬太福音作大綱,看馬太如何在他的福音書裡呈現這些主題。我挑了幾個主題,基本上是作了一些字義研究,看馬太如何使用這些重覆的字眼。我的朋友有一天說,「你知道我看到馬太強調的其中一個主題是信心的問題,一個人是否接受基督作為彌賽亞的重要性。」我很快作了字義研究,而如果你只是算這個詞出現的次數,信心根本不能算是一個主題,它不是會出現的一個主要類別。我找到的類別,裡面有更多的字,因此有更多的經文。讓我舉個例子。也許我找到的類別是耶穌應驗先知預言的觀念,而你知道馬太重覆出現的語言,就是這應驗了先知所說的。這在馬太出現了將近五十次。他不斷重覆說這句話。因此在馬太福音裡,這是很容易發現到的主題。而信心只被提到大約18次左右。當我第一次聽到我的朋友這樣說,我以為,「嗯,我不確定這是不是一個主題」。但是與我同工的這個朋友是學文學的,他是個會讀書的人,我相信他找到的主題必然在那裡,只是字義研究沒有給他足夠的支持。而我在過去兩年為了講道的緣故重新研究了馬太福音,對彌賽亞的信心的重要性這個主題,真的是馬太福音中非常重要的主題。在馬太福音裡,這是群眾和法利賽人,以及在基督裡的真信徒的分野。這是個重大的主題,雖然信心這個字並沒有出現很多次,馬太不是用這個字來敲你的腦袋的。因此,在聖經裡我們會發現這個觀念一再被重覆使用,雖然這個詞並並沒有出現。而我認為只因為這個詞沒有出現,就說這個觀念不存在,是非常膚淺的。我認為甚至在創世記第一、二章,就上帝與亞當的關係來說,我們甚至可以看到一個盟約的結構,所有的元素都在那裡了。因此,我的看法是,這是慕理所有的論證裡最弱的一點:因為這個詞沒有出現,因此我們就不能說這是個盟約。

聖經的權威不只是及於它明確說到的,也及於可以從聖經合法地推論出來的。因此有人可以說,「聖經裡沒有任何一節經文說到三位一體」。我們可以論證這點。但是無論我們的回答是什麼,假設我們說,「為了討論起見,讓我們假設聖經中沒有一節明確經文可以證明三位一體」,這不表示三位一體的教義不是合乎聖經的論證。然後我們可以繼續從釋經的角度和神學的角度回答這個問題。而我認為從福音派傳統來的人,我們會說,「請翻到創世記十四章3節,我會證明給你看。」但是聖經的教導有時候比這個更微妙一些。這些論證不代表這不是上帝給我們的話,也不代表這不是真理,只是意味著不是你可以翻到一節經文,就解決所有的問題了。

其中一個典型的論證是,倘若你曾經在公立大學上課,有一個宗教學教授喜歡調侃福音派信徒,或者你曾經在一個私立宗教學院上課,宗教學系的教授喜歡誇耀他會把那些到學校來上課的福音派學生的信仰砸得粉碎,他們會對你說類似這樣的話:「新約聖經裡沒有任何一節經文說耶穌是神,這是福音派虛構的」。好,你知道,我們可以去找有Theo 這個字的經文,然後你好找到新約中11節經文很接近這個說法。但是你一旦接受了這個人的錯誤邏輯,你的麻煩就來了。我也可以加上類似這樣的陳述,不加以限定範圍,實際上會變成異端,這是「唯獨耶穌」的異端:耶穌是神,三位一體的教義是不存在的。你甚至可以用異端的方法來詮釋這個聲明。因此新約在這個領域裡用這樣的語言是有理由的,你對這種論調也要很小心:除非你用白紙黑字證明給我看,否則就一定是錯的。

這是異端在早期教會用來反對正統派有關基督論所用的論證,包括尼西亞大會和迦克頓大會。亞流派的論證是說:「看,我們只想用聖經的語言來說耶穌,但是你們這些人一直想引進這些希臘哲學的用語。我們為什麼不能只是說:『好,我們都相信約翰福音八章38節說的,為什麼要有不同的意見呢?」然後正統派會說:「因為你們扭曲了經文的意義,我們必須找到一些你們不能用的語言,好傳達經文所想要傳達的,因為你們宣稱說你們相信聖經所說的,但事實上你們暗中破壞了聖經的教導。因此我們不管你們怎樣鸚鵡學舌,學聖經的用法,而實際上是破壞了它原本的意義。」因此聖經表面的說法和它實際的意義之間的區別就變得很重要了。

3. 慕理反對使用「行為之約」這個詞的第三個論證是,聖經用盟約這個字只用在救贖的關係裡。沒有錯,在聖經當中,盟約這個字都是用在救贖關係裡。但是容我說,在樂園裡所設立的關係當然是有祝福和屬靈上的弦外之音的。不錯,在那裡沒有需要克服的罪孽(非救贖性的),但是在行為之約下,有一種我們可以稱為救恩性的、永恆的、非暫時性的祝福,要傳遞給亞當。換句話說,創世記第一、二章所思想的,不只是一種地上的祝福而已。因此,再說一遍,我不認為這個論證,「好,每當我們發現盟約這個詞時,都和救贖的事有關」是有效的論證,只是從詞彙的方面來說是如此。從創世記六章18節以下,已經是在一個救贖性的骨架下了。聖經只有兩章是在一個非救贖性的場景下,其他都是救贖性的場景。

4. 當然,他論證的最後一點是盟約總是包含安全感。盟約是為了向你擔保,你不會失去救恩。而伊甸園發生什麼事呢?亞當背叛上帝,他被踢出伊甸園之外。這個關係失敗了。你怎麼解釋呢?好,你可以這麼說,倘若亞當順服,在這個關係下,他就可以擁有完全的安全感。而問題不是出在盟約,而是在亞當。亞當的悖逆造成這個特定關係的不穩定,當然,這就是行為之約這個關係的獨特性;上帝沒有作這樣的預備,就是即使犯了罪,仍然有蒙福的預備。這是耶穌基督的新約才有的榮耀。我認為。除非我們能體認到上帝可以與人建立一種「若是悖逆就沒有蒙福的預備」,這樣的一種關係,我們才能正確地感謝恩典之約的這個事實。你知道上帝與墮落天使的關係:墮落的天使,他們沒有第二次機會。上帝沒有為墮落的天使預備赦罪。因此當上帝設立恩典之約時,祂是在行一個超凡的作為。


慕理所受到的影響

好,這是內幕獨家消息。當慕理從蘇格蘭回來,Donald Macleod和慕理談話,說到慕理在聖約神學的問題上,他所受到的一些重大影響。其中之一,慕理深受霍志恆的影響,還有一位名叫Adolph Desmond的人的影響。Desmond是二十世紀初德國一位著名的新約學者,他強烈主張盟約這個字不應該被翻譯為合約或條約,或是一種互相的關係,而應該被翻譯為處置(disposition)或遺命(testament),是單方面的,而不是雙方面的。Desmond這樣做是因為他從與新約同時代的希臘法律文獻中所發現的,而有一段時間,許多新約學者都跟隨Desmond的看法。他的看法後來被推翻了,但是他在廿世紀初葉很有影響力。因此,慕理深受這種單方面的盟約觀念的影響。他發現歷史性的行為之約裡,順服的這個層面,從他的口味來說,雙方面的味道太濃了。因此,你會看到,當慕理在一本稱為《恩典之約》的小冊中定義盟約時,他是以一種單方面的、非常單邊的方式來定義恩典之約的。他是在追隨霍志恆,也追隨Desmond的看法。

不過,另一件有趣的事情是,慕理對Macleod表明,他有點受到巴特對行為之約的本質的論證的影響,因此,慕理雖然聲嘶力竭地反對巴特的聖經論和救贖論,然而他在某種程度上還是受到巴特對恩典之約的論證的影響。Macleod在這點上有機會和慕理討論,並且反對這幾點,但是慕理仍然堅持他的異議,而直到今日,西敏神學院仍然不太敢堅持行為之約和恩典之約的骨架。從費城西敏神學院出來的人,你會更多聽到他們說亞當時期的施行,除非他們在西敏時是克萊恩死忠的粉絲。而在慕理的徒子徒孫中,現在是葛富恩,和克萊恩的徒子徒孫中,對這個問題曾經有一場很惡毒的小小的戰爭。在這個問題上有很嚴重的分歧,克萊恩堅持行為之約的說法,慕理對這個說法表示存疑。因此,倘若你看到一篇由西敏出來的加爾文主義者所寫的文章,而你感到有一些爭論,你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論證,也許這是這個特別論證的其中一個來源。


肇始之約——羅伯森

罪論

好,在說完慕理反對行為之約的一些看法後,我們要看來慕理所謂的肇始之約(Covenant of Commencement),也就是在人類墮落之後上帝與人設立的盟約。在我們看恩典之約的啟動之前,讓我們看看創世記第三章裡面談到的關於罪的教義。創世記三章1-13節對我們明白福音是絕對必要的,因為倘若我們不明白什麼是罪、我們的罪責,我們就無法明白或接受恩典。對我來說,在創世記三章1-13節裡,至少教導我們關於罪的三件事情。在1-5節裡,我們看到撒但和女人之間的對話。這是撒但對夏娃的誘惑。而女人對這個誘惑者的回答,其本質就說明罪的定義就是背叛。這裡所描繪的罪,就是一幅悖逆的圖畫。我們可以從許多方面來描寫罪。倘若你們上過一些神學課,你們會看到保羅用許多字來形容罪。在這裡是一幅悖逆的圖畫,而蛇是作為撒但的工具。在這裡,沒有把罪呈現為是一種獨立自存的事物,不是一直存在於世界裡的,一直是與善同等、同樣永恆的事物。在這段經文裡,罪被描寫為進入到這個世界裡的事物。

在這整個記載裡都強調了上帝的主權,例如,經文提醒我們,連蛇都是上帝所造的。注意這段經文的語句:「耶和華上帝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因此,即便當你在閱讀摩西所寫的這些早期篇章中,也許會擔心害怕,摩西所描述的上帝似乎沒有在掌權,但是我們還是可以看到一些蛛絲馬跡,巧妙地說明了上帝絕對的主權。在這個段落裡你也許會懷疑,「假使上帝在掌權,撒但為什麼可以像這樣長驅直入上帝所造的萬物當中?」到後來,當該隱犯罪,你也會懷疑,「上帝的反應怎麼會是這樣?」或者在創世記第三章末了,「耶和華上帝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耶和華上帝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出之土。」你會這樣想,「上帝是否在說明,人可以做一些上帝無法控制的事情呢?」你可以可以到巴別塔的故事,看到上帝打斷這個過程,並且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聽起來似乎上帝有時候也管不動人。

但是當我們更仔細看,摩西實際上是給我們一些很美妙、很精巧的神學幽默。舉個例子,看巴別塔的情況,摩西告訴我們,他們用什麼造巴別塔?有人記得嗎?磚塊,灰泥。摩西知道什麼是磚塊,他曾經監督希伯來人造磚頭。他會告訴你用磚頭和灰泥當建築材料會是什麼樣子。他親眼看過百姓必須不用草來造磚。他知道這是什麼意義。而在摩西的時代,磚是比石頭要劣等的建築材料。因此當摩西告訴我們,他們想用磚和灰泥建造一座通天塔,這有點是在嘲笑說:「哈哈哈,他們想幹啥啊?」

再說一次,除此之外,這裡的觀念不是說他們真的要造一座通天塔,而是類似金字塔ziggurat的形式,就像考古學家在當時的世界所挖掘出來的一些偉大的建築一樣。因此經文裡有一些微妙的地方說明摩西沒有絲毫的擔心,害怕上帝會失去祂對局勢的控制。在這段經文中到處都可以看到人的敗壞,蛇、撒但,這個上帝最重大的敵人也一樣,牠比上帝所造的一切活物都更狡猾。因此,耶和華上帝在這段經文中是完全掌權的。

但是那誘惑者含沙射影地反對耶和華,而不是用論證的方式。創世記三章1節,牠問夏娃的問題,目的不是要質疑上帝是否真的說過祂說過的話。「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對夏娃的問題目的是要引誘她質疑上帝的判斷。請注意,撒但讓上帝的禁止令看起來比它實際上要嚴苛。想想世界也是這麼對待基督徒的:「你知道,基督信仰不讓你擁有任何樂趣。」這是這類論證的主旨。我的意思是,這類論證把上帝描繪成一個暴君,不讓人作任何的事。祂不許你吃園中任何的果子。因此,這個禁制令、這個限制,就被誇大了。而牠的問題,「上帝豈是真說」,目的不是要對夏娃說「上帝真的說了這些話?」而是要說:「難道祂這麼不講理,竟然作出這種限制?」牠是在邀請夏娃質疑上帝的判斷。牠要夏娃作什麼呢?質疑上帝、審判上帝。這就是悖逆的精髓——讓你忘記你是上帝所造的,你如今可以背叛上帝,審判上帝。

