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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默示(Bible, Inspiration of The
誠之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詞典》
https://yimawusi.net/2021/09/10/inspiration-of-the-bible/
 
福音派神學的基石
 
福音派神學的基石,乃在於宣認聖經的默示和權威,承認它是上帝成文的道。由於默示一詞在聖經中有不同的用法,因此我們必須弄清楚它在這個範圍內特定的含義;這並非表示福音派要為默示創造一個新的定義,反之,是要表明他們努力忠於教會傳統以來持守此字詞在聖經中的含義。我們亦必須指出,儘管我們稱默示乃福音派神學的基石,我們卻要反對那個經常把矛頭指向保守派基督徒,稱他們是聖經膜拜者──以聖經取代神作為敬拜對象──的奇怪指控。福音派之所以如此重視聖經的默示,完全是因為他們相信當他們讀聖經的時候,他們所讀的正是神真實的話。信徒惟有研讀那些透過默示而記下來的話,才可以真正聽到祂所說過的話。福音派的聖經學(bibliology,以默示為中心的聖經教義),不單不會導致膜拜聖經的行為,反之,核心正是在於敬拜神。因為這教義本身雖然是一個聖經的教義,但它所指向的卻遠遠超越它本身,引導我們以非常嚴謹的態度,去留意聖經中的每句話。它向我們保證,凡是出於聖經的,都是神所說的。我們因此可以指出,這教義成了聖經正典和神作為其作者的連繫;它亦是聖經權威的基礎,也必然地引伸出聖經的啟示本質。
 
彼得後書一章1921節告訴我們:「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這裏沒有清楚說明預言的範圍:它可以單純指到眾先知的著述,亦可以更廣地指到舊約的歷史著作,或實際上(如Warfield所認為)是指全本舊約。這段經文顯然是表示它所指的那部分聖經是完全出於神的,它同時亦指出,聖靈在人執筆書寫時負起感動的角色,以致「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彼後一19)。
 
聖經對本身的看法
 
基督教的所有教義都是以聖經作為基礎──無論是教會的信經或信條,抑或牧者的信息,都只有一個理據:就是聖經本身的教導。聖經在教導各個主題時,亦有關於它本身的教導。我們必須留意,類似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和彼得後書一章1921節等經文,並非一些獨立的陳述,卻是說明全本聖經都教導的一個教義。凡是聖經所記載的,都是從神而來的;整個記錄過程都是在神的監督下進行的。
 
摩西五經中有某些主要的部分是直接從神而來的。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記載了十誡的出埃及記第二十章。聖經告訴我們(出三十一18,三十二15-16),十誡是寫在兩塊石版上的:「這版是兩面寫的,這面那面都有字,是神的工作,字是神寫的,刻在版上。」然而,這些由神用指頭寫出來的律法,卻成了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重複出現的律例,當中不斷以「耶和華吩咐摩西說」這句話來加以重述,結果是申命記三十一章9節所說,「摩西將這律法寫出來,交給……祭司利未子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
 
舊約先知書的作者,通常都會指出他們所記的大部分內容,都是直接出自神的口。「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是經常出現的開場白,正好為使徒彼得所提出的先知靈感提供了最明確的支持,因為以賽亞、耶利米和以西結都是被聖靈感動的。
 
單單關注聖經作者那些明確表明是出自神的經文,可能會讓人得出一個相反的理解:聖經中某些部分是特殊的,但其他部分卻不是。可是,新約的證據所顯示的卻是另一回事:這些書卷已被視為默示的經書(事實上,也根據猶太人在新約時期之前對舊約書卷所存著之態度的演進)。有關的論據並非單是歷史性,指出這是初期基督徒所相信的。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和彼得後書一章21節所顯示的,是教會對聖經的一個肯定看法,而根據福音書所記載,耶穌本人也抱同樣的態度。福音書經常出現耶穌反問人:「你們沒有讀過嗎……?」然後,祂便充滿信心地宣稱:「經上記著說……。」道成肉身的神子以這種方式來處理舊約,為聖經是由神的靈默示而來這教義,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持。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九章45節引用創世記二章24節的例子(「因此,人要離開父母……」),最能清楚說明這點。因為在創世記,那句經文是敘述者本身所提出的見解,耶穌卻把它視作直接出自神的口:「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由於這例子與耶穌對其他聖經的引用配合得天衣無縫,所以,它的含義便毋庸置疑了:祂把聖經所記的一切都視為神的話。
 
當耶穌應許賜聖靈給門徒時,祂告訴他們,他們將會被聖靈引導進入真理(約十六13)。照舊約的例子類推,我們可以預期聖靈會確保神在基督裏的工作進一步以正典方式記錄下來。我們的推論並沒有錯。早於新約的後期著述面世時,這個過程確實已經開始了。根據彼得後書三章16節,我們知道保羅的書信「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保羅書信在新約的書卷中,已經被視為具有聖經的地位,為承認所有新約書卷都是出於聖靈默示,並且是耶穌基督教會的正典,立下了典範。
 
Nigel M. de S. Cameron
 
另參:「正典」;「聖經的權威」。
 
參考書目:
 
G. C. Berkouwer, Holy Scripture; D. A. Carson and J. W. Woodbridge, eds., Scripture and Truth; idem, Hermeneutics, Authority, and Canon; C. F. H. Henry, God, Revelation, and the Bible; R. Pache, The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Scripture; J. I. Packer, Fundamentalism and the Word of God; B. B. Warfield, The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the Bible.
 