我曾有幸教過的最聰明的高中生,如今是一位敬虔的妻子和母親,在田納西州納什維爾的一家教會擔任職員。當她剛到聖路易士時,她的父親剛被調到聖路易士一家最大的電話公司。他們以前是在一家偏自由派的長老教會聚會。他們偶然發現我們PCA的教會。父親不喜歡我們教會,但是孩子們喜歡,媽媽也喜歡,因此他們有點像是求父親就在我們教會安定下來。和南茜的互動總是非常具有挑戰性,因為她很聰明,也非常敏銳。而當我們在處理地獄的教義時,這對她來說不是可以不帶感情、光是知識層面的話題,地獄是很真實的。我絕對不會忘記她的眼神,在一個星期三晚上,她終於明白,我真的相信有地獄,而且有人會下地獄。你知道,她關心我,我也關心她,然後她說,「我真的不敢相信你竟然會相信這個」。當晚我們徹夜長談,討論地獄為什麼是可能的——倘若上帝是慈愛的,為什麼還會有地獄。一位慈愛的上帝為什麼會創造出像這樣的地方?祂怎麼會把人送入地獄?順帶一提,南茜向我證明了,問題不是出在人怎麼想。很多時候人們會鑽牛角尖,爭論人是怎麼到地獄的(即:預定和自由意志)。這是小兒科的問題。真正的問題是地獄。人們怎麼會到地獄的,有誰在乎呢?地獄才是真正的問題。而南茜以她的聰慧,像隻鬥牛犬一樣,追著這個問題不放。我們大戰了三百回合。老實說,她讓我棄械投降。我使出看家本領,想和她辯論。她知道我有很強的聖經根據,但是她就是無法接受這個真理,因為這個真理會讓她非常痛苦。她就是轉不過這個彎來。最後我告訴她,我說,「南茜,妳是個罪人嗎?」「是的,我是個罪人。」「妳是否有時候會作一些讓妳的父母、朋友傷心的事?妳是否會做錯事?」「是的,我會。」「妳同意上帝有時候會不公平,不夠仁慈?」「是的,絕對會。」然後我說,「我問妳,上帝是否曾經虧待妳?」「噢,不,當然沒有。」「上帝是否曾經對妳不公平?」「哦,不,從來不曾。」「妳相信上帝是良善的?」「絕對,我相信上帝良善的。」然後我說:「好,我問你:妳所說的實際上是這樣,妳,南茜,承認妳是罪人,而妳擔心上帝會做錯事情?」她暫停了一會兒,然後說,「我想這就是我的意思。」我說,「南茜,妳會傷害別人,妳承認上帝從來沒有傷害過妳,也不曾做過錯事,祂也從來沒有不公平,妳只是擔心在這件事上,祂也許會犯規?這是不是妳的意思?」「我猜這就是我的意思。」我說,「這有點好笑,不是嗎?我們這兩個罪人擔心完美的上帝會做錯事?」在她真誠的問題背後(我要你們知道,我不是在貶低這個問題的誠意),隱藏著悖逆。因為她認定她比上帝更有愛心、更關心人。但是她沒有,你沒有,我也沒有。她認為自己比全能者更有同情心,擔心上帝在祂說過的話裡缺乏愛心,她以為如果換她掌權就不會這樣。

而這是悖逆的本質,撒但就是用這點來引誘夏娃的,祂要她朝這個方向走。夏娃一開始回答還有模有樣,我們在第2節看到,她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她是在反駁撒但。她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上帝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因此她一開始是反對撒但。她拒絕這種暗示說上帝做了什麼愚蠢或不公平、缺少愛心的事。

但是請注意她已經開始根據撒但的說法來回答。她犯了兩個錯誤。首先,注意到她自行添加了一些話。她說,上帝說他們不能摸樹上的果子。但是就我們所知,這不是上帝在創世記第2章給亞當的禁令。有鑑於這段經文用字的精簡,我們可以假設摩西有一些特別的理由,把這個報導包含在經文當中。換句話說,倘若她只是把一個縮減後的記載加以擴充,我們會懷疑摩西為什麼會這樣記載,好和先前的記載加以比較。

其次,注意到她給了一個錯誤的順服的理由。她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這是表明她順服的動機不是為上帝的榮耀,而是避免死亡。因此,我們已經看到這裡有點裂痕。

然後,撒但公然在第4節抵觸上帝的聖言。注意撒但比夏娃更會引用耶和華的話,只不過牠加上了否定。耶和華本來是說,「你必定死」,撒但卻說:「你必定不會死。」因此牠斷然反對耶和華的話。因此我們在這段經文裡同時看到亞當和夏娃的決定,以及撒但對上帝主權的攻擊。這是背叛。撒但直接悖逆耶和華的聖言。「你知道嗎,我要反對耶和華對你們說的話。」夏娃和亞當受到誘惑去相信他們自己的判斷、撒但的建議,更甚於相信耶和華的聖言。在這兩種情形下,亞當、夏娃,以及蛇,他們在做什麼呢?高抬自己想要與耶和華同等,自行判斷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因此這裡的問題是主權的問題,我們看到的是悖逆的問題。因此,在這段經文裡,罪是被描繪成悖逆。

67節說得很清楚,罪總是會帶來羞恥。罪總是和羞恥有關。第7節說,「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因此,悖逆會帶來一些後果,其中之一是羞恥。這是人意想不到的後果。撒但告訴他們,他們的眼睛會明亮,他們會如神,而事實上他們以一種可怕的方式打開了眼界。他們意識到一種從未有過的經驗,那就是羞恥。

然後,在8-13節說得很清楚,罪不只是悖逆,不只是會帶來羞恥,罪也破壞的上帝和人的團契、人與人的相交。換句話說,它會破壞關係,垂直的、水平的關係,上帝與人、人與人的關係。第8節形容與耶和華失去關係。「天起了涼風,耶和華  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這是一種關係的疏遠,人躲避上帝是因為有罪。

然後我們在接下來的經文,特別是9-11節看到亞當和夏娃之間的疏離。這不是很有趣嗎,我們在第8節讀到這男人和女人躲避耶和華的面。因此他們是一起躲在樹林裡的。然後第9節,耶和華上帝呼喚男人,對他說:「你在哪裡?」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這段經文的人稱代名詞很令人驚訝。夏娃跑哪裡去了?從地面忽然消失了。也許我們可以和心理學扯上關係。你明白,當你被逮個正著時,忽然之間,全世界就只剩下你一個人。但是你可以看到他們的關係已經破碎了。這是個自顧不暇的時刻。夏娃,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已經如過眼雲煙。然後,開始互相怪罪。「誰告訴你的,誰給你吃的?」「你所賜給我的、與我同住的女人。這是她的錯,主耶和華,這是你的錯。」這是在創三14-24之前,擺在我們面前的場景。



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二)


咒詛

這是我要大家作的。我要你們仔細看這些咒詛的話,希望你們可以看到三件事。首先,諷刺的是,這些咒詛的話竟然是邁向恩典之約的第一步。這些話是恩典之約的第一步。尤其是要注意到,在這些咒詛中交織著祝福。因此這些咒詛的話往往是間接的祝福。其次,我希望你們看到不只是提到了創造諭令,也被強調是持續的責任。然後我要你們注意到這段經文裡有一個朝向恢復的動向(重覆)。注意三章14-19節遵循犯罪的順序。蛇先背叛,因此牠先受審判。然後是夏娃,最後是亞當。另外要注意到咒詛的高峰是在亞當,因為他要負起最終的責任。這段經文有趣的是上帝沒有把最終的罪責歸給蛇,而是歸給亞當,因為他是盟約的頭。這和我們對罪的理解一個很重要的層面有關。我認為許多時候,甚至是在基督徒群體當中,我們對犯罪,或對原罪會有這種看法和態度:「都是魔鬼害的」。而慕理曾經說過一個名句,「宇宙間沒有一種外在的力量可以使一個理智的人犯罪。這種傾向,這種決定,是從我們內心來的。」我們從來不是在罪中的機器人。

當我們看這些咒詛時,另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上帝沒有質問蛇。上帝首先對亞當說話。質疑他。祂對夏娃說話,質問她。然後緊接著就是對蛇的咒詛。為什麼呢?因為牠已經被定罪,已經從樂園被趕出去了。撒但以蛇的外貌出現在樂園裡,說明天使的墮落已經發生。倘若撒但和牠的天使尚未墮落,就不會有誘惑者。上帝絕對沒有意思要補救這個背叛。這和上帝準備要為夏娃和亞當所作的,形成了強烈的對比。祂並不需要為亞當夏娃這麼做。即使上帝沒有為他們的罪進行補救,祂仍然是一位慈愛的上帝。但是祂賜下救恩,的確更加彰顯祂恩典的榮耀。祂改正罪,祂啟動了一個救贖計劃。

創三14節的話從形式上來說是對蛇說的,但卻是直接對撒但說的。另外,重要的是,這個咒詛也包含了潛在的祝福。事實上,它包含了所有咒詛中最偉大的祝福,特別是在15節。創世記三章15節向我們顯明,上帝在女人的後裔和蛇的後裔之間設立了敵意。這個敵意,這場戰爭,是人類歷史上所存在的最蒙福的鬥爭。因為當上帝讓撒但和女人彼此為敵,就是在女人和她靈魂的敵人之間製造分裂。當上帝說,「我要在夏娃、她的後裔,以及蛇、牠的後裔之間設立一個永無止境的戰爭」,就是說,「我要為女人和她的後裔設置一道圍牆來保護他們,使他們免於假平安所害,以為他們和蛇及牠的後裔之間有平安。」因此,這是上帝所能作的一件最讓人蒙福的事,就是設立一場戰爭。在舊約中,基督徒的曠野經歷的整個架構,以及新約所描繪的我們屬靈的爭戰,都是從這裡而來的。許多時候我們會渴望今生的平安,盼望今生就不會有爭戰。這可能是最危險的事,因為這是上帝所設立的一場最令人蒙福的戰爭。這是一場正義之戰,是為我們靈魂永恆的福祉而設立的。而這是在創世記三章15節那裡所奠定下來的,上帝說:「我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

說話的蛇

在我們往下之前,來說說這尾會說話的蛇吧。容我說,我認為這是摩西在這個敘事裡要強調的另一個元素,為的是要提醒我們,夏娃的背叛是多麼可笑。沒有跡象顯示,在樂園中還有會說話的動物。這隻說話的蛇對夏娃來說應該是個警訊。再說一遍,我們看到的圖畫是一隻動物在引誘人,和人爭論,而就在前面幾節經文裡,我們看到誰要看守園子?人類。這又讓我們看到,當罪產生出來時,秩序和優先順序就被顛覆了。因此,這個敘事裡有第二個元素,是設計用來指出罪的反諷性。最後,撒但附著在動物身體的觀念並不是前所未聞的。還記得新約裡豬群的故事嗎?動物被使用來傳遞啟示性的屬靈真理也不是前所未聞的。記得巴蘭的驢嗎?順帶一提,我喜歡英王欽定本裡,民數記中巴蘭的驢的敘事。有空回去讀讀,因為你記得巴蘭的驢,不斷和巴蘭說話,而你知道在欽定本裡,巴蘭回答他的驢的第一句話是什麼嗎?「不(Nay)。」我總是感到很痛快。當巴蘭說,「不」,而驢子說:「你知道嗎,巴蘭,我們往哪個方向,那裡有天使等著殺你。」因此關於說話的蛇,加爾文說到:

「雖然不信的人吵吵嚷嚷,他們說話的方式不值得我們生氣,因為這就是摩西所形容的古蛇說話的方式。當亞當和夏娃明知道所有的動物都是上帝所賜、要臣服於他們的,他們卻甘心情願被他們自己的奴僕引導走上歪路,背叛上帝,人忘恩負義的卑鄙也因此更加顯明。每當他們看見世上的動物,他們應該同時想到上帝的至高主權和無比的良善。但是相反地,當他們看見蛇,看見這背離造物主的背道者,他們不止沒有懲罰牠,反而違反了一切律法的秩序,讓自己臣服在牠之下,參與在同樣的背道中。還有什麼比這極度的敗壞更讓人羞辱的?這就是我對蛇的理解,是真實的,不像有些人把蛇理解為只是比喻。」