2020-04-20


默示(INSPIRATION

摘自《圣经新辞典》

英文 'inspiration' (意即“呼进”)这名词源出拉丁文,是英文圣经对提后三16 theopneustos 一字的翻译。例如 AV 作“圣经都是由神的呼进〔默示〕而赐下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RSV 作“圣经都是由呼进〔默示〕的,这并没有改善 AV 的译法,因为 theopneustos 其实意指神的“呼出”,而不是“呼进”。

在上世纪,伊华德(Ewald)及克力墨(Cremer)倡说,该形容词有主动的含义,指“呼吸圣灵”,而巴特(Barth)好像同意这看法,按他的注解这字不单指“由神的灵所赐予、充满和管治”,也是指“把神的灵主动地呼出、到处扩展,与公布”(Church Dogmatics, 1, 2,英译本,1956,页504)。

但华菲德(B. B. Warfield)在1900年已毋庸置疑地显示这字只可能有被动的意思。这观念不是说神是藉圣经来呼吸,或是说圣经把神呼出来,而是说神把圣经呼出来。

保罗这话的意思,不是说圣经赋予人灵感(虽然这是真确的),乃表示圣经是神圣的产品,我们必须按此理解来处理它、尊重它。

在旧约,神的“呼吸”或“灵”(来:ru^ah], n#sa{ma^)是指神圣能力的主动伸展,不论是在创造(诗卅三6;伯卅三4;参:创一2,二7),照管宇宙(伯卅四14),启示先知和藉着先知发出启示(赛四十八16,六十一1;弥三8;珥二28起),再造(结卅六27),或是审判(赛卅2833)。

按新约启示,这神圣的“呼吸”(腊:pneuma)是三一神之中的一个。神的“呼吸”(意即圣灵)产生圣经,成为传达属灵悟性的媒介。

不论我们把 pasa graphe{ 看作“整部圣经”或“每段经文”,也不论我们是依从 RSV RV 来译出这句子(RV 作“凡是神所默示的圣经〔经文〕也都有益处……”,这也是可能的译法),保罗的意思都十分清楚。

他肯定说凡属圣经之列,在“神圣著作”中占一席位的(RV 对第15 hiera grammata 的译法),因为是由神呼出的,所以对我们信仰和生活的指引都是有益的。

根据保罗这节经文,英语系统的神学家时常采用 'inspiration' (“灵感”、默示)这字,去表达圣经拥有神根源和本质这观念。

在主动方面,这名词显示神呼出而产生圣经的过程;被动方面,这名词表示圣经拥有受灵感的特质。这字同时用来泛指神圣的影响,因这影响,接受神启示的人间媒介──先知、诗人、智者和使徒──不单宣讲了,也写下了神的话。


Ⅰ 圣经受神默示的概念

根据提后三16,神所默示的就是圣经这作品。神默示的工作,并不停在圣经作者身上(好像神把所要讲的概念告诉他们后,就让他们自己找方法表达出来),而是以成文的作品为终点。

由神呼出的乃是圣经──graphe{,写成的经文。这里主要的概念是说:所有圣经跟先知的讲章──不论是口头宣讲的或书写下来的讲章,都有同一的特色(参:彼后一19-21,所有“圣经的预言”都有神圣的根源;见:耶卅六;赛八16-20)。

那就是说,圣经不单是人的话,人思想计划和技艺的成果,也同样是神的话,藉着人的口讲出来或借助人的笔写出来。

换而言之,圣经有双重的作者;人只不过是次要的作者;主要的作者就是三一神之中的圣灵,藉着祂的主动,督促和光照,又在祂的指导下,每一个作者做他分内的工作。

神对先知的启示主要是在话语上;不错启示常有异象的层次,但即使“异象中的启示也是话语上的启示”(L. Koehler, Old Testament Theology,英译本,1957,页103)。

卜仁纳(Brunner)曾指出:“先知自称所传讲的话,是他们直接从神领受的,并受神托付按他们所领受的复述出来,在这里,我们或许可以找到最贴切的类比,得以说明逐字灵感说的意思”(Revelation and Reason, 1946,页122,注9)。