因此,這是加爾文對用寓意來解釋蛇的回應。這是個好問題。我只是想簡短提一下,因為上堂課結束時有人問到這個問題。

上帝對蛇的咒詛

上帝對蛇的咒詛出現在創三15。我們已經說過,在這個咒詛中,隱含了對人類的祝福,因為上帝把敵意放在撒但和女人中間,是要在女人和她靈魂的敵人直接製造分裂。事實上,在創三15這個女人的後裔和蛇的後裔的教義裡,我們看見預定論的種子。順道一提,這個主題會貫穿整本創世記,保羅在加拉太書也重拾這個主題,特別是關於亞伯拉罕的後裔。不過,在這段經文裡,從創三15開始,我們看到預定論的種子。我們清楚看到上帝把世界分成兩個陣營,女人的後裔和蛇的後裔,我們看到上帝採取主動拯救女人。因此我們有了揀選論的種子。按照我們本性,我們是與上帝為敵的,但是按著祂的旨意,祂改變我們的本性,我們才能與撒但為敵。因此,這個敵意是罪人所擁有的最寶貴的敵意。

好,在創世記三章15節,這個敵意有三重。仔細看這段經文。首先,上帝說,「你(指蛇)和女人彼此為仇」。因此,這是撒但和女人之間的敵意。首先是個人層面的敵意,在撒但和女人之間。

為什麼耶和華一開始要先讓蛇和女人彼此為敵呢?首先,因為女人是最先被誘惑的。因此上帝在對這個誘惑進行補救時要從她開始。她最先受誘惑犯罪,因此上帝從她開始進行補救。其次,因為這個敵意建立起女人在救贖中要扮演的角色。(重覆)通過她,罪的大門向世界敞開了。但如今她在救恩中要扮演一個角色:她要懷胎生下那救恩的後裔。

注意這第二層的敵意,後裔之間的敵意:女人的後裔和蛇的後裔。這是衝突的擴大。這不只是撒但和夏娃個人層面的衝突,而是他們後裔之間的衝突。

好,誰是那女人的後裔?是指誰呢?夏娃是該隱的母親,也是亞伯的母親。因此,這個後裔是指誰呢?很顯然不是指所有的人類。女人的後裔不是指所有從夏娃而生的人。當我們到創世記四章8節時,這就變得非常清楚了。約翰在約翰壹書三章12節明確告訴我們,該隱是屬那惡者的。因此,雖然該隱從血緣來說是夏娃後裔,但是靈性上,他是屬於蛇的後裔。

這再度提醒我們,家世不是恩典的保證。他或許是生在了亞當和夏娃的家庭裡,但是他卻是屬於蛇的後裔。因此,當我們說女人的後裔時,不是指全人類,因為在創世記第四章,我們已經在夏娃的後裔裡發現那屬於惡者的人。因此,這是指誰呢?這是指上帝在永恆裡已經設定要讓他們與撒但為仇的那些女人的後裔。我們馬上會舉一些例子。

誰是撒但的後裔?好,所有上帝沒有讓他們與撒但為敵的人。摩西從創世記第四章到第十一章及後來的經文,給了一連串的名字。

最後一件事,在我們查考創世記裡這個後裔的主題之前,先看一個例子。如果你看創世記三章15節第三個敵意的層面,你會看到『他』會傷你的頭,而你要傷牠的腳跟。這是你(撒但)和他(女人單一的後裔)之間的衝突。

因此,這是兩個代表,一個代表所有在地獄裡心剛硬的人,另一個代表上帝拯救的人,他們會進行肉搏戰。因此救贖歷史就是從上帝所創造的敵意開始的,其高峰在撒但和那單一的後裔,即基督的衝突。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16節說,那後裔就是基督。

兩個後裔之間的衝突的展開,在摩西所記錄的創世記四章到十一章的時期,就可以看到。你會在創世記四章1-17節,該隱的人生中;在創世記四章19-24節,拉麥的人生;在創世記六章1-6節,挪亞同時代的人當中,看到撒但的後裔。你應該還記得這個句子:「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這是在描寫挪亞同時代的人。如此,你再次看到寧錄,在創世記十章8-10節,創世記十一章1-9節,在建造巴別塔這件事上看到撒但後裔的踪影。所以,你看到這個主題的發展。該隱的家系是邪惡的。

另一方面,我們可以在創四到十一章裡女人的後裔身上,看到女人的後裔和上帝的恩典。在創四25-26,我們看到塞特是這個恩典譜系其中的一個成員,在他的影響下,人們開始呼求耶和華的名,開始集體的敬拜。我們在創五22-24看到敬虔的以諾,在五28-29節看到敬虔的拉麥,即挪亞的父親。然後我們在六8-922看到挪亞自己,他是女人的後裔的一部分。因此當我們說創三15是第一次福音的宣講(protoevangelium),不只是一廂情願,只是早期教會註釋家的靈意解經。很明顯,我們在創三15看到了福音的種子。馬太亨利這樣說到:「因為相信這個應許,我們有理由認為,人類的第一對祖先和族長們,在洪水之前就被稱義了」。因此在女人和撒但,以及她的後裔和撒但的後裔之間建立敵意的這件事上,我們看到福音和上帝的揀選的根源。

因此,這場戰爭是生命和恩典明確的證據。從教牧的觀點來說,這是值得我們記住的。我們會有許多基督徒朋友,也許包括我們,有時候會有消沉的時候,因為我們生命裡的罪的緣故,有外來的磨難。然而對內在的罪有正確的哀傷和關切不是屬靈死亡的跡象,而是屬靈生命的記號。只有當我試圖否認我有罪需要對付時,我才是真正有問題的時候,而不是當我持續感到要和罪爭戰而因此傷心時。這是屬靈生命的記號。而這是源自上帝所設立的敵意這個現實。這種戰爭是生命與恩典實在的證據。倘若我們可以和罪和平相處,或拒絕悔改的信息,就是靈魂生病的跡象,是死亡的記號。

請留意到這教會歷史上,撒但在教會裡面的工具,他們呼喚我們作什麼呢?要和世界和平共處。我們明白這不是我們要作的呼召。教會蒙召要對世界說「不」,不是因為教會恨世界,我們必須了解這點。這和我們之前問過的一個問題是吻合的。當我們開始說到「我們和他們」——即女人的後裔和蛇的後裔之間的分隔——時,難道這不會造成對那些按照上帝形象被造卻尚未得贖的人建立起一種不正確的仇恨的態度嗎?如果是這樣,我們怎樣和他們建立關係呢?

教會必須對世界說「不」;教會必須拒絕和世界和平共處,才能拯救世界。因此,除非你已經對世界說「不」,否則你就不能對教會說「是」。除非你願意說:「為了你的好處,我不會把那些會毀滅你的事情告訴你」時,你才能說,「我是真的愛你」。因此,當你說,「哦,是的,我愛你,你就去作那些會讓你下地獄的事吧」,你並不是在愛他,正如你不會告訴一個酗酒的人,「我這麼愛你,所以我去替你買酒」一樣。這不是愛心。因此,教會必須對世界說「不」,以便教會可以對世界說「是」。我們必須以上帝所設立的這個敵意為前提,才能宣揚和平的福音。

因此,上帝設立這個敵意的目的,不是為了要讓我們對尚未得贖的人建立起不正當的仇恨。這個敵意的目的是要讓我們看到以下這些正當的區分:恩典和定罪、義的和不義的、靠著恩典得救的罪人和尚未當他們的罪的主人的罪人。要讓教會對世界有話可說,這道牆就必須存在。倘若我們和他們沒有不同,我們對他們就對他們沒有用處,幫不上忙。因此這個區別是必要的,這不是為了讓我們可以搥胸頓足,洋洋得意,像法利賽人一樣驕傲,而是要讓我們可以說:我們明白你們現在的處境,我們以前也是這樣,但是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們已經脫離了,而我們知道上帝的恩典也可以改變你的人生。而倘若你不悔轉,你會自食罪惡的惡果。因此這個區別不是為了讓自己感覺良好,而是讓我們去幫助其他人。如果教會和世界之間沒有敵意,教會對世界就沒有什麼話好說了。

重新確認創造諭令

在看過上帝與亞當和夏娃之伊甸園特別設立的盟約之後,讓我對第三章剩下的部分作一點說明:16-24節。首先,請注意原始的創造諭令,即在樂園裡的盟約條例,在女人和男人的咒詛中被重新確認了。在三章16節,對女人的咒詛是:「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注意這裡,生養眾多的創造諭令仍然是有效的,而我們現在是在恩典之約裡了。墮落已經發生,但生養眾多仍然是命令。很重要的是在這裡我們要知道,生產不是咒詛,雖然我們有時候會有這種感覺。生育、養育孩童並不是咒詛。如今伴隨這件事而來的哀傷才是咒詛。馬太亨利說到,「養育兒女會帶來許多令人傷心的事,因為這不只包括要辛勤工作,更包括生育之前的痛苦,以及哺乳的辛勞,以及之後的操勞。在這些辛苦之後,倘若孩童變壞,變得愚蠢,就遠比懷胎時更加沉重了。」因此伴隨著生養眾多、養育孩童的責任的傷心,就是咒詛。養育孩童是祝福,生產是祝福。這是從上帝而來的祝福。聖經的立場一直是這樣。但是如今因為人的墮落,這件事就會有讓人傷腦筋的層面,而這是先前沒有的。

注意這個句子,「你丈夫必管轄你」。雖然在創造秩序裡,在丈夫、妻子的關係裡已經有盟約的元首和等級制度,這句話所暗示的是因為罪的緣故,在婚姻關係裡會有不和諧的元素存在,女人會有不正當的控制慾望,而男人則會產生不當的對臣服的反應。因此,我們在這裡再次看到在創造中,婚姻裡的「頭」的秩序。但是濫用婚姻生活裡的這個秩序,是墮落所造成的。我們可以公平地說,所有婚姻裡的困難都可以追溯到這個起源。我們對婚姻的委身要求我們要清楚這個動態,並且在我們的心中,要有意識地去戰勝它。撒但攻擊這點並不會出乎我們的意料之外。

好,在亞當的咒詛裡,我們看到另一個創造諭令獲得確認:工作或治理的諭令。在17-19節,我們看到上帝對亞當的咒詛。注意到這個咒詛中的憐憫。上帝沒有直接咒詛亞當。注意這個語言:「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因為亞當的罪,一個可怕而全面的刑罰進入到世界和亞當所處的環境裡。亞當的刑罰包含下面三個層面:

1. 要終生勞苦(字面翻譯是痛苦或重擔)。他要勞苦工作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再次注意到,工作的創造諭令仍然持續。工作不是咒詛;勞苦工作才是咒詛。

2. 其次,他工作的成果會有缺陷。他不只是需要勞苦才能得到收穫,他工作的成果也會有缺陷。上帝在18節說:「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這和耶穌在馬太福音所說的是平行的,不是嗎?耶穌說到和天國相比,「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這和荊棘與蒺藜的觀念是一致的。注意Derek Kidner怎麼說到荊棘和蒺藜:「荊棘和蒺藜是尚未被馴服的大自然正在擴張的有力跡象。在舊約裡,它們標記出人的自暴自棄和上帝的審判」。他也說到倘若沒有墮落,人的工作會是什麼樣。注意看這個句子,看它會給你什麼啟發:「耶穌基督所行的對自然界的神蹟給我們一些啟發,讓我們稍微明白人在上帝之下所施行的對環境的控制是什麼樣子。」很值得思考。

3. 亞當的刑罰的三個層面:無法從地上的重擔獲得安息。它們會荼毒亞當的一生。死亡是亞當最後的刑罰。亞當一生要勞苦才得糊口,直到他歸於塵土。再次說,這顯明上帝對亞當的恩典,因為上帝沒有立即施行死刑。但是在給女人和男人的咒詛或定罪中,都顯明了上帝的恩典和憐憫。即使在祂的刑罰中,也再次強調了創造諭令與附加在這些諭令上的祝福。這和給撒但的刑罰形成了對比。

問題:恩典之約是雙方面的嗎?