这说法一点不错;只是我们所找到的不单是这理论的类比,也是它的范例:另外,“理论”这词也不恰当,因为所说的乃是圣经本身的教义:圣经的默示应跟先知默示有同一的神学定义:指整个默示过程(这正如先知的默示一样,无疑具有多种心理形态),神为向祂子民(并透过他们向普世)传递救恩知识,透过这过程感动那些被他拣选和准备的人(参:耶一5;加一15),使他们准确地写出祂想要写下的东西。因此,圣经的默示本质上是话语的默示;因为神所呼出的圣经是由神所赐的话所构成。

因此,默示的圣经是成文的启示,正如先知的讲道是口头的启示。圣经有关神在救赎历史中揭示自己的记载,不单是人对启示的见证,本身乃是启示。

圣经的默示在启示的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因为在圣经里,神告诉教会祂在历史上的救赎工作,并对这救赎在祂永恒计划中所占的地位作出权威性的解释。

 “耶和华如此说”一语,可恰当地放在每卷圣经的前头,就如在圣经所载先知个别信息之前一样(按照 Koehler 的计算,共有359次,上引书,页245)。

所以,默示确保圣经所声明的一切真理,正如先知的默示保证他们描绘神心意的真确性。(这里所说的“真理/真确性”是指人的话和神心意的相符,不论在事实或意义的范围内。)

作为从神──人类的创造主和合法君王──而来的真理,圣经的教训好像先知的预言那样,都带有神圣的权柄。


Ⅱ 圣经的陈述

正典这概念,就是某文献或文献集对神的启示作出永久性权威记载,这概念可追溯到摩西在旷野写下神的律法一事(出卅四27起;申卅9起、24起)。

假设:圣经所陈述的话,不论是历史性或神学性的都是真实的,具有神话语的权威。新经和旧约的作者们都毫无疑问及没有质疑的。

正典的数目虽有增加,然而“正典性”这概念所假设的默示观,自开始即已全备,且在整本圣经中历久不变。按圣经所显示的,这默示观包括两个信念。

1
圣经的话是神自己的话。旧约的经文认为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话,不论口讲或成文的,就是神自己的言语(参:王上廿二8-16;尼八;诗一一九;耶廿五1-13,卅六等等)。

新约作者认为整本旧约就是“神的圣言”(罗三2),有预言的特色(罗十六26;参:一2,三21),是圣灵感动和教导人而写成的(彼后一20起;参:彼前一10-12)。

当基督和祂的使徒引用旧约经文时,不单是说这是摩西或大卫或以赛亚所说的话(见:可七10,十二36,七6;罗十5,十一9,十20等等),也说这是神藉这些人说的话(见:徒四25,廿八25等等),有时更简单说,这是“祂”(神)说的(如:林前六16;来八58),或这是圣灵说的(来三7,十15)。

再者,旧约的陈述,按上下文来看不是神说的,也被新约作者引为神的话(太十九4-5;来三7;徒十三34-35,分别引自创二24;诗九十五7;赛五十五2)。

同样,保罗提到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和祂对法老的恐吓,两番话都早在圣经记载还未写下之前便已讲出,保罗却声言这是圣经对这两人所说的话(加三8;罗九17);可见他如何把圣经的陈述相等于神的话语。

2
在产生圣经的过程中,人的责任只是传递他所领受的。从心理学观点来看,在外在形式这方面,人间作者显然对圣经的形成有很大贡献,包括历史上的考究、神学上的默想、语言的体裁等等。

每卷圣经在某方面来说,是它的作者在文学上的创作。但从神学观点来看,在内容方面,圣经认为人间作者没有什么贡献,圣经完全是神的杰作。这个信息是根源于圣经信仰的创始者之自我意识,他们全部都宣称,他们所说的或(对先知和使徒而言)所写的,是名副其实的“他者”──神自己──的话。

先知(包括摩西在内:申十八15,卅四10)声称他们是说出耶和华的话,在以色列人面前展示耶和华向他们显明的信息(耶一7;结二7;摩三7-8;参:王上廿二)。拿撒勒人耶稣宣称祂口中的话乃是祂父神所赐予的(约七16,十二49-50)。

使徒以基督的名义教导和发布命令(帖后三6),等于宣称拥有祂的权柄和批准(林前十四37),他们又声言所讲的事情和话语都是神的灵教导的(林前二9-13;参:基督的应许,约十四26,十五26-27,十六13起)。

这些说法不啻宣称有神的默示。由于他们作了这些宣称,以先知和使徒的著作全然为神的话,正如“神的指头所写出来的”两块法版(出廿四12,卅一18,卅二16),全然是神的话一样,便自然的成了圣经信仰的一部分。