答:行為之約和其雙方面層面的重要性,在恩典之約裡,基督在代表我們的工作中,起了實在的作用。基督代表我們的工作。和在亞當裡的工作一樣,具有非常強烈的雙方面的元素。事實上,你可以論證說,比起上帝要求亞當要完成的事,基督必須完成更多的。舉個例子,基督生在一個已經有禮儀律法的世界,而亞當不是。因此基督不只必須遵守在行為之約下的自然律,更要完成如重擔一般的禮儀律。此外,祂必須要在一個墮落的世界裡完成。還有,祂必須臣服在一個可以說是配不上祂的尊貴的一種關係和身份之下。因此,在恩典之約和行為之約裡,這種平行的雙邊關係的美,在於它凸顯了基督代表我們的角色。好,從我的看法來說,你知道這就是開始變得不對稱的地方,因為恩典之約裡所要求你的順服,和要求基督的順服是不同的。恩典之約的美,在於基督已經代表我們成全了這個順服的層面,因此我們的順服和祂的順服相比,是不同類別和等級的。

問:我想知道,當我們看第二章是如何結束的,對亞當的咒詛是怎麼結束的,我們看到在那裡,在行為之約裡,對亞當沒有救贖的性質。我們在那裡看到是他作為我們盟約的頭,只帶來死亡。我們是否應該這樣說,上帝必須給我們一個新的盟約的頭,因為藉著他,上帝給他的咒詛是會歸於塵土,因此所有的人在亞當裡都要死亡。我們是否要把這點和我們有一個新的頭聯繫起來?亞當的職責已經被解除了。

答:是的,很明顯,在亞當裡沒有一個新的代表的應許,而你要歸回塵土的最後結果,是從語意上對這點的強調。但是關於亞當和夏娃的一個後裔,在創三15節就很明顯了。在第四章開始和結尾都很清楚表明,夏娃已經開始在盼望這個後裔。夏娃首先是盼望亞伯,然後是塞特。她在猜想誰是那後裔。因此,我會同意,關於亞當最後的話提醒我們,他無法同時作為兩個盟約、這兩種關係的中保,你必須到別處尋找中保。

問:羅伯森說到死亡和無花果葉、衣服。這是某種獻祭嗎?

答:我認為不必把皮衣當作某些盟約的獻祭儀式剩下的東西。我認為這是很明顯的,再說一遍,當我們提到為什麼在創六18之前,沒有明確提到盟約的用語,也許是這些儀式的傳統在當時還沒有建立。儀式傳統不是這個關係的核心。它們是用來確認的,而當舊約聖經繼續進展時,就聖禮論來說,它們自然會開始發展出它們自己的重要性。但是,我甚至不認為在訂立盟約時,要試著去找死亡的某種儀式層面。很明顯,正如違背行為之約時會帶來死亡,我們在創世記裡就可以看到,當人從恩典之約中被剪除時會發生什麼事。你會在創世記第四章看到,然後你會在這裡再次看到:當以實瑪利離開亞伯拉罕的家時,以實瑪利往哪裡走呢?是在創世記第廿一章吧?你會看到同樣的語句,他們離開,朝東走。因此,你會看到至少有三處,你會以為是應許的家系,但是卻離棄了盟約。以掃,以實瑪利,該隱,屬靈的死亡從一開始就很明顯。




講座伍:保存之約


保存之約(一)

保存之約:挪亞與亞伯蘭

如果你有聖經,請打開創世記第六章,從第9節開始讀起:
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 挪亞生了三個兒子,就是閃、含、雅弗。 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 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 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 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分一間一間的造,裡外抹上松香。 方舟的造法乃是這樣:要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 方舟上邊要留透光處,高一肘。方舟的門要開在旁邊。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層。 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 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 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裡保全生命。 飛鳥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每樣兩個,要到你那裡,好保全生命。 你要拿各樣食物積蓄起來,好作你和他們的食物。」 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 (Gen 6:9-22)

以上是上帝的聖言,願上帝賜福祂的話語。讓我們一起禱告:
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我們感謝你主動與我們立約,這是歷史,尤其是救贖歷史進展的架構。我們祈求,當我們考慮到你地創始之約,即使是在挪亞時代的審判當中,願我們的頭腦也能充分理解你的憐憫。奉耶穌的名,阿們。

今天我要和你們談談「保存之約」,這是照羅伯森的說法。這是上帝與挪亞所立的約。如果你有《諸約中的基督》Christ of the Covenants 這本書你可以打開保存之約那一章。如果你有希伯來文聖經,可以打開到創世記第六章,因為我們會看其中一部分。如果你有希臘文新約,也可以準備好,我們今天會看希伯來書的一小段。

我今天要做兩件事。我要為你們介紹創世記第六章本身的盟約背景,好讓你們欣賞這部分聖經歷史的動線。然後我要你們明白羅伯森在他的書(《諸約中的基督》)中所強調的挪亞之約裡的幾個主題。我會和你們一起察看這些主題。
也許你們知道,有關挪亞之約在救贖歷史中的地位,有一些爭論。有些人認為挪亞之約完全是一個普遍恩典之約,而如果是這樣,在某種意義上,就不是恩典之約的動線的一部分。也就是說,恩典之約的焦點不必然是在救恩上,而是把焦點更多放在正常的自然秩序的保存上。這是一個普遍恩典之約。其他人不同意這種看法。而我要你們看到,在挪亞之約裡,同時展示了普遍恩典和特殊恩典的層面。它的確是恩典之約的一部分,雖然它同時含有普遍恩典的意義,和救贖恩典的意義。

墮落

首先,讓我們看創世記第六章,特別是9-22節。在創世記六章1-8節,你看到的基本上是總結了在亞當的舊世界裡,罪惡所造成的結果。當我說亞當的舊世界,我的意思只是洪水之前存在的世界。我們看到在創世記前六章的歷史,至少有三個階段。我們有原始的、在伊甸園裡尚未墮落的世界。然後我們有亞當墮落後的世界,亞當時的舊世界。然後,從洪水開始,我們進入到一個新的世界。所以你會看到兩個極大的阻礙,一個是墮落的阻礙,一個是洪水的阻礙。它們都使我們無法回到原始的狀態。

我會主張,這是為什麼我們很難解讀創世記第一、二章的原因,因為我們不是只有一個眼罩,即墮落,而是有兩個眼罩。因為聖經歷史在創世記前面七章,為我們呈現了兩個巨大的變動事件。我們不是只有第三章的墮落,還有第七章的洪水,而這個事件同樣帶來巨大的變動,和創造世界時的劇烈變動不相上下。這點在語言學上的證據是非常完備的。不過,我這裡只舉一個例子。你還記得創世記第一章關於上帝創造的敘事中,其中一個重點是上帝為世界帶來秩序,尤其是祂分開晝夜、分開光暗、分開陸地和水,天上的水和地下的水。這是一個會一再重覆的主題。你已經稍微研究過創世記第一章,你知道我在說什麼。在創世記第七章,當洪水在進行時,摩西明確地告訴我們,天上的水和地下的水再次聚合在一起。這是摩西在暗示你,這裡有一個劇變,這個劇變使得創造的整個秩序顛倒了,上帝原本帶來的秩序,如今又回到了原樣。上帝本來已經分開天上的水和地下的水。而在洪水裡,它們又被聚合在一起。除了方舟以外,到處都是混亂。這是摩西在暗示你,上帝帶來的洪水是驚人的,是無與倫比的。

所以我們看到人類生存的這三個階段:墮落前的亞當,墮落後的亞當,然後是挪亞和洪水後的世界。因此,當我說創世記六章1-8節,論到亞當的舊世界,我是在說第二個層面,世界歷史的第二個階段,在洪水之前、墮落之後的時間。我們從創世記第三章以下已經看到,在墮落之後,罪如何在世界裡展開。而在創世記六章1-8節,我們看到這個罪惡如何達到高峰的一幅圖畫,以及上帝如何回應這罪惡。當然,祂的回應是很快認識到,基於公平和公義的要求,上帝要審判這個世界。因此我們在創世記第六章看到的第一件事,是認識到在挪亞時代世界的罪惡,以及它是配得受審判的。

請記得創世記六章1-8節,並不屬於挪亞之書的一部分。挪亞之書是從創世記六章9節開始的。你也許記得學校老師教導的,摩西所給你們的一些篇章的標題,是從這個重覆出現的短語開始的:「這是亞當家系的書」或「這是挪亞家系的書」。因此,摩西為我們做了這個章節分段。挪亞之書是從創世記六章9節才開始的。因此我們所看到的,當我們拿起創世記六章1-8節來看,其實是一個總結的陳述,這是上帝對洪水之前存在的世界的蓋棺論定。

為什麼這是上帝的定論呢?因為祂為任何有知覺的人所帶來的審判,從創世記六章9節,一直到第九章要展開的景象來看,會是如此地巨大。他們必定會對這個審判的程度、嚴重度、殘忍度感到不知所措,以至於除非他們明白罪惡的廣泛、醜陋、叛逆,否則他們不會體會上帝在洪水的故事中所作的是絕對正確的。
當我們看到上帝如何快速而嚴厲地施行公義,在它面前,我們都會退縮不前。這是我們很難接受的。很難接受是因為我們都很清楚我們自己的有罪,我們知道若上帝施行公義,遭殃的會是我們。我們對所有的人,也有某種血緣關係的人類情感。我的意思是,除非你是個扭曲的人,你不會喜歡看到任何人受苦,即使這是司法上的受苦。絕大多數正常的人,都不會喜歡觀賞死刑的執行。這不是你所從事的運動。你不喜歡這類的活動,而上帝知道我們傾向於看著祂的審判,然後認為,「主啊,難道你這次不是過分嚴厲了嗎?難道你不是有點不公平嗎?難道這不是有點太過分了嗎?」而當創世記六章1-8節是祂對世界真實景況的蓋棺論定,祂說,「你們必須通過我的眼目,看到我所看到的,來看這個世界。而當你通過我的眼目,看到我所看到的,你們就會感謝我所作的是恰如其分的,沒有過分,也沒有不足。這正是這個世界所配得到的。」除非你能說,「上帝在祂的護理中所作的,正是應該做的,不多也不少」,否則你就還沒有到達一個地步,接受上帝的公義。因此,倘若你在自己的經驗中,是個一直在和上帝的公平搏鬥的人,這是你真的需要好好禱告的。「主啊,幫助我來到一個境地,我可以認識到在你的公平裡所作的,恰恰是必須要做的。這是完全合適的,你所選擇的懲罰,你所選擇的刑罰,是與所犯的罪行完全協調的。」因此,當我們看到上帝在創世記第六~八章所展示的怒氣,你會看到上帝是在精確地施行什麼是這個世界所配得到的。

而這是其中一個理由,上帝為什麼不只是用對世界的邪惡的另一個描述來關閉亞當之書,並打開挪亞之書。如果你察看第910節挪亞的例子,挪亞在第六章被引介出來——相對於他同時代的人,聖經介紹挪亞是個義人。因此挪亞之書是從上帝宣告挪亞是個義人開始的,在他那個世代裡,他是個義人。注意這些話:「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上帝同行」,「挪亞生了三個兒子」。因此,挪亞的特性是他和上帝有一個合宜的關係,與人有和好的關係。說他是義人、完全人,表明他與上帝、與人的關係,是一個正直的、誠實的關係。這表明當我們說他是完全人、無有瑕疵時,我們可以合法地把這個詞翻譯為「全心全意的」。這不是說挪亞是完美的。這不能用來證明挪亞從來沒有做過錯事。這是宣稱挪亞是個全心全意的人,也就是說,他是很專注的人,不是一邊愛著世界,一邊愛著創造了他、並且與他立約、與他建立了團契關係的上帝。不,他是個全心全意的人,完全委身給上帝的人。因此,他是個有正直行動的人。在他周圍的人都可以看到這點,他也是個全心委身上主的人。

然後,第三點,他是個與上帝同行的人,與上帝有活生生的團契相通。這個詞語只用在以諾身上過。在創世記前面幾章中,這個詞只在以諾身上用過。

這是摩西給我們對挪亞這個人的特質很重要的標記。因此,挪亞無論是外在或內在,都是個屬上帝的人。他是個正直的人,內心毫無瑕疵。從外表來看,他也是個公正、公義的人。他的內心和外在行動是協調的。你從他的行動中可以清楚看到他內在的人。他是個與上帝同行的人。Derek Kidner把這節經文翻譯為:「和挪亞同行的,是上帝。」因此,挪亞雖然與他同時代的人脫節了,也和他們合不來,卻沒有與上主合不來。因此,這是挪亞之書一開始的圖畫——就在上帝剛剛在創世記六章1-8節描寫了這個不義的世界之後,所描繪的這幅義人的圖畫。

在挪亞之書我們所擁有的第二幅圖畫,可以在六章11-12節裡找到。這裡,上帝再次重覆了祂先前說過的、關於亞當的舊世界的光景。上帝看到這個審判,或者看到祂所要審判的邪惡。注意第11-13節:「世界在上帝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上帝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上帝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因此,上帝看到地上的邪惡,祂決定要懲罰它。而挪亞與創世記六章11-12節所描繪的世界,形成了一個強烈的對比。在這個脈絡下,挪亞受到上帝的指示,要建造方舟。好,就我們所知,從經文告訴我們的,上帝在此時並沒有向挪亞解釋祂要帶來毀滅。而祂告訴他們,祂在這時告訴挪亞,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因此,上帝給挪亞詳細的指示,但是顯然此時並沒有詳細解釋方舟的作用。

你看到上帝在14-17節所給的指令。這是挪亞之書的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描寫這個人;第二部分是描述這個世界。第三部分是描寫上帝所選擇、要來拯救挪亞和他全家的工具,但是上帝顯然還沒有向挪亞解釋方舟的作用。因為上帝尚未解釋這個毀滅的本質。

然後在18-21節,我們看到這段非常重要的經文,上帝與挪亞建立恩典之約。我要你們和我一起仔細看這節經文,特別聚焦在創世記六章18節。「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

在這節經文裡,再說一次,盟約是用來翻譯 berith的詞。這是盟約,因為這是我的盟約,耶和華與你(單數)立約。經文告訴我們,上帝與挪亞立了約。如同我們曾經說過的,這裡用來解釋與挪亞立約的語詞,表明這是一個已經存在的關係。它是在確認這個關係而不是創立這個關係。讓我從W.J. Dumbrell的書Covenant and Creation, An Old Testament Covenant Theology》舉個例子

在創世記的三個記載中這個角度沒有得到特別的重視許多問題也有待解決。雖然我們也許在每個案例中會預期,在這三個例子裡,個別的族長似乎佔據了一個更高的地位。此外,既然在古代世界裡,盟約管治著人與人、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事物,我們很自然地會期待,相關團體的本質會是個變數。因此在舊約中,盟約的安排包括對等的、主僕的,以及宗主的,這幾種類型。

因此,他的意思是我們可以看到有各種的關係。有些是對等雙方的關係,有些是主人-僕人之間的關係,有些是宗主王定出規定。如同麥卡錫指出的,「最重要的是要知道,每個片段中實際的盟約結論的作用,設立正式協議所執行的功能是什麼。在每個案例中顯明的證據是,協議的角色不是創建一個關係。盟約的作用是把已經存在的關係加以正式化,並給予具體的表達」,而這正是創世記第六章所發生的事情。耶和華乃是在確認與挪亞的盟約。

讓我引用Dumbrell另一本書的內容,他也談到這點。順帶一提,這個段落的標題是:與挪亞的盟約是立約還是確認?

「在創世記以外,似乎維持著一貫的立約用語。這種堅持會讓我們想到,是否把heckeemberith一起連用」,你在此時會想要查看你的希伯來文經文,在創世記六章18節的脈絡下,heckeem是和berith一起連用的。然後你翻到九章18節,你會再次看到heckeemberith一起連用,所有這些都是指已經建立的,或既有的盟約,「這裡是提到創建一個新的盟約關係,無論在每個案例中,作者心中是否想到是延續對先前盟約的理解。這裡要決定的,是受限於我們對heckeem這個希伯來字,在這些參考經文中要如何理解。」

這個特色的證據顯明,最有可能的是當heckeemberith一起出現時,也就是在創世記六章18節,九章9節、17節,十七章7節(那裡提到割禮之約),十七章921節,以及出埃及記六章4節,我還可以給你其他的經文……但是這裡的證據說明,很有可能heckeem berith相對於,你還記得我們說到另一種說法是 karat berith,切一個盟約……這是建立或確認一個盟約,要看你的聖經在這點上是怎麼翻譯的。

差別在哪裡呢?我們正在討論的是heckeem berith  karat berith的差別。這是他所說的:「證據很明顯,當heckeem berith 出現的背景,不是指設立一個盟約,而是它的保存。」因此他的意思是,當你看到heckeem berith ,不是在說一個盟約關係第一次被設立,是說它被保存了,被確認了。

好,這和我們從第一堂課就開始主張的是吻合的,盟約在聖經裡的作用是什麼呢?讓信徒可以確認上帝對他們的應許。這就是他在這裡論證的。我們現在必須猜測,創世記六章18節所指的,大概是某種既存的安排,也許是上帝在沒有人類贊同的情況下強加的,因為這裡說到「我的盟約」。我要與你立約。因此重點是……順帶一提,倘若你想讀Dumbrell的那本書,我不完全同意他在書中所說的,但是對創世記前幾章的處理,和盟約的觀念,是很有用的,他在該書16頁開始這個討論,然後一直討論到24頁,實際上不止,是到26頁。因此,從1626頁,這本書是在討論盟約與創造。它的副標題是《舊約的盟約神學》,由Paternoster Press出版(2002)。Dumbrell是溫哥華維真神學院的舊約教授,巴刻在那裡任教許多年。他在澳洲雪梨的摩爾大學教了許多年書,而我認為McIntosh也曾在摩爾大學教書。

無論如何,這是Dumbrell的論證,我們看到創世記六章18節不是開始一個以前不存在的盟約,而是證實既有的盟約,是在確認一個盟約。這是在保存一個盟約的關係。

好,這裡的重要性是什麼呢?有兩件事我要你們明白的。首先是要看到在創世記六章18節之前,已經有盟約存在了。雖然是第一次使用盟約這個字,但是盟約已經存在了。其次,承認這個約是上帝主動設立的。挪亞沒有到耶和華面前說,「主啊,情況不妙,也許你可以為我做一點事。」挪亞既沒有主動保存、也沒有主動設立這個盟約關係。上帝以恩典採取了主動。上帝向挪亞招手。我認為Dumbrell大概是對的。上帝說「我要和你立約」其中的一個原因,你在六章18節看到berith這個字的字尾加上的代名詞記號:「我的」,「我要與你立[我的]約」,是在強調這是耶和華的盟約。在這個關係中,是祂採取主動。祂設立了這個關係的範圍。
好,我們看挪亞時代的罪惡。當我們看到上帝證實祂與挪亞所具備的特殊恩典的關係,我們看到祂是在這個背景下作的:祂吩咐挪亞做一些事,也就是建造方舟,塞滿食物,並且等候那些動物。

我要你們明白這個盟約,雖然是上帝主動設立的,挪亞仍然扮演了一定的角色。這是個雙方面的盟約,因為挪亞有什麼?挪亞有責任。上帝的恩典創建了這個盟約,但是挪亞有責任。挪亞必須以什麼來回應上帝的恩惠?順服。他的順服並沒有使他獲得上帝的恩惠。挪亞不是因為一開始順服而引起了上帝的注意。

人們會做的其中一件事是他們會看創世記第6章,你也許會想要掃描一下,他們會看創世記六章8-9節,看到它們緊接著出現,人們基本上會在頭腦裡把這兩節的邏輯順序顛倒過來。他們會說,挪亞在耶和華眼中蒙恩的原因,是因為他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對這點我不想太挑剔,因為無疑地,挪亞是個義人,是耶和華喜悅的,但這不是時間上的順序,這不是這些經文的文學順序。因為其中一節經文是亞當之書的最後一節,另一節是挪亞之書的第一節。因此,倘若你主張創世記六章8節裡,上帝的恩典是因為第9節,挪亞是個義人,是個完全人所引發的,首先你就是在忽略摩西給你的這卷書的分段。一節是亞當之書的最後一節,一節是挪亞之書的第一節。其次,你是在忽略上帝給你這個訊息的順序。亞當之書的最後一個字,是上帝的恩惠臨到挪亞。除了這個以外,沒有給我們進一步的解釋。這裡只說到,挪亞在上帝面前蒙恩。然後,聖經在第9節告訴我們,挪亞是個義人。他是個正直的人。他是與上帝同行的人。說挪亞在上帝面前蒙恩是因為他是義人,不僅忽略了章節的分段,也忽略了經文本身的邏輯思路。因此我認為我們認識到,沒有跡象顯明上帝與挪亞的恩典關係是由挪亞本身有任何條件引起的。這是上帝恩典的本質。它會落在那些不配的人身上。好,若一個人被上帝的恩典所塑造,他的性格是否會受影響?絕對會。每次嗎?絕對是每次。為什麼呢?保羅告訴了我們。因為恩典掌管著公義。恩典可以使你成為義,但是你自己的義無法讓上帝給你恩典。

首先,在一個墮落的世界裡,若不是上帝的恩典,你不可能成為義人。其次,當我們生在這個世界中,我們都在罪中,我們都會背叛上帝,我們不可能會開始公義的行為,以獲得恩典。因此,我們在挪亞的故事中,也可以看到恩典和公義的直接關係的意義。

好,我要指出的最後一件事,是在22節。挪亞對上帝的吩咐的回應是順服。22節:「挪亞就這樣行。凡上帝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這是出埃及記裡一再出現的描寫摩西的相同語句:「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這裡挪亞對耶和華的命令的回應,很明顯就是順服。

你是否已經看到創世記第六章這裡的盟約關係的元素,即使不把創世記六章18節裡所用的「約」這個字包含在內?你看到有罪、審判、恩典、祝福、命令、順服。這些是挪亞之書的頭幾節經文。挪亞在一個罪惡的世界。上帝的恩典臨到他。上帝賜福給他,使他脫離即將來臨的審判。挪亞以順服來回應上帝。你有盟約關係的所有元素,約裡面有祝福和責任。創世記第六章裡都有。即使六章18節沒有約這個字,再次,正如我們在創世記第二章所看到的,上帝與祂的子民之間盟約關係的模式。這裡是上帝與挪亞之間的盟約。

上帝與挪亞立約

好,讓我們查考我們在挪亞之約裡的一些重點,從創世記五章28節起,以及拉麥給他兒子起名挪亞的故事,一直到九章29節。上帝與挪亞的約有六個重點。我們看到的,或我要強調的第一個重點(我會跟著羅伯森自己的大綱),是挪亞之約和創造之約之間的關聯。

挪亞之約和創造之約之間有一個關聯。我們如何能看到上帝在伊甸園裡與亞當所立的原始盟約(行為之約)和挪亞之約之間的關聯呢?首先,我們在六章18節本身的語句裡,看到一個已經存在的盟約關係。和上帝以這種方式建立關係並不是什麼新鮮的事,它在挪亞前就存在了。但是這裡也有一種有趣的平行對比。例如,在創世記九章1節,上帝明確告訴挪亞,要生養眾多。好,這裡是在呼應什麼?它是在呼應上帝原本給亞當的創造諭令。因此,原先在創世記第一、二章上帝與亞當所建立的的行為之約裡已經有的創造諭令,在創世記九章1節與挪亞的關係裡得到了確認。同樣,聖經在九章2節告訴我們,被造萬物會懼怕人、對人感到驚恐。這呼應著創世記第一章統管的語言,那裡說到人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基本上是說人要統管萬物,統管動物和無生命的被造界。因此九章2節的語言是在呼應這點。這是統管的語言。因此這是人治理大地的一部分。

我也要說,在創世記五章28-29節,挪亞的名字本身就反映了安息日的諭令。你還記得拉麥給他的兒子起名叫挪亞,是有原因的。創世記五章29節。他給他起名叫挪亞,說:「這個兒子必為我們的操作和手中的勞苦安慰我們;這操作勞苦是因為耶和華咒詛地。」 很重要的是你要知道這裡的「安慰」和安息是不同的字,但是觀念是一致的。這個觀念是挪亞會給他們帶來安息,不受邪惡和罪惡侵擾,而這在世上會越來越加重,因此這個觀念要追溯到創世記第二章安息日的安息。因此我們看到挪亞之約和行為之約的各種聯繫。我們看到上帝在挪亞之約裡重新設立祂的創造諭令。這是恩典之約的一部分,但是創造諭令仍然得到維護。我們認識到這點是非常重要的。創造諭令是永恆的,對所有時代、所有的文化、對所有的人、所有的國家都是永遠的。創造諭令是永恆的。

我要你們看到的第二件事是羅伯森說到,在挪亞之約裡上帝救贖恩典的特殊性。在墮落的整個人類中,上帝對挪亞和他全家施恩,也許是在千千萬萬人當中,誰知道當時的人口有多少。但是從這個敗壞的、在罪中的、在審判之下的人類整體中,上帝拯救了一個人和他全家。他們經歷到救恩,而其他人則繼續走他們心硬的路。
我認為這是在挪亞的故事裡,上帝想要特別對你解釋的,這個世界有多麼邪惡。因為,人們對這個奇觀很自然的反映,一方面是為數眾多的人類,一方面是挪亞和他全家,我們會說這不公平。我的意思是,上帝只拯救了這麼一個小家庭,而沒有拯救其他的人。這不公平。挪亞實在太特殊了。

但是創世記六章1-8節為我們做的準備是,要明白沒有一個人值得拯救。因此倘若你必得要討論到公平,你必須要抱怨上帝竟然會對人顯示憐憫,因為祂的判斷是絕對公正的。因此,在整個不配的人類當中,上帝對這個特定的人,顯明祂豐盛的恩典,這是人所不配的。這個特殊性是非常令人吃驚的。 Derek Kindner說,「倘若只有少到八個人得救了,而其他七個人都是因為一個人,而這一小撮人會得到全地的產業。」Kindner接著說到,第一次徹底的審判證明了,就上帝來說,真理不是靠計算人數來決定的。上帝不是向外觀看,計算著人數說,「好,多數的一方是邪惡的,我猜我只好赦免他們了。」上帝給多數的一方帶來了審判。