基督和使徒们经常诉诸旧约的权威,明显地见证了圣经由神默示这事实,他们的做法等于把犹太人的圣经列为基督教的经典:旧约整套著作都预言基督,为祂作见证(约五39-40;路廿四25起、44-45;林后三14起),而且按神的心意,特为教导基督的信徒而设(罗十五4;林前十11;提后三14起;参:来三-四对诗九十五7-11的注释,事实上整本希伯来书的主要重点都是以旧约经文为根据)。

基督坚称旧约的话是“不能废去的”(约十35)。祂告诉犹太人,祂来不是要废去律法和先知(太五17);他们若认为祂要这样做,就弄错了;祂来做的刚好相反──藉着成全律法和先知,见证两者都有神的权威。

律法是存到永远的,因为它是神的话(太五18;路十六17);预言──特别是关乎祂自己的预言──必须应验,原因也相同(太廿六54;路廿二37;参:可八31;路十八31)。

对基督和祂的使徒而言,援引旧约圣经总是平息议论的最终方法(参:太四4710;罗十二19;彼前一16等等)。

新约作者自由地引述旧约,按自己的目的,随意在七十士译本与他尔根(Targums)之中作出选择,甚或临时自译希伯来文,有学者因此认为他的不相信原本字眼由神默示。

然而,新约作者所关心的不是字句本身,而是字句的含义;近代的研究显示了这些引述兼有解释和应用,而这种援引旧约的方法在犹太人当中十分普遍。新约作者们希望藉着所援引的形式,指出经文真正(即基督教)的意义和应用。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他们似乎严谨地应用有关基督和教会与旧约关系的明确神学原则,藉此突显经文的意思。


Ⅲ 神学的声明

在列明圣经的默示观时,有四方面适宜加以否定。

1. 默示所指的不是机械化的默写,或不由自主的书写,或牵涉终止作者思维的任何程序。这类默示的观念可在他勒目(Talmud)、斐罗(Philo)和教父(Fathers)们的著作中找到,但在圣经里却找不到。

圣经作者在写作时从神所领受的指示和管制,并不是一般物质上或心理上的力量,它并没有削弱他们写作的自由、自发性和创作性,反在这些方面有所提升。

2. 在默示中,没有抹杀执笔人的个性、风格、观点和文化背景,但这并不表示神对他们的管制不完全,也不表示他们把神托负要传递的真理写下来时,必然把真理歪曲了。

华菲德(B. B. Warfield)曾温和地取笑某种看去,说这看法若是真确的话,当神希望保罗的书信成书时,“祂迫得来到地上,苦苦检视祂在地上所看见的人,满心焦虑地寻找一个大体上最可能达成祂心意的人,然后强暴地把自己希望藉他表达出来的资料,强加在他身上,不理他本身的倾向,又尽量避免他强顽的特征冒出,以致资料有所损失。

当然,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倘若神希望赐给祂的子民像保罗书信那样的系列信件,他便准备了一个保罗去写出来,而祂委以这责任的保罗,也是一个会自发地写出这些书信的保罗”(The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the Bible, 1951,页155)。

3. 默示这特质只属于受默示的作者所写出的原文,传递原文的过程中所衍生的讹误则称不上“默示”。

因此,承认圣经的默示更显出精细的经文鉴别学这项工作的急切性,好排除这些讹误,并确定原来的正文。

4.圣经著作的灵感不应等同于伟大文学作品的灵感,就算圣经的著作事实上是伟大的文学作品(这是常有的情形),也不例外。

圣经的默示观所著眼的不是作品的文学水准,而是它作为成文的神圣启示的特性。

另参
*灵,圣灵灵(SPIRIT, HOLY SPIRIT}*先知宣讲;*圣经经(BIBLE}*权柄;*旧约正典;*新约正典;*解释圣经经(INTERPRETATION, BIBLICAL}


2016-12-13

默示(inspiration

林慈信文章摘錄

上帝所呼出來的(out-breathed,參:巴刻,「默示」[J.I. Packer ,
Inspiration”],《聖經新辭典》[New Bible Dictionary])

聖經的默示,可以說是整個系統神學導論的核心,雖然篇幅不是很長,但是這卻是最重要的一點。我們說聖經是神的成文的,一字一書的、寫下來的啓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聖靈所默示的。

「默示」,這個字的英文是 inspiration inspire 。很多時候,inspire這個字,也被翻譯成「靈感」或「具有啓發性的」(能給啓迪人的意識),所以巴刻這些保守的、信仰純正的學者就特別在 405060 年代努力的指出:感動人、令人有啓發性、有靈感的,並不是「聖經默示」的意思;富有靈感,讓人得到啟發,不是「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意思。

「默示」(inspiration),這個字的希臘文是 theo-pneustos ,意思是「上帝所呼出來的氣」(God-breathed:“theo 的意思就是
God”[上帝]; pneustos”的意思就是“breathed”[呼出的])。