我認為摩西如此謹慎的重新計算邪惡,當你在和一個朋友爭論時是很重要的。這個朋友正在對上帝在審判中的公平感到非常困惑。加爾文主義者通常是以兩種方法來面對這個問題。一方面,我們會說到我們在多元文化後現代的朋友,他們不認為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被送到地獄會是公平的。而在另一方面,有時候我們會和非加爾文主義的朋友談論,他們認為我們的上帝特別吝嗇,因為祂只揀選一些人上天堂,而決定遺棄其他人。無論你怎說,這是不公平。這是人們的說法。因此無論你在處理什麼公平的處境,當你在和這些談論時,摩西告訴你的,要你絕對不要忘記的教牧上的暗示是什麼呢?除非你先討論罪,否則不要和人談論公平的問題。因為除非一個人明白附加在罪上面的罪責,他們不會明白什麼是公正。明白嗎,倘若一個人基本上不同意你的看法,即所有的人都配得審判,那麼,作為一個基督徒,你是無法回答他們的。順帶一提,這不只是加爾文主義的基督徒的問題。倘若一個人基本上不相信人們配受審判,一個基督徒就無法回答他們對上帝是否公平的關切。只有當人明白罪的本質,而罪的本身配得到審判,人才能面對聖經所說的,上帝如何處理罪的說法。

因此,這就是你的起點。不要對上帝的諭旨感到不自在,不要對預定論或揀選感到不自在。你必須直接討論罪。這就是摩西的方法。他知道有人會拿起這本書說:「等一下,這是不公平的。」因此,他像個律師一樣為這個案例辯護。他像個律師,給你一個誇張的說法,說到這世上發生的事。他為什麼要這樣作呢?因為他要你明白,罪的本質會帶來審判。這就是這裡的情形,無論上帝如何具體對待一個家庭,你不能說,「上帝啊,這不公平。你不能只向他們顯明你的恩惠,你應該向更多人顯明。」如果你真的聽懂了摩西所說的,你就不能這樣抱怨,倘若有人說,「好,我聽到摩西所說的,但是我不同意他的說法」,你要怎麼辦呢?倘若一個人真的想要聽摩西的話(當然,他是在聖靈的默示下說話的;他是在說著上帝的話語;最終,這是上帝的話,即便這是摩西的話;你獲得的是上帝對這個情況的觀點),這就是給你的、在教牧問題上的建議。當有人在公平的問題上掙扎,你就直接指出罪。因為公平的問題,每當有人說上帝做事不公平,你都可以確定,他們對罪沒有足夠的理解。

有趣的是安瑟倫與他學生Bozo的對話。在「上帝為什麼成為人」這本小冊子裡,Bozo問他,「你知道嗎,這怎麼可能,這是不公平的。」安瑟倫的回應是:「啊,我明白你對罪有錯誤的認識。」因此,倘若我們不討論罪的問題而嘗試解釋公平,我們就失去了基督徒的立場。基督徒對反對上帝的公平和公正的回答是對聖經所教導的罪要有正確的體會。因此,如果你要向那些反對上帝的審判是公平的人解釋,這是你的起點。
我們在挪亞之約裡看到的第三件事是,上帝把焦點放在這個家庭,實際上是一個人,為了他的緣故,上帝帶來了這個家庭。我們已經看到行為之約和挪亞之約之間的關聯。我們已經看到上帝恩典的特殊性。它是極為特定的。然後我們看到,第三,上帝在挪亞之約裡處理的是家庭。我們在挪亞之約裡看到家庭的結構。上帝乃是通過一個代表性的頭來處理家庭的問題;創世記六到九章的經文表明,上帝決心要對付挪亞和他全家。「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變成一個重覆的主題。你首先在六章18節看到,然後在七171723,八1618,九912重覆,你明白這是上帝要把這點說明清楚。祂是在建立一個主題,一個主題的論證。挪亞作為家庭的頭被分別出來。「我與你的約」。在上帝眼中,他有一個獨特的地位。例如,創世記七章1節,「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見你(不是「你們全家」)在我面前是義人」。這個「你」是單數,單指挪亞,因為上帝見這個家的頭是義人。他全家進入方舟。這就是為什麼希伯來書十一章7節說,挪亞因著信,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我們再次看到這個創造秩序基本的結構,在救贖中找到其對應。

正如上帝在原始的行為之約裡說,亞當獨居不好,在恩典之約裡,獨居也是不好的。上帝繼續在一個家庭的原則上施作。順帶一提,這是我們了解教會的一個基礎。教會在上帝的計劃裡不是偶然的、附帶的。上帝的計劃不是拯救一些個人,然後順便建造教會。教會是基礎,這是上帝救贖的核心,當然,這和極端的個人主義是直接衝突的,這是今日西方世界的特徵。

第四,挪亞之約的焦點在於保存。這是挪亞之約裡普遍恩典的元素,它的焦點在於保存。上帝定意要保存目前世界的秩序,好讓救贖的工作可以完成。你在創世記八章22節看到這個語言:「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 因此,上帝說,被造界裡的規律與秩序會被保存下來。我們在挪亞之約裡也看到人類政府的元素,也支持這個保存的主題。

到這裡,很明顯,上帝為自己保留了執行死刑的權利,但是在創世記九章3節,請你打開聖經,我們一起讀:「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吃。」我們以後在使徒行傳十五章的背景下會談到這節經文。有趣的是,當這個情勢得到解決,即非猶太人的信徒(外邦人)歸信基督教後,是否需要遵行摩西的儀式律法,在使徒行傳十五章,使徒們和長老所傳達下來的討論結果基本上是說:「不,他們不需要遵守摩西的儀式律法。他們只需要禁絕勒死的牲畜和血」。他們是追溯到挪亞之約的規定。他們馬上跳回到恩典之約裡,非猶太人的盟約表達,這不是很有趣嗎?他們越過亞伯拉罕之約,進一步回到希伯來人存在之前就存在的盟約。這是一件很妙的聖經神學材料。我們以後再回來談。

然後他接著說,「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因此我們再次看到「生養眾多」的重覆,但是這裡我們看到死刑直接的命令。
請注意第6節的平行排列,你可以看到這個小小的圖解,這是個a,b,c,c,b,a的平行排列:

a. 凡流
   b. 血(blood
     c. 人的of man
     c. 被人
   b. 他的血
a. 會被流出

因此你看到了一個小小的希伯來平行排列。「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這是九章6節的一開始。這不是一個必然會發生的事情的陳述,當人殺害人,其他人必然會殺他。這節經文是解釋上帝會要求殺人者,無論是獸或人,都要負起責任。祂是說生命如此寶貴,人的生命是如此寶貴。請注意,在第6節下半,祂給了你這樣做的理由:「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因為人是持有上帝形象的,因此,那些殺害人的,就傳承了一個不可讓渡的要把他們的生命作為交換的權利,因為他們嚴重地侵犯了上帝的形象。他們也必須受到死刑的懲罰。

因此,挪亞之約中這些自我節制的原則,當然會被摩西立法所納入,但是死刑是從挪亞之約開始的。這是相當重要的,因為許多時候,你會看到一些基督徒主張,死刑是摩西律法的要求,而我們如今已經不受此限,那是摩西律法的一部分,我們必須丟棄,因此我們也必須放棄死刑。但是和其他許多原則一樣,死刑是在摩西律法之前就存在的,這是我們在創世記第九章看到的。

挪亞之約的第五個維度是普遍的維度。這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平衡了特殊恩典的強調。這個特殊恩典是我們在上帝與挪亞和他全家的關係上看到的。上帝盟約的普世性維度告訴你們,未來可以期待什麼。它的意思不是說每一個靈魂到頭來都會得救。挪亞的洪水毀滅了所有邪惡的人,把這點說得很清楚。這個普世性的維度不是指普救論,不是指普世的救恩,而是指一個墮落的世界,在上帝所發出的救贖計劃中,可以期待一個完全的恢復,因此上帝在恩典之約裡的救贖大工具有宇宙性的結果。

它不只是會衝擊到萬民、萬國、萬方,它也會牽涉到世界本身的更新。無生命的被造界作為一個整體會從上帝在恩典之約的救贖大工中得到益處,保羅在羅馬書八章19-21節對這點說明得很清楚:「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 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這是與行為之約、創造之約的另一個關聯。正如被造界因為亞當的罪而受苦(在行為之約下),同樣在恩典之約下,被造界也會從上帝的救贖大工中受益。被造之物會脫離敗壞和轄制。我們所認識的信徒,他們身體的復活包括一個巨大的改變。這個普世性的元素也給我們一個向普世宣揚福音的基礎。因為上帝已經吩咐日日夜夜、太陽星辰,以及祂所放置的雲中的彩虹,到處宣揚祂恩典的信息(詩十九),因此所有的人都要聽見主耶穌基督的福音。外邦人也應該聽見,因為摩西和以賽亞都預言那些以前不曾尋求上帝的,也會得到救恩。保羅在羅馬書第十章談到這點。

最後一點:挪亞之約有恩典的特性,這個盟約是恩典的盟約。上帝放置在雲上的弓(虹)提醒我們,即使是挪亞也配受到審判。你會記得,這個弓在啟示錄四章3節重新出現,圍繞著天上榮耀的寶座旁。這個綠寶石的彩虹是要提醒你,上帝恩典的保存。



保存之約(二)


亞伯蘭之約

請翻到創世記十二章,我要從上帝與亞伯蘭立約開始講起。創世記十二章1-3節: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我要你們注意亞伯蘭和耶和華之間,這個特殊關係的好幾個元素。首先,你會注意到,在創世記十二章1-3節,沒有用到「盟約」這個字,但是這裡我們非常確定,在上帝與亞伯蘭之間具體設立了一個盟約的關係。正如Dumbrell主張的,創世記十五章18節使用的語言,當它說到立約或確認一個盟約,表明這個關係已經存在了。因此這裡我們有上帝與亞伯蘭盟約的開創。

請注意這個關係裡第一件所要求的,或第一件被提到的事,是一些命令。這些命令是亞伯蘭要擔負的四種責任。首先是要離開他的家鄉。第二,他必須離開他親族的陪伴。亞伯拉罕帶著他的侄兒羅德,顯然並沒有違反這個約定。但是你應該還記得羅德帶給了亞伯拉罕一些歷險,甚至是麻煩。但是他顯然沒有直接違約,因此我們可以把這句話當成是要離開他生活的環境,離開周遭的事物,離開他親族的陪伴。第三,上帝要他離開他的父家。同樣,這比較不是地理上的意義,而是權柄上的意義。他要從他父家的影響和控制下離開。最後,他要前往耶和華向他顯明的地方去。因此,這四個命令是在這個關係中立刻出現的。

再說一次,耶和華臨到亞伯蘭。亞伯蘭並沒有尋求耶和華,是耶和華來找他。因此,耶和華作了什麼呢?耶和華在這個盟約中採取了主動。但是在這個盟約中,我們馬上就看到一些責任。亞伯蘭有一些責任。這些責任被擺在他面前。

我什麼要提這些?再次強調,恩典之約牽涉到上帝在救恩上的主動。但是這不表示我們沒有責任。因此,這個盟約關係同時牽涉到上帝的恩典和人的責任。我們明白這點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必須注意,一方面,有些基督徒把救恩變成要靠順服來獲取。另一方面,有些基督徒任務順服和救恩完全沒有關係。一方面,有些人把救恩當成是靠我們個人去賺取的,因此他們乃是混淆了獲得上帝恩惠的方式的本質。另一方面,有些基督徒認為,只要你提到順服,就是把靠行為稱義帶到這個我們與上帝的關係當中。因此他們害怕談到順服,哪怕是只有一丁點。因為會有人說,「唔……那就不是恩典了。你知道你不能談到順服。」

這是一種對恩典和行為之間非常駭人的誤解,但是這也是對盟約觀對恩典和行為之間的關係的誤解。上帝顯然是對亞伯蘭採取主動的。上帝的恩惠臨到亞伯蘭,而這並不是亞伯蘭的錯。但是亞伯蘭在這個關係中有責任。所有的關係,就定義來說,都是雙邊的。生活中任何重要的關係都有許多責任。立約的雙方都有責任,而創世記十二章把亞伯蘭的責任明白地列舉出來。

然後在第2節,你會看到一些祝福。「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再次,這裡說到三件事。上帝會叫他成為大國。這有什麼意義呢?亞伯拉罕之約裡說到的第一件事是,上帝要傾倒在他身上的祝福,亞伯拉罕不是唯一的領受者。這不是很有趣嗎?你明白嗎?上帝要在亞伯拉罕的一生中要作的事情中,其核心遠超過亞伯拉罕,擴展到他的後裔。上帝要使他成為大國。我的意思是亞伯拉罕不能靠自己成為大國。你是否在這裡看到教會論的另一個暗示呢?救恩的設計本身,是要在上帝的家庭的團契,在這個背景下透過團體來經歷的。因此,從一開始,上帝給亞伯蘭的應許就是我要叫你成為大國,我要賜福給你,雖然這裡沒有具體說明這個祝福是什麼。上帝一般性的祝福和恩惠要臨到他,經文也告訴我們,「我要叫你的名為大」。我要叫你的名為大。

這點有很重要的意義,因為倘若你翻回到創世記十一章,你看到示拿平原的人說的話,他們說(創十一3):「他們彼此商量說:「來吧!我們要做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好,這裡有好幾件事。其中之一,他們說他們要建一座城。他們要把這個地方建造成一個永恆的處所,他們可以施展他們的能力和影響力,他們要宣揚他們自己的名。他們要出名,他們要名聲,當然我們知道他們的計劃結果如何。你知道,耶和華徹底責怪他們,反駁了他們的計劃。但這不是很有趣嗎?這些人試圖要使自己的名為大。

上帝對亞伯蘭說了什麼?「我要叫你的名為大」。亞伯蘭並沒有想要叫自己的名為大,但是上帝說,「亞伯蘭,我要叫你的名為大」,作為上帝對他的祝福的一部分。當人想要加添自己的名聲,上帝會斥責他。但是上帝以自己的良善,給我們一個名,作祂的兒女。因此,這個祝福傾倒在亞伯蘭身上。

但是即使在創世記十二章2節,很明顯亞伯蘭的祝福不只是讓他自己一個人享受到。注意上帝說的話。「你要叫別人得福。」因此,上帝賜福亞伯蘭,是為了叫他成為一個祝福。基督徒一向就是如此。我們領受上帝的恩賜,不是為了藏在自己身上,而是要成為別人的祝福。在這段經文裡,我們會發現,這意味著要成為萬國的祝福。

因此,我們接著看第3節:「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我們在這裡看到,人類家庭獲得上帝的祝福還是咒詛,其分水嶺是在他們與亞伯拉罕的家庭的關係。如果他們和亞伯拉罕站在同一邊,就會受祝福,倘若他們反對他,就會受咒詛。這不能從種族的角度來理解,也不是政治或國家性的,甚至是從家族的意義來理解。

我認為這需要從宗教的角度來理解。讓我舉個平行的對比。你還記得挪亞對迦南的咒詛,閃受到祝福,雅弗也受祝福要住在閃的帳棚裡,但是迦南(含的兒子)受咒詛,要離開閃的帳棚。閃是受祝福的世系。雅弗因為住在閃的帳棚裡,也受到祝福。因著含的罪,住在離開閃的帳棚,因此含的家族通過迦南的世系而受咒詛。這裡的重點不住在閃的帳棚有魔法,而是認識到閃會成為敬虔的世系,這是女人的後裔。因此你若與閃的世系住在一起,你就是走在救恩的道路上。但是你若住在閃的世系的對立面,你就是走在咒詛的路上。這裡也是一樣。你祝福亞伯拉罕,就是受祝福的,因為當你祝福亞伯拉罕,意味著你明白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的約。上帝的祝福是在亞伯拉罕身上。這就是為什麼他是有福的人。你祝福他,你就受祝福。你咒詛他,你就受咒詛。因此,這不是對亞伯拉罕的保護,這是告訴我們關於救恩的道路。

最後,第3節告訴我們,「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再次,上帝與亞伯拉罕的盟約關係裡普世性的唯獨獲得強調。上帝對亞伯拉罕所立的恩典之約的設計,其著眼點是要讓地上的萬族得到祝福。這是我們把福音傳到地極的基礎。馬太福音的大使命不是一則新聞,它只是重覆創世記十二章3節所設立的原則:上帝在恩典之約裡的目的是要把屬靈的福氣帶給地上的萬族。因此從一開始,亞伯拉罕就要受到祝福,也成為人的祝福。

好,你知道這個故事了,我們要查看兩個事件的細節,一個是亞比米勒,一個是法老。但是你知道亞伯蘭和撒萊,他們等候這個盟約應許地應驗,等了許多年,請和我一起翻到創世記十五章第1節,不知道過了多久,有幾十年,耶和華的話在一個異象中臨到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注意這裡所說的,「亞伯蘭,不要懼怕」。耶和華說話。祂知道亞伯蘭的信心在此等候中受到試煉。其次,「我是你的盾牌」。上帝重覆祂保護的護理之工,正如祂在創世記十二章說過的,「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祂對他重覆,「我是你的盾牌」。我會在那裡保護你。我的護理會保護你,而你的獎賞會很大。因此上帝重覆祂要賜福亞伯蘭的計劃。

亞伯蘭的反應是什麼呢?第2節:「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因此,亞伯蘭的回應是:「主張,你要賜給我什麼都無關緊要,反正都是我的僕人以利以謝要繼承的。你要傾倒在我身上的祝福不管有多豐盛,我都沒有子嗣去傳承了。」因此,通過法律的安排(順帶一提,在西元前三世紀的近東,我們有這類法律安排的證據,我們有其他文化裡的一些實例),就是倘若一個家族的頭沒有孩子,他可以宣布他家中的一個僕人,可以在他過世時接收他的財富,作他產業的執行人,等等。這正是發生在以利以謝身上的事。再次說,他的所在地透露了他是個迦南人。他住在那裡。因此,亞伯蘭很生氣。

他接著在第3節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這樣,他是在複述著,「這個奴隸生在我自己家中,雖然不是我生的,卻生在我的權柄的管轄範圍裡,因此他要做我的後嗣,耶和華啊,因此,你要賜給我的是什麼都無關緊要。」請注意亞伯蘭對經歷個人的救恩的祝福沒有什麼興趣。除非這個救恩的福分臨到亞伯蘭全家,他已經成為大國,否則他並不滿足。這和我們今天的文化所代表的個人主義式的態度有何等的差別!這種態度基本上是說,救恩是我和耶穌的事,誰去管其他的人呢?有點像是獨行俠式的基督信仰。除非亞伯蘭看到上帝的祝福臨到他的後嗣,盟約被建立,否則他不會感到滿意。

因此,耶和華的話再次臨到他,上帝在第4節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耶和華所說的和亞伯蘭相反。祂說:「亞伯蘭,你必定會有一個你自己所生的後嗣,這個僕人不會成為你的後嗣。」然後上帝領他到外邊,第5節,告訴他向天觀看,數算眾星,然後說:「你數得過來嗎?你的後裔就要如此。」祂是說,亞伯蘭望著夜空,也許你用肉眼可以看到15002000顆星星,倘若你數得過來,你的後裔就是這麼多,你會成為如何多產的人。我要讓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星那麼多。祂是給亞伯蘭一個概念,祂要傾倒在亞伯蘭身上的福氣有多少,作為祂加強他的信心的一種方式。

然後經文告訴我們,在十五章6節,亞伯蘭的回應,這是一節非常重要的經文,保羅一再引用的:「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亞伯蘭的信心得到上帝的話的支撐。他信耶和華,耶和華就接受他的信心,以此為義。上帝把義算給亞伯蘭,就好像他是完全的義人一樣。

請注意,亞伯蘭不是完美的。上帝在創世記十三章已經說得很清楚,亞伯蘭不是完美的,因為他對撒萊的行為有如懦夫。亞伯蘭不是個完美的人。但是亞伯蘭信心耶和華對他說的話,當耶和華確認祂對亞伯蘭的應許,亞伯蘭就信了,上帝也因此算他為義。

然後我們讀到,耶和華繼續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因此,上帝在後裔這件事上已經使亞伯蘭安心,他也信耶和華必要成全祂的應許。但是亞伯蘭在多年之後仍然懷疑,他仍然沒有後裔,也沒有自己的土地。然後耶和華說:「我是領你出迦勒底的吾珥的耶和華,我要把這地賜給你。」因此亞伯蘭心中馬上出現另一個問題:「是哦,順帶一提,耶和華啊,我怎麼知道我會得到這地呢?」因此耶和華問了亞伯蘭這個問題(你數得過來嗎?),這是因為耶和華已經在亞伯蘭的心中。亞伯祂問了另一個問題,而亞伯蘭回應說:「我怎麼知道我必得這地為業呢?耶和華啊,我還沒有得到這地。你說你要把這地賜給我,我怎麼知道我得到了呢?」

因此在十五章9節,我們就有了這個有趣的場景。我們之前唸過,不過讓我們再讀一次:

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 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他嚇飛了。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這裡的背景是耶和華為了加強亞伯蘭對應許的確據,祂確實會賜給他得到這地的祝福,上帝就與亞伯蘭進行這個立約的儀式。

如同我們先前說過的,這個象徵算是相當直接的。動物被劈成兩半,表明盟約的神聖,盟約是很嚴肅的,這是攸關生死的問題。被劈開的動物提醒我們背約的後果。當立約者在肉塊中經過,他的意思就是願發生在這些動物身上的事也發生在我身上。順道一提,在耶利米書三十四章也重述了這件事。我們之前也說過這段經文。但是我們很快翻到那裡,請看18節:「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然後是20節:「我必將他們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祂在20節說,「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並且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交在他們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的手中」。

因此,他們的命運會像那些在獻祭儀式上被殺戮的動物一樣。注意20節的話:「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並且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交在他們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的手中」。

好,我們再看這個圖象。上帝對挪亞和對亞伯蘭所作的應許,其精華是什麼呢?對家庭的祝福。他會被帶進到一個家庭裡,會有一個受祝福的家庭。你不是在孤立的情況下得救的。在立約儀式中,動物被宰殺。在耶利米書三十四章20節這節經文中,經文告訴我們,他們的石頭會成為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的食物。這裡的重點是什麼呢?重點是上帝說:「我要把你們從你們的人民之中除去。當你們過世,沒有人會為你們埋葬。當你們過世後就會仆倒,空中的飛鳥會啄食你們的身體。你們會從你們的人民中被剪除。」這是最嚴重的咒詛,把你們從上帝的百姓中剪除,因為上帝住在百姓當中,上帝的祝福在其中。

因此,從盟約的語言來說,這個殺戮動物的儀式提醒我們違反盟約的後果,不只是死亡,而是從上帝的百姓當中被剪除。這是很嚴厲的語言。你明白這件事的嚴重性。

請注意這段經文裡,創世記十五章裡也有鷙鳥。在十五章11節,亞伯蘭把鷙鳥從死畜的肉上趕走鷙鳥。所以,這些死畜是象徵,代表會發生在背約者身上的事。但是當日頭落下時,亞伯蘭就睡著了,上帝對他重覆地的應許,13節:「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祂是在事前告訴亞伯蘭,祂對亞伯蘭和他後裔的計劃:要寄居在埃及地,會離開埃及,在耶和華賜給亞伯蘭的土地上定居。

然後17節告訴我們,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這是上帝的顯現,上帝以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的形式顯現,就像祂在出埃及時以雲柱和火柱顯現一樣。這是一個可見的象徵,耶和華同在的一個有形的顯現。經文告訴我們,耶和華自己經過這些屍塊。這是很驚人的,因為亞伯蘭是僕人。亞伯蘭是盟約的受益人,然而經過屍塊的是那個立約者,制定此約的盟約的主。這是再次向亞伯蘭表示,「亞伯蘭,倘若我沒有忠於我對你的盟約應許,讓我像這些動物一樣遭到同樣的懲罰。」因此,我們看到上帝完全的委身,要確認亞伯蘭會完全領受祂所應許的救恩。對此救恩,亞伯蘭沒有做出任何貢獻,救恩完全是上帝所作的。因此,上帝在救恩裡所做的恩典的元素是非常驚人的。  

我們已經說過好幾件令人驚訝的事情。在古代近東,在類似的宗教中,沒有一個神明會與它的百姓立約。在類似的宗教中沒有這種事。在創世記第二章、第六章、十二、十五章,在任何其他宗教,你都不會發現這種事。一個神明會與它的百姓立約。

好,我們看到的是上帝扮演了附庸王的角色,說:「亞伯蘭,讓我向你證實,我會履行盟約的責任。讓我起一個自我咒詛的誓言,倘若我沒有對你履行盟約的義務,就召喚咒詛臨到我身上。」因此,我們看到一幅圖畫,上帝在向祂的百姓保證祂所應許給他們的福分,已經作好完全的準備。

新約也有一節很重要的經文談到這點。請翻到希伯來書九章,請看11節。這裡希伯來書的作者證明新盟約的首要性。他要證明為什麼新約必舊約更有效。他在九章111節告訴我們,基督是那非人手所造的聖殿的大祭司。祂是天上聖所、不是地上聖所的大祭司。曠野用人手所造的聖所,無論多有技巧,也比不上天上的聖所。祂是天上聖所的大祭司。其次,九章12節告訴我們,「祂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換句話說,祂和舊約大祭司不同,祂不需要在為百姓獻上祭物之前為自己過去的罪獻上祭物,因為祂就是百姓的祭物。祂是完美的,祂完全無罪,因此祂不需要獻上祭物。祂是用自己的血進去的。順帶一提,這是盟約的語言。因此,12節告訴我們,祂獻的祭不需要重覆,不需要在每年的贖罪日都獻祭。那是一次獻上的。12節告訴我們,祂獻的祭成了永遠贖罪的事。然後,13節說,若山羊和公牛的血,足以作儀式性的潔淨,基督的血豈不更能潔淨良心。這就是13-14節所要論證的。他是在堆砌新約如何優於舊約、基督如何是一個更美的大祭司的證據。如此,和舊約象徵性、無效而暫時性的儀式相對比,基督祭司的工作更為切實、有效和永恆。  

然後在15節,他說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為此,祂作了新約的中保」。耶穌基督是新約的中保。也就是說,基督作為新約的中保身份是根據祂獻祭的死。通過祂的調解,使得新約更美的應許得以生效。因此基督的功效是在於祂所獻上的祭物,這也是祂被視為新約中保的原因。  

此外,15節的後半告訴我們,在設立新約時,中保的死是為了贖罪而發生的。在什麼情況下犯的罪?在前約之下。因此,祂的死是為了給在前約所犯的罪帶來救贖而產生的。祂是作為和前約有關的罪的贖價而死的。  

你應該知道,希伯來書作者所謂的「前約」是指摩西之約。他是在說摩西之約。他為什麼會說到前約呢?他知道亞伯拉罕之約,因為他常常談到它。那麼他為什麼會說前約呢?因為希伯來書的作者是寫給誰的?希伯來人的基督徒。他是在對比舊約,而希伯來人在哪裡最能看到舊約?在摩西身上。他是在和基督作對比。因此,整個希伯來書,都是拿摩西和基督作對比。舊約的儀式是在摩西時代建立的,而新約的實際是在基督之下建立的。這就是為什麼希伯來書作者稱之為前約。他是在拿第二個約或新約和摩西之約做比較。

好,16-17節,「遺命」(diatheke )這個字的翻譯有許多的爭論。這是一節非常困難的經文。倘若你看英文譯本,你應該可以看到兩三種不同的翻譯,如NIVNASBKJV NKJV等等。它們的翻譯都不同,也有許多的爭論。無論你怎麼翻譯這個字,希伯來書作者論證的主線是什麼,都蠻困難理解的,因此我要為你們介紹這節經文,因為我要論證這節經文對diatheke 的用法,而這節經文實際上說明了創世記十五章的內容。  

RSV的翻譯是:「為此,祂作了新約的中保……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的永遠的產業」(和合本)。順帶一提,產業(kleronomias )這個字,也可以翻譯為遺命(last will)和遺言(testament),或盟約,因為一件死亡的情勢已經發生,拯救他們脫離在前約(diatheke)下所犯的罪過。

16-17節,RSV的翻譯如下:「凡有遺命(diatheke),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留」這個字是翻譯希臘文pheresthai。「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若留遺命的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嗎?」這裡的幾個遺命都是翻譯diatheke。「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這裡實際上沒有出現「約」這個字,但是這是經文的涵義。

這裡的脈絡有兩個角度讓我們偏好把16-17節的diatheke翻譯為遺命或遺言。我們打開英文聖經。如果你們有用英文聖經的,可以注意一下。我會幫助你們看這段經文。這裡的問題在於,你怎麼翻譯16節和17節的diatheke?有些聖經譯本把16節之前的diatheke都翻譯為約。然後在1617節,他們就翻譯為遺命或遺言、遺囑,之後又回到約(譯按:和合本就是這樣處理的)。因此,順序就是:約,約,約,然後是遺命、遺命、遺命、遺命,之後是約。  

其他聖經譯本從頭到尾都翻譯為約,例如NASB。你會看到這裡所有的diatheke都是翻譯為盟約。我要主張的是,這是正確的翻譯,但是我要你們明白,為什麼有些人會有不同的翻譯。要了解這裡的語言,或這裡使用語言的方式並不困難。以下是解釋為什麼有些人會偏好把diatheke翻譯為遺命或遺言。

首先,他們主張這裡提到產業(15節的kleronomias ),和遺囑的觀念很容易連起來。我的意思是,我們對這個觀念很熟悉。遺命和遺言通常是指遺產。倘若你夠幸運,你的家人在走完一生後還有餘錢留下,通常就會有遺留下來的產業。

其次是這個觀念:遺囑要等到立遺囑的人死後才會生效。注意這裡所說的,和合本是這樣翻譯的,17節:「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但是盟約卻不是這樣,這只有在遺囑的情況才是真的,遺囑只有在人死後才生效。因此這類的說法強烈支持這裡的意思是遺囑,而不是盟約。因此那些主張diatheke在這裡必須翻譯為遺囑,而在其他地方翻譯為約的人慣用說法是這樣的:你們是說,這只是從個人的喜好出發的。他們的論證是:希伯來書作者是用希臘文在說話,這些人很熟悉當代希臘文的用法,diatheke在當時是指遺命和遺囑,這有點像是從偏好來論證。它的意思是,這就是為什麼新約必舊約更美的原因,但是這是在玩文字遊戲,因為diatheke可以同時指聖經裡的盟約,也可以指世俗希臘文的遺囑,因此,他是在轉換這個字的意義,說這個盟約和我們立當時的遺囑是平行對應的。這是把diatheke翻譯為遺囑的人的主張。這是一種個人偏好的主張,是為了捕捉到這個詞在當時一般的法律意義。它論證說,你可以在一些早期基督徒的作品中,找到基督的工作和遺囑的類比。無論如何,把16-17節的diatheke翻譯為遺囑有一些問題。

首先,15節將基督視為盟約的中保。祂很明確被成為mesites。而遺囑是沒有中保的。它們也許有執行官,但是它們沒有中保。其次,16-17節是用 ὅπου γάρ來導入的。這裡的觀念是暗示16-17節談到的盟約,和15節談到的是同一件事,這屬於「因此」一類的論證。

所以,在作這類「因此」的論證時,怎能轉換意思呢?15節明顯是說到盟約。基督是新約的中保。

翻譯成遺命的第三個問題是:希伯來書第九章15-20節,整個是在處理設立盟約的儀式。18節從16-17節得出結論:「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因此,這兩節的內容是由15節和18節來決定的。ὅπου γάρ16節:因為,凡是……)在前面給了理由,然後在18節有ὅθεν oὐδὲ (所以,不是……)作結論。這是聯繫詞的用法,因此整個論證是連在一起的,因此這個事實不利於把15節翻譯成約,16-17節翻譯成遺命,然後到18節又回到盟約的翻譯。

1.         第四,假設17節單數的diatheke(διαθήκη γάρ ἐπὶνεκροῖς)意思是遺囑。希臘文的專家們,請思考一下這個詞句,看看其時態。διαθήκη γάρ,因為此約(單數),ἐπὶνεκροῖςβεβαία。倘若diatheke的意思是遺囑(單數),為什麼要用多數的ἐπὶνεκροῖς(藉著許多死亡)?一個盟約,卻有許多死屍。如果我們前後一致地把16-17節的diatheke翻譯為盟約,這些問題就可以得到解決。

而就經文脈絡來看,主張15節的產業暗示這是遺命和遺囑,我們可以指出產業的觀念並沒有排除盟約的意思,因為聖經說得很清楚,盟約包含了產業。

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三章說什麼呢?我知道那是另一段有爭議的經文,但是產業的觀念是和聖經裡盟約的觀念連在一起的。我們要理解這段經文,並且把16-17節翻譯成盟約真正的挑戰,是把這點和盟約的死亡連起來,特別是死亡在使盟約生效上所扮演的角色。因為盟約的啟動不需要立約者的死亡。立約者死亡反而是盟約的結束。盟約的啟動不需要立約者死亡。遺命和遺言與死亡的關係很容易明白。立遺言和遺命的人死了,遺囑才會生效。比較困難的是如何理解16-17節說到的,死亡和盟約的關聯。

有兩種方式可以理解死亡與盟約的關係。首先,立約者的死可以用盟約確認儀式中宰殺動物的象徵來代表。這些被宰殺的動物提醒立約者背約的後果。這是把死亡和設立盟約儀式聯繫在一起的方式之一。另一種方式雖然是死亡的刑罰事實上是一個人違背了盟約要求所帶來的後果。這是死亡與盟約發生關聯的兩種方式。

好,記住這個,盟約就非常吻合16-17節的兩個特色。首先,看16節的這個字,「留」(遺命)的希臘文是:φέρεσθαι。這個字具有「象徵」的意思。它的意思可以是指「象徵」。請注意B.F.Westcott 所說的:「這裡不是說立約的人必須死,而是他的死在立約時必須被提出來,或象徵出來(represented),或被介紹出來,或證明出來。」因此這裡的重點是,16節的翻譯不是:「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而是:「凡有盟約,立盟約的人的死必須被象徵出來。」作者要表明的重點是要我們注意自我咒詛的誓言的象徵,而這當然是立約儀式的必要條件。  

其次,把diatheke翻譯為盟約,會讓在17節前半的詞句ἐπὶνεκροῖς變得有意義。我們怎樣翻譯ἐπὶνεκροῖς呢?藉著死屍。再回來看英文翻譯。NASB的翻譯只有當眾人死了盟約才會有效the covenant is valid only when men are dead。但是字面直譯是只有藉著死亡[的屍體]盟約才會有效the covenant is valid only over deaths

所以盟約為什麼必須藉著死屍才有效呢這個句子如果翻譯為「盟約是藉著死屍而被確認的」就是暗指盟約儀式中被宰殺的動物而不是指立約的人。盟約是藉著死屍而得到確認的。誰的死屍?立約人的死屍?不,只是立約儀式中的動物。因此,這個詞句進一步闡明了17節的意思,提醒讀者,在確認盟約的儀式中,死亡誓言真正的象徵意義。  

相反,如果你把16-17節的diatheke翻譯為遺命,17節就顯得有點多餘。我的意思是它只是重覆16節所說的。因此,把希伯來書九章15-18節點diatheke,前後一貫地翻譯為創世記裡的盟約是有很好理由的。

唯一的困難,剩下來唯一的問題是你怎麼處理17節下:「若留遺命的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嗎?」你怎麼翻譯這段經文呢?在這個脈絡下要維持盟約的意思,這裡提到的死亡必須被解釋為牽涉到證實盟約的象徵性死亡。這正是羅伯森所說的,你可以在《盟約中的基督》144頁註腳3看到。「17節下的這種解釋,最困難的地方在於要求這裡提到的立約者的死亡要被解釋為象徵性的,而不是真正的死亡。這個困難可以得到解決,如果我們說作者假設的是盟約被破壞的情況。在盟約的要求被破壞的情況下,只要立約者還活著,盟約就是不堅固的。在這種情形下,所預見的死亡實際上是真實的,而不是象徵的。這種解釋包含了一些值得讚許的特色,但是強調設立盟約的脈絡指向象徵性死亡的方向,而不是實際的死亡。」  

所以,我們怎麼理解這段經文裡的diatheke呢?我認為盟約比遺命是更好的翻譯。無論如何,作者的論證有一點是很清楚的:在西奈山由摩西所立的盟約,和由基督所立的新約,之間是有關聯的。前約的中保是摩西,他如何開始這個約呢?藉著灑公羊和公牛的血。這是希伯來書第九章18-20節所說的。新約的中保乃是藉著灑祂自己的血開始了這個盟約。這是12-15節,以及26節所強調的。因此,新約基督的獻祭是更美的,顯明在它帶來潔淨,使人脫離罪,而這是前約的獻祭所辦不到的,這是希伯來書作者在十章4節的主張,而其效果是永恆的。你還記得他一再使用這個語詞:一次永遠。這是永恆的,不需要重覆。作者在希伯來書十章16節,再一次用到diatheke這個字時,重覆了這點。再次,他引用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334節,強調盟約的應許:律法要寫在心上,以及除罪。  

他在十章18節結論說:「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既然在新約裡,赦罪已經實現了,舊約的獻祭就不需要了,重覆的贖罪祭就可以終止了。基督的獻祭是最後的獻祭,新約被設立了,也得到確認。

好,為什麼要看這個儀式,為什麼要看這段經文?因為它也證實了耶利米書三十四章,上帝的百姓明白創世記十五章那個奇怪的儀式究竟是什麼意思。你看到它在耶利米書三十四章被重新提到。讀這段經文的人都十分清楚這些被宰殺的動物代表什麼意義,你在希伯來書第九章也再次看到。即使你在新約一個說希臘文的文化背景下,仍然可以明白這些動物被宰殺的意義。我們下次會接著看亞伯拉罕之約,我們會繼續看盟約的確認,看創世記十七章的割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